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A文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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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A文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RR
广东省地方标准
DB44/26—20RR DB4426-1989废止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ischargelimitsofwaterpollutants
20RR—08—20发布 20RR—01—01实施
发布
广东省环境保护局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目 次
前言………………………………………………………………………Ц
引言………………………………………………………………………Ш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技术内容………………………………………………………………1
4.1控制区划分和标准分级……………………………………………1
4.2污染物分类和标准值………………………………………………2
4.3其他规定……………………………………………………………2
5监测……………………………………………………………………2
5.1采样点………………………………………………………………2
5.2采样频率……………………………………………………………2
5.3样品采集和保存……………………………………………………3
5.4排水量………………………………………………………………3
5.5统计…………………………………………………………………3
5.6分析方法……………………………………………………………3
6标准实施………………………………………………………………3
附录A(规范性附录)混合排放浓度限值计算…………………………18
附录B(规范性附录)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负荷计算…………………18
附录C(规范性附录)污染物最高允许年排放总量计算………………18
表1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4
表2第二关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5
表3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7
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9
表5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12
表6分析方法……………………………………………………………15
前 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要求
本标准是对DB4426-1989《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修订。
本标准与DB4426-198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按GB/T1.1-20RR的要求进行编制;
——明确适用范围;
——增加术语和定义;
——调整控制区划分及标准分级;
——采用年限制;
——第一时间段新增控制项目16项,原有项目标准值基本维持原有标准的一、二级标准值;第二时间段新增项目46项,色度、悬浮物、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石油类、动植物油、氨氮等项目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适当从严;
——配套监测要求和分析方法。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广东省环境保护局提出。
本标准由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
广东省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刘军、刘扬真、梁志光。
本标准于1989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引 言
为控制水污染、保护水体水质、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有关规定,结合广东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代替DB4426-1989《水污染物放标准》。
本标准实施之日起,DB4426-1989废止。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1范 围
本标准分年限规定74种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同时规定执行标准中的各种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境内除船舶、船舶工业、海洋石油开发工业、航天推进剂使用、兵器工业、污水海洋处置工程等行业外的现有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3097海水水质标准
GB8703辐射防护规定
GB12997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
GB12999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GHZB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
74个项目83种监测分析方法见表6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污水wastewater;
