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东项目管理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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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东项目管理计划
1.总则1
1.1制目的、适用范围1
1.2工程项目概况1
2.组织机构与职责2
3.文件和资料的控制7
4.记录的控制9
5.环境因素和危险源的控制10
6.法律法规管理10
7.培训11
8.与产品有关要求的确定与评审11
9.物资管理13
10.工程分包15
11.标识和可追溯性16
12.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控制17
13.施工过程控制18
14.产品防护19
15.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21
16.产品的监视和测量21
17.过程的监视和测量22
18.不合格品的控制23
19.顾客满意24
20.应急准备与响应25
21.数据分析25
22.纠正和预防措施26
1.总则
1.1制目的、适用范围
为贯彻实施公司《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确保公司管理体系在平东热电有限公司2×200MW机组烟气脱硫工程项目上有效运行,实现各项管理目标,特编制本计划。
本计划适用于平东项目部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实施和保持。
1.2工程项目概况
平顶山平东热电有限公司2×200MW机组烟气脱硫工程项目由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总承包建设,负责整个工程项目的设计、供货、土建施工、安装和调试。
平东热电有限公司2×200MW机组烟气脱硫项目业主单位是平顶山平东热电有限公司,业主单位授权工程管理代表是中电投集团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监理单位西北电力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本工程由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总承包建设,FGD装置基本设计和初步设计由远达公司与奥地利能源及环境集团公司合作共同完成,施工图设计由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承担,工程建筑安装施工分包单位为河南第一火电建设公司。
工程建设合同工期22个月开工时间2005年3月,计划竣工时间2006年7月,完成整体调试试运达到合同规定的临时移交条件。
在此基础上进行FGD装置半年试生产并完成性能考核试验办理正式验收签证。
1.3编制依据
a)GB/T1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b)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
c)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d)公司《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工程合同、施工组织设计
1.4管理目标
1.4.1质量目标:
设计:
系统配置合理、完善,技术工艺先进,设备性能可靠;
建筑:
分项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达85%以上;
安装:
分项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达95%以上;
分部试运转达到一次成功,整套FGD装置保护投入率100%,自动投入率100%,杜绝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1.4.2工期目标:
2005年3月开工,2006年7月竣工。
1.4.3安全目标:
杜绝人身死亡事故和重伤事故;
杜绝重机械设备损害事故;
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轻伤事故控制在3‰以下。
1.4.4环境目标:
合理使用资源,节约用水、用电,使水、电消耗逐渐减少,尽可能减少对能源的消耗;
节约原材料,降低资源消耗;
现场施工垃圾集中回收,分拣处理,防止二次污染;
施工场界噪声符合国家GB12523-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
1.4.5本项目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见《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
1.4.6管理计划的管理
本计划由项目质量/安全工程师编制,项目经理批准,报质保部备案。
管理计划的修订由项目部组织进行,并执行原审批程序。
2.组织机构与职责
项目组织机构
项目经理
质量/安全工程师
机务工程师
土建工程师
安全工程师
物资工程师
资料工程师
电气、热控工程师
河南第一火电建设公司
平东项目经理部
2.1岗位职责
2.1.1项目经理
a)建立、实施和持续改进项目管理体系,确保项目质量目标的实现;
b)建立项目部组织机构,规定各管理岗位的管理职责和权限;
c)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对供方进行评价和选择,组织工程分包方进场验证工作;
