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地式脚手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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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地式脚手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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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安全监理细则-05
落地式脚手架安全监理细则
一、本工程落地式外脚手架施工情况
工程开工前安全监理必须了解本工程落地脚手架施工概况,工程项目的单体建筑的总高度,常规的多层建筑一般为24米以下,适宜使用普通落地式脚手架。
立杆底部采用细石混凝土,设置统长木板或槽钢。
采用双立杆还是单立杆,立杆间距等应符合方案要求,本细则适用于不超50m的落地式外脚手架安全监理工作方法。
二、落地式外脚手架工程安全监理依据
JGJ130-200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建设部建质(2003)第82号《关于印发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和
《建筑工程预防坝塌事故若干规定》的通知
建设部建建(2000)230号《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
沪建建管(2004)第113号《关于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意见》
沪建安质监(2003)第149号《关于加强本市施工现场钢管、扣件检验的通知》
沪建安质监(2005)第103号《关于印发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措施的通知》
沪建安质监(2006)第042号《关于开展建筑施工用钢管、扣件专项整改的通知》
沪建安质监(2006)第070号《关于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沪建交(2006)第160号《上海市建筑和交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若干意见》
三、钢管脚手架强制性条文
1、钢管上严禁打孔;
2、旧扣件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
3、当脚手架搭设尺寸中的步距、立杆纵距、立杆横距和连墙件间距有变化时,除计算底层立杆段外,还必须对出现最大步距或最大立杆纵距、立杆横距、连墙件间距等部位的立杆段进行验算。
4、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
5、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等,应设置在三根横向水平杆上。
当脚手板长度小于2米时,可采用两根横向水平杆支承,但应将脚手板两端与其可靠固定,严防倾翻。
此三种脚手板的铺设可采用对接平铺,亦可采用搭接铺设。
脚手架对接平铺时,接头处必须设两根横向水平杆。
脚手板外伸长应取130~150mm,两块脚手板外伸长度的和不应大于300mm;脚手板搭接铺设时,接头必须支在横向水平杆上,搭接长度应大于200mm,其伸出横向水平杆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
6、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
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
横向扫地杆亦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
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7、立杆必须用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连墙件布置间距宜按本规范表6.4.1采用。
8、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对接、搭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立杆上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1/3;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0mm。
(2)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
9、一字型、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不应大于4m(2步)。
10、对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宜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亦可采用拉筋和顶撑配合使用的附墙连接方式。
严禁使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件。
11、对高度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12、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
采用拉筋必须配用顶撑,顶撑应可靠地顶在混凝围梁、柱等结构部位。
拉筋应采用两根以上直径4mm的钢丝拧成一股,使用时不小于2股;亦可采用直径不小于6mm的钢筋。
13、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接设置;中间各道剪刀撑之间的净距不应大于15m。
14、一字型、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中间宜每隔6跨设置一道。
15、当脚手架基础下有设备基础、管沟时,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不应开挖,否则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16、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2步。
17、严禁将外径48mm与51mm的钢管混合使用。
18、剪刀撑、横向斜撑搭设应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各底层斜杆下端均必须支承在垫块或垫板上。
19、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20、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除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2步,如高差大于2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21、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
22、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036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
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
23、作业层上的使用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
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24、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
1)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2)连墙件。
四、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1、50米以下落地式外脚手架搭设前的检查
l总监主持下对施工单位报审的脚手架工程施工方案及应急预案进行程序性、符合性、针对性审批;
l采用双立杆还是单立杆、立杆间距必须与方案相符;
l对脚手架工程施工的专业分包单位应列入总包单位的合格分包方名录内并提供如下资料;
Ø该专业单位的资质等级、经营手册中的范围;
Ø安全生产许可证、二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Ø与总包签订的合同、安全生产协议书;
Ø专项工程施工方案评审履行相关手续;
Ø监理项目部的审批意见;
Ø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对操作人员进行交底。
2、搭设后的检查
l落地式脚手架搭设与施工方案是否一致;
l总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专业单位技术负责人、验收人员对验收情况有结论性意见,履行验收合格签字手续;
l验收结论合格后挂牌使用;
l安全监理对“落地式脚手架搭设验收记录表”进行复核;
3、24米以下普通落地式外脚手架检查
24米以下普通落地式外脚手架不属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监理按照JGJ130-2001规范要求,施工单位在实施过程中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情况记录在安全监理日记中,对违反强制性条文的必须开具监理通知单督促整改。
五、安全监理检查频次与方法
1、50米以下的落地式脚手架检查频次应根据施工节点进行检查(如:
该脚手架搭设随施工层高度每3步搭设验收一次的,则每3步收集一次验收单,安全监理相应检查核验一次;
2、落地脚手架在使用中每季度按“落地脚手架安全监理检查表”内容进行检查;
3、24米以下的落地式脚手架包括内脚手架检查情况记录在安全监理日记中;
4、电梯井道内脚手架必须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按施工实际情况分使用对象进行验收(如,电梯井道内脚手架随土建使用的要验收挂牌,电梯井道内脚手架对象是电梯安装使用的应重新进行验收),挂牌使用,安全监理收集相关记录,并进行核实。
表C309
落地脚手架安全监理检查表
安全监理总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时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1
立杆基础
脚手架立杆基础回填土夯实平整,并浇捣细石混凝土
□是□否
立杆应设置在统长木板或型钢上
□是□否
采用双立杆还是单立杆,立杆间距是否与施组相符
□是□否
扫地杆纵向、横向设置在立杆的高度200mm
□是□否
排水沟设置畅通情况
□是□否
2
架体与建筑物拉结
脚手架高度在7M以上时,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四步一隔离设置
□是□否
3
杆件间距与剪刀撑
剪刀撑未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或角度不符合要求
□是□否
4
脚手板与防护栏杆
脚手架外侧未设置密目式安全网的,或网间连接不严密的;
□是□否
应设置0.6至1.2m高防护栏杆和随施工层设置18cm挡脚板;
□是□否
施工层框架结构脚手架内立杆设置防护栏情况;
□是□否
5
通道
架体不设上下登高斜道的;
□是□否
与建筑物进出通道口设置防护棚情况;
□是□否
6
电梯井道内脚手
搭设完毕施工单位挂置验收合格牌情况;
□是□否
井道口设置固定的防护门;
□是□否
检查结果:
工程名称: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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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地式 脚手架 安全 监理 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