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北投区北投国民小学103学年度第二次校务会议提案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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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北投区北投国民小学103学年度第二次校务会议提案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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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北投区北投国民小学103学年度第二次校务会议提案编
臺北市北投區北投國民小學103學年度第二次校務會議提案編號:
1
提案人
教務處
連
連連署人
案由
擬續申辦104學年度設置教學輔導老師方案。
說明
教學輔導老師在本校已辦理第九年,本校因教師人數眾多,教學輔導老師對夥伴老師的關照,除了增進同事情誼、加強專業對話機制外,並能提升教學相關知能,成效良好。
(詳附件一)
備註:
1.若為連署提案,需經校務會議成員四分之一以上連署方能提案。
2.提案請另外提供電子檔,如有附件請夾於後面。
臺北市北投區北投國民小學103學年度第二次校務會議提案編號:
2
提案人
教務處
連
連連署人
案由
本校擬續申辦參加104學年度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計畫逐年組方案,提請討論。
說明
1.依據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要點規定,學校申請參加教師專業發展評鑑須經過校務會議通過。
2.本校已辦理第七年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方案,經由同儕視導,增進教師專業能力,並因專業對話機制,培訓課程,提升教師課堂教學能力,使學生受益,故提請大會討論,同意申辦。
(詳附件二)
備註:
1.若為連署提案,需經校務會議成員四分之一以上連署方能提案。
2.提案請另外提供電子檔,如有附件請夾於後面。
臺北市北投區北投國民小學103學年度第二次校務會議提案編號:
3
提案人
輔導室
連
連連署人
案由
修訂本校「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規定」中文字訓導處改為學務處。
說明
因應組織改造將國民小學訓導處改為學務處,故將防治規定中「訓導處」改為「學務處」,以落實現狀並避免混淆。
(詳附件三)
備註:
1.若為連署提案,需經校務會議成員四分之一以上連署方能提案。
2.提案請另外提供電子檔,如有附件請夾於後面。
附件一
臺北市北投區北投國民小學104學年度教學輔導教師試辦方案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臺北市立國民中小學教學輔導教師設置試辦方案。
二、依據101年2月16日北市教職字第10132719300號函示辦理。
貳、實施目的
一、為增進教師教學效能,促進教師專業成長,提昇學校教育品質。
二、建立學校教師教學輔導與教師教學專業整合機制。
三、形塑學習型組織、建構優質校園文化。
四、落實同儕教學輔導,達成創新教學與精緻教育的理想。
參、實施原則
一、專業性:
提升教師專業知能精神,激勵教師自我成長進修。
二、創造性:
激發教師創新教學動機,精緻課程活動設計品質。
三、共享性:
促進學校教師經驗交流,傳承分享多元型態教學。
四、精緻性:
活化班級級務管理型態,拓展教學內涵廣度深度。
肆、實施步驟
【規畫階段:
研擬辦法與公布相關細則】
一、教學輔導教師預定服務對象:
(一)初任教學二年內之教師(不含實習教師)。
(二)新進至學校服務之教師。
(三)自願成長,有意願接受輔導之教師。
(四)擔任長假(一學期以上)之合格代課教師。
(五)請長假(一年以上)後回歸教職之老師。
(六)經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認定教學有困難之教師。
二、教學輔導教師遴聘
本校教學輔導教師儲訓人選之甄選,成立推薦小組訂立推薦標準,由有意願教師依據標準報名,再由推薦小組推薦教學輔導教師儲訓人選,經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教評會)公開審議通過後,送請校長核章推薦,再送教育局審核,教育局審核通過後,參與教學輔導教師儲訓課程培訓。
(一)遴聘對象:
以課程領導及專業知能導向,遴聘低、中、高年段班級經營及各學習領域教學輔導教師儲訓人員。
(二)敦聘資格:
1.八年以上合格教師之教學年資。
2.具學科或學習領域教學知能,並有四年以上教學經驗。
3.有擔任教學輔導教師之意願。
4.能示範並輔導其他教師教學,提供相關教育諮詢服務,協助教師解決問題。
上述四項條件如學校有特殊需求,得專案報局核定。
(三)教評會審議參加甄選之教師之參考標準:
