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瓦斯灾害防治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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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瓦斯灾害防治规划
威信县花家坝煤矿
瓦斯防治规划
2012年3月3日编制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工作方针,全面落实国家、公司关于煤矿瓦斯治理的工作部署,遵循“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最终实现瓦斯彻底整治,特编制花家坝煤矿瓦斯综合防治规划。
一、矿井概况
威信县花家煤矿位于威信县城外,与县城直距7公里,属于威信县扎西镇小坝村委会。
矿井可开采C5、C9煤层,现开采C9煤层,标高+980m~1140m,垂高160m。
矿区面积为0.4906Km2。
矿井开拓方式为平硐开拓,煤层间采用石门方式相连。
主平硐标高为+978m,回风井口(平硐)标高分别为:
西风井标高为+1069.16m、东风井标高为+1065.50m,主平硐运输巷、总回风均布置于C5、C9煤层顶板的砂岩层中,运输巷断面为4.9m2以上,总回风上山至回风井口断面均大于4.5m2以上支护巷道以喷浆(素喷)和金属支护为主。
采区布置与工作面布置方式:
采区按前进式布置,工作面回采按短壁后退式布置。
C5煤层采用炮掘、炮采配手镐进行工作。
二、瓦斯灾害基本情况
根据矿瓦斯等级鉴定证书,矿井最大相对瓦斯涌出量为23.81m3/t,最大绝对瓦斯涌出量为3.18m3/min,最大相对二氧化碳为13.700m3/t,最大绝对二氧化碳涌出量为1.830m3/t。
三、瓦斯防治存在问题
(一)通风系统
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分裂抽出式通风。
风流从主平硐进入井下呈“V”型流动。
主平硐断面积为4.72m2,西翼回风井断面为4.22m2,东回风井断面为3.45m2,断面基本上满足回风能力。
地面砌筑有风机值班房、风门、防爆门和风硐设施,地面通风机房安装两台主通风机型号为FBCDZNo13/2X22kw型轴流式主要通风机,一备一用。
矿井需要风量为1300m3/min,矿井总进风量为1050m3/min,矿井总回风量为1200m3/min。
从现有矿井现状来看,通风系统满足井下各地点用风需要,但仍需完善和优化。
(二)监测监控
我矿现装备有KJ102N安全监测系统,瓦斯传感器使用13套,实现了瓦斯监测正常传输,数据可靠,24小时储存打印。
加强安全监测监控,加强作业现场瓦斯实时监控,掘进工作面迎头5m内和掘进工作面回风流10-15m分别安装了瓦斯传感器,并实现了瓦斯断电闭锁,监控室有三名持证值班人员值班,随时观测瓦斯变化情况。
矿二0一一年监测监控系统稳定运行,能对隐患实施有效监控。
二0一二年至二0一五年根据生产实际变化需要,须重新调整与实际能力相匹配的监测监控系统,并严格按《规程》进行合理配置监测监控系统和建立符合要求标准的机房,总体规划分年度进行安排配置数量及所有费用。
(三)加强瓦斯管理
二0一二年至二0一五年期间,配足瓦斯检查员把瓦斯管理作为矿井重点工作来抓,严格标准,落实责任,强化管理,完善以下六种制度,从而杜绝了瓦斯事故的发生。
确保施工地点无一漏检。
(1)完善预测报警制度。
为有效治理瓦斯,掘进面开工后,每旬测定一次瓦斯涌出量;在采面形成时,测定煤壁瓦斯涌出量,根据实测或邻层邻面瓦斯涌出,推算瓦斯涌出量和配备风量。
采面测定涌出量后,掌握变化规律,及时抽放,并绘制瓦斯涌出与风量变化综合曲线。
每个瓦斯涌出点设置瓦斯传感器,实行监控,实现超限报警、断电。
同时,与主要办公室终端联网,显示在调度模拟盘上。
(2)完善瓦斯超限汇报制度。
严格规定监控人员瓦斯超限汇报时间、内容、及处理方法。
发现瓦斯超限,及时联系附近瓦检员,到超限地点查找原因进行处理,并按规定停电、撤人,设置栅栏、警戒。
这个矿规定瓦斯超限汇报不及时或处理不及时按事故追查。
瓦斯超限由矿通风副总工程师组织安监、生产、调度及通风部门,依据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原则进行分析,并在矿安全办公会上进行通报。
(3)完善瓦斯巡回检查制度。
矿配备了足够的瓦斯检查员,按照检查次数,严格执行岗位标准。
瓦斯变化异常的地点,要随时检查、及时汇报;采煤工作面地质构造异常,需增设瓦斯检查员;机电硐室、停工无人作业等地点,每班至少检查一次,设填瓦斯检查牌板。
