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副书记在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docx
- 文档编号:25667958
- 上传时间:2023-06-11
- 格式:DOCX
- 页数:8
- 大小:23KB
县委副书记在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docx
《县委副书记在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县委副书记在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县委副书记在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县委副书记在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县人民政府决定召开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推进会,主要任务就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成绩,分析问题,研究措施,全面安排部署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确保省、市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抢抓机遇,真抓实干,保障性住房建设成效明显 全面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快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实现“住有所居”目标,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
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建设,切实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大事要事来抓,不断加大扶持力度,逐年扩大实施范围,多层次、多方式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效果逐步显现。
(一)政策制度逐步完善。
近年来,我县结合实际科学编制了《**县城镇廉租住房实施细则》、《**县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工作方案》、《**县城镇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实施方案》、《**县城镇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县廉租住房建设租赁管理办法》、《**县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及《**县2016年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通过制定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我县保障性住房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科学规范、健康有序发展,为逐步解决城乡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住房保障体系框架基本形成。
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各项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坚持廉租保底、公租解困、农村改危、抗震安居,以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为重点,在城镇全力实施了廉租住房建设,以解决农村住房困难为重点全面实施了农村危旧房改造、农村民居地震安居工程,建立了惠及全县、覆盖城乡的住房保障体系。
(三)建设投入力度不断加大。
坚持把解决群众住房困难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工作来抓,千方百计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016年至2016年,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共投入资金万元,其中:
廉租房建设投资5676万元,其中中央补助1920万元、省级补助610万元、市级补助1175万元、县级配套1971万元(含1226万元土地作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累计争取中央、省级补助资金万元,农村民居地震安居工程争取到省级补助资金920万元,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争取到省级补助资金780万元,城市棚户区改造争取到补助资金810万元。
以上资金的投入,有效保证了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廉租住房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
2016年-2016年,全县建设廉租住房1176套,万平方米。
目前,共竣工714套,交付投入使用714套。
累计对900户2700余人发放租赁补贴万元,支付万元购买廉租房12套。
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居工程4600户、农村危房改造1500户。
建成农村教师安居房648套,有效改善了农村教师居住困难的现象。
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将人均月收入低于980元的城镇困难群体纳入廉租房保障对象,进一步提高廉租住房的覆盖面。
总的来看,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起步早、进展快、成效显著,取得一定成绩。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在工作推进中仍然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是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政策措施亟待完善。
今年即将大规模建设公共租赁住房,还未深入研究其建设管理制度,需要尽快制定出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以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管理行为。
二是受用地难、筹资难等问题制约,项目建设推进缓慢。
由于用地政策调整,我县建设发展用地更趋紧缺,给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带来了很大困难。
随着货币政策的调整,建设资金筹资难度日益加大,直接影响了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推进实施。
省、市政府已经明确要求,今年9月30日前必须完成2016年所有保障性住房项目100%开工,但是到目前为止,全县7个项目仅有4个项目开工(2016年甸尾社区居民委员会多建1200平方米24套作为2016年廉租住房指标),按建设面积计算,开工率仅达%。
三是保障性安居工程覆盖面有待拓宽。
经过近年来的努力,部分城乡低收入群体有了住房保障,但保障范围窄,只覆盖到极少数的低收入人群,而占比例较大的新生代城市居民、新参加工作人员、大学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等“夹心层”人员,既得不到廉租住房的覆盖,短期内也买不起商品房,这部分群体住房困难问题日益突出。
四是建设管理机制有待健全完善。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时间紧、任务重、投入大,但至今还没有建立行之有效的投入退出机制,单纯依靠财政投入的建设管理模式难以为继,住房保障机构不健全,管理力量薄弱,影响和制约了住房保障工作。
针对这些困难和问题,各相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机遇意识,增强时效观念,加强工作研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办法认真加以解决,全力推进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
二、明确目标,迎难而上,切实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 2016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对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提高城市化水平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站在促发展、惠民生的政治高度,来认识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迎难而上,不折不扣地抓好2016年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
(一)摸清底数,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解决好“建多少”的问题。
2016年省、市下达我县的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是1120户,其中,公共租赁房500套,廉租住房380套,城镇棚户区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240户。
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户型结构规划设计建设标准以小户型为主,廉租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公共租赁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70平方米以内。