1.具有豐富的任教學科專門知識。
2.具有課程設計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教學能力。
4.經常且願意做教學示範。
5.具有人際溝通的技巧。
6.具有開放、包容的心胸與人格特質。
7.其他教學輔導知能。
(四)104學年度預定推薦儲訓之教學輔導教師人數依教育局公文為準。
(五)本校推薦之教學輔導教師儲訓人員,應參加教育局委託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三週之儲訓課程。
經儲訓合格者,為候聘教學輔導教師。
經聘任後之教學輔導教師,每年應參加各校所舉辦之十二小時在職成長課程以及教育局委託辦理之十二小時在職成長課程。
(六)本校教學輔導教師之遴聘,應經甄選、儲訓等程序,合格人員由教育局造冊候聘,並頒予教學輔導教師證書後再由學校依規定聘兼之。
前項所稱之證書其有效期間為六年,證書超過有效期間之教師,欲任教學輔導教師者,應參加教育局委託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一週之課程後,得延長其有效期間六年。
證書失效期間,學校不得聘其兼任教學輔導教師
(七)本校教學輔導教師之聘期一任為一年,連聘則連任。
三、配對方式及原則:
(一)考量教學輔導教師與夥伴教師在任教年級、任教科目及人格特質等方面相近配成一組。
(二)第二年繼續接受輔導之夥伴教師,考量輔導之連續性,由同一位輔導教師搭配其他輔導教師共同輔導。
(三)配對方式:
1、年級內:
依據夥伴教師的任教年級,選擇該年級裡符合資格的教學輔導教師。
2、年段內:
選擇夥伴教師的任教年段裡,符合資格的教學輔導教師。
3、任教科目:
依據夥伴教師的任教科目,來選擇任教科目相同的教學輔導教師。
4、合作經驗:
教學輔導教師與夥伴教師若有合作與協同經驗優先配對。
5.自由搭配:
夥伴教師與輔導教師主動邀請對方配成一組。
四、教學輔導教師與夥伴教師的工作內容與任期
本校教學輔導教師,進行示範教學或教學觀察與回饋每月至少一次為原則,協助服務對象其他非教學觀察與回饋的事項每月至少一次為原則。
(一)教學輔導教師的工作內容:
1.協助夥伴教師了解與適應班級(群)、學校、社區的教育環境及職場
文化。
2.觀察夥伴教師的教學,提供回饋與建議。
3.協助夥伴教師作教學省思。
4.提供教學示範,分享教學經驗,幫助夥伴教師改進教學策略。
5.協助夥伴教師設計課程,改進教學評量。
6.提供班級經營與親師溝通的經驗和策略,協助夥伴教師改善班級經營與親師溝通的問題。
7.提供教學事務性的協助,給予夥伴教師支持和引導。
8.協助夥伴教師對個人教學建立教學檔案。
(二)任期:
教學輔導教師之聘期一任為一年,連聘則連任。
(三)夥伴教師的工作內容:
1.儘早了解與適應班級(群)、學校、社區的教育環境及職場文化。
2.接受教學輔導教師的教學觀察、回饋與建議。
3.敘寫教學省思。
4.設計課程、學習教學輔導老師的教學經驗,改進教學評量與教學策略。
5.學習班級經營與親師溝通的經驗和策略,改善班級經營與親師溝通的問題。
6.建立教學檔案。
【實施階段:
推動方式及具體實施期程】
一、教學輔導教師專業成長規劃
(一)教學輔導教師,每年參加本校所舉辦之十二小時在職成長課程,以及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所舉辦之十二小時在職成長課程。
校內在職成長課程,得邀請夥伴教師與校內外教師共同參與。
(二)教學輔導教師專業成長規劃:
1、個別成長:
(1)閱讀專書:
閱讀與教師專業工作有關的書籍、期刊論文、教育新知或網路資源。
(2)教學省思:
紀錄自我教學行為、教育信念或班級活動的省思。
(3)行動研究:
在工作中研究、試驗教學活動,藉以改進教學,提昇專業知能。
(4)參加全校性的進修活動:
專題演講、資訊媒體應用與實作、專題研討會。
2、團體成長:
(1)專業對話:
定期與同年級或同領域的教師進行專業的意見交換與分享。
(2)同儕教學觀察:
教學輔導教師與夥伴教師或與其他教學輔導教師形成小組,共同擬定教學計畫,透過同儕教學觀察,互相觀摩上課情形,提供回饋與建議,提昇教學品質。
(3)讀書會:
小組定期共同閱讀專業書籍資料或討論專業議題,彼此對話討論,深化教學經驗。
(4)工作坊:
與同儕建立協同研究的合作關係,互相支持與協助,達成工作計畫。
(5)合作式行動研究:
與同儕合作,研究與改善教學現場的問題,促進專業成長。
(6)校外參觀訪問:
依課程或教學的需要,安排參觀他校,擴展教師視野。
二、夥伴教師的成長規劃:
(一)夥伴教師應參加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所舉辦之在職成長課程。
(二)夥伴教師專業成長規劃:
1、個別成長:
(1)閱讀專書:
閱讀提昇與改進教學的相關書籍、期刊論文、教育新知或網路資源。
(2)教學省思:
紀錄自我教學行為、教育信念或班級活動的反省。
(3)研習:
依據自己的需要,選擇相關的課程學習(如:
人際溝通與自我成長相關的課程),藉以改進教學,提昇專業知能。
(4)教學觀摩:
觀察資深老師的教學,提升教學技能。
(5)教學經驗成果分享:
參加校內、校外教學成果分享,學習教學與策略的實務經驗。
(6)全校性的成長活動:
專題演講、資訊媒體應用與實作、專題研討會。
