《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学大纲.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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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学大纲
《国际贸易及实务》课程教学大纲
适用专业:
执笔人:
适用年级:
审核人:
制(修)订时间:
学时:
一、课程定位
(一)课程性质
国际贸易实务是一门方针政策与业务技术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政策和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同时也是电子商务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
(二)课程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作用
这门课程的基本任务是:
为了正确执行我国的对外贸易政策,更好地完成进出口贸易的各项任务。
培养学生懂得国际贸易的基本理论和正确掌握我国对外贸易的原则、方针、政策,全面掌握进出口业务专业知识和技能,学会运用国际贸易管理和国际法律知识,从而培养大批能够从事国际贸易活动的专业人才。
(三)本课程与其他课程的关系
为了更好地从事国际贸易活动,需要积累各个方面的知识。
学习《国际贸易实训》这门课程要用动态、联系的观点,同其他的专业课程相互融合贯通,同时还必须要与时俱进,时刻关注国家的方针政策与对外贸易原则,这样才能更好地学好本门课程。
二、教学目标
(一)知识目标
通过学习,使学生掌握国际商品买卖的品质、数量、包装、价格、运输、结算、索赔、仲裁等进出口合同的内容与相关要求,熟练运用合同的签订与履行等诸环节的要领和操作手段与方法。
(二)能力目标
学生通过学习能熟练运用合同的签订与履行等诸环节的要领和操作手段与方法,获得规避风险的知识与能力。
(三)素质目标
通过本门课程的学习让学生树立关注世事动态的习惯,养成诚信贸易,处事稳重,做事踏实认真的好品质。
同时在对外贸易过程中要树立民族自豪感与自尊心,从而更好的开展国际贸易活动。
三、教学内容与学时分配
1.学时分配
章节
内容
讲授学时
辅助训练学时
第1章
国际贸易概述
4
第2章
买卖合同的标的
6
2
第3章
买卖合同中的价格条款
12
4
第4章
买卖合同中的装运条款
8
2
第5章
贷款的收付
6
2
第6章
国际贸易的货物运输保险
6
2
第7章
国际贸易争议的预防与处理
6
2
第8章
交易磋商和合同签订
6
2
第9章
合同的履行
4
2
合计
58
18
2.教学内容
第一章国际贸易概述
教学重点和要求:
1、重点掌握:
国际贸易的基本概念、国际贸易实务概述
2、一般掌握:
国际贸易的政策及措施
第二章买卖合同的标的
教学重点和要求:
1、重点掌握:
第一节中的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和品质条款,第二节中的计量方法和订立数量的条款。
2、一般掌握:
品质的重要性及商品的计量单位。
第一节商品的品质
一、出口商品品质的重要性
二、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
国际贸易中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可分两大类:
①用样品表示的方法;②用文字说明书表示的方法:
a.凭规格、等级或标准买卖,b.凭牌号、商标买卖,c.凭产地名称买卖,d.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
三、合同中的品质条款
(1)品质条款的基本内容:
商品的品名、规格或等级、标准或和牌号。
(2)对进出口商品的要求:
对出口商品品质的要求,对进口商品品质的要求。
(3)订立品质条款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要采用正确表示商品质量的方法;要有生产观点;要掌握一定的灵活性,品质机动幅度与品质公差。
第二节商品的数量
一、商品的计量单位
国际贸易中由于商品的性质不同和各国采用的度量衡制度不同,表示数量的单位和方法也不同。
常用数量的单位有:
重量(weight),个数(number),长度(length),面积(area),体积(volume),容积(capacigh)。
二、计算重量的方法
国际贸易业务中,计算重量的方法有:
(1)毛重(grossweight)。
(2)净重(netweight),即货物净重,应扣除皮重。
