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庙小学学校安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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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庙小学学校安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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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庙小学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石横镇红庙小学
2012年编订
2014年重新修订
目录
2-1学校门卫安全管理制度4-5
2-2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和安全隐患报告制度5-6
2-3学校消防、防震、防雷安全制度6-12
2-4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3-14
2-5实验室、实训基地管理制度14-15
2-6、红庙小学安全信息通报制度15-16
2-7、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16-19
2-8、学校用车管理制度19-20
2-9、学校突发地震、气象灾害预警应对制度20-23
2-10、学校安全例会制度23-24
2-11、学校教学楼安全管理制度24-25
2-12、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和疾病防控制度25-26
2-13、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26-28
2-14、学校大型活动安全申报制度28-29
2-15、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29-37
(一)、学校财务室安全管理制度
(二)、学校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三)、学校多媒体教室管理制度
(四)、学校计算机教室管理制度
(五)、学校美术器材室安全管理制度
(六)、学校体育器材室安全管理制度
(七)、学校图书(阅览)室安全管理制度
(八)、学校外来人员出入校园登记制度
(九)、音乐器材室(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十)、学校值班室安全管理制度
2-16、学校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品管理制度38-38
2-17、学校教学场地、设施、器材及体育运动安全管理制度38-39
2-18、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39-41
2-19、学校安全隐患整改制度41-42
2-20、学校安全档案管理制度42-43
2-21、学校安全管理奖惩制度43-47
2-22、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47-52
2-23、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53-54
2-24、其他学校安全管理制度54-63
(一)、红庙小学安全保卫制度
(二)、红庙小学校园车辆管理制度
(三)、学校外来车辆管理制度
(四)、学生请销假制度
(五)、学校封闭式管理制度
(六)、学校外来人员出入校园登记制度
(七)、预防校园暴力伤害安全管理制度
(八)、预防拥挤踩踏伤害安全管理制度
(九)、学校值班制度
2-1学校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严格门卫制度,值班人员准时上岗,对进出学校的人员严格检查有效证件,做好安全防范,对外来人员严格登记制度,对可疑人员要进行查问。
2.了解来访者的要访问的人和来访的目的,按规定让来访者填写《外来人员出入登记表》,通知相关人做好接待工作。
3.上班时间,值班老师严格遵守值班纪律,不可以做其他与值班无关的事,不可以擅自离开岗位。
上岗期间渎职离开岗位,发生事故追究其责任,按照学校规定严肃处理。
4.做好门卫的交接班工作,值班人员周一至周五下午5:
30把值班记录转交值夜班人员,下午上班之前和下班之后的学校门卫由值夜班人员负责。
门卫不得脱岗,做好门卫安全工作。
5.下午5:
30师生离开学校后,门卫值班人员及时关闭校门,把校门锁好。
下班后的学校护校工作由值夜班人员负责,要巡视大楼关好过道门和教室的门,放学后钥匙不得随意给学生或家长进校取遗忘物品。
6.值班人员下午放学后,检查时发现问题马上处理并通知后勤主任。
晚上校园里发生偷窃,值班人员在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并把突发事件按照信息传递制度及时报告总务主任。
总务主任再报告校长。
7.做好每天的来电来访登记工作,做好教师的外出登记,做好每天的收发报刊工作。
8.值班人员遇到学生生病去医院治疗,要有学生的请假条和家长来接,才可以同意学生离开学校。
没有学生写的请假条,没有家长接的学生不可以开门让学生离开学校。
发现学生违反学校规定,值班人员马上通知班主任,对学生进行教育。
9.中午学生回家吃饭,值班人员提醒学生按照学校规定时间离校和返校,路上注意安全。
10.下午放学家长没有按时间到学校接孩子,门卫值班安排学生在门卫室等家长。
学生不可以在校园内奔跑打闹,提醒学生注意安全。
11.门卫严格执行区域联动红外线报警系统及视频监控系统布撤防制度。
每天检查视频监控系统图象是否清晰,监控范围是否正常,并每天认真做好记录。
2-2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和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为加强我校内管理,做好四防安全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损失、损害。
使校内定期安全检查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组织作用,使制度、责任、防范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以确保校内有情况早发现、早解决。
一.校内要求按时、按项检查,每周定期检查一次,不得漏检。
二.每次检查都必须严肃认真。
三.检查项目:
1.校内各区域的使用功能必须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准才能更改。
校内不准有出卖、转让、出租、出借现象。
2.校内的门、窗、楼板、楼梯、屋面、屋顶有无异常情况,疏散口、厕所、围墙、大门是否有隐患。
3.校内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
4.校内内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的危险。
校园内有无枯树。
5.教室及办公用设备、设施有无隐患。
6.学校电器设备、设施,供水设备、设施,实验设备、设施要安全可靠。
有无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7.防火、防盗、体育器材等设施要安全可靠。
8.要对师生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9.要注意发现是否还有其它隐患、险情等现象。
2-3学校消防、防震、防雷安全制度
(一)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学校的安全工作,防止因火灾而造成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学校特制定本校消防安全制度。
1、学校应当将容易发生火灾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部位确定为学校消防安全的重点部位,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如:
(1)图书馆(阅览室)、资料室、档案室。