在生产、经营与生活活动中排放的水的总称。
3.2 水量drainagevolume
在生产过程中直接用于工艺生产的水的排放置。
注:
排水量不包括间接冷却水、厂区锅炉及电站排水。
3.3 一切排污单位alldischargeunits
本标准适用范围所包括的一切排污单位。
3.4 其他排污单位otherdischargeunits
在某一控制项目中,除所列行业外的一切排污单位。
4技术内容
4.1控制区划分和标准分级
4.1.1控制区划分
根据GHZB1和GB3097,将全省水域、海域划分为下列三类控制区;
a)特殊控制区,指根据GHZB1划分为I、II类的水域和III类水域中划定的保护区、游泳区及GB3097划分为一类的海域;
b)一类控制区,指根据GHZB1划分为III类的水域(划定的保护区、游泳区除外)以及GB3097划分为二类的海域;
c)二类控制区,指根据GHZB1划分为IV、V类的水域和GB3097划分为三类、四类的海域。
4.1.2标准分级
4.1.2.1特殊控制区内禁止新建排污口,现有排污口执行一级标准且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
4.1.2.2排入一类控制区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
4.1.2.3排入二类控制区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
4.1.2.4各控制区执行相应级别标准,受纳水体不符合功能水质要求时,应对排污口实行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以满足功能水质标准。
4.1.2.5排入建成运行的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
4.1.2.6排入未设置或未运行的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应根据排水系统出水受纳水域、海域的功能要求,分别执行4.1.2.1、4.1.2.2、4.1.2.3和4.1.2.4的规定。
4.2污染物分类和标准值
4.2.1污染物分类
4.2.1.1第一类污染物,指能在水环境或动植物体内蓄积,对人体健康产生长远不良影响的有害物质。
4.2.1.2第二类污染物,指其长远影响小于第一类污染物的有害物质。
4.2.2标准值
4.2.2.1建设项目根据其建设时间,其水污染物排放和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分别执行下列规定:
a)20RR年1月1日前建设的项目,水污染物的排放和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执行第一时段标准值,即同时执行表1、表2、表3规定的限值。
b)20RR年1月1日起建设的项目,水污染物的排放和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执行第二时段标准值,即同时执行表1、表4、表5规定的限值。
4.2.2.2建设项目的建设时间,以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的批准日期为准划分。
4.3其他规定
4.3.1同一排放口排放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类别的污水,且每种污水的排放限值又不同时,其混合污水的排放限值按附录A计算。
4.3.2工业污水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负荷按附录B计算。
4.3.3污染物最高允许年排放总量按附录C计算。
4.3.4对于排放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污水,除执行本标准时,还应符合GB8703的要求。
5 监 测
5.1采样点
5.1.1含第一类污染物的污水,不分行业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纳水体的功能类别,一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采样。
5.1.2含第二类污染物的污水,在排污单位排放口采样。
5.1.3在排放口应设置排放口标志,污水水量计量装置污水比例采样装置。
5.2采样频率
5.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频率按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建设项目环境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进行。
5.2.2工业污水常规性监测按生产周期确定监测频率。
生产周期在8小时以内的,每2小时采样一次;生产周期大于8小时的,每4小时采样一次。
其他污水采样:
24小时不少于两次,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按日均值计算。
5.2.3环保部门监督管理,排污收费监测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机采样,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按一次浓度计。
5.3样品采集和保存
5.3.1污水样品存应符合GB12997的规定。
5.3.2样品保存应符合GB12999的规定
5.4排水量
以最高允许排水量或最低允许水重复利用率来控制,均以月均值计。
5.5统计
企业的原材料使用量、产品产量等,以法定月报表或年报表为准。
5.6分析方法
各项目分析方法见表6,分析方法应采用国家方法标准,若无国家方法标准可暂采用表6脚注所列方法,待国家方法标准颁布后,执行国家标准。
6标准实施
6.1本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实施。