今年4月,市住建局和市发改委下达了全市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一定要按照分配到的建设计划指标,根据当地居民收入水平和保障性住房需求状况,认真对住房困难家庭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合理分解任务,科学制定计划,细化实施标准,有针对性地合理划片建设。
要落实建设用地,按照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方式,抓紧落实地块,市政府制定下发玉政发〔2016〕74号文件明确:
“对到期未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的县区,市国土部门一律停办县(区)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手续”。
要按照片区或集中开发的规划设计标准,充分考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对交通、就医、就学、商业服务等配套设施的要求,本着以人为本、方便适用的原则科学合理选址并进行规划设计。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抓开工、促进度、保投资、保质量的要求,及时开工建设。
要严格落实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有关规定,加强协调配合,抓紧完成用地、环评、设计、施工许可等报批手续,确保所有项目于今年9月30日前开工,开工率达100%,并在年底前完成投资额的60%以上,竣工面积35%以上。
农村抗震安居工程和危旧房改造,今年第一批建设任务为1930户,已于今年7月份下达各乡镇(街道)。
在任务分解、指标下达村(社区)时,要多向“老、少、边、穷”地区倾斜,向少数民族地区倾斜,突出住房特别危险、房屋特别简陋、生活特别贫困的各类困难群众,严格按标准选择补助对象,多听群众意见,主动接受监督,重点搞“雪中送炭”,不搞“锦上添花”。
要结合新农村建设,积极建设结构安全、设施配套、功能合理、美观大方、富有地方民族特色的农村民居。
今天会后,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迅速选定实施区域,明确农村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范围,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第一批任务要在2016年12月31日前竣工;第二批任务要在2016年9月10日前全部开工,2016年春节以前竣工。
(二)创新模式,“两房”并轨,明确主体,解决好“谁来建”的问题。
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会议明确提出将对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房并轨建设、实施统一管理,并制定下发云政办发〔2016〕98号文件,原则要求公共租赁住房要以政府主导建设为主,政府主导建设的要占当地公共租赁住房总量的50%以上。
按照这一要求,市里面先行先试,组建市级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代表市政府建设管理城镇保障性住房。
我县可探索成立相应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公司,负责做好本辖区内的保障性住房工作。
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结合当地实际,通过新建、改建、收购、租赁等方式多渠道增加保障性住房房源。
按照“政企共建”开发建设方式,对用工集中、有闲置土地的企业、乡镇学校、卫生院、计生站的教师和职工周转房,由政府给予资金补助和优惠政策、单位配套资金,在自有土地上建公共租赁住房。
积极探索市场化开发建设方式,政府给予优价土地和优惠政策,选择实力强、信誉好的房地产企业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
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把今年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房指标和补助资金整合起来,一并规划,一并建设,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三)吃透政策,探索机制,建立平台,解决好“钱从哪里来”的问题。
在争取中央、省级补助资金的同时,县财政必须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财政预算资金安排,把土地出让总收入的5%、房地产开发税收的10%、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入全部纳入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专户,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需要。
要按照“财政补一点、税费减一点、政策扶一点、银行贷一点、企业助一点、市场让一点”六个一点的办法,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确保及时足额到位、加快项目推进实施。
集中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可配套建设占总建筑面积15%的商业服务设施,可通过出售或出租后把所得收入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
为增强保障性住房项目的投融资及还款能力,对政府投融资平台负责建设的保障性住房项目,由住建、国土部门在同一区域内统一选址,按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规模的30%一并供地作为商品房建设用地,实现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统一规划、建设、运营,商品房项目产生的效益主要用于补贴保障性住房项目的贷款本息及运营管理。
这些优惠条件为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了新的政策依据,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一定要把准吃透中央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认真研究分析,积极探索搭建保障性住房投融资平台,把各级政府给予的各种资金作为保障性住房投融资平台资本金,提高资信等级。
要站在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利于向银行争取贷款的角度,加大与金融机构合作力度,鼓励探索设立农村住房建设担保机构,鼓励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机构发放中长期贷款,逐步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风险补偿和风险分担机制,多渠道引进资金保证保障性住房建设。
保障性住房建设事关群众切身利益,资金渠道多,使用量大,各地要严格财经纪律,做到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
(四)用地单列,优先供应,应保尽保,解决好“地从哪里来”的问题。
保障性安居房建设,用地是保证。
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纳入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管理并单列指标,县国土资源局要会同住建、发改等部门,科学编制和调整保障性住房年度用地供应计划,把用地提前落实到地块,收回使用权的国有土地和政府储备土地要优先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做到应保尽保。
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要按照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需求数量,在每年的12月底前办理完次年的建设用地供应手续,并于次年4月底前提供可进行地勘和“三通一平”的建设用地。
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新增建设用地,可免征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征地管理费等费用。
对企业利用存量土地建设保障性住房的,经住建部门对原土地用途变更后,不再补交土地出让金。
保障性住房用地一般实行划拨,按征地成本供应,也可采用协议出让、作价入股等方式供地。
省政府已经明确要求,要加强对各地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和使用的检查,确保供应到位、使用规范,对到期未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的地方,一律停办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手续,对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用途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
(五)完善制度,严格政策,阳光分配,解决好“如何管”的问题。
一是要严格分配准入管理。
保障性住房事关群众切身利益,随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模不断加大,一直困扰保障房的监督管理机制显得更为重要,如果监督管理不完善,无法做到把保障房分配到最需要的群众手中,必将导致公共资源的浪费和不公平,引发群众不满,好事办成坏事。
我县享受廉租房的城镇低收入标准为城镇居民人均月收入低于980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的家庭,享受公共租赁房的为家庭月收入6000元以内、单身人士月收入3000元以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的家庭,分配入住时要严格按这个标准进行。
