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煤矿瓦斯抽采达标工作体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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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煤矿瓦斯抽采达标工作体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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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煤矿瓦斯抽采达标工作体系
郑州广贤工贸有限公司新丰煤矿瓦斯抽采达标工作体系
(试行)
第一章机构组织
一、新丰煤矿瓦斯抽采机构及岗位责任制
1、瓦斯抽采领导小组
组长:
总经理
副组长:
总工程师、安全矿长、防突矿长、机电矿长、生产矿长
成员:
防突科、安监科、通风科、技术科、机电科、调室度
财务科等科室负责人
瓦斯抽采管理部门设在防突科。
2、瓦斯抽采领导小组成员岗位责任制
⑴总经理:
是瓦斯抽采达标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瓦斯抽采工作所需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制定瓦斯抽采达标工作各项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各矿相关人员的责、权、利,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和瓦斯抽采达标。
⑵总工程师:
对瓦斯抽采工作负技术责任,指导制定新丰煤矿瓦斯抽采规划、年度实施计划,检查、审批各煤矿瓦斯抽采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平衡解决瓦斯抽采工程存在问题。
⑶安全矿长:
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督促公司有关领导和部门落实瓦斯抽采达标责任制,监督检查瓦斯抽采达标工作的各项计划、措施的实施。
⑷生产矿长:
认真执行《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中的相关规定,指导煤矿合理安排生产任务和瓦斯抽采、开拓、掘进、回采的接替关系。
⑸防突矿长:
组织对公司各矿抽放系统进行检查验收,确保各项技术指标符合规定。
⑹通风部负责人:
负责指导、督促公司各矿做好瓦斯抽采技术工作,参与制定公司瓦斯抽采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审查公司各矿瓦斯抽采达标规划、年度实施计划、抽采达标工艺方案设计和抽采达标评判报告等。
组织对矿井瓦斯抽采规划、计划、设计、工程施工、设备设施以及抽采计量、效果进行审查、对公司各矿井瓦斯抽采达标工程进行验收和考核。
组织科技攻关,进行瓦斯抽采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和推广。
⑺安监部负责人:
负责督促本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落实瓦斯抽采岗位责任制,监督、检查公司各矿落实瓦斯抽采达标岗位责任制、瓦斯抽采达标规划、年度实施计划、抽采达标工艺方案设计、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对公司各矿在瓦斯抽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组织进行追查分析和处理。
⑻生产部负责人:
负责审定公司各矿开拓、开采工程设计,开拓开采工程设计中必须包括瓦斯抽采工程设计,且满足矿井瓦斯抽采需要;调度和督促公司各矿瓦斯抽采重点工程施工,及时传达上级部门和公司领导有关瓦斯抽采工作的指示。
⑼机电部负责人:
负责检查督促公司各矿抽放系统供电设备及抽放设备安全运行。
⑽技术部负责人:
负责组织对公司各矿进行探测地质构造、测定煤层瓦斯参数、绘制煤层瓦斯地质图等相关图纸。
⑾财务部负责人:
负责组织审查公司各矿瓦斯抽采所需资金安排情况,平衡解决所属各矿瓦斯抽采所需资金,足额保证瓦斯抽采所需资金。
3、公司相关业务部门责任制
⑴通防部:
