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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水排水重现期
雨水排水重现期
【篇一: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2016年版调整】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2016年版)修订说明
本次局部修订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5]274号)的要求,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对《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4年版)进行修订而成。
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在宗旨目的中补充规定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补充了超大城市的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和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的标准等。
本规范中下划线表示修改的内容;用黑体字表示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总则
1.0.1为使我国的排水工程设计贯彻科技发展观,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达到防治水污染,改善和保护环境,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和保障安全的要求,制订本规范。
设计流量和设计水质
3.2雨水量
3.2.4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应根据汇水地区性质、城镇类型、地形特点和气候特
征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按表3.2.4的规定取值,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人口密集、内涝易发且经济条件较好的城镇,宜采用规定的上限;
2新建地区应按本规定执行,原有地区应结合地区改建、道路建设等更新排水系统,并按本规定执行;
3同一排水系统可采用不同的设计重现期。
表3.2.4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年)
注:
1按表中所列重现期设计暴雨强度公式时,均采用年最大值法;
2雨水管渠应按重力流、满管流计算;
3超大城市指城区常住人口在1000万以上的城市;特大城市指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大城市指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中等城市指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城市;小城市指城区常住人口在50万以下的城市。
(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条文说明】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应根据汇水地区性质、城镇类型、地形特点和气候特征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原《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
(2011年版)中虽然将一般地区的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调整为1年~3
年,但和发达国家相比较,我国设计标准仍偏低。
表3我国当前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和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对比
3.2.4b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
应根据城镇类型、积水影响程度和内河水位变化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应按表3.2.4b的规定取值,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人口密集、内涝易发且经济条件较好的城市,宜采用规定的上限;
2目前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分期达到标准;
3当地面积水不满足表3.2.4b的要求时,应采取渗透、调蓄、设置雨洪行泄通道和内河整治等措施;
4对超过内涝设计重现期的暴雨,应采取预警和应急等控制措施。
表3.2.4b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
注:
1表中所列设计重现期适用于采用年最大值法确定的暴雨强度公式。