瓦斯检查员必须按当月编制的巡回检查图表,在专职责任区内持证上岗检查。
放炮作业的施工地点,瓦斯检查员必须执行“一炮四检”、“四人联锁”放炮制度。
瓦斯检查员要跟踪装药及放炮前、后全过程,对负责区域内的通风设施、防火等进行监督检查。
停风区、大修期间危险区检查,两人保持10米距离,一前一后检查。
(4)完善人员入井检查制度。
矿、班、组三级干部入井后要认真检查瓦斯和煤尘,发现问题,及时安排或处理。
发现隐患和结果,必须及时填写管理人员走动巡查检查记录。
矿级分管领导负责监督本系统人员检查情况。
各级人员不得假检和漏检。
作业时,将检查便携式瓦斯检测仪悬挂在作业地点,掘进迎头5米内和采煤、维修工作面,否则追究上岗人员责任。
(5)完善瓦斯排放管理制度。
为保证安全,对每一个掘进工作面,都事先编制“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措施执行。
主要通风机停运,恢复通风30分钟后,主要通风机排出瓦斯浓度小于1%时,瓦检员方可入井,两人一组检查巷道瓦斯浓度,只有在瓦斯浓度低于0.75%时,其它人员才可以入井。
当采煤面风流瓦斯低于1%时,人员可以进入采煤工作面。
这个矿还规定排放瓦斯,必须执行保安区干部、瓦检员、安监员、电工、风机工“五人同在”瓦斯排放制度。
多台局部通风机排瓦斯或有串联风时,瓦斯排放必须按先入风后回风的顺序进行排放。
同时,瓦斯排放工作应在当班进行完,否则不允许交接班,中途更不能换人。
(5)完善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建立地面固定式永久抽放系统,规定采煤和掘进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3m3/min时,必须采取抽放措施。
采用钻孔抽放方法,钻孔必须下全长套管。
对钻场间距、钻场底板净面积等有严格的要求的基础上,还必须注明钻场位置、数量等。
四、保障措施
为保证我煤矿瓦斯防治规划的顺利实施,完成好治理瓦斯的远景规划,特成立瓦斯防治小组,具体对规划进行监督与落实,并保证瓦斯防治资金投入。
组长:
袁德峰(矿长)
副组长:
唐科庆(总工)
成员:
周怀均、邹孝彬、刘志贵、罗刚、孙统、苏满、陈仁波
瓦斯防治办公室设在监控室,唐科庆为瓦斯防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瓦斯治理工作;瓦斯防治督查督办办公室设在安监部,袁德峰为瓦斯防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瓦斯治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一)高起点
建立健全了以矿技术负责人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
矿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职能专业部门对作业规程及措施进行会审,并对编制质量负责。
经矿长审定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分管副矿长组织实施。
(二)高素质
(1)健全“一通三防”机构,加强和地质部门的结合。
(2)配齐配强“一通三防”和地质工程技术人员。
人员最低达到技校毕业水平。
(3)加强职业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全员培训实行“五个一”(一日一专题、一周一案例、一月一考核、一月一评比、一月一奖惩)和“三同时”(工人干部同时参加培训、同时考试、同时接受奖惩),做到班前培训全员学,脱产培训系统学,多招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
(三)严管理
(1)每年制定关于瓦斯综合治理工作决定。
(2)严格班前班后会制度。
(3)严格落实瓦斯浓度按1.00%断电管理制度。
(4)严格落实工区“一、三、五”学习计划
(5)坚持月度“一通三防”例会制度。
(6)实行“一通三防”重大隐患排查制度。
(7)严格调度和监控中心值班制度,发现井下瓦斯超限必须在5分钟内向值班领导汇报,值班领导必须及时做出处理意见。
(8)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坚持瓦斯超限谈话制和分级追查处理制(瓦斯浓度低于3.0%由矿总工程师或安全副矿长负责追查处理,3.0%及其以上由矿长组织追查处理)。
(9)瓦斯治理,地质、掘进工作先行。
(10)瓦斯治理工程做到“两同时、一超前”(瓦斯治理工程与采煤工作面同时设计、超前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11)严格管理人员跟班下井制度,保证各采掘面每班有区、队长以上管理人员跟班。
