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张庄寨镇土地复垦项目施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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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张庄寨镇土地复垦项目施工
萧县张庄寨镇土地复垦项目(施工)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
XXCG-2018-085
采购人名称:
萧县张庄寨镇人民政府(盖章)
法人代表: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代理机构编制人:
叶小青审核人:
姚春雷
编制日期:
2018年8月
第一章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XXCG-2018-085
发布日期:
2018年8月10日
一、采购条件
1、项目名称:
萧县张庄寨镇土地复垦项目(施工)
2、批复文号:
萧发改政务[2018]616号
3、采购人:
萧县张庄寨镇人民政府
4、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该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采购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择优选定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
萧县张庄寨镇
2、采购范围:
采购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3、项目规模:
项目安排空心村治理新庄窑厂、夏桥、海青、淮海武校等20处地块,全部填土平整,土方数177015立方米。
项目总投资3900000.14元。
4、工期:
10日历天。
5、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三、潜在供应商申请要求
1、潜在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潜在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须为本企业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工程(注:
工程已结束但未取得竣工验收报告的项目也视为在建工程),否则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处理。
3、潜在供应商及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未因违法违规被处于限制或禁止投标期间。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各潜在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有效的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提供原件备查)。
四、采购文件领取方式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
供应商须在参与投标前登录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企业资质信息登记,详细操作流程见/InfoDetail/?
InfoID=83a7395d-1fd4-496b-81e6-fda2f03ab75e&CategoryNum=010)。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及时限:
请潜在供应商于2018年8月10日起至2018年8月16日17时30分止,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磋商保证金:
76000.00元(人民币)。
5、采购文件磋商时间、地点:
磋商时间:
2018年8月27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
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县龙城镇龙霄公园南侧)第一开标室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报价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萧县张庄寨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毛镇长
许主任
地址:
萧县张庄寨镇
2、采购代理机构:
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王工
地址:
萧县行政服务大厅西侧10米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采购人
采购人:
萧县张庄寨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毛镇长
许主任
2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
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王工
3
项目名称
萧县张庄寨镇土地复垦项目(施工)
4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已落实
5
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
6
响应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
递交时间:
2018年8月27日上午9时00分-10时30分
截止时间:
2018年8月27日上午10时30分
7
采购人澄清、修改采购文件的时间
磋商截止时间5天前
8
响应文件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
9
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
76000.00元(人民币)
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向专用账户在响应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前到账。
采购人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或以现金形式提交的磋商保证金。
请各供应商密切注意法定节假日时间,银行办理对公业务时间。
未按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开户名称:
萧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县支行
银行账号:
48-0527
注:
须注明项目名称;磋商保证金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有效判定以截止时间前到达上述账户清单为准。
10
响应性文件份数
纸质版:
正本1份,副本4份。
每份文件须分开打印装订。
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开装订。
电子版:
U盘一份,单独密封。
11
投标文件封套上写明
响应文件封套上写明: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电话:
在年月日上午时分前不得开启
是否退还响应性文件
否
12
递交响应性文件地点
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第一开标室(萧县龙城镇健康南路龙霄公园西段路南)
13
签订合同地点:
安徽省萧县张庄寨镇
14
履约担保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的10%,供应商必须在正式签署协议书前存入采购人指定账户。
15
采购控制价
3900000.14元(人民币)
1、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范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
1.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述项目的采购。
2、定义
2.1货物服务:
既是指本范本适用于货物采购或服务采购,也是指货物采购所伴随的服务或服务采购中伴随的货物采购。
2.2采购单位:
是指具体负责和从事采购业务的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中介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总称。
具体项目的采购单位。
2.3供应商:
是指按照一定的程序,从采购单位获取了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并实际参与了该项目磋商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供应商资质要求
3.1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由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差异性,供应商在参与具体政府采购项目活动时,还要仔细阅读该项目(或包)的资质要求。
3.3供应商必须确保自己提供资料的信息真实、准确。
否则,供应商因此蒙受损失,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3.4供应商开标时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及该项目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4、供应商参与磋商活动的费用
4.1供应商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
不论结果如何,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成交供应商还需承担项目采购代理费、专家评审费等与开、评标活动相关的费用。
供应商在磋商报价时要自行考虑此部分费用。
4.3勘探、设计、预算、土地测绘、监理等费用(如有)由供应商承担。
2.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构成
2.1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包括:
(1)采购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标准;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标准及要求;
(6)图纸;
(7)工程量清单;
(8)响应性文件商务标部分格式;
(9)响应性文件技术标部分格式。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澄清
2.2.1供应商可以要求采购单位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澄清。
2.2.2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如有疑问,可以在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函件须法人或法人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对在此规定时间以前收到的、且需要做出澄清的问题,将于磋商开始前5日发布于,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
