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常规管理制度.docx
- 文档编号:25702161
- 上传时间:2023-06-11
- 格式:DOCX
- 页数:28
- 大小:32.33KB
学生常规管理制度.docx
《学生常规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生常规管理制度.docx(2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学生常规管理制度
精编资料
学生常规管理制度一,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二,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一条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保证学校教育为社会现代化建设服务,...
常规管理
学生常规管理制度
一、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二、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三、学生请假制度
四、学生宿舍管理办法
五、住宿舍违反宿舍管理扣分标准
六、图书借用、阅览规则
七、学生德育评分办法
八、学生个人综合测评德育评分表
学生品德测评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保证学校教育为社会现代化建设服务,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强我校德育工作和学生管理工作,培养学生自我发展、自我检查、自我教育、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能力,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全校教职员工,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都负有不可推卸的教育责任。
学校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含有德育的因素,班主任是学生德育工作的主要力量。
第三条学校致力与使德育管理工作科学化、合理化。
德育管理必须以激励学生奋发向上作为基本原则。
二、测评内容
1、思想与品德
第四条热爱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
坚持思想基本原则,尊敬国旗、国徽、国歌。
不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
第五条关心时事政治,有较强的是非观念。
积极要求进步,向党组织靠拢。
提倡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
第六条坚持反对任何不诚实的行为。
严禁考试作弊。
第七条尊重他人,团结友爱。
富于同情心,关心他人疾苦,乐于助人。
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
有较好的合作精神与较强的集体观念。
第八条提倡坚持正义,见义勇为,敢于向不良社会现象做斗争。
第九条提倡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美德,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积极参加社会公益劳动。
第十条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在学业与工作上做到胜不骄败不馁;在日常生活中保持平静开朗的心境。
第十一条提倡积极参与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学校各项德育活动。
2、法律与纪律
第十二条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令与法规。
严格遵守中专生守则。
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三条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
上课不迟到,不早退。
住宿生应准时起床、出操、就寝。
第十四条遵守学校的门卫制度。
在校园内或在重要的外出活动中,应当佩戴校徽、胸卡。
共青团员应当佩戴团徽。
第十五条严格遵守课堂纪律。
不允许扰乱课堂纪律。
在教室、阅览室等学习场所,不得侵犯他人安静学习的权利。
第十六条不准吸烟、酗酒。
不骂人、打架。
不准参与赌博。
不准参与迷信活动。
不准进营业性舞厅和游戏机房。
不准谈恋爱。
第十七条严格遵守学校的考勤制度,有事、有病一定要有请假手续,不得旷课。
3、学习与锻炼
第十八条热爱专业,学习目的明确,上课人态度认真。
努力学好必修课,并积极参加选修课的学习。
第十九条刻苦钻研,按时按量完成作业。
