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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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措施
1.工程概况
1.1本工程总建筑面积为31931m2,其中地上面积30587m2,地下面积1344m2。
主楼与裙楼均呈矩形,裙楼与主楼南北两侧相连。
建筑物东西长63.0m,南北宽55.8m。
主楼共十九层,局部二十层,裙楼四层。
地下室层高5.44m,一到四层层高均为4.8m,五至十九层除十二层为4.0m外均为3.6m。
建筑物最高标高为80.2m。
1.2本工程主楼为框筒结构,裙楼为框架结构。
主楼四角均匀布置剪力墙,中部为现浇混凝土电梯井和楼梯间,形成筒体结构。
1.3主楼基础为反梁式筏板基础,裙楼基础采用混凝土预制桩,桩基础为摩擦端承型,桩长7.0m。
1.4本工程脚手架采用普通扣件钢管式脚手架。
钢管采用Ф48*3.5,裙楼和主楼一至四层外脚手架采用双排落地式脚手架,主楼五至十九层采用悬挑脚手架。
立挂绿色阻燃密目安全网,现浇楼板采用满堂红脚手架。
1.5本工程垂直运输采用1台塔吊,2台门式升降机,一台双笼电梯。
水平运输采用机动翻斗车。
现场设自动搅拌站一座,砼输送采用HBT60砼输送泵1台。
钢筋机械主要有闪光对焊机、钢筋套丝机、钢筋切断机、钢筋弯曲机、钢筋调直机等。
2.安全施工措施
2.1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2.1.1争创银川市安全生产示范工地
2.1.2本工程要求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安全事故频率控制在3‰以内。
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不发生重大机械和设备事故;
不发生重大交通、重大火灾事故;
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一般安全事故频率控制在3‰以内;
不发生重伤事故;
争创自治区文明施工样板工地。
2.1.3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确保达标创优。
3.安全保证体系网络图及安全监督体系网络图(附后)
4.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其落实
4.1项目部、班组建立各级、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按其职责分工,确定安全责任。
各类人员认真严格履行其安全职责。
4.2项目部对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检查和考核办法,并按规定期限进行考核,对考核结果及兑现情况进行记录。
要求分包单位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4.3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列为日常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并悬挂在操作岗位前。
4.4项目部与工程组、工程组施工班组层层签定安全目标责任书,每月进行考核打分,并根据分值奖罚。
4.5施工现场按该工程项目大小配备专职安全员3名。
5.安全教育及劳动保护
5.1安全教育
5.1.1新入厂工人必须经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操作,并留有记录。
5.1.2工人变换工种,应先进行操作技能及安全操作知识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5.1.3安全教育培训可以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开展活动,如在“安全月”举办安全知识竞赛,每周出版报、墙报,张贴安全画报,悬挂安全警示牌等。
5.1.4电工、焊工、架工、起重工等特殊工人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发证后,方准独立操作,每年要进行一次复审。
5.1.5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按规定进行年度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5.2劳动保护
5.2.1建立劳动保护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
5.2.2根据不同工种施工需要配备合格齐全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规定发放。
5.2.3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挂好安全带,使用手持和移动式电动工具穿好绝缘鞋,戴好绝缘手套。
5.2.4现场作好安全网的封闭、“四口”及“五临边”的防护和高空机械架体的加固。
6.安全技术管理
6.1针对工程特点、施工工艺、作业条件等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主管领导审批,专业部门会签。
对专业性强、危险性大的工程项目,如脚手架、模板工程、基坑支护、施工用电、垂直运输设备的安拆等,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6.2在正式作业前按分部分项工程和针对作业条件的变化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不但口头讲解,同时应有书面交底卡,并履行签字手续。
对此项工作要严肃认真的进行,严禁流于形式。
