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大国奖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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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大国奖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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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大国奖申请表
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民族
汉
入学时间
学制
三年
学号
基层培养单位
专业
攻读
学位
身份
证号
联系电话
学术成果
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篇(其中SCI或CSSCI篇,检索1篇);主持或参与科研课题项,获奖项;专利1项;其他成果。
申请理由
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创新能力、社会活动能力等情况(600~1000字之间)
思想品德方面,我时刻学习党的先进理论知识,用最先进的理论来武装自己的头脑,使自己发挥党员的先进性;坚决拥护党中央所在的重要决定,相信国家政策决定的正确性,与当党中央在思想上保持一致;同时,密切联系群众,把班级同学所想及时反馈给班长、团支书等,让党组织时刻知道班级同学的思想动态。
学习成绩方面,在上一学年通过自己努力刻苦学习,圆满完成博士期间的课程学习,并取得了的优异的成绩,并希望在新的学年得到更大的进步。
科研成果方面,作为第二作者会议期刊上发表论文一篇,已见刊。
作为第三发明人参与一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工作,并且已经授权。
作为第三作者在期刊上发表论文一篇,已录用,在硕士期间,作为第一作者在发表论文一篇。
创新能力方面,积极参与老师的科研课题在科研攻坚环节中积极努力提出创新思路,并得到大家的认可。
社会活动能力方面,积极参与学院组织的专家报告会活动,并辅助老师完成前期准备以及后期整理工作。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导师推荐意见
导师签名:
年月日
评审情况
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名:
年月日
基
层
培
养
单
位
意
见
经评审,并在本单位内公示个工作日,无异议,本单位申报该同学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现报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基层单位主管领导签名:
(基层单位公章)
年月日
培
养
单
位
意
见
经审核,并在本单位公示个工作日,无异议,现批准该同学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培养单位公章)
年月日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填表要求及注意事项
1.表格为一页,正反面印制并填写,不得随意增加页数,不得随意更改表格大小(可适当减小填写内容字号);
2.表格中所有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
3.表格中“出生年月”和“入学时间”均按照“2010年09月”格式填写;“政治面貌”选择“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民主党派(所在党派)”、“群众”之一填写;“民族”按照“汉族”格式填写;“基层培养单位”以所在学院(或国家实验室)为准填写;“攻读学位”选择“博士学位”、“硕士学位”之一填写;“学制”选择“二年”、“三年”、“四年”、“五年”之一填写;
4.表格中“学术成果”的统计从攻读硕士学位开始累计。
5.“申请理由”栏由研究生本人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研究生德育水平、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各方面情况,并详细标注时间。
6.表格中“导师推荐意见”栏的填写:
推荐人必须是研究生本人导师,其他人无权推荐;推荐理由必须做到理由充足,能明确体现每名申请国家奖学金研究生的优秀表现和突出特点,不能千篇一律,甚至出现雷同(如“同意推荐”);
7.表格必须体现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的意见,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基层单位主管领导必须签名,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
8.表格“基层单位意见”栏中“基层单位公章”,必须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党委盖章;
9.申请表上的填表时间必须按照评审程序填写,从研究生申请开始,到研究生导师推荐,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评审委员会评审,完成基层单位公示,最后出具基层单位意见,每个步骤要严格按照完成时间认真填写,不应出现违反时间逻辑的情况;
10.上报表格一律为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
中国矿业大学力学与建筑工程学院