6.2本标准规定的各类控制区,当执行相应级别的标准不能保证功能水域水环境质量标准时,各地级市人民政府可以针对某项污染物提出制定严于本标准的排放限值或补充本标准未列的污染物项目和排放限值,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6.3本标准颁布后,新颁布或新修订的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若严于本标准,则按其适用范围执行相应的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不再执行本标准。
表1 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单位为毫克每升(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除外)
序号
污染物
适用范围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1
总汞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
0.005
其他排污单位
0.05
2
烷基汞
一切排污单位
不得检出
3
总镉
一切排污单位
0.1
4
总铬
一切排污单位
1.5
5
六价格
一切排污单位
0.5
6
总砷
一切排污单位
0.5
7
总铅
一切排污单位
1.0
8
总镍
一切排污单位
1.0
9
苯苯[a]芘
一切排污单位
0.00003
10
总铍
一切排污单位
0.005
11
总银
一切排污单位
0.5
12
总α放射性
一切排污单位
1.0Bq/L
13
总β放射性
一切排污单位
10Bq/L
14
活性氯
烧碱行业水银电解法
5.0
烧碱行业隔膜电解法
20
烧碱行业离子交换膜电解法
2.0
15
石棉
烧碱行业隔膜电解法
50
16
氯乙烯
聚氯乙烯工业
2.0
表2 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第一时段)
单位为毫克每升(pH、粪大肠菌群、大肠菌群除外)
序号
污染物
适用范围
一级标准
二级标准
三级标淮
1
pH
一切排污单位
6—9
6—9
6—9
2
色度
一切排污单位
50
80
—
3
悬浮物
采矿、选矿、选煤工业
70
250
—
制浆、制浆造纸a、造纸b
100
100
400
合成氨工业c
大型企业
70
70
400
中型企业
100
100
400
小型企业
150
150
400
肉类加工业
60
100
400
磷铵、重过磷酸钙、硝酸磷肥工业
30
50
100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20
30
—
其他排污单位
70
100
400
4
五日生化
需氧量
制浆、制浆造纸a
木浆
木浆
70
70
600
非木浆
70
100
600
天然橡胶乳加工、酒精、味精、
皮革、化纤浆粕工业
30
100
600
甘蔗制糖、苎麻脱胶、湿法纤维板、
染料、洗毛、聚氯乙烯、造纸b
30
60
100
纺织染整、养殖、屠宰、肉制品加工
30
50
300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20
30
—
其他排污单位
20
30
300
5
化学需氧量
制浆、制浆造纸a
250
350
1000
酒精、味精、医药原料药
100
300
1000
生物制药、皮革、苎麻脱胶、化纤浆
粕、天然橡胶乳加工工业
100
250
1000
合成脂肪酸、湿法纤维板、染料、洗毛、
有机磷农药、焦化工业
100
200
1000
纺织染整工业
100
150
500
造纸b
100
130
1000
养殖、屠宰、肉制品加工
80
100
500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40
60
—
其他排污单位
100
130
500
6
石油类
一切排污单位
5.0
10
30
7
动植物油
一切排污单位
10
15
100
8
挥发酚
合成氨工业
0.2
0.2
2.0
其他排污单位
0.3
0.5
2.0
9
总氰化物
合成氨工业(大型企业)
0.3
0.3
1.0
其他排污单位
0.3
0.5
1.0
10
硫化物
一切排污单位
0.5
1.0
2.0
11
氨氮
合成氨工业
40
50
—
医药原料药、染料、石油化工工业
10
50
—
其他排污单位
10
20
—
12
氟化物
低氟地区(水体含量小于0.5mg/L)
10
15
30
其他排污单位
10
10
20
13
磷酸盐(以P计)
磷铵、重过磷酸钙、硝酸磷肥工业
20
35
50
其他排污单位
0.5
1.0
—
14
甲醛
一切排污单位
1.0
2.0
5.0
15
苯胺类
一切排污单位
1.0
1.5
5.0
16
硝基苯类
一切排污单位
2.0
2.5
5.0
17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一切排污单位
5.0
10
20
18
总铜
一切排污单位
0.5
1.0
2.0
19
总锌
一切排污单位
2.0
3.0
5.0
20
总锰
一切排污单位
2.0
2.0
5.0
21
彩色显影剂
电影洗片、相片冲洗业
1.0
2.0
3.0
22
显影剂及氧化物总量
电影洗片、相片冲洗业
3.0
3.0
6.0
23
元素磷
一切排污单位
0.1
0.1
0.3
24
有机磷农药(以P计)
一切排污单位
不得检出
0.5
0.5
25
粪大肠菌群数
医院d、兽医院及医疗机构含病原体污水
500个/升
1000个/升
5000个/升
传染病、结核病医院污水
100个/升
500个/升
1000个/升
26
总余氯(采用氯化消毒的医院污水)
医院d、兽医院及医疗机构含病原体污水
<0.5e
>3
(接触时间≥1h)
>2
(接触时间
≥1h)
传染病、结核病医院污水
<0.5e
>6.5
(接触时间
≥1.5h)
>5
(接触时间
≥1.5h)
27
二氧化氯
纺织染整工业
0.5
0.5
0.5
28
大肠菌群数
养殖、屠宰、肉制品加工
3000个/升
5000个/升
—
a、制浆、制浆造纸:
单纯制浆或纸浆产量平衡的生产,表3、表4、表5同。
b、造纸:
单纯造纸或纸产量大于浆产量的造纸生产,表3、表4、表5同。
c、合成氨企业氨单套装置工程能力分为:
大型企业,年产量≥30万吨氨;中型企 业:
6万吨≤年产量<30吨氨;小型企业:
年产量<6万吨氨,表3、表4、表 5同。
d、指50个床位以上的医院,表4同。
e、加氯消毒后须进行脱氯处理,达到本标准,表4同。
表3 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
(第一时段)
序号
行业类别
最高允许排水量或
最低容许水重复利用率
1
矿山工业
水重复利用率75%,选煤90%
2
