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座御园一期工程安全防护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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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座御园一期工程安全防护方案
首座御园一期工程16-21#楼及5#车库 工程
安全防护施工方案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编制单位:
北京川岩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时间:
2009年5月18日
一、工程概况:
首座御园一期16#、17#、18#、19#、20#、21#楼及5#地下车库工程建筑面积39293.81㎡,16#-21#楼主体结构形式为剪力墙结构。
檐口高度24m。
共计9层,地下1层,层高2.9m。
本工程设楼梯21部,电梯21部。
楼梯、电梯口,孔洞口多;并且每层有上下通直的烟道和通风道洞口,17、18、19、20#楼均有沉降缝。
结构外防护采用双排钢管脚手架外满挂密目网,下挂水平兜网。
工程概况如下表:
序号
楼号
建筑面积
地上面积
地下面积
地上层楼
地下层楼
楼梯数量
电梯数量
结构型式
1
16#
3273.83
2893.17
380.66
8
1
2
2
剪力墙
2
17#
6379.98
5644.68
735.3
8
1
3
3
剪力墙
3
18#
6759.22
5976.61
782.61
8
1
5
5
剪力墙
4
19#
6759.22
5976.61
782.61
8
1
5
5
剪力墙
5
20#
6547.73
5786.41
761.32
8
1
4
4
剪力墙
6
21#
2893.17
2893.17
380.86
8
1
2
2
剪力墙
7
22#
6300
6300
1
框架结构
二、编制依据:
1、首座御园一期16、17、18、19、20、21#楼及5#地下车库工程设计图纸
2、首座御园一期16-21#楼及5#地下车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JGJ80-91
三、安全目标
本工程的安全目标是:
达到市级文明工地标准。
具体指标:
1.因工死亡、重伤为零;
2.火灾、爆炸事故为零;
3.重大机械事故和重大责任事故为零;
4.CI形象工作达标;
5.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治理100%达标;
6.确保创建文明安全工地。
四、安全管理体系
1.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由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生产经理具体负责,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现场设专职安全员两名,负责监督施工现场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发现安全问题,及时处理解决,杜绝各种隐患。
安全员必须经过安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业。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本项目工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支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作,不得阻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行使职权。
3.安全管理体系流程图:
五、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制定项目《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明确安全生产目标。
2.项目部与北京川岩建设工程责任有限公司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目标
2.劳务分包江苏镇润建工劳务有限公司与北京川岩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劳务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
3.劳务公司与工人签定施工劳动合同、协议中必须明确安全生产目标。
4.项目部和劳务公司安全生产的责任执行<<北京川岩建设工程责任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安全纪律制度
1.项目部全体员工及各施工班组人员均要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各级领导和安全员的指挥,工作时要思想集中,坚守岗位,不得随意脱岗,严禁酒后上班,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
2.施工管理人员、工人必须严格遵守的有关文件、法规、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3.进入施工现场要正确配戴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要系好下额带,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不得穿硬底、易滑的鞋,不得向下投掷物料。
4.在施工现场行走时要注意安全,不得光脚或穿拖鞋,不得攀爬脚手架,不得随高车上下楼。
5.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防护设施。
对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防护设施以及安全标志等不得任意拆改和随意挪动。
(三)、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1.安全培训教育的内容包括:
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度、安全技术知识、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建筑施工中五大伤害事故及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预防措施、典型安全事故案例分析和控制事故发生的措施等。
2.项目部全体员工和劳务队的全体员工应依据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按时参加并认真学习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3.项目部及劳务队要在施工现场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利用各种形式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宣传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的科学知识,使员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4.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分以下层次进行:
⑴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等有关人员的培训教育由上级行业主管部门进行。
⑵公司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由上级单位或公司统一组织进行,培训教育形势不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每次不少于8学时,成绩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考试合格者公司将进行建档、登记。
⑶各项目部新入场的施工人员教育由项目部在正式施工前组织进行,总共不少于24学时,培训教育后进行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考试合格者由项目部进行建档、登记后报公司备案。
⑷各班组长在每日工人上岗前提出班前作业的要求和安全交底。
⑸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电工、电气焊工、架子工、起重工、信号工、司炉工、机工及司机等)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执行所属地方特种作业人员劳动安全管理办法。
⑹换岗、转岗等人员视同新工人上岗,重新进行上岗安全教育。
⑺新机具、新设备、新工艺的使用应由有关技术部门制订操作规程,并对操作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人员,由项目卫生部门会同安全、技术部门进行尘毒危害和防治知识的教育后,方可上岗作业。
(四)、安全检查制度
1.项目部每周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工地进行一次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综合检查。
2.班组应每日组织一次检查。
3.安全检查要有重点、有标准、有记录,要打分评比。
4.各层次安全检查必须由各级主管领导亲自组织,各职能部门派专人参加。
5.对查出的隐患,检查部门要开具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受检项目部(单位)要制定整改措施,并按规定时间反馈整改情况。
6.对查出的隐患责任者,检查部门应视情节轻重按公司有关制度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教育或处罚。
(五)、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1.在工程开工前,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要针对工程性质、规模、结构特点、技术复杂程度和施工条件等实际情况,依据编审程序组织编写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必须贯彻“安全第一”的主导思想,有明确的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完成后项目经理组织项目部有关部门讨论通过并集体会签后经公司总工程师、项目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2.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经审批后,任何涉及安全的设施和措施均不得擅自更改,如需更改必须经原审批程序重新进行审批。
3.单位工程开工前项目专职安全员应组织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向项目全体员工、班组长交底,交底形式应采用书面、样板形式。
4.施工过程中项目专职安全员按施工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向有关班组长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形式应采用书面、样板形式。
5.班组长每天对施工人员进行施工要求及作业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形式应采用书面、样板、口头等形式。
6.进入施工现场的明显处要设置安全标识,施工现场的坑、井、沟、孔洞、临边工程及消火栓、变压器等处,要按规定设置围栏、盖板、安全标志及夜间红灯,防护设施和警告标志未经许可不得拆改。
7.施工现场临时和附属设施的平面布置要合理,要符合安全、卫生、防火的要求,现场要按规程配备消火栓及灭火器材,电气线路要合乎规范,现场要有明显的安全宣传标语及安全标志,建筑材料放置合理,符合安全规定,并做到美观、整齐。
8.加强季节性的劳动保护工作,夏节要防署降温,加强雨施检查,对电气及机械设备要及时检修。
9.施工现场要建立健全的防火管理制度及义务消防队,存储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要备足消防器材并经常检查,保持良好状态。
10.项目部应结合各自工程特点对工地内危险源进行识别、评价,制定相关措施,并保存好相关资料。
