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大厦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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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大厦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XXX大厦建设工程
施
工
劳
务
分
包
合
同
工程承包人:
XXX建筑集团有限公司XXXX项目部
施工劳务承包人:
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工程承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劳务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XXX城投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双方就本工程劳务专业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劳务分包范围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按建设单位下发的本工程施工图及相应变更文件中所包含的全部土建施工作业内容由乙方完成,其中脚手架工程、门窗工程、栏杆工程、防水工程、石材幕墙工程、玻璃幕墙工程、外墙金属漆工程、外墙玻化微珠保温砂浆保温工程、水电安装工程由甲方另行专业分包。
工程概况:
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约为23499.3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下室人防车库一层/地上裙楼二层、主楼十四层共计十六层。
第二条分包方式及分包内容
一、分包方式
乙方以包施工(含测量/放线/沉降观测)、包总包配合及服务、包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包材料机具二次倒运、包施工期间抽排水、包场地平整/施工便道修筑/基础开挖及土石方回填等人工配合、包自身用工人员五险一金和劳保防护用具、包除塔吊/施工电梯/砼泵机以外的中小型机械、包工具、包结构与装饰装修人工、包约定辅材、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保修等所有费用总包干形式承包本工程。
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应由乙方完成的施工作业及施工机械、工器具和部分材料的承包内容:
1包完成建设单位下发给甲方的本工程施工图纸、技术文件、变更文件、生产指令等等土建施工作业内容,本合同中约定由甲方另行专业分包的施工作业内容除外;
2依照政府职能部门规定和现行规范要求,本工程必须采取的技术措施、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措施等等全部劳务作业内容及费用。
3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除塔吊/施工电梯/砼泵机以外的所有中小机械设备、施工工具、劳保用品等等机械设备和工器具提供;
4本工程所需的属乙方承包范围内约定主材等等材料的供应;
5包施工、包管理所应配套的项目管理班子的投入;
6包建设单位以及甲方直接发包项目的土建配合、现场协调、完成预留预埋和收边收口等等免费配合内容。
二、具体乙方承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包施工管理
组建项目负责人/总工/施工/测量/安全/文明施工等齐备的项目管理班子。
乙方配备的项目管理班子必须胜任从图纸会审、施工平面布置、工期计划编制、甲供材料提单算量,到施工指导、坐标定位、测量放线、放样下料、质量检查、组织报验、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等能独立胜任本工程管理的成建制的专业管理团队。
2、包总包服务和总包配合
由乙方负责常规性的建设单位专业发包项目和甲方另行分包项目如人防设备、消防、强弱电、电梯、水电、防水、门窗、幕墙、栏杆、保温等专业施工单位的土建配合及收边收口免费服务,但不含门窗框边塞缝、打胶和已施工完成后的二次破坏修补,并需提供例如工序协调、控制线和提交穿插施工作业面等常规性服务,且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3、包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①包办公区域、施工区域、生活区域日常保洁;
②包材料堆放场地的清理、归类、堆码;
③包日常出入车辆的免费洗车服务;
④包施工现场甲供不包卸车材料的卸车,该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内,如有发生时乙方不得要求另行办理签证;
⑤为便于统筹管理,减少施工过程中扯皮现象,本合同约定由乙方负责承包范围内以及其他室内参建施工单位正常施工所产生建筑垃圾的打扫清理和运至室外甲方指定地点堆放,本项不含户外施工参建单位产生的建筑垃圾。