负责指导、督促公司各矿做好瓦斯抽采技术工作,制定公司瓦斯抽采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审查公司各矿瓦斯抽采达标规划、年度实施计划、抽采达标工艺方案设计和抽采达标评判报告等。
审查公司各矿瓦斯抽采规划、计划、设计、工程施工、设备设施以及抽采计量、效果,对瓦斯抽采达标工程进行验收和考核。
开展科技攻关,进行瓦斯抽采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和推广。
⑵安监部:
负责监督、检查公司各矿落实瓦斯抽采达标岗位责任制、瓦斯抽采达标规划、年度实施计划、抽采达标工艺方案设计、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对公司各矿在瓦斯抽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追查分析和处理。
⑶生产部:
负责指导、审查公司各矿开拓、开采工程设计(开拓开采工程设计中必须包括瓦斯抽采工程设计,且满足矿井瓦斯抽采需要);调度和督促公司各矿瓦斯抽采重点工程施工,及时传达上级部门和公司领导有关瓦斯抽采工作的指示。
⑷机电部:
负责检查督促公司各矿抽放系统供电设备及抽放设备安全运行。
⑸技术部:
负责督促、指导公司各矿进行探测地质构造、测定煤层瓦斯参数、绘制煤层瓦斯地质图等相关图纸。
⑹财务部:
负责审查公司各矿瓦斯抽采所需资金安排情况,平衡解决所属各煤矿瓦斯抽采所需资金,足额保证瓦斯抽采所需资金。
二、公司各煤矿瓦斯抽采机构及岗位责任制
1、煤矿领导小组
组长:
矿长
副组长:
总工程师、安全、生产、机电、防突、经营副矿长
成员:
通风(防突)、地测、生产、机电、技术副总工程师,通风或防突科、安全科、生产科、地测科、机电科、调度室、抽放队等部门负责人。
瓦斯抽采日常管理工作由通风或防突科具体负责。
2、煤矿领导小组成员岗位责任制
⑴矿长:
为矿井瓦斯抽采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矿井瓦斯抽采工作所需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制定瓦斯抽采达标工作各项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权、利,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和瓦斯抽采达标。
批准抽采达标的工艺方案设计、抽采达标评判报告等。
⑵总工程师:
对矿井瓦斯抽采工作负技术和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组织编制、审批、检查瓦斯抽采达标规划、年度实施计划、抽采达标工艺方案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和抽采达标评判报告等。
组织抽采工程施工、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应用、科技攻关项目的实施,平衡解决现场存在的问题,组织抽采达标工程验收。
⑶生产副矿长:
负责按照批准的设计优先安排瓦斯抽采工程施工,在确保瓦斯抽采达标所需工程和时间的前提下,安排抽采、开拓、掘进、回采之间的接替关系。
⑷机电副矿长:
负责矿井抽放系统供电管理和抽放机电设备管理,确保瓦斯抽放系统运转正常、可靠。
⑸经营副矿长:
负责保证瓦斯抽采所需资金和设备、材料供应。
⑹安全副矿长:
负责督促有关领导和部门落实瓦斯抽采达标岗位责任制,监督、检查瓦斯抽采达标规划、年度实施计划、抽采达标工艺方案设计、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对瓦斯抽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组织追查分析和处理。
⑺通风(防突)副总工程师:
协助总工程师做好瓦斯抽采技术工作,组织编写、审定、检查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规划、年度实施计划、抽采达标工艺方案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和抽采达标评判报告等。
开展科技攻关,进行瓦斯抽采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解决现场存在的问题,组织抽采达标工程验收。
⑻地测副总工程师:
负责组织落实瓦斯抽采相关工程,做好地质构造探测、瓦斯地质图等相关的图纸绘制工作。
