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技工院校教师职称申报条件修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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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技工院校教师职称申报条件修订
江西省技工院校教师职称申报条件(2019年修订)
一、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本省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以及技工院校教研机构从事教育研究工作的在职在岗并获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热爱技工教育事业。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教学行为规范,身心健康,教风端正,为人师表,勇于创新。
(三)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技能水平和教学教研能力,能够自觉运用教学新理念、新方法和新技术。
(四)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并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或在教研机构从事教研工作。
(五)在学校组织的教学测评中,学生(家长)和同行评教满意度达到80%以上。
(六)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次数,达到申报上一级职称基本任期年限的要求。
(七)任现职以来,专业课教师需按规定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并达到有关文件规定要求。
任现职以来,出现下列情况,在规定年限上延期申报:
1.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基本合格)者,延期1年申报。
2.年度考核或师德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者,延期2年申报。
3.凡有违反师德、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等严重影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延期2年申报。
4.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期3年申报。
三、正高级讲师具体条件
(一)学历经历方面
1.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受聘高级讲师职务满5年。
2.国家职业资格范围内的技术理论课教师须具有与申报专业对应的职业(工种)技师及以上技能操作水平。
3.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等工作2年以上,并取得突出成绩。
4.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10年以上,教书育人成绩显著。
(二)工作任务方面
1.完成规定的授课工作量或听课评课数量,其中专任教师年均授课时数不少于240节,兼管理工作的教师年均授课时数不少于120节,校领导年均授(听)课时数不少于60节。
教研人员应有计划地深入学校调查研究和指导教学,年均听课量和评课量不少于5次。
2.任现职以来,系统担任过2门以上课程(其中1门为主干课程)的全部教学工作,至少每学年承担1次校级及以上公开课。
其中专业课教师需掌握1门专业技能,能独立承担1门专业课的理论教学和实训指导任务。
3.任现职以来,至少开设了1项第二课堂、或1个技能培训班、或1门选修课,或主持开发了1门校本课程(含教材和课程数字资源)并在学校使用一年以上。
4.能够承担高级工及以上职业培训任务。
5.带领学生到企事业单位实习实训、社会实践3期以上。
(三)教育教学方面
系统掌握所教专业(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具有较高理论研究水平,掌握国内外本专业前沿发展动态;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现代化教学手段;教学水平高超,教学业绩卓著,教学特色鲜明,教书育人成果突出,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受到学生普遍欢迎,得到同行一致公认。
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项:
1.作为指导老师(排名第一)指导学生参加职业能力竞赛,并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
2.本人参加说课、微课、示范课、教案、课件制作等教育教学类竞赛和职业技能竞赛,并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
3.参与(排名前三)完成的教学成果或科研成果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
4.省级及以上示范专业的主持人,或国家级示范专业的骨干成员(排名前三)。
5.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的主持人,或国家级精品课程的骨干成员(排名前三)。
6.担任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省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或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
7.具有对本专业(或职业)竞赛文件的制定、评价和分析能力,作为命题组长完成过市级及以上竞赛文件的制定和成绩的评定工作,或作为命题组骨干成员(排名前三)完成过省级及以上竞赛文件的制定和成绩的评定工作。
8.作为班主任其所带班级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9.教研人员承担过一门以上课程的教学指导和教学研究工作。
在指导、总结和推广课程改革、课题研究、技工教育改革方面有创新之处,对提高本地区技工教育教学质量做出显著成绩,并在省级及以上作专题讲座或经验介绍。
(四)教研科研方面
具有主持、指导和引领本专业(学科)领域或一定区域内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和水平,熟悉企业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具有解决生产实践中具有一定难度技术问题的能力,在技术革新方面有较大贡献。
