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城防洪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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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城防洪应急预案
府谷县县城防洪应急预案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做好府谷县县城洪涝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洪涝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城区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避免人员伤亡和减少灾害损失,确保城区主要防洪大堤在五十年一遇洪水情况下不溃堤,排洪渠在二十年一遇暴雨情况下不堵塞,重要水库不垮坝,主要交通运输和通讯干线不中断,城区基础设施不破坏,保障城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实现全县安全度汛。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家防办《城市防洪预案编制大纲》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则》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县城范围内突发性洪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突发性洪涝灾害包括:
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以及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等次生衍生灾害。
1.4工作原则
1.4.1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理念,防洪与抢险并重,防汛与排涝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洪抢险的现代化水平。
1.4.2城区防汛工作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防汛责任制,各有关单位实行防汛岗位责任制。
1.4.3城区防汛以防洪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撤结合的原则。
1.4.4城区防汛工作按照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充分调动全社会积极因素,发扬团结抗洪的精神。
1.4.5坚持依法防汛抗洪,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
驻军、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主要承担防汛抗洪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
1.4.6坚持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原则。
1.4.7坚持防汛抗洪统筹,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本预案全面落实防汛各项责任制,对思想发动、物资准备、工程措施、各部职责、抗洪抢险全面考虑,做到职责到位,思想到位,指挥到位,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本预案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从最坏处着想,向最好处努力,对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及其恶劣遭遇都进行考虑、涵盖,制订相应的防御对策。
本预案结合城区的气候、地理特点、洪水特性、防洪工程现状、社会经济情况,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地进行编制,以实用和便于操作为目的。
今后根据情况变化不断进行修订完善。
二城市概况
2.1自然地理
府谷县位于陕西省最北端,县城坐落在黄河与孤山川交汇处,分山区、漫滩区两大自然地段,地理位置十分特殊,是全省防汛重点县。
县城所在地行政区划属府谷县府谷镇,属于中温带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
气候特点是:
