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员先进事迹材料精简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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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员先进事迹材料精简版
人民调解员先进事迹材料
人民调解员先进事迹材料
***,汉族、中共党员,现年49岁,二连浩特市乌兰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是一名在基层工作了二十余年的干部,二十年来,他关注民生、维护群众利益,以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投入人民调解工作中,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营造了和谐社会环境,尤其是16年乌兰街道办事处建立综治维稳工作中心以来,***同志把维护社区稳定,化解矛盾纠纷,推动和谐社区建设,保障社区居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衡量基层人民调解工作重要标准,推动了街道社区和谐建设步伐,为二连市的社会稳定和构进和谐社区做出了积极贡献,受到群众敬重和爱戴。
摸清实情建机制找准思路破难题
乌兰街道办事处辖区面积7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0463人、流动人口160人,流动人口占60.5%,辖区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110多家,管辖白音、满都拉、巴达拉呼、胡古吉勒、那仁5个社区。
近年来,***同志针对辖区重点单位多、流动人口多、弱势群体多、上访人员多、民间纠纷矛盾多的特性和所带来的压力,秉承凡事都要有章可循的原则,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和办法,增进人民调解工作互通、互融、共抓、共管工作模式,提升了街道社区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16年,适应城镇基础司法所建设的需要,经过***同志多次协调,争取建设资金10万多元建立了乌兰街道法律服务中心和人民调解庭,同时,各社区在***的指导下也相续建立了人民调解组织、治保组织、联防组织,使街道社区司法工作走上正规化轨道。
16年***同志深入江西枫桥考察,对当地的社会维稳工作和化解人民矛盾深受启发,回来后,便制定了《乌兰街道办事处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建设方案》,于当年6月投入8万多元建立了乌兰街道办事处综治维稳中心,实行矛盾联调、治安联防、问题联治、平安联创的四联机制以及矛盾纠纷、治安问题、不稳定因素不间断滚动排查的三排查机制,同时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解决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做到了四化:
一是调解工作制度化。
制定各项调解工作制度,并按制度操作,做到有章可循。
二是法律法规通俗化。
为使一些调解常用法律法规通俗易懂,人民调解委员会制作张贴了血亲示意图,达到了一目了然的法律宣传效果。
三是调解程序规范化。
人民调解委员会按照调解程序制作了调解程序流程图,使当事人按照调解程序主张权利,调解程序规范化。
四是回访制度经常化。
为确保调解工作得到较好的执行,人民调解委员会实行了调解回访制度,对调解成功的纠纷在十五日内进行回访,做到了调解工作有始有终,受到了群众的称赞和好评。
维稳中心建成后实现了良好运作,在维护社区稳定和化解居民矛盾纠纷中发挥了显著作用,中心启动两年来,共组织专项例会次,形势分析报告会4次,排查安全及治安隐患6起,化解各类矛盾86起,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同志辛勤汗水和无私的奉献,更离不开他对人民调解工作正确的指导和执着的追求。
随着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综治维稳中心的成立,在***同志的领导下,乌兰街道办事处逐步健全了调委会检查监督制度、定期向市司法局汇报工作制度、重点疑难纠纷集体讨论制度以及处理纠纷回访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不断提高了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规范了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完善了人民调解组织。
事无巨细化矛盾倾力指导暖人心
