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标土地整理施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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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标土地整理施组
(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第一节农田水利工程
一、施工测量
1、基准点的复核验算
根据该工程招标文件规定,对工程师提供的测量基准点的基本数据进行复核验算,在开始测算前至少提前48小时,报告监理工程师,共同进行核实,核实后的数据应由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代表签字。
作为有关工程测量的基础,并向监理工程师提供2份签名的测量图纸。
并采取措施保护好基准点免遭破坏。
2、施工控制测量
根据该工程施工总布置图,以签过名的基准点为依据,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C-5293)进行布置适合该工程需要的施工控制网。
在测设工作前将测量仪器送测绘部门检测合格后投入使用。
(1)施工平面控制网
由于土地平整工程建筑物较多,各个建筑物在平面位置及高程方面均有一定的联系,而建筑物又常分别施工,布设控制点应从放样使用方便和使用频繁出发。
根据各式各样分项工程放样的具体需要建立独立四等施工控制网,为了便于计算放样数据,将控制点测量坐标换算施工坐标。
(2)水准控制网
依据该工程情况,在不同高程布设闭合水准路线,用DS3水准仪测设。
3、施工测量
(1)按ISO9002质量体系程序文件《施工测量观测控制程序》执行。
熟悉施工图,找出主要轴线开挖边线和主要点的设计位置,以及部位间的几何关系,再结合现场条件与控制点的分布选择放样方法,常用的有直角坐标法、极坐标法、交会法等。
放样主要仪器用J2经纬仪、配合测距仪和钢尺等测量工具,展出建筑物的开挖或填筑的轮廓线。
(2)高程放样采用水准仪,其精度应达到规范要求。
(3)开挖放样
3.1开挖线的位置,主要是根据各建筑物的周界和边坡与地面的交线设置坐标来决定的,在实地测出开挖线的开口线和折线点,用打桩线油漆标识,再用白灰(或拉线)划出开挖的轮廓线。
3.2高程放样:
开挖各建筑物时确定高程分为两步。
第一步控制保护层的高程,随时掌握深度;第二步控制挖去保护层后的高程。
二、土方开挖施工方法
本工程土方开挖包括一般明挖和沟槽开挖,土方明挖工程包括各项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的基础开挖、砂石料场以及监理工程师指明的其他土方明挖工程。
1、场地清理
(1)场地清理要求将施工区内的全部树木、树桩、根、杂草、垃圾、废碴以及监理指明的其它有碍物清除干诤。
(2)主体工程的施工场地地表植被清理,必须延伸到施工详图所示最大开挖边坡线或建筑物基础外侧至少3m的距离。
(3)场地清理工作以人工配合机械清理的方式施工,对表层有机质土壤,根据监理工程师指示的开挖深度开挖表土,并运至指定点堆放。
在清理施工过程中,注意保护清理区域附近的天然植被及林业资源,避免毁坏,并把批准的范围成材料木及有商业价值的材料整理运至指定范围堆放。
(4)场地清理中,无使用价值的可燃物,在指定的地点处烧毁,并有严格的防火措施。
包括必要的防火、灭火设备和措施及指派专门的守护员。
