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施工总承包管理及配合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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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施工总承包管理及配合实施细则
合同条件附件二:
土建施工总承包管理及配合实施细则
土建施工总承包管理及配合实施细则
第一部分施工总承包管理及配合工作内容
1总则
本实施细则中甲方为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为(以下简称”乙方”)。
制定本办法主要目的为明确乙方在总包工作方面的管理、施工配合范围、义务和责任,以及专业分包人相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乙方在实施总包服务管理、施工配合及协调工作时,必须服从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
2总包范围
包括总包施工项目和总包管理项目。
3专业分包范围
由甲方选定的具有相应施工承包资格和资质的专业施工单位,由甲方、乙方、专业分包人签订三方合同,作为乙方的专业分包人所承包的项目。
4直接发包范围
由甲方选定的具有相应施工承包资格和资质的专业施工单位,作为甲方的直接承包人所承包的的项目。
5工程管理
5.1乙方对专业分包工程、直接发包工程实施总包服务管理及协调,甲方按照保利琶洲项目地块四土建施工总承包工程合同规定的数额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总承包管理、施工配合及协调费。
5.2乙方对各专业分包工程、直接发包工程承担服务、管理及协调义务。
专业分包人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法定的连带责任(包括对专业分包工程的工期和施工质量负责)。
直接承包人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甲方造成其他的损失,由于乙方管理不力的,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5.3各专业分包人不得在未得到甲方及乙方同意前对其负责施工的专业分包工程全部或部分分包或转包,否则相应专业分包人将承担责任。
6乙方一般义务
6.1人货梯、塔吊等垂直运输工具
乙方应向各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提供人货梯、塔吊等垂直运输装置和机械,包括机架人员的操作,但进出垂直运输工具的装卸或工作由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自行负责。
6.2现场施工管理及协调
乙方必须安排对各专业分包工程和直接发包工程有关工作经验的现场技术人员负责协调及管理各有关专业分包工程和直接发包工程,包括安排必须的工地协调会议,以协调各专业分包工程、直接发包工程与总承包工程的工作界面、争议和冲突,配合整体施工进度,并督促各专业工程的施工,以保证专业分包工程的质量能满足要求。
6.3施工脚手架、排栅
6.3.1在施工脚手架、排栅尚未拆除前,乙方应向各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无条件地提供现有的施工脚手架、排栅和现成的爬梯等设施使用,并保证上述设施使用过程的安全。
6.3.2乙方应协调各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的施工需要及进度,与入口大堂、等位置搭设满堂红脚手架供各分包专业单位使用。
6.3.3虽经乙方充分协调,但如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按工程整体进度计划要求,在乙方拆除脚手架、排栅前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未完成相应工程施工,需要乙方推迟拆除日期或另行搭设脚手架、排栅的,乙方有权要求相应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收取相应费用。
6.4施工场地
6.6.1各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进场施工前,应向乙方提供其施工机械及材料堆放所需场地的面积、部位等要求,以便于乙方合理安排施工作业区场地。
对于作业区内临建设施,乙方应统一规划、统一布置,对作业区现场容貌进行管理,不得私自乱搭临建。
乙方负责施工作业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并自觉接受监理工程师、甲方的监督和协调管理。
6.6.2乙方生活区内公共区域的防盗保安、门卫、日常保洁、卫生清洁等工作统一由乙方管理。
6.5施工临时道路
乙方应协调各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的施工顺序、设备、材料进场时间、车辆流量控制,以确保现场施工道路畅通。
乙方负责施工临时道路的修筑和使用期间的维修和保养。
6.6施工用水、用电
6.6.1乙方应保证施工期间水、电的正常使用,用电负荷及水压均需确保满足施工要求。
6.6.2乙方应在每个施工(区域)楼层开设供水龙头,以便于各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用水方便。
6.6.3乙方必要时有义务为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提供超高加压水泵,同时委派专人管理。
6.6.4乙方在各楼层均安设分电箱,以确保各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用电方便。
6.6.5乙方统一为所有专业分包人、直接承包人代缴水电费。
需要使用水电的专业分包人及直接承包人进场后,由乙方提供水电接驳点,每月按照规定向乙方缴交水电费。
6.7垃圾清运
各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应做好各自作业区内废弃物与垃圾的整理工作。
建筑废弃物与垃圾由各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按乙方的要求集中到每层指定地点,由乙方统一外运。
6.8安全设施
6.8.1乙方必须在临时施工道路入口处设置安全警示牌、限速等标志,保证场内交通畅通、安全;在靠近场地的主要施工地段要设置安全警示栏杆或者标志。
6.8.2乙方必须在“四口、五临边”位置按招标文件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如设置安全设施、安全围网、围板和警示标志等。
