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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目标任务绩效考核办法
嵩科信字﹝2012﹞2号
签发:
董辉
嵩明县科信局关于对机关内设科(室)
实行绩效考核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
根据县委、县政府及上级科技部门的工作安排,为确保全面完成市、县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进一步调动机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和谐的机关形象。
经研究决定,对局机关各科室实行工作目标绩效考核。
一、考核原则
工作目标绩效考核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奖惩分明”的原则。
采取自查与检查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工作目标考核与公务员考核相结合,注重实绩,奖惩分明。
二、考核组织
成立机关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考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考核的日常工作。
三、考核对象
机关内设科(室)及科(室)工作人员。
四、考核内容、考核办法及时间
考核采用百分制,按照科(室)工作目标任务,确定比例分值。
另设20分的工作创新及超额完成任务加分和20分减分,加分按工作难易,减分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和效果,参照目标考核条款分类,由科(室)写出年度工作总结,提出初步意见,报局务会讨论确定,每年的12月20日前进行考核。
五、考核内容
(一)办公室
1.招商引资工作(10分)
按照县委、县政府下达我局招商引资任务要求,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做好工作对接,并报送相关资料。
(10分)
2.组织实施科技会商(10分)
(1)加强与市科技局相关处室的协调联系,确定科技会商的相关事宜。
(2分)
(2)编写科技会商所需的材料。
(5分)
(3)做好科技会商的后勤保障,确保会议顺利召开。
(3分)
3.目标督查(5分)
(1)针对县委、政府及上级部门的目标督查任务,于每月20日前,督促各业务科室将目标任务进展情况报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后报局领导审核后,报县委、政府目督办。
(3分)
(2)对领导批处的工作进行督促、报送工作。
(2分)
4.依法行政(6分)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梳理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和具体执法行为,制定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总结及相关材料。
(2分)
(2)深入推行政务公开。
将科技、信息政策法规和三重工作,通过嵩明县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政务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开,大力推行阳光政府,并做好96128专线电话的接听,做到接听率100%,答复率95%以上。
(2分)
(3)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开展普法教育活动,统一订购普法教材,并组织学习、考试及报送相关材料。
(2分)
5.信息工作(10分)
(1)编辑上报信息20条以上,其中省、市、县采编15条以上(并与县“两办”及省市科技局保持工作联系),收集上级刊出原件及分解收集存档工作。
(5分)
(2)加强电子政务管理,及时接收、拟发文件资料,并负责做好传阅及交办工作。
(2分)
(3)加强信息公开,建设阳光政府。
及时刷新嵩明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政务信息公开网、昆明信息港等网站的相关内容,按要求完成嵩明兰茂网信息上传任务。
(3分)
6.统计财务工作(10分)
(1)负责完成省、市、县所需的各类报表、年报的统计编报工作。
(2分)
(2)负责单位的财务工作,每月按时报账、结账等工作,建立机关公共节能及机构运行相关费用的台账。
(3分)。
(3)负责与县统计局协调,计算科技贡献率。
(2分)
(4)做好向上争取资金的月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3分)
7.负责实施省科技厅的地方科技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8分)
(1)组织实施嵩明县地方科技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5分)
(2)负责编写项目实施中期评估报告、工作总结,收集图片资料及相关材料。
(3分)
8.综合管理(26分)
(1)办文办会。
负责的文件及综合性材料起草,收集整理全局各类媒体文件、图片、音像等资料,筹备好科信局主办的各类会议。
(10分)
(2)文印室管理规范,负责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及时维护,及时、有效服务于全局工作。
(2分)
(3)做好文件资料的归档管理。
(3分)
(4)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接待工作,做好来电记录,能及时传达,做到准确、无误。
(2分)
(5)加强食堂管理,安排人员经常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加强食堂账务管理,每月进行账目公布。