冷暖干湿四季分明,冬夏长,春秋短,雨热同期,太阳辐射强,日照时间长,气温变化强烈,年较差与日较差大,降水年际变化大,旱涝霜雹灾害多。
多年平均气温9.1℃。
无霜日平均为173天。
地理坐标北高南低,城区面积25km2。
县城上距万家寨水利枢纽101km,天桥水利枢纽6.6km,是黄河流入陕西省的第一县。
黄河流经县城城区5km,黄河府谷段实测最大洪峰流量12800m3/s。
孤山川从县城中部汇入黄河,流经城区3km,实测最大洪峰流量10300m3/s。
城区多年平均降雨量406mm,年最大降水量829.6mm,最小降水量199.6mm。
主城区从北山产生汇流洪水的17条大沟渠,横穿县城人民路、河滨路直接汇入黄河与孤山川。
2.2社会经济
府谷县城区作为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信息的中心,社会经济地位十分重要。
城区面积25km2,现居住人口约10万人。
城区大部分行政机关单位、社会团体、居民住户都集中在主城区和新区地势较低的平缓地带。
2.3洪涝风险分析
2.3.1防洪能力与风险
府谷县主城区地势复杂,大部分居民建筑物依山而建,很多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等集中在新府山脚下黄河与孤山川包围的三角地带。
受暴雨和洪水的袭击,历史上黄河、孤山川洪水曾多次侵入主城区,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新区防洪标准较高,人口较少,洪水灾害隐患较少。
(1)孤山川城区段
孤山川城区段河堤工程束窄了河道,降低了河道行洪能力,两岸民居、机关单位等容易受到洪水威胁。
孤山川洪水来势迅猛,1977年8月2日,孤山川曾发生洪峰流量达10300m3/s的特大洪水,这次洪水由孤山川各小流域洪水和水库溃坝洪水以及淤地坝坍塌洪水形成,由持续强降雨引发。
孤山川洪水与黄河干流洪水遭遇,致使两河行洪不畅,水位顶托抬高,主城区进水。
依据孤山川高石崖水文站推算,当孤山川洪水对黄河洪水顶托不严重情况下,孤山川城区段最大行洪流量为8000m3/s,出槽水位为822.50米;当两河洪水遭遇时,孤山川城区段的行洪能力明显降低。
孤山川支流沙川沟内人口密集,建筑物林立,小流域性洪水也可能会造成灾害。
(2)黄河河滨公园段
主城区黄河堤外的河滨公园段地势较低,容易受到洪水威胁。
河滨公园地面高程大致为814.0米,相应黄河行洪流量为14000m3/s。
洪水位高于此高程时,城区排洪渠出口容易被倒灌、堵塞。
(3)人民路段
人民路段新府山半坡民房大都依山而建,人口密集,地势复杂。
遇持续降雨或短时间强降雨,由坡面汇流形成的山洪挟带生活垃圾,涌入主城区主干道后,会造成排水不畅,亦容易形成渍涝。
人民路东段部分居民房屋地势较低,个别居民在地下室居住,极易被水淹没。
马家沟、官井沟居民较多,盖板封闭沟道,也容易造成洪涝灾害。
(4)城区赵石尧至张家塔段
持续降雨土体含水量增加,容易造成土体移位或滑坡,依山而建的民房存在滑坡威胁。
小石板沟、大石板沟、石条沟两岸民房众多,挤占沟道,出现强降雨时,民房有可能被冲毁,需要引起高度警惕。
2.3.2城市防洪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
府谷县城区处在黄河与孤山川交汇口两侧的漫滩区,县城防汛要考虑“两河”夹击的严重影响。
在正常年份汛期为6月1日至9月30日,主汛期为7月、8月,而府谷县大暴雨、大洪水多集中在主汛期,洪水多由强度大,历时短的暴雨造成,常形成陡涨陡落尖瘦型的洪水过程。
府谷县城区现在存在的防洪问题:
一是防汛自然条件差,县城位置较低,黄河与孤山川洪峰相遇后,易形成顶托,壅高水位,对府谷县城构成巨大威胁;二是城区黄河堤防,孤山川左右岸堤防,虽然达到国家规定的5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但是主城区的黄河堤防,没有在14条排洪渠上修建防止黄河洪水倒灌的控制闸门,一方面是黄河堤防质量高、标准高,防御黄河洪水水位高,另一方面是城区排洪渠位置低(旧堤出口平均高程是813.62m),黄河洪水位在低于新堤顶3—4米时就会倒灌,水淹城区部分地段;黄河滩外伸向黄河出口更低的排洪渠,受倒灌、受顶托、受淤积堵塞的问题十分明显;三是黄河天桥水电站位于府谷县城上游,距县城8km,为低水头枢纽,库容较小,防洪库容2600万m3,设计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洪水,洪峰流量为15900m3/s,防洪标准较低,且不承担下游的防洪任务,洪水调度主要满足枢纽的防洪安全和排沙,一旦发生超标准洪水,对我县县城威胁较大;四是城区排洪渠先天不足,城区位置低,排洪渠道断面狭小,比降小,弯道多,排洪不畅,导致排洪能力极差,城区现有排洪排涝设施不能满足二十年一遇的降雨标准;五是北山植被差,城区居民乱倒垃圾严重,遭遇暴雨,泥沙垃圾俱下,迅速堵塞排洪渠,致使城区洪水泛滥,洪水漫街;六是府谷县城地处黄河晋陕大峡谷,山高沟深地域狭小,北山沟渠内居民居住稠密,居民住户位置低,排水沟渠人为挤占十分严重,形成沟道断面窄、过洪能力极低的现状,遇到超标准洪水或溃坝,沟渠内位置低的居民住户将遭受灭顶之灾;七是城区没有设置固定排洪排涝的抽水机组,遇到特大暴雨,城区低洼地带积水无法抽排,只能任其泛滥,造成内涝灾害;八是城区部分干部、群众的防灾避灾意识差,对防洪认识不足,存在严重的麻痹侥幸心理。