2.3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修改
2.3.1在某些情况下,采购单位可能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进行修改。
2.3.2采购单位对供应商质疑的答复和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于指定的网站上。
更正公告是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参与采购活动的有关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2.3.3为使供应商有充分时间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或由于其他原因,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推迟磋商的时间。
此推迟磋商的通知将刊发在指定的网站上,不再另行通知。
3.响应文件
3.1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3.1.1商务标:
3.1.1.1响应函部分
(1)磋商报价表;
(2)对采购文件认同声明;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5)磋商函;
(6)磋商函附录;
(7)供应商诚信投标承诺书;
(8)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3.1.1.2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按照相关规定编制)。
3.1.2技术标:
3.1.2.1施工组织设计
3.1.2.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3.1.2.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1.2.4资格审查资料;
注:
其中技术标部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机构配备在编制技术标文件时必须按照技术标评审细则需
评审内容的先后顺序进行编制,否则视为无效标。
3.2磋商报价
3.2.1本项目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
3.2.2供应商要按报价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总值报价及其他事项,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3.2.3供应商报价依据本项目情况,结合自身情况优惠报价。
本项目控制价为:
3900000.14元。
超出此报价范围为无效报价。
各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及采购文件提供的报价表进行报价,报价应包括为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所必须的施工过程中的全部工作内容。
各供应商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材料费及安装辅助材料费、利润、措施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文明及临时设施费、风险费、保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税金、运输保险、现场保管费、维护保修费、特殊工具费、售后服务费、协调费和培训费等以及可能未提及的全部费用等所有一切费用等,并包括各项费用和价格的涨价风险,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不可抗力以外的不可预见风险(除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外)的一切费用。
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报价还应包括任何未明确标出的全部费用。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成交价格不因任何原因予以调整。
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自行组织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供应商不得因踏勘现场而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供应商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供应商应通过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调查,充分了解工程位置、情况、道路、本项目实际情况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等有关的全部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程情况而产生的后果自负。
3.2.4本次磋商采用二轮报价法,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第一轮报价。
两轮报价均不得超出控制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3.2.5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和一个方案,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和方案将不予接受。
3.2.6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应包括在报价中。
若有漏报或缺报,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项目中,磋商报价不做调整。
3.2.7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3.3磋商有效期
3.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性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
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性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
3.4磋商保证金
3.4.1供应商必须在实际参与竞争性磋商前,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额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
未及时、足额交纳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磋商。
3.4.2磋商保证金只能从供应商注册基本账户转出,以银行转账的形式缴纳。
3.4.3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3.4.4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并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3.4.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
A.供应商在有效期内撤回其磋商响应书;
B.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弄虚作假并查实的;
C.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a)根据规定签订合同;
(b)根据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3.5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资料
3.5.1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性文件时,应按照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其最新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能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名称发生变更的,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5.2严禁借用他人名义(指供应商挂靠其他施工单位,或从其他单位通过转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或者由其他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响应性文件上加盖印章和签字等行为)参与本工程资格审查和投标的行为,在招标过程中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将取消该企业的投标资格;施工过程中若发现有上述行为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同时,中标人将被驱逐出萧县建设市场并不得参与萧县有关工程的投标。
3.5.3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必须为本公司正式人员,管理人员必须亲临现场并不得擅自更换,精心组织管理和施工,必须保证每人每月不少于22天在施工现场。
3.5.4采购人等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负责本工程的全过程监督工作,在招标及工程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弄虚作假、串通投标、恶意竞争、无理投诉、偷工减料、人员到位率低等情况,监督部门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有关人员进行严厉查处,并扣除其磋商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3.5.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应附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
3.6备选投标方案
采购人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
3.7响应性文件的编制
3.7.1响应性文件应按第八章至第九章“响应性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性文件的组成部分。
其中,磋商函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采购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7.2响应性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服务期、投标有效期、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响应性文件不响应本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7.3响应性文件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要求编制目录和页码,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按照采购文件中响应性文件格式要求位置处签字或盖章或加盖单位公章。