(2分)
(6)做好车辆管理,及时对车辆进行检修,并保持车辆清洁卫生。
(5分)
(7)按组织人事部门要求,做好公务员年度考核,并做好职务变动及工资晋升相关工作。
(2分)
9、做好和谐机关,平安单位、无邪单位和无毒单位的考核创建工作。
(5分)
10.负责纠风、妇女、工会和民族统战工作相关文稿及台账资料的编写及收集整理。
(5分)
11.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分)
(二)科技管理科。
1.招商引资工作。
(3分)
配合做好招商引资工作。
(3分)
2.建立广泛的科技管理联合机制(55分)
(1)组织申报科技计划项目和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15项。
(30分)
(2)积极到企业调研,组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2户。
(5分)
(3)开展全社会研究与发展(R&D)经费投入调查,初步计算出研究与发展(R&D)经费投入占GDP的比重。
(5分)
(4)积极鼓励科技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使科技成果转化率达32%。
(5分)
(5)负责完成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安全生产等目标考核工作。
(5分)
(6)组织各类科技培训6次以上。
(5分)
3.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16分)
(1)认真组织实施2万亩水稻高产创建项目,推广新品种新建设2项,负责项目的实施,资料的编写及图片、资料的收集整理。
(5分)
(2)组织实施嵩明县“绿色光亮”过程项目的招投标、检查路灯按照情况,负责该项目资料的编写及图片、资料的收集整理。
(5分)
(3)做好优质粮基地建设、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推广3项,并做好整理编写和图片收集整理工作,确保该项目通过验收。
(6分)
4.加强基层科技管理工作(8分)
(1)加强与乡(镇)科委、科协的工作联系,帮助和指导科技助理员积极争取和申报项目。
(4分)
(2)切实做好局机关扶贫联系点的工作,检查和了解扶贫联系点工作进展情况,协调指导村委会做好殡葬管理工作,年度提交工作总结材料。
(4分)
5.其他工作(18分)
(1)组织申报市级科技进步奖1项。
(2分)
(2)总结和收集图片资料,提供科技管理方面的科技工作简报信息15条(篇),上报省、市、县5条以上,共采用10条以上(5分)。
(3)牵头做好科技下乡、科技活动周等科普宣传活动和科技培训工作,并负责报送活动实施方案、工作总结和相关名册。
(6分)
(4)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5分)
(三)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含信息产业办公室)
1.招商引资工作。
(3分)
配合做好招商引资。
(3分)
2.无线电工作(20分)
(1)组织拟订无线电事业发展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10分)
(2)净化电磁环境,对我县的无线电台进行清理。
(3分)
(3)加强与设台单位的联系,指导其开展工作。
(2分)
(4)组织开展无线电宣传月活动,对无线电管理法规的进行宣传、培训。
(2分)
(5)建立无线电监测站,开展无线电监测活动。
(3分)
3.信息工作(50分)
(1)加强调研,协调编制嵩明县信息产业发展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
(12分)
(2)加强与电信、移动、联通三大信息运营商的联系,并对我县的信息产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根据调研情况,撰写调研报告1-2篇。
(2分)
(3)协调做好嵩明县信息公开网站的网页的改版工作。
(2分)
(4)加强电子政务系统管理,保障电子职务系统正常运行。
(5分)
(5)加强信息公开,围绕县委、政府“三重”工作进展情况,指导相关单位做好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相关信息的发布工作。
严格审批程序,做好政府公开信息上传工作。
(12分)
(6)拟定信息公开目标责任书,汇同县委目督办、县政府目督办、县保密局等单位,对我县各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
(3分)
(7)协调联系“信息岛”安装工作。
(2分)
(8)加快“两化”融合建设,制定相关实施方案。
组织协调昆明市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实验区建设。
(8分)
(9)开展信息安全检查,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我县的信息安全工作进行2次综合检查。
(4分)
4.其他工作(27分)
(1)结合工作开展情况,认真编辑上报信息20条以上,其中省、市、县采编10条以上。
(5分)
(2)负责宣传思想工作,按照县委宣传部的安排,开展各项学习活动并报送相关材料。
(5分)
(3)负责做好新农村建设工作(3分)
(4)做好国动委安排的科技信息动员办公室工作,并按国动委要求,按时按质报送相关数据、材料。
(2分)
(5)做好公开信息的保密安全管理工作。
(2分)
(6)负责生态村及生态乡镇创建考核工作(5分)
(7)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5分)
(四)知识产权局综合科
1.招商引资工作。
(5分)
切实加强与园区、企业的联系,开展知识产权招商推介,引进研发专利2项。
积极探索专利招商引资的新路子。
(5分)
2.知识产权工作(50分)
(1)开展知识产权知识活动不少于2次,开展知识产权知识培训2-3期(次)。
(5分)