(12)所有采煤工作面投产前,须经现场验收,“一通三防”具有一票否决权。
(四)强技术
(1)优化通风系统,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
(2)通风设施可靠,加强对通风设施的维护,严格管理;主要巷道的风门设有传感器。
(3)采用大功率对旋局部通风机和大直径风筒。
(4)瓦斯易集聚地方增设传感器。
(5)井下局部通风实行双电源双风机,并能自动切换。
(6)井下局扇供电线路、设备实行强制性停电检修,局扇视同地面主扇进行管理。
(五)重责任
(1)建立健全各级管理人员“一通三防”责任制,制度牌板上墙上桌。
(2)凡瞒报“一通三防”非人身事故、瞒报瓦斯超限的,给予分管领导行政记大过直至撤职处分。
(3)矿井发生“一通三防”死亡事故实行安全责任追究。
五、矿井瓦斯灾害防治措施
矿井为高瓦斯矿井,各可采煤层有自然发火倾向和煤尘爆炸危险等不安全因素。
在矿井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重点防范瓦斯、煤尘和火灾的威胁,设计选用井下环境安全监测系统和束管自动监测系统等综合治理装备和措施,切实防止瓦斯、煤尘、自然发火等灾害发生。
(一)防治瓦斯积聚措施
1.防治瓦斯积聚的重点是采煤和掘进工作面。
采煤工作面的重点是综放工作面的上隅角瓦斯的防治,掘进工作面的重点是沿空掘巷瓦斯超限治理。
(1)开采顺序
矿井应优先开采浅部煤层,后采深部煤层;先开采上组煤,再开采下组煤。
(2)综放工作面上隅角瓦斯防治措施
综放工作面上隅角瓦斯超限主要原因与风流状况有密切关系。
防治措施如下:
①加大综放工作面的风量。
理论和实践证明,适当加大综放工作面的风量对安全是相当有利的。
②稀释上隅角的瓦斯。
可采用导风帘和压风稀释法。
风帘法一般与加大风量配合使用。
风帘的长度一般在10m左右。
压风稀释法是把井下使用的压风管接入综采工作面回风隅角处,用压风来稀释。
③加强监测。
采煤队当班班长携带的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必须悬挂在回风隅角处,进行连续监测。
④稳定通风系统。
通风系统的改变对综采面回风隅角影响比较大,尤其是对沿空、孤岛综采面影响更大。
因此综采面的通风系统必须处于稳定、可靠状态。
(3)沿空掘巷瓦斯超限的防治措施
由于沿空掘巷巷道和采空区的联系较为复杂,掘进工作面处于低负压区等原因,导致采空区内的瓦斯大量涌入掘进巷道,使掘进工作面瓦斯出现异常或超限。
针对瓦斯涌出原因,一般采取以下相应措施:
①调压技术。
当瓦斯源为大范围采空区漏入时,可选用不同的方法提高掘进巷道风压,使掘进巷道的风压接近或大于采空区的风压,减少或杜绝采空区的瓦斯泄入沿空巷道。
②分流技术。
当瓦斯源为采空区,调压有困难时,可在适当位置开发采空区,使采空区部分瓦斯改变流向。
采取该措施应注意防止煤层自燃。
③喷堵技术。
当瓦斯涌出是沿空巷道内明显的裂隙连通采空区或废弃巷道等原因时,可采用喷涂堵漏材料封堵裂隙的方法。
④充填技术。
当瓦斯源体积不大,有条件时可用砂浆、泥等材料将空洞充填。
⑤通风排除。
如果瓦斯浓度不高,瓦斯涌出量不大,可考虑适当加大风量稀释瓦斯。
2.其它防治瓦斯积聚的措施
(1)加强通风管理。
依据施工要求,合理分配风量,确保工作面、硐室及其它用风地点的风量、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要求,杜绝不合理通风。
(2)井下工作人员对通风设施、设备(风门、密闭、风帘、风桥、风障、调节窗、局部通风机等)必须爱护,严禁乱动和损坏。
(3)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地点,严禁无计划停风。
如因有计划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且停风区内的所有电气设备必须停电。
(4)加强独头盲巷管理,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准停风。
(5)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时,必须将工作面所有人员全部撤出,并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严禁人员入内。
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由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浓度。