各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如施工需要提前拆除时,必须经乙方批准,并由乙方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必须配合。
6.9轴线与标高、施工收口处理
乙方有义务为各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提供轴线和标高的控制点,包括在每层每房间及必要的位置设有标高控制线,以供各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做施工定位和高程使用。
待各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施工完毕后,由乙方负责最后一道工序施工收口处理工作。
6.10乙方应认真执行上述各项规定,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如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违反了本办法有关规定而乙方无及时发现、指出并采取相应管理措施的,且对此工程造成任何损失,乙方应承担责任。
6.11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必须按规定要求提交工程技术资料,乙方对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的相关技术资料进行归档备案管理。
6.12乙方对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的具体配合服务内容可参见本管理办法第二部分。
7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一般义务
7.1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要接受乙方的管理:
专业分包人必须满足甲方与乙方所签订的施工合同要求,在工期、质量、安全、现场文明施工等方面接受乙方的管理和协调。
直接承包人必须满足甲方与乙方所签订的施工合同要求,在安全、现场文明施工等方面做出配合。
若因专业分包人的原因引致乙方需向甲方对整体工程的延误或专业分包工程的施工质量承担违约责任,专业分包人需向乙方赔偿因其引至的损失。
7.2进入现场施工的必备条件:
7.2.1提交甲方确认为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的证明文件。
7.2.2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的营业执照及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7.2.3提交专业分包工程或直接发包工程的“施工组织方案”,包括:
(1)施工方案简介。
(2)专业分包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3)主要技术措施方案。
(4)质量保证措施。
(5)安全保证措施。
(6)材料设备进场计划。
(7)劳动力进场计划。
(8)提供分包商和承包商施工简历。
(9)提供分包商和承包商施工组织体系简况。
7.2.4按分包合同约定做好专业分包工程保险等事宜。
7.3质量管理基本义务:
7.3.1对工程作业人员进行工艺过程技术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
7.3.2实施有关质量检验的规定,并做好质量检验记录。
7.3.3对工序间的技术接口实行交接手续。
7.3.4提供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产品合格证及质保书。
7.3.5做好不合格品处理的记录及纠正和预防措施工作。
7.3.6加强成品保护
7.3.7认真做好本专业分包工程的验收交付工作。
7.3.8按合同规定做好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回访保修工作。
7.3.9发生质量事故时,必须及时向甲方报告,并作出事故分析调查及善后处理意见。
7.4进度管理基本义务:
7.4.1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包括:
(1)编制施工方案,明确施工区域的划分,施工顺序与施工流向,以及作业方式,同时明确施工方法和施工队伍的组织架构。
(2)编制科学、合理、且可行的施工项目进度计划,以保证项目施工的均衡进行。
(3)编制资源供应计划,包括物料供应计划、机械设备的进场计划、劳务计划等。
(4)编制图纸优化及供应计划。
7.4.2执行月报制度:
(1)按月向甲方报告本月的执行情况。
(2)提交月度施工作业计划。
(3)提交各种资源与进度配合调度情况。
7.4.3顾全大局,主动做好协调工作:
(1)参加有关现场工作协调会议,积极支持和配合乙方做好工作协调。
(2)及时根据乙方工作安排主动调整进度计划。
(3)在进度上有任何提前及延误应及时向乙方报告。
(4)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有权向乙方提出工程协调的建议,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回复和解决。
7.5安全、消防、现场标准化管理等的基本义务:
7.5.1遵守各种安全生产规程与规定:
(1)遵守国家、省、市政府、主管部门颁布的安全生产规程与规定,以及甲方向乙方提出的各种安全生产规定。
(2)结合工程项目实际,识别和评价危险源,必要时指定管理方案,并认真实施。
(3)接受乙方的安全交底及部署;
(4)完善和健全安全管理各种台账,强化安全资料工作。
(5)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做好分部(分项)工程技术安全交底工作。
(6)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复印件汇总后报乙方检查备案。
(7)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有义务保护现场各项安全、消防设施的完好,如施工脚手架、临边护栏及消防器材等,不得擅自变更及增加施工荷载。
(8)必须接受乙方的安全监控,参与工地的各项安全、消防检查工作,并落实有关整改事宜。
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的整改工作若不能达到有关安全、消防管理标准(或不能及时达到要求的),经监理工程师核准,乙方可以协助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予以整改,其发生的人工、机械、材料等一切相关费用将由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承担。