2.3.3洪水灾害损失
府谷县建国以来县城遭受的历史洪水灾害,据记载:
1953年8月16日晚,暴雨成灾,一区六乡赵家石窑、高家湾、大沙沟、张家塔等自然村110户遭洪水侵害,6户无家可归。
1954年,全县普遭水灾,毁坏水地9000多亩,水井186眼,糜谷减产500多万公斤。
1956年9月,全县有35个乡连遭5天的雹雨、洪涝灾害,受灾面积达329244亩。
1958年8月,全县有4个区遭严重雹灾和洪涝灾害。
1959年8月3日,洪水浸街,房屋倒塌279间,死亡2人,县城停产、停业20多天。
1964年8月11日,全县普降大雨,40余万亩秋田遭浸,785间(孔)房窑损毁,4人死亡。
1967年8月,连降暴雨,川水地多被淹没,防洪工程被冲垮。
受灾村1411个,面积35万亩,被洪水推走和塌房压死8人,毁坝926座,水井177眼,房子614间。
三道沟公社口则村,除人外,全村几乎淹没。
8月31日晚11时,碛塄乡高尧峁、郝家寨、官道坡等村有78户人家的粮食、衣服、用具全被冲走。
1972年7月19日,皇甫川、清水川、黄河沿岸12个公社(镇)87村庄遭受严重洪灾,淹没、冲毁农田1万多亩。
黄河洪峰流量达10700立方米/秒,洪水“扫街”,县委地下室及部分居民区被淹,黄河大桥工程受损。
1977年8月2日,全县普降暴雨,城区和三道沟、木瓜等公社两小时降水200多毫米,80高龄老人未见闻。
这次水灾伤亡9人,死牲畜516头,倒房2120间,冲毁农田94200亩,冲走柴油机、电动机257台,架子车1200辆,毁林35万株,毁坏公路399公里,黄河大堤670米,其它河段河堤1.79公里,共计冲毁水利工程2687处。
黄河洪峰流量达11100立方米/秒,孤山川洪峰流量10300立方米/秒,县城街道水深1米多,洪水“扫街”,县委地下室及部分居民区被淹,不少机关、仓库、民房进水。
交通堵塞,电源、通讯中断。
山体崩塌、滑坡多处发生,造成损失达3016万元,其中县城损失223万元。
1995年7月28日晚8时到次日上午12时共16小时,县城及城郊附近6个乡镇降雨182mm,县城山洪暴发,泥沙阻塞排洪渠道,洪水在街道到处横流,街道水深1-2m,县城大部分机关、工厂、店铺进水,停产停业,部分民房倒塌,大片农田、蔬菜被淹没,造成全县直接经济损失3009万元,其中水利工程水毁损失350多万元。
仅造成县城直接经济损失达3000万元。
2003年7月30日凌晨,全县境内普降大到暴雨,全县20个乡镇,降雨量在100mm以上的有9个乡镇,降雨量在50mm以上的有8个乡镇,形成两个暴雨中心,第一个暴雨中心位于东北部的黄甫镇、哈镇、赵五家湾乡一带,调查点降雨量历时7小时,共降雨136mm,第二个暴雨中心位于县城城区一带,调查点降雨历时5小时50分,共降雨133mm,最大暴雨时段在5时至6时30分,一个半小时降雨达70多mm,降雨历时短,强度大,为多年来罕见的特大暴雨。
由于全县普降暴雨,造成全县境内所有河流、河道全部暴发洪水,形成县城及全县性的山洪灾害发生。
皇甫川4时30分出现6580m3/s的最大洪峰,清水川在6时出现1200m3/s的洪峰流量,孤山川于7时36分洪峰流量达到2920m3/s,黄河于8时出现府谷水文站建站以来最大的实测流量12800m3/s的洪水。
县城区受到了特大山洪灾害的袭击,23条排洪渠大多淤积堵塞、排洪不畅,致使山洪溢出渠道,在街上奔流泛滥,街道积水1m多深,部分低洼区积水深达2m。
据统计,这次洪灾,给府谷城区及全县人民造成严重的灾难和巨大的损失。
全县20个乡镇均不同程度地遭受洪灾的侵袭,特别是城区损失相当严重,道路、电力、通信、供水设施、民房、校舍冲毁倒塌严重,府店公路、府准公路水毁严重,城区供电中断4小时,通讯网络出现严重故障,供水设施受损,断水84小时,受害群众3.4万人,倒塌民房48间,造成1641人无家可归,受灾农作物17438亩,冲毁水利设施358处,抽水站18处,水井160眼,淤地坝65座,截潜流井7处,人饮工程9处,护堤护岸4500m,特大暴雨山洪给全县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1亿元。
2012年7月20日晚11时30分至21日下午2时许,我县大部分地区先后普降暴雨。
全县15个镇、2个农业园区、3个便民服务中心有12个降雨量超过110mm,其余区域总降雨量均在76mm以上,县境内四条黄河一级支流流量均达到20年来的最高值,皇甫川洪峰流量达到每秒4720立方米,清水川洪峰流量达到每秒1560立方米,黄河府谷段流量达到每秒7000立方米,超过了警戒流量。
此次降雨是1989年以来发生的最严重暴雨灾害,此次暴雨灾害中,全县共紧急撤离处于危险地段群众1030余人,转移安置因暴雨房屋受损群众286人,成功解救被洪水围困49人。
此次暴雨灾害受灾范围之广,造成损失之重,为历年来少见,全县各乡镇均不同程度受灾,受灾人口达8.98万人,暴雨引发山洪造成清水川电厂区域8人死亡,13人失踪,灾害损失约2.37亿元。