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
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1.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过具有独创性的本专业教育教学研究论文2篇。
2.出版过本专业教育教学研究著作或国家规划教材2部。
3.主持完成1项省级科研课题,或参与(排名前三)完成1项国家级科研课题。
4.主持完成省级及以上、或参与(排名前三)完成国家级教学资源库建设。
5.获得科学技术奖(包括:
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等)、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奖项中任意一种的省级及以上奖励的骨干成员(排名前三)。
6.从事技术创新、科研成果转化,并取得1项发明专利或2项实用新型专利(排名第一且须提供专利证书)。
7.开展校企合作,为企业、社会提供技术服务、技术推广,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并通过省级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鉴定(须有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须提供合同和到款凭证,到款额文科类不少于2万元,理工类不少于8万元)。
8.主持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实验,并在省级及以上进行专题讲座或经验介绍。
9.主持过学校该专业一体化课程教改工作,在教学团队中发挥关键作用,开发了三门以上一体化课程的学习材料,并在学校使用一年以上。
10.主持过企业攻关难题,获得了企业注册地政府主管部门的奖励(须有政府主管部门的奖励文件),或在行业内推广(须有行业出具的证明材料)。
(五)示范引领方面
在本专业(学科)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为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掌握技能人才培养规律,指导教学改革、教学研究方面有创新,并取得显著成果。
具有很强的团队精神,在教学团队的成长和发展中发挥关键性作用,在本地区能起到专业(学科)带头人作用,能够指导青年教师开展学生社团、第二课堂等活动,在指导和培养其他层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1.指导青年教师(须提供学校的聘任指导文件)在本专业(学科)教育教学类竞赛中获省级及以上奖励。
2.开设过省级及以上公开课或学术讲座。
3.被评为省级及以上专业(学科)带头人、或教学名师、或首席技师,或国家级骨干教师或技术能手。
4.被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聘为大赛的技术专家或命题专家、或教练。
5.被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聘为督导员、或评估专家、或相关专业领域专家。
6.积极参与学校教学管理、教学改革、教学研究等工作,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
四、高级讲师具体条件
(一)学历经历方面
1.获得博士学位,且受聘讲师职务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且受聘讲师职务满5年。
2.国家职业资格范围内的技术理论课教师须具有与申报专业对应的职业(工种)高级及以上技能操作水平。
3.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2年以上,并取得显著成绩。
(二)工作任务方面
1.完成规定的授课工作量或听课评课数量,其中专任教师年均授课时数不少于300节,兼管理工作的教师年均授课时数不少于150节,校领导年均授(听)课时数不少于75节。
教研人员应有计划地深入学校调查研究和指导教学,年均听课量和评课量不少于10次。
2.任现职以来,系统担任过2门以上课程(其中1门为主干课程)的全部教学工作,至少每学年承担1次校级及以上公开课。
其中专业课教师需掌握1门专业技能,能独立承担1门专业课的理论教学和实训指导任务。
3.任现职以来,至少开设了1项第二课堂、或1个技能培训班、或1门选修课,或参与(排名前三)开发了1门校本课程(含教材和课程数字资源)并在学校使用一年以上。
4.熟悉企业对人才培养的要求,能够承担企业在职职工等群体的职业培训工作。
5.技术理论课教师能够协助企业开展技术攻关和合作研发。
6.带领学生到企事业单位实习实训、社会实践2期以上。
(三)教育教学方面
具有所教专业(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了解本专业(学科)前沿动态,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手段,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能对学生进行有效的思想道德教育和职业指导,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受到学生普遍欢迎,得到同行认可。
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1.作为指导老师(排名第一)指导学生参加职业能力竞赛,并获得市级及以上奖励。
2.本人参加说课、微课、示范课、教案、课件制作等教育教学类竞赛和职业技能竞赛,并获得市级及以上奖励。
3.参与(排名前三)完成的教学成果或科研成果获得市级及以上奖励。
4.市级及以上示范专业的主持人,或省级及以上示范专业的骨干成员(排名前三),或国家级示范专业的参与者(排名前五)。
5.市级及以上精品课程的主持人,或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的骨干成员(排名前三)或国家级精品课程的参与者(排名前五)。
6.担任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市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或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
7.具有对本专业(或职业)竞赛文件的制定、评价和分析能力,作为命题组长完成过县级及以上竞赛文件的制定和成绩的评定工作,或作为命题组骨干成员(排名前三)完成过市级及以上竞赛文件的制定和成绩的评定工作。