响应性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修改之处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7.4纸质版响应性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电子版响应性文件(U盘)一份,封面上应清楚的标记“电子版”的字样,当电子版与纸质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文件为准。
3.7.5响应性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A4纸印刷(图表页可例外),分别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和页码,具体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
4.1响应性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响应性文件的装订要求:
响应性文件应采用胶装式(响应性文件分商务标和技术标各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肆份,封面上应分别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响应性文件商务标和技术标须分开装订,封面分别标明“商务标”或“技术标”。
不符合本款规定的响应性文件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4.1.2供应商应将响应性文件的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开装袋密封,袋面分别标明“商务标”或“技术标”,封袋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不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性文件无效。
4.2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性文件。
4.2.2供应商递交响应性文件的地点: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2.5采购人可以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性文件的截止时间。
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4.2.6到提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时间止,采购人收到的响应性文件少于3家,采购人将对此项目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4.3响应性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性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性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
4.3.3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性文件的组成部分。
修改的响应性文件应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4.3.4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性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
5.磋商
5.1磋商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磋商。
只允许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按时出席开标会议,并邀请相关部门参加磋商全过程的现场监督。
供应商不按规定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5.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响应性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供应商;按本须知确定为无效的响应性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5.3磋商程序
5.3.1磋商会议由采购人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主持。
5.3.2由供应商推选的代表检查各响应性文件的密封情况。
5.3.3唱标,开标时的唱标顺序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依次进行。
供应商将派代表参加唱标并签字确认。
唱标内容为磋商报价表及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问题,时间不超过7分钟。
5.3.4由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资格证件进行资格审查。
5.3.5由评审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进行初步性评审及详细评审。
5.3.6采购人对磋商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采购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
未对磋商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得进入具体磋商程序。
在磋商文件及程序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递交响应文件或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少于3家时,应终止磋商,重新组织采购,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的情况除外。
5.3.7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按照递交磋商文件先后顺序决定的磋商次序分别进行磋商。
磋商小组可根据供应商的报价,响应内容及磋商的情况,给予每个正在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相同的机会。
(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5.3.8各供应商进行报价:
磋商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当对磋商的承诺和最终报价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由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5.3.9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5.3.10确定成交供应商。
5.4磋商内容
5.4.1采购项目的价格、服务方案、其他等内容。
5.5各供应商在出席磋商会议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格证件原件并列明清单,装在单独的档案袋与响应性文件同时提交,接受评审委员会的资格审查,供应商的资格评审结果以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提供带有清晰并可识别的二维码标识资质证书复印件);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④拟派往本工程建造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⑤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网页截图)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
⑥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提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委托代理人到场的提供: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
本项目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必须齐全。
除签字内容可手填外,其余文字如:
项目名称等内容均为打印格式,若法定代表人与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为同一人的,可不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但必须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上面注明项目名称等内容(均为打印格式))。
注:
(1)以上证件均为资格后审必备资料,供应商必须提供齐全。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只负责接收上述资格证件,不对资格证件的数量或有效性负责。
(2)凡是供应商的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及拟派往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正在办理年审手续(或已过有效期未办理年检手续)而开标时无法提供原件的,须提交由其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住建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3)未按照上述
(1)、
(2)条要求进行办理的供应商,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投标。
为确保开标会议准时开始(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标书递交逾期不予受理。
为了避免排队等候而误了开标时间,请各供应商务必提前到场。
6.评审原则与评审方法
6.1评审原则
(1)本次磋商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并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
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3)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
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
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
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7.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成员依法组建,由3人组成。
8.磋商评审纪律
8.1磋商小组成员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8.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取消其磋商资格;
8.3磋商小组采用以及与磋商有关的人员应当对评审情况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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