国际贸易计算皮重的方法有:
实际皮重,平均皮重,约定皮重。
(3)装运重量(shippingweight)也叫装船重量。
(4)卸货重量(landedweight)。
(5)公量(conditionedweight)。
(6)理论重量(theoreticalweight)。
(7)法定重量(legalweight)。
三、进出口合同中订立数量条款
进出口合同的数量条款,一般要订明数量和计量单位,约定损耗幅度,短溢装条款,机动幅度的选择。
第三节商品的包装
教学重点和要求
1、重点掌握:
第一节,运输包装和销售包装;第三节,运输标志。
2、一般掌握:
第二节,中性包装和定牌;第四节,包装条款。
一、运输包装和销售包装
(一)运输包装
出口商品运输包装的种类:
单件运输包装;集合运输包装;集装箱和装袋、托盘。
出口商品运输包装的要求:
注意国际贸易中各国对包装的规定,包装标准化。
(二)销售包装
(1)销售包装的形式和作用。
(2)做好包装装潢工作。
(3)注意进出口国对销售包装的规定和要求。
二、中性包装和定牌
(一)中性包装(neutralpacking)
国际贸易中使用中性包装是打破关税壁垒或非关税壁垒的措施之一。
中性包装是国际贸易的习惯做法,常用的中性包装有两种:
一是无牌中性包装;二是有牌中性包装。
了解中性包装的原因。
(二)定牌
定牌是指商品包装上卖方接受买方指定商标或牌号,我国出口贸易中,使用定牌有下列三种情况:
对某些在国外有大量销售订货的商品,接受买方指定的商标或牌号,不注明生产国别标志;接受外商定牌,但在商标或牌号下标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或“中国制造”;接受外商定牌,注明卖方工厂制造。
定牌交易中要注意是否存在商标侵权行为。
三、包装标志
(一)运输标志
运输标志称唛头(mark)。
运输标志的作用,是便于认识商品及运输过程装卸、保管,防止错发错运。
运输标志由三部分组成:
图形和文字,目的港,批号。
制作运输标志应注意的问题:
简明清晰,部位得当,不加广告宣传。
(二)附属标志
附属标志是根据出口国或进口商的要求刷制的附加标志。
我国规定除特殊情况外,一般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或“中国制造”。
(三)指示性标志、警告性标志
指示性标志是根据商品的特性提请运输操作有关人员注意而制作的标志,如“小心轻放”、“防潮”等。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核准的几个统一的指示性标志:
小心搬运、不得用钩、防潮、保持干燥、此端向上、重心、此处用链等。
警告性标志,又称危险品标志,包括易燃品、易爆炸品、有毒品、放射性物品等。
四、合同中的包装条款
国际贸易买卖合同中的包装条款内容包括包装材料、包装方式、包装费用、运输标志等,在合同中必须明确规定,如木箱装、铁桶装、麻袋装等。
包装费用如无特殊规定一般由卖方包括在货价内。
运输标志,一般由卖方决定,如买方有要求指定也可在合同中规定。
注意运输标志国际标准化。
第三章买卖合同中的价格条款
教学重点和要求:
1、重点掌握:
第一节贸易术语、贸易术语分类、贸易术语选择。
2、一般掌握:
第三节佣金和折扣;第四节价格条款。
3、一般了解:
第一节价格掌握的原则。
第一节价格的掌握
一、价格掌握的原则
我国出口商品价格掌握的原则:
在贯彻平等互利的原则下,以国际市场价格为依据,结合贸易意图制定适当的价格。
国际市场价格一般是指输往国或地区当地市场的交易价格。
价格掌握必须考虑如下因素:
商品品质档次,运输里程距离,价格条件,市场需求变化,成交数量多少,支付条件及汇率变动等。
二、确定商品合理的差价
商品的差价有:
①质量差价;②地区差价;③价格条件差价;④季节差价;⑤成交数量差价。
三、我国进出口贸易作价方法
(1)固定价格。
(2)暂定价格。
四、出口商品的外汇成本核算
换汇成本、商品盈亏、外汇增值核算。
第二节贸易术语
一、贸易术语的含义
贸易术语或称价格条件是用简短的概念或外文缩写表明商品价格构成,买卖双方的责任、保险、费用的负担,如C.I.F.。
二、贸易术语的含义及其国际惯例
贸易术语是指国际贸易价格条件的专门用语。
它用简短的概念或英文缩写来表明一笔交易价格构成和双方承担的风险、责任、费用的划分。
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是在长期国际贸易实践中逐步形成的。
目前对于贸易术语影响较大的文件有:
《国际贸易条件解释通则》、《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正本》。
三、贸易术语分类
国际商会《INCOERMS1990》版本对贸易术语解释,按开头英文字母分类,共有13种分四组:
(1)E组:
工厂交货(指定地点)E.X.W.