2、團體成長:
(1)專業對話:
參與同年級或同領域教師的專業對話,做意見交換與分享。
(2)同儕輔導:
夥伴教師與其他夥伴教師或與年級教師形成小組,共同擬定教學計畫,透過同儕教學觀察互相觀摩學習,或透過教學輔導教師的入班觀察提供回饋與建議,提昇教學品質。
(3)成長團:
參加有興趣的成長團體,如讀書會或主題式工作坊,共同閱讀專業書籍資料,彼此對話討論,深化教學經驗。
(4)校外參觀訪問:
依課程或教學的需要,安排參觀他校,擴展教師視野。
【評鑑階段:
控管各階段實施進度】
一、評鑑成員
(一)學校行政人員:
定期檢核實施進程,以掌握實際進度。
(二)教學輔導教師:
針對教學成長計畫,定期檢視內容及隨時蒐集動態、質性資料(討論摘要、逸事記錄、專案研究問題、專業對話)。
(三)其他夥伴教師:
輔助教學成長計畫所不足的質性資料(討論摘要、軼事記錄、專案研究問題、同儕視導)。
(四)被服務之教師:
以自我評鑑與自我效能檢核為主,用以參照他評的精準度(專業研習心得、教學級務管理自評表、心得札記、教學省思)。
二、評鑑型態
(一)定期檢核:
月報檢核表
(二)動態評鑑:
討論摘要、軼事記錄、專案研究問題
(三)專案報告:
問題導向或主題導向的成長專案計畫及報告、參與相關之行動研究、書面教學檔案資料
(四)成果展示:
教學演示、教育實務經驗交流與分享、專題研討會
三、追蹤評鑑
(一)定期檢核:
以月報計畫時程,控管輔導實施進度;將檢核資料彙集,機動因應臨時變化。
(二)動態評鑑:
以互動討論摘要,記錄教學成長軌跡;將軼事札記彙整,條理概念改變歷程。
(三)專案報告:
以研究計畫報告,解析教師教學實務;將專案研究成果,分享同儕教學經驗。
(四)成果展示:
以教學分享平台,共構教師教育專業;將經驗化為具象,型塑教育專業資產。
伍、工作期程甘特圖
年
月
104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十一
十二
105一
加強方案宣導
*
提校務會議通過
*
提報教育局教師輔導教學計畫
*
校內輔導教師報名
*
遴選校內輔導教師
*
*
薦送教學輔導教師培訓名單
*
教學輔導老師參與儲訓課程研習
*
*
遴選服務對象
*
*
進行教學配對輔導
*
*
*
召開教學輔導會議(建立夥伴關係)
*
*
*
*
*
*
*
*
*
*
教學輔導會談
*
*
*
*
*
*
*
*
*
*
在職成長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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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教學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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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月定期追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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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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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經費核銷
*
工作檢討
*
*
*
成果報告
*
*
*
*
推行活動時段預擬:
時間
活動內容
104.01
校務會議報告繼續申辦提案
104.01~104.03
加強校內宣導工作
104.03~104.05
成立遴選輔導教師機制/申辦方案/遴選輔導教師及邀請夥伴教師
104.06
召開教學輔導教師雙向溝通儲訓研習說明會
104.07
教學輔導教師至教師研習中心參與儲訓課程(新加入教學輔導教師團隊的成員)
104.08
教學輔導教師與夥伴教師配對
排課協調(依配對表安排每組每週一至二節共同無課的時間與安排輔導教師辦理工作坊的時間)
夥伴教師成長研習(教師研習中心)
104.08下旬
「相見歡」(由教學輔導教師規劃方式)/教學輔導教師聯誼
104.09中旬
各組完成成長與輔導計畫
104.02~104.06
104.09~105.01
定期座談會/在職進修成長研習/各組實作/教學輔導教師成長工作坊
105.01~105.02
期末檢討會/各組資料整理、成長與輔導計畫微調
期初座談會(茶會)
105.02~105.06
定期座談會/在職成長研習/各組實作/教學輔導教師成長工作坊
105.06
期末檢討暨感恩茶會
陸、行政措施
編制內專任合格教師擔任教學輔導教師,每位以輔導一至二名服務對象為原則。
每輔導一名服務對象,得酌減教學輔導教師原授課時數一至二節課,但最多以減授原授課時數四節課為上限。
減授鐘點後所需代課鐘點經費,由教育局編列預算支應。
柒、經費
設置教學輔導教師之部分,依教育局專案提供教學輔導教師專業成長經費以及執行教學輔導教師制度所需之行政經費支應。
