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教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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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教学
合同法教学
篇一:
《合同法》教学大纲
《合同法》教学大纲
一、使用说明
(一)课程性质
依据教学计划的规定,本课程属于基础课,对教学计划和学生培养目标的实现起着重要作用。
(二)教学目的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能够掌握合同法的基本法律术语、基本原理和学说、基本法律制度和规则;熟悉我国现行合同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机关的立法和司法解释;了解国内外合同法或债法学科发展的前沿动态;学会分析和解决合同纠纷和案例的方法和技巧。
(三)教学时数
课堂授课时数24课时。
具体课堂课时分配情况如下:
第一章合同与合同法概述2课时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3课时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2课时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3课时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2课时
第六章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2课时
第七章违约责任1课时
第八章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与赠与合同2课时
第九章借款合同、租赁合同与融资租赁合2课时
第十章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与运输合同2课时第十一章技术合同1课时第十二章保管合同与仓储合同1课时第十三章委托合同、行纪合同与居间合同1课时
(四)教学方法
以教师运用多媒体课件课堂讲授为主,辅以组织学生案例分析、角色扮演、模拟法庭、课堂讨论、学生辩论等方式,体现实践性教学的特点。
二、教学内容
第一章合同与合同法概述
(一)教学目的与要求
了解大陆法系国家、英美法系国家和我国台湾地区的合同概念,掌握我国合同法中的合同概念、范围、分类以及我国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法律渊源和基本原则等。
(二)教学内容
教学主要内容为合同的概念、性质、分类;合同法的概念、特征、基本原则等。
重点难点为各国法律对合同概念、性质的规定,合同的分类研究,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合同概述
一、合同的概念
(一)大陆法系国家的合同概念。
主要以《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和《日本民法典为例》。
(二)英美法系国家的合同概念。
主要以英国、美国为例。
(三)我国的合同概念。
二、合同的特征
三、合同的分类
(一)合同分类的法律意义。
(二)合同的学理分类。
(三)合同的法律分类。
第二节合同法概述
一、合同法的概念、特征
二、我国合同法的制定及其适用范围
三、我国合同法的渊源
四、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合同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合法原则)
五、合同法的历史沿革及其新发展
(三)教学方法与形式
主要采用课堂讲授、多媒体课件、案例讨论的教学方法和形式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一)教学目的和要求:
掌握合同订立的形式问题、合同订立的主要条款以及由此产生的合同权利和义务、格式合同的法律问题,特别是要掌握要约与承诺制度、缔约过失责任制度,了解电子合同的签订问题和合同的成立问题。
(二)教学内容
教学内容主要为合同的成立与订立;合同订立的形式;合同订立的内容;合同订立的程序;电子合同的订立问题;缔约过失责任等。
重点难点为要约和承诺制度、格式条款、电子合同的法律规定、缔约过失责任制度。
第一节合同的成立与订立
一、合同订立的含义及其意义
二、合同成立的含义及其条件
三、合同的成立与订立的关系
第二节合同订立的形式
一、合同形式的含义及其意义。
二、合同形式的历史发展
三、合同订立的几种基本形式:
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其他形式。
四、合同形式对合同效力的影响
第三节合同订立的程序
一、要约
(一)要约的概念和条件
(二)要约邀请的概念和范围和确认
(三)要约的生效。
(四)要约的撤回、撤销和失效。
二、承诺
(一)承诺的概念和条件
(二)承诺的方式。
(三)承诺的生效与撤回。
三、合同订立程序中的几个特殊问题
(一)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成立问题
(二)以确认书形式签订合同时的成立问题
(三)以实际履行方式订立合同时的成立问题
(四)关于执行指令计划的合同的成立问题
(五)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六)交叉要约问题
第三节合同订立的内容
一、合同内容的含义及其特征
二、合同债权与合同债务
(一)合同权利:
债权
(二)合同义务:
债务
三、合同条款
四、格式条款
(一)格式条款的概念、特征和性质
(二)格式条款的效力
(三)格式条款的解释
(四)对格式条款的规制
第五节电子合同的订立问题
一、电子合同的概念及其意义
二、有关电子合同的国际国内立法
三、我国电子签名法的主要内容
(一)总则
(二)数据电文
(三)电子签名与认证
(四)法律责任
(五)附则:
法律术语的解释
第六节缔约过失责任
一、缔约过失责任的产生和发展
二、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和性质
三、缔约过失责任适用的条件
四、缔约过失责任的范围或类型
(一)我国合同法的规定
(二)学理归纳
五、缔约过失责任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
(三)教学方法与形式
主要采用课堂讲授、多媒体课件、案例讨论的教学方法和形式。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
(一)教学目的和要求:
掌握合同生效的法律要求、确定合同生效的基本方式、合同无效制度和可撤销合同制度以及合同被确定无效和被撤销时的财产处理问题。
(二)教学内容
主要内容为合同的生效、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等,重点难点为无效合同的类型、如何确定效力待定合同的效力、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等。
第一节合同的生效
一、合同生效的一般条件
二、合同生效的特殊要件
三、合同的成立和合同生效的关系
第二节无效合同
一、无效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二、无效合同的类型
三、合同预先免责条款的无效
四、合同无效的立法与司法的演变