(2)重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
(3)变(配)电室(箱)。
(4)网络管理中心、计算机管理中心。
(5)其他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
2、学校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管理。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
明火作业应当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并明确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
动用明火应当落实消防措施。
3、教职工下班后,应当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学校拉接临时电源线须经负责本线路的安全部门或责任人审核批准。
4、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定期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维护保养、更换,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灭火器等设施完好有效。
严禁长时间占用疏散通道及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5、学校应当根据消防法的有关规定,设立义务消防员,配置消防装备、器材,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能力。
6、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拴,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7、学校可根据建筑场所的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扑救难易等因素,足量配置相应类别的灭火器材。
8、举办大型活动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安全事故防范措施。
9、学校根据学生不同年龄层次和特点,安排消防知识教育的内容和课时;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季节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10、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等人员,按规定定期接受消防安全岗位培训。
11、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或人员,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结合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和季节特点,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12、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不同季节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行日常防火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3)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设施是否完好。
(4)消防器材是否在位、完整等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13、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根据《消防法》的要求,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检查保养记录。
14、学校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及时予以消除,凡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立即整改,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限期整改,对暂时不能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制定应急防范措施,尽快落实整改。
15、学校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档案,把消防安全工作的考评与奖惩管理结合起来。
(二)防雷安全制度
一、切实加强防雷减灾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站在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防雷减灾工作的重要性和当前雷电灾害多发的严峻形势,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增强责任感。
要认真贯彻落实“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按照防雷减灾工作的有关要求,逐级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努力减少雷电灾害和损失。
对因防护措施不到位或灾害应急处置不得力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开展防雷安全设施专项检查
学校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校内所有的建筑物、通讯网络、计算机房等设施的防雷装置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师生安全。
三、进一步加强防雷减灾长效管理
防雷减灾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学校要加强建设项目的防雷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执行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施工监督、竣工验收、定期检测制度,主动配合教育局、气象部门的监督指导,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四、加强防雷知识宣传教育,全面提升师生自我防范能力
1、雷电时,要关闭电视、音响、影碟机、电脑等室内的用电设备,并断开电源及信号线路。
2、雷电时,不要触摸水管、铁丝网、金属门窗、建筑物外墙,远离电线等带电设备或类似金属装置。
紧闭门窗,防止雷电侵入。
3、雷电时,不要带金属物体在露天行走,不要使用金属雨伞,不要骑牛、骑马、骑自行车等。
4、雷电时,在野外要立即寻找躲蔽场所。
装有避雷针、钢架或钢盘混凝土建筑物是避雷的好场所。
5、雷电时,在野外不要挤在一起,可躲避在较大的山洞里。
6、雷电时,不能停留在高树林子的边缘,电线、旗杆的周围和干草堆、帐篷、铁轨、长金属栏杆、庞大金属物体旁,山顶、制高点等场所。
7、雷电时,不宜在室外游泳。
8、雷电时,如果躲避条件不允许,应该立即双膝下蹲,向前弯曲,双手抱膝。
(三)学校防震减灾制度
(一)领导小组责任制
1、组长张明亮
(1)负责学校领导小组全面工作,对其他各成员工作进行协调,为其他各成员顺利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2)负责及时传达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主持日常老师安全会议工作。
2、副组长:
张兆民王洪才刘崇富赵军何敬显
负责协助组长开展工作及做好老师的思想政治工作。
3、组员职责:
(1)负责对学生进行教育及具体开展各项活动。
(2)负责校园环境治理工作。
(3)负责宣传报导及协助组织各项活动。
(4)负责宣传报导工作。
(5)负责对老师进行教育。
(6)负责防震减灾课的安排。
(7)协助负责对学生进行教育及具体开展各项活动。