6.3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项目部每周一检查,检查出隐患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并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7.专项安全措施
7.1防物体打击和高空坠落措施
7.1.1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质量合格的安全帽;独立悬空作业的人员须正确悬挂质量合乎标准的安全带;施工过程中,必须采用检验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对建筑物进行全封闭。
7.1.2楼梯口设置防护栏杆,根据孔洞口大小进行适当防护。
工程地面入口处和施工现场人员流动密集的通道上方设置防护棚,防护棚顶部材料采用5cm厚架板,两侧沿栏杆架用密目网封严。
所有防护应整齐牢固,做法按统一规定,进行规范化管理。
7.1.3施工现场中工作面边沿无防护设施或围护设施高度低于80cm时,按规定搭设临边防护栏杆,并沿栏杆用密目网封闭。
7.1.4各作业层工具、材料必须按规定放置,不得随意丢掷。
7.1.5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认真细致,不得嬉笑打闹,所用材料要堆放平衡,使用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或插在钎套内,不得随意乱放;较大工具应系保险绳,避免失手坠落伤人;传递物品时,严禁空中抛物。
7.1.6从事高空作业人员要定期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及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7.1.7严禁酒后高空作业,6级以上大风和雷雨天气,禁止高空作业。
7.1.8移动式攀登用梯子,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不得有缺档。
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连接后梯子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架的强度。
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0°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7.1.9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架子和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
7.1.10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验证后方可使用。
7.1.11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
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模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下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
结构复杂的模板,装拆应严格按照施工措施进行。
7.1.12悬空式钢平台的搁支点与上部结点,必须位于建筑物上,不得设置在脚手架等施工设备上。
7.1.13钢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它操作人员。
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
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7.1.14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
安全防护棚搭设在主楼西侧大门处。
7.1.15安全防护棚长6m,宽3m,高4.8m。
两侧设置剪刀撑,挂密目式安全网,入口处设置两根抛撑,棚板应使用不小于30mm木板或双层竹笆板。
7.1.16对于楼层上800mm以下的孔洞,采用盖板覆盖,具体做法见附图1;对于800mm以上的孔洞采用防护栏杆及挂立网,具体做法见附图2;对于电梯门洞口、结构洞洞口采用工具式防护栏杆,具体做法见附图3。
7.1.17外脚手架操作层必须满铺脚手板,上面满铺密目式安全网,在外立杆内部挂1.2m高竹篱笆。
7.1.18楼层周边设1.2m高脚手管防护栏杆,与框架柱连接牢固。
7.1.19本工程在C轴与8轴相交处设一座上下人斜道,以供施工人员上下楼用。
上人斜道采用之字型,宽1.3m。
斜道两侧及平台外围均设置栏杆及挡脚板,挡脚板高度为180mm;脚手板满铺,采用顺铺,接头搭接,下板头压住上板头,并用8#铅丝固定,斜坡为1:
3;脚手板上每隔300mm设一根20mm高的防滑木条,周围用密目网围护。
7.1.20斜道不得与其它脚手架连接,为一个独立的通道,且要保证与建筑物有足够的、坚实的连接,自下而上设置连墙件,连墙件应设置在斜道转向节点处或斜道的中部竖线上,用钢管与建筑物拉接平均间距1.2m,且为刚性拉接。
7.1.21上人斜道地基必须夯实,立杆下垫枕木,立杆底部设置纵横扫地杆,纵向扫地杆用直角扣件固定在上皮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
7.2脚手架安全措施
7.2.1脚手架搭设前,施工负责人应按照施工方案要求,结合施工现场作业条件和队伍情况,作详细的技术、安全交底,经交底签字后方可进行施工。
7.2.2脚手架、井架搭设完后,应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按照施工方案和规范分段进行逐项检查验收,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7.2.3脚手架投入使用后,还需有专业人员对其进行经常检查和维修,以确保使用安全。