2.4洪涝防御体系
2.4.1洪灾防御体系
府谷县城区的防洪工程有:
主城区黄河大堤,孤山川左岸大堤,孤山川右岸大堤,新区黄河大堤,总长17.8km,现有各类穿堤建筑物38处,整体防洪能力为50年一遇。
主城区黄河大堤:
东起府谷码头,西至黄河与孤山川汇流处,全长2961m,大堤的直接保护范围是人民路以南,东到府谷水文站,西至畜牧局大楼的区间,保护面积3.4Km2,保护人口约6万多人。
穿堤建筑物有15条排洪渠通过大堤。
现有大堤顶面宽均为6—8m,堤顶高程在819.15—818.39m间,大堤外坡坡比为1∶2—1:
3之间,外滩地面高程在813.36—810.23m间。
孤山川左岸大堤:
南起黄河与孤山川堤交汇处,北至温李河村,全长4817m,保护府谷镇政府所在地高石崖及城区的机关单位、居民住户约3万人;堤顶高程在833.00—818.39m间。
外滩地面高程在827.70—813.00m间,共有穿堤建筑物15处。
孤山川右岸大堤:
南起黄河与孤山川汇流处,北至水地湾村,全长3216.3m。
保护孤山川右岸人口约2万人。
这段河堤不仅是一道防洪屏障,同时是府店公路及新区外环路的组成部分,堤顶宽8m,堤顶高程在820.69—817.94m间,外坡比均为1:
1.5,外滩地面高程在816.74—815.00m间,现有穿堤建筑物9处。
新区黄河大堤:
东起黄河与孤山川交汇处,西至崇塔村,全长6800m,保护正在建设中的新区。
该段河堤堤顶高程在817.45—814.46m之间,堤顶宽8m。
2.4.2涝灾防御体系
府谷县城现有的排涝工程设施,主要有结合沟道地形而建成的27条排洪渠(主城区范围),总长度24640米,3座排洪闸,以及分布在人民路、河滨路和各巷道的雨水口。
27条排洪渠中,从北山产生汇流洪水的大渠有17条,其中从北山出来经过城区而直接排入黄河的大沟有8条,其余9条是根据城区地形而设置的排洪支渠。
2.5重点防护对象
府谷县城区重点防护对象:
一是城区约10万居民尤其是处在漫滩区的约4.5万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商场及城区金融、供电、供水、供气、供热、交通、通信、广电、医疗、学校等基础设施。
三组织体系与职责
3.1指挥机构
经县委、县政府批准设立的府谷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全县的防汛、抗旱、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同时又是府谷县城的城市防汛指挥部,负有领导、指挥、管理县城防洪、抢险工作的权力和责任。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在县委、县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在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导下行使有关职能。
3.2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汛抗旱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法令;
2、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相关决定、指令;
3、宣传、教育、动员广大干部居民提高水患意识,克服麻痹思想,以大局为重,以人民利益为重,服从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积极参加防汛抢险工作。
4、组织召开防汛工作会议,根据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落实各有关部门的防汛责任,建立防汛指挥系统,对县城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对各项防汛准备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5、制定各项防汛管理措施,重点督促检查防御洪水措施方案、调度计划、度汛工程措施和各种非工程措施的落实;
6、解决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中的物资储备和经费问题;
7、有针对性地规划、建设、维修防洪排涝工程,进一步提高城区的防洪排涝标准与能力;
8、统一指挥调度县城的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按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对出险受灾地区进行抗洪抢险救灾。
3.3办事机构职责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简称防汛办)是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常设办事机构,是县政府管理全县防汛、抗旱、抗洪、抢险工作的机关单位,其职责:
一是负有贯彻执行国家防汛抗旱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和法令的任务;二是负责全县防汛抗旱工作的组织指挥与协调,尤其是抗洪抢险期的技术、调度、参谋工作;三是负责防洪工程的规划、建设、管理与水毁工程修复;四是组织全县防汛安全检查和汛前准备,对影响防洪安全的事件进行依法检查、清障;五是编制、监督、协调全县防汛预案的执行;六是负责收集处理防汛信息,负责水、雨情监测及防汛值班工作;七是负责防汛抢险物资的储备、调配和防汛抗旱资金的筹措、下达、使用管理;八是负责全县防汛通讯、信息系统的建设;九是开展防汛宣传、教育和组织培训;十是统计、核实、上报洪旱灾情。
县防汛办作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的常设办公室,按照国家规定的职能,负责协调县城防汛和指挥部的日常具体工作。
3.4成员单位职责
县委办、政府办:
负责城区防汛抢险重大工作的协调。
气象局、府谷水文勘测局:
负责全县及周边雨情、水情预报和测报工作,为指挥部提供决策参考。
水务局:
负责城区堤防、库坝工程的除险加固、河道清障、闸门维修工作,以及组建、调配防汛专家组。
住建局:
负责城区建筑工程的防汛抢险工作;组建工程抢险队。
新区管委会:
负责新区有管理权限区域的防汛、抢险工作;协助新区各村、各单位做好防汛、抢险工作;负责新区下沉式公园内人员的疏散、撤离任务。
城市管理局:
负责县城排洪管网、沟渠、街道雨水口的清淤疏浚工作,确保行洪畅通;负责县城照明设施的维护工作;负责河滨公园及黄河滩涂骑行环道内人员的疏散撤离工作;负责孤山川入黄口过水路面、城区河滨公园外侧便道、新区黄河大堤外河滩便道的交通管制工作。
国土资源局:
负责城区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预警、治理工作。
人武部:
负责组织驻府部队和民兵,执行防汛指挥部下达的抢险任务,并负责后河川水库的抢险工作。
交通局:
负责保障抗洪抢险道路通畅;组织、调用抢险救灾物资运输和应急照明车辆。
公安局:
负责县城抗洪、抢险、救灾的社会秩序维护工作;紧急情况下,组织交警队征用车辆,抢运抢险救灾物资。
府谷镇:
负责全镇抗洪、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华龙桥前水地湾村到高石崖一村的过水路面交通管控工作。
城区三个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各自辖区内的防汛预警及居民的疏散、撤离、安置工作。
广电局:
负责县城防汛预警警报的发布工作;负责防汛广电宣传工作。
电力局:
负责保障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的电力供应;负责洪涝灾害区域的电力安全管控,严防触电事故发生。
卫生局:
组织五个医疗小分队在电大辅导站中心治疗点,各迁安点医疗站之间巡回治疗伤员,并开展灾区防疫工作。
发改局:
负责城区防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水毁工程修复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
财政局:
负责城区防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水毁工程修复项目的资金安排,负责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资金安排。
民政局:
负责救灾物资的储备和灾民生活保障工作;统计、核实、上报灾情。
粮食局:
负责救灾粮油的安全储备、调拨工作。
民信物贸、县供销社:
负责防汛抢险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工作。
教育局:
负责教育系统的防灾避灾工作,负责对学生普及防灾避灾知识。
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负责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的通讯保障;负责发布防汛抗洪信息。
四预防和预警
4.1预防预警信息
4.1.1气象、水文、地质灾害信息
预报内容分为气象预报、洪水预报、泥石流和滑坡预报。
气象预报由气象部门发布,洪水预报由水利部门发布,泥石流和滑坡预报由国土部门发布。
4.1.2工程信息
根据黄河上游干支流水情分析,预估黄河府谷水文站可能达到813.00米警戒水位时,县防汛指挥部必须及时了解黄河上游、皇甫川、清水川等河流水情和天桥水库泄洪调度情况,及时与内蒙古准格尔旗、山西省河曲县和保德县防汛部门联系,了解对方水情。