捌、獎勵
教學輔導教師工作績優者,得報請教育局辦理敘獎或頒發獎狀(牌)。
實施成果有推廣價值者,得舉行公開發表會。
玖、預期成效
一、夥伴教師適應教學與社區環境,提升班級經營與教學效能。
二、教學檔案的建立,提升教師生涯規劃與專業發展能力。
三、結合理論與實務,促進專業成長進修,發展行動研究的能力。
四、經由教學輔導教師的帶領,發展以教師經驗為核心的專業知能,落實教學經驗傳承。
五、建構教師同儕支援體系,達成輔導教師與夥伴教師雙贏成長機會。
六、提昇教育品質,形成優質的校園文化。
拾、評鑑
一、輔導教師輔導成效。
二、夥伴教師的學習成效。
三、學校行政配合措施與行政績效的評鑑。
拾壹、本實施計畫,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報請教育局核定後實施。
附件二
臺北市北投區北投國民小學104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
壹、依據:
一、教育部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計畫
二、臺北市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計畫
貳、目的
一、持續教師精進教學品質,增進教學效能,提升學生學習成就與表現。
二、發展教師專業成長循環,促進校內專業對話與溝通,增進教學知能。
三、發現教師教學表現成就,激勵師工作士氣。
四、形塑校園教學專業文化,增進教師教學之專業性。
參、參與計畫類別:
一般學校
肆、實施時間:
自104年8月1日起至105年7月31日止(104學年度)
伍、評鑑層面:
一、依據教育部辦理計畫,以「課程設計與教學」、「班級經營與輔導」、等二個向度為辦理層面。
二、評鑑規準以「教師專業」為核心、「層面-指標-參考檢核重點」為架構;相關指標、參考檢核重點由本校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推動小組擬訂,參與本計畫之所有成員通過後採用。
陸、參與人員:
本校教師計105人,參與本計畫者為27人。
柒、實施內容:
一、期程設計
年度
內容
104學年
實施層面
1.課程設計與教學
2.班級經營與輔導
評鑑方式
1.教師自評
2.正式評鑑:
含教學觀察及檔案評量
3.非正式評鑑:
以教學觀察為主,作為校本規準調整之重要參考依據
參與人員
1.正式評鑑:
全體參與教師
2.非正式評鑑:
全體參與教師
備註
二、內容規劃:
1.104年7月推動小組開始運作,相關人員參加各項人才培訓。
2.104年8月底前辦理校內實施流程說明會。
3.104年9月-12月進行校本評鑑規準及指標之討論,同時進行非正式評鑑作為規準討論及調整之依據。
4.104年12月-105年1月製作及發放評鑑手冊(含評鑑規準及工具)。
5.105年1月底排定評鑑人員與受評者。
6.105年2月至3月前進行課室觀察、專業檔案建置及自評。
7.105年4月15日前受評者提交自評及專業檔案予評鑑者。
8.105年4月20日前提交評鑑結果(含綜合報告及專業成長計畫)予承辦主任,承辦主任於4月30日前彙整評鑑文件提交推動小組。
9.105年5月15日前發放評鑑結果通知。
10.105年6月10日前完成辦理本案成果報告。
三、實施期程甘梯圖
實施日期
實施內容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104學年
推動小組開始運作
辦理評鑑說明會
校本評鑑規準及指標討論
製作及發放評鑑手冊
排定評鑑人員與受評者
進行課室觀察、專業檔案建置及自評
提交評鑑文件
發放評鑑結果通知及專業社群調查、分組
完成本案綜合報告
捌、推動小組組織與任務:
一、推動小組組織架構:
(一)召集人為校長,執行秘書為承辦處室主任。
(二)教師代表2人:
由教師會長擔任;另一教師代表由叢秀梅老師擔任之。
(三)家長會代表:
由家長會長擔任。
(四)各項代表於辦理本案期間如遇離職,則於第二學年初改選之。
二、推動小組任務:
(一)推動本校進行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
(二)依據評鑑進程,定期召開評鑑工作相關會議。
(三)規劃評鑑人員訓練及聘任。
(四)協調安排評鑑人員、輔導人員。
(五)解決實施評鑑過程中產生的各項問題。
玖、經費來源:
依教育部年度實施計畫之核補項目,由教育部專款補助,並依本校實際需求逐年核實呈報申請。
拾、成長機制
一、教師籌組專業社群,進行教師專業發展、分享與對話。
二、結合領域研究會議、學年會議等專業成長研討,不斷省思與檢討改進,成為掌握有效教學能力的專業教師。
三、聘請專業輔導人員、學者專家指導,提昇課程設計與教學、班級經營與輔導等專業能力。
拾壹、預期效益
一、將能完整實施「教師專業評鑑」與「教師專業發展」結合之專業成長循環。
二、參與本計畫之教師將能透過本計畫不斷省思與檢討改進,成為掌握有效教學能力的專業教師。
三、將能為參與本計畫之教師協助其積極建構、參與相關教學社群,提昇教師教學合作能力,藉以影響學生成為合作學習者,積極參與各項學習活動。
四、將能協助參與本計畫之教師了解自身的教學現況與問題,提供教師必要的支援,促進教師專業成長與自我實現,以提升學校教育品質。
