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十二五工作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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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十二五工作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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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十二五工作总结
民政局十二五工作总结
| 民政工作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和社会基本保障问题,为您编辑整理民政局十X五工作总结,欢迎阅读。
民政局十X五工作总结
(一)
一、执行十X五规划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区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认真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出台的各项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政策,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民政事业得到不断发展,有力促进了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基本民生保障更加有力。
十X五期间,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实行自然增长机制,连续5年提高保障标准,分别由20XX年的每人每月340元、210元提高到2015年的490元、370元,城乡低保对象分别由20XX年初的3102人、22081人调整为2015年提标后的1037人、17958人,累计发放保障金2.1亿元。
每年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共建成各类养老床位数4456张,每千名老人床位数为30.05张。
其中,居家养老床位数为1198张,养老机构床位数为3258张。
养老机构中,公办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26个,床位数2741张;民办养老机构10家,床位数517张。
今年以来,社会力量举办和经营的养老机构床位250张,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的7.67%;护理型床位150张,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的60%。
十X五期间,福利彩票销售额总计3.47亿元,资助公益事业项目20个。
(二)社会治理创新协调推进。
建立孤儿养育费自然增长机制并按时足额发放孤儿生活补助费,截止2015年9月,全区共有孤儿125名,均为社会散居孤儿。
顺利完成全区10个城市社区第五届社区居委会、249个农村社区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结合南陈集镇乔庄村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承办了全市换届选举现场会,创新性地采取设立秘密写票处和投票站等方式,受到了市局的充分肯定。
共有45个社区获市级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称号,全区村、居民依法自治率为100%,6个乡镇被命名为江苏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乡镇、29个社区(村)被命名为江苏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村)、14个社区被命名为淮安市和谐示范社区。
注册登记社会组织360家,每万人拥有注册登记社会组织4.5个,较好完成十X五社会组织数量发展指标。
(三)优抚安置政策落实到位。
积极做好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安置。
自20XX年以来,全区共接收退役士兵1896人,自谋职业1896人,共计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3970余万元。
安置率100%(2014年冬季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现正在协调中,预计年底前完成)。
完成转业士官岗位安置。
20XX年至2015年共接收转业士官53人,岗位安置34人,自谋职业19人,安置率保持在100%。
扎实做好职业技能培训。
五年来共接收退役士兵1896人,动员参训 1807人,总体参训率达95.3%。
(四)社会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积极推行流浪乞讨人员社会化大救助工作格局,十X五期间,成立了我区流浪乞讨救助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并建立了工作机制,出台了我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专人负责的区、乡(镇)、村(居)三级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或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督导站;其共救助流浪人员约600名。
基本殡葬费用免除的惠民政策全面实施,最高免除标准为1000元/人,全区火化率连年保持在100%。
(五)八十二陵园建设实现新发展。
十X五期间,投入5000余万元,新建了八十二烈士纪念馆、红星广场、主题雕塑、游客接待中心等设施,陵园占地面积由147亩扩大到1480亩。
精心组织各类活动的准备和接待工作,2014年八十二烈士陵园被国务院列为首批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名录;2015年获批4A级旅游景区荣誉。
十X五期间,我区民政事业在取得进展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有:
一是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不足,现有养老机构特别是公办养老机构空置床位较多。
二是各级财政对民政事业投入还显不足,尤其是社会救助需求量大与地方配套资金不足的矛盾依然突显。
三是民政事业基础设施建设依然薄弱,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欠账大,资金筹措困难,建设数量、配套设施无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
四是基层民政工作力量薄弱,全区绝大部分乡镇民政办公室力量不足,难以适应实际工作需要。
二、十三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总体思路:
以服务大局为根本,以惠民生、促改革、强服务、夯基础为基本思路,重点推进社会救助规范化、养老事业健全化、救灾体系全面化,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有利条件与有效平台。
在四个全面战略和经济发展新常态背景下,社会各界将更加关注社会建设和民生保障。
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要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迈上新台阶为目标,扎实推进两个率先,将民政事业放入建设宜商宜业宜居的新淮阴大局中考量。
(一)加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1、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全面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江苏省社会救助办法》,严格按照《江苏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建立和完善低保家庭申报听证和收入核查办法,规范申请、审批程序,科学制定保障标准,适时提高保障水平,做到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坚持一户一档和动态管理。
落实保障资金自然增长机制,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淮安市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工作方案》(淮办发〔2014〕124号)的通知要求,到2020年城乡低保将实现一体化。
完善低保信息系统管理,完善低保对象在住房、医疗、教育、司法、就业、养老保险等方面的社会救助配套政策,从根本上解决低保家庭的生活保障问题。
2、巩固和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
继续落实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根据全区经济发展水平,适时调整提高供养标准,做到按标施保、应保尽保。
力争到2015年末,人均年供养标准达到4000元以上。
巩固五保供养成果,多方筹集资金,新建、改扩建21所农村敬老院,力争五保对象集中入院供养率率达到75 %以上。
广泛开展社会化养老服务示范创建活动,力争到十三五末,建成省级养老服务示范机构4个,省级文明敬老院6个,市级三星级敬老院10个。
3、完善社会救助制度。
十三五期间,全面建立以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为主要内容,住房、教育、司法等专项救助相衔接配套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村组(社区)配合、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全面提高城乡贫困人口的社会保障水平。
(二)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1、加强灾害信息管理能力建设。
开展区域内各类自然灾害风险和减灾能力调查,建立完善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数据库。
细化灾情统计标准,完善自然灾害灾情统计制度。
健全灾情信息快报、核报工作机制。
在减灾委综合协调下,建立完善灾害信息沟通、会商、通报制度和灾害信息的分析、处理机制,建立灾害信息共享及发布平台,加强对灾情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处理和应用,为防灾减灾工作提供决策服务,提高综合减灾能力。
在全区范围内建立一支具有较高素质的灾害信息员队伍,有效发挥灾害信息员在传递信息、组织群众等方面的作用。
2、加强救灾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建立依托公安、消防为基础的应急救援体系,灾民生活救助快速有效,倒房重建补助标准逐步提高,冬春灾区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排,社会动员能力明显提高。
到2020年,灾害发生12小时之内确保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水喝、有临时住所、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应急救援体系及时响应、救助有力,当年需恢复灾民倒房重建率达100%。
3、加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
加强城乡社区减灾能力建设。
推进基层减灾工作,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组织社区居民、企业积极参与防灾减灾活动,完成20个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80%以上居民了解掌握灾害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灾害信息传播覆盖面达到应接受信息人群的95%以上。
进一步修定城乡社区灾害应急预案,组织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减灾活动和预案演练;不断完善城乡社区减灾基础设施,结合广场、公园、学校、体育场等公共设施,建设一批布局合理、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的转移安置群众的应急避难场所。
加强城乡社区居民家庭防灾减灾准备,建立应急状态下社区弱势群体保护机制。
全面提高城乡社区综合防御灾害的能力。
4、加强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建设。
建立政府职能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组织协作开展减灾宣传教育的机制,普及防灾减灾科学知识,提高全民防灾意识。
优化电视、广播、报刊、电话、互联网等传媒在灾害信息的传播、防灾减灾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的作用。
设置气象、地震、地质灾害等科普基地。
将减灾知识普及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开展减灾普及教育。
充分利用国际减灾日和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推动减灾防灾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参与防灾减灾的浓厚氛围。
5、加强防灾减灾社会参与能力建设。
继续完善农业保险体系,全区农业主导产业保险实现全覆盖。
继续扩大,并巩固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覆盖面,确保参保率达到99%以上。
提倡和鼓励单位、个人积极参加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
建立完善社会动员机制,充分发挥群众团体、红十字会、社会组织、基层自治组织和公民在灾害防御、紧急救援、救灾捐赠、医疗救助、卫生防疫、恢复重建、灾后心理支持等方面的作用。
6、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