坚决反对抄袭现象。
第二十条积极锻炼身体,认真做广播操,认真上好体育课和体锻课。
第二十一条积极参加课外兴趣小组和课外文体活动。
4、文明与卫生
第二十二条尊敬老师,尊敬长辈。
不允许与老师当面顶撞。
第二十三条说话和气,举止文明。
待人接物有礼貌,不讲粗话脏话。
第二十四条衣着整洁、朴素、大方。
反对奇形怪状的服饰与发型。
在校内不准戴珠宝首饰(包括仿制品),一般不化妆。
不准穿背心、拖鞋等进入教学大楼。
第二十五条认真负责地做好教室、宿舍的值日工作。
注意个人卫生,衣物自己洗。
第二十六条不随地吐痰或乱扔杂物。
注意保护环境卫生。
三、测评办法
第二十七条对于模范执行上述各条规定的学生,应予以表扬,并适当加分;违反上述规定的学生,应予以批评,并进行减分严重违反者将给予必要的处分。
日常加减分尺度由各专业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学生科给出以下参考标准:
学生品行日常测评标准及办法:
一、加分标准
二、扣分标准
项目
具体要求
分值
项目
具体要求
分值
1
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思想教育活动,表现突出。
2
1
不认真学习时事政治、言行上表现出有损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3
2
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模范履行行为规范,无任何违规情况。
2
2
违反学校门卫规则。
2
3
法制观念强,明辨是非,敢于检举、揭发不良或错误行为,并对此作出批评,敢于与坏人坏事作斗争。
2~6
3
违反学校用膳规则。
2
4
不看不健康的书籍、影视,不进娱乐性场所、网吧,并能进行抵制和揭发。
2~4
4
对集体分配的任务不完成、不尽责。
2
5
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积极参加学雷锋为人民服务和扶贫帮困活动以及其他社区服务活动,表现突出。
2
5
无故不参加各项活动或在各项活动中表现很差。
2
6
爱学校、爱集体,社会工作认真负责,并卓有成效。
2
6
无故不参加升旗仪式或升旗时不认真、不规范。
2
7
积极参加卫生和公益劳动,表现突出。
2
迟到、早退、课间私自出校或上课不守纪律,教育无效。
8
受到校会、校外来信、报刊等表扬。
2~6
7
无故不做广播操、眼保健操,不参加早锻炼。
2
9
拾金不昧(依据金额大小)。
2~6
8
旷课(按节)。
2
10
同学之间团结友爱,乐于助人。
2
9
校内打扑克、吸烟、酗酒。
5
11
热爱专业,有较强的职业意识,并处处以职业纪律和职业要求锻炼自己。
2
10
不配戴标志(校徽、胸卡、团徽)或配戴不规范。
2
12
勤学苦练、虚心求教,追求新知,学习成绩优秀或学习有显著进步。
2
11
仪表违反规范(如戴首饰、化妆、烫发等)
2
13
刻苦练技,专业技术成绩优秀。
2
12
损坏公物、乱涂乱画(除赔偿外)
2
14
认真参加实习,在实习中严守职业道德,受实习单位表扬,实习考核为优。
2
13
随地吐痰、乱扔杂物、破坏绿化、讲粗话和脏话。
2
15
实验技能操作课能按“四严”要求进行,表现突出。
2
14
不自重、自爱;男女生相互不尊重、开无聊玩笑。
2
16
上课专心听讲,敢于发表自己见解,积极回答老师提问。
2
15
看不健康书籍、影视、唱不健康歌曲。
2
17
按时规范独立地完成各科作业。
2
16
进营业性舞厅、酒吧等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场所。
2
18
积极参加技能比武,成绩优秀。
2
17
不尊重师长,辱骂任课老师、扰乱课堂纪律。
2~5
19
每学期期中、期末考试中学习名次上升10名以上。
4~6
实习中受到实习单位批评,实习成绩不合格。
2
20
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表现突出,成绩优异。
2
18
不按时完成作业或抄袭作业以及给他人抄袭。
2
21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认真做好眼保健操,早锻炼、课间操全勤。
2
19
不参加任何选修课、艺教课、课外活动。
2
22
一学期内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旷课,并出满勤。
6
20
实训课严重违反操作规范或损坏实验设备。
2
23
参加各级各类竞赛
见细则
学习态度不端正、经常不带学习用品。
2
24
积极参加社会工作,担任各级学生干部。
同上
学习成绩明显退步教育无效。
2
第二十八条学生每学期开学,每人以60分为基础分,每月一评,每人每月自然增长5分,然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加分或减分,确定最后得分。
学期以四个月计算。
第二十九条学生品德分测评,以自我评定和集体评议相结合的原则,最后由班主任审定。
第三十条全体教职工均可根据学生的表现,随时填写学生品行加分减分通知书,送班主任保存记录在案。
第三十一条加分至95分为品行满分,其余加分以附加分的形式给予记载。
