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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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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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篇
实验教师职责
一、实验教师应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思想。
努力学习教材及教学仪器用品的有关资料,钻研业务,熟悉各类仪器的规格、性能、用途及保管知识,掌握仪器维修的基本技能,会排除仪器的一般故障。
二、采购或领取上级配发的仪器设备。
对新到的仪器进行验收、建帐立卡,及时向任课教师通知介绍新仪器,共同研究使用方法。
负责办理有关仪器质量或数量差错等事故。
三、实验课前,按“实验通知单”准备好实验时须用的仪器和材料。
通常情况下,将演示实验的仪器配置在准备台上或放在提盒内,学生分组实验的仪器配置在学生的实验台上。
四、兼任实验室的教学与技术管理工作。
解决实验中临时出现的问题,如调换仪器,补充药品等。
五、实验完毕,应清点归还的仪器数量,检验仪器有无损坏。
如有损坏、丢失,要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然后,可在学生的协助下清洗、整理好仪器及实验室。
六、做好仪器的保管工作和实验室安全工作。
经常保持仪器室、实验室及仪器设备的整洁,每周至少应打扫擦拭一次。
按要求保管好贵重仪器危险品。
下班时,注意关好门、窗、水、电等设施。
应熟知实验室的安全规则和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
并会使用消防器材。
七、每学期结束时,应清点一次仪器、药品及实验材料。
编制下学期的购置计划。
八、遵守、执行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
工作调动时,应认真做好移交工作。
青岛市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
实验室规则
1、实验课前,学生认真预习有关内容,明确实验目的要求,了解基本原理、方法、步骤。
2、课前预先分好实验小组,每组推选组长一人,上课时,组别和座次应相对稳定,以保持良好的课堂秩序。
3、未经老师允许不得提前进入实验室自行摆弄仪器装置。
4、进入实验室后应安静,认真听教师讲解实验目的、步骤、注意事项等,实验时要认真操作,仔细观察,详细记录有关数据,积极思考分析实验结果。
5、爱护仪器设备,爱惜药品材料。
一切仪器、药品材料,未经实验教师同意,不得带出实验室。
6、废液、废纸、火柴梗以及玻璃碎片等杂物不得随便抛扔或倒入水槽,应倒入废液缸或垃圾箱里。
7、实验完毕,实验组长应组织同学协助教师清理仪器装置,搞好清洁卫生,关好电源、水源等有关设施。
8、学生在实验中损坏仪器或发生意外事故,应及时主动向老师报告,凡是不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而损坏仪器的均应赔偿。
青岛市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
仪器室规则
1、仪器要分类、编号、入帐,做到帐目、标签、实物三统一。
实验室与学校总务处要定期对帐,每学期至少对一次帐,做到物物有帐,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2、仪器分科分类编号存放,标签齐全清楚,陈列有序。
按保管要求做好仪器防潮、防尘、防震、防压、防霉、防火、防盗、避光、避磁等管理工作。
损坏的仪器应及时修理,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3、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按规定要设专室或专柜存放。
应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使用时要按规定加强管理。
4、精密贵重仪器应先验收,再交实验教师保管。
存放贵重仪器的房间或专柜应有安全防盗措施。
5、仪器使用、借出和归还,均应办理登记手续,并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
不论何种仪器设备,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长期占有。
