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票据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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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票据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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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第十二章票据法票据法第十二章票据法第十二章票据法O教学目的与要求教学目的与要求O11、了解票据的概念、特点及种类;、了解票据的概念、特点及种类;O22、认识票据行为的有效条件;票据权利的概念及类型;、认识票据行为的有效条件;票据权利的概念及类型;O33、领会票据的伪造、变造概念及法律后果;、领会票据的伪造、变造概念及法律后果;O44、掌握汇票的出票、背书、承兑、保证、付款、追索、掌握汇票的出票、背书、承兑、保证、付款、追索行为的基本程序;行为的基本程序;O55、掌握本票的出票及其付款;、掌握本票的出票及其付款;O66、掌握支票的概念、种类及付款。
、掌握支票的概念、种类及付款。
第一节票据法概述第一节票据法概述一、票据的概念一、票据的概念票据是指由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票据是指由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并可见票时或指定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并可转让的有价证券。
转让的有价证券。
票据作为一种有价证券,具有以下特征:
票据作为一种有价证券,具有以下特征:
(11)票据是出票人依法签发的有价证券。
)票据是出票人依法签发的有价证券。
(22)票据以支付一定金额为目的。
)票据以支付一定金额为目的。
(33)票据所表示的权利与票据不可分离。
)票据所表示的权利与票据不可分离。
(44)票据所记载的金额由出票人自行支付或者委托他人支)票据所记载的金额由出票人自行支付或者委托他人支付。
付。
(55)票据的持票人只要向付款人提示票据,付款人即应无)票据的持票人只要向付款人提示票据,付款人即应无条件向持票人或收款人。
条件向持票人或收款人。
(66)票据是一种可转让的证券。
)票据是一种可转让的证券。
二、票据法律关系二、票据法律关系
(一)票据法律关系的概念
(一)票据法律关系的概念票据法律关系是指票据当事人之间在票据的签发和票据法律关系是指票据当事人之间在票据的签发和流通、转让等过程中,依照有关规定所形成的权利义流通、转让等过程中,依照有关规定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务关系。
票据法律关系分为两类:
票据关系和票据法上的非票据法律关系分为两类:
票据关系和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
票据关系。
票据关系是当事人之间基于票据行为而产生的债权票据关系是当事人之间基于票据行为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
债务关系。
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是指由票据法规定的,不是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是指由票据法规定的,不是基于票据行为直接发生的法律关系。
基于票据行为直接发生的法律关系。
(二)票据法律关系的主体
(二)票据法律关系的主体即票据法律关系的当事人。
包括:
出票人、收款人、付款即票据法律关系的当事人。
包括:
出票人、收款人、付款人、持票人、承兑人、背书人、保证人、被背书人等。
人、持票人、承兑人、背书人、保证人、被背书人等。
其中出票人和收款人是基本当事人,即成立票据关系所必其中出票人和收款人是基本当事人,即成立票据关系所必不可少的当事人。
不可少的当事人。
出票人是指签发票据,并负有担保票据义务履行的人。
出票人是指签发票据,并负有担保票据义务履行的人。
收款人是指接受票据并有权请求受领票据所载金额的人,收款人是指接受票据并有权请求受领票据所载金额的人,收款人享有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收款人享有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三)票据法律关系的内容(三)票据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票据权利人享有的票据权利和承担的票据义务。
是指票据权利人享有的票据权利和承担的票据义务。
(四)票据法律关系的客体(四)票据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票据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是指票据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即一定数额的金钱。
的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即一定数额的金钱。
三、票据行为三、票据行为
(一)票据行为的概念
(一)票据行为的概念是是指指票票据据关关系系当当事事人人之之间间以以发发生生、变变更更或或终终止止票票据据关关系系为为目目的而进行的法律行为。
的而进行的法律行为。
11、是在票据关系当事人之间进行的行为。
、是在票据关系当事人之间进行的行为。
22、以设立、变更或终止票据关系为目的行为。
、以设立、变更或终止票据关系为目的行为。
33、是一种合法行为。
、是一种合法行为。
(二)票据行为成立的有效条件
(二)票据行为成立的有效条件11、行为人必须具有从事票据行为的能力、行为人必须具有从事票据行为的能力22、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或无缺陷、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或无缺陷(11)因欺诈而取得的票据行为无效)因欺诈而取得的票据行为无效(22)因偷盗而取得的票据行为无效)因偷盗而取得的票据行为无效(33)因胁迫而取得的票据行为无效)因胁迫而取得的票据行为无效(44)因恶意而取得的票据行为无效)因恶意而取得的票据行为无效33、票据行为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票据行为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44、票据行为必须符合法定形式、票据行为必须符合法定形式(11)关于签章)关于签章(22)关于票据的记载事项)关于票据的记载事项绝对记载事项绝对记载事项相对记载事项相对记载事项非法定记载事项非法定记载事项(三)票据行为的种类(三)票据行为的种类11、出票、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
行为。
22、背书、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
章的票据行为。
33、承兑、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额的票据行为。
44、保证、保证第三人担保特定债务人履行票据债务的附属第三人担保特定债务人履行票据债务的附属票据行为。
票据行为。
55、付款、付款是指票据持有人于付款到期日向付款人或承是指票据持有人于付款到期日向付款人或承兑人提示要求付款时,由付款人或承兑人支付票款的行为兑人提示要求付款时,由付款人或承兑人支付票款的行为66、追索、追索是指票据到期不获付款或期前不获承兑或有是指票据到期不获付款或期前不获承兑或有其他法定事由,并在实施行使或保全票据权利的行为后,可以其他法定事由,并在实施行使或保全票据权利的行为后,可以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利息及其他法定款项的行为。