焦化企业(煤气厂)
1.2米3/吨焦炭
3
钢铁、有色金属治炼及金属加工
水重复利用率80%
4
石油炼制工业
燃料型炼油厂
1.0米3/号吨原油(>500万吨)
1.3米3/号吨原油(≤500万吨)
燃料+润滑油型炼油厂
1.5米3/号吨原油(>500万吨)
2.0米3/号吨原油(≤500万吨)
燃料+润滑油型+炼油化工型炼油厂
2.0米3/号吨原油(>500万吨)
2.5米3/号吨原油(≤500万吨)
5
合成洗涤剂工业
裂解法生产烷基苯
70米3/吨烷基苯
烷基苯生产合成洗涤剂
10米3/吨产品
6
合成脂肪酸工业
200米3/吨产品
7
湿法生产纤维板工业
30米3/吨板
8
甘蔗制糖工业
10米3/吨甘蔗
9
皮革工业
猪盐湿皮
60米3/吨原皮
牛干皮
100米3/吨原皮
羊干皮
150米3/吨原皮
10
发酵、酿造工业
酒精工业
以玉米为原料
100米3/吨酒精
以粮、薯类为原料
80米3/吨酒精
以糖蜜为原料
70米3/吨酒精
味精工业
600米3/吨味精
啤酒行业(排水量不包括麦芽水部分)
15米3/吨啤精
11
铬盐工业
5.0米3/吨产品
12
硫酸工业(水洗法)
15米3/吨硫酸
13
苎麻脱胶工业
500米3/吨原麻750米3/吨精干麻
14
化纤浆粕
本色:
150米3/吨浆
漂白:
240米3/吨浆
15
粘胶纤维工业(单纯纤维)
(单纯纤维)
短纤维(棉型中长纤维、毛型中长纤维)
300米3/吨纤维
长纤维
800米3/吨纤维
16
铁路货车洗刷
5米3/辆
17
电影洗片
5米3/1000米35毫米胶片
18
石油沥青工业
冷却池的水循环利用率95%
19
造纸工业
制浆、
制浆造纸
木浆
本色:
150米3/吨产品
漂白:
220米3/吨产品
非木浆
本色:
100米3/吨产品
漂白:
300米3/吨产品
造纸
60米3/吨产品
20
肉类加工
畜类屠宰加工
6.5米3/吨活畜
肉制品加工
5.8米3/吨原料肉
禽类屠宰加工
18米3/吨活禽
21
磷肥工业
过磷酸钙
0.3米3/吨产品(≥50万吨/年)
0.45米3/吨产品(≥20万吨/年)
0.6米3/吨产品(<20万吨/年)
钙镁磷肥
0.4米3/吨产品(≥50万吨/年)
0.75米3/吨产品(≥20万吨/年)
1.0米3/吨产品(<20万吨/年)
磷铵
0.3米3/吨产品(≥24万吨/年)
0.4米3/吨产品(≥12万吨/年)
0.6米3/吨产品(<12万吨/年)
重过磷酸钙
0.3米3/吨产品(≥40万吨/年)
0.4米3/吨产品(≥20万吨/年)
0.6米3/吨产品(<20万吨/年)
硝酸磷肥
1.0米3/吨产品
22
烧碱工业
水银电解法
1.5米3/吨产品
隔膜电解法
5.0米3/吨产品
离子交换膜电解法
1.5米3/吨产品
23
聚氯乙烯工业
电石法电石废水
5.0米3/吨产品
电石法聚氯乙烯废水
4.0米3/吨产品
乙烯氧氯化法聚氯乙烯废水
5.0米3/吨产品
24
印染工业
2.5米3/100米布(幅914毫米)
25
合成氨工业
大型企业:
10米3/吨氨
中型企业:
60米3/吨氨
小型企业:
50米3/吨氨
26
天然橡胶乳加工
20米3/吨生胶
表4 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第二时段)
单位为毫克每升(pH、粪大肠菌群、大肠菌群除外)
序号
污染物
适用范围
一级标准
二级标准
二级标准
1
pH
一切排污单位
6-9
6-9
6-9
2
色度
一切排污单位
40
60
-
3
悬浮物
采矿、选矿、选煤工业
70
200
-
制浆、制浆造纸、造纸
100
100
400
合成氨工业
大型企业
60
60
400
中型企业
100
100
400
磷铵、重过磷酸钙、硝酸磷肥工业
30
50
200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20
30
-
其他排污单位
60
100
200
4
五日生化需氧量
制浆、制浆造纸
木浆
50
70
600
非木浆
50
100
600
天然橡胶乳加工、酒精、味精、皮革、化纤浆粕工业
20
70
600
甘蔗制糖、苎麻脱胶、湿法纤维板、染料、洗毛、聚氯乙烯、造纸
20
60
600
纺织染整、养殖、屠宰、肉制品加工
20
40
300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20
30
-
其他排污单位
20
30
300
5
化学需氧量
制浆、制浆造纸
200
350
1000
酒精、味精、医药原料药工业
100
250
1000
生物制药、皮革、苎麻脱胶、化纤浆粕工业、天然橡胶乳加工、合成脂肪酸、湿法纤维板、染料、洗毛、有机磷农药工业
100
200
1000
纺织染整工业
100
130
500
造纸
100
130
1000
聚氯乙烯工业
80
100
500
养殖、屠宰、肉制品加工
70
100
500
石油化工工业(包括石油炼制)
60
120
500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40
60
-
其他排污单位
90
110
500
6
石油类
合成氨工业
5.0
5.0
20
其他排污单位
5.0
8.0
20
7
动植物油
一切排污单位
10
15
100
8
挥发酚
合成氨工业
0.1
0.1
2.0
其他排污单位
0.3
0.5
2.0
9
总氰化物
合成氨工业(大型企业)
0.2
0.2
1.0
其他排污单位
0.3
0.4
1.0
10
硫化物
合成氨工业
0.5
0.5
1.0
其他排污单位
0.5
1.0
1.0
11
氨氮
合成氨工业
40
40
-
医药原料药、染料、石油化工工业
10
40
-
其他排污单位
10
15
-
12
氟化物
低氟地区(水体含量小于0.5mg/L)
10
15
30
其他排污单位
10
10
20
13
磷酸盐(以P计)
磷铵、重过磷酸钙、硝酸磷肥工业
20
35
50
其他排污单位
0.5
1.0
-
14
甲醛
一切排污单位
1.0
1.5
5.0
15
苯胺类
一切排污单位
1.0
1.5
5.0
16
硝基苯类
一切排污单位
2.0
2.5
5.0
17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一切排污单位
5.0
10
20
18
总铜
一切排污单位
0.5
1.0
2.0
19
总锌
一切排污单位
2.0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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