对无法烧尽的清除料,除严重污染的按专门处理外,一般应弃至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弃渣场,并用开挖料覆盖掩埋,厚度大于0.60m,并不得妨碍天然排水及污染河川。
2、土方开挖
土方明挖包括一般明挖和沟槽开挖。
一般明挖采用挖掘机结合人工开挖,一次性开挖到规定的深度和坡度比,挖出的土方堆在施工点5m外或用手扶拖拉机直接运至指定地点堆放。
沟槽开挖采用人工从上至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
开挖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
(1)认真做好标高、边线控制,实际开挖轮廓线应符合设计要求,平面高程不大于0.2m,边坡不大于0.3m,结构设计断面范围不欠挖。
(2)管沟开挖应确保沟底土层不被扰东,当无地下水时,挖至设计标高以上5-10cm可停挖;遇地下水时,可挖至设计标高以上10-~15cm,待到下管之前平整沟底。
管槽沟底遇大颗粒石块,应将其开挖至设计标高-0.2m,再用粗砂或软土夯实至沟底设计标高。
(3)开挖的余土不允许在开挖范围的上侧弃土,必须在边坡上部堆弃土时应确保开挖边坡的稳定,在冲沟或沿河岸岸边弃土时,应防止山洪造成泥石流,必要时应设挡渣墙。
在开挖边坡上遇有地下渗流时,应在边坡修整和加固前,采取有效的疏导和保护措施。
开挖过程如出现裂缝和滑动迹象时,应立即暂停施工和采取应急抢救措施。
开挖后的可利用渣料和弃置废渣应按指定地点堆放。
开挖边坡顶不可堆放重物,避免发生边坡坍塌。
基础开挖后应清除基础面上杂物,杂草等物品。
(4)管沟堆土应尽量堆于沟槽一侧,堆土线距沟边线不小于0.5-1.0m。
(5)开挖完成后,应及时对桩号、座标、高程等作出醒目的标记,为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地质编录提供方便。
3、质量检查和验收
土方开挖后,应会同监理工程师进行以下各款的质量检查和验收:
(1)按施工图纸要求检查基础开挖的平面尺寸、标高和场地平整度;
(2)取样检测基础土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
(3)永久边坡的坡度和平整度的复测检查;
(4)边坡永久性排水沟道的坡度和尺寸的复测检查。
三、土方填筑施工方法
本工程土方填筑基本为沟渠及管道土方夯填,回填前,应完成填筑部位的基础清理和排水工作,清理工作要符合设计要求,坑穴内积水、淤泥和杂物等亦应清除;同时根据施工图纸的填筑尺寸复测回填断面的外形尺寸和高程。
土料填筑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范和文件进行。
填筑工程完工后,应通知工程师并按有关规范进行检查验收。
1、机械选择
填方施工前,将根据设计压实度、施工条件等合理选择压实机具,并确定填料含水量控制范围、铺土厚度和压实遍数等参数。
本工程压实机具根据回填部位采用机械碾压。
2、土料选择
本标工程填筑土料主要利用开挖弃渣的混合料,填筑的土料颗粒级配必须符合施工图纸的要求,超径部分应进行二次破碎处理。
3、施工准备
土方回填前,应完成填筑部位的基础清理和排水工作,清理工作要符合设计要求,坑穴内积水、淤泥和杂物等亦应清除;同时根据施工图纸的填筑尺寸复测回填断面的外形尺寸和高程。
4、土石料填筑施工
(1)铺填作业应从最低处开始,按水平层次进行,不得顺坡铺填。
分段作业面最少长度:
人工作业不应小于50m,机械作业不应小于100m。
(2)铺土宽度应超出设计边线两侧一定余量:
人工铺土宜为10cm,机械铺土宜为30cm。
铺土厚度和土块直径限制尺寸应符合规定要求。
