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县区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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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县区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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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县区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方案
数字县区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方案
数字县区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方案
运维管理系统
主要包括:
服务目录管理、服务查询、服务注册、服务认证、服务审批、服务发布、服务管理(服务浏览、服务的启动、服务暂停、服务停止、服务重启、服务删除、服务检索、服务导入、服务导出和显示全部服务)等内容。
通过门户网站提供主要的服务有:
目录服务、元数据服务、认证服务、地理编码服务、地图应用服务、数据发布服务、定制服务、注册管理服务和二次开发服务等。
运维管理系统对平台的业务进行审批处理,对平台的服务、安全、运行等各环节进行实时监控,对系统运行的有关信息进行记录和统计、分析,对突发事件进行报警处理。
主要包括以下功能:
用户权限管理、服务管理、本地服务管理、运行监控管理、新闻内容管理、日志管理。
对在线服务的管理,包括对服务注册的管理与用户管理,用以维护用户、服务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
实现对服务的注册和发现、认证和审核、管理与监测等能力,以及对用户的认证和授权管理,以保证平台服务系统的安全、高效运行。
政务门户系统(政务版)
以及实现服务注册与资源申请、电子地图浏览、新闻展示模块、应用快速搭建
;开发帮助:
平台应提供详尽的开发帮助、文档,供开发用户参考;权限模块
平台应提供权限管理的功能,以便于业务部门对不同用户的权限进行管理。
公众服务系统
(公众版天地图.XX)
为公众用户提供统一、共享的基础信息服务。
主要服务内容包括地图浏览、地名查找、地址定位、兴趣点查询、空间查询、数据查询等服务。
4
典型示范应用
土地动态执法监察系统
对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相关文档进行管理,对群众来访进行登记管理,辅助监督、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对国土资源监察从立案、查处到结案的系列过程提供信息支撑;可以进行土地权属争议属性信息内容录入,并把相应信息存储到土地监察信息库中,供以后进行查询、统计、分析。
建立动态巡查子系统,通过PDA、笔记本计算机、巡查车等移动核查设备,利用GIS、GPS、视频采集、无线通信技术,进行动态巡查,或根据监察对象的位置进行自动导航,采集野外图像、视频、目标实际边界坐标,自动与现状、规划、批、供、用地等信息进行分析对比判断,实现执法监察的外业核实等。
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系统
系统应具有雨情报汛、气象及水雨情信息查询、预报决策、预警、政务文档制作和发布、综合材料生成、值班管理等功能,并预留泥石流、滑坡灾害防治信息接口。
旅游查询系统
系统应集成遥感影像、地形数据、地名数据、景观数据、旅游及其相关信息,全方位的展示旅游资源特色,制定旅游资源管理,教育基地管理,旅游政务管理,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旅游应急指挥管理,旅游决策支持管理等应用解决方案,以旅游景点为中心,实现景区、景点、酒店、餐饮、交通设施等旅游资源的位置化和三维可视化,并通过统一平台进行信息交流,实现游客和吃、住、行、游、购、娱等企业进行实时对接,辐射和带动旅游关联产业发展。
四、项目作业依据
项目设计依据的国家和行业出台的相关指导性文件主要包括:
1.《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国发〔2007〕30号);
2.国家测绘局、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关于加强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应用服务的指导意见》(国测国发〔2006〕35号);
3.国家测绘局《关于全面加快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试点与推广工作的通知》(国测国字[2008]38号);
4.《国家测绘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数字城市建设的通知》(国测国发[2010]48号);