6、仪器损坏、丢失,应由当事人填写“仪器损坏赔偿登记簿”,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的,原则上应由当事人赔偿。
7、实验教师如有变动,应由前任向后任仔细办理手续,移交时,学校领导应在场,由前任按帐点物,逐件移交,遇到帐物不符时,应说明情况并加以登记最后由三方签定,交接完毕。
8、仪器说明书按仪器编号顺序装订,专架存放。
青岛市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
电教器材保养维修制度
1、认真学习操作、维修技术,努力提高工作能力。
2、严格按规范操作,不使设备因操作失误而损坏。
3、定期保养维修电教设备保证处于优良性能。
4、做到日常维护、小修、中修能自行解决,送外维修需经领导批准。
5、保修器材的完全率在98%以上。
青岛市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
电教器材使用借还制度
1、教师用电教器材应提前联系。
2、认真做好仪器借出与归还的验收工作。
3、校外人员借用器材,须经领导批准。
4、贵重仪器原则上不外借。
5、要按时归还仪器,如有损坏,要赔偿。
青岛市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
电教器材损坏赔偿制度
1、使用电教仪器,应严格实行操作规程,因违章造成仪器损坏者,按价赔偿。
2、学生因不守纪律,随便乱动造成仪器损坏者,加倍赔偿。
3、使用过程中,不慎损坏仪器应及时报告,可酌情处理,隐瞒不报者,一经查出加倍赔偿。
4、不准随便拆卸仪器,因随便拆卸造成仪器设备损坏者,加倍赔偿。
青岛市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
电教器材保管制度
1、对分配、购买的器材应验收登记。
2、一切仪器设备都应正确全面、及时记录,做到物物有帐、帐物相符。
3、仪器设备摆放应科学、规范、合理。
4、积极为教师服务,做到细致耐心。
5、室内严禁烟火,保持好室内卫生。
6、加强安全措施,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青岛市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
电教室工作制度
一、电教室由电教专职人员专人管理,由分管领导负责。
二、学校的录象机、VCD等设备必须备案登记,录象带、碟片等必须登记注册。
三、电教设备不准借给个人使用,不准与录象放映点交换录象带。
其他单位借用必须经校领导批准,办理借用登记手续,并做好记录。
四、学校的录象机、VCD等设备只准用与教育教学,不准放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内容。
五、电教室均配备防盗措施,任何人使用后,必须关好门、窗、电源等,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
青岛市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
劳动教室制度
一、进入教室须安静,不准乱动墙壁上的挂图及教室内各种教具。
二、在教室内要时刻注意室内卫生,各负其责,保护好室内公物。
三、进入教室要遵从教师要求,服从安排。
四、上课要大方,不拘束,积极思考,以饱满的精神参与学习。
五、下课时,整理好各种工具,放回原处,关好门窗,拉好窗帘。
六、劳动老师每天放学,要到教室检查一遍,看门窗是否关好,公物是否整理好,并做出相应处理。
社会教室制度
一、进入教室须安静,不准乱动墙壁上的挂图及教室内各种教具。
二、在教室内要时刻注意室内卫生,各负其责,保护好室内公物。
三、进入教室要遵从教师要求,服从安排。
四、上课要认真听讲,积极思考,以饱满的精神参与学习。
五、下课时,整理好桌、椅等,关好门窗,拉好窗帘。
六、每天放学,值日生到教室检查一遍,看门窗是否关好,公物是否缺损,并做出相应处理。
科技教室制度
一、进入教室须安静,不准乱动墙壁上的挂图及教室内各种教具。
二、在教室内要时刻注意室内卫生,各负其责,保护好室内公物。
三、进入教室要遵从教师要求,服从安排。
四、上课要大方,不拘束,积极思考,以饱满的精神参与学习。
五、下课时,整理好各种用具,放回原处,关好门窗,拉好窗帘。
六、科技老师每天放学,要到教室检查一遍,看门窗是否关好,公物是否整理好,并做出相应处理。
教学仪器领用借还制度
1、任课教师每学期初应填写演示和分组安排表,并交实验室。
2、任课教师应将所需要的实验仪器、材料药品通知单,实验前交仪器管理人员,以便管理人员准备。
3、管理人员接通知单准备好仪器、药品,应先实验一次,确保其性能良好,并向教师介绍仪器、药品性能,使用方法,由教师再一次实验,成功后签字领走。