***同志做调解工作积极主动,立足本职,尽责尽力。
只要居民群众需要,他都会和调解员一道,化解一个又一个矛盾,平息一场又一场纠纷,还社区居民一片安宁。
多年来,他直接参与调解的家庭、邻里、婚姻、冬季取暖等各类民事纠纷达28余起,其中,调解矛盾纠纷14起。
16年7月的一天,乌兰街道白音社区的居民贾建兵于某饭店,被酒后滋事者殴打致伤,造成贾建兵的股骨头裂开,***同志得知情况后,首先把伤者贾建兵送到医院去治疗,并且还多次到伤者家里看望,用自己的真情稳定了受伤者的家人。
同时详细地了解了情况原委,又主动与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联系,帮助贾建兵一家寻求了法律援助,在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找事件另一当事人谈心,使其意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和需要承担的责任,并且通过长达四个月的协商和劝解,做了大量细致繁杂的工作,根据事故责任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本着依法合理的原则,和调委会与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一起计算贾建兵赔偿费用。
法与情的结合使这起随时可能激化的矛盾最终得以化解,最后使双方达成了赔偿的共识:
贾建兵一家获得了6万元的医药赔偿。
纠纷解决后,贾建兵的家人感动地说:
如果没有马主任的帮忙,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他们特意做了一面锦旗送到了街道办事处,社区送温暖,浓浓助残情,锦旗上简短的两句话真实地表达了贾建兵一家的感谢之情,也表现了***同志事无巨细、倾力指导的工作热情与责任心。
***同志在人民调解工作中一方面强于责任心、事业心,另一方面强于对人民的爱护,同时他也强于全局观念,维护全社会的稳定。
16年二连市东城街道一姓的民工与房东因房租费问题打架,导致跳塔吊不幸身亡,民工老父亲失子心痛,与房东发生纠纷,几经司法所、公安派出所调解不下,当时二连市考虑***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积累多年经验,有很多措施和办法化解人民矛盾。
***利用地缘、情感优势化解了
排纠安民尽职责,维护稳定促和谐
在多年的工作中,***同志还从街道的实际出发,重点排查因入冬取暖、修街扩道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因素,对可能存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解决,由于防范到位,措施得力,一些可能诱发群体性事件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全部化解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工作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多年来全街道没有一起集体访、越级访案件,百姓邻里和睦,群众安居乐业,街道社区治安形势良好。
16年胡古吉勒社区辖区内的粮食局回迁楼有多户居民的入冬取暖问题,一直到十月份下旬还未解决,***同志意识到这是一个关乎居民基本生活的问题,如不能及时得到解决,很可能会使矛盾激化,造成更大的纠纷。
于是***同志及时深入每一户居民家中,耐心认真地了解产生问题的根本原因,并且把居民们的要求和意见都一一地记录在册,回去后详细地整理成7条意见,在与供暖部门反复协调后,逐条解决,终于使这户居民在寒冷的冬天到来之前,享受到了来自党和政府的阵阵暖意。
精诚所致,金石为开,***同志以其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耐心细致的调解方法不仅平复了居民们的怨愤,维护了社区的稳定和谐,也践行了一个基层干部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的诺言。
多年来,无论是入冬取暖纠纷,还是邻里矛盾纠纷,***同志始终做到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严格调解与灵活处理相结合,努力做到小事不扩大,大事不激化,力争给每个当事人一个公正公平的说法和交待。
尽管没有高唱的赞歌,没有鲜花与掌声,没有冲锋陷阵的奋勇,也没有感人肺腑的动人事迹,但***同志却在这样平凡的岗位上,凭着对工作的执着,对百姓的热情,无悔奉献于基层工作,有了他的正确指导,乌兰街道的人民调解工作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创建和谐二连做出了重要贡献,而他自己无私传授调解经验方法,言传身教践行调解条例,不图名不为利,只求纠纷平息时,无愧于自己基层调解工作人员的称谓。