5.国家测绘局《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试点技术大纲(试行)》;
(二)采用的标准
1.《地理空间框架基本规定》(CH/T9003-2009);
2.《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基本规定》(CH/T9004-2009);
3.《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基本规定》(CH/T9005-2009);
4.《基础地理信息标准数据基本规定》(GB21139-2007);
5.《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13923-2006);
6.《数字城市地理空间信息公共平台技术规范》(CH/Z9001-2007);
7.《数字城市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地名/地址编码规则》(GB/T23705-2009);
8.《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数字影像地形图》(CH/T1013-2005);
9.《1:
5001:
10001:
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GB/T7931-2008);
10.《1:
5001:
10001:
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GB/T7930-2008);
11.《1:
5001:
10001:
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数字化测图规范》(GB/T15967-2008);
12.《数字航空摄影测量空中三角测量规范》(GB/T23236-2009);
13.《城市三维建模技术规范》(CJJ/T157-2010);
14.《基本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
5001:
10001:
2000数字线划图》(GH/T9008.1-2010);
15.《基本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
5001:
10001:
2000数字高程模型》(GH/T9008.2-2010);
16.《基本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
5001:
10001:
2000数字正射影像图》(GH/T9008.3-2010);
17.《计算机软件开发规范》(GB8566);
18.《计算机软件质量保证计划规范》(GB/T12504);
19.《计算机软件配置管理计划规范》(GB/T12505);
20.《计算机软件单元测试》(GB/T15532-1995);
21.《软件维护指南》(GB/T14079-1993);
(三)建设原则
数字县区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应遵循如下原则:
1、先进性、实用性原则
系统技术的选型和设计要保证具有先进性,应充分考虑目前信息化建设的基础,用户规模、系统运行情况的服务需求,注意投资保护,注重系统的实用性。
在技术上,采用当前先进而且成熟的技术,设计合理。
在软件开发思想上,应严格按照软件工程的标准和面向对象的理论来设计、管理和开发,保证系统建设的高起点。
2、一致性、完整性原则
本项目属于大型综合性项目,必须设计完整的系统结构,充分安排好各环节的衔接,保持数据流的一致。
为使系统协调一致的开发和运行,整个系统所有数据采用统一的编码、统一的数据存储格式、统一的用户界面。
3、标准化和规范化原则
标准化、规范性是一个大型信息系统建设的基础,也是系统与其他系统兼容和进一步扩充的根本保证。
主要是指开发建设的系统功能及表单格式应遵循国家、地方相关标准,遵循现行法律法规,平台规范标准的制订应完全遵照国家规范标准和有关行业规范标准。
4、开放性和可扩充性原则
系统的设计和建设要充分考虑网络、硬件的扩展需要、应用系统支持未来可能出现的新的需要,系统采用开放的可扩充模块结构,保证以后可以方便地升级和不断增加新功能、增加容量、以及在同一平台上扩充其他功能。
系统设计和实现过程中需要预留与上下级数据交换标准与接口,对外发布系统的接口标准与措施,提供数据导入导出等功能。
系统提供的应用模块,用户可以有选择地运用,每个软件之间相互独立,模块接口开放、明确,任何一个应用模块的损坏和更换不能影响其他软件模块的应用。
5、全局性和整体性原则
发挥县级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系统在政府信息化工程和城市管理信息化工程中的作用,实现政府各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互通互联。
6、易维护和易管理的原则
公共服务平台和应用软件便于应用人员的维护和管理,须保证整个系统的可管理性,以降低管理、维护成本。
(五)标准体系建设
在充分采纳、吸收、参考已有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与规程的基础上,根据我县空间数据生产、管理和应用的特点,制定比较完善的地方性政策机制,从而确保框架建设及后续维护更新的规范性,推动地理空间框架的共享、应用与服务,确保数字县区地理空间框架的长效运行。