(2)F组:
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F.C.A.
装运港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F.A.S.
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F.O.B.
(3)C组:
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C.F.R.
成本加运费、保险费(指定目的港)C.I.F.
运费付至目的地(指定目的港)C.P.T.
运费、保险费付至目的地……C.I.P.
(4)D组:
边境交货(指定地点)D.A.F.
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D.E.S.
目的港码头交货(指定目的港)D.E.Q.
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D.D.U.
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D.D.P.
四、如何选择贸易术语
我国出口商品一般多数使用C.I.F.或C.F.R.贸易术语,少数使用F.O.B.贸易术语;进口商品多数选用F.O.B.贸易术语,特殊情况下使用C.F.R.或C.I.F.贸易术语。
第三节佣金和折扣
一、佣金的含义
佣金(commission)是商品经纪人、中间商、代理商为买卖双方介绍交易而取得的报酬。
折扣是卖方按原价给予买方一定的百分比减让。
国际贸易中,凡价格中包括佣金的称含佣价,不包括佣金含折扣的称为净价。
佣金的表示方法。
二、佣金、折扣的作用
正确运用佣金和折扣,可以加强对外竞争,调动外商经营我国商品的积极性;折扣可以鼓励外商推销积压商品和小商品。
国际贸易中,运用佣金、折扣是一种竞争的需要。
三、佣金、折扣的计算
佣金和折扣一般按发票金额的百分比计算。
佣金的计算公式:
佣金=发票金额基数×佣金率。
四、佣金、折扣的支付
佣金和折扣的支付方式:
佣金一般是卖方收到货款后通过银行付给佣金商;折扣通常由买方在付款时预先扣除。
第四节合同中的价格条款
一、单价
买卖合同中的价格条款有单价(unitprice)和总值(totalamount)。
进出口合同单价由计量单位、单位价格金额、计价货币名称、贸易术语组成。
例如:
计量单位:
每公吨等;单位价格金额:
1200;计价货币:
港元;贸易术语:
G.I.F.香港。
二、总值
总值是单价和数量的乘积。
总值项下一般同时列明贸易术语,总值所使用的货币必须与单价货币名称一致。
运用价格条款应注意的问题。
第四章买卖合同中的装运条款
教学重点和要求:
1、重点掌握:
第三节海运提单,提单的性质和作用,提单的种类。
2、一般掌握:
第一节运输方式,第四节交货条款。
3、一般了解:
第二节装运时间和装运港口。
第一节运输方式
国际贸易运输方式主要有:
海洋运输、铁路运输、航空运输、邮包运输、联合运输等方式。
一、海洋运输方式
海洋运输是通过轮船载运工具在海上按照一定的航线进行货物运输的方式。
班轮运输的特点,班轮运费的计算;租船运输方式,定程租船、定期租船、租船合同。
二、铁路运输方式
国际贸易中铁路运输的地位和作用。
我国对外贸易铁路运输,铁路运输的主要方式。
(1)国际铁路联运是指两个以上国家按照协议利用各自的铁路完成货物全程运输任务。
我国通过朝鲜、罗马尼亚到欧洲及亚洲各国签订的《国际货物联运协定》属国际货物联运。
(2)国内铁路运输是指出口货物在一定范围内的铁路运输。
我国各省市的出口货物通过广九铁路运往香港、九龙等地属国内铁路运输。
三、航空运输方式
航空运输是利用飞机的现代化运输方式。
航空运输方式有:
班机运输、包机运输。
航空运输方式的特点,航空运输的费用,航空运输的要求,航空运输的货运单据,航空运输货物交接。
四、邮政运输方式
国际贸易通过邮政运送的叫邮政运输方式。
邮政运输的特点、要求、邮费、邮政协议、邮政运输交接货条件要求。
五、集装箱运输
集装箱运输(containerizedshipment)是利用标准规格箱新型现代化的运输方式。