达到交工标准前最后一次的楼层打扫由乙方负责实施,所需费用按参建单位的实际情况、产值大小由甲方划分好分摊比例由相关责任单位各自承担。
⑥乙方承诺固定专人专职完成以上工作。
4、包赶工措施
包双方议定的工期因小于定额工期而必须采取的例如增加人手和工具投入、延长施工作业时间、节假日加班等常规性赶工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5、包二次倒运
包因场地影响、半埋地下室内外地坪高差、各时期工作面剩余材料所造成的场内材料、机具二次运输或安拆等全部配合内容。
6、包施工期间抽排水
包全部施工期间施工区域区域内必要的抽排水,含地下水、地表水、施工废水的引排抽水,所需人工由乙方负责,抽水设备均由甲方提供。
7、包场地平整/施工便道修筑/基础开挖及土石方回填等人工配合。
8、包缴纳五险一金和提供劳保用具
包按国家规定应为所有乙方用工人员缴纳的五险一金,各季节、各工种、各阶段施工必须的劳保用品(如工作衣、安全帽、安全带、手套、雨衣、雨鞋、防暑药品、灭蚊灭鼠药品、保健急救药品等)由乙方承担。
9、包中小型施工机械和工器具
(1)本工程施工所需塔吊、施工电梯、砼泵机由甲方提供;
(2)乙方承担以下中小型施工设备和工器具:
A、钢筋工程:
包钢筋切断机、钢筋弯曲机、钢筋调直机、交直流电焊机、闪光对焊机、电渣压力焊机、直螺纹套丝机、手剪等钢筋加工机械以及扎钩、管钳、葫芦、斗车、粉笔、卷尺等工器具;
B、模板工程:
包木工圆盘锯、手锯、斗车、铁锤、卷尺、老虎钳、吊线锤、扳手、尼龙线、墨斗等木工加工机械和工器具;
C、混凝土工程:
包布料机、平板振动器、插入式振捣棒、斗车、铝刮尺、木抹、铁抹、灰桶、铁锹、铁扒、水管、钢錾、铁锤、扫把、雨衣、雨鞋等混凝土施工机械和工器具;
D、泥粉工程:
混凝土搅拌机、砂浆拌和机、地面抹光机、地面凿毛机、混凝土切割机、蓄水桶、斗车、水管、灰桶、扫把、筛网等施工机械以及所有相应个人工器具;
E、包为完成承包范围内土建施工内容而必须的其他常规工器具。
10、包结构和装饰装修施工所有人工
(1)包完成建设单位下发给甲方的本工程施工图纸、技术文件、变更文件、生产指令等等土建施工作业内容的全部人工(本合同中约定由甲方另行专业分包的施工作业内容除外)。
(2)以下易产生争议的施工内容特别说明如下:
A、乙方包场地平整/施工便道修筑/基础开挖及室内外土石方回填的人工配合,甲方仅提供挖土机、碾压机或打夯机机械服务;
B、乙方包承台/地梁泥浆清理、桩头冲洗、桩筋调直以及必要时的接桩施工;
C、止水螺杆由甲方提供,止水螺杆安装、止水螺杆的割除、木垫块制作/安装/剔打扩口、螺杆眼防锈漆处理并用防水砂浆修补由乙方承担;
D、止水钢板、后浇带收口网由甲方提供,安装及焊接(含焊条、焊机)由乙方承担;
E、乙方承担自备机械的进退场以及安拆费用;
F、乙方包后浇带、其他二次浇捣接口等各类施工缝砼的凿毛处理;
G、乙方包柱墙钢筋直径Φ16以上(含Φ16)的钢筋接头电渣压力焊,本项为乙方包工包料包机械范围;
H、甲方负责按设计提供相应规格的直螺纹套筒,车丝、安装及车丝机械由乙方承担;
I、甲分包防水工程仅做卷材或涂膜施工部分,该项涉及的防水保护层和刚性防水层做法(如防水砂浆、抗渗混凝土防水层等)以及防火岩棉板、水泥膨胀珍珠岩铺设均由乙方完成;
J、混凝土泵管、连接扣、密封胶圈由甲方提供,相应的保管和安拆由乙方承担,包括合理破损的物件均应保管好以便以旧换新,否则因此而造成的赔偿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K、砌体拉结筋及墙面抗裂钢丝网由乙方负责完成,所需环氧树脂植筋胶、钢丝网、铁皮钉由甲方提供。
L、金属变形缝盖板制作和安装由甲方负责,其他材料变形缝盖板、成品水沟盖板、成品井井圈井盖由乙方安装。
M、乙方负责含化粪池、建筑物外边线15米以内的散水/明沟/台阶、室外第1个水电井等配套工程量施工作业,但不包括园林绿化、市政工程等专项施工的作业内容。
11、包约定辅材
A、乙方涉及钢筋工程的承包材料有:
铁扎线、焊条、切割刀片、钢筋机械耗材、氧气、乙炔、焊枪、粉笔等,甲方仅提供钢筋原材及相应预埋原材;
B、乙方涉及模板工程的承包材料有:
胶带纸、双面胶、铁丝、铁钉、保护层垫块、焊条以及木工机械耗材等,甲方仅提供模板、木枋、止水螺杆、穿墙螺杆、钢管支撑、步步紧、螺帽、蝴蝶卡、脱模剂;
C、乙方涉及泥粉工程的承包材料有:
按本合同第二条第9款“包中小型施工机械和工器具”中约定,甲方仅提供混凝土、水泥、河砂、石子、砖、环氧树脂植筋胶、钢丝网、铁皮钉、108胶等材料。
12、包本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安全、保修等所有责任和费用。
第三条施工工期
1、施工工期:
(1)进场时间:
暂定乙方先遣筹备组进场时间为2013年04月10日,乙方作业班组进场时间为2013年04月12日,具体以甲方通知进场时间为准;
(2)总工期:
自甲方交付双方认可的工作面之日起400个日历天(含春节等法定节假日),包含工程完工、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在内。
(3)特别约定的关键工期考核节点
a.挖土清槽、砌筑砖胎膜开始至基础底板结构混凝土浇捣完成:
40个日历天;
b.地下室墙柱至地下室顶板混凝土浇捣完成:
25个日历天;
c.地下室顶板至裙楼屋面(即3层梁板)混凝土浇捣完成:
40个日历天;
d.3层梁板~6层梁板混凝土浇捣完成:
30个日历天(每10天1层)。