2超大城市指城区常住人口在1000万以上的城市;特大城市指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大城市指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中等城市指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城市;小城市指城区常住人口在50万以下的城市。
(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条文说明】城镇内涝防治的主要目的是将降雨期间的地面积水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
鉴于我国还没有专门针对内涝防治的设计标准,本规范表3.2.4b列出了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和积水深度标准,,用以规范和指导内涝防治设施的设计。
本次修订根据2014年11月20日国务院下发的《国务院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国发[2014]51号)调整了表3.2.4b的城镇类型划分,增加了超大城市。
根据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校核地面积水排除能力时,应根据当地历史数据合理确定用于校核的降雨历时及该时段内的降雨量分布情况,有条件的地区宜采用数学模型计算。
如校核结果不符合要求,应调整设计,包括放大管径、增设渗透设施、建设调蓄段或调蓄池等。
执行表3.2.4b标准时,雨水管渠按压力流计算,即雨水管渠应处于超载状态。
表3.2.4b“地面积水设计标准”中的道路积水深度是指该车道路面标高最低处的积水深度。
当路面积水深度超过15cm时,车道可能因机动车熄火而完全中断,因此表
3.2.4b规定每条道路至少应有一条车道的积水深度不超过15cm。
发达国家和我国部分城市已有类似的规定,如美国丹佛市规定:
当降雨强度不超过10年一遇时,非主干道路(collector)中央的积水深度不应超过15cm,主干道路和高速公路的中央不应有积水;当降雨强度为100年一遇时,非主干道路中央的积水深度不应超过30cm,主干道
【篇二:
屋面雨水排水系统的设计分析】
屋面雨水排水系统的设计分析
摘要:
从水力学的角度分类,屋面雨水排水系统一般可分为重力流和压力流虹吸式屋面雨水排水系统两类。
文章在分析压力流虹吸式屋面雨水排水系统工作原理的基础上,对该排水方式和传统重力流雨水排水方式进行了比较,讨论了压力流虹吸式屋面雨水排水系统的特点和优势并对压力流虹吸式屋面雨水排水系统的设计和使用中的几个问题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
屋面排雨水;压力流虹吸式;设计
0前言
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建筑屋面的造型千姿百态丰富多彩,各种大面积的场馆、现代工业厂房在全国各地大量兴建,这些建筑往往气势宏伟、美观实用,但随之也带来了大或超大屋面雨水排水系统设计的问题。
近10年来,虹吸式屋面雨水排水系统得到了广泛使用,如上海世博会主题馆、浦东国际机场航站楼、首都机场t3a航站楼以及部分核电厂的常规岛主厂房等都采用了虹吸式屋面雨水排水系统。
和重力流排水系统相比,虹吸式屋面雨水排水系统有其优势,但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有必要对其设计和使用进行分析和探讨。
1虹吸式屋面雨水排水系统的工作原理
虹吸式屋面雨水排水系统利用虹吸原理,在降雨过程中,当屋面积水达到一定高度时,雨水通过能有效防止漩涡的虹吸式雨水斗进入
管道,该雨水斗能减少雨水进入排水系统时所夹带的空气量,使得系统中排水管道呈满流状态,利用建筑物的高度和落水具有的势能,在管道中形成局部真空(负压),从而快速排出屋面雨水。
1.1工作原理
压力流虹吸式屋面雨水排水系统的计算基础是不可压缩流体的能量守恒定律——伯努利方程。
虹吸式雨水排水系统水力分析(系统排出管为自由出流)如图1所示,系统最高处b—b断面为屋面雨水斗进水口,x—x断面为计算断面,可定在系统任意高度处,系统最低处a~a断面为排出管出水口。
图1虹吸式屋面雨水排水系统
根据图l列出b—b和x—x断面的伯努利方程,具体如下:
2vb2vxh?
pb?
?
hx?
px?
?
hj(bx)?
hy(bx)
(1)2g2g
式
(1)中hj(bx)、hy(bx)分别为雨水斗b—b断面到x—x计算断面的
总的局部损失和总的沿程损失,pb=o,vb=0,px为管道x—x断面处的
压力水头,令h=h-hx,,代入式
(1)得:
2vxpx?
h?
?
hj(bx)?
hy(bx)
(2)2g
式
(2)是计算管道中任一断面处压力水头的基本公式,它表示
管道中任一点的压力水头等于雨水斗和该点的高度差减去该点的速度水头及相应的总的局部损失和沿程损失。
如果式
(2)计算结果px0,则管道内为正压;若px0,则管道内为负压。
1.2虹吸式系统的压力分析
以虹吸式雨水排水系统的主管道为分析对象,以雨水斗为起点,雨水检查井为终点,管道沿程长度为横坐标,管道内流体的压力水头为纵坐标,绘制压力水头变化,结果见图2。
图2虹吸式屋面雨水排水系统压力水头分析
①雨水斗及其连接管(1~3段)
当系统在设计工况运行时,在雨水斗的连接管上一般虹吸式雨水
vx2斗的hj(bx)较大,加上雨水斗的出水管较细,则较大,而可利用的2g
水头h不大,通过式
