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检验常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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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检验常识
第一节质量检验的基本知识
一、质量检验的基本概念
(一)质量检验的定义
(1)检验就是通过观察和判断,适当时结合测量、试验所进行的符合性评价。
对产品而言,是指根据产品标准或检验规程对原材料、中间产品、成品进行观察,适当时进行测量或试验,并把所得到的特性值和规定值作比较,判定出各个物品或成批产品合格与不合格的技术性检查活动。
(2)质量检验就是对产品的一个或多个质量特性进行观察、测量、试验,并将结果和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质量特性合格情况的技术性检查活动。
(二)质量检验的基本要点
(1)一种产品为满足顾客要求或预期的使用要求和政府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都要对其技术性能、安全性能、互换性能及对环境和人身安全、健康影响的程度等多方面的要求做出规定,这些规定组成产品相应的质量特性。
不同的产品会有不同的质量特性要求,同一产品的用途不同,其质量特性要求也会有所不同。
(2)产品的质量特性要求一般都转化为具体的技术要求在产品技术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和其他相关的产品设计图样、作业文件或检验规程中明确规定,成为质量检验的技术依据和检验后比较检验结果的基础。
经对照比较,确定每项检验的特性是否符合标准和文件规定的要求。
(3)产品质量特性是在产品实现过程形成的,是由产品的原材料、构成产品的各个组成部分(如零、部件)的质量决定的,并与产品实现过程的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设备能力甚至环境条件密切相关。
因此,不仅要对过程的作业(操作)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合格上岗,对设备能力进行核定,对环境进行监控,明确规定作业(工艺)方法,必要时对作业(工艺)参数进行监控,而且还要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判定产品的质量状态。
(4)质量检验是要对产品的一个或多个质量特性,通过物理的、化学的和其他科学技术手段和方法进行观察、试验、测量,取得证实产品质量的客观证据。
因此,需要有适用的检测手段,包括各种计量检测器具、仪器仪表、试验设备等等,并且对其实施有效控制,保持所需的准确度和精密度。
(5)质量检验的结果,要依据产品技术标准和相关的产品图样、过程(工艺)文件或检验规程的规定进行对比,确定每项质量特性是否合格,从而对单件产品或批产品质量进行判定。
二、质量检验的必要性和基本任务
(一)质量检验的必要性
(1)产品生产者的责任就是向社会、市场提供满足使用和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规定的产品。
但交付(销售、使用)的产品是否满足这些要求,需要有客观的事实和科学的证据证实,而质量检验就是在产品完成、交付使用前对产品进行的技术认定,并提供证据证实上述要求已经得到满足,确认产品能交付使用所必要的过程。
产品消费者(使用者)在接收产品、投入使用前,也要尽其所能对产品是否满足使用要求进行必要的技术认定,确认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确定产品是否接收或投入使用。
这种技术认定也必须要有质量检验提供证实的证据。
(2)在产品形成的复杂过程中,由于影响产品质量的各种因素(人、机、料、法、环)变化,必然会造成质量波动。
为了保证产品质量,产品生产者必须对产品从投入到实现的每一过程的产品进行检验,严格把关,才能使不合格的产品不转序、不放行、不交付(销售、使用);以确保产品最终满足使用的要求,确保国家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生产者信誉和提高社会效益。
(3)因为产品质量对人身健康、安全,对环境污染,对企业生存、消费者利益和社会效益关系十分重大,因此,质量检验对于任何产品都是必要的,而对于关系健康、安全、环境的产品就尤为重要。