第三节效力待定合同
一、效力待定合同的概念及其意义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的效力问题
三、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的效力问题
四、越权代表人签订的合同的效力问题
五、无处分权人签订的合同的效力问题
第四节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
一、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概念和特征
二、可撤销的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区别
三、可撤销合同的类型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四、当事人的撤销权
五、可变更合同的法律问题
六、合同无效和撤销后的法律后果
(三)教学方法与形式
主要采用课堂讲授、多媒体课件、角色扮演、案例讨论的教学方法和形式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
(一)教学目的和要求:
了解合同中的附随义务学说,掌握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具体规则、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制度、债权人的代位权和撤销权、合同的保证和定金担保制度。
(二)教学内容
主要内容为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和规则、合同履行抗辩权、合同保全、合同担保等,重点难点为双务合同履行中的三个抗辩权、债权人的代位权和撤销权、合同的保证担保制度等。
第一节合同履行概述
一、合同履行的概念
二、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
三、合同履行时的附随义务
第二节合同履行的具体规则
一、合同主要条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规则
二、合同价格变动时的履行规则
三、合同涉及第三人时的履行规则
四、同时履行抗辩权
五、后履行抗辩权
六、不安抗辩权
(一)不安抗辩权的概念
(二)不安抗辩权行使的事由
(三)不安抗辩权行使的方式
七、债务人提前履行、部分履行是的履行规则
第三节合同的保全
一、合同保全概述
合同保全的概念;合同保全与合同担保的区别。
二、债权人代位权
(一)债权人代位权的概念。
(二)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条件。
(三)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
(四)权人代位权的行使的效力。
三、债权人撤销权
(一)债权人撤销权概念。
(二)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
(三)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
(四)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的效力。
第三节合同的担保
一、合同担保概述
(一)合同担保的概念和特征。
(二)合同担保的种类。
(三)反担保。
(四)担保无效及其责任承担
二、保证
(一)保证的概念和特征。
(二)保证人。
(三)保证合同。
(四)保证方式。
(五)保证担保的范围。
(六)保证期间。
(七)保证责任。
(八)保证人与债权人、债务人之间的关系。
三、定金
(一)定金的概念。
(二)定金的种类。
(三)定金的成立。
(四)定金的效力。
(五)定金与违约金。
(三)教学方法与形式
主要采用课堂讲授、多媒体课件、角色扮演、案例讨论的教学方法和形式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篇二:
大纲
大纲
一、教学目的要求
合同法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占有着不可或缺的地位。
进行合同法知识与理论的教育,使学生懂得运用合同制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推进我国的法制现代化。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系统掌握我国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基本理论;掌握缔约和履约规则;系统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对遇到的合同问题能查阅有关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
同时使学生树立意思自治、诚实信用、公平正义等理念。
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案件的能力;为做好合同法律服务工作获取必要的知识和本领,并为今后进一步深造奠定良好的基础。
总课时数:
72课时,其中理论教学60课时,初中课12课时。
第一章合同与合同法概述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教学,要求学生掌握合同的概念、特征和基本分类,为合同法部分的奠定基础。
具体而言,通过学习能够掌握合同法的概念和分类,了解合同法的渊源和我国合同法的立法进程,掌握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了解合同法的发展历程,从宏观上把握合同法在整个私法体系中的地位。
课时数:
4课时
第一节合同概述
一、合同的定义
二、合同与契约
三、合同的法律特征
第二节合同的分类
一、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三、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四、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五、主合同与从合同
六、为本人利益的合同与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七、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八、本合同与预约合同
九、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
第三节合同法的概念和本质
一、合同法的概念
(一)合同法的概念
(二)合同法在大陆法系国家的发展
(三)合同法在英美法系国家的发展
(四)合同法在我国的发展
二、合同法的本质及调整对象
第四节中国合同法的体系与统一合同法的制定
一、我国合同法立法的状况
二、统一合同法的制定
三、合同法的主要特点
四、合同法的基本体系和基本内容
第五节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一、意思自治原则
二、平等原则、公平原则
三、诚实信用原则
四、公序良俗原则
第六节合同法的形成与发展
一、古代合同法
二、近现代合同法
三、当代合同法
第七节合同法在私法体系中的地位
教学重点:
合同的概念、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的分类
思考题:
1、什么是合同?