计划建设一个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区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制度,适量储备救灾物资,保证灾害应急工作的需要。
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协议储备等救灾物资储备方式。
7、规范救灾资金使用,加强减灾救灾资金投入。
督促乡镇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苏财社〔20XX〕48号)要求,建立区、乡自然灾害救助经费分担机制,拓宽救灾资金筹集渠道,提升救灾资金使用效率。
(三)加强社会福利体系建设
1、儿童福利。
进一步完善孤儿养育标准增长机制。
鼓励公民收养,推进家庭寄养,加强亲属监护,提倡社会助养,促进孤残儿童回归家庭和社会。
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加大有效投入,形成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体系,使困境儿童的生活保障更加有力,医疗康复保障更加健全,教育保障政策更加完善,监督保护制度更加科学。
整合各类优势资源,加强儿童福利机构规范化建设,建立有专人负责的区、乡(镇)、村(居)三级儿童福利指导中心或儿童福利指导站,构建困境儿童保障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服务平台。
积极开展困境儿童福利服务工作。
强化社区儿童福利服务指导和组织功能,为有需求的困境儿童及其家庭提供临时照料、教育辅导、心理疏导、监护指导、政策咨询、履职能力培训等服务。
积极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困境儿童保障服务工作。
2、残疾人福利。
认真落实福利企业减免税等扶持政策,大力扶持福利企业健康发展,全面落实相关政策,切实保护好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
拓展福利企业兴办渠道,鼓励支持各种社会资本兴办福利企业,研究对残疾人集中就业的福利企业扶持政策,支持兴办小微型福利企业,多种渠道扩大残疾人就业。
3、完善养老服务业发展政策体系。
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要将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按照到2020年养老床位占老年人口总数40的目标,留足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加大养老服务业资金投入。
要将福彩公益金留成部分的50%以上用于发展养老服务业。
4、加强养老机构建设。
建立养老机构日常运营补贴机制;建立养老服务护理人员补助制度;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民营化改革。
(四)加强双拥优抚安置体系建设。
全面落实优抚对象各项优待抚恤政策,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推进军休管理和服务创新,建立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双拥优抚安置体系。
1、深入开展双拥创建工作。
巩固双拥创建成果,2017年,力争再创省级双拥模范区五连冠。
2、全面落实优抚政策。
认真贯彻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以及与之相配套的各项优抚政策,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优抚对象定期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及时调整优抚对象定期抚恤补助标准,确保其生活水平逐步提高。
建立健全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体系,落实优抚对象医疗减免政策,推行优抚对象医疗费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提高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水平。
加快刘老庄八十二烈士陵园的改扩建,计划再投入1700万元,实施陵园景观及绿化提升工程,将陵园打造成苏北一流褒烈育人基地。
3、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
全面实行的城乡一体化安置政策。
及时足额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确保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安置率继续保持在100%。
严格按照《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及省市有关安置法规政策继续做好转业士官岗位安置工作,确保安置率100%。
积极动员符合参训条件的退役士兵参加政府组织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在保持十X五期间平均95%的参训率基础上有突破,争取达到95%以上的参训率,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严格落实上级有关复退军人信访问题的指示精神,以稳定为目标,扎实做好各项稳控工作,把各种矛盾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保持我区涉军群体的总体平稳。
(五)加强社会事务管理体系建设。
切实加强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大力培育发展各类社会组织,建立政府行政管理与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与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事务管理体系。
1、进一步深化基层民主自治。
依法组织好城市第六、第七届社区居委会和农村第十一、第十二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进一步完善以民主议事和民主决策为基础的基层协商民主制度,不断增强基层民主自治的透明度,强化村(居)民的主体地位。
进一步转变基层政府行政职能,全面推进政社互动,进一步完善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三社联动机制,加大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力度,增强其承接社区各项事务的能力。
健全村党支部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城乡社区依法自治率均确保100%。
2、完善社区服务体系。
健全以民生幸福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以居民互助为主要形式的社区志愿服务体系,以满足居民多种需求为主要目标的社区社会化服务体系,努力构建主体多元、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社区服务新机制。
进一步加强社区网格化管理,做到细化、精化,更好地为居民提供全方位的社区服务。
充分发挥城乡社区在社会建设、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中的作用。