e.6层梁板~16层梁板混凝土浇捣完成:
60个日历天(每6天1层)。
f.16层梁板~屋面机房结构封顶:
20个日历天。
g.砌体工程全部完成:
自屋面机房结构封顶后25个日历天内。
本工程主体及围护结构总施工期为240个日历天。
本工程装饰阶段施工总工期为160个日历天。
2、工期延误:
(1)因重大设计变更或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如水灾、地震和自然原因引发的火灾、省市政府禁止令造成的停工,经甲方代表签证认可后,工期可相应顺延,但甲方不承担补偿责任,乙方也不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延期竣工和延期交付使用的违约责任;
(2)因确实无法施工的雨天、停电、停水、停工待料等影响乙方按原计划正常施工的情况发生时:
每月累计未超过48小时的,工期不顺延;累计超过48小时的,超过部分经甲方签证认可,工期相应顺延,乙方不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延期竣工和延期交付使用的违约责任。
(3)因乙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竣工时间交付使用,每推迟一天,甲方按2000元/天向扣罚乙方逾期违约金,并按日历天数连续计算。
3、为确保工程按期完成,双方对各阶段施工按本合同约定的关键工期考核节点进行进度考核,如乙方不能按计划如期完成,每延迟一天,罚款2000元,该款甲方可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乙方如在下一工序完成预期进度并抢回以前延误的工期时间,以上违约可免责,并将前期已扣款项返还给乙方。
第四条施工质量及验收
1、乙方承诺本工程质量保证一次性通过验收并达到优良标准,如因建设单位和甲方分包项目施工质量不达标影响的除外。
2、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最终验收(含地下室、主体分部中间验收)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按工程结算总价的1%进行处罚,乙方并承担为此而发生的返工费用,且工期不予顺延;如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标准的,则双方约定除按工程结算总价的3%处罚外,乙方同意另行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屋面结构、地下室结构抗渗和塔楼外墙漏水质量在下道专业工序插入前仍达不到要求,则甲方可考虑另行委托专业队伍代为处理,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可按工程结算总价的1%另行追加处罚。
4、因建设单位和甲方分包的工程内容达不到质量标准,影响工程质量评级的,造成的损失由相应责任方承担。
5、乙方承担因施工质量缺陷造成的工期延误、二次维修、返工材料浪费、业主索赔及甲方为消除负面影响而支出的一切费用。
6、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图、甲方交底及现行的有关施工规范、技术标准进行施工。
7、乙方要严格按验收规范落实隐蔽工程中间验收的相关程序,配合甲方资料室完善相应的工程资料编制;乙方自检合格后,应当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书面通知须附上乙方自检合格记录。
8、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报验资料后应及时组织隐蔽验收,验收合格由甲方在相关表格上签字后,乙方才可对工程进行隐蔽和继续下道工序施工;若验收不合格,乙方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返工并再次申请甲方重新验收,未经甲方验收或认定合格的隐蔽工程,乙方不得自行隐蔽,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且工期不予顺延。
9、甲方发现施工中有质量问题或出现影响配套工程施工的现象时,应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整改通知;如乙方拒不执行或按限期时间整改不力,或整改后还达不到设计要求时,甲方有权下达停工整改通知或单方作出相应的经济处罚决定,整改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
第五条安全管理
1、乙方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采取一切必要的、严格的、充分的、合理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施工。
2、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遵守国家以及工程所在地现行的安全施工规范、指令以及甲方下发的安全生产技术交底要求。