经过多年基层工作的艰苦磨练,他获得的不仅是自身调解业务素质的提高,更加值得肯定的是,他获得了领导的高度认可,同事的尊重敬佩和百姓的真诚爱戴。
我们从***同志的身上感受到了一种力量,一种扎根于基层二十载,却仍然不急不躁、默默奉献、无怨无悔、甘做百姓解忧人的精神。
篇二:
人民调解员先进事迹材料
李爱社,今年46岁,自1995年从部队转业至今一直在西宁市司法局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工作,十五年来,他与人民调解工作结下了不解之缘。
他以其火热的心,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尽心尽力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为农民工追讨血汗钱,宣讲法律知识,人民调解知识,培养基层人民调解员,参与群体性上访案件和重大疑难矛盾的调处工作,为西宁市的社会稳定和构进和谐西宁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人民调解知识和法律知识是人民调解员的利器
从部队转业到西宁市司法局从事社会矛盾调处工作,李爱社同志面对的是一个全新的工作领域,从未系统学习过法律知识的他深感工作起来十分吃力,李爱社同志清醒地意识到:
要想干好这份工作,成为一名合格的基层人民调节员,就必须用法律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
明确了思路后,李爱社同志开始边学边干,但当面对一些较复杂的纠纷和案子时,他还是感到有些力不从心。
为此,李爱社同志于1996年参加了法律专业成人自学考试,经过长达12年的不懈努力和拼搏,终于获得了法律专业本科文凭,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12年来,李爱社同志为系统学习法律专业知识,人民调解知识经常起早贪黑,点灯熬夜。
准确地说,12年来,李爱社同志为系统学习法律专业知识和人民调解知识,几乎放弃了节假日和日常休息时间。
功夫不负有心人,自从李爱社同志开始自学法律专业成人自学考试以来,他由一名人民调解的门外汉逐渐成为这方面的行家里手,成为人民调解战线上一名精通人民调解知识和法律知识的人民调解员。
从1997年至今,边学边干的李爱社同志时常深入街道、社区、乡镇、厂矿企业和农村进行人民调知识和法律知识宣讲活动,期间,共深入基层进行法律知识宣讲活动达100余场次。
所宣讲内容包括宪法、行政法、婚姻法、继承法、土地法、土地承包法等民事、刑事法律知识。
人民调解案例等调解知识由于李爱社同志在法律宣讲活动中能结合群众的身边事,调解的案例,讲解生动而深入浅出,其在基层所进行的法律知识人民调解知识宣讲活动深受群众的欢迎,基层群众的法律知识得到了普遍提高。
二、急群众所急才能临危不惧
由于李爱社同志能够刻苦学习人民调解知识和法律专业知识,西宁市司法局自1998年开通148法律服务热线至今,由他本人接听热线、接待上门咨询的群众已多达1000余人(次),面对打电话和上门咨询的群众,李爱社总能耐心解答他们的疑惑,使他们满意而归。
对有些必须上门进行调解纠纷,李爱社同志总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当事人面前为他们进行调解,数年来,李爱社同志已记不清他为群众上门调解纠纷多少次了。
对李爱社同志来说,下基层进行人民调解知识和法律知识宣讲、上门为群众做调解工作早已是他日常工作的一部分,与此同进,他还肩负着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的职责,因此,每当社区农村等基层单位碰到一些难于调解的疑难纠纷时,总会给李爱社同志打电话,希望他能出面调解,每接到这种电话,李爱社同志总会放下手头的工作,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事发现场。
XX年8月的一天下午,乐家湾镇司法助理员打电话说:
该镇某村上百名村民因承包纠纷正在围攻该村村办企业砖瓦厂和村委会,随时可能了生群众械斗。
接到电话后,李爱社同志立即打的赶往事发现场。
当时现场形势十分严峻,村民们用拖拉机堵住道路,不允许任何车辆通行,许多村民还手持棍棒铁锨,一场械斗一触即发。
面对此情景,李爱社同志先是想办法稳定村民们的情绪,在此过程中,李爱社同志一度被村民们团团围住,村民们把不满的目光投向了他,但李爱社同志没被这种场面吓住,依然苦口婆心地向村民们讲法律、讲政策、讲利害关系。
一个多小时后,村民们的情绪终于稳定了下来,开始选举村民代表,表示愿意接受调解处理,在李爱社同志的主持下,经过两天的调解,承包商向村民们补偿了占地费用,一场尖锐的矛盾、一场可能发生的械斗被平息了。
16年2月日多民循化县穆斯林群众因与某公司在XX年发生经济纠纷,集体到该公司的西宁市七一路办公楼要钱未果,26号,强行进入某公司四间办公室,3月1日与公司职工发生冲突并砸坏办公设施事态扩大,政法委领导高度重视,市司法局的领导指派李爱社和政法委一名工作人员亲自到现场进行了调解处理。
经过三天的耐心疏导调解多名群众于3月5日下午自愿撤离其占的四间办公室,经济纠纷问题通过司法诉讼程序解决。
