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工程变更等.doc
- 文档编号:2567327
- 上传时间:2022-11-01
- 格式:DOC
- 页数:12
- 大小:286.52KB
设计、工程变更等.doc
《设计、工程变更等.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设计、工程变更等.doc(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建设资金支付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规范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蚌埠市儿童医院综合病房大楼辅楼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和拨付审批程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建设单位基本建设程序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一)规划、可研等前期经费支出。
(二)勘测、设计费用支出。
(三)工程进度款、结算款支出。
(四)工程材料费用支出。
(五)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支出。
(六)监督、检测、监理费用支出。
(七)其他与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蚌埠市儿童医院综合病房大楼辅楼建设有关的费用支出。
三、审批原则和依据
(一)审批原则:
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确保承发包双方在工程建设中有充足的流动资金来保证建设项目的正常运作;
(二)审批依据:
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政府文件、市政府与慧聪家电城有关的文件、会议纪要等,合同(协议),投资计划,经审核的工程预结算等。
四、建设资金支付审批流程
(一)按月结算与支付(工程进度款)
1、施工单位应在每月26日前办理《工程量完成形象进度确认表》(附表1)一式5份。
2、监理单位会同审计单位、工程部在2日内完成确认形象进度,并由工程部审核后发回申报的施工单位和审计单位。
3、施工单位须在每月28日向监理单位提交《工程款支付申请(核准)表》(附表2)一式5份。
4、监理单位依据《工程量完成形象进度确认表》、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在5日内完成进度款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送工程部转送审计单位审核。
5、审计单位5日内完成进度款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6、项目管理部5日内完成复核后报建设单位核准。
7、建设单位(包括审计单位)2日内完成核准后由工程部发回各相关单位。
8、施工单位依据批复的《工程款支付申请(核准)表》,提供合法发票,并填写《项目建设资金审批单
(一)》(附表3)一式2份。
9、监理单位、审计单位、项目管理部2日内分别签署意见后,由项目管理部报建设单位。
10、建设单位完成资金拨付审批流程,支付款项。
11、按月结算与支付(工程进度款)审批管理流程:
施工单位依据《工程进度款审定表》),提供发票,
填写《建设项目资金拨付审批单
(一)》一式2份报监理、审计、项目管理部分别2日内签署意见
监理单位会同工程部2日内确认,并由工程部发回至各相关单位(施工、监理、造价、项管、建设单位各一份)
施工单位根据确认的《工程量完成形象进度确认表》
提交《工程款支付申请(核准)表》一式5份
监理单位5日内审查并出具意见,
经项目管理部转审计单位5日内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项目管理部5日内审定后,报建设单位核准,
并发回至相关单位(施工、监理、造价、项目管理部、建设单位各一份)
项目管理部留存1份
通知施工单位办理相关领款手续
建设单位签署意见
施工单位办理《工程量完成形象进度确认表》,一式5份
建设单位留存1份
注:
施工单位每月25日提供当月工程量统计报表及次月进度计划,报监理核定,如未按期上报,则工程量计量延迟至下月审核。
(二)分段结算(服务、材料及设备类工程款)
1、由请款单位向工程部上报请款报告(或提供发票)。
2、项目管理部依据合同审核、并填报《项目建设资金审批单
(二)》(附表4)一式2份。
3、项目管理部依据合同、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等,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签署复核意见。
4、项目管理部经理审核《项目建设资金审批单
(二)》,报建设单位核准。
5、建设单位完成资金拨付审批流程,支付款项。
6、服务、材料及设备类工程款审批支付管理流程:
请款单位上报请款报告(或提供发票)
项目管理部根据合同审核并填报《项目建设资金审批单
(二)》一式2份
项目管理部依据合同审核并经签署意见
建设单位留存1份
项目管理部经理审核《项目建设资金审批单
(二)》,报建设单位签署意见
项目管理部留存1份
通知请款单位办理相关领款手续
建设单位内部流程
五、其他
建设资金支出必须符合和严格遵守建设单位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未按时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建设单位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在承包人发出要求付款通知后2个月内不得以未支付工程进度款为由暂停施工,如承包人在此期间暂停施工,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一、原则
(一)实事求是、公平合理,既要维护已批准的设计文件的权威性,又要坚持工程质量第一的原则和坚持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原则。
(二)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严格控制工程变更。
确需变更设计的,按以下变更程序办理。
二、变更程序
(一)因施工单位的原因需对原设计进行设计变更时,由提出变更的施工单位填写《工程变更报审表》(附表5)一式5份;因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的原因,由提出变更的单位填写《工程变更报审表》一式3份直接报工程部及审计单位审核。
(二)监理单位审核施工单位填写的《工程变更报审表》,并签署意见。
工程变更应满足:
理由充分、内容描述清晰完整、时间符合要求。
(三)审计单位收到监理单位对《工程变更报审表》的预算初审意见后,依据合同及相关规定进行详细的造价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四)项目管理部收到审计单位对《工程变更报审表》的预算审核后,组织设计、造价等相关单位对变更事项的技术性、经济性、安全性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是否需要变更;若需变更、签署确认意见报建设单位呈批。