如药品、食品、饮用水、农副产品、燃气用品、运载工具等,都是如此。
(二)质量检验的基本任务
(1)按程序和相关文件规定对产品形成的全过程包括原材料进货、作业过程、产品实现的各阶段、各过程的产品质量,依据技术标准、图样、作业文件的技术要求进行质量符合性检验,以确认其是否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
(2)对检验确认符合规定质量要求的产品给予接受、放行、交付,并出具检验合格凭证。
(3)对检验确认不符合规定质量要求的产品按程序实施不合格品控制。
剔除、标识、登记并有效隔离不合格品。
三、质量检验的主要功能
(一)鉴别功能
根据技术标准、产品图样、作业(工艺)规程或订货合同的规定,采用相应的检测方法观察、试验、测量产品的质量特性,判定产品质量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这是质量检验的鉴别功能。
鉴别是“把关”的前提,通过鉴别才能判断产品质量是否合格。
不进行鉴别就不能确定产品的质量状况,也就难以实现质量“把关”。
鉴别主要由专职检验人员完成。
(二)“把关”功能
质量“把关”是质量检验最重要、最基本的功能。
产品实现的过程往往是一个复杂过程,影响质量的各种因素(人、机、料、法、环)都会在这过程中发生变化和波动,各过程(工序)不可能始终处于等同的技术状态,质量波动是客观存在的。
因此,必须通过严格的质量检验,剔除不合格品并予以“隔离”,实现不合格的原材料不投产,不合格的产品组成部分及中间产品不转序、不放行,不合格的成品不交付(销售、使用),严把质量关,实现“把关”功能。
(三)预防功能
现代质量检验不单纯是事后“把关”,还同时引起预防的作用。
检验的预防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通过过程(工序)能力的测定和控制图的使用起预防作用。
无论是测定过程(工序)能力或使用控制图,都需要通过产品检验取得批数据或一组数据,但这种检验的目的,不是为了判定这一批或一组产品是否合格,而是为了计算过程(工序)能力的大小和反映过程的状态是否受控。
如发现能力不足,或通过控制图表明出现了异常因素,需及时调整或采取有效的技术、组织措施,提高过程(工序)能力或消除异常因素,恢复过程(工序)的稳定状态,以预防不合格品的产生。
(2)通过过程(工序)作业的首检与巡检起预防作用。
当一个班次或一批产品开始作业(加工)时,一般应进行首件检验,只有当首件检验合格并得到认可时,才能正式投产。
此外,当设备进行了调整又开始作业(加工)时,也应进行首件检验,其目的都是为了预防出现成批不合格品。
而正式投产后,为了及时发现作业过程是否发生了变化,还要定时或不定时到作业现场进行巡回抽查,一旦发现问题,可以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3)广义的预防作用。
实际上对原材料和外购件的进货检验,对中间产品转序或入库前的检验,既起把关作用,又起预防作用。
前过程(工序)的把关,对后过程(工序)就是预防,特别是应用现代数理统计方法对检验数据进行分析,就能找到或发现质量变异的特征和规律。
利用这些特征和规律就能改善质量状况,预防不稳定生产状态的出现。
(四)报告功能
为了使相关的管理部门及时掌握产品实现过程中的质量状况,评价和分析质量控制的有效性,把检验获取的数据和信息,经汇总、整理、分析后写成报告,为质量控制、质量改进、质量考核以及管理层进行质量决策提供重要信息和依据。
质量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1)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进货验收的质量情况和合格率;
(2)过程检验、成品检验的合格率、返修率、报废率和等级率,以及相应的废品损失金额;
(3)按产品组成部分(如零、部件)或作业单位划分统计的合格率、返修率、报废率及相应废品损失金额;
(4)产品报废原因的分析;
(5)重大质量问题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意见;
(6)提高产品质量的建议。
四、质量检验的步骤
(一)检验的准备
熟悉规定要求,选择检验方法,制定检验规范。
首先要熟悉检验标准和技术文件规定的质量特性和具体内容,确定测量的项目和量值。
为此,有时需要将质量特性转化为可直接测量的物理量;有时则要采取间接测量方法,经换算后才能得到检验需要的量值;有时则需要有标准实物样品(样板)作为比较测量的依据。
要确定检验方法,选择精密度、准确度适合检验要求的计量器具和测量、试验及理化分析用的仪器设备。