第三十二条品行积分由班主任负责,每月五日前必须做好本班学生品行积分评定工作,并将成绩填入学生品行量化成绩表,同时填写好每月汇总表交各专业部备案。
第三十三条学期品行在60分以下,为德育不及格。
德育不及格一般给予试读、劝其退学或由学校除名,毕业班学生不能毕业,作结业处理。
一般不予推荐工作。
第三十四条学期、学年的品德操行等第根据下表确定,记入学生的成绩册并载入学生档案,作为毕业后择优推荐、择优录用的重要依据。
优
90分以上
中
60~69分
良
70~89分
差(不及格)
60分以下
第三十五条班主任老师在操作过程中,应做到公开、公正。
要分清道德品质、行为习惯与心理障碍的界限,要加强对学生总体道德水准的评价。
特别要重视学生心理问题的引导与教育。
工作重点应放在激发学生正确的自我道德动机、提高学生的道德认识上来。
附加分细则
一、干部加分
1、学生会主席、学生科工作组组长,工作优秀者加12分。
2、学生会各部部长、各班团支部书记、班长、学生科工作组组员,工作优秀者加10分。
3、班委委员、团支部委员每学期加6分,工作特别优秀者每学期加8分。
4、播音员、课代表、团小组长、组长、室长、升旗手、学生会各部门干事工作优秀者每学期加5分。
5、副职比正职每学期少加1分(除已规定的)。
6、其他社会职务报各专业部批准后酌情加分。
7、凡加分的学生干部必须以干部工作日常考核为依据评定工作业绩。
如工作良好、中等依次递减2分,不及格或非正常退职不加分。
参加工作不满一个月不得分,一个月以上、半个学期以内减半加分,超过半个学期计全分。
8、兼职者,以高分计算。
二、各级各类比赛、评比加分
9、参加校级各类比赛第一名加3分,第二名加2分,第三名加1分,比赛名次多的归类到以上名次中。
10、参加长跑等艰苦的耐力性体育比赛,应视项目加分,每次最多不超过2分。
11、在某项活动中参加不同比赛两次以上,但均无得奖的,可视比赛性质,加2分以内。
12、获某项活动优秀集体,无排名的,参赛者每人加2分;有排名次的,第一名参赛者每人加3分,第二名参赛者每人加2分,其他获奖名次参赛者每人加1分。
13、获卫生、纪律等项目评比奖的,参照第12条。
14、获优秀运动员等成绩特别突出者加2分。
15、区级比赛获奖加分为校级的2倍,市级比赛获奖加分为校级的3倍。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行为规范
一、尊敬国旗、国徽;增强公民意识,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二、爱护自然环境,树立环保意识,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三、上课认真听讲,独立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
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保持身心健康。
五、认真参加社会实践,提高技能,诚实守信,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
六、热心公益活动,注重社会公德,培养创新能力。
七、说话和气,待人有礼;交往大方,穿戴得体。
八、尊敬老师,友爱同学;乐于助人,学会合作。
九、各睦家庭,参与家务;学会理财,生活俭朴。
十、不近“黄、赌、毒”,不进网吧,不抽烟酗酒,不染发。
学生一日行为规范
一、到校、出操
1、按时到校,自行车进校要下车推行,学生佩戴胸卡进校,因病因事不能到校要请假。
2、穿戴校服,整洁朴素大方;不涂指甲油;不染烫发,不留怪异发型;不化妆,不佩带
金银首饰和挂件。
3、早饭、点心不带进校门,住宿生不把早饭、点心带进教室、实训中心。
4、车辆锁好并停放整齐,不能在校园内随便停放车辆。
5、7:
35整队,7:
40准时出操,不无故缺旷操;升国旗时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唱国歌时声音整齐,宏亮。
二、上课
1、预备铃响,做好上课准备工作,端坐静候。
迟到者应立教室门口呼“报告”,说明原因,经任课老师允许后方能入座。
2、上课坐姿端正,专心听讲,积极思考,不做任何与上课无关的事情,发言热烈,回答要起立,声音要响亮。
3、遵守测验、考试规则,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作弊。
4、校、班会要安静听讲,做好记录,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5、眼保健操要认真,穴位准确,节拍到位。
6、在实验室上课,认真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爱护实验器材,节约实验用品,按时归还实验用品,无故损坏要按价赔偿,实验完毕做好清洁工作。
7、在实习场所上课,根据专业特点,刻苦钻研专业技能,爱护实习设施、设备,遵守实习操作规范,安全第一,每次实习完毕做好整理、整洁工作。
8、体育课穿运动衣、裤、运动鞋,注意安全。
做到静、齐、快、动作准确到位。
9、自修课,要坐原位,不得高声谈笑,影响他人学习。
三、课间
1、下课后,值日生负责关灯,擦黑板和讲台,同学走出教室要作轻微活动。
2、保持教室环境卫生,做到室内外无废纸、果壳、痰迹等,室内无积灰。