d)严格执行总承包合同和督促工程分包方执行分包合同,负责项目的施工组织及管理工作,包括工程进度、过程质量控制和安全文明施工等;
e)监督检查各岗位的管理职责的落实情况及效果;
f)组织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批准施工技术方案、作业指导书;
g)批准对特殊过程的确认及再确认的结果;
h)组织项目的过程监视和测量工作;
i)组织对不合格品的评审,批准项目的纠正、预防措施和对质量事故的处置方案;
j)组织工程竣工技术资料编制及报审工作;
k)组织工程交付工作。
2.1.2质量工程师
a)制订项目质量目标,定期检查目标的完成情况;
b)制订各类质量、技术管理制度;
c)对施工全过程实施监视和测量,并做好记录;
d)组织或参加工程预检及隐蔽验收检查;
e)组织合同修订的评审;
f)参加对质量事故和不合格品的评审,组织对不合格品处置后的验证;
g)收集与质量有关的各项数据,定期进行数据分析,提出改进质量管理的意见;
h)对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验证;
i)对工程分包方进行年度评价;
j)负责与业主的沟通和顾客满意调查工作;
k)参加阶段性及竣工交付的质量验收工作。
2.1.3专责工程师
a)组织确定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技术要求,明确本项目工程的验收准则,并关注标准、规范更新状态;
b)参与施工组织设计编制;
c)组织编制专业技术方案;
d)组织编制作业指导书,对作业层进行技术交底;
e)负责各专业特殊过程的确认及再确认,做好特殊过程的监控记录;
f)组织并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负责与设计单位、监理和分包方的技术沟通工作;
g)参加对工程不合格品的评审,编制处置方案,参与对质量事故与不合格品处置后的验证;
h)参与对进场物资的验证;
i)组织阶段性的工程质量验收工作;
j)针对不合格品,制定纠正、预防措施;
k)收集工程技术资料和质量记录。
2.1.4资料工程师
a)负责收集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主要是地方要求)、技术标准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技术法规性文件,及时更新相关版本,并向质保部反馈更新情况;
b)负责图纸、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的接收、发放和归档;
c)负责工程竣工技术资料的收集、汇总、整理和归档;
d)负责各类合同文件的管理工作;
2.1.5物资工程师
a)按施工进度向配套部提出进场物资申请计划;
b)建立项目进场物资台帐;
c)负责物资进场验证,保存验证记录;
d)对物资供方进行年度评价;
e)监督、检查工程分包方的物资标识、贮存、转运等物资管理工作;
f)监督、检查工程分包方的施工机械设备、计量器具和监测设备台帐建立工作;
g)监督、检查工程分包方的对计量器具和监测设备的定期检定工作;
h)督促工程分包方编制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并组织落实;
i)检查工程分包方建立健全设备维修保养记录、重要设备的验收及运转记录。
2.1.6安全工程师
a)制定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b)制订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c)组织项目的安全与文明施工的检查;
d)对不合格问题发出整改通知,并监督整改实施;
e)负责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f)辩识环境因素和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价,并实施控制措施;
g)负责潜在重大环境影响和事件、事故的应急准备预案的制定,并负责实施;
h)负责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测量和改进以及运行控制工作;
i)负责组织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的实施及必要时的演练;
j)建立项目特殊岗位人员名录,并保存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k)负责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和特殊岗位人员的培训工作;
3.文件和资料的控制
3.1文件和资料的分类
3.1.1体系文件
公司的管理方针、各项目标和指标、《管理手册》、程序文件、项目部各项目标、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计划、进度计划、公司和项目的与管理体系有关的规章、制度和行政文件、施工方案等。
3.1.2标准类文件
本工程项目适用的设计规范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布的有关工程施工的各类技术规范、标准、规程、标准图集、定额等。
3.1.3合同文件
包括投标文件、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采购合同等。
3.1.4图纸类文件
包括各类工程施工图纸、图纸发放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等。
3.1.5外来文件