(六)、安全用品、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
1.安全设施、设备及防护用品的供应厂商必须具有相应资质、生产许可证,以及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证书要求,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有产品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安鉴证以满足安全防护要求。
2.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执行《北京川岩建设工程责任有限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
3.机械设备的使用执行《北京川岩建设工程责任有限公司机械手册管理规定》。
(七)、安全事故救援、调查和处理制度
1.项目部应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及特点编制项目部的有关事故救援预案,在正式施工前将有关事故救援预案报公司施工管理部备案。
2.发生伤亡事故,必须遵照国务院75号令关于《企业员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办理,事故报告要及时,不得隐瞒、虚报或拖延。
受伤者或发现事故的人员立即上报主管工长或安全员,主管工长或安全员应按照逐级上报的原则上报,最终上报到公司,公司上报到上级主管部门。
3.发生事故后,项目部应立即执行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救援预案》,抢救伤员、排除险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做好标识并保护现场。
项目经理应立即责令有关人员或部门对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应把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性质、损失、责任、处理意见、纠正和预防措施写成事故调查报告经项目经理签字后上报公司。
4.安全事故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
(八)、施工消防管理制度
1.项目部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消防安全员应执行《北京川岩建设消防安全责任制》。
3.项目部必须严格执行《北京川岩建设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明确一名防火负责人处理日常的消防工作,做好上级机关、有关部门的查询接待工作,解决落实消防隐患,对要求回执的单据要按期准时的给予回执。
4.项目经理部要定期对现场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每两周组织一次用火用电、重点防火部位的检查,并有检查记录和整改文字记录结果和措施。
5.项目部生活区的设置必须符合有关消防管理规定,严禁使用可燃性材料搭设,宿舍内不得卧床吸烟,每间宿舍居住人数不得超过15人,要正确设置安全门及安全通道,编制人员疏散预案,每间宿舍要指定一名负责人,要把有关规定、管理办法及措施张贴在宿舍内,定期检查。
在施工程内严禁做施工队宿舍。
6.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宽度不得小于3.5米,并保证临时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车道堆物、料挤占消防车道。
7.严格控制明火作业,杜绝违章操作。
动用明火前,必须办理用火证,明确看火人,配备灭火工具后再行开焊,并在限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操作,如遇特殊情况,需事先申请向有关部门和人员申请,经允许后方可操作。
8.各施工现场、仓库、料场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处要按规定和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和其他消防设备,设专人负责管理,任何人不能私自挪用、圈占、埋压消防器材和设备。
9.施工现场内严禁吸烟,项目部可在安全又较方便的地方设吸烟室。
严禁违章用电用火,严禁使用电炉子或规定不允许使用的其他取暖、烧水器具,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
10.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处要设在远离火源、电源、食堂、锅炉房等处,应列为防火重点部位,设专人看管,明确责任,不能设在阴暗背景处,形成死角,使之造成管理疏忽。
在施工程内,不准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仓库,不准把油漆配料房设在在施工程内。
11.项目部在现场需要使用聚苯保温材料、保温草帘时要在与供货单位签定经济合同的同时签定《聚苯保温材料供货防火安全协议书》、《施工现场使用保温草帘防火安全协议书》,施工时的管理执行《公司消防法规文件汇编》中的有关要求。
(九)、奖励与惩罚制度
1.凡在安全生产中工作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班组和个人,项目部给予物质奖励:
⑴认真执行国家颁发的各种文件和规定,执行本制度,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取得显著成绩的。
⑵在安全技术研究方面,有重大发明,技术改进和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⑶预测、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有功的。
2.对违反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本制度,项目部对班组或个人给予处罚、项目部在处罚时应执行以下条款:
⑴各级管理人员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安全生产制度的,视情节轻重处200-3000元罚款。