集装箱运输的特点是采用“门到门”交接货办法(doortodoor)。
集装箱规格、计费、码头、仓库、装卸、搬运设备规定。
六、联合运输方式
联合运输(combinedtransport)也称多式联合运输。
国际商会1975年颁布的《联合运输单据统一规则》。
采用全程运输单据负责。
国际贸易联合运输方式有:
①海陆联运;②陆空、海空联运;③大陆桥运输;④小陆桥运输;⑤微桥运输。
第二节装运时间和装运港口
一、运输时间规定的方法
货物装运时间,又称装运期。
规定的方式有:
(1)明确规定装运期:
a.限于某年某月或几个月内装运。
该方法对买卖双方都有利。
b.限于某年某月某日以前装运。
这种规定具体明确,利于掌握货物装运日期安排。
(2)规定卖方收到信用证后若干天装运。
这种规定,可以防止买方不开信用证,使卖方受损。
(3)采用某些术语表示装运时间如“立即装运”、“即期装运”、“尽速装运”这类术语在国际上一般理解为:
3周内、4周内、30日内装运,容易引起纠纷。
二、装运港和目的港规定的方法
在国际贸易中,对装运港、目的港的规定有三种:
(1)规定一个装运港和一个目的港。
(2)规定二个以上的港口为装运港或目的港。
(3)规定某一航区为装运港或目的港。
选择装运港或目的港应注意:
港口数不要超过三个;最后卸货港一般应在48小时前通知船方;运费按最高收费标准计收;世界同名港口注明国别。
三、分批装运、转船和装运通知书
(1)分批装运。
大宗货品一次成交分批装运。
(2)运输途中转船是指货物装运后允许在途中港口转船,再至目的港。
转船费加收。
(3)装船通知书是卖方向买方发出的已装船通知书。
按照国际习惯做法,在使用不同价格术语时装船通知的责任。
四、装卸时间、滞期费和速遣费
第三节海运单据
一、提单的性质和作用
国际贸易运输单据是提取货物和收付货款、明确承运人与托运人的权利与义务的重要文件之一。
本节重点介绍海运提单。
(1)提单(B/L)的作用:
提单是承运人对托运人的货物收据;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是运输协议证明。
(2)海运提单的格式和内容。
提单的格式很多,但基本内容大致相同,包括:
托运人、收货人、被通知人、装货港、卸货港等。
二、提单的内容
①托运人;②收货人;③被通知人;④起港或装货港;⑤目的港或卸货港;⑥船名及航次;⑦唛头及件号;⑧重量及体积;⑨货名及件数;⑩运费支付地点;⑾正本提单张数;⑿船公司签章;⒀签发地点、日期。
三、提单的种类
(1)按货物是否装船分:
已装船提单、备运提单。
(2)按有无不良批注分:
清洁提单、不清洁提单。
(3)按收货人抬头分:
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空白提单)、指示提单。
(4)按运输方式分:
直达提单、转船提单、联运提单、联合运输提单。
(5)按提单内容分:
全式提单、简式提单。
第五章货款的收付
教学重点和要求:
1、重点掌握:
第二节支付方式,汇付、托收、信用证,信用证的特点及国际惯例。
2、一般掌握:
第一节支付工具。
3、一般了解:
第三节支付方式的选择;第四节支付条款。
第一节支付工具
一、支付的货币
国际贸易中主要的支付工具是货币和汇票。
货币用于计价、结算和支付。
汇票仅用于结算和支付。
国际贸易所使用的货币可能有三种:
本国货币,对方国家货币,第三国的货币。
如何选择计价货币,要结合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和使用该国货币可能承担的风险因素决定。
二、票据
1、汇票(billofexchangedraft)
(1)汇票的含义。
汇票是出票人以书面令受票人立即或在一定时间内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指定的受款人的一种凭证。
(2)汇票的种类。
汇票可以从不同角度分成以下几种:
①商业汇票和银行汇票;②光票和跟单汇票;③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
(3)汇票的使用方法。
汇票的使用一般要经过出票、提示、承况、付款、背书、拒付程序。