(2)确保昆明市知识产权强县培育工程项目验收,积极申报省级知识产权示范项目。
(12分)
(3)努力构建知识产权协调体系。
争取县政府支持,建立县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构建知识产权工作大格局。
(3分)
(4)“3.15”、“4.26”等宣传日开展联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专项执法不少于2次。
(5分)
(5)组织1-2家企业申报昆明市知识产权试点企业,加大专利申请力度,确保专利的申请和授权总量达37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6件以上。
(10分)
(6)抓实知识产权进校园试点工作。
在4所学校开展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工作。
(3分)
(7)结合工作重点,撰写上报信息15篇以上,采用10篇以上,并及时向市知识产权局上报。
(5分)
(8)建立专利管理台账,摸清专利申请、授权情况。
(2分)
(9)认真完成县域内年度专利申请,授权数的统计和年度工作总结上报工作及市知识产权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5分)
2.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4分)
(1)负责完成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考核。
(10分)
(2)认真组织开展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各专项活动,并按活动要求按时报送实施方案、工作总结、统计报表及信息5篇。
(10分)
(3)负责履行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的相关职能。
(4分)
3.负责“四群”工作相关材料的报送。
(6分)
4.会计工作(10分)
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按时报送月报、年报、预、结算及专项检查相关资料、报表的编报。
(10分)
5.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分)
六、考评计分办法
1.分值构成:
各科室承担的各项工作目标基本分为100分。
2.加分:
(1)各科室凡超额完成工作目标外的新增目标任务,该项目标承办科室,按县政府奖励加分的分值等额加分,协办科室按三分之一加分。
(2)目标管理制度健全、工作资料齐全规范,按时报送各自总结材料的加1分。
(3)表彰奖励加分
各科室及个人在各项工作中获县级部门表彰奖励的加1分;获县委、县政府、市级部门表彰奖励的加2分;获市委、市政府、省级部门授予先进称号的,每人(项)加3分;获省委、省政府、国家级部门授予先进称号的,每人(项)加4分;每人凡同一项工作同时受几级表彰(奖励)的不重复加分,一
次性按最高分值加分。
(4)每科室所报送的信息被省、市采用的每条加1分,被县委办、政府办采用每条加0.5分,被县级部门采用每条加0.3分。
调查报告、经验材料、学术文章、科技论文被省、市、县以上新闻媒体及报刊采用的分别加2、1、0.5分,属内部刊物的依以上标准同一级别分别减半计分。
(5)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公休假的,经局目标办认定,每节约一天加0.2分。
(6)对其它特殊情况需要加分的,由局目标办提出意见,报局长办公会议审定。
(7)职务加分:
局长、书记取全局平均分加分30分,副局长取分管部门平均分加分20分,部门负责人加分10分,其他工作人员加分5分。
3.扣分
(1)不按时报送目督进展情况的,每次扣0.5分。
(2)全年累计请假天数与个人公休假规定天数相抵后仍然超假的,除不能再享受当年公休假外,每超假一天扣2分(因特殊情况超假的,经局办公会研究同意可不扣分)。
(3)不服从安排、不服从管理,造成工作贻误的,每人(次)扣5分。
(4)各科室未完成的目标项目,以未完成项目的基本分为基数,按未完成的比例扣分;完成量在50%以下的不得分。
(5)未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下达的新增目标、专项目标,按项每项扣2分。
(6)未完成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重大事项(督办件),视其完成程度,按项每项扣5分。
(7)各科室所报信息。
每少报一条,科室成员将每人从
目标绩效考核中扣1分。
(8)因通讯不畅造成工作失误的,在工作时间的扣2分,工作时间以外的扣1分(特殊情况经认定后可以不扣分)。
局分管领导必须督促所分管的科室搞好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奖惩和科(室)负责人相同。
各科室要认真对照工作目标和岗位目标要求,以崭新的精神面貌,扎实的工作劲头,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为全面完成市、县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嵩明县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七日
主题词:
科技信息工作目标任务绩效考核△通知
抄送:
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知识产权局。
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纪委办。
嵩明县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办公室2012年2月17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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