⑵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处200-2000元的罚款。
⑶每破坏或拆改一处安全防护设施的单位或个人,处200-1000元的罚款。
⑷未经安全培训、注册就上岗作业的外施人员,除清退出场外,每发现一人对班组处300元的罚款。
⑸接到隐患通知书,逾期不改,无反馈记录的,对班组处1000-3000元的罚款。
⑹对批评或制止违章作业的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处10000~20000元的罚款。
⑺对经过隐患通知、警告后仍然拒不整改,拒绝接受处罚的单位或个人,应视其情节轻重在原罚款数额的基础上增加1-2倍的处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附情况说明后,罚款单经施工管理部登记后直接送达财务部门执行。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发现安全隐患后除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外,应视隐患的情况轻重、影响大小要求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停工整改,在情况严重时要求全场停工整改,待安全隐患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
4.项目部在进行经济处罚后将罚款单交公司施工管理部进行统计汇总。
5.有关文明安全工地的奖惩执行《北京川岩建设工程责任有限公司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奖罚规定》。
六、施工部署:
1、施工组织:
本工程防护用品需要加工部分由经理部加工班负责,安装工程由本工程施工班组负责施工。
防护工作进度根据施工现场的所完成的防护部位形成情况及时施工。
2、主要机具:
钢筋调直机、钢筋切断机、钢筋弯曲机、压刨机、电锯、混凝土振动棒、塔吊等;
七、施工准备:
1、材料准备:
本工程使用材料主要包括钢管φ48,钢筋、脚手板、竹胶板、安全网、木方、大模板等。
2、主要材料品种及数量:
表1
序 号
材料名称
规 格
单 位
数 量
进场时间
1
钢管
φ48
T
500
5.15
2
脚手板
4000*200*50
块
1500
5.25
3
竹胶板
1220*2440*10
M2
8000
5.28
4
钢筋
φ6、φ8、φ12、φ14、φ16、φ18
T
随工程进度进场
5
大模板
随工程进度进场
6
安全网
5.25
八、主要施工方法:
(一)电梯井口的防护
1、电梯门用1.5×1.2米(宽×高)钢栅门进行防护(根据电梯口的宽度确定),钢栅门所用钢筋直径不小于Φ15,间距不大于
50~150mm。
钢栅门上口用膨胀螺栓和扁铁固定。
如附图:
图1
2、梯井道兜网从首层开始布置,每隔两层布置一道水平安全网,安全网应封闭严密。
安全网利用大模板穿墙螺栓孔穿Φ12钢丝绳固定。
如附图
图2
3、未经批准,电梯井内不得做垂直运输通道和垃圾通道。
(二)预留洞口的防护
1、楼板、屋面等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cm但大于2.5cm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竹胶扳盖严。
盖板应防止挪动(孔洞内口用约长于洞口的木方撑紧,在用大于洞口的竹胶扳盖于洞口上,并用钢钉固定牢固)。
2、楼面板等处边长为25cm~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盖板,盖住洞口。
盖板须能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列出具体方法)。
3、边长为50cm~150cm的洞口,在其上满铺脚手板。
4、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图.3
图·4
5、垃圾井道和烟道,应随楼层的砌筑或安装而消除洞口,或参照预留洞口作防护。
管道井施工时,除按上述做法外,还应加设明显的标志。
如有临时性拆移,须经施工负责人核准,工作完毕后必须恢复防护设施。
6、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
7、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
8、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加设1.2m高的临时护栏。
9、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孔、洞口,均应予以盖设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三)、通道口的防护
建筑物的出入口应搭设长3~6m,宽出通道两侧各1m的防护棚,棚顶满铺50cm厚的脚手板,非出入口和通道两侧必须封严。
以上情况如有临时性拆移,须经施工负责人核准,工作完毕后必须恢复防护设施。
(四)楼梯口的防护
结构施工时在楼梯边缘预埋钢板或钢筋头,将栏杆柱与之焊接。
防护栏杆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1.2m,下杆离地0.5m,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栏杆柱通过水平拉杆与楼梯口拉紧固定住,防止倾翻。
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要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图·5
(五)临边防护
在以下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
1、基坑周边:
基坑四周搭设护栏,其高度不少于1.5m,护拦底部采用240mm红机砖砌筑,高度不少于200mm;上部设水平杆二道,挂密目安全网。
刷红、白油漆,立杆必须与基础连接牢固。
2、井架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要装设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
3、阳台临边防护:
所有阳台临边搭设防护栏杆,横杆和栏杆柱,水平拉杆均采用Φ48钢管。