在调解家庭纠纷上,李爱社同志一样是急群众之所急,尽最大努力为有纠纷的家庭化解矛盾。
XX年5月的一天,家住西宁市城中区的王某因房屋继承权问题与其姐姐发生纠纷,姐弟因此反目成仇,王某手持菜刀扬言要砍死自己的姐姐面对生命受到危胁,王某的姐姐通过基层组织联系到李爱社同志。
获悉情况后,李爱社同志赶到现场,从法律、伦理等方面耐心做王某的思想工作,终于使王某放下了手中的菜刀,表示愿意与其姐姐协商解决房屋继承权的问题。
后在李爱社同志的耐心调解下,王某的姐姐付给了王某3万元现金,使一场可能出人命的纠纷得以化解。
各种群体性纠纷和家庭纠纷,李爱社同志在工作中经常碰到,他都能以百倍的热情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及时去化解双方或多方的矛盾。
三、农民的代言人
李爱社同志作为一名普通的人民调解员,工作中不起眼。
但在农民工、开发商、建筑商、包工头这群人眼里,他可是个响当当的人物,农民工爱他,给他起了个外号叫李不怕,因他敢跟拖欠他们工钱的大小老板斗法,不将所欠工钱斗进农民工的腰包,绝不善罢甘休;老板们恨他,恨他多管闲事,想报复他,却又十分怕他,因他是个软硬不吃的刺头儿,又是个法律通,报复他很可能落个得不偿失的下场。
XX年,西宁市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成立并被设在市司法局,重点工作是解决信访涉法问题,李爱社被特派至该中心,负责调解处理农民工被恶意欠薪所引发的纠纷。
局领导选李爱社去,是因他在做人民调解工作上有一股子正气,更有一股子胆气,更为重要的是,他从一名不懂法律的复转军人,经过多年勤奋自学,成了一名法律通,加之他又是农民的儿子,对农民工有天然的感情因此,派他坐阵调处中心为农民工兄弟维权,是再合适不过的了。
XX年初,李爱社在为我市长江路一工地的1名农民工追讨.8万元血汗钱的过程中。
先后受到两次电话恐吓。
再敢找我要钱,就要你的命!
开发商负责人韩某警告他。
再找我要钱,我找人打断你的腿!
建筑商负责人恐吓道。
面对恐吓,李爱社回敬对方说:
我就在市政府大门口上班,你随时可以派人来取我的命、断我的腿。
最后,李爱社通过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两种手段,终使1名农民工顺利拿到了全部工钱。
16年春节前,省内某铝业公司恶意拖欠农民工7万多元工钱不给,李爱社电话通知该公司负责人到调处中心接受调解。
对方说:
我正在市某领导办公室谈事,你再敢缠着我要钱,我就让领导开了你。
李爱社当即打电话给某领导说了此事,某领导让他严格按法律程序和政策办事。
第二天,该公司负责人早早将7万余元工钱一分不少交给了李爱社。
8年来,为使上访农民工顺利拿到工钱,李爱社年年都会接到各种各样的恐吓威胁电话,但他好像已习惯了被威胁和恐吓该吃吃,该睡睡,像个没事人儿一样。
李爱社的一位同事说。
作为人民调解员,李爱社在调处农民工欠薪纠纷时,常常被夹在矛盾双方中间,既要顾左,又要顾右,一不小心就会遭到围攻或撕扯,被折腾得狼狈不堪。
XX年,李爱社在调解城北区朝阳一工地拖欠177名农民工87万元工钱的过程中,被保安持电警棍从老总办公室赶了出来。
16年7月,230余名农民工为讨要万元工钱,将我市甘河滩工业园某工厂办公区围堵了两天两夜,不许工厂工作人员出入,接到调处通知后,李爱社和市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解处理。
一开始,他们是两头都不讨好,厂方工作人员对他们进行围攻和谩骂,农民工也对他们进行围攻和谩骂,李爱社在心里一遍遍喊着冷静!
冷静!
再冷静!
一边苦口婆心向矛盾双方讲解有关法律知识,劝他们莫因一时冲动触犯法律经过一天一夜的耐心调解,厂方终于妥协了,给农民工先支付了余万元工钱,使事态得到了平息。
这期间,他们是没吃的也没喝的,还被矛盾双方骂得两头不是人。
今年春节前夕的一天,承建我市东川工业园区一厂房工程的包工头被一群农民工扭送到市政府,原因是农民工的175万元工钱被拖欠李爱社在调解纠纷时,当事双方厮打起来,他上前劝阻,羊毛衫和衬衣被情绪激动的农民工当胸撕开,纽扣掉了一地他袒胸露怀继续做调解工作。
在他和市信访局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四五天后,这批四川籍农民工拿到了工钱,欢欢喜喜回家乡过年去了。
XX年7月,一名甘肃籍农民工在我省海晏县修铁路时受伤死亡,施工单位与死者家属、工友迟迟达不成协议,闹得很僵。
接到调解通知后,李爱社赶赴工地,进行了连续4天的调解工作,终使双方达成协议。
李爱社在铁路沿线与农民工同吃同住4天4夜后,与死者家属一起将死者送往西宁殡仪馆火化,并帮死者家属购买了回程火车票。
在为农民工讨薪、维护农民工权益的8年时间里,李爱社去过各种各样的工地,住过各种各样的工棚,吃过不同风味的工地的大锅饭,受过各种各样的委屈但纠纷几天不能解决,他就要在工地上工作并吃住几天几夜。
对他来讲,这一切早已是家常便饭。
8年来,他已记不清在多少个工地上与农民工同吃同住了。
其实,他很不愿意看到这样的事情发生,但只要他一走进工地,他就身不由己了。
我们的救星来了!