(2)计算可知,雨水斗前通常有较小的压力水头,在雨水斗连接管上通常呈较小的负压。
②雨水悬吊管(3~4段)
随着计算断面x—x沿水平悬吊管由雨水斗一侧向雨水立管一侧偏移,由于虹吸式系统的雨水悬吊管一般为水平安装,因此h维持不
vx2变,管道内的hy(bx)增加,变化不大,则按式
(2)计算可得,管内负2g
压将不断增大,并在其和立管的交叉处负压达到最大。
③雨水立管(4~5段)
从立管和悬吊管的交叉点向下,h迅速增加,大大超过因管道长
vx2度增加而增大的hy(bx),而和hy(bx)保持不变,通过式
(2)计算可知,2g
立管内的负压值将减小至零,继而出现逐渐增加的正压值,在立管底部正压值达到最大值。
④雨水排出管(5—6段)
压力水头在该管段内逐渐被消耗,至排水井处和大气相通,管道的压力水头降为零,雨水斗的进水水面至排出口的总高度差,即有效作用水头全部用尽。
为了保证系统的可靠运行以及便于后续对设计的修改,一般保留系统有一定的余量(节点6处),而非将压力水头耗尽。
1.3特点和优势
和传统的重力流屋面雨水排水系统相比,虹吸式屋面雨水排水系统具有以下特点:
虹吸式系统内呈负压状态,悬吊管管内为压力流,无需坡度,管道布置灵活,占用空间小。
就相同的雨水排水量而言,虹吸式排水系统所需雨水立管的数量和管径远小于重力流系统,但为了保证虹吸作用的实现,对排水管道的刚性和密封性有较高要求。
此外,虹吸式排水系统的设计较为复杂,其系统设计需要由专业的厂家
进行计算,其设计计算软件要获得国家的专业认证,虹吸式雨水斗是各个厂家的专利,需要有专门的性能测试报告,其雨水斗的价格要远远高出常规的雨水斗。
通过技术经济分析比较可知,虽然虹吸式系统自身造价较高,但该系统可以有效提高建筑的空间利用率,从而减少整个工程投资造价。
2虹吸式雨水排水系统的设计和使用
目前,虹吸式屋面雨水排水系统设计主要参考的技术规程和规范包括: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以下简称《设计规范》)、《虹吸式屋面雨水排水系统技术规程》(cecs183:
2005,以下简称《技术规程》)和《建筑和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2006,以下简称《技术规范》),在具体的系统设计和计算中还存在一定的争议,为此就以下设计和计算问题进行分析和讨论。
2.1关于总有效水头的确定
通过原理分析可知,在虹吸式排水系统设计时,管道内压力水头的计算是通过总的有效水头扣减总的局部损失、总的沿程损失和速度水头得到。
目前关于总有效水头的计算还存在争议,总有效水头的计算最高点是指雨水斗高度,但《技术规程》中最低点计算断面为过渡段的高度,而《技术规范》中为排出室外地面的高度,两者在虹吸式系统的总有效水头的计算上存在一定差异。
从法律效力来分析,两者都是系统设计时需要遵守的技术文件。
从设计的保守性分析,按《技术规程》中的计算方法进行设计更为保守。
以下从合理性角度对上述两者进行比较和分析:
由于虹吸式雨水排水系统的设计重现期(一般
【篇三:
建筑雨水排水常见问题及处理措施】
建筑雨水排水常见问题及处理措施
建筑雨水排水常见问题
1.屋面不见溢流设施
2.重现期选定不尽合理
3.雨水管布置立管位置横管悬吊管距离
4.阳台雨水间接排放的问题
5.地下车库出入口雨水计算
处理措施
1.屋面溢流设施如何设置
1)钢筋混凝土屋面雨水排水溢流口设置:
a.宜在每个汇水区域的外墙上设一个溢流口。
当溢流口仅负但本汇水区域内雨水溢流时,尺寸为:
200x100(宽*高);
当溢流口还负但邻近该汇水区域的雨水溢流时,尺寸为300x100(宽x高)。
b.溢流口底部高度按下列原则取值:
一般高出该汇水区域屋面分水线处高度20,并不高于雨水斗处屋面150。
2)钢结构檐沟、排水口以及檐沟排水由钢结构厂家设计
2.重现期选定不尽合理
一般性建筑屋面设计重现期为5年
有下沉庭院的别墅等建筑要取50年
3.雨水管布置立管位置横管悬吊管距离
a.雨水立管尽可能不要布置在室内。
原因2个。
一是安全的要求。
二是施工的要求,室内的雨水管要做灌水实验,高度为设置雨水斗的屋面。
因而对管材要求高。
b.天面雨排水不得布置在阳台中。
按《住宅建筑规范》公共部分的管道不用布置在套内。
而阳台按5.1.7是属于套内空间的。
立管的上下端要设置检查口,其余处可以不设。
c.长度大于15米的雨水重力流悬吊管应设检查口。
4.阳台雨水间接排放的问题
2003版的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4.9.12阳台排水系统应单独设置。
阳台雨水立管底部应间接排水。
不同的地方要求不同,一般可以直接排至雨水口,室外散水或者明沟----此时可以不伸顶通气
但对于深圳珠海来说,由于考虑阳台洗衣排水,已经要求不能排进雨水系统。
(珠海在2010年1月1日起施行---见珠海市排水条例)
珠海同时要求露台排水也要排入污水系统。
----此时要考虑伸顶通气。
5.地下车库出入口雨水如何计算
主出入口露天部分宽4.6米,长度20米,汇水面积f1=4.6*20=92m2
入口上副楼高度18米汇水面积f2=4.6*18*.5=41m2总汇水面积f=f1+f2=92+41=133m2地下车库重现期至少按10年,降雨历时5分钟(珠海)
则流量q=11.49l/s按此选泵q=45m3/h
80wq45-15-5.5(流量45扬程15米功率5.5kw)集水坑有
效容积至少45*5/60=3.75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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