包括业主来函、分包商来函、供应商来函、政府或上级主管单位下发的与质量有关的文件。
3.1.6记录
包括管理体系运行记录和与工程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记录。
3.2文件和资料的批准和发布
文件和资料在发布前,发文部门必须请有关人员(详见《文件控制程序》中的规定)对文件和资料的内容、适用性和发放范围进行审批。
审批人员在确定文件和资料的发放范围时,应注意使与质量体系运行有关的各个场所,都能得到相应文件的有效版本。
文件和资料的发布部门和使用部门应定期核对、清理文件(包括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及时识别修订状态,以便所有使用这些文件的部门能确保使用有效版本,并及时从所有使用场所撤出作废文件,防止误用。
所有文件和资料的收文和发放均由资料工程师统一收发与登记。
3.3文件和资料的标识印章
外来文件,收文单位应在文件上注明收文编号和收文日期予以标识。
对保留的作废文件和资料,由发文单位在文件和资料上加盖“作废”印章予以标识。
3.4文件和资料的更改
文件和资料的更改由文件的原起草部门负责,其审批由该文件的原审批部门/人员进行。
文件更改时,与之相关的文件必须同时更改,并及时将更改信息通知文件使用部门单位。
文件和资料的更改方法有换版、换页及手改。
3.5文件和资料的作废、回收及销毁
作废文件由发出部门及时收回,防止误用。
对作废文件,由原发出部门及时进行销毁。
3.6相关记录
a)发文记录CYEP/JL01-01
b)文件、记录借阅登记表CYEP/JL01-02
c)文件更改记录CYEP/JL01-03
d)外来文件登记表CYEP/JL01-04
e)有效文件清单CYEP/JL01-05
f)图纸发放记录(包括设计变更)CYEP/JL01-06
g)文件审批记录CYEP/JL01-07
4.记录的控制
4.1记录的范围
管理体系运行记录和工程质量记录。
4.2记录的收集
4.2.1体系运行记录
内容见《记录清单》。
质量工程师负责收集、整理顾客满意、工程回访保修、不合格品处置记录、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数据分析记录等、合同修订评审、工程师分包方年度评价记录、分包商进场验证记录等;物资工程师负责收集、整理物资进场验证和检验记录、物资分包方的年度评价记录、监视和测量设备检定、校准和设备维修保养等记录;安全工程师负责收集、整理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记录和特殊工种人员资格证明等记录。
4.2.2工程质量记录
各专责工程师负责收集:
a)施工检验和试验记录;
b)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c)工程质量评定记录;
d)技术管理工作记录,如图纸会审、技术交底记录等。
物资工程师负责收集进货验证记录、物资检验和试验记录等(包括工程分包方的相应记录)。
各专责工程师和物资工程师将收集到的质量记录及时交给资料工程师进行汇总、整理并保存。
4.3记录的标识、编目
所有记录应字迹清晰,写明编号、记录日期、记录内容,记录要求及时、准确。
工程质量记录的标识、编目应按当地建筑主管部门规定的工程竣工技术资料的管理要求做好工程质量记录。
体系运行记录采用程序文件规定的表式。
来自分包商的质量记录也应按上述规定管理。
4.4记录的归档与贮存
资料工程师在记录归档前,应分类收录在文件夹内,以防记录损坏或丢失。
保存的档案应建立台帐,做到帐、物对应,便于查阅。
5.环境因素和危险源的控制
5.1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更新
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更新执行公司程序文件《环境因素识别、评价更新程序》(CYEP/CX03-2004)
5.2危险源辨识和评价
危险源辨识和评价执行公司程序文件《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控制程序》(CYEP/CX04-2004)
安全工程师组织本项目辨识危险源,填写《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价表》,判定重大危险源,填写《重大危险因素清单》,由项目经理批准,发放到各施工队和有关职能部门,并报质保部备案。
5.3记录要求
a)环境因素识别表CYEP/JL03-01
b)环境因素汇总表CYEP/JL03-02
c)重要环境因素清单CYEP/JL03-03
d)危险辨识和风险评价表CYEP/JL04-01
e)重大危险因素清单CYEP/JL04-02
6.法律法规管理
6.1资料工程师和质量/安全工程师负责获取与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和地方规章。
6.2针对本项目特点,在公司《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的基础上删减(不适用的)、补充当地方适用法规后,建立本项目《有效法律法规清单》。
6.3对于识别的有关法规,应组织有关部门、施工队学习,并在工作中贯彻。
6.4应定期对与重大环境、安全因素有关的法规的遵循情况进行评价。
具体执行公司《法律及其他要求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
7.培训
7.1培训计划与实施
按公司的培训计划要求组织培训工作。
必要时,根据工程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需要,编制项目培训计划,经项目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并上报公司人劳部备案,保存培训记录。