3、礼貌待人,见到老师要问好;右行礼让,遇到同学要招呼。
4、不在走廊追逐奔跑,不大声叫喊,不讲粗话脏话,不在教室大楼内游戏,保持良好的教室秩序。
5、进厕所要文明,不准踢门损坏财物,节约用水,保持厕所清洁。
6、举止文明、谈吐文静,同学间互相尊重,互相帮助。
7、不抽烟,不在教室内打牌。
四、用餐
1、按时就餐,自觉遵守食堂纪律,排队购买饭菜,不得拥挤,插队队或变相插队,保持良好的就餐秩序。
2、爱护食堂设备,保持公共卫生,不浪费饭菜,不乱倒污水、残羹剩渣,注意节约用水、
用电。
用餐完毕把餐具放到指定地点。
3、不在宿舍或教室内用餐。
4、学生与食堂工作人员互相尊敬。
五、放学
1、放学后,值日生要认真打扫教室和保干区,离开教室前关好电灯、电扇和门窗。
2、放学后,走读生应及时回家,不可在校门口逗留。
3、回家途中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不在路上追逐、吵闹,骑自行车不超速,不脱把
不乱撞。
4、积极参加各项课余活动,遵守学校各部门(如图书馆、电子阅览室、阅览室等)的规章制度。
5、爱护公物,节约水电,不在墙壁、布告栏、黑板等处涂画,不乱张贴,爱护绿化,不攀折花木,不踩草坪。
6、放学后在操场上运动要注意安全。
六、住宿
1、住宿生凭胸卡进出宿舍,不可随意窜入他人宿舍。
2、住宿生除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外,一律参加晚自修,遵守各项住宿的规章制度。
3、生活有规律,按时起床、就寝、就餐,熄灯后不讲话,不听录音和广播,保持安静,不妨碍他人休息。
4、每天做好宿舍值日生工作,室内物品安放整齐,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5、注意安全防范,不在宿舍点蜡烛及使用燃危险物品,进出宿舍随手关门,贵重物品不要带至宿舍。
发现问题及时向宿管人员反映。
6、住宿生回家必须事先请假,学生宿舍不得留宿客人。
学生考勤制度
第1条:
为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学生安全,帮助学生养成诚信、守纪、勤奋、认真的良好品质和行为习惯,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凡学生在校期间应参加的一切教学活动、公益活动和其它集体活动,都在考勤范围之内。
第3条:
班级的考勤员由副班长或班主任指定的学生担任。
考勤员每天必须真实填写“出勤人数日报表”,经班主任确认签字后,于当天将表格及班级同学的请假条交专业部。
第4条:
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参加集体活动,应当事先以书面形式(请假条)向班主任或专业部请假。
有突发事件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当用电话进行口头请假,并在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第5条:
如早锻炼、课间操、公益劳动等活动,由专业部指定的学生负责考勤,这些负责人应当在活动结束后把考勤结果报给班级考勤员。
第6条:
批假权限:
假期在一天之内由班主任批准;一天以上由专业部批准。
批假者必须在当时或事后核实请假原因。
第7条:
学生学年度中缺课较多的,专业部将根据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8条:
考勤员、班主任和专业部对无故缺课的学生要引起重视,并及时报学生科,采取相应措施。
对屡教不改者,学校将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9条:
班主任对本班学生考勤的真实性负责。
要防止漏报,不能瞒报。
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管理细则
为加强对违纪学生处分工作的管理,切实做好对犯错误学生的帮教工作,正确贯彻落实学校的教育方针,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组织、煽动罢课、罢考,破坏正常教学秩序者,应给予行政记过以上直至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二条寻衅滋事或参与打架斗殴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处理如下:
1.寻衅滋事挑起事端者,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2.殴斗他人或互殴,尚未致伤者,给予警告处分;