要坚持好分配公平这条保障性住房底线,按照规范运作、阳光操作、注重公平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准入、分配、租赁、退出和出售管理,实行房源、分配过程、分配结果全公开,确保分配公平、公开、公正,确保保障性住房房源优先用于最困难、最需要的家庭。
要探索建立有效的举报制度,让广大群众参与监督,对提供虚假资料骗购、骗租保障性住房,空置、转租、出借保障性住房,改变保障性住房结构、使用性质、拖欠租金6个月以上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责令退出,并取消其在5年内申请购买或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资格。
二是要提高保障性住房入住率。
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保障性住房建成完工、且具备入住条件的,必须在1个月内安排保障对象入住,避免国有资产闲置。
2016年之前建设的廉租住房要按时竣工,并尽快完成分配入住工作,确保今年12月底前入住率达100%。
三是要实行保障性住房分级定租。
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区分不同保障对象,合理确定租金水平,建立符合实际的公共租赁住房分级租金制度和租金补贴制度。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略低于市场租金水平合理确定,原则上不得高于同地段同档次市场租金的80%,对符合廉租房供应条件的住户,按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也可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由政府补贴差额部分。
四是要加强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
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考虑保障性住房小区住户收入低、经济承受能力有限、纯粹采用市场化物业管理方式运作较为困难的实际,探索多元化的物业管理模式。
集中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原则上由建设投资主体负责管理,也可选择专业化的物管企业管理。
五是要完善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
要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建立符合条件进入、超出条件退出的有进有退的流动机制。
对保障对象收入超过廉租住房保障范围、但未超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的,可改按公共租赁住房标准收取租金。
对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可按先租后售方式购买原租住的廉租住房,并由直系亲属继承,但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出租、转让、捐赠;五年内确有特殊原因需转让已购买廉租住房的,由县人民政府按原售价扣除折旧后回购,用于扩充廉租住房房源;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后居住满五年的可上市交易,上市交易的廉租住房按成交价的1%征收土地收益金。
采用先租后售方式购买的公共租赁房,按经济适用住房政策购买的,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出租、转让、捐赠,但可由直系亲属继承,满五年的可上市交易,并按当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差价的70%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价款;按政府定价购买的公共租赁住房,居住满一年后可上市交易、出租、转让、捐赠,居住期限按保障对象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计算。
保障性对象转让保障性住房后,不得再申请保障性住房。
三、加强领导,转变作风,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保障性住房事关千家万户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转变作风,狠抓落实,确保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一)要落实工作责任。
领导重视是各项建设工作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统筹安排。
建立切实有效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责任制,做到每项工作有专人负责、有时限要求、有奖惩措施。
特别是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靠前指挥,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做到规划到位、资金到位、供地到位、政策到位,加快进度,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各项任务。
(二)要搞好协作配合。
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需要协调配合的事项多。
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切实提高办事效率,为保障性住房建设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县住建局要发挥好牵头作用,搞好规划和计划,做好方案制定、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统计汇总工作,协调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
县发改局抓紧落实预算内投资计划和项目立项计划,做好有关协调和相关政策支持工作。
县财政局要抓紧落实资金,强化监督管理,并给以相应政策支持。
人行等部门要做好金融信贷政策支持工作。
县国土资源局要做好土地供应和完善供地政策等相关工作,民政、扶贫、环保、教育、地税等部门,也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形成各方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要加强舆论引导。
要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城乡住房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政策要求和工作成效,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增强推进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要全面、客观、准确地报道房地产市场状况,引导房地产投资企业增强信心。
密切关注舆论动向,认真分析社情民意,严防虚假信息误导群众,增强群众对做好城乡住房保障工作的信心,把全社会的关注点和积极性引导到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形成积极向上的舆论氛围。
。
(四)要强化监督检查。
要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建立“季调度、月协调、周汇报”制度,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及指挥部要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协调会、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度会,每半月通报一次相关部门进展情况,及时解决问题。
严把规划设计关、项目招标关、建设施工关、工程监理关、竣工验收关,落实抗震、环保、质量管理等政策要求和技术规范,确保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
县人民政府督查室要加大跟踪问效力度,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办法,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定期通报进展情况。
年底前,县人民政府将责成住建、监察、审计、财政、政府督查室等部门,对廉租住房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包括建设用地落实、资金使用和建设工程质量以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
要严格考核奖励,对完成和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县人民政府将给予表彰和适当奖励;对未按规定完成目标任务的,由县监察局、县人民政府督查室等相关部门约谈有关负责人,并按规定实施行政问责;对有违法违纪情形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同时,要主动接受县人大、县政协以及新闻媒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要加强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监管,使保障性住房建设成为阳光工程、放心工程、群众满意工程。
同志们,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以饱满的热情、高昂的干劲、扎实的作风,创造性地开展好保障性住房的各项工作,为加快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科学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县委 书记 全县 保障 住房 建设 工作 推进 会议 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