总体要求如下:
1)应在借鉴参考国家、行业和省颁布的系列相关标准规范文件的基础上,针对县实际情况,形成技术规范;
2)要求可操作性强,能够切实指导框架的建设;
3)要求适合地方特色,满足实际需求。
具体建设内容包括:
●体系规范
为指导城市地理空间信息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的有序、规范开展,需要以国家、省、市现有政策规范为准绳,结合本县县情,建立一套完整的、可行的城市地理空间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指南。
●数据标准
数据标准分为两个层面,一是指定数据质量的数据内容标准,另一方面是指定数据生产过程的数据操作规程标准。
(1)数据内容标准
为满足公共服务平台数据建设的需要,国家发布了专门的公共地理框架数据有关标准规范,主要包括有:
《公共地理框架数据——地理实体数据规范》
《公共地理框架数据——地名地址数据规范》
《公共地理框架数据——电子地图数据规范》
《公共地理框架数据——影像数据规范》
《公共地理框架数据——高程数据规范》
《基础地理信息----三维模型数据库规范》
包括数据分类/分层编码标准、元数据标准、数据唯一标识码标准、数据质量评定标准、空间定位匹配规范等;
(2)数据操作规程标准
数据采集技术规程、数据处理技术规程、数据质量控制规程。
为了保持平台数据的现势性,必须采用“权威数据来自权威部门,权威部门维护权威数据”的思路进行数据的生产、更新和维护。
●接口规范
接口规范的定义是地理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建设的重中之重,它定义了系统与系统之间、数据与数据之间、服务与服务之间的通讯协议。
接口规范制定中要重点解决行业数据与空间数据关联机制和接口定义,通过地址编码智能匹配自动处理绝大部分数据空间化的问题,余下的少部分数据通过结构化数据接口或WebService接口实现半自动的匹配和修正。
●平台管理办法
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是一个开放的平台,该平台建成后将为所有需要空间信息支撑的系统提供空间数据服务,所以该平台的维护工作异常重要,必须编制平台维护管理办法,指导平台的维护、更新和升级,同时协调专业系统需求差异,保证平台的稳定运行。
(六)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数字县区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要求基于ArcGIS10.1基础平台开发,主要包括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管理系统、运维管理系统和门户网站(政务版)三大部分。
1.平台总体架构
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以空间数据资源建设为基础,在有关政策法规规章、管理制度、技术标准规范及信息安全措施的约束和指导下,各政府职能部门在政务专网环境下,根据自身的业务需求,获取不同格式、不同图层、不同要素及不同属性的地理信息资源,实现空间信息的在线服务共享应用。
公共服务平台总体框架可划分为基础设施层、数据资源层、服务平台层、业务应用层四大内容,以及政策法规与标准规范体系、安全保障体系两大支撑手段。
(1)基础设施层
基础支撑层是公共服务平台的载体,依托县电子政务内网、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和现有的基础设施软硬件环境建设。
包括网络系统、服务器集群系统、存储备份系统等物理环境,以及专用计算机机房环境等。
基础支撑层需要考虑到将来平台向云架构平台的升级需求。
(2)数据资源层
数据资源层由基础地理框架数据和业务专题数据两大部分组成。
基础地理框架数据根据国家测绘局《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总体设计》及其相关规范中的要求。
业务专题数据则由县相关委办局在实际业务过程中产生的,是所有部门都要用的基础性、共享性资源。
(3)服务平台层
服务平台层是公共服务平台中实现地理信息服务的关键组成部分,是面向整个城市政府部门、企业及社会公众,搭建一个统一的、分布式、松散耦合的、以城市电子政务空间业务功能和信息服务为主的支撑平台。
平台应采用SOA架构,其创建的地理信息服务可以很好地整合在政府电子政务、企业以及社会公众的地理信息应用中。
公共服务平台应提供对用户权限、服务权限、服务注册、服务监控、服务日志等进行统一的管理。
公共服务平台对外应提供多种满足标准Web服务的访问接口,供各空间业务应用进行调用。
(4)业务应用层
业务应用层可分为面向公众、面向企业和面向政府政务的三大应用类型。
面向公众的应用主要为社会公众提供在线的基于空间位置的地图浏览、商业设施、服务网点查询、出行服务、GPS定位服务等一系列应用;
面向企业的应用为企业提供基础空间信息保障。
面向政府政务的应用是空间信息共享平台应用的重中之重,涉及大部分政府职能部门,从传统的如城市管理、规划、房产管理、国土资源、市政、园林绿化、公安、林业、农业、水利、环保、气象,向卫生、工商、税务、统计、教育等新的应用部门扩展。