4、非本学科教师领用仪器,应填写在仪器借还登记簿上。
5、外单位借用仪器须持介绍信,归还时要对仪器全面检查,若有损坏,按规定处理。
6、对任课教师归还的仪器要根据“通知单”、“借还登记薄”逐一清查,并由管理人员复查,清查结果填写在实验记录和实验通知单上,若有丢损,按规定处理。
7、学生分组实验后,由任课教师、学生代表对每组仪器逐一清查,并由管理人员复查,清查结果填写在实验记录和实验通知单或登记薄上,若有损坏按规定处理。
8、所有仪器的借用不应超过规定时限,以保证仪器正常流通。
青岛市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
教学仪器损坏赔偿制度
1、任课教师损坏仪器后,应填写仪器损坏赔偿登记薄,查清损坏原因,管理人员认可后,提出建议,由有关领导进行处理。
2、教师凡因责任事故、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定损坏、丢失的仪器,要根据实际予以赔偿。
3、学生实验若有仪器损坏,应由任课教师和学生写明损坏原因,管理人员认可后,提出处理意见,由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若因丢失或故意损坏仪器的,除进行教育外,应有个人进行赔偿。
4、外单位借用仪器,本单位教师非教学借用仪器损坏后,若不能按时修复归还,按原价赔偿。
青岛市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
教学仪器维修、保养制度
1、教学仪器是国家财产,管理人员要根据各种仪器的特点定期对各类仪器进行保养,并做好防尘、防火、防潮、防锈、防霉、防冻、防爆、防光、防毒、防震等工作,要对有关仪器定期采取开机、通电、充电等措施,确保仪器性能完好,,并做好记录。
2、管理人员要在教师借领仪器前,对仪器进行一次检修,保证仪器性能完好,教师归还仪器后,再进行一次检修,把维修好的仪器放回原处,并认真写维修保养记录。
3、对精密贵重仪器要妥善保管,若管理者不精通其性能,不能擅自拆修,对自己不能维修的仪器可送专业部门维修。
4、学生分组实验时,管理人员要根据具体认真指导学生正确使用仪器,要随堂及时维修故障情况仪器,确保实验顺利进行。
实验完成后对每组仪器进行检修。
青岛市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
教学仪器报损制度
1、教学仪器若发生损坏,应及时追查责任,当事人要填写教学仪器损坏赔偿登记簿,视仪器的损坏程度由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共同查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有关领导同意,对仪器做出维修、赔偿或申请报废的处理意见。
2、对实验中正常损坏的仪器,要及时进行维修,对严重丧失精密度、性能不能满足使用要求又无法修好的仪器或修复费用超过原值50%的仪器,由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认定,确无使用价值,可以申请报废。
3、对实验用的一般药品、材料和低值耗品,在实验中正常消耗损坏,应由管理人员报告,由有关领导审批予以注销。
4、凡有修复价值的仪器应及时修复使用,暂不能修复的,应妥善保管,一律不得报废。
5、每年年终应对教学仪器、药品进行清点,把有的需要报损的教学仪器填好报损报告单,统一办理审批手续,价值低的仪器由学校校长审批。
报废价值超过500元或特定仪器应报上一级仪器管理和财务部门审批,每年报废的各种仪器都应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备案。
青岛市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
美术教室制度
一、进入教室须安静,不准乱动墙壁上的挂图及教室内各种教具。
二、在教室内要时刻注意室内卫生,各负其责,保护好室内公物。
三、进入教室要遵从教师要求,服从安排。
四、上课要认真听讲,积极思考,以饱满的精神参与学习。
五、下课时,整理好桌椅、画板、画夹,关好门窗,拉好窗帘。
六、每天放学,值日生到教室检查一遍,看门窗是否关好,公物是否缺损,并做出相应处理。
书法教室制度
一、准时参与活动,不迟到,不旷课,不早退。
二、进入教室后保持安静,不得喧哗打闹,对教室内物品不得随意乱动。
三、活动期间严格服从教师安排,积极主动地配合老师,及时完成作业。
四、注意保持室内卫生,不乱扔纸屑杂物,注意保护墙壁、桌椅。
五、下课后值日生关好门窗,清扫地面。
六、有事外出须向老师请假。
卫生室器械管理制度