7.2.4密目网及兜网均应挂严密,操作层平台满铺脚手板,缝隙≥150mm应用木板或木方铺严。
施工层设置安全网,300mm高的挡脚板,1200mm高的防护栏杆。
7.2.5脚手架的搭设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上岗证人员禁止上岗。
搭设脚手架时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带、穿防滑鞋。
7.2.6立杆、大横杆的相邻接头应相互错开(具体做法见附图)。
7.2.7遇六级以上大风、大雾、下雨天气时应停止施工作业,禁止上架作业。
7.2.8拆除脚手架时在地面上设置围栏和警戒标志,安排专人负责警戒,以防他人误入拆除作业区,并设安全通道。
7.2.9施工现场中的脚手板、斜道板、跳板和交通运输道都应该随时清扫,如遇雨水冰雪,要采取防滑措施。
7.2.10酒后及有病人员禁止上岗作业。
7.3防坍塌措施
7.3.1脚手架搭设必须严格按照专项措施和交底内容进行。
7.3.2脚手架搭设完毕,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分段逐项检查验收,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7.3.3搭设脚手架所需钢管必须顺直、无扭曲,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凡有脆裂、变形或滑丝的,严禁使用。
7.3.4脚手架座落处,须将基土夯实,设钢制底座、木垫板。
待所有立杆落稳座实后,搭设扫地杆,将立杆连为一个整体,防止发生不均匀沉降。
7.3.5脚手架座落处设排水沟,将雨水和施工用水及时排走,严防基土受到水浸产生下陷。
7.3.6使用时严格控制使用荷载,确保脚手架有较大的安全储备。
7.3.7主楼地下室基坑开挖时,边坡第二阶表面砌筑120mm厚砖砌护坡墙。
采用实心粘土砖,M5混合砂浆砌筑。
在第一阶和第二阶的退台上浇注100mm厚C10砼。
7.3.8在距基坑边1m处设置1.2m高钢管架防护栏,并挂密目式安全网。
护栏内不得堆放材料,护栏外距护栏1m处堆放材料不得高于1.2m。
7.3.9根据施工现场自然地坪确定排水方向,规划好现场排水方式。
在基坑坡顶原硬化砼上做100mm高素砼或砖砌水泥砂浆抹面挡水墙,在无硬化砼的地方砌筑300mm高砖砌水泥砂浆抹面挡水墙,在挡水墙外侧挖200mm深、400mm宽的排水沟,坡度>0.5%,在场区东北角设集水坑,防止雨水流入基坑内。
7.3.10为防止材料、工具堆放坍塌,现场材料、工具堆放要整齐,按规定码放。
7.4施工机械安全措施
7.4.1机械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7.4.2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以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
其调试或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7.4.3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7.4.4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应停止其使用。
7.4.5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7.4.6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指挥,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由于指挥人员强制违章作业造成事故者,应追究指挥者的责任。
7.4.7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机人员操作。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或操作室,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7.4.8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7.4.9进行日作业两班及以上的机械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
操作人员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7.4.10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7.4.11塔式起重机的安装、顶升、拆卸必须按照原厂规定进行,并制定安全作业措施,由专业的塔吊安装队伍进行安装,并要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安装后,在无荷载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偏差不得超过3‰,并经社会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发给检测报告及准运证后,方可作用。
7.4.12使用时检查塔基电源电压应达到380V,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
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机。
空机运转,检查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置等确认真正常后方可作业。
7.4.13塔吊司机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指挥信号应明淅,不得乱人指挥,严格执行吊装“十不准”。
作业完毕后,臂杆不应过高,应顺风向停放,切断电源。
7.4.14电梯从地面站启动前,应关闭吊笼门和地面基础围栏门。