⑼生产副总工程师:
负责按照批准的瓦斯抽采工程设计优先组织瓦斯抽采工程施工,在确保瓦斯抽采达标所需工程和时间的前提下,编制好抽采、开拓、掘进、回采之间的接替安排。
⑽机电副总工程师:
负责矿井抽放系统供电和机电设备技术管理工作,组织供电系统和机电设备检查,确保设备运行安全可靠。
⑾安全科科长:
监督有关部门落实瓦斯抽采达标岗位责任制,检查瓦斯抽采达标规划、年度实施计划、抽采达标工艺方案设计、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对瓦斯抽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追查分析和处理。
⑿生产调度室主任:
调度和督促瓦斯抽采工程施工、隐患问题治理,优先安排瓦斯抽采相关的设备、材料的运输,平衡瓦斯抽采临时工程的施工,及时传达、通报上级领导、部门和公司领导有关瓦斯抽采工作的指示。
⒀通风或防突科科长:
负责编制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规划、年度实施计划、抽采达标工艺方案设计、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报告等,审查瓦斯抽采相关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抽采达标工程验收。
3、相关业务科室责任制
⑴通风或防突科:
负责编制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规划、年度实施计划、抽采达标工艺方案设计、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报告等,审查瓦斯抽采相关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抽采达标工程验收。
⑵抽放队:
负责矿井瓦斯抽放和抽放钻孔工程、抽放管路工程施工,抽放系统管理、维护,瓦斯抽放参数测定等,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建立瓦斯抽采达标技术档案等。
⑶地测科:
负责探测地质构造、测定煤层瓦斯参数、绘制煤层瓦斯地质图等相关图纸。
⑷机电科:
负责抽放系统供电管理和抽放机电设备管理,确保瓦斯抽放系统运转正常、可靠。
⑸安全科:
监督有关部门落实瓦斯抽采达标岗位责任制,检查瓦斯抽采达标规划、年度实施计划、抽采达标工艺方案设计、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对瓦斯抽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追查分析和处理。
⑹调度室:
调度和督促瓦斯抽采工程施工、隐患问题治理,优先安排瓦斯抽采相关的设备、材料的运输,平衡瓦斯抽采临时工程的施工,及时传达上级领导、部门和公司领导有关瓦斯抽采工作的指示。
第二章瓦斯抽采达标管理制度
一、瓦斯抽采管理制度
1、经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或者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评估符合应当进行瓦斯抽采条件的矿井,其矿井初步设计必须包括瓦斯抽采工程设计内容。
矿井瓦斯抽采工程设计应当与矿井开采设计同步进行;分期建设、分期投产的矿井,其瓦斯抽采工程必须一次设计,并满足分期建设过程中瓦斯抽采达标的要求。
2、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高瓦斯矿井必须建立地面固定抽采瓦斯系统,其他应当抽采瓦斯的矿井可以建立井下临时抽采瓦斯系统;同时具有煤层瓦斯预抽和采空区瓦斯抽采方式的矿井,根据需要分别建立高、低负压抽采瓦斯系统。
3、地面瓦斯泵站要求做到:
⑴地面泵房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建筑,要有围墙保护。
其距矿井进、回风井口和主要建筑物不得小于50m,并必须有防雷电、防火灾、防冻、防洪涝等设施。
⑵地面泵房和泵房周围20m范围内,禁止堆积易燃物和有明火。
抽放瓦斯泵站放空管的高度应超过泵房房顶不小于3m,放空管管径应不小于泵站进、排气口管径。
⑶应选用水环泵抽采瓦斯,抽采瓦斯设施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瓦斯抽放规范》要求。
抽采瓦斯泵及其附属设备应至少有一套同等能力的备用。
⑷抽采泵要有双回供电线路。