3.致他人以轻伤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4.致他人以重伤者,.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5.情节严重使他人致残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6.预谋策划打架斗殴或勾结校内外人员打架斗殴加重二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7.持械打人者,视造成的后果,处分加重一级或二级;为他人提供凶器者,视造成的后果,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8.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促使事态扩大或造成困难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9.目击事件过程而故意为他人作伪证或给调查造成困难者,.加重一级处分。
10.在处理打架事件中,当事者企图用钱或其它不正当手段私下解决者,加重一级处分,凡打架斗殴,肇事者要赔偿受害者经济损失并承担医疗及其它必要的费用。
第三条对旷课者、考试作弊者,视情节轻重,分别处理如下:
1.一学期旷课20学时以下者,给予口头警告;
2.一学期旷课21—30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
3.一学期旷课31—40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4.一学期旷课41—50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
5.一学期旷课50—72学时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6.一学期旷课72学时以上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7.考试违纪、作弊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直至留校察看处分。
因旷课受到上述相应处分后继续旷课,则处分前后旷课学时累计计算,再给予相应处分,直至勒令退学处分。
第四条偷窃、抢劫、敲诈他人财物者,除追回赃款、赃物或赔偿损失外,视情节轻重分别处理如下:
1.有偷窃、抢劫、敲诈他人财物者,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2.造成严重损失和危害者,视情节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3.多次作案(包括小偷小摸行为)者,加重二级处分;
第五条道德败坏,生活作风不轨者,视情节轻重分别处理如下:
1.有流氓滋扰行为者,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2.男女生交往不慎,在校园内做出有伤风化的行为举止,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的处分;
3.偷看、传阅、复制、传播、出租、制作淫书、淫画、淫秽录像或其它淫秽物品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4.发生不正当性行为者,给予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六条参与打麻将或赌博者,视情节轻重分别处理如下:
1.违反学校规定,在宿、教室、实验室等场所打麻将者,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2.参与赌博者,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3.提供麻将牌、赌具或场所但未参与打麻将、赌博者,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4.聚众在校内赌博、屡次参与或勾结校外人员赌博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第七条涂改、伪造、转借证件或证明者,视情节轻重分别处理如下:
1.转借学生证及其它证件或证明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2.私自涂改、伪造证件、证明或签字者,给予严重警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凡涂改、伪造、转借证件或证明所造成的后果均由当事人负责。
第八条有下列违纪行为者,除按学校有关规定,没收违纪物品责成当事人赔偿经济损失,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1.私拉电线、私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及其它电器设备者;
2.有意损坏他人或公共财物,乱涂、乱写、乱画、乱张贴、乱挂放,破坏学校家具设施、环境卫生者;
3.违反学校有关规定,给国家、集体、个人造成浪费、损失或不良影响者。
第九条有下列违纪行为者,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1.在宿舍内用可然物照明(包括点蜡烛)者;
2.私自将校外人员带入学校,影响学生的正常学习生活;
3.在公共场所酗酒、哄闹、燃放鞭炮、故意摔砸敲打各种物品、设施等扰乱正常秩序者;
