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资本市场与创新创业金融学会章程.docx
- 文档编号:25733894
- 上传时间:2023-06-12
- 格式:DOCX
- 页数:10
- 大小:53.92KB
四川大学资本市场与创新创业金融学会章程.docx
《四川大学资本市场与创新创业金融学会章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四川大学资本市场与创新创业金融学会章程.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四川大学资本市场与创新创业金融学会章程
四川大学资本市场与创新创业金融学会章程
第1章总则
第1条关于学会
中文名:
四川大学资本市场与创新创业金融学会
英文名:
成立时间:
年月
愿景:
为学生参与课题研究与实践提供平台
理念:
理论与实践并重
定位:
资本市场与创新创业金融领域的学术型社团
地址:
四川大学望江校区
指导单位:
本学会的登记管理机关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四川大学委员会及其下辖的四川大学学生研究社联合会,挂靠单位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四川大学商学院委员会。
指导老师:
唐英凯(专业指导老师,四川大学商学院会计与公司金融系副主任,教授),隗玉梁(行政指导老师)
学术和实务顾问团:
杨安华(四川大学会计学与公司金融系副教授,四川大学公司金融实验室副主任)、毛道维(四川大学商学院会计与公司金融系教授,博导)、李昆(四川大学商学院会计与公司金融教授,硕导)、曹麒麟(四川大学商学院会计与公司金融系副教授,教育中心常务副主任)、徐静(四川大学商学院会计与公司金融系讲师,教育中心常务副主任)、王军(四川大学商学院会计与公司金融系讲师,硕导)、应千伟(四川大学商学院会计与公司金融系副教授)、刘海月(四川大学商学院会计与公司金融系副教授)、蒋强(四川大学商学院会计与公司金融系副研究院)、王良成(四川大学商学院会计与公司金融系副教授,硕导)、肇启伟(四川大学校长办公室督查办主任)等。
章程制定目的:
为完善资本市场与创新创业金融学会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学会的发展壮大,对资本市场与创新创业金融学会的全体成员的管理有规可依,特制定本章程。
资本市场与创新创业金融学会的全体成员必须遵守学会章程,遵守学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第2条背景
在现在的经济背景下,大学生不仅需要书本上的理论知识,还需要参与更多的社会实践,让他们能够有机会将理论运用于实践,使知识真正的转变成其能力。
近年来,国家出台各种政策来鼓励大学生创业,孵化其创意。
四川大学也紧跟国家的步伐,致力于培养出更具有创新意识的人才。
在这样的背景下,四川大学资本市场与创新创业金融学会应运而生。
第3条性质
为了贯彻四川大学全面建设创新创业教育体系,进一步加大力度搭建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平台的规划,在学院和学校的领导下由学生自主管理的非营利性学生群众性组织,是一个学术型社团。
第4条使命
四川大学资本市场与创新创业金融学会致力于为川大学子提供与资本市场和金融创新相关的学术培养和实务训练的服务平台,让每位学子都能够接触到最前沿的金融研究。
第5条职能
(1)理论板块
、促进资本市场与创新创业金融研究的深化开展,增强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创造能力。
、定期开展与资本市场与创新创业金融相关的学术型讲座、学术研讨会以及学术类竞赛等活动,培养并引导会员对资本市场与创新创业金融领域研究的兴趣,提高学生的学术能力、创新能力。
、加强对创新创业金融领域相关政策的研究,增强学生对市场动向的敏感度,提高学生的学术能力。
、社团条件成熟时,在专业指导老师指导下建设相应的学生学术刊物,并且鼓励社团成员积极参加业界内的学术会议、参与学术成果评比、专利申报等活动。
(2)实践板块
1、定期开展、创业沙龙,为学生提供一个了解与资本市场和创业相关的平台,并且帮助创意项目寻找资金支持。
2、定期邀请学者或者专业人士举行讲座,让学生始终能够紧跟资本市场和创新创业金融最前沿的研究。
3、举办与资本市场和创新创业金融相关的特色比赛,如融资方案设计比赛、创新创业比赛等,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第2章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
第1条会员大会制度
(1)最高权力机构
四川大学资本市场与创新创业金融学会的会员代表大会是研究社的最高权力机构。
会员大会每半年举行一次。
特殊情况由常委会表决通过,报学院团委审查批准后可提前或延后。
(二)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
、修改学会章程
、产生新一届委员会
