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美兰机场二期扩建工程南北场监项目用地和飞行区增加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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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美兰机场二期扩建工程南北场监项目用地和飞行区增加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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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美兰机场二期扩建工程南北场监项目用地和飞行区增加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模板
海口美兰机场二期扩建工程南北场监项目用地和飞行区增加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
**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六年三月
一、项目概况1
(一)项目背景1
(二)项目拟用地土地利用现状情况2
(三)项目拟用地土地利用规划情况2
二、规划调整的必要性、原则和依据2
(一)调整的必要性2
(二)调整原则2
(三)调整依据2
三、规划调整方案2
(一)建设用地调整方案2
(二)建设用地核减方案2
(三)基本农田补划方案2
(四)耕地补划方案2
(五)林地补划方案2
(六)规划调整方案小结2
四、规划调整方案可行性分析2
(一)建设用地调整方案可行性分析2
(二)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可行性分析2
(三)耕地补划方案可行性分析2
(四)林地补划方案可行性分析2
五、规划调整方案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影响2
六、规划调整方案实施对环境的影响2
七、规划调整方案实施保障2
(一)做好审批监管工作2
(二)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原则2
(三)加强补划基本农田保护的措施2
(四)注重施工期间生态环境的保护2
(五)做好存档备案2
八、附件2
附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海南省海口美兰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2
附件2.海口美兰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
附件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海口美兰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2
附件4.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关于批复海口美兰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2
九、附图2
附图1.**市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局部图---项目用地
附图2.**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2006-2020年)局部图(调整前)---项目用地
附图3.**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2006-2020年)局部图(调整后)---项目用地
附图4.**市**区灵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局部图(调整前)---项目用地
附图5.**市**区灵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局部图(调整后)---项目用地
附图6.**市**区演丰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局部图(调整前)---项目用地
附图7.**市**区演丰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局部图(调整后)---项目用地
附图8.**市**区三江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局部图(调整前)-建设用地核减
附图9.**市**区三江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局部图(调整后)-建设用地核减
附图10.**市**区演丰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局部图(调整前)-基本农田补划
附图11.**市**区演丰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局部图(调整后)-基本农田补划
附图12.**市**区三江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局部图(调整前)-耕地补划
附图13.**市**区三江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局部图(调整后)-耕地补划
附图14.**市**区演丰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局部图(调整前)-林地补划
附图15.**市**区演丰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局部图(调整后)-林地补划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为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提高运输能力,海口美兰机场将实施扩建工程。
该工程作为海南省为建设国际旅游岛重点打造的基础设施“十大工程”之一,按照2025年旅客吞吐量35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40万吨的目标设计,项目总投资144.68亿元。
2012年3月,《海口美兰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获得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复(附件1),同意实施该工程;2012年9月,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了《海口美兰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号)(附件2);2015年6月2日,《海口美兰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附件3)。