8.作为班主任其所带班级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9.教研人员承担过一门以上课程的教学指导和教学研究工作。
在指导、总结和推广课程改革、课题研究、技工教育改革方面有独到之处,对提高本地区技工教育教学质量做出突出成绩,并在市级及以上作专题讲座或经验介绍。
(四)教研科研方面
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科研能力,积极参与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研究,在技工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1.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过具有独创性的本专业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
2.出版过本专业教育教学研究著作或国家规划教材1部。
3.主持完成1项市级科研课题,或参与(排名前三)完成1项省级及以上科研课题。
4.主持完成市级及以上、或参与(排名前三)完成省级及以上教学资源库建设。
5.获得科学技术奖(包括:
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等)、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奖项中任意一种的市级及以上奖励的骨干成员(排名前三)。
6.从事技术创新、科研成果转化,取得1项发明专利或2项实用新型专利(排名前三且须提供专利证书)。
7.开展校企合作,为企业、社会提供技术服务、技术推广,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并通过市级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鉴定(须有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须提供合同和到款凭证,到款额文科类不少于1万元,理工类不少于4万元)。
8.主持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实验,并在市级及以上进行专题讲座或经验介绍。
9.主持过学校该专业一体化课程教改工作,在教学团队中发挥骨干作用,开发了一门以上一体化课程的学习材料,并在学校使用一年以上。
10.主持过企业研究课题,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
(五)示范引领方面
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工作,在教学团队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
能够指导青年教师开展学生社团、第二课堂等活动,指导培养青年教师在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取得进步。
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1.指导青年教师(须提供学校的聘任指导文件)在本专业(学科)教育教学类竞赛中获市级及以上奖励。
2.开设过市级及以上公开课或学术讲座。
3.被评为市级及以上专业(学科)带头人、或教学名师、或首席技师,或省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或技术能手。
4.被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聘为大赛的技术专家、或命题专家、或教练。
5.被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聘为督导员、或评估专家、或相关专业领域专家。
6.积极参与学校教学管理、教学改革、教学研究等工作,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
五、讲师具体条件
(一)学历经历方面
1.获博士学位见习期满;或获硕士学位,并受聘助理讲师职务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并受聘助理讲师职务满4年。
2.国家职业资格范围内的技术理论课教师须具有与申报专业对应的职业(工种)中级及以上技能水平。
3.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2年以上(对硕士、博士不作要求)。
(二)工作任务方面
1.完成规定的授课工作量或听课评课数量,其中专任教师年均授课时数不少于360节,兼管理工作的教师年均授课时数不少于180节,校领导年均授(听)课时数不少于90节。
教研人员应有计划地深入学校调查研究和指导教学,年均听课量和评课量不少于15次。
2.任现职以来,至少每学年承担1次校级及以上公开课。
其中专业课教师需掌握1门专业技能,能独立承担1门专业课的理论教学和实训指导任务。
3.积极参加校本培训、校本教研、校际教学交流活动,以及县级及以上教研机构组织的教研、进修和交流活动。
4.了解企业对人才培养的要求,积极承担职业培训任务。
5.带领学生到企事业单位实习实训、社会实践1期以上。
(三)教育教学方面
对所教专业(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独立掌握所教专业(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理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教学效果好。
具有比较丰富的学生社团、第二课堂等方面的组织能力,能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
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1.作为指导老师(排名第一)指导学生参加职业能力竞赛,并获得县级及以上奖励。
2.本人参加说课、微课、示范课、教案、课件制作等教育教学类竞赛和职业技能竞赛,并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
3.参与(排名前三)完成的教学成果或科研成果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
4.校级及以上示范专业的主持人,或市级及以上示范专业的骨干成员(排名前三),或省级及以上示范专业的参与者(排名前五)。
5.校级及以上精品课程的主持人,或市级及以上精品课程的骨干成员(排名前三),或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的参与者(排名前五)。