最大厚度必须与压实机具的功能相适应,一般不超过200~300mm,具体厚度应由现场试验确定。
(3)作业面应分层统一铺盖,严禁出现界沟。
分段作业面的最小长度:
人工作业不小于50m,机械作业不小于100m。
(4)不同种类的土必须分层分段填筑,不应混杂。
用不同土填筑的层数宜少。
不因潮湿及冻融而变更体积的优良土应填在上层。
(5)每一填土层按规定的施工方法填筑完后,应经监理机构检查合格后才能继续填筑新土,经验收合格的填筑层因故未继续施工,复工前应进行刨面、洒水处理,并经监理机构检验合格后才能铺填新土,以使层间结合紧密。
(6)相邻作业面宜均衡上升,以减少施工接缝。
(7)斜坡结合面上,应随填筑面上升进行削坡直至合格层。
坡面需经刨毛处理,并使含水量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然后再铺新土。
(8)沟槽土方回填采用人工夯实,每次填方厚15cm,用铁锤夯打3遍,管两侧应同时回填,以防管线产生位移,管顶50cm以上,可采用蛙式打夯机夯填,每层虚厚30cm。
5、土方填筑质量保证措施
(1)施工过程应会同监理工程师定期对土料的含水量和粘性含量的进行检查和检验。
(2)除对填筑面的各项施工工艺和参数进行检查外,还应对填方的干密度和含水量等进行抽样检查。
(3)对每一层填筑面,应按本合同规定进行工程隐蔽部位的验收,验收不合格时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四、砌体工程施工方法
本章规定适用于各类砌体工程建筑物,其工程内容项目包括农沟、斗沟、跌水、涵洞、排洪沟等建筑物的浆砌石和干砌石工程。
1、材料要求
(1)块石:
应选用质地坚硬、新鲜的岩石,石材表面无污垢、水锈等杂质,用于表面的石材,色泽应均匀。
块石应呈块状,中部厚度不应小于15mm,规格小于要求的毛石,可以用于塞缝,但其用量不得超过该处砌体重量的10%。
(2)砂:
采用中细砂(河砂),且质地坚硬清洁、级配良好,细度模数在2.5-3.0之间。
砌筑毛石砂浆的砂,其最大粒径不大于5mm;砌筑料石的砂,其最大粒径不大于2.5mm。
(3)水泥:
选用品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定的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应按品种、标号、出厂日期分别堆放,受潮结块的水泥禁止使用。
(4)水:
应按规定的用水质量标准拌制砂浆。
对拌和及养护的水质有怀疑时,应进行砂浆强度验证,如果该水制成的砂浆的抗压强度低于标准水制成的砂浆28天龄期抗压强度的90%以下事,则此水不能使用。
(5)胶凝材料
5.1胶凝材料的配合比必须满足施工图纸规定的强度和施工和易性要求,配合比必须通过试验确定。
施工中许改变胶凝材料的配合比,应重新试验,并报送监理人批准。
5.2拌制胶凝材料,应严格按试验确定的配料单进行配料,严禁擅自更改,配料的称量允许误差符合下列规定:
水为±2%;砂为±3%;水、外加剂为±1%。
5.3胶凝材料拌和过程应保持骨料含水率的稳定性,根据骨料含水量的变化情况,随时调整用水量,以保证水灰比的准确性。
5.4胶凝材料拌和时间;机械拌和不少于2~3min,一般不采用人工拌和。
局部少量的人工拌和至少干拌三遍,再湿拌至色泽均匀,方可使用。
5.5胶凝材料应随拌随用。
胶凝材料的允许间歇时间应通过试验确定,或参照有关规定选用。
在运输或贮存中发生离析、析水的砂浆,砌筑前应重新拌和,已初凝的胶凝材料不得使用。
5、混凝土管施工方法
预制钢筋混凝土管及管件应采用兜身吊带或专用工具起吊,装卸时应轻装轻放,运输时应垫稳、绑牢,不得相互撞击,接口应采取保护措施。