典型的应用包括“土地动态执法监察系统”、“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系统”、“旅游查询系统”。
公共服务平台的总体框架要求如下:
平台应能提供丰富的数据资源,实现多源空间数据的无缝集成;
平台应提供符合OGC标准的地图服务,同时为了支持多样化的应用系统的建设,应兼顾扩展性和功能性;
平台应能提供满足WebService标准的空间分析功能服务,方便实现与业务功能的集成和整合;
平台对外应提供了多种满足标准Web服务的访问接口,供不同类型的业务应用进行调用;
平台应提供在线、离线以及移动等多种服务提供方式,以满足多种网络和安全环境下对服务使用的需求。
2.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
主要对海量、多源、异构、多比例尺、多时相的DOM、DEM、DLG、DRG等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三维模型数据、街景数据的综合高效管理。
对分幅分层生产的数据进行整理,并能够进行合理组织展示,在平面方向,分幅的数据要组织成逻辑上无缝的一个整体,在垂直方向,各种数据通过一致的空间坐标定位能够相互叠加和套合。
最终为海量数据的应用提供一个高效的管理平台。
整体要求如下:
1)具有较好的数据安全策略;
2)能够支持海量数据的存储和更新;
3)能很好的完成海量空间数据(包括二维、三维数据和街道街景影像数据)的创建、存储、管理和应用;
4)GIS平台:
ArcGIS10.1基础平台开发;
5)满足数据管理应用的拓展需求:
提供不同数据格式之间的相互转换功能,兼容ArcGIS和MapGIS两大主流平台数据产品格式。
提供以下功能:
●数据转换
系统应根据目前行业现状实现MapGIS数据和ArcGIS数据互转,另外对行业中经常存在的AutoCAD数据、国家标准数据交换格式VCT数据、E00等数据与SHP数据之间的转换也应提供支持。
其中最重要的MapGIS数据与ArcGIS数据之间的转换功能,转换要求至少满足以下三个标准:
一是基本要求,图元个数、坐标、属性、拓扑结构等保证转换前后一致;二是高级要求,符号、线型、填充、注释等保证转换前后一致;三是能够实现MapGIS数据与ArcGIS数据之间的互转,并保证转换前后图形、属性保持一致。
●数据提取
ETL是数据抽取(Extract)、转换(Transform)、装载(Load)的过程。
使用GIS工具可以从数据源抽取出所需的数据,经过数据清洗,最终按照预先定义好的数据模型,将数据加载到目标数据容器中,该目标容器可以是数据库,也可以是某种特定的文件格式。
该功能的主要核心在于数据转换规则的设计。
ETL功能支持的主要数据转换规则包括有针对属性项、字段、过滤语句的数据过滤操作,以及针对数据内容的运算处理操作,如数学计算、日期格式处理等。
●数据质量检查
使用成熟的GIS检查对数据进行检查,约束、规范数据质量,同时,在数据生产过程中,也需要进行数据质检的工作。
基于数据字典和数据规范的要求,采用预定义的检查规则,以自动检查为主、人工交互为辅的方式,对目标数据的空间拓扑规则、数据模型、值域范围等技术项进行检查。
使用GIS平台的模型构建工具,定制基于规则和方案驱动的自动化设计,通过对质检规则的灵活的增加、删除、修改,定制质检方案,减少人工干预的工作量,提高质检效率。
●数据入库
提供“栅格数据入库”、“矢量数据入库”、“地名入库”等多种数据类型的入库功能。
●数据更新
提供空间数据的更新操作,数据更新支持点、线、面数据的更新。
支持用户选择导入数据源类型和目标数据源类型,填写目标数据相关参数,实现数据的更新,并能对历史数据进行管理。
●地名地址建库与匹配
提供地名数据库建库、数据入库检查、地名管理、地名地址匹配等功能。
●元数据管理
提供对元数据信息的录入、修改、删除,能够对元数据字段进行扩展;能够读取指定格式(文本、XML)的元数据信息,同时支持浏览数据源视图中每个图层的元数据信息,并将其导出。
支持元数据的自动更新,当数据源中的数据进行了更新,对应的元数据信息也应发生更新。
●地图配图符号与模板
需要提供标准的符号库,并根据建设要求进行定制修改,制作标准的符号库成果(TTF文件以及Style库),供配图使用,同时还可以为其他委办局提供参考,统一符号标准体系。
按照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标准,制定数据组织、内容、符号展现的方面的技术规范要求、制作配图模板,按比例尺的大小,分级组织数据内容,逐级定义相应的数据符号化表现效果,标注的内容和方式等设置,便于各委办局用户基于配图模板,替换自有数据,可以快速完成基本的电子地图配图工作。
●缓存切片与服务发布
系统要求基础Web地图以切片的方式对地图进行发布。
在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中,需要遵守OGC的WMTS规则,使用专业的切图工具进行切图以及对切片进行发布,以便将来能够较为方便的与省、市或者其他兄弟县区之间进行切片数据的叠加使用。
应支持.mxd、sd、msd等文档发布为服务的功能,发布过程中,可以设定该服务所要支持的服务,包括:
WMS、WCS、WFS、KML、FeatureAccess、MobileDataAccess、NetAnalysis,设置服务运行时的参数,服务池化方式等。
系统还应支持对数据图层直接进行发布,不走文档加载的流程。
●查询与统计
系统应支持实现图查属性、属性查图,支持高级用户自定义查询,并可保存查询方案,支持各种专题数据(饼图、直方图、折线图等)进行统计输出。