只有经过检查,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送电开启局部通风机;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时,必须采取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时,必须制定安全排放瓦斯措施,由救护队实施排放。
(6)风筒管理人员必须按质量标准接好风筒,风筒接头使用反压边,风筒口距迎头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严禁将风筒断开、撕裂或用矿车刮坏。
(7)风筒应与电缆分别挂于巷道的两侧,否则,相互之间应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严防矿车掉道撞坏风筒或电缆。
(8)矿井所有掘进工作面应使用“双局扇、双电源、自动换机、自动分风”和“两闭锁”装置。
(9)通防部门对停风巷道要及时密闭,并按规定检查瓦斯、氧气、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温度,并做好记录。
(10)采煤工作面、煤巷、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装置必须由专业人员维修,并定期标校,确保装置的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符合规定,处于优质良好状态。
采掘工作面必须按照规定标准悬挂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
(11)瓦斯检查员必须按规定进行瓦斯检查。
必须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请示报告制度”、“三签字”、“三对口”制度和现场交接班制度,杜绝空班、漏检、假检现象。
(12)加强工作面断层管理,揭露断层前20m,生产技术部通知通防工区和综采工区,加强观测汇报,瓦斯员蹲点检查瓦斯。
(13)加强采空区及采煤工作面采空区有害气体管理,揭露每处贯眼时,提前检查瓦斯,防止采空区有害气体涌出导致瓦斯积聚。
(14)矿长、矿技术负责人、采掘、通风区队的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爆破工、电机车司机及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
(15)井下装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爆破工在每次装药放炮时,必须用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执行“一炮三检”制度,放炮地点附近10m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爆破。
3.每一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
掘进工作面应采用独立通风。
4.杜绝引爆火源。
(1)井下使用的供电线路、电气设备必须完好,符合要求,各种电气.检测装置等必须使用防爆型,杜绝失爆现象。
通讯装置必须使用本质安全型。
(2)井下爆破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或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毫秒)及安全等级不低于二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3)下井人员严禁穿化纤衣服,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
(4)必须保证矿灯完好、隔爆,下井人员必须保护好矿灯,不得在井下打开、拆卸、摔打。
(5)电瓶车运输大巷铁路与进采区的铁路必须设置可靠的绝缘夹板,防止杂散电流进入采区。
(6)严格控制井下电焊、气焊、喷灯焊接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喷灯焊接等工作,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措施报矿长批准。
(二)其它管理瓦斯防治措施
除了重点加强采掘工作面瓦斯防治外,还要加强其它方面的管理,主要有以下措施:
⑴加强通风管理,优化通风系统。
保证井下各用风地点有足够的新鲜风流。
生产中严格制定管理制度,设专职瓦斯检查员,对工作地点经常进行各种有害气体和风量测定,采空区、风门、风筒要有防止漏风的措施。