确定测量、试验的条件,确定检验实物的数量,对批量产品还需要确定批的抽样方案。
将确定的检验方法和方案用技术文件形式做出书面规定,制定规范化的检验规程(细则)、检验指导书,或绘成图表形式的检验流程卡、工序检验卡等。
在检验的准备阶段,必要时要对检验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和考核,确认能否适应检验工作的需要。
(二)测量或试验
按已确定的检验方法和方案,对产品质量特性进行定量或定性的观察、测量、试验,得到需要的量值和结果。
测量和试验前后,检验人员要确认检验仪器设备和被检物品试样状态正常,保证测量和试验数据的正确、有效。
(三)记录
对测量的条件、测量得到的量值和观察得到的技术状态用规范化的格式和要求予以记载或描述,作为客观的质量证据保存下来。
质量检验是证实产品质量的证据,因此数据要客观、真实,字迹要清晰、整齐,不能随意涂改,需要更改的要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
质量检验记录不仅要记录检验数据,还要记录检验日期、班次,由检验人员签名,便于质量追溯,明确质量责任。
(四)比较和判定
由专职人员将检验的结果与规定要求进行对照比较,确定每一项质量特性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从而判定被检验的产品是否合格。
(五)确认和处置
检验有关人员对检验的记录和判定的结果进行签字确认。
对产品(单件或批)是否可以“接收”“放行”做出处置。
(1)对合格品准予放行,并及时转入下一作业过程(工序)或准予入库、交付(销售、使用)。
对不合格品,按其程度分别情况做出返修、返工让步接收或报废处置。
(2)对批量产品,根据产品批质量情况和检验判定结果分别做出接收、拒收、复检处置。
五、质量检验的几种形式
(一)查验原始质量凭证
对大量外购物资不可能、也不必要对实物质量特性进行全部实物检验。
在供货方质量稳定、有充分信誉的条件下,质量检验往往采取与产品验证密切结合的方式,具体是查验原始质量凭证如质量证明书、合格证、检验(试验)报告等以认定其质量状况。
一般要做到能证实供方原始凭证完整齐全;凭证质量特性数据齐全,并符合技术性能和有关标准要求;签字盖章手续合法齐备;实物数量相符。
证实无误后,履行规定程序的签字手续,并将凭证分送有关职能管理部门(如生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物资供应部门等)。
为了尽可能降低自身的质量风险,采购物资中对产品最终性能、对产品形成过程有决定性影响的物料和质量特性,还必须进行实物质量检验。
(二)实物检验
由本单位专职检验人员或委托外部检验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观察、试验、测量后出具检验记录,作为提供产品合格的证据。
(三)派员进厂(驻厂)验收
采购方派人到(常驻)供货方对其产品、产品组成部分(如订购产品,外购产品及外协、委外加工件等)进行现场查验和接收,对产品形成的作业过程(工艺)和质量控制实行监督和成品质量的认定,证实供方质量受控,其提供的有关检验报告(记录)证实检验结果符合规定要求,放行和交付的原始凭证完整、齐全,产品合格,给予认可接受。
这种方式在铁路的运输装备、军工、船舶制造业中仍被沿用。
第二节质量检验的分类
一、按检验阶段分类
质量检验按产品形成过程的相应阶段可分为:
(一)进货检验
(1)进货检验亦称进货验收,是产品的生产者对采购的原材料、产品组成部分等物资进行入库前质量特性的符合性检查,证实其是否符合采购规定的质量要求的活动。
(2)进货检验是采购产品的一种验证手段,进货检验主要的对象是原材料及其他对产品形成和最终产品质量有重大影响的采购物品和物资。
其目的在于防止不合格品投入使用,流入作业过程(工序),影响产品质量。
(3)产品生产者应制定进货检验的程序文件(或制度),规定检验的职能部门、人员的职责、权限;检验的工作程序和要求;受控物资、物品的类型、范围和控制程度,列出明细和清单;制定检验规程(细则),规定检验依据的质量标准和技术文件、检验项目、抽样方案(或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判定和接收、拒收的准则。
(4)进货检验的具体步骤:
①查验供货方提供的质量凭证。
核查物品名称、规格、型号、供货数量、交付日期、产品合格证或其他质量合格证明,核对主要技术、质量指标及确认供货方检验的印章和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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