3、在乙方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管理到位的前提下,涉及单项赔偿金额在壹拾万元以下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对单项赔偿金额在壹拾万元以上的大型安全事故,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赔付后的部分,甲方承担40%最高限额,不足的差额部分由乙方全部承担。
4、由甲方或建设单位指定发包的分包项目,在施工过程发生安全事故,由该指定分包队负责,若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负责协调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落实由责任单位赔偿。
第六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甲方以本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内容及方式,按施工图建筑面积乘以每平方米不含税综合包干单价给予结算,该单价已综合考虑乙方合同履约期间的管理成本、劳务价格等涨幅风险,故双方约定本综合单价不受市场行情的变化而调整。
2、双方议定本工程不含税综合包干单价为:
元/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依照江西省现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核算的最终完成建筑面积为准,本工程暂定建筑面积为:
23499.3平方米,本工程暂定合同总价为元(大写:
)。
3、如双方对建筑面积核算有异议,则本工程建筑面积的结算以吉安县房管局最终出具给建设单位的书面核定查丈面积为准,此前可暂按合同约定面积计算,多退少补。
4、工程款支付方式
本工程双方商定按下列支付节点乘以对应比例支付:
(1)地下室顶板混凝土浇捣完成后10天内,甲方按暂定合同总价的20%支付工程款;
(2)地下室顶板裙楼屋面(即3层梁板)混凝土浇捣完成后10天内,甲方按暂定合同总价的5%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8层梁板混凝土浇捣完成后10天内,甲方按暂定合同总价的10%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4)13层梁板混凝土浇捣完成且全部砌体工程完成1/4后10天内,甲方按暂定合同总价的10%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5)屋面及屋面以上结构混凝土浇捣完成后且全部砌体工程完成1/2后10天内,甲方按暂定合同总价的25%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6)砌体、二次结构、屋面建筑构造全部完工,粉刷及零星工程完成50%后10天内,甲方按暂定合同总价的10%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7)乙方承包范围全部完工后15天内,甲方按暂定合同总价的10%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8)竣工验收完成并取得工程备案合格证明文件且双方办结工程结算后15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扣除保修金后的剩余结算尾款。
5、计时工单价确定:
技术工种180元/工日,副工130元/工日。
第七条工程材料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根据工期计划要求和实际情况,提前向甲方报送书面《材料计划采购单》,乙方所提供的材料采购计划单应根据实际用量和正常损耗编制后交甲方审核,数量力求准确不得偏大或偏小,否则出现工期延误和发生其它不必产生的浪费由乙方承担。
2、甲方采购的主要材料运至工地后,乙方应派专人清点数量并验收保管,不得丢失。
3、乙方应制定严格的材料领料、用料制度,严格控制材料使用,杜绝浪费,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采购单据实采购,在施工完成后,乙方用料数量、采购计划数量与甲方预算数量一致,如出现多余材料,则由乙方按材料到工地价接收,短缺数量由甲方补足,但因补货量过少而额外支出的运输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4、需要送检的材料由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现场取样或制作,试验送检由甲方负责;因乙方制作缺陷如拉结筋植筋件、钢筋焊接头、混凝土试块送检不合格而造成的二次取样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5、若甲方负责采购的材料因质量问题不能使用、材料进场滞后造成了乙方的进度延误,每月累计超过48小时,超过的时间工期可相应顺延。
6、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乙方人员有浪费(如人为截短、丢弃钢筋或加工半成品过度造成浪费)、占用、转用、偷盗、丢弃甲方材料行为,甲方可按材料实际价值的5倍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如属偷盗,情节严重的应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乙方加工废弃的钢筋总量不能超过总用量的1%,超过1%部分由乙方按成品钢材市场价承担损失。