加大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力度,提升社区社会组织承接各项社会事务的能力。
加强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到2020年底,注册社区志愿者人数占居民人口18%。
居民群众对社区服务的满意率达到95%以上。
增强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意识,提高社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3、加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力度。
全面提升区、乡镇、社区三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到2020年底,三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完善率达到80%。
普遍建立综合服务大厅,实现一门式受理、一站式服务,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社区服务。
进一步完善城乡社区经费保障机制,将城乡社区工作经费、人员报酬、服务设施和社区信息化建设等项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积极争取驻区单位和社会各界对社区建设的支持,逐步形成城乡社区建设多元化投入格局。
进一步改善城乡社区办公条件,确保每个村居办公经费每年平均不低于10万元。
4、加大社会组织扶持发展力度。
深化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改革,重点推动公益慈善类、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和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较快发展,到十三五末,全区登记社会组织力争达到每万人8个以上。
设立社会组织扶持发展专项资金,建立财政扶持社会组织发展机制,为社会组织扶持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建立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购买服务机制。
编制发布年度《政府向社会转移职能事项目录》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将政府部门可由社会组织承担的事务性管理工作、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定向委托等方式转移给评估等级高、服务能力强的社会组织。
不断创新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支持机制,重点围绕养老服务、心理慰藉服务、助残服务、儿童青少年服务、救助帮困服务及其他公益服务,支持社会组织策划设计、组织实施与此相关的公益创投项目,培育一批深受群众欢迎的优质公益项目品牌。
5、健全社会组织监督管理机制。
提升社会组织依法自治能力。
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项制度,强化监事会职能,发挥好监事会作用,形成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机制。
健全以《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为重点的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会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加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对社会组织业务开展、工作成效、财务状况、诚信自律等进行第三方评估。
到十三五末60%以上社会组织获得等级评估。
发挥等级评估的导向作用,将社会组织的评估等级作为政府向其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的重要依据。
建立完善社会组织监管机制。
建立政府监管和社会组织自律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完善民政、经信、财政、税务、审计、物价、市场监督管理、公安、司法等部门分工协作的联动工作机制。
将社会组织纳入社会诚信管理体系,建立社会组织及其负责人的诚信档案,实施社会组织诚信公示和黑名单等制度。
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和非法社会组织。
健全社会组织信息披露机制。
完善社会组织公共信息披露平台,及时披露社会组织重要信息,推进社会组织阳光运作、社务公开。
完善社会公众投诉举报机制,畅通媒体和社会公众监督社会组织的渠道。
6、做好婚姻登记工作。
按照江苏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关于开展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苏民事〔20XX〕14号)文件要求,力争早日创成国家3A级婚姻登记机关。
7、完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
制定符合我区发展的殡葬事业规划,到2020年,形成覆盖全区城乡居民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
到2020年,全区拥有1个以上集中守灵的殡仪服务中心,群众参加文明集中守灵、骨灰节地生态安葬和文明祭扫比例大幅提升,切实推进文明节俭治丧和文明祭扫。
提升生态殡葬设施。
到2020年,区级殡仪服务设施和乡镇公益性骨灰立体安放设施实现全覆盖,火化设施污染物排放限值和殡仪馆遗体处理场所达到国家标准。
公墓管理规范有效。
民政局十X五工作总结
(二)
一、XX区民政工作十X五总结
(一)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
1、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五保、城市三无人员供养制度及孤儿养育制度。
20XX年以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及认定暂行办法》、《XX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优待办法》及《广东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规定》等政策法规,规范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救助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规范孤儿管理和收养登记,简化收养登记办理程序。
使用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录入孤儿信息数据,收养登记合格率达100%。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物价消费指数的变更,我区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要求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救济、农村五保、城市三无人员及孤儿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低保标准实行城乡一体化,大大提高了困难群体生活保障水平。