专责工程师和安全工程师组织制定项目培训计划(包括工程分包方),内容包括培训项目、培训目的、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和培训单位等。
培训前,负责培训的专责工程师应制定培训实施计划,并将计划发至参加培训的人员。
负责培训的各专责工程师按培训实施计划实施培训工作,填写并保存培训记录。
7.2安全工程师负责组织和督促分包方对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岗位培训、转岗培训、安全培训。
7.3特殊岗位人员能力的控制
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和资格考核,持证上岗。
7.4技术和质量方面的培训
根据各专业技术和质量方面的需要对相关人员(包括分包方人员)进行培训。
7.5记录要求
a)培训计划CYEP/JL08-02
b)培训记录CYEP/JL08-03
c)培训签到表CYEP/JL08-04
d)特殊作业人员一览表(附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YD/PDSH-TXJL07-01
8.与产品有关要求的确定与评审
8.1合同修订的评审
项目部应严格执行总承包合同,当在合同履约中双方理解不一致时,一般性问题由项目经理牵头同业主磋商解决,重大问题应向公司工程副总经理、设计部、经营部等部门汇报,由项目经理会同公司相关部门与业主协商解决。
合同的修订包括合同条款更改、设计变更、工程洽商。
重大的修订(如合同条款更改,造成工期、合同价款、施工方案和资源配置较大变化的设计变更等),由项目经理组织,评审中应充分考虑:
a)更改的技术可行性;
b)更改后对成本的影响;
c)更改后对工程质量、工程工期的影响;
d)更改后对材料供应、施工设备及其它现场条件的影响等。
8.2工程变更的管理
由设计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单及附件设计变更通知单交项目经理部确认,监理机构审核,送建设管理单位批准后,项目部执行。
由分包单位、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项目监理机构和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在与计单位洽商后,由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变更通知单作为工程变更单的附件,再经监理机构审核签字后,送建设管理单位批准,项目部执行。
工程变更应在完成上述审批手续之后才允许施工,并在原设计上进行标识。
(具体内容见《工程变更管理制度》CYEP/GCGL05-2004)
8.3顾客沟通
项目经理负责与业主沟通,有关技术方面的沟通由各专责工程师负责。
通过参加业主组织的协调会议、接收业主或监理的指令和主动向业主报告工程情况等方式,了解业主意图,沟通有关情况。
收到业主或监理指令后,项目经理根据情况明确具体人员负责落实,资料工程师做好收文记录。
有关实施指令的记录由具体责任人负责保存。
项目部定期召开生产调度会等例会,传达贯彻业主和监理指令,保证施工生产顺利进行。
按业主和监理的要求,由相关部门及时报送有关报表。
8.4相关记录
有关合同修订及其评审记录,由项目部存档并保存:
a)合同评审记录(合同修订的评审)CYEP/JL10—04
b)工程技术核定单(按业主、监理要求制订)
c)工程变更单(按业主、监理要求制订)
9.物资管理
9.1物资采购
根据项目采购的策划,本项目物资供应的主要方式为:
由公司配套部采购和工程分包方采购。
各自的采购范围详见工程分包合同。
物资分包方的评价、选择工作由公司配套部和工程分包方进行控制。
9.2进场物资的组织(公司配套部采购物资)
物资工程师根据工程进度的需要和合同要求,向公司配套部提交物资需求计划,由公司配套部联系物资分包方并组织物资进场。
9.3物资的验证
9.3.1公司配套部采购物资的进场验收
9.3.1.1验收的要求:
a)开箱时先验收包装质量;
b)开箱后先清点设备及附件是否与装箱单符合,装箱单应与合同规定相符合;
c)设备型号、规格、数量、性能、参数、安装要求应与图纸和文件相符合;
d)装箱资料要齐全,一般包括:
设备清单说明书、设备总装图、基础外型尺寸、地脚螺栓孔位图和荷载图、性能曲线、安装说明和使用维护说明、出厂检验和性能实验记录等。
9.3.1.2设备开箱验收工作由项目部负责主持,工程分包方、供货单位、运输单位、监理、业主代表等参加。
对主要设备和重要设备、进口设备的开箱验收,项目部应填写监理工作联系单在开箱前24小时书面通知项目监理机构和建设单位,并注明开箱验收的设备名称和日程安排。
9.3.1.3验收时由项目部作好相应记录,各参加单位对验收记录确认后签字。
对存在的缺件和缺陷问题,应通过共同研究后由总包单位编写纪要。
纪要要明确责任,落实处理办法,费用和时间要求。
纪要经各方签字确认后除分发给各有关单位执行外,还应提交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备查。
9.3.1.4当有关各方在验收时对设备缺件、缺陷、数量、质量、技术标准、处理方法与供货单位意见不一致时,由项目部组织各有关方面(供货商或制造厂、安装、设计、监理、建设等单位)进行讨论予以解决。
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工期紧迫时总承包单位有权要求某单位先行处理,待继续协调后,其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9.3.1.5国外进口设备若在进场前未经商检,总包单位应在供方代表的参加下,会同商检部门对设备进行共同检验,并应取得供方代表和商检部门人员签署的商检记录。
现场的开箱验收程序与国产设备相同。