在其它层次启动前,基础围栏门、吊笼进出门也都应是关闭的。
电梯司机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训练合格,严禁非司机开车。
司机必须熟悉电梯的结构、原理、性能、运行特点和操作规程。
严禁超载,防止偏重。
7.4.15司机开车时应思想集中,随时注意信号,遇事故和危险时立即停车。
在下述情况下严禁使用:
(1)电机制动系统不灵活可靠;
(2)控制元件失灵和控制系统不全;
(3)导轨架和管架的连接松动;
(4)视野很差(大雾及雷雨天气)、滑杆结冰以及其它恶劣作业条件;
(5)齿轮与齿条的啮合不正常;
(6)站台和安全栏杆不合格;
(7)钢丝绳卡得不牢或有锈蚀断裂现象;
(8)限速或手动刹车器不灵;
(9)润滑不良;
(10)司机身体不正常;
(11)风速超过12m/s(六级风);
(12)导轨架垂直度不合要求;
(13)减速器声音不正常;
(14)刹车楔块齿尖变钝,其平台宽>0.2mm。
7.5防触电安全措施
7.5.1现场集中控制的开关柜或配电箱的设置地点应平整,不得被水淹或土埋,并防止碰撞和物体打击。
开关柜或配电箱附近不得堆放杂物。
7.5.2开关柜或配电箱内的配线应绝缘良好,排列整齐,绑扎成束并固定在盘内。
导线剥头不得过长,压接应牢固。
盘面振作部位不得带电体明露。
导线进出开关柜子或配电箱的线段应加强绝缘并采取固定措施。
L1
L2
L3
N
PE
1
32
具有专用保护零线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示意图
1、工作接地;2、重复接地;3、电气设备外露导电部分;
4、L1、L2、L3相线;5、N—工作零线;6、PE—保护零线。
7.5.3用电设备的电源引线长度不得大于5m,距离大于5m时,应设流动刀闸箱;流动刀闸箱至开关柜或配电箱之间的引线度度不得大于40m。
7.5.4施工现场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应至少设置两级漏电保护器,而且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保护的功能。
开关箱内的漏电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施工现场配电必须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一锁”的要求。
7.5.5配电箱、配电设备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挂停电标志。
停、送电必须由专职电工负责。
非电工人员不得进行接送电和拆除电气设备。
7.5.6电缆干线上楼层时,必须加设防护套管,沿楼层顶棚架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硬物打击或辗压。
地面上的电缆线必须埋地,如为临时线路,必须穿钢管,以防硬物打击或辗压。
7.5.7砼振动棒操作人员必须穿胶鞋,戴绝缘手套,夜间施工应设装足够的照明,振捣砼看不清楚时,应使用36V以下低电压安全照明。
7.5.8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
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7.5.9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不得使用绝缘老化或破损的器具和器材。
7.6防火灾及爆炸措施
7.6.1焊割防火措施
(1)严格执行用火审批程序和制度。
操作前办理用火申请手续,经有关部门批准领取用火证后方可操作。
(2)使用电、气焊时要执行用火证制度,并有人监护,施焊周围不能有易燃物体,并要备齐防火设施,电焊机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
(3)遇有五级以上大风气候时,施工现场的高空和露天焊割作业应停止。
(4)在焊割过程中要随时进行检查,焊割结束或离开操作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赤热的焊具禁止放在易燃、易爆物品和可燃物上。
对焊割地点进行仔细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可离开。
(5)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焊割工具和设备,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
(6)电焊机应有单独开关,装在防火、防雨的闸箱内,电焊机设防雨棚。
电焊机设专用接地线。
(7)焊炬、割炬点火前应检查各连接处及胶带的严密性。
气割时应有防止割件倾倒、坠落的措施。
严禁用氧气吹扫衣物,不得将点燃的焊炬、割炬作照明。
(8)乙炔带着火时,应先灭火,后停气;氧气带着火时,应先停气,后灭火。
氧、乙炔带严禁沾染油脂,严禁串通连接或互换使用。
气瓶不得与带电体接触,气瓶内的气体不得全部用尽。
乙炔瓶应直立使用,氧、乙炔瓶安全距离为5m以上,与明火安全距离为10m以上。
7.6.2木工操作间防火措施
(1)、刨花、锯末较多部位的电动机,应安装防尘罩。
(2)、操作间内严禁吸烟和用明火作业。
木工应做到活完场地清,刨花、锯末每班打扫干净,倒在指定地点。
(3)、配电箱、刀闸下方不能堆放成品、半成品及废料。
(4)、工作完毕应拉闸断电,检查确无火险后方可离开。
7.6.3用电防火防爆措施
1、施工现场暂设线路、电气设备的安装与维修应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2、设置及使用易燃液体的场所,应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及照明灯具。
3、施工现场严禁私自使用电炉、电热器具。
4、电气设备应安装在干燥处,并有妥善的防雨、防潮设施。
5、现场线路截面及保护装置要严格按照计算值选择,以杜绝线路过负荷使用。
6、经常教育用电人员正确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避免作业不当造成火灾。