4.无理取闹,拒绝、阻碍有关人员执行公务或为他人作伪证者;
5.爬墙出校、上营业性游戏机房。
6.侮辱、诽谤、威胁他人者;
7.隐匿、毁弃或私拆他人邮件者。
第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从严处理:
1.违纪后故意隐瞒,拒不承认,无理狡辩者;
2.在校外违纪,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者;
3.曾违纪再犯者。
第十一条对本细则中未列举的违纪行为,应参照类似条款给予相应处分。
学生考试要求
一、总则
1、学生对学业的检查与成绩评定是整个教学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环节,是检查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
为了加强我校考务管理,保证考试的严肃性、公正性、真实性,坚持正确的教改方向,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要求。
2、考试作弊是一种极坏的风气,对学生的品德与心理成长有极大的负面影响。
全体教师对此一定要统一认识,严肃对待。
要采取一系列措施,在全校范围内革除这一恶习。
3、各考查学科的考核与成绩评定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二、试场规则
4、试场的桌子应反向摆放(即考生坐在无抽屉的一面)。
考生应按学号就座,保证一人一桌相互保持一定距离。
每个考场由班主任指定一名干部,负责进行安排及监督。
黑板、墙壁或桌面上不得留下与当场考试有关的内容。
5、考试所需物品应由专业部事先通知考生带好,考试时不得互相借用文具用品与计算工具。
不需要的物品一律放到监考人员指定的地方。
6、考生与监考人员均应提前5分钟进入试场,由监考人员对考生进行考场纪律教育。
考生应学生证放在桌面上,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
考试铃响方可下发试卷。
监考人员应督促、检查考生填写班级、学号、姓名。
无特殊理由而迟到十五分钟者取消其该学科考试资格。
开考半小时内不许交卷离场。
7、若考题字迹不清,考生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监考人员有责任进行回答。
但监考人员无权解释题意,更不能进行启发或暗示。
8、结束铃声一响,考生应立即停笔,将试卷覆在桌面上,静候监考人员收卷并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开。
提前交卷的考生,不得发出声音影响其他人考试,不得逗留在试场附近。
离场后不得重新进入试场。
三、试场违纪行为的界定与处罚
9、凡在考试时公开看与考试内容有关的书籍或笔记、相互传递纸条,询问或公开说出试题答案等等,均属严重作弊行为。
监考人员若发现有上述行为者,应立即停止其考试,没收试卷,责令其离开试场。
作弊是违纪行为,其成绩一律作0分处理;学校还要视情节轻重给以留校察看、停学一年、勒令退学直至开除的处分。
10、事先夹带写有与考试内容相关的纸条,或将公式等写在手臂上、衣服内、桌子上等,考试时不停东张西望地偷看别人试卷,或把试卷故意摆放得让别的考生能看清答案的,均属作弊行为。
对这类违纪行为,除考试成绩一律作0分处理、本次不得补考外,还要视其情节轻重给以严重警告、行政记过或留校察看的处分。
若考生对错误的认识态度较好,并在行动上有悔改的表现,在毕业前可允许补考一次。
11、在考试时发出声音影响旁人,顶撞监考人员,交卷后逗留在试场外大声讲话(与考试内容无关)等,属违反试场纪律。
对这类行为,巡考老师应进行阻止,同时报专业部,对有关学生扣品德分5至8分,但不取消考试成绩。
12、有作弊行为,当场未发现,事后查实的,仍应追究责任,进行教育,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若属明显的作弊行为,还将追究监考人员的渎职责任。
“我爱我家”星级文明班级评比方案
一、评选目的:
为了进一步培养我校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帮助形成良好行为规范,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能力,使我校班级常规管理工作更趋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学校决定于本学期开始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我爱我家”星级班级的评选活动。
通过评比,树立榜样、表彰先进、总结经验,共同提高,创设"文明、和谐、进取"的校园氛围。
二、评选办法:
1、星级班级的评比主要从以下10个方面进行考核:
①仪容仪表、②卫生、③班容、板报、④广播操、⑤眼保健操、⑥安全、⑦学风、⑧午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学生 常规 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