泵房内电气设备、照明和其它电气、检测仪表均必须采用矿用防爆型。
⑸泵房必须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
⑹泵站附近进气管道系统必须设置放水器及防爆炸、防回火、防回气等安全装置,应设置采样孔、阀门等附属装置。
⑺泵站给排水应符合如下规定:
泵站要建有供水系统。
泵房设备冷却水宜采用闭路循环,水池容量、给水管路、水量及水质(对硬度较大的冷却水应进行软化处理)必须满足瓦斯抽采泵安全连续运行的需要;泵站内不单独设置消防水池的,冷却循环水池容积应考虑消防用水的需要。
⑻泵房必须有专人值班,每小时测定一次抽放参数,做好记录。
当瓦斯泵停止运转时,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
进行瓦斯利用的,恢复瓦斯泵运转前,必须通知使用瓦斯的单位,取得同意后,方可供应瓦斯。
⑼抽采瓦斯泵必须保证连续运转,特殊情况需要停泵时必须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⑽抽采瓦斯泵实行挂牌管理,写明运行、完好、待修。
⑾瓦斯泵站属要害部门,必须执行进出登记制度,闲人免进。
值班人员有权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泵站,值班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4、临时瓦斯抽放泵站系统要求做到:
⑴建立临时瓦斯抽放泵站系统,必须编制专门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⑵临时瓦斯抽采系统设计,符合《煤矿瓦斯抽采工程设计规范》GB50471-2008要求。
⑶已建立永久抽采系统的矿井,临时瓦斯抽放泵站抽出的瓦斯可送至永久抽采系统的管道内,但必须进行专门设计,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批。
⑷临时瓦斯抽放泵站应安装在抽采瓦斯地点附近的新鲜风流中,至少有一台同等能力的瓦斯抽采泵备用,并实现双电源供电。
⑸临时瓦斯抽放泵站要配有专用电话、瓦斯检测断电装置、消防器材、抽采泵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抽采系统图、高低浓度瓦斯鉴定器、人工观测抽采记录等;并有专人值班,每小时测定一次抽放参数,每班向调度室汇报不少于3次,遇有情况要及时汇报。
⑹临时瓦斯抽放泵站抽出的瓦斯排至总回风巷或采区回风巷,必须保证稀释后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限。
在抽采管路出口处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包括设置栅栏,悬挂警标。
栅栏设置的位置,上风侧为管路出口外推5m,上下风侧栅栏间距不小于35m。
两栅栏间禁止人员通行和任何作业。
临时瓦斯抽放泵站排到巷道内的瓦斯,其浓度必须在30m以内被混合到《煤矿安全规程》允许的限度以内。
栅栏处必须揭示警标和瓦斯监测装置,巷道内瓦斯浓度超限报警时,应断电、停止瓦斯抽采、进行处理。
监测传感器的位置设在栅栏外下风侧1m以内。
5、抽放泵运转时,必须对泵的供水流量、温度及泵轴承温度等进行监测监控,出现异常,能自动报警。
抽放泵进气侧主管路内应安设流量、负压、浓度、温度等传感器,并与矿井监测系统联网。
固定泵房在瓦斯泵上方1m范围内、井下临时瓦斯抽放泵站回风侧距瓦斯泵3~5m范围内安设瓦斯传感器,报警断电浓度为0.5%。
6、瓦斯抽采规模必须能满足矿井抽采达标需要,管网能力应当满足矿井瓦斯抽采期间或在瓦斯抽采设备服务年限内所达到的开采范围的最大抽采量和最大抽阻力的要求、且不少于15%的富裕能力;泵站的装机能力和运行泵的装机能力不得小于瓦斯抽采达标时应抽采瓦斯量对应工况流量的2倍。
7、瓦斯抽采的矿井在进行水平、采区、采掘工作面设计时要同时进行瓦斯抽采设计,合理安排掘进、抽采、回采的超前与接替的关系,保证有足够的工程施工及抽采时间,并编制抽采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报公司审批备案。
需要进行煤层预抽瓦斯的工作面,投产前必须对瓦斯抽采工程及抽采效果验收,抽采效果达到标准要求后方可安排采掘作业。
工作面采掘作业前,应当编制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报告,由矿井技术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批准,并上报公司备案。