预估孤山川高石崖水文站可能达到820.5米警戒水位时,各工点的责任单位要加强孤山川工程监测,并将堤防、库坝、排洪渠、涵闸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每隔0.5小时报县防汛指挥部。
县防汛指挥部要根据实时水雨情信息,及时会商决策。
4.1.3洪涝灾情信息
(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
灾害发生的量级、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机关、企业、营业门店、群众财产、农林水牧、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广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相关部门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洪涝受灾情况。
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
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4小时内将初步情况逐级报到国家防总,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3)全县各镇、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等各级组织都有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汛情和灾情的义务和责任。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规定如实上报洪涝灾情。
尤其是孤山川、清水川、皇甫川上游的镇、村应及时向县防办和下游报汛。
府谷镇政府和院庙梁村委,要认真执行后河川水库的度汛方案,不许超汛限蓄水,确保水库大坝安全度汛。
(4)天桥水电站是府谷县县城防汛的主要联防单位,天桥大坝的安全与否,对府谷县城的防洪安全极端重要。
要求天桥电站在汛期特别是紧急防汛期,要提前向我县通报大坝泄洪和库区与库区上游的水情。
4.2预警级别划分
根据国务院《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按照城市洪水(含江河洪水、冰凌洪水及山洪等)、暴雨、渍涝等灾害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等因素一般分为:
Ⅳ级(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Ⅰ级(特大),分别用蓝、黄、橙、红颜色表示向社会发布的警示标志。
并责成县广播电视局用高音喇叭发出语音警报信号:
Ⅳ级预警警报奏《三大纪律八项注意》,Ⅲ级预警警报鸣笛“短音”,Ⅱ级预警警报鸣“警笛音”,Ⅰ级预警警报鸣笛“长音”。
4.3预防预警行动
4.3.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居民预防洪涝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洪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防汛抗洪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洪责任人、防汛抗洪抢险队伍和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的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对存在病险问题的堤防、库坝、排洪渠、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县城各级各类防洪预案,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大洪水。
(5)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足额储备必需的防汛抢险物资并合理配置。
在防汛重点部位应储备足额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应有计划地逐步充实县防汛物资库房的防汛抢险物资,府谷镇和各有关部门,根据需要备足防汛物料。
(6)通信、预警准备汛前要检修、维护通信网络、水雨情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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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府谷 城防 应急 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