(9)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的所属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生各类违章作业,乙方应该并根据情节轻重、危害程度等具体情况或有关规定予以劝阻警告、情节严重者,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根据有关规定责令停工整顿直至退场。
(10)发生安全事故时,必须及时向乙方报告,并作出事故分析调查及善后处理意见。
7.5.2做好消防与治安管理工作:
(1)开展消防与治安的教育工作。
(2)配合乙方、政府主管部门做好治安管理工作。
7.5.3做好现场标准化管理工作:
(1)各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进场施工前应根据乙方制定的施工场地划分设计施工场地平面布置图,经乙方审核同意后执行,实施“定置”管理。
(2)按乙方要求做好场容场貌管理工作,废弃物与垃圾应按乙方的要求集中到指定地点。
(3)遵守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维护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好。
(4)保持工地卫生、文明,努力做好宿舍内卫生工作。
7.6进场材料管理的基本义务:
7.6.1各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应指定专人负责对进场所需材料的管理,并服从乙方关于进场材料管理方面的要求。
7.6.2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提供材料(包括乙供材料、甲指乙供材料或甲供材料)进场的总计划,并提供月度材料进场计划。
7.6.3进场材料的流转程序:
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各种进场材料必须在10天前按乙方规定的要求,向乙方提出申请,待乙方批复后再执行。
乙方必须在2天内办理批复。
7.6.4材料进场后,乙方向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提供必要的协助。
7.7劳动力管理的基本义务:
7.7.1各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有责任约束所有员工遵守政府部门发布的有关政府、法律、法规、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规定,确保现场文明施工有序进行。
7.7.2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应将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名单及照片向乙方申报。
7.7.3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必须向乙方提供劳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特殊工种的相应操作证及上岗证。
对上述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的一般义务,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执行,并监督其执行情况,对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违反上述有关规定的行为实际发生的,属专业分包的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属专业承包项目,乙方承担法定的连带责任。
8施工现场管理
乙方必须对专业分包人、直接承包人承担总体管理的义务和责任。
8.1施工总平面布置:
8.1.1总平面布置原则:
(1)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尽量紧凑合理,不用(或少用)施工用地;
(2)保证场内施工道路畅通;
(3)科学确定施工区域内要满足方便生产,有利于生活,安全防火,环境保护和劳动保护要求;
(4)各项施工设施布置要满足方便生产,有利于生活,安全防火,环境保护和劳动保护要求;
(5)将生产性和生活性设施分开布置。
8.1.2总平面布置依据:
(1)建筑设计总平面图、基础施工平面图、建筑立面图;
(2)施工组织总设计;
(3)有关施工规范、规程及地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
(4)施工总平面具体布置及做法;
(5)发包人提供的用地范围,水电接驳头位置,所有建筑物外的施工场地,包括生活区场地道路必须硬地化。
8.2施工总平面管理:
8.2.1施工临时道路管理
(1)根据投标文件承诺及招标文件、合同规定,满足施工过程中各种车辆、大型机械运输的通畅运行,满足安全文明施工的正常需要。
施工临时道路包括施工范围内各拟建建筑物之间、拟建建筑物与施工临时设施之间,施工临时道路必须硬地化,道路两旁设满足施工需求的临时排水设施。
并按批准的施工组织总设计的施工总平面图布置要求布置施工临时道路;
(2)设专人负责道路的清洁、障碍清除维护保养工作,保持道路清洁、畅通,保证环境卫生,预防空气污染和环境污染;
(3)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的大型构件场内运输和卸货必须由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向乙方申请,由乙方统筹安排;
(4)为保证乙方、各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施工人员、管理人员、材料供应商、监理工程师、甲方以及省市政府有关领导和职能部门人员方便、安全地到达各作业区域,乙方负责全部施工作业通道的搭设、维护和管理工作。
乙方在自身及各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施工方案时应有相应的措施,保证施工通道有显著标志、无建筑垃圾、有良好的采光或照明、易于行走、安全措施可靠,乙方应每天巡视检查,对于不符合要求需要整改的内容发文给相关单位或部门要求立即做出整改。
乙方在施工作业通道的管理上达不到要求的,承担全部责任。
8.2.2施工用水(排水)管理
(1)乙方需按甲方提供的可用水量和施工组织总设计、总平面布置要求,在现场布置施工用水总管线(平面、立面)和生活用水总管网,并报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批准。