8、矿井瓦斯抽采工程设计所依据的瓦斯参数的选取及方案选择要进行可行性论证,设计应遵照“多钻孔,严封闭,综合抽”的九字方针,本着强化“多措并举、应抽尽抽、可保必保、抽采平衡”总体工作要求,依据《煤矿瓦斯抽采工程设计规范》(GB50471-2008)、《煤矿瓦斯抽放规范》、《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矿井实际测得的抽放半径等参数进行设计。
9、在煤层底(顶)板布置专用抽放瓦斯巷道,采用穿层钻孔抽采瓦斯时,其专用抽放瓦斯巷道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⑴巷道的位置、数量应当满足可实现抽采达标的抽采方法的要求;
⑵巷道施工应当满足抽采达标所需的抽采时间要求;
⑶敷设抽放管路、布置钻场及钻孔的抽放巷道采用矿井全风压通风时,巷道风速不得低于0.5m/s。
10、预抽煤层瓦斯的工艺方案应当在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等参数的基础上进行,抽采钻孔控制范围应当满足《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要求。
卸压瓦斯抽采的工艺方案应当根据邻近煤层瓦斯含量、层间距离与岩性、工作面瓦斯涌出来源分析等进行,采用多种方式实施综合抽采。
抽采达标工艺方案设计应当包括为抽采达标服务的各项工程(井巷工程、抽采钻场和钻孔工程、管网工程、监测计量工程、放水除尘排渣等管路管理工程)的布局、工程量、施工设备、主要器材、进度计划、资金计划、接续关系、有效服务时间、组织管理、安全技术措施及预抽瓦斯量和效果等。
抽采达标的工艺方案设计应当由煤矿技术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批准,并报公司备案。
采掘工作面进行瓦斯抽采前,必须进行瓦斯抽采施工设计。
施工设计包括抽采钻孔布置图、钻孔参数表(钻孔直径、间距、开孔位置、钻孔方位、倾角、深度等)、施工要求、钻孔(钻场)工程量、施工设备与进度计划、有效预抽瓦斯时间、预期效果以及组织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等。
施工设计相关文件应当由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11、采取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的,首先要对预抽区域的瓦斯含量(压力)进行实测或计算,然后根据预抽区域煤层特性(孔隙率、透气性系数)、开采设计、通风设计、钻孔抽采有效半径等,进行区域抽采设计。
抽采设计要明确钻孔密度、钻孔终孔直径、主干管管径、预抽时间等。
预抽时间应根据煤层残余瓦斯压力(含量)、可解吸瓦斯量来确定,但不少于6个月。
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率满足规定的指标要求,工作面回采期间风流瓦斯不超过0.8%。
12、预抽瓦斯时间不少于抽采设计所确立的预抽时间,工作面在投产前,必须测定煤层残余瓦斯压力(含量)、计算煤层可解吸瓦斯量。
13、瓦斯抽采工程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施工结束进行竣工验收,并形成验收报告。
瓦斯抽采工程竣工图纸、其他竣工资料及验收报告等由相关责任人签字。
瓦斯抽采工程竣工资料(图)除与设计对应的内容外,还应包括开工时间、竣工时间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异常现象(如喷孔、顶钻、卡钻等)等内容。
14、利用高位巷道抽采的工作面,在工作面投产前,高位巷道必须施工到位、连网待抽。
15、利用高位钻孔抽采的工作面,在工作面投产前,第一个钻场的钻孔必须施工结束,并与抽放系统管路连接。
随着工作面的推进,下一个钻场距工作面30m前,钻孔必须达到连网待抽的条件。
16、在抽采区域、抽采地点在其相应的管路中应安设瓦斯浓度、流量、负压、温度等传感器,实现实时自动监测,并与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联网。
抽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采空区瓦斯或有自然发火危险地点的瓦斯时,应在相应的管路系统中安设CO浓度传感器。
17、抽采瓦斯计量仪器应当符合相关计量标准要求;计量测点布置应当满足瓦斯抽采达标评价的需要,在泵站、主管、干管、支管及需要单独评价的区域分支、钻场等布置测点。