被欠薪农民工活也不干了,整天围着他转,要求他尽快为他们讨回工钱。
他想走,没门。
你几时给我们把工钱要到手了,我们就几时放你走,你的吃住我们全包啦。
农民工们对救星采取的是软禁的办法,其实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工地上的饭再不合胃口,他也能凑合,让他不能凑合的是:
时不时就是一天一夜或几天几夜回不了家。
他有他的家,有自己的事,还有别的工作为此,他曾经动摇过,有心换个工作岗位,但只要一听说哪里又有农民工的工钱被拖欠了,他又会将这种想法抛置脑后他不忍看到农民工脸上的无助和可怜,总希望看到他们拿到工钱后那一脸的开心和满足。
时光荏苒,一晃8年了,8年里,李爱社独立或与同事们一起配合相关部门,共接待上访农民工2万余人(次),为农民工讨回血汗钱8000多万元。
李爱社同志是个平凡的人其所从事的人民调解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方方面面的利益,因为他长期以来能心系群众关心农民工并以其火热的心强烈的社会工作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奋斗在人民调解工作岗位上,为社会的稳定和谐安宁做出了积极贡献,并为人民群众所称道,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篇三:
人民调解员先进事迹材料
周世明同志是一名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10多年的老司法,他在基层司法所10多年的工作中,始终牢记党的宗旨,扎根基层,立足本职,无私奉献,尽职尽责,为党委、政府分忧,为民解困。
16年6月我局司法所所长轮岗,周世明从五和司法所调到宾亨司法所任所长,三年来,他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00多件,全镇无一件因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未发生一起群众越级上访的事件,为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一方平安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
一、危难关头平纠纷,调解工作显威力
多年来,周所长都以司法行政干警特有的政治责任感,把调处纠纷、化解矛盾,当作联系群众、服务社会的窗口,努力践行着作为一名社会稳定工作坚强卫士的信念和追求。
民事纠纷与刑事案件仅是一念之差,一步之遥,如不及时化解,矛盾瞬间就会激化。
16年4月,宾亨镇永泰村委高头崀自然村卢木新等五户村民因引生活食水问题与该村云址坑自然村民发生争议,于是云址坑自然村自发组织百余村民来到引水点强行截水,双方发生口角争议并逐渐升级。
周所长闻讯后火速赶到现场,只见云坑村民群情激愤,手持锄头等器械,要与高头崀村民拼命。
眼看一场集体械斗事件一触即发,在这关键时刻,周所长引用相关法律条款,摆事实、讲道理,对双方村民进行教育开导,请他们相信党和政府一定会把这件事处理好,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最终使他们认识到如果鲁莽行事可能会带来害人害己的严重后果,激愤的情绪渐渐平息,一百多人被劝回了。
周所长趁热打铁,立即会同派出所干警、镇综治办、镇农办、水利站有关工作人员一道去到永泰村委,同当地村干部商讨解决问题的办法,由司法所主持、多部门联合对该纠纷进行调处,组织双方群众经过一天一夜的协商,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化解了矛盾。
事后,村民们回想当时的情景说:
若不是周所长及时赶到,不知道事态会发展到怎样,不知道后果有多严重啊!