、审议和批准常务委员会提交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决定学会的改组和更名
、讨论学会的重大方针和决策
(三)表决机制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需经与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条四川大学资本市场与创新创业金融学会
(一)最高执行机构
本学会委员会是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构和执行机构,在学院团委、指导老师、学术顾问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并向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学会委员会席位共席,分别为学会会长(席)、副会长(席)、宣传部部长(席)、外联部部长(席)、执行部部长(席)和办公室主任(席)。
学会委员会主席由学会会长担任。
(二)选举机制
学会委员会由指导老师和顾问团指导,上一届学会委员会推荐,会员大会表决选举产生,主持学会的日常工作。
具体流程:
在指导老师和顾问团指导下,由上一届委员会委员提名推荐位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位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在会员大会上按意愿岗位进行竞选,各岗位获票数最多者则竞选成功。
若某岗位竞选者空缺,则在考虑竞选者意愿的前提下,按投票数的多少依次进行调剂。
最终产生位委员会委员。
(三)职能分布
委员会下设个职能部门,即宣传部、外联部、执行部和办公室。
宣传部负责学会日常新媒体平台的运营、维系,活动前期的宣传资料的制作(如海报、单等)。
外联部负责邀请学者、创业家开展交流活动,以及联络校友、企业家对活动提供资金支持。
执行部负责活动前期的宣传工作,活动物资的采买,以及活动现场的控制、拍照。
办公室负责学会各类文件资料和财物的保管,活动经费的申请、报销,日常会议记录和活动总结,以及部门内的联络工作。
第三条研究社的会长和副会长制度
(一)研究社的会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坚持党的方针、路线、政策、政治素质好
、诚实正直,热情充沛,具有领导力
、有责任感,具有服务精神
、参与研究社建设或对研究社发展做出贡献的委员会委员
(二)研究社的副会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坚持党的方针、路线、政策、政治素质好
、诚实正直,热情充沛,具有领导力
、有责任感,具有服务精神
、对研究社发展做出贡献的委员会委员
(三)任免条件
研究社的会长和副会长的年终考核由委员会执行,报会员大会表决。
第四条四川大学资本市场与创新创业金融学会的组织架构
(一)四川大学资本市场与创新创业金融学会的组织架构
第五条中心主任管理制度
(一)部门部长基本要求: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信念和高尚的道德品质,模范地遵守校规校纪和本学会章程;谦虚谨慎,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维护学校和学会名誉。
、具有扎实勤奋的工作作风和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信念;认真对待本职工作,善于在工作中思考和探索,创造性地完成工作任务;积极主动;协助研究社联工作,发挥学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关心团结同学,维护同学们的正当权益,准确、及时向学校反映同学们的意见。
(二)部门部长招聘:
部门部长在每年月份进行招聘,通过自荐—推荐—竞选流程,从会员中择优招聘。
(三)部门部长考核:
部门部长的考核任务交由委员会负责,会长执行。
表现优异的部门部长在未来竞选中优先考虑。
对工作不力和犯有错误的部门部长,本会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
处分有:
内部批评、警告、留职察看(以一个月为期)和撤销职务等。
第6条例会制度
(1)例会级别
(二)会议秩序要求
、会议出席及列席人员应做好会前准备,按时到会,维护会场秩序,按会议议程参加会议。
、主持人应充分做好会前准备,引导会议按议程进行,维持会场秩序。
、会务工作人员应认真做好会议准备工作,为会议提供良好的后勤服务。
、无故缺勤三次,视为自动退出。
、迟到(分钟以内,视为事假一次;分钟以上,视为无故缺勤)。
(三)例会纪律
、不准交头接耳。
、不准随地吐痰,乱扔纸屑。
、不准抽烟。
、请衣冠整齐参加例会。
、他人发言时请勿插话。
、他人发言时请做好笔记。
第3章会员准入
第1条会员资格
学会会员招收对象为四川大学所有的本科及研究生同学。
申请者经学会委员会面试合格后,即可获得会员资格。
会员总数限制在人以内。
第二条会员权利
(一)均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学会工作均有监督权和建议权