一、卫生器械管理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物资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好器械的管理工作。
二、负责卫生室器械管理,使用和维修,做到经常检查,及时维修,对新增添的器械、设备及时正确的验收编号入帐,每半年清查一次器械,确保帐物相符。
三、经常检查器械的使用情况、器械的借用手续,严格执行公物赔偿制度。
四、根据卫生室的实际需要,做好购置计划。
五、对师生进行爱护器械的教育,讲好室内卫生,做到防盗、防火、防霉、防鼠、防丢失。
六、搞好自身的业务学习,提高管理水平。
体育器材保管制度
一、体育器材分类、编号、入帐,做到帐目、标签、实物三统一。
体育器材室与学校总务处定期对帐,每学期至少对帐一次,做到物物有帐,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二、体育器材分类存放,标签齐全清楚,陈列有序。
按保管要求做好器材防潮、防尘、防压、避光等工作。
损坏的器材应及时修理,使器材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三、购进或调拨的贵重器材应先验收,再交管理员保管。
存放贵重器材的房间或专柜应有可靠的安全防盗措施。
四、一切器材的领用、借出和归还,均应办理登记手续,并检查器材的完好情况。
不论何种器材设备,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长期占用。
五、器材损坏、丢失,应由当事人填写“体育器材损失登记簿”,按有关规定处理,对违反使用规程造成的损失,原则上应由当事人赔偿。
体育器材保养、维修制度
一、体育器材是国家财产,管理人员要根据器材的特点定期对各类器材进行保养,并做好防尘、防火、防潮、防锈、防霉、防光、防压等工作。
要对有关器材定期保养,确保器材性能完好,并做好记录。
二、管理人员要在教师使用仪器前,对仪器逐一进行检查,保证仪器性能完好,教师归还后,在进行检查。
损坏的仪器应及时维修,维修好的仪器放回原处,并认真填写维修保养记录。
三、对贵重仪器要妥善保管,若管理者不精通其性能,不能擅自拆修,对自己不能维修的仪器可送专业部门维修。
四、管理人员要根据具体情况,随堂及时维修有故障的器材,定期对器材进行检修,妥善保管。
体育器材损坏赔偿制度
一、教师和学生损坏体育器材后,应填写体育器材损坏赔偿登记簿,查清损坏原因,管理人员认可后,提出建议,由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二、教师凡因责任事故,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定等原因损坏、丢失的体育器材,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赔偿。
三、学生使用若有器材损坏,应由任课老师和学生写明损坏原因,管理人员认可后,提出处理意见,由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若因丢失或故意损坏器材的,除进行教育外,应由个人进行赔偿。
四、外单位借用体育器材,本单位教师非教学借用器材损坏后,若能按时修复归还,按原价赔偿。
体育器材使用借还制度
一、任课教师每学期初应整理好体育器材。
二、任课教师每节课前将所需体育器材通知班里体育委员,提前借好,并送到使用场地。
三、外单位借用体育器材需持介绍信,归还时要对器材全面检查,若有损坏,按规定处理。
四、对任课教师归还器材要根据“借还记录”,“借还登记簿”逐一查对,并把完好情况填写在借还记录上,若有损坏按规定处理。
五、所有器材的借用一般课前借,课后还,以保证体育器材正常流通。
音美器材保管制度
一、音美器材分类、编号、入帐,做到帐目、标签、实物三统一。
音美器材室与学校总务处定期对帐,每学期至少对帐一次,做到物物有帐,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二、音美器材分类存放,标签齐全清楚,陈列有序。
按保管要求做好器材防潮、防尘、防压、避光等工作。
损坏的器材应及时修理,使器材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三、购进或调拨的贵重器材应先验收,再交管理员保管。
存放贵重器材的房间或专柜应有可靠的安全防盗措施。
四、一切器材的领用、借出和归还,均应办理登记手续,并检查器材的完好情况。
不论何种器材设备,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长期占用。
五、器材损坏、丢失,应由当事人填写“音美器材损失登记簿”,按有关规定处理,对违反使用规程造成的损失,原则上应由当事人赔偿。
音美器材保养、维修制度