(8)负责对伤员的紧急处理包扎,并联系送往医院。
4、各班班主任:
班主任负责对学生进行具体教育及假如遇到突发事件对学生进行有效的救护和疏散工作。
协助人员负责协助班主任开展以上工作。
(二)、领导小组会议制度:
加强我校的防震减灾工作,及时沟通有关信息,及时研究学校安全工作,及时制定适合我校的防治措施,更好地开展防灾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的安全,更好地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如下会议制度:
(1)利用行政例会时间召开会议。
(2)及时传达上级精神,及时安排具体工作。
(3)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4)及时沟通防灾信息。
(5)制定各项防震减灾工作计划,并对所开展的工作及时总结。
(三)、防震减灾工作制度:
1、认真制定各学期工作计划,并按照计划内容具体落实每一项工作。
2、每学期组织两到三次防震减灾专题知识讲座,内容主要是针对学生。
3、利用广播、板报和校园网等媒介进行宣传教育工作。
4、定期组织相关内容的演习。
5、开展其他活动加强防灾宣传教育工作。
6、各组织成员要各负其责,认真完成各自工作,对玩忽职守者将给予重罚。
7、平时开展各项活动及学习,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增强学生的防灾意识及防灾知识。
8、利用家长学校与学生家长进行交流,让家长协助学校对学生加强教育。
9、对每学期的工作及时总结。
三、对待突发灾害具体措施:
强烈地震发生时,一般伴有隆隆的地声,地光及地面振动,从地震发生到房屋倒塌有几秒到十几秒的时间,此时要教育学生一定要沉着冷静,不要恐惧慌乱,更不要无目地乱跑。
如发生在课上,任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学生进行自救,在一楼的学生,距离门窗较近的学生,可利用短促的时间跑出室外,其他学生要迅速躲在课桌下,两只手臂在胸前重叠,面朝下,趴在地上,闭目,用鼻呼吸,鼻梁上方放在臂上,降低重心,保护要害。
2-4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电源线路、自来水管道、煤气设备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
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二、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
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
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三、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四、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
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五、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水电管理中心或用电单位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
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六、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七、安全用电用水用气必须坚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制度,总务处组织自查并会同各部门进行抽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八、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
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全体师生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2-5实验室、实训基地管理制度
1、实验室、实训基地是学校教学科研及学生实习的重要场所,进入实验实训场所的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实训场所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到实验实训场所进行教学工作,必须根据学校下达的教学计划,在实验实训场所的统一安排下进行。
三、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实验实训场所动用仪器设备及工具。
四、未经学校批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实验实训场所,不得将实验实训场所挪作他用,不得举办未经学校批准的任何活动,不得存放与实验实训无关的任何物品和个人物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注意防火、防爆。
五、实验实训场所必须按“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要求,建立健全以实验实训场所负责人为主的安全责任制和各种安全制度,加强安全管理。
六、实验实训场所内的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管理,必须符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大功率教学仪器设备用电必须使用专线,严禁与照明线共用,谨防因超负荷用电着火。
七、定期检查仪器设备,保持仪器设备性能良好,贵重仪器设备应设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八、实验实训场所的专业人员必须掌握教学仪器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九、实验实训场所的门锁钥匙要落实专人管理,严防丢失、配制。
严禁挪用、损毁实验实训场所内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十、 保持室内清洁、整齐,实验实训教学工作结束后,注意关好门窗,断电断水,检查实验实训场所内仪器设备是否完好,方可离人。
十一、凡因保管不当,违章操作,工作失职发生火灾、事故被盗造成损失,应追究主要安全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2-6、红庙小学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安全工作信息通报制度,是学校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
1、学校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后,学校除及时启动预案组织施救外,必须在24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属于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的,学校应当在2小时内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安监部门。
2、学校发生涉及学生伤害的违法犯罪事件、交通事故以及火灾、食物中毒、急性传染病症状等情况的,除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外,还必须立即报告当地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
3、学校安全事故报告范围,除包括校内校外各种非正常死亡外,也包括对校园秩序和师生人身安全造成较大影响的强奸、抢劫、纵火、爆炸、盗窃等重大刑事案件以及校舍倒塌、校园火灾、食物中毒等重大安全事故。
