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公司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docx
- 文档编号:2569979
- 上传时间:2022-11-01
- 格式:DOCX
- 页数:5
- 大小:17.95KB
通信公司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docx
《通信公司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通信公司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docx(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通信公司基本建设工程质量
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大庆油田工程质量监督站的管理规定,结合通信公司基本建设的实际情况,为了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管理,由通信公司基建工程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通信公司内各建设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机构,责任落实,措施得力,各项检测手段完善。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通信公司内部的基本建设项目。
第二章机构和任务
第四条通信公司基建工程部代表通信公司对基本建设项目施工进行质量管理、监督,业务上受大庆油田工程质量监督站指导,下属各施工单位设专人负责工程质量管理。
第五条施工单位必须按要求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检验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完善质量管理办法。
第六条基建工程部的任务: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监督的规范和法规,严格执行国家、行业、企业的标准、规范及有关规定,并对施工单位的质检员进行业务领导。
2、指导和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质量保证措施,检查、考核落实情况。
3、参加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和重点隐蔽工程的验收及关键工序的交接、工程竣工验收。
4、检查设计文件、技术措施、施工程序、标准、规范的执行情况,如发现严重危害工程质量的问题时,有权勒令停工整改。
5、组织工程质量评定,参加全优工程中间的检查、验收和上级组织的质量检查、评定。
6、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监督、鉴定,督促事故上报工作。
第七条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师代表基建工程部执行工程质量监督任务。
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国家和油田公司关于质量监督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严格执行国家、行业、企业的标准、规范及有关规定。
2、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偏袒,不索贿受贿。
3、熟练掌握工程质量检查、检验方法及评定标准,努力学习全面质量管理、方针目标管理等科学的质量管理知识,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4、参加设计审查、涉及较低、图纸会审、隐蔽工程验收、主要工序交接、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参加工程中间验收、试运;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工作,并有权查阅各种施工技术资料、记录等。
5、熟悉受检工程的施工图、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标准和验收规范,并按要求监督检查工程所涉及到的材料及设备质量,核对操作资格。
对质量不合格的工程,有权停止施工或使用。
6、定期向基建工程部报告质量监督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7、参加基建工程部组织的工程质量监督活动,完成交办的任务。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八条基建工程部的监督内容和程序:
1、工程开工前,审查受监单位施工资格,凡未经监督站核查或核查不合要求的,均不得签发开工报告。
2、工程施工中,基建工程部可随时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
重点是隐蔽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软件调测工程和设备功能。
经检查不合格的工程,责令其停工整改。
整改后,由基建工程部进行复查,施工单位申请复工,经基建工程部审核后方可复工。
3、工程竣工后,基建工程部会同施工单位和设计部门对施工工程进行质量验收评审,并将验收评定结果和有关技术资料送大庆油田质量监督站,申请工程核验。
第九条对施工单位的管理
凡在通信公司范围内承建油田地面建设施工的局内外施工单位,必须接受本公司基建工程部的监督、检查。
1、施工现场管理:
施工现场应明示责任人,现场应有施工平面进度表、质量安全措施,做到现场物料摆放整齐、文明施工。
2、施工技术管理:
包括施工准备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及资料管理和竣工验收工作方面。
(1)材料检验:
砂石、水泥、砖、沥青、钢材、焊条、油笔、焊接工艺评定报告齐全。
(2)施工(方案)组织设计应内容充实、科学规范、措施有效。
(3)随工资料完整,各项纪录齐全,字迹工整,专人负责整理。
(4)工程资料,施工图纸不得随意外传、乱放,注意保密及时存档。
(5)设备电缆等有出厂合格证。
(6)有施工日志,设备安装调测及隐蔽工程检验记录。
(7)竣工资料按时组卷、交送建设单位。
(8)竣工资料项目及签字手续齐全、完整、准确,无涂改,符合存档要求。
第四章罚则
第十条严重违反图纸要求,偷工减料的,视情节一次罚款该分项工程造价的5%,最高不超过5000元,最低不少于500元。
第十一条各分项工程规定的检验项目和实测项目,如发现问题,必须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对故意拖延、隐瞒不处理者,将按1-2倍处理;在保证结构安全和使用性能达到要求的基础上,对无法补救的工程,需经有关方面鉴定认可后,方可投产使用,但在质量上,必须加罚该分项工程造价的20%。
第十二条对不按操作规程施工,且态度生硬,认识不高者,在原基础上加罚50%。
第十三条对屡教不改的施工单位,取消其施工资格。
第十四条对造成严重质量事故和不良影响的施工单位,除进行罚款外,同时将追究直接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基建工程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办法自行废止。
第十七条本办法与国家法规或油田公司制度不符时,以国家法规和油田公司制度为准。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通信 公司 基本建设 工程质量 监督管理 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