一、音美器材是国家财产,管理人员要根据器材的特点定期对各类器材进行保养,并做好防尘、防火、防潮、防锈、防霉、防光、防压等工作。
要对有关器材定期保养,确保器材性能完好,并做好记录。
二、管理人员要在教师使用仪器前,对仪器逐一进行检查,保证仪器性能完好,教师归还后,在进行检查。
损坏的仪器应及时维修,维修好的仪器放回原处,并认真填写维修保养记录。
三、对贵重仪器要妥善保管,若管理者不精通其性能,不能擅自拆修,对自己不能维修的仪器可送专业部门维修。
四、管理人员要根据具体情况,随堂及时维修有故障的器材,定期对器材进行检修,妥善保管。
音美器材损坏赔偿制度
一、教师和学生损坏音美器材后,应填写音美器材损坏赔偿登记簿,查清损坏原因,管理人员认可后,提出建议,由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二、教师凡因责任事故,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定等原因损坏、丢失的音美器材,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赔偿。
三、学生使用若有器材损坏,应由任课老师和学生写明损坏原因,管理人员认可后,提出处理意见,由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若因丢失或故意损坏器材的,除进行教育外,应由个人进行赔偿。
四、外单位借用音美器材,本单位教师非教学借用器材损坏后,若能按时修复归还,按原价赔偿。
音美器材使用借还制度
一、任课教师每学期初应整理好音美器材。
二、外单位借用体育器材需持介绍信,归还时要对器材全面检查,若有损坏,按规定处理。
三、对任课教师归还器材要根据“借还记录”,“借还登记簿”逐一查对,并把完好情况填写在借还记录上,若有损坏按规定处理。
四、所有器材的借用一般课前借,课后还,以保证体育器材正常流通。
德育工作制度
一、建立健全德育工作领导班子和工作队伍,具体分工,登记造册。
二、领导干部要及时组织教师学习教育法规及教育理论,组织实施教师职业道德要求,不断提高认识,更新观念。
三、学校教职工要坚持管理育人,教书育人,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按德育纲要要求教育学生。
四、新学期开始,要制定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德育工作计划,并在工作中具体实施,及时总结。
五、充分发挥团队组织的作用,按规定组织各种活动。
六、学校要定期召开班主任会议,布置任务,交流经验,总结工作,表彰先进,班主任要认真执行《中小学班主任工作暂行规定》。
七、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共同育人。
八、建立健全先进集体、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评比表彰制度。
九、建立健全升国旗唱国歌制度,周一举行升旗仪式,并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两史一情”教育等。
十、认真贯彻执行《中小学思想品德评定试行方案》,建卡立档。
十一、认真执行《中小学日常行为规范》,定期进行思想品德评定,重视后进生转化工作,建立工作档案。
十二、学校要重视德育工作的理论研究,进行德育改革实验,不断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1、心理教育和辅导都要本着为学生的健康发展为目的,科学的给学生以教育、指导和心理支持。
2、每学年初制定计划,学年末对相关工作进行总结。
3、做好平时宣传教育工作,做到专栏、心理小报等定期更新。
4、心理辅导教师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后才可上岗。
5、定期举行心理辅导教师工作会,交流工作经验和遇到的问题,每月一次。
6、积极组织教师培训,每学年二次,提高教师队伍心理素质和心理教育理论水平。
7、为保证档案资料的保密性,除心理教师,其他人不得单独呆在咨询室。
8、做好档案收集整理:
工作,对咨询纪录、咨询信件、心理测验数据、工作文件、参考材料等定期存档。
9、心理辅导面向全体学生把以心理发展为目的的群体教育与有特殊问题的个别辅导相结合。
10、根据学生特点、心理需求开展相应的丰富多彩心理教育活动。
11、心理教育、辅导的内容、方式要符合文化传统、国情、地方情况以及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心理需求,内容要适时、适量、适度。
12、将心理素质教育纳入学校工作日程之中,融进日常教育教学.