7、电气操作人员要认真执行规范,正确连接导线,接线柱要压牢、压实,铜铝连接时要有过渡端子,多股导线要用端子刷锡后在与设备安装,防止加大电阻引起火灾。
8、配电室的耐火等级要大于三级,室内配置砂箱和绝缘灭火器,严格执行运行检修制度,按季度每年进行四次停电清扫和检查。
9、现场所用电动机严禁超载使用,电机周围无易燃物,出现问题时及时解决,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10、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电炉子,使用碘钨灯时,灯与易燃物间距要大于30厘米。
11、施工现场的高大设备和有可能发生静电的电气设备要做防雷接地和防静电接地(如塔吊等设备)。
12、对电气装置相对集中的场所配置绝缘灭火器,且设置禁止烟火标志。
13、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杂物,并派专人负责定期清扫。
14、施工现场建立防火检查领导体制,建立防火队伍。
15、发生电气火灾扑救时要注意迅速切断电源,当电源线因其他原因不能及时切断时,派人去供电端拉闸,灭火时人体各部位与带电体保持一定距离,必须穿绝缘用品,灭火器材要用干粉灭火机,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干燥的砂子,不得使用可导电的灭火剂进行扑救。
7.6.4库房防火措施
(1)、熟悉存放物品的性质、防火要求及灭火方式,严格按照其特性分别存放。
(2)、各种易燃品存放在指定位置,远离明火、电焊区域。
存放易燃气体、易燃物的仓库工棚内照明设施和用电设备一定要采用防爆型设备,导线和设备连接均应满足有关规范要求,且设置禁止烟火标志。
(3)、在现场易燃品存放地点,设挂严禁烟火标志,易燃物品存放上面盖一层阻燃物,并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具。
(4)、物品入库前进行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库房内照明灯具不准超过60W,并做到人走断电、锁门。
库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5)、保温材料包装用的纸盒,剩余的油漆等易燃物品,不得随意乱扔放,要统一回收处理。
油漆施工中,油漆、稀释剂等易燃物品存放时必须设隔离带而且要大于5m。
存放油漆等其油库贮藏室必须远离住宅、房屋及其他建筑物,并应设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并设专职保管员。
(6)、地沟内,金属容器内,油漆施工密集区域及周围有易燃气体泄漏的区域,照明电压不得大于36V。
(7)、电源开关要远离油漆作业场所及油库,防止电弧引燃导致火灾。
7.6.5作业现场防火防爆措施
(1)、喷漆、涂漆的场所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止形成爆炸极限浓度,引起火灾或爆炸。
场内禁止一切火源,应采用防爆的电器设备。
禁止与焊工同时间、同部位的上下交叉作业。
(2)、作业现场要准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作业人员离开现场时,检查无隐患后,方可离开。
7.7防中暑、中毒措施
7.7.1防中暑措施
(1)、暑热季节时,要及时为现场人员发放防暑降温用品。
施工期间,提供充足的饮用水,为现场施工人员送绿豆汤解暑。
(2)、合理组织好施工,暑期尽量赶早施工,避开当日最高气温施工。
(3)、作好职工宿舍的通风工作。
7.7.2防中毒措施
(1)、为施工人员提供清洁食物,防止有毒物质的误用和败质食物的食用。
(2)、有毒物质单独存放并派专人负责管理,严格控制其使用。
(3)、冬季施工期间,作好炉火的管理,防止煤气中毒。
7.8“三宝”“四口”防护
7.8.1安全帽:
每顶安全帽出厂时,必须有检验部门批量验证和出厂检验合格证。
佩戴安全帽时,必须系紧下颚系带,防止安全帽坠落失去防护作用。
有裂痕及缺口的安全帽禁止使用。
7.8.2安全网:
网目密度不应低于2000目/100cm2,每张安全网出厂前,必须有国家指定的监督检验部门批量验证和工厂检验合格证。
使用时必须将所有的网孔与脚手管或相邻安全网网孔用尼龙绳绑扎牢固,不得采用铅丝绑扎。
7.8.3安全带:
一般使用五年报废,使用两年后,按批量抽验,以80kg重量,自由坠落试验,不破断为合格。
安全带应垂直悬挂,高挂低用较为安全;当做水平位置悬挂作用时,要注意摆动碰撞;不宜低挂高用;不应将绳打结使用,以免绳结受力后剪断;不应将钩直接挂在不牢固物和直接挂在非金属绳上,防止绳被割断。
7.9洞口防护
7.9.1楼梯口应设置防护栏杆(见附图4);电梯井口设置工具式防护栏杆(见附图3),还应在电梯井内每隔两层设置一道安全平网。
平网内无杂物,网与井壁间隙不大于10cm。
当防护高度超过一个标准层时,不得采用脚手板等硬质材料做水平防护。
7.9.2预留洞口做法见附图1、附图2。
7.9.3人行通道防护棚顶部材料可采用5cm厚木板或相当于5cm厚木板强度的其他材料,两侧应沿栏杆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晋严。
防护棚的长度应符合坠落半径的尺寸要求,搭设长度为6m。
防护棚上部严禁堆放材料。
7.10临边防护
7.10.1基坑周边,梯段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7.10.2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
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7.10.3当在基坑四周固定栏杆时,栏杆柱用钢管打入地面50-70cm;当在砼楼面、屋面或墙面固定栏杆时,栏杆横杆与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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