⑵建立瓦斯的个体巡回检测和连续检测的双重监测系统,可靠地预防和控制瓦斯事故的发生。
⑶在采掘工作面、采区回风巷及与其相互连接的上、下顺槽中设置瓦斯超限警报仪,监测风流中的瓦斯含量,并将信息及时传送到地面控制室。
在工作地点设置瓦斯断电仪,当瓦斯含量超限时及时自动切断电源。
(4)尽量避免孤岛工作面开采。
孤岛工作面的进回风顺槽均沿空布置,与采空区漏风联系复杂,易造成瓦斯异常或超限。
⑸局部通风机供风实现风、电、瓦斯闭锁,一台局部通风机只能向一个沿空掘进巷道供风,不得同时向另外的用风地点供风。
其回风不得串入其它掘进工作面和机电硐室。
⑹在回采工作面上隅角附近设置一道木板隔墙或帆布风障,迫使一部分风流清洗上隅角,防止瓦斯集聚。
⑺加强机电设备的检查和维修,保持良好的防爆性能,严防电器失爆。
⑻备用工作面,必须供风,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
(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
1、区域防突措施
1)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1)C5煤层运输巷实行条带穿层钻孔或顺层钻孔抽放,C5煤层回风巷实行顺层条带抽放。
在待掘的运输煤巷,先用穿层钻孔处理上个宽带为20m的瓦斯排放带,在预抽达标后,开始掘进巷道。
即从位于C5煤层顶板凝炭岩中或泥质粉砂岩中30m为一个钻场,以5m×5m(倾斜×走向)的间距布置孔径为75mm的条带式网格穿层预抽钻孔,穿透C5煤层底板为止,在条带内垂直巷道方向布置5排钻孔,确保煤巷两侧能控制10m的宽度。
C5煤层回风巷实行顺层条带抽放,其钻孔不得小于60m,上方控制20m,下方控制10m。
(附:
顺层条带钻孔布置示意图)
2)实行回采区域顺层钻孔抽放(附:
回采面顺钻孔布置示意图)
在已掘出的运输煤巷中,沿煤层倾斜方向,打顺层抽放孔,即采用ZY-750型的钻机,利用压风排渣技术打顺层钻孔,孔间距为3m,沿走向布置,孔径75mm,孔深为85-95m。
3)穿层钻孔预抽石门揭煤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在揭煤工作面距煤层的最小法向距离7m以前实施(在构造破坏带适当加大距离)。
钻孔的最小控制范围煤层底部或下帮6m,同时还应当保证范围的边缘到巷道轮廓线(包括预计前方揭煤段巷道的轮廓线)的最小于5m,且当钻孔不能一次穿透煤层全厚时,应当保持煤孔最小超前距15m。
2、区域措施效果检验
1)对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检验时,应当根据经验考察确定的临界值进行评判。
可采用残余瓦斯压力指标进行检验,如果没有或者缺少残余瓦斯压力资料,也可根据残余瓦斯含量进行检验,并且煤层残余瓦斯压力小于0.74Mpa或残余瓦斯含量小于8m3/t的预抽区域为无突出危险区。
否则,即为突出危险区,预抽防突效果无效;也可以采用钻屑瓦斯解吸指标以穿层钻孔预抽石门揭煤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检验,如果所有实测的指标值均小于K0=0.4ml/g·min1/2;S0=5㎏/m则为无突出危险区,否则,即为突出危险区,预抽防突效果无效。
但若检验期间在煤层中进行钻孔等作业时发现了喷孔、顶钻及其他明显突出预兆时,发生明显突出预兆的位置周围半径100m内的预抽区域判定为措施无效,所在区域煤层仍属突出危险区。
当采用煤层残余瓦斯压力或残余瓦斯含量的直接测定值进行检验时,若任何一个检验测试点指标测定值达到或超过了有突出危险的临界值而判定为预抽防突郊果无效时,则此检验测试点周围半径100m内的预抽区域判定为预抽防突效果无效,即为突出危险区。
2)对穿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检验时,在层煤巷条带间隔30~50m至少布置1个检验测试点。
3)对穿层钻孔预抽石门揭煤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检验时,至少布置4个检测试点,分别位于要求预抽区域内的上部、中部和两侧,并且至少有1个检验测试点位于要求预抽区域内距边缘不大于2m的范围。
4)在石门揭煤工作面对无突出危险区进行的区域验证,应当采用防突规定第七十一条所列的石门揭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方法进行。
在煤层掘进工作面和采煤工作面分别采用防突规定第七十四条、第七十八条所列的工作面预测方法对无突出危险区进行区域验证时,应当按照下列地求进行:
(1)工作面进入该区域时,立即连续进行至少2次区域验证。
(2)工作面每推进10~50m(在地质构造复杂区域或采取了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以及其他必要情况时宜取小值)至少进行2次区域验证。
(3)在构造破坏带连续进行区域验证。
(4)在煤巷掘进工作面还应当至少打1个超前距不小于10m的钻孔或者采取超前物探措施,探测地质构造和观察突出预兆。
3、突出危险性预测预报
1)掘进工作面预测方式:
碛头采用Φ42mm的钻孔预测措施,掘进钻屑量,K1值指标法对工作面进行突出危险性预测。
2)预测钻孔布置及施工方法:
(1)预测孔布置(如附图二):
采用后视放线法布孔,在掘进巷道的软分层煤层中部用电煤钻实施Φ42mm钻孔3个,孔深10m,每米测定一次钻屑碍,每两米测一次K1值,如果预测参数不超标,且无喷孔等动力现象,可保持不少于5m(水平投影)的安全距离施工剩余米数,严禁超掘。
(2)若预测参数超标或有其它突出预兆,则直接采取措施,再经过效果检验后,在各项参数均不超标的情况下,可保持措施孔不少于5m(水平投影)的安全距离掘进。
(详见:
检验、排放孔布置图或抽放钻孔布置图)。
(3)若遇地质构造,煤层增厚层紊乱,则直接采取防治突出措施。
3)预测临界指标如下:
K1
Smax(最大钻屑量)
危险性
㎏/m
突出危险工作面
≥0.5
<6
<0.5
>6
无突出危险工作面
4、防治突出措施
1)防治突出措施孔个数的确定
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实施细则》对抽放钻孔相关要求可计算出措施孔个数为:
N=4(2B+A)×H÷(3.14D2)=8.9(个)(取9个孔)
2)说明
(1)工作面采用打钻孔的方法抽放煤层瓦斯防治突出,孔数9个,孔径75mm,孔深40米,抽放孔抽放半径为1.5米,见钻孔参数表,成扇形布置,控制巷道轮廓经外2~5m的范围。
(2)要求每循环钻孔抽放时间7天以上。
(3)效检孔、预测孔与措施孔孔径相同的情况下,可在兼做排放孔。
3)措施孔布置:
详见附图打钻孔布置、校验布置图。
5、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
1)效果检验方法:
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采用钻屑指标法进行验证,其检验指标及方法与预测指标相同。
经过效果检验参数不超标,可保持不少于5m超前距掘进。
2)检验孔布置及施工
检验孔共3个,孔径42mm,孔深10m,布置于排放孔相邻钻孔之间。
(详见)
6、安全防护措施
1)组织机构
为了保证防突工作顺利开展,经矿2月23日研究决定,矿成立防突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由矿长袁德峰同志担任
副组长:
安全矿长苏满同志担任
防突专业组组长:
由丁国海同志担任
下设办公室在矿调度室,由苏满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成员:
全体防突工作人员
2)工作职责
组长职责:
保证防突工作所需人、材、物到位,对防突工作全面负责。
副组长职责:
苏满同志负责防突工作的人员安排及防突工作的安全监督、检查、督促措施落实,每班派一名技术安全人员到现场负责安全监督,专职瓦检员检查瓦斯。
办公室主任职责:
负责收集、记录防突工作的进度,及时向组长、副组长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做到上令下晓,下情上达,分类归回传达防突工作信息。
防突专业组组长职责:
搞好防突预测预报和效果检验工作,收集资料,按规定填报防突报表,送技术人负责等审批归档备查。
成员职责:
按照各自的岗位责任制,做好本职工作。
3)防突人员配置及职责:
工种
人数
职责
专职防突工
1
负责现场措施的执行、相关数据收集和填写上报
瓦检工
1
负责现场瓦斯检查和突出预兆观察
打钻工
6
负责打钻施工
安全员
1
负责现场安全督促和验证钻孔质量、数量、孔深
7、安全技术措施
1)防突施钻安全技术措施
(1)施钻前的安全准备工作
经过预测或效果检验后,确认有突出危险性时,必须停止掘进施工作业,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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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矿 瓦斯 灾害 防治 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