管节堆放宜选择使用方便、平整、坚实的场地;堆放时必须垫稳,堆放层高应符合规定。
使用管节时必须自上而下依次搬运。
管道应在沟槽地基、管道质量检验合格后安装,安装时宜自下游开始,承口朝向施工前进的方向。
管节下入沟槽时,不得与槽壁支撑及槽下的管道相互碰撞,沟内运管不得扰动天然地基。
管道安装时,应将管节中心及高程逐节调整正确,安装后的管节应进行复测,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混凝土管安装应平直、无突起、突弯现象。
管道安装时,应随时清扫管道中的杂物,给水管道暂时停止安装时,两端应临时封堵。
沿曲线安装时,管口间纵向间隙最小处不得大于5mm,接口转角不得大于1.5°。
采用水泥砂浆填缝时,安装前应将接口部位清洗干净,插口进入承口后,应将管节接口环向间隙调整均匀,再用水泥砂浆填满、捣实、表面抹平。
五、渠道工程施工方法
1、施工排水
开挖渠槽时的渗水,可采用在基槽外侧向修建排水边沟30×40cm,然后每隔30m设一集水井80×80,用潜水泵进行抽水,将渗水
排入河道。
在开挖基槽和浇筑砼基础施工期间,必须抽干渗水,允许带水进行砼作业,当砼施工完毕初凝后可拆除模板时,停止抽水。
2、沟槽土方施工
(1)基础处理。
施工前应首先了解地质资料和土壤的承载力,并在现场进行坑探试验。
如土基承载力不够时,应根据设计提出对地基的要求,采取加固措施,如扩大基础,
换基夯实等措施。
鉴于本工程中埋深及断面变化不大,初步拟订采取人工一步开槽的方式。
(2)沟槽开挖前,应熟悉相关安全规程,及槽底高程和宽度、防止超挖。
(3)挖槽时,确保槽底土壤结构不被破坏或扰动,采取在设计槽底高程以上预留5cm左右一层不挖,用人工清底。
如遇暴雨或雨季,应在沟槽一侧设收水沟和集水坑,保证沟槽不受浸泡。
(4)开挖要求:
4.1下湿田中沟渠开挖必须进行二次开挖:
一次开挖预留不少于20cm,在浇筑砼底板或安装U型、L型预制件前再挖至设计高程。
4.2严禁扰动槽底土壤,如发生超挖,深度在15cm以内者,用原土回填夯实,保证其密度不低于原地基土。
4.3沟槽开挖达到标高后,除渣,整平槽底不得受水浸泡。
4.4沟槽开挖断面时应根据土壤种类确定开挖沟槽放出的最佳工作面,能够工作。
4.5软弱地基处理
考虑到可能出现有软弱地基的情况,拟采用换填进行加固处理。
在监理方和建设方认可的软地换填深度内,挖去软地,然后将回填料分层回填并夯实。
4.6清底报验
基槽开挖完毕后,首先进行自检,互检,合格后,由项目部报请现场监理工程师进行检验,在全部检验合格后,方准进行水沟的片石砌筑工作。
土方回填
对渠线进行详细的测量,进行土方平衡计算。
以所有开挖出的土方能最短程利用为原则进行回填。
施工顺序:
测量计算各处挖填方量→按已确定的不足方量进行通行回填和备料→边开挖边回填
具体回填时,全部采用人工摊铺,电夯或压路机压实,虚土厚度30cm。
渠底分层夯填,用压路机配推土机进行。
渠坡全部采用填土宽度比设计尺寸加宽30cm分台阶填筑,电夯夯实后人工按设计尺寸削坡成型。
土渠段渠顶压路机压实。
3、基底验槽
若遇不良地基应会同设计人员商定加固措施。
禁止水下浇筑基础砼,浇筑前应进行隐蔽验收,确认基底高程、地基承载力、基础几何尺寸、排水设施等均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浇筑。
4、沟底砼
施工前对原材料应进行抽检,各项指标应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
水泥、钢材应有出厂质量合格单,并应按规范进行抽检,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
