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师柳树泉农场场部柳树泉火车南站公路工程施工合同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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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师柳树泉农场场部柳树泉火车南站公路工程施工合同段
第十三师柳树泉农场场部-柳树泉火车南站公路工程施工合同段
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要求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持有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投标单位必须在兵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评价管理系统中注册,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内年平均营业额不应小于5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应出具的用于申请本标段的银行信用额度不小于2000万元人民币。
(注:
履约担保、预付款保证金的金额不在此信用额度内,投标人应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预付款保证金应由基本账户汇出)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三年内曾至少独立完成1条(含1条)单个合同段长度不小于10km以上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业绩或单个合同段长度不小于15km以上二级公路工程业绩,上年度至少完成同类项目1个。
(上述业绩应要求投标人出具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质量鉴定报告或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母子公司的业绩不能相互使用;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如未提供有效的企业变更批件,则其业绩不予计算)
注:
投标人若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其投标文件中按本表所填报项目业绩将成为评标结果公示内容,如内容经核实与事实不符或弄虚作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①具体财务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
例如招标人可对投标人近三年的平均营业额、流动比率、投标能力等提出要求,其中投标能力应满足以下要求:
A≤B-C。
其中:
A一投标人所投的标段中标后平均每年应完成的合同金额;B一投标人近三年已实现的平均每年完成的合同金额;C一在本项目投标时,投标人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平均每年应完成的合同金额。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未处于国家交通运输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兵团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投标单位在投标时须提供上一年度(2016年)省级或部级信用评价等级证明,已在兵团从业的单位,必须提供兵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等级证明,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1
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和执业印章,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公路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年以上(含3年)公路工程施工经验,至少承担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的类似公路项目业绩。
项目经理备选人
1
项目总工
1
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和执业印章,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公路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3年以上(含3年)公路工程施工经验,至少承担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的类似公路项目业绩。
项目总工备选人
1
注:
1.本表所列人员为强制性人员,如上表人员缺少任何一项证件或资质不满足本表规定,均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2.须提供上述的身份证、资格证书或注册建造师证书彩色复印件,并公证。
3.应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4.本表所列人员不得担任本项目以外的其他在建工地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包括备选人)。
如发现存在本款情况者,其投标将被否决。
5.本表所列人员须在兵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评价管理系统中注册,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投标人若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其投标文件中按本表所填报人员信息将成为评标结果公示内容,如内容经核实与事实不符或弄虚作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主要机械设备
设备名称
规格、功率及容量
单位
最低数量要求
路面
胶轮压路机
20T
台
2
光轮振动压路机
15T
台
2
振动压路机
26T
台
1
自卸汽车
20T
辆
16
洒水汽车
容量≥6000L
辆
2
沥青洒布车
容量≥6000L
辆
1
沥青摊铺机
摊铺宽度12m
套
1
沥青混合料拌合设备
240t/h—320t/h
(3000型或4000型)
套
1
路基
推土机
160KW
台
2
挖掘机
1m³单斗
台
1
平地机
180KW
台
1
装载机
3m³
台
1
自卸汽车
20T
辆
15
洒水汽车
容量≥6000L
台
4
振动压路机
26T
台
1
桥梁
涵洞
桥梁
涵洞
挖掘机
1m³单斗
台
2
装载机
3m³
台
1
钢筋调直机
GT-4/14
台
1
钢筋弯曲机
GW40
台
1
钢筋切断机
GQ40
台
1
电焊机
300A
台
2
对焊机
150
台
2
木工圆锯机
MJ109
台
2
混凝土拌合站
HLS1200
座
1
混凝土输送车
容量≥6m³
辆
6
混凝土泵车
SY5390
辆
1
张拉设备
250t
套
2
平板拖车
150t
台
1
泥浆泵
TBW250/40
台
2
插入式振捣器
1.1KW
套
6
发电机组
100KW
台
2
起重机
50t
台
2
冲击夯
2.5KW
套
2
桥梁钻孔机
台
2
需增加其它桥梁涵洞设备投标人自行填写
主要试验检测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功率及容量
单位
最低数量要求
1
砂标准筛
孔径(mm)
个
2
2
石标准筛
孔径(mm)
个
1
3
砂石含泥量砂当量测定仪
孔径(mm)
个
2
4
台秤
称量50kg,感量50g50kg×50g
台
1
5
案称
称量15kg,感量5g
50kg×50g
台
1
10,5;2.5,1.25;0.63,0.315;0.315,0.16;
6
分析天平
1%精度
个
1
7
电子天平
称量2kg,感量0.01g
2kg×0.01g
个
1
8
架盘天平
称量1kg,感量0.1g
1kg×0.1g
个
1
9
回弹仪
个
2
10
压碎值仪
个
1
11
坍落度仪
个
1
12
试模
其中:
组
26
150×150×150mm8组
150×150×550mm2组
7.07×7.07×7.07mm3组
φ150mm13组
13
土壤标准筛
孔径(mm)
个
1
14
水泥稳定料标准筛
孔径(mm);方孔
个
1
15
液塑限联合测定仪
圆锥质量100±0.1g
个
1
16
标准击实仪
重型
个
1
17
易溶盐试验设备
个
1
18
压实度检测设备
个
1
19
弯沉检测设备
个
1
20
标准惯入仪
个
1
21
压碎值仪、规准仪
套
1
22
压力机或万能试验机
个
1
23
混凝土标准试模、坍落筒、养生箱
套
1
24
平整度检测设备
个
1
25
CBR试验设备
个
1
26
软化点仪
个
1
27
薄膜烘箱或旋转薄膜烘箱
个
1
28
化学试验设备
套
1
29