每个抽采钻孔的接抽管上应留设钻孔抽采负压和瓦斯浓度的观测孔。
18、自动计量装每旬调校一次,抽采系统定期测定瓦斯流量、负压、浓度等参数,泵站每小时测定一次,干支管至少每周检查一次,抽放钻场至少每三天测定一次,并做好各种记录、台帐。
19、敷设瓦斯抽放管路应做到:
⑴瓦斯抽放管路系统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选材、安装,管材要符合阻燃、抗静电、防腐蚀等相关要求,管路安装要有安全技术措施。
⑵瓦斯抽放管路要有区别于其它管路的明显标识。
⑶管路敷设要做到“平、直、牢”,离地离度不小于0.3m,在运输巷道中,吊挂高度不少于1.8m。
在倾斜巷道中敷设管路时,应采用管卡将管子固定在巷道或支架上。
巷道倾角小于或等于28°时,管卡间距宜为15~20m;在巷道倾角大于28°时,管卡间距宜为10~15m。
⑷瓦斯抽放管路不得与电缆等带电物体同侧敷设,巷压明显地段要采取加强支护措施和管路保护措施。
⑸在抽放钻场、管路拐弯、低洼、温度突变处以及沿管路适当距离(不大于500m)安装放水器。
严格执行巡查放水制度,确保抽放管路中不积水。
⑹抽放管路分岔处及沿管路适当距离(500m~1000m)应设置控制阀门,阀门的规格与安装地点的管径相匹配。
⑺抽采系统投入运行前,应对管网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气密性试验。
一般采用压风正压试验法,试漏气压要达到0.3~0.5Mpa。
⑻利用上隅角埋管抽采瓦斯,埋入的瓦斯管路要采取保护措施。
用铁管埋管的,在进入上隅角前必须加绝缘段。
连接抽采系统的高压软管,其断面不应小于连接处抽采管断面的0.8倍。
20、钻孔施工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⑴负责打钻的专业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掌握本工种的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措施,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操作,工程技术人员要对专业人员经常进行新工艺、新技术的技术培训,提高人员的素质,并经常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施工安全。
⑵井下钻孔施工地点,要悬挂便携式瓦斯和一氧化碳报警仪,悬挂在下风侧的合理位置,当瓦斯浓度达到1%、一氧化碳浓度超过0.0024%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进行处理。
⑶钻孔穿煤层时,孔口要安设挡板,以防钻孔喷出的煤粉伤人。
⑷钻孔施工地点,要设置记录牌板,同时要与施工报表相符,报表要填写齐全,数字和文字要清楚工整、准确。
⑸钻孔终孔后,要由专业技术人员会同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安检员现场验收,开孔位置、角度、钻孔直径和终孔深度必须附合设计要求,并及时封孔。
封孔长度:
煤层不少于8m,岩层不少于5m,并验收备案。
⑹每个钻孔要加设控制阀门和测孔。
21、施工钻场内要悬挂钻孔施工管理牌板,内容包括:
钻孔设计剖面图、钻孔设计参数、钻孔施工负责人、钻孔施工技术要求、钻孔施工注意事项等。
22、抽采钻场要悬挂钻孔观测牌板,内容包括:
钻场编号、钻孔编号、钻孔参数、终孔日期、验收人、抽采负压、流量、瓦斯浓度、观测日期、观测人姓名等。
23、瓦斯抽采矿井必须有下列图纸和技术资料:
矿井瓦斯抽采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瓦斯抽采工艺方案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抽采达标评判报告;
图纸:
瓦斯抽采系统图、泵站平面与管网(包括阀门、安全装置、检测仪表、放水器等)布置图、抽采钻场及钻孔布置图、泵站供电系统图等;
报表:
抽采工程年、季、月、日报表,抽采量年、季、月、旬报表;
记录:
抽采工程记录、钻孔施工记录、抽采参数测定记录、泵房(站)值班记录;
台帐:
设备台帐、工程管理台帐、瓦斯抽采系统和抽采参数、抽采量管理台帐;
瓦斯抽采总结与分析报告等。
24、其它未尽事项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1、瓦斯抽采工程按照工程内容不同只有在工程按照设计完工后,才能进行工程验收,分期实施的瓦斯抽采工程,可以分阶段验收。