2、本票和支票
(1)本票(promissorynote)。
本票分商业本票和银行本票。
(2)支票(chequecheck)。
支票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
第二节支付方式
一、汇付(remittance)
国际贸易支付方式,主要有三种,即汇付、托收、信用证。
汇付是款人按照约定的条件和时间通过银行或其他途径将货款汇付给收款人的支付方式。
汇付方式有三种,即信汇、电汇、票汇。
二、托收(colletion)
托收方式是出口商开出汇票连同货运单据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进口地代收银行向进口商收款的方式。
(1)托收的种类。
付款交单(D/P),付款交单又可分即期付款交单(D/Psight)和远期付款交单(D/Paftersight);承税交单(D/A)。
(2)托收的当事人和一般程序。
托收的当事人有:
委托人、托收银行、代收银行、付款人。
托收的一般程序:
填写托收书、交银行托收、代收银行向进口商收款、进口商付款、代收银行将货款转托收行、托收银行将货款转给出口商。
(3)托收的特点。
(4)托收的国际惯例。
(5)使用托收支付方式要注意的问题。
托收支付方式是建立在商业信用的基础上,一旦进口商拒付,出口商就要承担很大的风险,因此,使用托收方式要注意:
进口商的经营作风、信用,严格控制使用。
三、托收保付代理(factoring)方式
托收保付代理业务是代理债务的业务。
出口商采用托收保付就是把公司的贸易“债权”出售给金融机构,此种业务称“转移出口融资风险”业务。
承担此项业务的公司,国际上称托收保付代理公司。
四、信用证(letterofcredit简称L/C)
(1)信用证的含义
信用证(L/C)是银行应进口商的要求开给出口商的一种保证付款的凭证。
信用证支付方式属于银行信用。
(2)信用证的特点。
信用证以合同为基础,信用证是银行信用,一经开出不受合同约束,信用证严格按单证办事,要求“严格相符”原则。
(3)信用证当事人。
开证申请人、开证行、受益人、通知行、议付行、付款行。
(4)信用证支付程序。
进口商申请开证,开证行开立信用证,通知行转交信用证,出口商审查信用证,出口商发货,议付行垫付货款,开证行付款,进口商付款。
(5)信用证的主要内容。
信用证无统一格式,主要内容包括:
开证申请人、开证行、通知行、受益人、议付行;信用证的种类,不可撤销、即期或远期、保兑、可转让不可转让等;信用证条款,汇票种类、汇票付款人;信用证的要求,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包装、价格等;货币要求,货币名称、金额;运输要求,装运期、有效期、装运港、目的港、运输方式、可否分批、可否转船等;支付单据要求,汇票、发票、提单、保险单等;保险条款;特殊要求等。
(6)信用证的种类。
不可撤消信用证、跟单信用证、保兑信用证、有无追索权信用证、即期信用证或远期信用证、可转让信用证、循环信用证、对开信用证、对背信用证、备用信用证等。
(7)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五、银行保证函
(1)进出口贸易银行保证函。
(2)货款银行保证函。
第三节各种支付方式的选择
在国际贸易支付中,为了安全收汇,减少风险损失。
出口方面:
首先选用信用证支付方式;其次汇付方式;最后是托收方式。
进口方面:
多数采用信用证方式,小额交易可采用汇付或托收方式,大宗成套设备争取分期付款或延期付款方式。
第四节 合同中的支付条款
进出口贸易支付条款,根据合同规定分别订立:
(1)付款交单(D/p)条款。
(2)承兑交单付款条款。
(3)信用证支付条款。
第六章国际贸易的货物运输保险
教学重点和要求:
1、重点掌握:
第一节海上运输风险与险别,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基本险别。
2、一般掌握:
第二节陆上运输保险、航空和邮包运输保险;第三节我国进出口货物保险的基本做法。
3、一般了解:
第四节保险条款;第五节保险索赔手续。