9.3.1.6对于主要设备或重要设备、进口设备、验收完成后,总承包单位应及时填写设备报审表(见附表2),经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审批后方可使用。
9.3.1.7项目物资管理人员负责建立进场物资台帐。
9.3.2分包单位采购材料的验收
9.3.2.1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和重要的构配件。
包括钢材、管材、重要的零配件、水泥、焊条、高强螺栓、预制购件、加工件、半成品件等,进场时必须具备正式的出厂合格证和材质化验单。
进场使用前施工单位按“验规”复验,项目物资管理人员督促检查,并经项目部专工复核确认,项目部填写工程材料、构配件报审表,送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审批后,该批材料才能在工程中使用。
9.3.2.2材料质量抽样,检验项目和方法应符合有关规范、规程、行业规定的要求,由项目部组织进行,监理工程师、分包施工单位质检人员参加。
监理工程师抽查除外。
9.3.2.3用于重要结构、水工结构和重要工艺系统等并在现场配制的材料:
如高强度混凝土,设备安装二次浇灌混凝土,防水材料、防腐蚀材料、耐磨材料、绝缘材料、保温材料等配制,项目部必须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试验,并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复核确认,由项目部填写工程材料报审表报送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审批后方可使用。
9.4对物资分包方的评价
对公司物资供方的供货业绩进行年度评价,为公司配套部建立下一年度的物资《合格供方名单》提供依据。
9.5相关记录
a)设备开箱检验记录YD/PDSH-TXJL09-01
b)设备接运记录YD/PDSH-TXJL09-02
c)平东项目设备异常处理单YD/PDSH-TXJL09-03
d)紧急放行审批表YD/PDSH-TXJL09-04
e)设备接收明细表YD/PDSH-TXJL09-05
f)物资、材料、构配件报审表YD/PDSH-TXJL09-06
g)物资供方供货业绩评价表CYEP/JL13—02
h)分包单位物资采购记录(分包单位制订)
10.工程分包
10.1工程分包策划
根据项目策划,对本项目的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进行分包。
(详见分包合同)
10.2分包方的评价、选择和重新评价
项目经理收集工程分包方的相关信息,并及时传递到工程部,作为对分包方进行评价的依据,由工程部呈报分管副总经理,决定对分包方的选择方案(公开招标和内部评审后委托施工)。
如果按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分包方,则由市场部按地方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招标手续,履行招标程序。
如果采取内部评审后委托分包方式,工程部组织相关部门和项目部代表对各工程分包方进行评价,建立工程《合格供方名单》,并组织项目分包。
公司主管领导确认工程分包方,批准分包合同。
项目部在得到公司授权后对本项目工程实施分包,按照批准的合同文本与分包商签署正式分包合同文本。
项目部在年底和分包工程完工后对工程分包方进行重新评价,填写《供方业绩评价表》报工程部备案。
(具体内容见《分包过程控制程序》CYEP/CX14-2004)
10.3分包商进场的验证
由项目部的按分包合同的规定验证分包商所承诺的资源配置及应完成的工作是否兑现,并填写和保存《分包商进场验证记录》。
10.4记录要求
a)分包商价格评价及选择审批记录(工程部)
b)工程合格供方名单(工程部)
c)分包商进场验证记录(项目部)YD/PDSH-TXJL10-01
d)外包供方业绩评价表(项目部)CYEP/JL14—02
11.标识和可追溯性
11.1物资的标识
配套部在向物资供方订货时,除要求其提供物资进货单据、材质证明、合格证外,还应要求物资供方对物资的名称、批号、规格、型号、质量等级等标识清楚。
物资进场时,物资工程师负责办理验证手续,建立进货记录和物资台帐。
台帐中对进货日期、数量、使用、发放日期、使用部位等应标识清楚。
进入贮存场地内的物资均应分类码放,并设置标签以标明物资的名称、批号、规格、型号、数量、进货日期、货源地以及检验试验状态等。
对时效性较强的水泥、外加剂、掺合料等材料,要按照不同品种、标号、出厂进场的时间,分区堆放码齐,做到标牌明显,并实行先进先出的原则。
对现场加工好的钢筋半成品,专责工程师负责要求钢筋加工班组按不同的结构编号堆放,并将标识牌绑扎在钢筋半成品上。
对生产厂家出厂已在物资包装(含捆扎)上悬挂的标牌及其它标识,由材料员监督妥善保管,对防腐用的油漆、稀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要单独存放。
标牌设置在物资存储场地通道附近的明显位置上,标牌要清晰醒目。
入库物资的标签应悬挂在料架上方。
11.2施工过程的标识
施工过程的标识主要是过程记录来实现的,如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要求的过程控制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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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管理 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