本次规划调整涉及南北场监项目用地和飞行区增加用地,总用地规模为31.1370公顷,其中:
1)南北场监项目用地0.3779公顷。
该用地位于**区灵山镇,南北场监项目是扩建工程中空管工程的主要基础配套设施,为机场提供导航、航管、通信等信息,以提高机场的综合保障能力。
2)飞行区增加用地30.7591公顷。
该用地位于**区灵山镇和演丰镇。
进入初步设计阶段后,在机场总体规划和二期扩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基础上优化并确定建设方案,为下一阶段的施工图设计做准备。
飞行区方案优化后,需对飞行区原用地范围进行适当调整,拟增加用地30.7591公顷。
图1海口美兰机场二期扩建工程南北场监项目用地和飞行区增加用地位置示意图
(二)项目拟用地土地利用现状情况
根据**市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项目拟用地土地利用现状为:
耕地14.5752公顷,园地5.2342公顷,林地3.5312公顷,草地0.2266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5.384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917公顷,坑塘水面0.3494公顷,设施农用地1.5000公顷,裸地0.2445公顷。
详见表1。
表1项目拟用地土地利用现状面积统计表
单位:
公顷、%
一级类
二级类
灵山镇
演丰镇
合计
比例
耕地
水田
2.5125
3.3036
5.8161
18.68
旱地
4.9124
3.8467
8.7591
28.13
小计
7.4249
7.1503
14.5752
46.81
园地
果园
0.2341
0.016
0.2501
0.8
其他园地
2.0524
2.9317
4.9841
16.01
小计
2.2865
2.9477
5.2342
16.81
林地
有林地
1.7591
0.6291
2.3882
7.67
灌木林地
0.8785
0.0235
0.9020
2.90
其他林地
0.2410
0
0.2410
0.77
小计
2.8786
0.6526
3.5312
11.34
草地
其他草地
0.1518
0.0748
0.2266
0.73
小计
0.1518
0.0748
0.2266
0.73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建制镇
4.5582
0
4.5582
14.64
村庄
0.6243
0.1925
0.8168
2.62
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
0.0092
0
0.0092
0.03
小计
5.1917
0.1925
5.3842
17.29
交通运输用地
公路用地
0.0369
0
0.0369
0.12
机场用地
0
0.0322
0.0322
0.10
农村道路
0.0226
0
0.0226
0.07
小计
0.0595
0.0322
0.0917
0.29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坑塘水面
0.1580
0.1914
0.3494
1.12
小计
0.1580
0.1914
0.3494
1.12
其他土地
设施农用地
0.0187
1.4813
1.5000
4.82
裸地
0.2445
0
0.2445
0.79
小计
0.2632
1.4813
1.7445
5.60
合计
18.4142
12.7228
31.1370
100.00
(三)项目拟用地土地利用规划情况
依据《**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项目拟用地规划用途分区为基本农田保护区3.5909公顷、一般农地区22.8940公顷、村镇建设用地区0.1405公顷、独立工矿区0.4228公顷、林业用地区3.5030公顷、其他用地区0.5858公顷。
详见表2。
表2项目拟用地规划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
单位:
公顷、%
土地用途区
灵山镇
演丰镇
合计
比例
基本农田保护区
0.0100
3.5809
3.5909
11.53
一般农地区
14.6775
8.2165
22.8940
73.53
村镇建设用地区
0
0.1405
0.1405
0.45
独立工矿区
0.4228
0
0.4228
1.36
林业用地区
2.8504
0.6526
3.5030
11.25
其他用地区
0.4535
0.1323
0.5858
1.88
合计
18.4142
12.7228
31.1370
100.00
依据《**市**区灵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和《**市**区演丰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项目拟用地规划用途为:
农用地29.9879公顷,其中,耕地19.4359公顷、园地5.2182公顷、林地3.5030公顷、其他农用地1.8308公顷;建设用地0.6779公顷;其他土地(自然保留地)0.4712公顷。
详见表3。
表3项目拟用地规划地类面积统计表(调整前)
单位:
公顷、%
规划地类名称
灵山镇
演丰镇
合计
比例
农用地
耕地
水田
2.5853
3.3137
5.8990
18.95
旱地
9.6419
3.8950
13.5369
43.48
小计
12.2272
7.2087
19.4359
62.42
园地
--
2.2797
2.9385
5.2182
16.76
林地
2.8504
0.6526
3.5030
11.25
设施农用地
0
1.4797
1.4797
4.75
其他农用地
农村道路
0.0226
0
0.0226
0.07
坑塘水面
0.1580
0.1705
0.3285
1.06
小计
0.1806
1.6502
1.8308
5.88
合计
17.5379
12.4500
29.9879
96.31
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
农村居民点用地
0
0.1405
0.1405
0.45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0.4228
0
0.4228
1.36
小计
0.4228
0.1405
0.5633
1.81
公路用地
0.0369
0
0.0369
0.12
民用机场用地
0.0202
0.0575
0.0777
0.25
小计
0.0571
0.0575
0.1146
0.37
合计
0.4799
0.1980
0.6779
2.18
其他土地
自然保留地
--
0.3964
0.0748
0.4712
1.51
总计
18.4142
12.7228
31.1370
100.00
其中,基本农田
0.0100
3.5809
3.5909
11.53
二、规划调整的必要性、原则和依据
(一)调整的必要性
1.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明确“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提出:
在规定的情形下,市、县、自治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根据《**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项目拟用地规划用途部分为农用地和其他土地,而项目用地应属于建设用地。
因此,部分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途管制的要求。
为了满足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根据国家和海南省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和建设用地审批的有关规定与要求,需要对《**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进行局部调整。
2.确保省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海口美兰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是海南省“十二五”重点项目,为确保该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海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定期评估和调整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因急需建设且涉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的,可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在遵循依法合规、总量平衡、节约集约、布局优化的原则上,需要对《**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进行局部调整。
(二)调整原则
1、保护耕地原则
坚持“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加强保护基本农田。
2、依法依规原则
依法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程序和审批权限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综合效益原则
充分发挥土地资源的社会、经济、生态综合效益,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4、公众参与原则
始终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方针,科学系统地安排修改的各项具体工作。
采取切实可行的方式,在规划调整的各个环节,广泛听取政府、专家、部门、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5、图、文、表及实地相一致原则。
图、文、表及实地相一致,保障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调整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
2、《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年);
3、《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2014年修订);
4、《海南经济特区林地管理条例》(2014年修订);
5、《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2012年修订);
6、《海南省基本农田保护管理规定》(2000年);
7、《海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定期评估和调整办法》(琼府办〔2012〕8号);
8、《**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9、《**市**区灵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10、《**市**区演丰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11、《**市**区三江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三、规划调整方案
海口美兰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南北场监项目用地和飞行区增加用地总面积为31.1370公顷,其中非建设用地30.4591公顷,需进行土地规划用途调整。
(一)建设用地调整方案
本方案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中项目拟用地规划用途分区为基本农田保护区3.5909公顷、一般农地区22.894公顷、林业用地区3.5030公顷、其他用地区(自然保留地)0.4712公顷,共计30.4591公顷的土地,调整为其他用地区(民用机场用地)30.4591公顷,详见表4。
村镇建设用地区0.1405公顷、独立工矿区0.4228公顷、其他用地区(公路用地和民用机场用地)0.1146公顷,共计0.6779公顷的土地,保持原规划用途分区不变。
表4项目拟用地规划用途分区调整统计表
单位:
公顷
位置
调整前
调整后
基本农田保护区
一般农
地区
林业用
地区
其他用地区(自然保留地)
合计
其他用地区(民用机场用地)
合计
灵山镇
0.0100
14.6775
2.8504
0.3964
17.9343
17.9343
17.9343
演丰镇
3.5809
8.2165
0.6526
0.0748
12.5248
12.5248
12.5248
合计
3.5909
22.894
3.5030
0.4712
30.4591
30.4591
30.4591
本方案将《**市**区灵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和《**市**区演丰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中项目拟用地规划用途为耕地19.4359公顷、园地5.2182公顷、林地3.503公顷、其他农用地1.8308公顷、自然保留地0.4712公顷,总计30.4591公顷的土地,调整为民用机场用地。
详见表5。
民用机场用地等建设用地,总计0.6779公顷的土地,保持原规划用途不变。
表5项目拟用地规划地类调整统计表
单位:
公顷
调整前
调整后
一级类
二级类
三级类
面积
一级类
二级类
三级类
面积
灵山镇
演丰镇
小计
灵山镇
演丰镇
小计
农用地
耕地
水田
2.5853
3.3137
5.899
建设用地
交通水利用地
民用机场用地
17.9343
12.5248
30.4591
旱地
9.6419
3.8950
13.5369
园地
--
2.2797
2.9385
5.2182
林地
2.8504
0.6526
3.5030
其他农用地
设施农用地
0
1.4797
1.4797
农村道路
0.0226
0
0.0226
坑塘水面
0.158
0.1705
0.3285
其他土地
自然保留地
--
0.3964
0.0748