施工用水和生活用水分开布置;主管道要有明显的保护标志,以防意外损坏;
(2)乙方对工地用水,设置总、分表实行统一管理;
(3)各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用水必须向乙方提出申请,并按乙方指定的位置接驳,并负责各自的用水计量;
(4)乙方对总用水管线进行日常维护管理,保证正常、连续、足量供应,以确保正常施工;
(5)乙方做好各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现场使用的施工、生活用水,水费由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负责;
(6)乙方在施工区域设置数量足够的临时蓄水池以保证施工及消防的需求;
(7)乙方对场内的排水(污)系统实行统一管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施工区域和生活的排水(污)进行检查,保证排水(污)系统畅通,保护环境,防止污染河涌。
8.2.3施工用电管理
(1)施工用电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
(2)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可用电量和施工组织总设计确定的电源类型和用量,根据施工需求自行铺设完善,横跨大门或道路时,高度应≥6m;
(3)用电按生产用电和生活用电分别设置;
(4)乙方负责施工用电管理,在建筑物内各楼层及必要的位置设置分配电箱,以提供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施工用电接驳,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负责用电管理配合工作;不得随意拖地乱拉乱用;
(5)各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向乙方提出用电申请,并按乙方指定位置驳接,负责各自的用电量计量;
(6)乙方对施工用电线路进行日常维修管理工作,保证现场正常用电;
(7)乙方应对各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的用电量进行计量管理、电费管理,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现场使用的施工、生活用电,电费由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负责;
(8)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现场用电进行检查,杜绝不安全事故(隐患)的发生,杜绝乱拉乱用的现象;
(9)为确保现场正常施工,乙方在现场配置数量、型号适合的发电机,且现场配置的发电机数量和型号应和投标文件中一致。
8.2.4施工场地管理
(1)施工场地的布置应服从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的指示。
现场四周设置施工围墙、大门。
原则是严谨、完整、牢固、美观大方;
(2)按照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合同的规定,施工现场的场地、施工临时道路保证(持)平整、坚实、畅通;
(3)在大门两边分别设置“五板一图”;
(4)乙方负责施工场地的用地安排协调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规定的具体要求向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详细交底和部署,各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应协助乙方对各自施工区域的场地做好管理配合工作,乙方根据各专业分包工程具体情况统一划分施工场地安排;
(5)乙方按主要施工机械进场安装及拆卸退场计划结合平面布置进行综合管理。
8.2.5施工现场公共厕所、办公、生活区管理
(1)乙方有义务在施工现场设置合适数量的公共厕所,公共厕所的布置必须能满足施工和生活的方便,并严格按照有关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和卫生要求派专人清扫整理,保持现场清洁。
(2)乙方有义务满足乙方和各专业分包人使用的现场办公、生活区场地需要。
专业分包人现场办公、生活区用房、其他设施等由乙方、专业分包人协商解决,水电线路由总包单位提供。
(3)乙方有义务对现场生活区进行统一管理。
乙方的人员违反现场有关生活管理规定的,乙方承担责任;专业分包人的人员违反现场有关生活管理规定的,专业分包人承担责任。
8.3人员管理:
8.3.1各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必须对进场所有施工人员进行严格的管理。
各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必须对本单位所有进场施工人员进行登记,及时上报乙方,进行汇总并统一管理。
流动人口必须持有“三证”;施工过程中发生人员流动的,必须及时更改登记记录,并将更改记录及时上报乙方,由乙方报知监理工程师和甲方。
8.3.2各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必须以班组为单位在进场后3天内以及每月定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对交底情况进行书面记录,并由交底人签名确认。
8.3.3各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必须对进场所属施工人员办理劳动保险,并将有关资料报总承包人,并向进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广州市现行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的食宿、生活和施工环境及条件。
8.3.4各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必须对所属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全天候管理。
8.3.5为了便于人员管理,正确识别其所属单位和身份,特制定如下制度:
(1)工号识别制度:
各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进场后2天内向乙方提交有关人员资料,内容包括公司标志的样本、所有人员的名单及初始工号,乙方根据各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人员的初始工号进行统一编号。