施工过程中如有乙方确需甲方材料制作施工、生活、安全等用具,必须事前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按市场价由乙方承担该项费用。
7、甲方有权对施工中材料浪费、用水用电浪费等现象提出整改要求,乙方必须及时纠正并能有效预防再犯。
第八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
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本工程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两个以上的坐标控制点。
2、开工前3日内提供壹套施工图纸原件给乙方,超过套数及其复制费用由乙方负担。
3、审查乙方的施工进度计划,提出意见并督促实施,检查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验收分部分项的工程。
4、检查本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设备的规格、质量和安全可靠性,核查设计变更,督促乙方施工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
5、甲方项目经理,按以下要求行使本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职责:
(1)项目经理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应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签收。
情况紧急时,项目经理可发出口头指令,乙方对项目经理的指令应于执行,并在24小时内要求甲方给予书面确认;如项目经理未能及时确认,乙方应于项目七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
(2)情况紧急下甲方项目经理因指令错误的,相关发生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可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委托的项目经理无权变更修改本合同。
(4)项目经理有权按照合同附件《施工现场管理补充协议》的约定对乙方进行处罚,乙方承诺无条件接受。
乙方:
1、乙方承诺派出有优良工程丰富施工经验的、满足本工程需要的项目管理人员,保证本项目的各部位、各工序都有技术管理人员正确指导施工且具备强有力落实质量、进度、安全施工的管理团队。
2、乙方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常驻工地,乙方的项目负责人系乙方代表,但无权修改本合同或免除合同中甲方义务或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3、乙方指定:
XXX【身份证号码:
;住址:
】(复印件附后)为该项目施工负责人,乙方的施工负责人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并且履行以下日常职责:
1乙方的要求、请示和通知,应以书面形式一式两份由乙方代表签字盖章后送交甲方资料员,甲方资料员应在回执单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双方各留一份存档。
2乙方应按甲方项目经理发出的指令及时组织施工。
4、每月25日前乙方应向甲方上报当月《月度已完成形象进度统计表》和下月《施工进度计划》各两份。
5、乙方应及时落实图纸会审,协助甲方办理现场签证,并与施工同步制作合格试件(试块),按施工需要提前编制材料用量计划表。
6、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及国家规定的技术操作规程,组织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如期完工。
7、乙方必须完善文明施工,确保安全生产。
8、认真做好文明施工,切实做到对现场地下管线的摸底、保护和迁移;做好附近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安全防护工作,尽量控制施工噪音、扰民和扬尘,保证施工现场整洁并符合有关部门规定。
9、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和相关规定,尽力配合甲方分包工程的施工,不得故意阻挠。
参建单位必须遵守工地上的规章制度,乙方不得故意制造某种条件和局面,影响配套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如因建设单位直接发包工程影响乙方施工并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义务全力协助乙方向建设方索赔,但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10、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应立即报告甲方。