在浇筑前应有经工程师签字认可的砼设计配合比。
浇筑时应按设计要求留取相应试块(抗渗、抗冻、强度等)。
拌合:
砼在拌合站集中拌合,采用350型拌合机拌合,砼半成品平均运距500m以内,1T翻斗车利用渠顶运输。
模板:
采用按砼衬砌的断面尺寸要求自制成型的钢模板,每段长4m。
浇筑时连续施工。
入仓:
翻斗车运至渠顶,人工入仓。
振捣:
采用附着式振动器或人工进行振捣。
每段浇筑完后,人工进行原浆收面,以保证外观形状。
养护:
收面后,人工洒水养护。
5、砌体施工
(1)砌筑砂浆采用M7.5水泥砂浆,应符合以下规定:
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必须标准的规定。
不同品种、不同等级的水泥不得混用,超过出厂期三个月的水泥应重新进行检验。
河砂、不得含有杂物,含泥量不应超过5%。
应由试验室出据砂浆的施工配合比。
砂浆应充分拌合均匀,搅拌时间不得少于2分钟,保证其良好的和易性。
砂浆现拌现用,在拌成后两小时内使用完毕。
砂浆应随机抽样,并实行有见证送样,其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的强度等级。
(2)砌筑施工
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放线开挖,保证方格成型均匀、美观。
砌筑前,条石两头要整齐平整。
砌筑采用座浆法,灰缝要均匀,砂浆要饱满。
同时,在砌筑之后,应将废弃浆砂浆清除干净。
砌体应平整、顺直、顺坡,其宽度应保持一致。
砌筑之后,应及时加强养护,确保砂浆的粘结强度。
及时进行回填,采用木杆捣实。
捣实时,不得碰撞砌体,防止松动。
(3)勾缝养生
砌体勾缝采用平缝。
勾缝砂浆用浆,石砌体勾缝应嵌入砌体20mm深。
砌体应在砂浆初凝后,洒水覆盖养护7~14天。
养护期间应避免碰撞、震动和承重。
六、水渠施工方法
1、施工流程
挖基槽土方→挖运淤泥→夯实渠底→土方换填夯实→现浇砼→M7.5水泥浆砌标砖→M7.5水泥浆砌标砖压顶→M10水泥砂浆抹面→土方回填→人工清淤渠底→放水试验→竣工验收
2、材料
(1)砂
砂的质量应符合SD120-84表2.1.2的规定。
砂浆和小骨料混凝土采用的砂料,要求粒径为0.15~5mm,细度模数为2.5~3.0。
(2)水泥和水
2.1砌筑工程采用的水泥品种和标号应符合本技术条款有关规定,到货的水泥应按品种、标号、出厂日期分别堆存,受潮湿结块的水泥禁止使用。
2.2应按有关规定的用水质量标准,拌制砂浆和小骨料混凝土。
对拌和及养护的水质有怀疑时,应进行砂浆强度验证,如果该水制成砂浆的抗压强度的90%以下时,则此水不能使用。
2.3砌标砖
材料进场时,必须达到质量要求,手续齐备。
按规定数量送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3、施工方法
3.1砂浆配合比要准确:
搅拌时间要保证达到规定要求。
标砖提前1-2天充分湿润。
3.2墙体垂直度控制:
砌墙身时,要拉线找正墙的中轴线和边线,砌筑时保持墙身垂直,结合施工辅助性工具用具:
如线坠,角尺等。
如偏差较小时,可在基础部位纠正。
3.3墙面水平,阴阳角方正,反手挂线;舌头灰要随砌随刮平。
3.4水平灰缝高低要平:
盘角时灰缝要掌握均匀,每层砖都要与皮数杆对平,通线要绷紧穿平。
砌筑时要左右照顾,避免留接槎处接的高低不平。
3.5皮数杆要平:
找平放线时要细致认真;皮数杆的木桩要牢固,防止碰撞松动。
皮数杆立完后,要再进行一次水平标高的复验,确保皮数杆高度一致。
3.6两面抹灰,棱角伸直。
采用拌和站统一拌制的M10的水泥砂浆,翻斗车转运到现场,再由人工进行砌筑;抹灰前砖体提前发水湿润。