●空间分析
系统应提供多种空间分析方式,如缓冲分析、叠置分析、路径分析、坡度分析、通视分析、洪水淹没等高级分析功能。
3.运维管理系统建设
运维管理系统是数字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主要建设包括服务管理模块、安全管理模块、日志管理模块、系统监控模块,资源审核模块等功能。
运维管理系统不仅应实现服务的管理和资源审核而且要保障平台正常、平稳和安全的运行。
●服务管理模块
1)目录管理
平台对服务的管理采用多视图分类管理,按服务类别和所属单位进行分类,方便用户对地理信息服务浏览和查询。
2)服务管理
平台服务管理是对运维系统中所有本地服务和远程服务,进行管理和维护。
主要功能应包括服务浏览、服务的启动、服务暂停、服务停止、服务重启、服务删除、服务检索、服务导入、服务导出和显示全部服务。
3)服务发布
要求基于可视化界面,发布服务。
并可预览所发布的服务,验证服务是否正常运行;服务发布后,用户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所发布的服务名称、服务内容以及与服务相关的属性参数等进行修改配置操作。
平台允许将本地或远程数据发布成服务,数据源支持shape文件、geodatabase、msd、sd、mxd文档等常用格式。
提供服务的统一发布平台,支持多样硬件支撑环境下的服务发布。
4)服务聚合
平台要求能够针对不用来源的GIS服务进行聚合发布与管理,采用服务聚合结构能够聚合通过GIS服务提供者获取的多源、符合OGC标准的GIS服务,并通过该平台发布成新的服务节点。
平台不仅可以进行服务的首次聚合,还可针对聚合后的服务与新的服务进行再次聚合,从而带给应用系统更高的业务敏捷性。
5)服务注册与审批
平台需要对各个服务节点的服务进行统一注册管理,支持远程服务注册和本地服务注册,注册的服务需要规范的审批管理流程,只有管理员审批通过后方能对外发布。
对已注册的服务支持删除修改等操作。
6)服务申请与审批
平台对来自门户网站(政务版)的服务申请进行审批,只有审批通过后用户才能使用。
●安全管理模块
1)用户管理
只有系统管理元可以对系统的用户进行注册、删除、修改、查询、打印及输出功能。
用户按照不同类型分为:
普通用户、系统管理员、超级管理员。
可以对用户的有效性进行灵活设置。
用户可以按照不用的组织结构进行管理,组织结构可以根据实际业务情况进行灵活定制。
2)权限管理
权限管理主要实现对用户访问服务资源和系统的功能操作进行管理,可以按照不同角色进行管理,服务管理内容包括服务访问的空间范围、图层、时间、约束条件、IP等;操作权限主要是对用户使用系统的功能模块内容进行管理。
用户对服务的访问可以采用安全和非安全的方式,安全方式需要用户提供系统分配的令牌,有限制的控制拥护的访问。
●认证服务管理
登陆系统用户需要进行身份安全认证,与国土局电子政务内网和外网用户认证系统连接,由其完成用户鉴权认证。
认证服务包含CA认证服务和电子签名认证服务。
●日志管理模块
系统日志管理模块需要实现平台运行日志管理和服务访问日志管理管理。
通过对日志的管理、统计、分析、审计来跟踪系统的变化。
系统支持对不同服务节点的日志进行收割管理的功能。
●服务监控
平台能够实时查看在线用户访问情况,监控各类用户的服务调用、并发访问、热点服务发现等内容。
●服务器监控
平台能够实时查看各服务器的运行状态,包括CPU、内存等各项性能监控。
●服务节点配置管理
平台支持同时对多个服务节点进行运维管理,所受管的节点可以通过节点管理功能配置。
平台可以实现对受管节点的服务进行维护管理。
●系统配置要求
系统架构要灵活可配置,主要参数、服务元数据信息、系统字典、通用代码、集群类型、服务类型、安全监控参数等内容可以根据业务变更的需求灵活配置,无须修改系统代码。
4.门户网站(政务版)建设
门户网站(政务版)主要实现服务注册与资源申请、电子地图浏览、网络电子地图基本功能、新闻展示模块、应用快速搭建;开发帮助:
平台应提供详尽的开发帮助、文档,供开发用户参考;权限模块平台应提供权限管理的功能,以便于业务部门对不同用户的权限进行管理。
●服务注册与资源申请
门户网站(政务版)应可以将自己、企业或单位的地图服务在公共服务平台中注册,利用公共服务平台的门户对外提供服务。
使用者可以通过统一的空间信息资源“入口”进行搜索和查找元数据记录,并可以方便的申请他们有用的部分资源,注册的服务需要严格的规则流程、满足相应的规范要求才能进行注册。
●电子地图浏览
门户网站(政务版)还应提供电子地图浏览的功能,基本内容包括地图浏览、查询、定位、兴趣点查询、空间查询、数据查询等相关功能。
●新闻展示模块
平台应提供新闻展示的模块,以便于业务部门发布GIS的相关新闻以及业务部门内部的一些新闻。
●应用快速搭建
平台提供应用快速搭建功能,以便于不具有GIS开发能力或不需要自行开发GIS应用网站的政府部门快速搭建自己的业务应用或应急响应。
快速应用搭建模板支持JavaScript、flex、Silverlight等类型。
●开发帮助
平台应提供详尽的开发帮助、文档,供开发用户参考。
●权限模块
平台应提供权限管理的功能,以便于业务部门对不同用户的权限进行管理。
●服务类型
平台除了支持二维地图服务以外还需要支持基于GIS的空间分析服务能力。
●开发接口
对系统中涉及的各种服务接口进行设计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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