五、將能提供教育主管機關辦理本計畫之成效與資訊,並能作為日後實施相關制度與政策之參考。
拾貳、本計畫經本校推動小組呈校務會議通過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三
臺北市北投區北投國民小學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規定
101年1月17日校務會議通過
101年8月23日校務會議修正通過第3、8、9、11條
一、本校為預防與處理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依「性別平等教育法」(以下簡稱
本法)及「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準則」(以下簡稱本準則)訂定本防治規定,並公告周
知。
二、本防治規定之用詞依相關法令,定義如下:
(一)性侵害:
指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所稱性侵害犯罪之行為。
(二)性騷擾:
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未達性侵害之程度者:
以明示或暗示之方式,從事不受歡迎且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致影響他人之人格尊嚴、學習、或工作之機會或表現者。
或以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作為自己或他人獲得、喪失或減損其學習或工作有關權益之條件者。
(三)性霸凌:
指透過語言、肢體或其他暴力,對於他人之性別特徵、性別特質、性傾向
或性別認同進行貶抑、攻擊或威脅之行為且非屬性騷擾者。
(四)性別認同:
指個人對自我歸屬性別的自我認知與接受。
(五)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
指性侵害或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之一方為學校校
長、教師、職員、工友或學生,他方為學生者。
且包含不同學校間所發生者。
(六)教師:
指專任教師、兼任教師、代理教師、代課教師、護理教師、教官及其他執行教
學、研究或教育實習之人員。
(七)職員、工友:
指前款教師以外,固定或定期執行學校事務人員。
包括合約廠商派駐於學校人員(如保全人員、廚工)或定期到校工作人員(如影印機維修人員等)。
(八)學生:
指具有學籍、接受進修推廣教育者或交換學生。
(九)教育人員:
指學校校長、教師、職員、工友、體育教練、警衛、校護等等。
三、為防治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研擬本防治規定,建立機制,並負責事件之調查處理,本校性平會委員共19人,採任期制一學年一任,以校長為主任委員、各處室主管或組長(教、學、總、輔、人、會、幼)及輔導組、家長會代表2人、教師會代表1人、特教班代表1人、一~六年級學年代表,行政代表應少於成員總數二分之一,女性委員應占成員總數二分之一以上。
四、本校應蒐集及建置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及救濟等資訊,並於處理事件時主動提供申請調查、申復及救濟之機制,保障被害人之權益,提供資源予相關人員等必要協助。
五、學校應提供安全、無性別偏見、性別友善之空間,以減少性侵害或性騷擾發生之機會,為提升本校教職員工生尊重他人與自己性或身體自主之知能,各處室應本於業務職掌合作實施下列措施:
(一) 每年定期舉辦教職員工生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之教育宣導活動,並評鑑其實施成效。
(二) 每年定期為性平會及負責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處置相關單位之人員,辦理校內或鼓勵參加校外相關之在職進修及事件處置研習活動。
(三)將本防治規定相關內容納入教職員工聘約及學生手冊,並另以多元管道公告週知。
(四)鼓勵事件被害人或檢舉人儘早申請調查或檢舉,以利蒐證及調查處理。
(五)辦理教職員工之職前教育、新進人員培訓及在職進修時,納入性別平等教育暨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防治課程。
六、本校為防治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或性霸凌,應採取下列措施,改善校園危險空間:
(一)依空間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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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台北市 北投区北投 国民 小学 103 学年度 第二次 校务 会议 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