(三)均有获得学会提供的实践和培训等服务的优先权
(四)会员可参加所有活动
(五)入会自由、退会自由
第三条会员义务
(一)执行学会决议
(二)维护学会合法权益和形象
(三)完成学会安排的工作
(四)向学会反映有关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五)积极参加学会的各项活动
(六)未经资本市场和创新创业金融学会许可,不得以学会名义组织、参加任何活动,后果自行负责。
个人行为与资本市场与创新创业金融学会无关。
第四条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的申请书
(二)经学会委员会面试通过
第五条退会程序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学会。
会员如果连续三次不参加学会活动,则视为自动退会。
第六条奖励机制
经部长或主任考核、委员会批准后,对优秀会员予以表彰。
同时,在同等条件下,优秀会员将被优先推荐为委员会候选人。
第七条违规处理程序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或在社会实践活动中有违法乱纪行为,经委员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财务管理
第一条学会经费来源
(一)学校项目经费申请;
(二)其他不影响学会发展及会员利益前提下的企业赞助与社会资助。
第二条经费管理
(一)负责人与管理方法
学会的财务工作有副会长和办公室主任两人负责,并采用副会长管钱,办公室主任管账的方法管理,对每一笔收入、支出均应详细记载,以备查询。
(二)财务监督审查
每一学期期末财务负责人应做出财务统计报表,会长应对本学期财务状况进行审查。
学会的财产管理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院团委的共同监督。
(三)资金使用办法
每笔收入中留出作为学会固定资产,用于协会硬件建设,需以上学会干部通过方可动用。
其余作为社团流动资金,用于社团的日常开支,采用报销制度。
凡流动资金超过元部分并入固定资产。
(四)报销制度
、资本市场与创新创业金融学会的开支实行报销制度,报账人需填写四川大学专用报账单。
、凡属学会的必要开支均可报销,元以上支出须由会长签字方可报销。
、非必要开支及不实开支不予报销。
(五)纪律
对于学会的财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违规者视严重违反学会章程处理。
第五章名称、标志、印章等使用制度
第一条批准备案
本学会名称在大型活动及专项工作的使用须经会长批准。
第二条名称、标志、印章等使用
(一)本学会对外使用的名称,必须是经委员会核准备案的正式名称。
(二)使用本学会名义时涉及文书的,必须使用本学会全称“四川大学资本市场与创新创业金融学会”,落款加盖印章。
(三)本学会会徽等标志用于标示本学会的各种物品,必须随本学会名称一同使用。
第三条滥用处罚
违规使用或滥用本学会名义的人员,予以内部批评。
第六章监督及激励
第一条凡学会会员均拥有监督权。
第二条实行会长弹劾制。
如会长有严重过错或无作为,以上会员联名即可启动弹劾程序。
第三条每学期根据具体情况,评出一定数量的优秀会员,给予一定的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七章章程修改程序
第一条对学会章程的修改,须经委员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二条学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代表大会通过后,报学院团委核准后生效。
第八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财产处理
第一条学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改组、更名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委员会提出终止议案。
第二条学会终止议案须经由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学院团委审查同意。
第三条学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学院团委的监督下处理。
第九章附则
第一条本章程自学校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二条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四川大学资本市场与创新创业金融学会所有。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四川大学 资本市场 创新 创业 金融 学会 章程
![提示](https://static.bdocx.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