分两次成型抹灰,使其表面伸直、平整、光洁,达到设计规范要求。
七、砌石工程
砌石工程贯穿于项目的每个分项,包括沟渠、路基、拦河坝、桥梁,故施工工艺极为重要。
1、石料
砌体石料必须质地坚硬、新鲜,不得有剥落层或裂纹。
其基本物理力学指标应符合设计规定。
石料从采石场专门开采,表面的泥垢等杂质,砌筑前应清洗干净。
石料的规格要求
粗料石:
包括条石、异形石,要求棱角分明,六面基本平整,同一面最大高差不超过1.0cm,其尺寸视料场择优选定,但其长度宜大于50cm,块高宜大于25cm,长厚比不宜大于3。
粗料石的外露面,宜修琢加工,保持大致平整。
块石:
一般由成层岩石爆破面成或大块石料锲切而得,要求上下两面大致平整且平行,无尖角、薄边,块厚宜大于20cm。
毛石:
无一定规则形状,单块重量应大于25kg,中厚不小于15cm。
3、胶结材料
砌石体的胶结材料,主要有水泥砂浆和混凝土。
水泥砂浆是由水泥、砂、水按一定的比例配合而成。
用作砌石胶结材料的混凝土是由水泥、水、砂和最大粒径不超过40mm的骨料按一定的比例配合而成。
水泥:
应符合国家标准及部颁标准的规定,水泥标号不低于275号;水位变化区、溢流面和受水流冲刷的部位,其水泥标号应不低于325号。
水:
拌和用的水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水泥砂浆的沉入度应控制在4~6cm,混凝土的坍落度应为5~8cm。
3、砌筑要求
挡墙基础按设计要求开挖后,进行清理,并请工程师进行验收。
已砌好的砌体,在抗压强度未达到2.5Mpa前不得进行上层砌石的准备工作。
砌石必须采用铺浆法砌筑,砌筑时,石块宜分层卧砌,上下错缝,内外搭砌。
砌体的砌缝宽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在铺砌前,将石料洒水湿润,使其表面充分吸收,但不得残留积水。
砌体外露面在砌筑后12至18小时之内给予养护。
继续砌筑前,将砌体表面浮碴清除,再行砌筑。
砂浆砌石体在砌筑时,应做到大面朝下,适当摇动或敲击,使其稳定;严禁石块无浆贴靠,竖在填塞砂浆后用扁铁插捣至表面泛浆;同一砌筑层内,相邻石块应错缝砌筑,不得存在顺流向通缝,上下相邻砌筑的石块,也应错缝搭接,避免竖向通缝。
必要时,可每隔一定距离立置丁石。
雨天施工不得使用过湿的石块,以免细石砼或砂浆流淌,影响砌体的质量,并做好表面的保护工作。
如没有做好防雨棚,降雨量大于5mm时,应停止砌筑作业。
4、砌筑方法:
浆砌石体砌筑
(1)一般要求
1.1砂浆必须要有试验配合比,强度须满足设计要求,且应有试块试验报告,试块应在砌筑现场随机制取。
1.2砌筑前,应在砌体外将石料上的泥垢冲洗干净,砌筑时保持砌石表面湿润。
1.3砌筑因故停顿,砂浆已超过初凝时间,应待砂浆强度达到2.5Mpa后才可继续施工;在继续砌筑前,应将原砌体表面的浮渣清除;砌筑时应避免震动下层砌体。
1.4勾缝多哈浆标号应高于砌体砂浆;应按实有砌缝勾平缝,严禁勾假缝,凸缝;勾缝密实,黏结牢固,墙面洁净。
1.5砌石体应采用铺浆法砌筑,砂灰浆厚度应为20-50mm,当气温变化时,应适当调整。
1.6采用浆砌法砌筑的砌石体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对不同时砌筑的面,必须留置临时间断处,并应砌成斜搓。
1.7砌石体尺寸和位置的允许偏差,不应超过有关的规定。
(2)块石、毛石砌体
2.1砌筑基础的第一皮石块应座浆,且将大面朝下。
砌体基础扩大部分,若做成阶梯形,上级阶梯的石块应至少压砌下级阶梯的1/2,相邻阶梯的块、毛石应相应错缝搭接。
2.2砌体应风皮卧砌,并应上下错缝、内外搭砌,不得采用外面侧立石块、中间填心的砌筑方法。