如属乙方责任,要负责返工,直到符合规范要求,并负责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11、乙方所有施工人员服从甲方对施工现场的统一调配,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5天内应全部清理干净场地并撤出现场。
12、已竣工工程交付使用前,乙方应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
13、乙方不得将本项目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分包给他人,包括他人借乙方名义承建本工程。
14、乙方不得收取甲方及建设方直接发包单位的任何配合费用。
第九条工程保修
1、工程验收合格后,工程保修范围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保修期从工程乙方移交给甲方之日起1年为限。
在保修期内若出现乙方施工所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到现场进行维修,并保证无偿修理好,否则甲方可直接安排维修,维修费用在乙方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2、本工程质保金预留人民币5万元,甲方在支付乙方工程结算尾款时扣除,在保修期限中不计利息。
乙方如积极履行保修义务,甲方可在保修一年后一次性全部返还。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如遇特殊情况甲方不能按期付款,双方商定15天内乙方不得停工,应持续施工并确保进度;如逾期超过15天,由甲方按欠款额度向乙方支付超过15天以外的银行同期活期利息,因此所造成的工期可顺延。
2、主体结构施工期间工期延误违约:
如因乙方原因最终没有按“结构工期考核关键节点”完成主体结构封顶,乙方按2000元/天支付违约金。
3、工程竣工验收后的工程移交违约责任:
乙方在15天内非甲方原因没有按照合同第十条第1款规定将工程移交给甲方,每逾期一天,乙方按30000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因乙方逾期移交和施工质量缺陷给甲方造成了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其他违约行为的处理方式:
①乙方如果以本合同没有详细规定,要求甲方履行本合同之外的义务时,甲方有权拒绝;如果乙方因甲方拒绝其要求,而以停工或故意拖延工期迫使甲方接受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本工程全部转包或部分转包给他人承建,甲方有权向乙方书面通知要求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同意甲方无需向承建人履行任何支付义务,并由乙方负责在3天内将承建人全部清退出场,相关一切费用乙方承诺无条件全部承担,如因此而造成部分工程或全部工程停工的,每停工1天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
③乙方无故撤走部分或全部工人、有工作面但连续3天以上无人或无足够人手施工、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且拖延整改在3天以上,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立即纠正,如乙方在24小时(法定节假日可顺延)内未予答复,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乙方保证无条件退场,并按甲方认定的乙方已完成合格工程总价款的70%予以最终结算。
如乙方未及时退场,甲方有权拒付任何费用。
④其他违约行为按附件《施工现场管理补充协议书》约定执行。
⑤如因甲方分包的其它配套工程影响乙方整体施工进度,甲方按实际造成的损失以一定的方式给予乙方补偿。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
1、本合同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甲方以提供主材为主,由乙方按约定承包范围组织施工,直至达到交楼标准而做出纯属双方真实意愿的有效要约。
2、乙方应在施工过程中本着积极友好的原则不再向甲方提出超出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其它未尽事宜的要求,甲方同时有权拒绝乙方的上述要求,甲方仅同意履行本合同规定的甲方义务。
3、甲方的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如果其履行职责的目的或方式明显有损甲方的合同利益,该行为不视为甲方的行为或甲方委托的行为,乙方有权将此情况立即通报甲方,以便甲方采取适当的措施及时作出处理,否则,乙方承担与其恶意串通的责任。
4、乙方必须按月全额支付劳务工人工资,且必须直接发放到工人手中,不够部分由乙方自筹,乙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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