密度、平整度、弯沉、铺砂仪、取芯机
套
1
30
路面强度仪、游标卡尺
套
1
31
灌砂筒
φ150mm、φ100mm各一套
个
2
32
环刀
200m3
个
4
33
电热鼓风干燥箱
控制湿度范围50-300℃
个
1
34
集料标准筛
方孔
个
1
35
沥青针入度仪
自动恒温
个
1
36
沥青延伸度仪
个
1
37
金属温度计
测定范围0-300℃
个
4
38
沥青抽提仪
离心式
台
1
39
手动马歇尔击实仪
台
1
40
电动马歇尔击实仪
台
1
41
马歇尔稳定度仪
台
1
42
电炉
个
2
43
恒温养护室(混凝土试块)
台
1
44
混凝土振动台
GJ-85
台
1
45
水泥标准稠凝测定仪
0-70mm
台
1
46
雷氏水泥沸煮箱
FZ-31A
台
1
47
水泥胶砂搅拌机
台
1
48
水泥净浆搅拌机
N160
台
1
49
标准恒温恒湿养护箱
YH-40B
台
1
50
水泥压力试验机
YA300型
台
1
51
沸煮箱
FZ-31型
台
1
52
数控电动击实仪
JDS-1
台
1
53
钢筋位置测定仪
DDG
台
1
54
电动抗折机
DKZ-5000
台
1
55
万能材料试验机
WE-600
台
1
56
路面弯沉仪
个
1
57
3米直尺
个
1
58
经纬仪
J2
台
2
59
水准仪
S3
台
2
60
全站仪
TOPCON:
GTS-311
台
2
61
测量用器具,工具及辅助设备
盒
盒
3
62
50m卷尺
把
4
63
5m卷尺
把
4
需增加其它试验检测设备投标人自行填写
注:
以上要求为本合同段最低要求。
第十三师柳树泉农场场部-柳树泉火车南站公路工程施工合同段
评标办法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
2.1.2资格评审标准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
2.1.4评审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评标价:
50分;施工组织设计:
33分;项目管理机构:
9分;履约信誉:
3分;设备配置:
2分;业绩:
2分;财务能力:
1分。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标价: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5技术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至第14.7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2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串通投标的评审:
A、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②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③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④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⑤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C、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①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②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③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④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⑤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⑥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弄虚作假的评审: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行为:
①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②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③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④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⑤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经查询兵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评价管理系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人资质、主要人员资历及信用等级与系统中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评标价得分计算。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否决处理。
3.2.4验证投标人报价清单
(1)经招标人验证,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修改了招标人所发售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的格式、工程数量及运算定义的,其投标作否决处理;
(2)投标人应保证投标书中工程量清单格式及报价与U盘中的格式及报价的一致性。
当U盘中合同价与书面报价不一致时,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作否决处理;
(3)对超出投标控制价要求(不含控制价数)的投标文件,视为超出招标人的支付能力,其投标作否决处理。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3.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4保密
3.4.1开标以后,直至签订合同协议书为止,凡有关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和评定工作,都应在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有关信息和资料,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人员泄露。
3.4.2投标人在上述工作过程中对招标人施加任何影响的行为,都将会导致取消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定。
3.5评标结果
3.5.1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
3.5.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应如实载明下列内容:
(1)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监督人员名单;
(4)开标记录情况;
(5)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名单;
(6)否决的投标人名单及否决理由;
(7)串通投标情形的评审情况说明;
(8)评分情况;
(9)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10)中标候选人名单;
(11)澄清、说明事项纪要;
(12)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3)评标附表。
3.6投标文件应采用双信封密封,第一个信封内为商务文件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内为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在开标前同时提交给招标人。
开标分为两个步骤公开进行:
第一步骤:
对第一信封内的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对第二信封不予拆封并由招标人予以封存;
第二步骤:
宣布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人名单,对其第二信封内的投标报价进行开标,宣读投标报价。
未通过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对其第二信封不予拆封,当场退还给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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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 柳树 农场 火车 公路工程 施工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