防护栏杆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1.2m,下杆离地0.5m,横杆长度大于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栏杆柱通过水平拉杆与门洞口拉紧固定住,防止倾翻。
立面挂密目安全网。
4、楼梯口的防护:
结构施工时在楼梯边缘预埋钢板或钢筋头,将栏杆柱与之焊接。
防护栏杆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1.2m,下杆离地0.5m,横杆长度大于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栏杆柱通过水平拉杆与楼梯口拉紧固定住,防止倾翻。
图.6
5、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要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图·7
九、安全防护措施及主要机械操作要求:
(一)土方安全防护措施
1.基本安全防护措施
(1).挖土方应严格按要求放坡。
操作时应随时注意土壁的变动情况,如果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坍塌现象,应及时进行支撑或放坡,并注意支撑的稳固和土壁的变化。
(2).开挖的土方应随挖随运,不得长时间堆积在槽边。
在基坑边缘上侧临时堆土或堆放材料以及移动施工机械时,应与基坑边缘保持1.5m以上的距离,堆土及材料堆放高度应不超过0.8m,以防止坍塌,避免造成翻机事故,保证边坡的稳定。
(3).基坑开挖时,在挖土机工作范围内,不许进行其它作业,挖土应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或逆向挖土。
(4).土方开挖要探明地下管网,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5).在距基坑边0.6m周围用φ48钢管设置两道护身栏杆,立杆间距4m,高出自然地平1.8m,埋深0.8m;各施工人员严禁翻越护身栏杆;基坑施工期间设警示牌,夜间加设红色灯标志。
(6).做好基槽坑内的排水工作,防止基坑内积水而使基坑土体恶化影响边坡稳定。
2.土方机械安全防护措施
A.一般规定
⑴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⑵作业前应依照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检查施工现场,查明地上、地下管线和构筑物状况。
不得在距现状电力、通讯电缆、瓦司管道灯周围2m以内作业。
⑶机械设备在沟槽附近应低速行驶,作业中必须避开管线和构筑物,并与沟槽边保持不小于1.5m的安全距离。
⑷配合机械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员,必须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作业。
如必须在回转半径以内作业时,应停止机械回转并制动好后方可开始。
机上机下人员应随时取得密切联系。
⑸作业中遇到下列情况,应立即停止操作:
①挖土区土体不稳定,有坍塌可能。
②发生暴雨、雷电、水位暴涨。
③施工标记及防护设施被破坏。
④出现其他不能保证作业和运行安全的情况。
⑹机械在场外公路上行驶时必须遵守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⑺自行式机械作业前,必须进行检查、制动、转向、信号及安全装置应齐全有效。
⑻机械设备在发电站、变电站、配电室等附近作业时,不得进入危险区域。
⑼机械运转时,不得进行任何紧固、保养、润滑、检查等作业。
⑽机械作业时,人员不得上下机械。
B.挖掘机安全技术措施
⑴作业前应进行检查,确认一切齐全完好,大臂和铲运斗运动范围内无障碍物和其他人员,鸣笛示警后方可作业。
⑵挖掘机驾室外露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
⑶反铲作业时,挖掘机履带或轮胎与作业面边缘距离不得小于1.5m。
⑷挖掘机在平地上作业,应用制动器将履带(或轮胎)刹住、楔牢。
⑸取土、卸土不得有障碍物,在挖掘时任何人不得在铲斗作业回转半径范围内停留。
装车作业时,应待运输车辆停稳后进行,铲斗应尽量放低,并不得砸撞车辆,严谨车箱内有人,严禁铲斗从汽车驾驶室顶上越过。
卸土时铲斗应尽量放低,但不得撞击汽车任何部位。
⑹行走时臂杆应与履带(或轮胎)平行,并制动回转机构,铲斗离地面宜为1m。
行走坡度不得超过机械允许最大坡度。
⑺挖掘机回转制动时,应使用回转制动器,不得用转向离合器反转制动。
满载时,禁止急剧回转猛刹车,作业时铲斗起落不应过猛。
下落时不得冲击车架或履带及其他机件,不得放松提升钢丝绳。
⑻作业时,必须待机身停稳后再挖土,铲斗未离开作业面时,不得作回转行走等动作,机身回转或铲运斗承载时不得起落吊臂。
⑼驾驶司机离开操作位置,不论时间长短,必须将铲斗落地并关闭发动机。
⑽不得用铲斗吊运物料。
⑾发现运转异常时应立即停机,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
⑿作业结束后,应将挖掘机开到安全地带,落下铲斗制动好回转机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
C.机动翻斗车安全技术措施
⑴现场内行驶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
未经交通部门考试发证的严禁在公路上行驶。
⑵开车时精神要集中,行驶不准载人、不准吸烟、打闹玩笑。
睡眠不足和酒后严禁作业。
⑶翻斗车距坑槽边缘距离不得小于1.5m
D.蛙式打夯机安全技术措施
⑴每台夯机的电机必须是经过加强绝缘或双重绝缘电机,并装有漏电保护装置。
⑵夯机操作开关必须使用定向开关,并保证动作灵敏,且进线口必须加胶圈。
每台夯机必须单独使用闸具或插座。
电源线和零(地)线与定向开关,电机接线柱连接处必须加接线段子与之紧固
⑶必须使用四芯胶套电缆线。
电缆线载通过操作开关线口之前应与夯机机身用卡子固定。
电源开关至电机段的电缆线应穿管固定敷设,夯机的电缆不得长于50m。
⑷夯机的操作手柄必须加装绝缘材料
⑸每班前必须对夯机进行以下检查:
①各部电气部件的绝缘及灵敏程度,零线是否完好。
②偏信块连接是否牢固,大皮带轮及固定套是否有轴向窜动现象。
③电缆线是否有纽结、破裂、折损等可能造成漏电的现象。
④整体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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