第一节海上风险与险别
一、风险与损失
(1)风险的种类
国际贸易货物在运输、装卸和储存过程中,可能遇到各种风险,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失。
风险主要有两类:
一是海上自然风险或称海难;二是外来风险。
风险的不同,受损程度不同,保险的责任范围也不同。
(2)损失的种类
海上货物运输过程中,受损失的种类可分两类:
一是海上风险损失;另一是外来风险损失。
按照损失的程度划分为:
a.全部损失(简称全损),是指不可分割的一批货物的全损。
全损又分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
b.部分损失是指货物的损失没有达到全部损失程度。
部分损失按其性质分为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
共同海损成立的三个条件。
二、海上运输保险的基本险别
(1)我国海运货物保险条款。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条款简称“中国保险条款”(C.I.C.),目前使用的是1981年修订本,包括“海洋、陆上、航空、邮包”货物保险条款,以及“冷藏、桐油”保险条款。
(2)海上运输货物保险基本险别。
a.平安险(F.P.A.),承担的责任范围。
b.水渍险(W.A.),承担的责任范围。
c.一切险(A.R.),承担的责任范围。
(3)一般附加险、特殊附加险。
伦敦保险协会制订的“协会货物保险条款”简称(I.C.C.)条款。
I.C.C.条款也分三种险别。
还有协会战争险条款,协会一般险条款。
第二节陆上运输保险、航空运输和邮包运输保险
一、陆上运输货物保险
陆上运输货物保险承担的责任范围:
陆上运输货物保险责任的起讫;保险责任期限。
二、航空运输货物保险
航空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飞机碰撞、倾覆、坠落或失踪等事故引起的货物损失。
航空运输货物保险的责任范围、责任起讫、保险期限。
三、邮包运输货物保险
邮包运输途中货物受外来原因引起的损失,包括自然灾害和外来业原因等。
邮包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邮包货物保险责任范围,责任起讫,责任期限等。
第三节我国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的基本做法
一、保险手续
我国对进口货物,一般以下带保险的F.O.B.或C.F.R.价格条件成交,因此保险手续分:
(1)出口货物的投保由出口公司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逐笔办理投保手续。
(2)进口货物的投保。
为简化手续,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与各进口公司签有预约保险合同,进口货物由保险公司自动承保。
(3)批单手续。
批单手续是保险公司出立保险单后,投保人因情况变化需要更改保险条件者,应向保险公司提出批改申请。
保险公司接受申请,按申请内容,出立批单,并对更改内容负责。
二、保险单证
保险单证是保险公司对投保人的承担证明,也是保险公司与投保人的一种契约。
它具体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目前使用的保险单证有:
保险单、保险凭证、联合保险凭证、预约保险单。
三、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的计算
进出口货物保险有两种方法:
一是逐笔投保;二是预约投保。
(1)出口方面: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对出口货物一般按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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