就是周所长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过硬的业务素质,化解这起纠纷,防止了矛盾的激化,维护了永泰村的和谐安宁。
二、心系群众情感人,依法办事促和谐
抱着对法律服务工作的热爱,本路出家的他潜心钻研调解技巧和方法,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促人,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理解、支持与配合。
16年3月中旬的一天,寺湾村委连坑村民来电,声称该村苏某家中发生突发事件。
周所长接报后,第一时间会同镇妇联、派出所、计生办等部门有关人员赶到现场了解基本情况,得知:
寺湾村委连坑自然村村民已婚中年男人苏某16年外出佛山务工,期间认识了刚离婚妇女凌某某,双方产生了感情,进而非法同居。
16年秋,凌某怀上了苏某的孩子,于是强迫苏某与妻子离婚,并多次到苏某家中闹事、威迫。
今年内是第3次到苏某家中闹事,并声称要杀其妻子和子女,经过多次闹事与威迫无效后,凌某开始有一些反常,打烂苏某家中一些值钱的家具,打烂门窗,并泼粪便水入屋,扬言要守在门口等苏某家人出来,捉苏某儿子作人质,不然就自杀。
周所长运用有关法律、法规耐心向双方当事人从情、理、法三方面相劝,劝服双方先冷静头脑,再到司法所坐下来协商解决好此事。
为达到劝解效果,周所长对凌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想方设法做好凌某的思想工作,使凌某感受到了党和组织的温暖,感受到人间尚有真情在,化解了心中的仇恨。
周所长还分别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婚姻法》的相关条文,明确了双方当事人在该纠纷中应负的相关责任,引导当事人从法律的角度解决问题,从而使双方在4月18日签订了协议,自愿解除非法同居关系。
避免了一场纠纷的恶化。
三、维护稳定为己任,守望清贫不言悔。
维护社会稳定是一项艰苦细致的工作,特别是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好比医生上了手术台,矛盾不化解,纠纷不平息,就不能退下来。
为了及早调处好一宗纠纷,周所长经常日以继夜地加班加点工作。
16年9月广贺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正式开始,周所长被派到最难的寺湾村委坑口村开展征地拆迁工作。
全村要征耕地23亩,要拆房屋12间,任务重,难度大,而且该村没有村民小组组长,这更是难上加难(前任村组长就是被这种困难吓退的,在开展征地拆迁工作前夕辞职)。
在农村工作如果没有村民组长想开展工作那是何等的困难,为了选出坑口村民小组长,周所长可真得是花费不少功夫。
他多次来到坑口村村长候选人李水金家中,从大局出发对李水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后做通了李水金的思想工作,李水金终于同意担任坑口村的村长。
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周所长运用他丰富的农村工作经验,广泛宣传广贺高速建成通车后对宾亨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作用,并做好补偿标准的解释说明工作,为使工作任务迅速完成,他不计较个人得失,经常放弃周末休息时间落村工作。
由于周所长的宣传、解释工作深入到位,很快使该村的群众认同补偿标准,并主动地配合镇政府的征地拆迁工作,使得该村在这次征地拆迁工作中由原来的最难、最落后的一个村变成先进村,为此上级部门还给予坑口村一万元的奖励。
16年6月份,广三宝猪场有限公司在征地时,征用的部分山地的权属归妙南村委的集体林场所有,但妙南村民认为是他们自己的自留山,村委会与村民为此发生了纠纷,双方在征地的补偿归属问题无法达成一致。
为此,妙南村村民约三百人举着横额到宾亨镇府集体上访,当时周所长刚交流到宾亨司法所工作,为防止群情激化,周所长会同镇有关领导一直苦口婆心做村民的思想工作,在周所长等人的耐心说教后,中午十二点多村民相继离去。
为调解好这次纠纷,周所长经常晚上加班会同农业局、镇府等有关领导下乡进行走访调处工作,为及时调解好这次纠纷周所长仅晚上专门下乡就不少于次,最终妙南村村委与妙南村民就征地补偿分配问题达成了协议。
00年蓝村与大塘村因山地权属发生纠纷,县林业局、镇委镇政府有关领导进行调解处理,因双方意见分歧较大,经与村委会及纠纷双方村民商议后,明确:
在该山场权属未了解清楚之前,任何一方均不能进山场砍伐。
当时各方对此处理均表示接受。
近年,蓝村的群众普遍态度较强硬,表示不愿调解,镇委镇政府决定初步选择大塘村为解决纠纷的突破口。
16年以来,镇委镇政府曾多次派出由周所长带领的专责工作组进村与蓝及大塘村民协商解决办法,周所长细心地逐家逐户收集意见,并逐一进行有关法律的解释。
在16年4月24日,镇委镇政府召开专门会议,综合了以往的处理意见,同时提出了新的解决方案。
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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