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利息及其他法定款项的行为。
三、票据权利三、票据权利
(一)票据权利的概念
(一)票据权利的概念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
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
票据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票据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二)票据权利的取得
(二)票据权利的取得11、票据权利的取得方式、票据权利的取得方式(11)从出票人处取得。
)从出票人处取得。
(22)从持票人处受让票据。
)从持票人处受让票据。
(33)依税收、继承、赠与、企业合并等方式获得票据。
)依税收、继承、赠与、企业合并等方式获得票据。
22、票据权利取得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票据权利取得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11)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
)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
(22)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取得票据,不)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取得票据,不受给付对价之限制。
受给付对价之限制。
(33)因欺诈、偷盗、胁迫、恶意或重大过失而取)因欺诈、偷盗、胁迫、恶意或重大过失而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
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
(三)票据权利的消灭(三)票据权利的消灭票据权利可因履行、免除、抵销等事由的发生而票据权利可因履行、免除、抵销等事由的发生而消灭。
另外可因时效届满面消灭。
消灭。
另外可因时效届满面消灭。
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
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
11、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据到期日起22年。
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年。
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起22年。
年。
22、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6个个月。
月。
33、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被拒、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被拒绝付款之日起绝付款之日起66个月。
个月。
44、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起诉讼之日起33个月。
个月。
(四)票据权利的行使和保全(四)票据权利的行使和保全票据权利行使是指票据权利人向票据债务人提示票据,请票据权利行使是指票据权利人向票据债务人提示票据,请求实现票据权利的行为。
求实现票据权利的行为。
票据权利保全是指票据权利人为了防止票据权利丧失而采票据权利保全是指票据权利人为了防止票据权利丧失而采取的措施。
取的措施。
(五)票据权利的补救(五)票据权利的补救11、采取补救措施应具备的条件、采取补救措施应具备的条件(11)必须有丧失票据的事实)必须有丧失票据的事实(22)失票人必须是真正的票据权利人)失票人必须是真正的票据权利人(33)丧失的票据必须是未获付款的有效票据)丧失的票据必须是未获付款的有效票据22、补救措施、补救措施(11)挂失止付)挂失止付(22)公示催告)公示催告(33)普通诉讼)普通诉讼四、票据的抗辩四、票据的抗辩
(一)概念
(一)概念是指票据的债务人依照是指票据的债务人依照票据法票据法的规定,对票据债权的规定,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
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
(二)票据的抗辩的种类
(二)票据的抗辩的种类11、对物的抗辩、对物的抗辩是指基于票据本身的内容而发生的事由所进行的抗辩。
是指基于票据本身的内容而发生的事由所进行的抗辩。
(11)票据行为不成立而为的抗辩。
)票据行为不成立而为的抗辩。
(22)依票据记载不能提出请求而为的抗辩。
)依票据记载不能提出请求而为的抗辩。
(33)票据载明的权利已消灭或已失效而为的抗辩。
)票据载明的权利已消灭或已失效而为的抗辩。
(44)票据权利的保全手续欠缺而为的抗辩。
)票据权利的保全手续欠缺而为的抗辩。
(55)票据上有伪造、变造情形而为的抗辩。
)票据上有伪造、变造情形而为的抗辩。
22、对人的抗辩、对人的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对特定债权人的抗辩。
是指票据债务人对特定债权人的抗辩。
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
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
(三)票据抗辩的限制(三)票据抗辩的限制11、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票人。
22、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对抗持票人。
33、凡是善意的、已付对价的正当持票人可以向票据上的一、凡是善意的、已付对价的正当持票人可以向票据上的一切债务人请求付款,不受前手权利瑕疵和前手之间相互抗辩的切债务人请求付款,不受前手权利瑕疵和前手之间相互抗辩的影响。
影响。
44、持票人取得的票据是无对价的或不相当对价的,由于其、持票人取得的票据是无对价的或不相当对价的,由于其享有的权利不能优于其前手,故票据债务人可以对抗持票人前享有的权利不能优于其前手,故票据债务人可以对抗持票人前手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手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五、票据的伪造五、票据的伪造是指假冒他人名义或虚构他人名义而进行票据行为。
是指假冒他人名义或虚构他人名义而进行票据行为。
被伪造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被伪造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伪造人不承担票据责任,但伪造人的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伪造人不承担票据责任,但伪造人的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应当承担刑事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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