2012及2013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力建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标准和工作程序,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中矿大【2009】7号)、《中国矿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中矿大研字【2009】2号)文件精神和《关于设立“优秀创新硕士奖学金”的通知》(中矿大研字【2012】27号),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评定细则适用对象为档案转入学校的全日制非在职的2012和2013级力建学院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不包括国家专项计划)。
第三条力建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各学科分别评定,学业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研究生学费和生活费。
第四条力建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由院长、书记、主管副院长、副书记、教授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各学科带头人组成。
其中主管副院长任领导小组组长。
第二章力建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100%,各等级奖学金比例和额度按学校规定执行。
表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各等级比例和额度
类别
等级
比例
奖学金标准
硕士研究生
(学术型)
一等
20%
学费额度+4500元
二等
50%
学费额度+2500元
三等
30%
学费额度
专业学位硕士
(应用型)
一等
10%
学费额度+4500元
二等
40%
学费额度+2500元
三等
50%
学费额度
博士研究生
一等
30%
学费额度+12000元
二等
70%
学费额度+8000元
备注:
1.学校还设置优秀创新硕士100名,奖学金标准为学费额度+1万元,优秀创新博士(特类)30名,奖学金标准为学费额度+4万元。
2.学校规定,优秀创新博(硕)士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不能和学业奖学金兼得,且优秀创新博(硕)士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原则上最多可以获得一次。
第三章力建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
第五条力建学院第二、三学年研究生(直博生第四、五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在每年9月份进行。
按照课程成绩、科研素质、创新能力和社会活动四个方面进行评定,测评总分计算如下:
总分=上一年度学业等级分+课程成绩分+科研素质分+创新能力分+社会工作分
第六条学业等级分
第二学年按照第一学年的学业奖学金等级换算学业等级分;第三学期按照第二学年的学业奖学金等级换算等级分。
学业奖学金等级分:
特等3分,一等2分,二等1分,三等0分。
第七条课程成绩分
课程成绩按必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进行计分。
包括基础类必修课、专业类必修课和公共类必修课三类学位课程的平均成绩,该分值仅在第二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中考虑。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
--必修课平均成绩
--必修课门数
--第
门必修课成绩
--第
门必修课学分
课程成绩分=必修课程平均成绩
*10%
第八条科研素质
科研素质环节考核由论文开题考核得分和科技竞赛活动得分两部分组成。
(1)论文开题考核得分(仅在第三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中考虑):
在第二学年按时开题得10分,不按时开题得0分。
延迟后的开题不计分。
(直博生仅在第四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中考虑)。
两年制毕业的学生,若能在一年级按期选题,该项不计分;若不能按期选题的,则自动评为三等奖学金。
(2)研究生参加课外科技竞赛分标准如表2所示:
表2参加科技竞赛活动计分标准
等级
类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全国
10
5
3
省级
5
3
2
校、市级
3
2
1
有关科技竞赛计分说明:
①科技竞赛获奖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如教育部代表国家、教育厅代表省政府等)颁发的证书为准确立相应等级。
对于学会、协会等部门组织的活动,根据其上级主管部门所对应等级降一级确认。
②国家级奖励不分排名次序,只要有获奖证书即全额计分。
③省部级奖奖排前5名并有获奖证书的全额计分,排名第5名以后且有获奖证书按总分值的50%计分。
④厅局级和校级科研奖励一等奖排前3名并有获奖证书全额计分,排名第3名以后并有获奖证书按总分值的50%计分;二等奖排名第1并有获奖证书全额计分,排名第2-3名并有获奖证书按总分值的50%计分;三等奖排名第1并有获奖证书全额计分。
⑤特等奖在相应一等奖分值基础上再增加20%。
科研素质环节总得分=论文开题考核得分+科技竞赛活动得分
第九条创新能力
创新能力考核照主要包括学术论文、科研奖励、专利发明三部分内容。
(1)学术论文
研究生发表论文计分标准如表3所示:
表3学术论文计分
类别
每篇计分标准
SCI收录的期刊论文
10
EI收录期刊论文、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的本学科高水平期刊论文
5
SCI、EI收录的会议论文及核心刊物论文
2
有关科研论文计分说明:
①同一篇文章限加最高分,即在整个研究生阶段奖学金评定过程中只计一次(如当年有文章检索,但前年已计分的,则在当年计分时减去前年相应加分)。
②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本人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且真实参与论文写作者得分减半,其余不计分),中国矿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属于本专业学科领域。