l3、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教科研工作中,鼓励老师开展心理教育研究,确保每年有一定数量的科研论文。
心理健康教育宗旨、目的、要求、原则
心理健康教育宗旨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促进发展。
心理健康教育目的
了解心理知识,拨开心理迷雾;
预防心理疾病,提高心理素质;
培养健全人格,促进身心健康。
心理健康教育要求
(1)不断提高心智技能,促进高效学习;
(2)形成良好自我意识,促进自我完善;
(3)建立和谐人际关系,学会与人相处的艺术;
(4)培养较强适应能力,促进职业成熟;
(5)发展健全个性,促进心理健康发展。
心理健康教育原则
以全体为对象,以发展为目标,
以尊重为基础,以活动为手段。
心理咨询室是你的知心好朋友伴你健康成长
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众所周知,健康是现代人越来越关注的问题。
这里所说的“健康”包括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其中心理健康正日益受到全社会的重视,它是一个人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综合素质的基础。
为此我校积极开展心理教育、心理咨询工作。
可能有些同学对心理咨询还不很了解,甚至有一些不正确的认识,认为是“有问题”、“不正常”的人才会咨询,其实则不然。
心理咨询的目标是帮助同学们认识自我、完善自我、提高心理品质、增强社会适应能力。
当今时代赋予了你们更多的压力,诸如要适应日新月异的社会环境、要学习众多的科学文化知识、要高质量地完成学业,考上大学、还要应付在青春期特定时期身体、心理的种种变化。
如果你在成长或发展过程中遇到各种问题(如学习压力、人际关系、成长困惑……)而又无法解决时,心理咨询室的老师将以完全接纳的态度和专业化的技能与你一起渡过难关。
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同学”的宗旨,为你提供真诚、热情的服务,并将对你的所有资料保密。
无论你有什么烦恼和困惑都可以找心理老师聊聊,我们随时准备帮助你解决心理困扰。
咨询室地点为办公室,开放时间为每周五下午第四节课。
如果不方便面谈,可以写信放到“知心朋友”信箱,心理咨询老师会为你及时复信。
为了保证对你姓名的保密,信件往来都可以用笔名。
咨询电话为86335342。
真诚的欢迎你到咨询室或写信给我们,让我们与你一起分享你的喜怒哀乐,帮助你顺利度过这段美好而又困惑的时期。
祝你能拥有一个快乐而充实的小学生活!
心理咨询制度
1、咨询室环境符合要求,创设和保持一种和谐、温馨、安静的环境氛围。
2、有固定的面谈电话咨询时间,每次咨询时间一般在30分钟左右。
3、信箱每天下午打开一次,咨询信件保证第二天及时回复。
4、心理辅导教师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后才可上岗。
5、咨询时间辅导教师按时到岗,确保咨询工作正常进行。
6、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的隐私,切实履行保密原则,对有严重心理障碍的必要时可通知学校和家长,取得支持和配合。
7、对学生坚持正面引导,采取启发、诱导,杜绝强硬说教或强加于人。
咨询过程中不带个人情绪和自己价值观。
学校心理咨询师的工作准则
1、咨询人员应做到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热爱学校心理咨询专业工作;熟悉并认真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恪守心理咨询工作者和教育工作者的道德规范。
2、咨询人员应严格按科学态度和专业要求工作。
必须努力钻研有关理论,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必须熟悉学校的各种教育策略,了解本校学生的特点和心理状况。
3、咨询人员要用学生理解的语言,向来访学生解释本校心理咨询工作的性质和范围,以及来访学生的自身权利,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心理咨询的意义。
4、咨询人员必须平等对待学生、信任学生,在与来访学生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工作。
对于来访学生,要特别注意尊重其人格尊严,接纳其知识情感困扰,尊重学生自愿接受服务的权利。
5、咨询人员应遵循教育发展的规律向学生提供帮助,立足于启发学生自己认识自己,自己接纳自己,自己帮助自己,自强自立,健康成长。
6、咨询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
保护学生的隐私和其他秘密;对学生的有关资料、案例予以保密,单独保管,不列入学校其他档案;在研究和写作中需要引用学生的资料时,必须隐去可能辨认出来访学生的有关信息。
7、咨询人员在工作中需要使用心理测验时,必须遵守中国心理学会心理测量专业委员会颁布的《心理测验工作者道德准则》,按心理测验的规范进行,不滥用心理测验,科学、客观地使用测验结果。
8、咨询人员在帮助学生的过程中,应努力动员与争取教师和家长的配合与支持,努力建立有利于学生发展的理性社会支持系统;在向教师和家长提供资料、建议及分析学生情况时,要以保护学生、促进学生发展为出发点。
9、咨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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