2.3砌体的灰缝厚度应为20-30mm,砂浆应饱满,石块间较大的空隙应先填塞砂浆,后用碎块或片石嵌实,不得先摆碎石块后填砂浆或干填碎石块的施工方法,石块间不应相互接触。
2.4砌体第一皮及转角处、交接处和洞口处应选用较大的石料砌筑。
2.5石墙必须设置拉结石。
拉结石必须均匀分布、相互错开,一般每0.7m2墙面至少应设置一块,且同皮内的中距不应大于2m。
拉结石的长度,若其墙厚等于或小于400mm时,应等于墙厚;墙厚大于400mm时,可用两块拉结石内外搭接,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50mm,且其中一块长度不应小于墙厚的2/3。
2.6砌体每日的砌筑高度,不应超过1.2m。
(3)料石砌体
2.1料石基础砌体的第一皮应采用丁顺座浆砌筑。
阶梯形石基础的上级阶梯料石应至少压砌下级阶梯的1/3。
3.2料石砌体的灰缝厚度,应按料石种类确定,细料石砌体不大于5mm,半细料石砌体不大于10mm,粗料石和毛料石砌体不大于20mm。
3.3砌筑料石砌体时,料石应放置平稳,砂浆铺设厚度应略高于规定的灰缝厚度。
其高出厚度:
细料石和半细料石为3-5mm,粗料石和毛料石为6-8mm。
3.4料石砌体应上下错缝搭砌,砌体厚度等于或大于两块料石宽度时,若同一皮内全部采用顺砌,则每砌两皮后,应砌一批丁砌层;若在同皮内采用丁顺组砌,则丁砌石应交错设置,其中距应不大于2m。
(4)卵石砌体
4.1卵石砌法有人字和品字砌法两种。
4.2每层先铺砂浆30mm厚,再砌卵石,每块卵石应被砂浆包住,每层大卵石的间隙,铺满砂浆,随即用小卵石填紧塞实。
4.3人字砌法,平面每隔1m左右应砌一块其长度与墙同厚的拉结石;品字砌法,在水平方向每隔1m,竖向每隔0.5m应砌一块与墙同厚的拉结石。
干砌石体砌筑
(1)一般要求
1.1砌石工程应在基础验收及结合面处理合格后方可施工。
1.2砌筑前,在基础面上放出墙身中线及边线。
放样立标,拉线砌筑。
1.3干砌石使用材料应按施工图纸要求采用合适的砌筑料。
石料使用前表面应洗除泥土和水锈杂质。
1.4砌体缝口应砌紧,底部应垫稳填实,与周边砌石靠紧,严禁架空。
1.5宜采用立砌法,不得叠砌和浮塞;叠砌是指用薄石重叠,双层砌筑,浮塞是指砌体的缝口,加塞时未经砸紧。
石料最小边厚不宜小于15cm。
不得有通缝和上下层垂直对缝,错缝不得小于10cm。
砌筑时缝隙不应大于2cm,三角缝不应大于3cm,表面平整度不应大于3cm。
明缝要用小片石填塞紧密,一般以手拉不出为宜。
1.6不得使用翅口石和飞口石。
翅口石是指一边薄一边厚的石料,上下两块薄石部分互相搭接而成;飞口石是指石块的边口很薄,未经砸掉即砌上。
1.7不得在外露面用块石砌筑,而中间以小石填心;不得在砌筑层面以小块石、片石找平。
1.8在梯形沟、渠的施工中,宜先底后坡,由中间后两边,由下而上砌筑。
对矩形而言,可先侧墙后底部。
1.9干砌石体铺砌前,应先铺设一层厚为100-200mm的砂砾垫层。
铺设垫层前,应将地基平整夯实,砂砾垫层厚度应均匀,其密实度应大于90%。
(2)干砌料石(条石)工程:
2.1砌筑前要按墙体厚度,设计要求预先计算层数和选定排列方法、尺寸。
2.2采用单皮顺砌。
但必须上下错缝搭接,搭接长度不小于较短条石长度的1/3,双轨条石排列也要顺砌,但上下左右竖缝均应错开。
2.3条石平整度不应大于2cm。
2.4按一顺一丁或两顺一丁排列,砌缝应横平竖直,丁石的上下方不应有竖缝;丁石的上下方应为顺石,以增加其整体强度。
(3)干砌石护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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