(五)设计单位出具《施工图设计修改通知单》(附表6)一式8份。
(六)监理单位签发《施工图设计修改通知单》。
(七)施工单位根据变更内容及意见落实施工。
(八)非施工单位原因导致费用增加时,施工单位办理有关新增项目单价确认、新增/变更项目工程量签证确认、变更/签证价款审批等手续,进行费用洽商。
三、工程变更审批管理流程
确认
不确认
监理单位审核《工程变更报审表》
设计单位出具《施工图设计修改通知单》
监理单位签发
施工单位实施
项目管理部
建设单位原因
施工单位原因
提出单位填写《工程变更报审表》
施工单位填写《工程变更报审表》
工程设计变更
审计单位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原因
设计出具变更单
不确认
工程费用(或工期)签证
四、审批时限
以上流程中各单位的审批时限原则上不超过7日,重大变更不超过14日,逾期则视为认可。
第九节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规范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蚌埠市儿童医院综合病房大楼辅楼项目建设的工程签证管理工作,确保签证的质量,杜绝不实及虚假签证的发生,依据有关文件和合同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工程签证是指按承发包合同约定,由工程承发包双方在施工过程及结算过程中就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事件如:
确认工程量、增加合同价款、支付各种费用、顺延竣工日期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所作的签认证明。
主要包括:
(一)工程变更签证。
(二)工程量清单缺项、新增工程量的签证。
(三)工程费用的签证。
(四)项目工期的签证。
(五)施工期间出现的不可预见因素及对此进行处理的签证。
三、现场签证要求
(一)工程签证申请由施工单位提出,必须理由充分、资料齐全。
(二)提供资料必须满足:
能够准确反映所需签证的实际情形与状态(注明签证发生的时间、部位、事由、几何尺寸、原始数据,工作量等),并附有必要的图纸及照片、施工方案或措施、计算书、工程造价等。
(三)现场签证须经监理单位、审计单位、项目管理部进行技术确认和造价审核,并报建设单位审定;未经建设单位批准的现场签证一律不计入工程造价。
(四)现场签证各方需在7日内办完,超期的现场签证一律不计入工程造价。
(五)现场签证涉及新增单价情形的,新增单价确认工作按照合同约定与现场签证一同办理。
(六)施工单位不得以变更造价签证存在争议或未达成一致而暂缓施工或停止施工,如造成损失由承包人全额承担。
(七)如施工单位未在工程签证发生前或发生时提出《现场签证申请表》报监理单位,则所发生的工程价款不计入工程结算。
四、现场签证流程
(一)施工单位在工程签证发生前或发生时提出《工程签证申请表》(附表7)一式5份。
(二)监理单位对签证事项审核、确认后,组织施工单位、审计单位、项目管理部到现场对签证工程量进行确认,并共同在《工程签证申请表》上签字后返回各单位留存。
上述单位如不能按时到现场进行确认,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同意确认结果。
(三)由施工单位提出《工程签证表》(附表8)一式5份,和按经确认的工程量编制的工程签证价款计算书报监理单位审查后,送审计单位审核。
审计单位审核签证价款并在《工程签证表》上签署意见后报项目管理部审核。
(四)项目管理部工程管理组起草《工程签证呈批表》(附表9)1份,签署意见后转呈项目管理部采购咨询组审核签证价款,并在《工程签证呈批表》、《工程签证表》上签署意见后报项目管理部经理审核;
(五)项目管理部经理完成审核,项目管理部留存《工程签证呈批表》,将《工程签证表》上报建设单位;
(六)建设单位完成审批后由项目管理部发回各相关单位留存。
(七)工程签证审批流程:
补充材料
施工单位提出《工程签证申请表》一式5份
监理单位初审确认
监理、审计、项目管理部、承包人现场确认
监理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
项目管理部审核并签署意见
施工单位提出《工程签证表》一式5份
建设单位审批,项目管理部发回留存(建设单位、项管、审计、监理、施工各一份)
审计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
补充材料
补充材料
补充材料
新增单价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规范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蚌埠市儿童医院综合病房大楼辅楼项目各类新增单价项目办理程序,明确办理新增单价注意事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由于非施工单位原因,发生如下情形并由此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需办理新增单价确认。
(一)设计变更。
(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
(三)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内容不符。
(四)其他需要办理新增综合单价的情况出现。
三、新增单价确定原则
(一)合同中已有适用的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单价确定。
(二)合同中有类似的单价,参照类似的单价确定。
(三)合同中无适用或类似的单价,由施工单位提出新的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四、办理程序
(一)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上报《新增单价申请确认表》(附表10)一式5份;相关单位发现存在需确认新增单价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时,也可要求施工单位按照上述要求上报新增单价确认申请表,并要求:
1、如新增项目需申报综合单价,需附综合单价分析表,在分析表中应能体现主材含量及主材价格。
并附综合单价组价说明,对综合单价中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的取费做详细说明。
2、如新增项目还需申报材料/设备单价,需附材料/设备报价单,报价单中应注明产品型号、材质、技术参数、品牌、生产厂家等相关内容。
(二)监理单位收到《新增单价申请确认表》后,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三)审计单位审核后将审核意见(附新增单价审核计算书、《新增单价申请确认表》)报工程部。
(四)项目管理部工程管理组起草《工程签证呈批表》(附表9)1份,签署意见后转呈项目管理部采购咨询组。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设计 工程 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