它有哪些特征
2、简述合同的基本分类及其分类标准
3、合同法有哪些基本原则?
它们各自的内涵是什么?
4、解释下列名词:
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诺成合同、实践合同、要式合
同
第二章合同的成立
教学目的要求:
通过本章的教学,使学生掌握合同订立过程中的一些基本问题,如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合同的内容及形式、格式条款、缔约过失责任、合同订立的几种特殊方式。
通过学习,要求学生了解、掌握以下教学内容:
掌握要约的概念、构成要件、生效时间,撤回和撤销,掌握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掌握承诺的概念、构成要件、生效时间、撤回,掌握合同的形式及条款,掌握格式条款的概念及其限制,掌握缔约过失责任。
课时数:
4课时
基本内容:
第一节概说
第二节合同订立的程序
一、要约
(一)要约的概念和性质
(二)要约的构成要件
(三)要约的形式
(四)要约的法律效力
(五)要约的消灭
二、承诺
(一)承诺的概念及性质
(二)承诺的构成要件
(三)承诺的效力
(四)承诺的撤回
三、其他成立合同的方式
(一)交叉要约
(二)同时表示
(三)意思实现
(四)依指令性计划签约
第三节合同的条款
一、新旧合同法对合同条款规定之比较
二、合同条款的内容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三、合同的其他条款
第四节合同形式
一、囗头形式
二、书面形式
(一)数据电文
(二)公证形式
(三)鉴证形式
(四)登记形式
(五)审批形式
三、行为默示形式
四、合同形式评述
第五节合同的成立要件及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一、合同的成立要件
二、合同成立的时间
三、合同成立的地点
四、合同成立的特殊情况
第六节缔约过失责任
一、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及性质
二、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论依据
三、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
四、缔约过失责任的具体形式
五、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论意义
教学重点:
合同的成立要件、合同的订立程式、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合同的形式要件、订约能力、要约和承诺、合同的格式与内容、合同的主要条款、格式合同、缔约过失。
思考题:
1、合同的订立需经哪些步骤?
2、合同的成立要件是什么?
3、什么是要约?
其构成要件是什么?
4、什么是承诺?
其构成要件是什么?
5、合同的主要条款有那些?
6、什么是缔约过失责任?
其构成要件是什么?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
教学目的要求:
通过本章教学,使学生了解合同效力的含义,并对效力的分类有完整的概念;重点理解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以及欠缺生效要件的后果;对合同的特别效力要件要有比较详细的了解。
课时数:
6课时
基本内容:
第一节合同效力概述
第二节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当事人缔约时有相应的缔约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范及公序良俗
四、标的的确定和可能
第三节合同欠缺生效要件的法律后果
一、合同的无效
二、合同的可撤销
三、合同的效力未定及其补正
第四节合同被确认无效和被撤销后的法律责任
一、返还财产
篇三:
大纲
《合同法》课程教学大纲
法律教研室制订日期:
20XX年10月30日
课程编号:
1320XX
课程总学时、学分:
48、3
课程类别:
职业技术课
适用专业:
法律事务(专科)
考试方式:
闭卷考试
首选教材:
陈小君主编:
《合同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XX年版。
编制单位:
人文学院
编制时间:
20XX年10月
一、课程总述
1、课程的性质、任务与目的
《合同法》课程是法律事务专业的一门职业技术课。
该课程以讲授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制度为核心内容,讲求理论性和应用性的结合,既注重理论知识的系统性、全面性,又注重合同法具体制度及其实际应用的讲解,使学生系统地、准确地理解和掌握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具体法律制度及其相应的规范,并能够在实践中灵活地运用、分析和处理各种合同实务问题。
2、与其他课程的关系(本课程学习所必备的知识)
(1)先学课程:
《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
(2)平行课程:
《经济法学》、《法律文书》
本课程作为法律事务专业的职业技术课,要求在掌握《宪法学》、《法理学》、《民法学》等基础理论课程后,平行学习《经济法学》、《法律文书》等职业技术课程,使学生在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基础上系统把握合同法学的理论和实践。
3、课程特点(包括课程的重点、难点)
本课程分为两大部分,即总论和分论。
总论部分包括:
合同和合同法概述,合同的成立和效力,缔约过失责任,合同的履行,合同的解释,合同的变更,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担保和保全,合同的转让,合同的终止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分论部分包
括:
15种有名合同,其中重点学习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和委托合同。
4、教学总体要求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系统掌握我国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基本理论;掌握缔约和履约规则;系统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
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案件的能力;为做好合同法律服务工作获取必要的知识和本领。
5、教学手段与教学环节配制
主要教学手段:
在讲授合同法相关理论知识的基础上,给学生提供能够体现合同法理论知识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讨论,配合模拟法庭和庭审旁听辅助教学。
教学环节配置:
本课程采用课堂教学为主。
6、教学总时数分配表
本课程共48课时,3个学分。
分配如表:
7、考试及计分方式:
本课程为考试课,闭卷。
成绩以百分制计,平时成绩占30%,由答问、作业等构成。