6.担任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县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或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
7.具有对本专业(或职业)竞赛文件的制定、评价和分析能力,作为命题组长完成过校级及以上竞赛文件的制定和成绩的评定工作,或作为命题组骨干成员(排名前三)完成过县级及以上竞赛文件的制定和成绩的评定工作。
8.作为班主任其所带班级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9.教研人员承担过一门以上课程的教学指导和教学研究工作。
在指导、总结和推广课程改革、课题研究、技工教育改革方面有所作为,对提高本地区技工教育教学质量做出了一定成绩,并在县级及以上作专题讲座或经验介绍。
(四)教研科研方面
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改革研究任务,在技工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1.在CN学术期刊上发表过具有独创性的本专业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
2.参与编写并正式出版(本人撰写:
理工类需2万字以上,文科类需4万字以上;或本人翻译3万汉字以上)本专业教育教学类著作或教材1部。
3.参与(排名前三)完成1项校级及以上科研课题。
4.主持完成校级及以上、或参与(排名前三)完成市级及以上教学资源库建设。
5.获得科学技术奖(包括:
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等)、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奖项中任意一种的市级及以上奖励的参与人员(排名前五)。
6.从事技术创新、科研成果转化,取得1项发明专利、或2项实用新型专利、或3项外观设计专利(排名前五且须提供专利证书)。
7.开展校企合作,为企业、社会提供技术服务、技术推广,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并通过县级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鉴定(须有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须提供合同和到款凭证,到款额文科类不少于5千元,理工类不少于2万元)。
8.主持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实验,并在县级及以上进行专题讲座或经验介绍。
(五)示范引领方面
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学团队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
指导培养青年教师在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1.开设过县级及以上公开课或学术讲座。
2.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专业(学科)带头人、或教学名师、或首席技师,或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或技术能手。
3.被县级及以上政府部门聘为大赛的技术专家、或命题专家、或教练。
4.被县级及以上政府部门聘为督导员、或评估专家、或相关专业领域专家。
5.积极参与学校教学管理、教学改革、教学研究等工作,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
六、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具体条件
(一)学历经历方面
1.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并受聘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职务满5年。
2.国家职业资格范围内须具有与申报专业对应的职业(工种)高级技师技能操作水平。
3.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等工作2年以上,并取得突出成绩。
4.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10年以上,独立承担过预备技师及以上毕业设计(课题)指导工作,教书育人成绩显著。
(二)工作任务方面
1.完成规定的授课工作量或听课评课数量,其中专任教师年均授课时数不少于240节,兼管理工作的教师年均授课时数不少于120节,校领导年均授(听)课时数不少于60节。
教研人员应有计划地深入学校调查研究和指导教学,年均听课量和评课量不少于5次。
2.任现职以来,系统担任过两门以上课程(其中一门为主干课程)的全部教学工作,至少每学年承担1次校级及以上公开课。
其中专业课教师需掌握一门专业技能,能独立承担一门专业课的理论教学和实训指导任务。
3.任现职以来,至少开设了1项第二课堂、或1个技能培训班、或1门选修课,或主持开发了一门校本课程(含教材和课程数字资源)并在学校使用一年以上。
4.熟练掌握企业生产、服务流程,熟悉企业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协助企业开展技术攻关和合作研发,指导过实验、实训、顶岗实习、社会调查或毕业设计等教学工作。
培养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实绩突出,直接指导学生在企业进行专业技能、创新创业和教学实践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
5.能够承担高级工及以上职业培训任务。
6.带领学生到企事业单位实习实训、社会实践3期以上。
(三)教育教学方面
系统掌握所教专业(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具有较高理论研究水平,掌握国内外本专业前沿发展动态;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现代化教学手段;教学水平高超,教学业绩卓著,教学特色鲜明,教书育人成果突出,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受到学生普遍欢迎,得到同行一致公认。
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项:
1.作为指导老师(排名第一)指导学生参加职业能力竞赛,并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
2.本人参加说课、微课、示范课、教案、课件制作等教育教学类竞赛和职业技能竞赛,并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