20XX年,我区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城镇居民每人每月270元,农村居民每人每月210元;20XX年10月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385元;到2015年我区城乡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550元。
我区的五保供养标准从20XX年的每人每月427元提高到了2015年的每人每月1000元;我区的城镇三无人员供养标准从20XX年的每人每月270元提高到2015年的每人每月1400元。
20XX年,我区散居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福利院集中供养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20XX年10月起,我区散居与集中供养孤儿养育标准统一为每人每月1000元;至2015年6月,我区孤儿养育标准已提高至每人每月1331元。
20XX年至2015年6月,我区共有24932户次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6616人次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共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13369.5万元,五保供养金4947.28万元,城镇三无人员生活保障金130.28万元,孤儿养育金958.1万元。
2、建立覆盖全区的社会救助体系和社会救助工作管理体制。
我区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要求,基本建立起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以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为主要内容的较为完整的城乡救助体系。
在医疗救助方面建立起了包括资助参加居民医疗保险、门诊救助、住院救助的多层次救助体系,并出台《XX区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办法》,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充分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
困难群众住院医疗救助实现了一站式结算服务,减少了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程序,极大提高了救助的及时性和便利性。
不断完善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建成680平方米的万林湖救灾仓库,制订了完善的救灾物资管理制度;8个社区被民政部评为全国防灾减灾综合示范社区,财政支付17.42万元购买了XX区农村居民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
我区还建立了由区民政、区财政等17个部门参加的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健全了由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建立了区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完善对社会救助的管理和审核。
进一步理顺农村敬老院管理体制,全区9间由乡镇(街道)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农村敬老院全部完成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
3、完善慈善救助体系。
20XX年以来,区慈善总会坚持以人为本、扶贫济困、助学兴教的宗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开展社会救助活动。
出台了《XX区慈善总会公安民警救助基金使用管理办法》、《XX市XX区慈善总会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办法》等办法制度,不断规范各项专款的使用范围、标准、申请审批程序、发放程序及监督管理。
设立了XX区慈善总会网站,在网站上运用公告形式,公布慈善新闻、项目、捐赠、资金使用具体情况,加强宣传,提升慈善公信力,并申请了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使捐赠单位能在税前按税法规定享受税收优惠,以吸引更多的组织及个人进入慈善领域。
在四川雅安及云南鲁甸地震后积极组织赈灾募捐,共募集善款131.7万元捐给灾区,每年积极开展广东省扶贫济困日活动,共接收扶贫济困日活动捐款3461.18万元。
积极实施大爱救心、 白内障复明行、慈善助老帮困送温暖等慈善公益活动,帮助39名先天性心脏病患者、400名白内障患者恢复健康。
20XX年至2015年6月,XX区慈善总会共资助1732户困难家庭重大疾病患者873.67万元;资助477名贫困大学生139.4万元;企业定向捐赠救助资金支出746.13万元;公安民警救助基金支出59.803万元;生育关怀资金支出84.9万元。
(二)创新社会组织管理
1、改革和完善管理体制。
根据《XX市深化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改革试行细则》,我区进一步降低了社会组织准入门槛,简化登记程序,扩大直接登记范围。
2、完善社会监督机制
(1)建立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我区开通了XX区社会组织信息网、XX区社会组织微信公众帐号,实施XX区社会组织事务信息公开。
发布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实行网上年检,听取群众意见。
XX电视台经典频道2014年10月1日开播《社会正能量》栏目,加大对社会组织的宣传力度。
(2)建立诚信档案,倡导诚信服务。
我区在社会组织中开展信息公开和诚信建设。
通过规范章程,帮助社会组织建立自律意识、不断完善自律机制、治理结构;通过制定重大活动和财务状况的信息披露制度,增加社会组织的透明度;通过实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帮助社会组织建立健全财务制度;通过开展提供优质服务、真情回报社会等不同形式的主题公益活动,全面提升社会组织的社会形象。
3、健全自律机制
(1)健全内控机制。
指导各社会组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包括《XX区社会团体民主选举制度》、《XX区社会团体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XX区社会团体理事会制度》、《XX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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