2、抽采瓦斯工程按照工程性质、规模实施分级验收。
⑴担负全矿井、一个水平或区域的瓦斯抽采工程,包括地面抽采瓦斯泵站(井下固定抽采泵站)、抽采瓦斯管路系统、抽采瓦斯钻孔工程等由公司组织验收。
⑵担负一个采区的抽采瓦斯工程,包括所属区域的临时抽采瓦斯泵站、抽采瓦斯管路系统和抽采瓦斯钻孔工程由矿井组织验收。
⑶其他抽采瓦斯工程均由各煤矿企业自行组织验收。
3、验收程序
⑴所有抽采工程施工完成后,各煤矿必须按照设计组织检查验收,并形成验收报告。
⑵需要公司参与验收的瓦斯抽采工程,煤矿企业先组织验收、整改,符合设计要求后,向公司提出检查验收申请,公司接收申请后,将组织相关业务部门进行验收。
4、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
⑴与抽采瓦斯工程相关的各类竣工图件;
⑵与抽采瓦斯工程相关的各类施工记录、台账和阶段性总结材料;
⑶与抽采瓦斯工程相关的各种配套设施、设备、仪器仪表装备情况以及保证该工程正常运转的的人员配备情况;
⑷瓦斯抽采工程竣工后的抽采瓦斯效果验收。
5、验收的方式:
对照抽采瓦斯工程设计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查看资料和实地检查,并形成验收意见。
6、只有在瓦斯抽采工程通过验收后,采掘工作面才能进行生产活动。
三、先抽后采例会制度
1、公司每月召开一次瓦斯抽采工作会议,会议由公司总工程师主持,公司瓦斯抽采领导小组成员和瓦斯抽采矿井有关人员参加。
2、公司瓦斯抽采会议主要内容:
学习上级有关部门关于瓦斯抽采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文件,瓦斯抽采矿井汇报瓦斯抽采重点工程进度情况、瓦斯抽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瓦斯抽采达标的保障措施,总结本月瓦斯抽采工作,研究部署下月瓦斯抽采工作。
3、瓦斯抽采矿井每旬召开一次瓦斯抽采工作会议,会议由矿井技术负责人主持,矿井瓦斯抽采领导小组成员及通风、瓦斯、地测、机电、等相关单位有关人员参加。
6、瓦斯抽采矿井会议主要内容:
传达上级有关部门关于瓦斯抽采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文件,贯彻落实公司瓦斯抽采工作会议精神;通报瓦斯抽采工程进度、进展情况,分析工程施工及抽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方案和措施;安排布置瓦斯抽采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矿井瓦斯抽采达标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7、如遇特殊情况,公司及下属单位要及时组织召开有针对性的会议。
四、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以下资料必须纳入技术档案管理:
⑴煤层瓦斯参数测定报告、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瓦斯地质图、瓦斯治理相关的科研报告;
⑵瓦斯抽采达标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瓦斯抽采工艺方案设计、瓦斯抽采工程验收报告(竣工、验收资料)、抽采达标评判报告等;
⑶瓦斯抽采系统图、泵站平面与管网布置图、抽采钻场及钻孔布置图、泵站供电系统图等;
⑷抽采工程年、季、月、日报表,抽采量年、季、月、旬报表,瓦斯抽采参数测定记录;
⑸上级有关瓦斯抽采的相关文件、会议纪要(记录)、专项检查等相关资料。
2、需要定期完善的资料要按照相关规定补充、完善,并归档管理。
3、纳入技术档案管理的资料按照档案管理的相关要求编号、编制目录,并指定专人负责。
4、纳入技术档案管理的资料,一般要求作为永久资料予以保存。
未经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不得销毁。
五、考核奖惩制度
1、瓦斯抽采达标实行分级考核奖惩,即公司负责对各抽采矿井进行考核,煤矿企业负责对各有关单位进行考核。
2、重点考核内容:
⑴未按相关规定建立瓦斯抽采系统或应进行瓦斯抽采而未进行抽采组织采掘作业的。
⑵无瓦斯抽采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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