0.4712
合计
17.9343
12.5248
30.4591
合计
17.9343
12.5248
30.4591
(二)建设用地核减方案
项目拟占用非建设用地30.4591公顷,按照全市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增加的原则,使用全市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预留指标22.3483公顷(见表6),同时核减建设用地8.1108公顷,并将其调整为园地(见表7)。
表6**市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预留指标使用情况统计表
单位:
公顷
项目名称
使用预留指标
剩余预留指标
批复情况
——
——
600
铺前大桥
16.5375
583.4625
已批
东寨港大道
21.2228
562.2397
未批
江东大道一期
4.5357
557.704
已批
定海大桥
0.8761
556.8279
已批
海秀快速路
6.8591
549.9688
已批
惠农路
0.9852
548.9836
未批
新永东生产道路
0.1534
548.8302
未批
云定路
1.2413
547.5889
未批
江东大道二期
49.9916
497.5973
已批
琼山大道延长线
7.0603
490.537
已批
云龙评估调整
16.7100
473.827
已批
龙桥镇评估调整
33.8300
439.997
已批
金沙湾片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二期
4.4827
435.5143
已批
海南省**市南渡江引水工程
213.5378
221.9765
未批
红岭灌区
164.2600
57.7165
未批
东西环联络线
6.5000
51.2165
已批
**市新埠岛东堤防洪(潮)堤工程项目
13.4419
37.7746
已批
长流十号路市政工程项目
0.9460
36.8286
未批
海口港新海港区汽车客货滚装码头项目
10.9803
25.8483
未批
海口美兰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南北场监项目用地和飞行区增加用地
22.3483
3.5000
表7建设用地核减地块规划地类调整表
单位:
公顷
位置
调整前
调整后
一级类
二级类
三级类
面积
一级类
二级类
三级类
面积
**区三江镇道学村
建设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8.1108
农用地
园地
--
8.1108
(三)基本农田补划方案
项目拟占用基本农田3.5909公顷,现状水田2.8973公顷,耕地质量等别为8,旱地0.4557公顷,耕地质量等别为8。
按照“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的原则,本次规划调整应补划面积不少于3.5909公顷、耕地质量等别不低于8的基本农田。
依据**市耕地质量等别评价成果筛选可供补划的基本农田地块,结合现场踏勘,确定本次规划调整基本农田补划地块位于演丰镇演西村,该地块水利交通条件良好,且与演西洋基本农田区连片,面积3.5909公顷,耕地质量等别为5。
本方案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中演丰镇演西村3.5909公顷规划用途分区为一般农地区(规划用途为耕地)、现状为耕地、耕地质量等别为5的土地补划为基本农田保护区。
图2基本农田补划地块
(四)耕地补划方案
项目拟占用耕地19.4359公顷,现状水田5.5269公顷,耕地质量等别为6.9,旱地8.5050公顷,耕地质量等别为7.1。
按照耕地“占一补一,占水田补水田”的原则,本次规划调整应补充不少于19.4359公顷的耕地,其中水田不少于5.5269公顷。
本方案将《**市**区三江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中规划用途分区为其他用地区(自然保留地)、现状为耕地(其中水田15.9027公顷)、耕地质量等别为5.5的19.4359公顷土地调整为一般农地区(耕地)。
图3耕地补划地块
(五)林地补划方案
根据《海南经济特区林地管理条例》(2014年修订)的规定,经审核批准后征收、占用林地的,由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统一安排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植树造林面积不得少于因征收、占用林地而减少的森林植被面积。
项目拟占用林地3.5030公顷,本次规划调整应补充不少于3.5030公顷的林地。
本方案将《**市**区演丰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中规划用途分区为牧业用地区(规划用途为牧草地)的3.5030公顷土地调整为林业用地区(规划用途为林地)。
图4林地补划地块
(六)规划调整方案小结
本方案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中
项目拟用地中30.4591公顷非建设用地调整为其他用地区(民用机场用地)。
本方案使用全市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预留指标22.3483公顷,核减建设用地8.1108公顷,同时补划了3.5909公顷基本农田、19.4359公顷耕地和3.5030公顷林地。
规划调整后,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变,规划基本农田、耕地、林地面积不减少。
四、规划调整方案可行性分析
(一)建设用地调整方案可行性分析
本方案使用全市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预留指标22.3483公顷,核减建设用地8.1108公顷。
规划调整后,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变,符合土地管理的相关要求,建设用地调整方案可行。
(二)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可行性分析
项目拟占用基本农田3.5909公顷。
其中,演丰镇3.5809公顷、灵山镇0.01公顷。
依据**市耕地质量等别评价成果,耕地质量等别分别为3和9。
本次规划调整,占用基本农田按照“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原则,利用规划耕地补划基本农田3.5909公顷,补划面积不小于规划调整占用面积,水利交通条件良好,且与演西洋基本农田区连片,耕地质量等别为1。
调整后,基本农田质量有所提高。
(三)耕地补划方案可行性分析
根据**市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并结合现场勘察,耕地补划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耕地。
经与国土部门核实,该补划地块目前尚无开发建设需求,未办理过农转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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