③“公开正式发表的论文”为已正式出版论文(不含录用论文,毕业班学生录用论文按正式出版计分),不包括摘要文集中的论文摘要和学术期刊中的插页短文、短评或报道。
④核心期刊以中国矿业大学人事处发布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为准。
(2)科研奖励
研究生参与科研项目获奖分国家级、省部级和厅局级与校级三类。
具体计分标准及说明如表4所示:
表4科研获奖计分标准
获奖级别
获奖等级
国家级
省部级
厅局级和校级
一等奖
20
10
3
二等奖
10
6
2
三等奖
6
4
1
有关科研获奖计分说明:
①国家级奖励不分排名次序,只要有获奖证书即全额计分。
②省部级奖奖排前5名并有获奖证书的全额计分,排名第5名以后且有获奖证书按总分值的50%计分。
③厅局级和校级科研奖励排前3名并有获奖证书全额计分,排名第3名以后并有获奖证书按总分值的50%计分。
④特等奖在相应一等奖分值基础上再增加20%。
⑤中国矿业大学为第二获奖单位,成果计60%业绩点;作为第三获奖单位,成果计40%业绩点;作为第四获奖单位,计20%业绩点;其它排名,计10%业绩点。
(3)专利发明
研究生参与科技发明计分标准如表5所示:
表5科技发明计分标准
专利发明
分值
发明专利
5
实用新型专利
1
外观设计专利
1
注:
专利发明必须是与本专业学科领域相关的授权专利。
①专利发明必须是与本专业学科领域相关的授权专利,专利权人必须是中国矿业大学。
②国家发明专利,排前三名并有证书的全额计分,排名第三名以后按总分值的50%计分(限前五名)。
③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排前二名并有证书的全额计分,排名第三名及以后按总分值的50%计分(限前五名)。
创新能力得分为以上三部份分值之和。
第十条社会工作
社会工作主要考核研究生的社会任职参与情况,计分标准如表6所示。
表6社会工作计分标准
研究生干部类别
分值
校、院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各年级支部书记、班长
1
部长、各年级支部委员和班委
0.5
备注:
1.在不同部门同时担任2个及以上职务者,在社会工作计分时只考虑最高分值;
2.校级、院级、班级学生干部任期不满一年不参与考核加分。
第四章力建学院第二、三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程序
第十一条评定程序
1.个人申请。
研究生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力建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结合自己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实际情况,填报个人申请表及申请的学业奖学金等级。
2.学院审定。
在力建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指导下,学院组织有关人员审核研究生个人申请和附件材料,根据研究生课程学习、科研素质、创新能力与社会活动总得分情况,在学校下达的奖学金比例的范围内,分学科确定各等级学业奖学金的名单,并在学院内公示。
评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核准。
研究生院根据学业奖学金的总比例和额度,核准获得学业奖学金的名单。
第五章力建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发放与管理
第十二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发放按《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中矿研字[2009]2号)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三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按《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中矿研字[2009]2号)文件精神执行。
第六章其它
第十四条学业奖学金按照研究生的基本学制3年发放,直博生的基本学制为5年,前2年按博士研究生二等学业奖学金发放,后3年根据综合评定结果发放。
第十五条各类成果材料统计时间为每年的9.1至次年的8.31。
第十六条已发表的论文要求提供论文发表的期刊封面及论文正文首页复印件。
获奖、专利等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被SCI、EI收录的论文需出具检索证明。
第十七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异议申诉
研究生对学业奖学金评定结果持有异议,可在评审结果公示期内向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若研究生对学院答复仍有异议,可在学院答复后5个工作日内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诉,研究生院审核后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校长批准,通知研究生本人和力建学院。
此意见为学校最终处理意见。
第十八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自动定为三等奖学金直至取消学业奖学金评定资格:
(1)未交清前一学年度学费且未向学院提出书面缓交申请者;
(2)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
(3)违反校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者。
第十九条本细则由中国矿业大学力建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国矿业大学力建学院
201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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