8、教材选择
建议教材:
《合同法学》,陈小君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XX年版。
参考资料:
1、《合同法》,崔建远主编,法律出版社20XX年版。
2、《合同法总论》,韩世远著,法律出版社20XX年版。
3、《合同法研究》,王利明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XX年版。
4、《合同法分解适用集成》,李国光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20XX年版。
5、《合同法案例》,李永军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XX年版。
6、《以案说法---合同法篇》,房绍坤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XX年版。
7、《中国民法学·民法债权》,王家福主编,法律出版社1991年版。
8、《新合同法原理》,郭明瑞、房绍坤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XX年版。
9、《合同法要义》,隋彭生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XX年版。
10、《合同法疑难案例研究》,王利明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XX年版。
二、课程具体教学内容和要求
(一)合同法概述
【教学内容】
1、合同法的概念和本质2、我国合同法的发展
3、合同法的总则和分则4、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教学要求】
1、了解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和调整对象
2、掌握刑法的基本原则
【重点、难点】
重点: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难点:
诚实信用原则的理解和适用
【教学方法】
听课(含授课2与案件讨论、作业1)3学时
【重点思考】
如何理解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二)合同概述与合同的成立
【教学内容】
1、合同的分类2、合同成立概述
3、要约4、承诺
5、格式合同6、合同的形式
7、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教学要求】
1、了解合同的几种及其意义
2、掌握合同成立的构成条件和格式合同的特殊法律规定
【重点、难点】
重点:
合同成立的构成条件
难点:
格式合同的特殊法律规定
【教学方法】
听课(含授课5与案件讨论、作业1)6学时
【重点思考】
1、合同有哪些分类?
意义?
2、合同成立的要件?
3、要约的构成条件与法律效力?
4、承诺的构成条件与法律效力?
5、格式合同的法律特征?
(三)合同的生效
【教学内容】
1、合同的生效要件2、合同的无效
3、合同的撤消4、效力待定合同
【教学要求】
1、了解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
2、掌握合同的无效、撤消、效力待定的情形
【重点、难点】
重点:
合同的无效、撤消、效力待定的情形
难点:
合同的无效、撤消、效力待定的法律后果
【教学方法】
听课(含授课5与案件讨论、作业1)6学时
【重点思考】
1、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有什么不同?
2、哪些情况下合同无效?
3、哪些情况下合同可以被撤消?
4、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有什么区别?
5、合同无效后的法律后果如何?
(四)缔约过失责任
【教学内容】
1、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2、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和承担方式
【教学要求】
掌握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及赔偿
【重点、难点】
重点:
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
难点:
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和承担方式
【教学方法】
听课(含授课2)2学时
【重点思考】
1、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
2、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
(五)合同的效力
【教学内容】
1、合同的权利与义务2、合同履行的原则与规则
3、情势变更原则4、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教学要求】
1、了解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履行的原则
2、掌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重点、难点】
重点: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难点:
情势变更原则的运用
【教学方法】
听课(含授课2与案件讨论、作业1)3学时
【重点思考】
1、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
2、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
3、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
(六)合同的解释、担保与保全
【教学内容】
1、合同解释的方法2、格式条款的解释
3、保证、定金4、债权人的代位权、撤消权
【教学要求】
1、了解合同解释的方法和意义
2、掌握格式条款的解释、保证和定金的法律特征、债权人的代位权和撤消权的适用条件
【重点、难点】
重点:
债权人的代位权和撤消权的适用条件
难点:
格式条款的解释
【教学方法】
听课(含授课3与案件讨论、作业1)4学时
【重点思考】
1、格式条款的解释方法?
2、债权人的代位权的适用条件?
3、债权人的撤消权的适用条件?
4、保证和定金的法律特征?
(七)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终止
【教学内容】
1、合同的变更和转让2、合同的解除3、合同的终止
篇四:
合同法教案
合同法教案
任课教师:
黄瑞春
目录
第一章合同的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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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法 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