4、在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评中,对校园内或由学校组织的活动发生死亡事故或重大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瞒报现象的,将实施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
对发生迟报现象的,学校必须向市教育局作出书面解释,理由不充分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情节严重的,直接予以通报批评。
对由于瞒报、迟报导致安全事故扩大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者的责任。
5、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6、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2-7、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保证学生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和人身财产安全。
结合我校学生宿舍管理中的具体情况,本着“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为了一切学生”的办学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学生宿舍管理
第一条 凡住校学生必须由生活辅导老师进行造册登记,统一安排床位。
第二条 住宿学生应遵守宿舍作息时间,遵守宿舍纪律,服从辅导老师以及各宿舍室长的管理安排。
第三条 凡住宿学生在别人宿舍无人时不得进入他人宿舍,不得随意留宿他人及在校外住宿。
第四条 非住宿学生不得随意进入宿舍区,学生家长要求找学生时须由管理员传达或陪同。
第五条 住校生必须遵守宿舍请假制度。
第六条 住宿学生不得私自调换宿舍。
如确需调换,须经宿舍管理员批准后,方可办理调换手续。
第七条 上课铃响,由管理员清查宿舍人员,确保上课期间宿舍无人,禁止学生课间回宿舍,上课时间留在宿舍的须有请假条。
第八条 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生活秩序。
严禁在宿舍楼前内大声喧哗,打闹或进行剧烈的体育运动。
禁止在宿舍打球,一经发现,予以没收。
禁止在宿舍内打牌,或搞其它影响休息秩序的娱乐活动。
第九条 住宿学生应保持室内外卫生,建立卫生值日制度。
第十条 住宿学生应自觉爱护公共财物,不得擅自搬挪拆卸宿舍楼内的各种公共设施。
第十一条 节约水电,室内严禁乱扔,乱接电源;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等。
第十二条 住宿学生应注意消防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应急处理准备,发现问题及时向管理员汇报。
第十三条 严禁在室内,走廊里燃烧物品;各人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现金,物品等,凡借用他人物品,须经人同意才能带出宿舍,个人大件行李带出宿舍必须经管理员审核后方可带出。
第二章 宿舍防火制度
第十四条 学生宿舍防火安全须知
1、学生宿舍内、走廊的电路,不准擅自移动,更换或私拉电线,不准擅自增加学校规定外的照明。
2、不准在学生宿舍和走廊内使用电炉子、酒精炉等烧水,做饭;不准携带未熟食品进入宿舍加工食用。
3、不准在学生宿舍使用电热垫、电烙铁和其他大功率电器。
4、学生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5、宿舍不准点蜡烛、抽烟、使用火柴、打火机等。
6、非火警不准擅自动用消防器材。
7、凡违纪以上规定,对当事者给予相应的校纪处分。
第三章 宿舍防盗制度
第十五条 学生宿舍应做好如下防盗措施:
1、贵重物品不用时最好锁在抽屉、柜子(箱子)里或寄存它处。
2、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丢失后要立即报告学校,情节严重的应向公安机关报案。
3、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钥匙,不要轻易借给别人,防止钥匙失控,每个宿舍只能由舍长或舍长委派的同宿舍的室友持有一把钥匙,不得私配多余的钥匙。
4、最后离开宿舍的同学,要关好窗户销好门。
养成随手关灯、随手关窗、随手锁门的习惯。
5、晚上睡觉时,要关好门窗,不将贵重物品放于靠窗前的桌上或窗台。
6、不要留宿外来人员。
7、对形迹可疑的陌生人要提高警惕,留心观察,如可疑人员在宿舍四处走动,窥探张望,要加以询问,必要时拨打报警电话。
2-8、学校用车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校用车管理,提高办事效率,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本着安全、节约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公务由学校办公室统一调配,保证公务用车顺利通行。
二、处室和个人因公务使用车辆,或确因工作需要租用校外车辆,须事前申请,由校办室统筹安排,特殊情况(如送病人)经校办室同意,相关负责人可自行安排车辆,但事前须报校办室备案登记,经同意后方可使用。
三、租用车辆费用结算应由车辆所有人将车辆使用记录和合法票据交由校办室审核后,按学校费用审批程序报批结算。
凡未经校办室安排或备案登记的租车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四、车辆年检、保险费购买、维修养护、油料消耗等事项由车主或司机办理。
五、车辆的维修、保养,应到指定的修理厂。
六、车辆司机的出车补助,由校办室按相关标准予以核定。
七、车主(司机)职责
1.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到不酒后开车,不开快车,不开疲劳车,确保安全。
2.服从调度,听从安排,有事外出应请假,保证车辆及时入库。
3.经常向校办室汇报车辆的机动性能,做好车辆的日常保养、保洁,确保行驶安全。
4.未经同意不得私自出车和借车。
5.负责车辆的年检、缴费、维修、保养、油料等工作,及时向校办室汇报落实。
八、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9、学校突发地震、气象灾害预警应对制度
一、工作思路
为经常性做好应对风险、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防患于未然,增强做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建立和完善应对各类突发安全事件的预案机制和制度,以确保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制定本突发地震、气象灾害预警应对制度。
制定突发安全应急处理预案是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的基础和关键。
应急处理预案要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原则,针对学校实际情况,科学评估学校所面临的事故和危险,健全和完善师生安全培训和演练的制度与计划,全面提高学校应对安全事件的综合管理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本应急处理预案的要点是:
保证救灾应急工作有效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带来的损失。
1、本预案指的自然灾害主要是指:
地震、强风、暴雨、雷击等灾害性地质气象造成的灾害。
2、地震灾害的应急处理
(1)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地震应急处理工作,进行自救互救、地震疏散知识和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地震应急意识和抵御地震灾害的能力;制定学校破坏性地震的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临震预报发布后,负责对学生进行防震、避震、自救互救知识的强化宣传和学校应急预案的实施;地震发生后,全面负责学校地震应急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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