乙方对自身人员及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人员进行统一管理。
(2)工作牌制度:
乙方建立工作牌制定,统一管理。
进入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及施工管理人员必须佩带工作牌。
工作牌内容包括姓名、本人近期免冠照片、所属单位、所属班组、职务、工号、工种等。
总承包人通过佩带工作牌制度对所工地范围内全体施工人员及施工管理人员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对违反佩带工作牌制度和其他管理制度的人员立即做出登记,并定期汇总上报监理工程师及甲方。
(3)安全帽识别制度
乙方及各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的施工管理人员与施工人员佩带不同颜色的安全帽,安全帽正面粘贴其所属单位的标志。
8.4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管理:
8.4.1乙方应对所有进入现场的施工机械设备进行统一的管理。
所有进入现场的施工机械设备都必须服从乙方的协调管理
8.4.2施工机具设备的进退场和使用必须遵循:
(1)各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所有进场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提前向乙方提出申报,并在进场时做好登记报乙方。
(2)凡是没有进场登记的施工机械设备一律拒绝进场。
乙方有义务定期进行检查,杜绝出现施工机械设备未做登记的现象。
(3)乙方及相应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有义务确保现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符合有关施工机具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用电要求,施工机械设备不得“带病”作业。
(4)乙方应及时对进入现场的所有施工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在24小时内退场。
(5)乙方及有关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施工机械用电的管理规定,乙方有义务对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进行安全用电的交底,并对现场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和管理。
(6)大型施工机械所属单位应设立专职机械调度员负责对大型机械的统一调配,乙方有义务进行跟踪管理监督。
(7)各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必须对所属进场的全部施工机械设备进行全天候管理,严禁施工机械设备未经乙方及监理工程师批准擅自进入施工现场或公共区域。
8.5关键区域出入管理:
8.5.1当施工现场的某些区域(关键区域)施工到一定程度(如设备安装阶段)时,在征得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批准后,乙方有权在监理工程师的统一安排下对进入关键区域的施工人员进行限制,即根据施工需要,确定可以进入该区域的总承包人员、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及数量。
乙方在需要执行关键区域出入管理前10天内,书面通知各有关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并并上报监理工程师和甲方;各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在接到书面通知后3天内向乙方递交进入关键区域申请表,确定进入关键区域施工及管理人员的数量,由乙方制作进入关键区域的特别通行证。
乙方派驻专人在制定入口验证放行。
在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的工作面完成并通过有关验收后,各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将特别通行证退回。
8.5.2由于乙方关键区域出入管理不力导致出现质量问题、返工或影响关键节点工期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8.6来客管理:
8.6.1乙方及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的来访客人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才能进入现场:
(1)来客向门卫递交有效证件并办理必要的来访登记;
(2)由门卫向来客发给临时出入证;
(3)来客离场时凭出入证领取有效证件。
如客人丢失临时出入证,由被访人所在单位向门卫办理丢失临时出入证登记手续。
8.6.2乙方应聘请专业保安单位负责治安保卫和门卫管理工作,负责来访登记管理,以及负责制作临时出入证。
8.6.3乙方应为来客提供工地安全教育及安全设施。
8.7车辆出入管理:
为保证现场的施工秩序,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车辆,实施车辆出入管理制度,由保安统一进行管理。
8.7.1大型车辆及长派小型车辆
保安单位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大型车辆及长派小型车辆(包括总承包人及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的车辆)进行统一管理,制作车辆出入证。
大型车辆是指5T以上的载重汽车、轮胎或履带工吊车等大型施工机械。
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必须提前3天向总承包人提出大型车辆和长派小型车辆的进出申请,注明车辆型号、拍照号码、进场日期及时间,经总承包人批准后,发给车辆出入证。
车辆到达现场大门入口处必须出示有效的出入证才可进场。
根据各单位登记车辆情况合理安排各单位车辆的停放位置,杜绝出现现场车辆乱停乱放,阻碍施工的现象。
8.7.2非长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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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建 施工 承包 管理 配合 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