3.参与(排名前三)完成的教学成果或科研成果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
4.省级及以上示范专业(或示范基地)的主持人,或国家级示范专业(或示范基地)的骨干成员(排名前三)。
5.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的主持人,或国家级精品课程的骨干成员(排名前三)。
6.担任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省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或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
7.具有对本专业(或职业)竞赛文件的制定、评价和分析能力,作为命题组长完成过市级及以上竞赛文件的制定和成绩的评定工作,或作为命题组骨干成员(排名前三)完成过省级及以上竞赛文件的制定和成绩的评定工作。
8.作为班主任其所带班级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四)教研科研方面
具有主持、指导和引领本专业(学科)领域或一定区域内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和水平。
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
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1.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过具有独创性的本专业教育教学研究论文2篇。
2.出版过本专业教育教学研究著作或国家规划教材2部。
3.主持完成1项省级科研课题,或参与(排名前三)完成1项国家级科研课题。
4.主持完成省级及以上、或参与(排名前三)完成国家级教学资源库建设。
5.获得科学技术奖(包括:
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等)、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奖项中任意一种的省级及以上奖励的骨干成员(排名前三)。
6.从事技术创新、科研成果转化,取得1项发明专利或2项实用新型专利(排名第一且须提供专利证书)。
7.开展校企合作,为企业、社会提供技术服务、技术推广,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并通过省级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鉴定(须有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须提供合同和到款凭证,到款额文科类不少于2万元,理工类不少于8万元)。
8.主持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实验,并在市级及以上进行专题讲座或经验介绍。
9.主持过学校该专业一体化课程教改工作,在教学团队中发挥关键作用,开发了三门以上一体化课程的学习材料,并在学校使用一年以上。
10.主持过企业攻关难题,获得企业注册地政府部门的奖励或行业推广。
(五)示范引领方面
在本专业(学科)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为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具有很强的团队精神,在教学团队的成长和发展中发挥关键性作用,在指导、培养生产实习指导教师提高技能操作水平和实习教学能力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1.指导青年教师(须提供学校的聘任指导文件)在本专业(学科)教育教学类竞赛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
2.开设过省级及以上公开课或学术讲座。
3.被评为省级及以上专业(学科)带头人、或教学名师、或首席技师,或国家级骨干教师或技术能手。
4.被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聘为大赛的技术专家、或命题专家、或教练。
5.被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聘为督导员、或评估专家、或相关专业领域专家。
6.积极参与学校教学管理、教学改革、教学研究等工作,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
七、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具体条件
(一)学历经历方面
1.获博士学位,并受聘一级实习指导教师职务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并受聘一级实习指导教师职务满5年。
2.国家职业资格范围内须具有与申报专业对应的职业(工种)高级技师技能操作水平。
3.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2年以上,并取得显著成绩。
(二)工作任务方面
1.完成规定的授课工作量或听课评课数量,其中专任教师年均授课时数不少于300节,兼管理工作的教师年均授课时数不少于150节,校领导年均授(听)课时数不少于75节。
教研人员应有计划地深入学校调查研究和指导教学,年均听课量和评课量不少于10次。
2.任现职以来,系统担任过2门以上课程(其中1门为主干课程)的全部教学工作,至少每学年承担1次校级及以上公开课。
其中专业课教师需掌握1门专业技能,能独立承担1门专业课的理论教学和实训指导任务。
3.任现职以来,至少开设了1项第二课堂、或1个技能培训班、或1门选修课,或参与(排名前三)开发了1门校本课程(含教材和课程数字资源)并在学校使用一年以上。
4.承担过高级工及以上毕业设计(课题)指导工作,教书育人成绩比较突出。
5.熟练掌握企业生产、服务流程,熟悉企业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协助企业开展技术攻关和合作研发,指导过实验、实训、顶岗实习、社会调查或毕业设计等教学工作。
6.能够承担企业在职职工等群体的职业培训工作。
7.带领学生到企事业单位实习实训、社会实践2期以上。
(三)教育教学方面
具有所教专业(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掌握本专业工作过程或技术流程,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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