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业务用房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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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业务用房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
附表:
宁城县公安局业务用房估算汇总表
宁城县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用房建设项目投资总估算表
宁城县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用房建设项目投资估算分表
宁城县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用房建设项目工程其他费用估算表
宁城县公安局必斯营子交警中队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投资总估算表
宁城县公安局必斯营子交警中队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投资估算分表
宁城县公安局必斯营子交警中队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工程其他费用估算表
宁城县公安局车管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投资总估算表
宁城县公安局车管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投资估算分表
宁城县公安局车管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工程其他费用估算表
第一章总论
1.1项目背景
1.1.1项目名称
宁城县公安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1.1.2项目承办单位概况
项目承办单位:
宁城县公安局
宁城县公安局,现有民警613人,民警政法专项编210人,事业编(公安文职人员)303人,地方人才储备100人。
宁城县旗公安局下设指挥中心、政工监督室、法制室、警务保障室、刑侦大队、治安管理大队、交通警察大队、看守所、拘留所及公安派出所、治安派出所等。
宁城县公安局肩负着宁城县范围内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服务群众的重任。
主要职责有: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赤峰市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部署和指导全区公安工作。
根据国家的政策、法规研究制定宁城县有关公安工作的政策和制度,并检查指导贯彻执行情况。
(二)研究和推进公安工作改革,探索符合宁城县实际的公安管理体制,负责全县公安队伍的管理和教育训练工作,不断加强公安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建设。
(三)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和对策。
(四)直接参与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和重特大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行动,参与协调和处置重大案件、重大事件、严重危害社会安定团结的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五)负责全县的禁毒工作和无毒社区建设工作。
(六)负责全县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和出入境管理工作。
(七)指导、检查、监督全县各级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
(八)指导和组织各级公安机关依法监督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经济民警队伍的建设。
(九)管理全旗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
(十)在市局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对来赤峰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和自治区主要领导的警卫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警卫任务。
(十一)严格执行党和政府交给的戒严任务。
(十二)负责对全县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十三)指导全县各级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十四)指导全县公安科技工作,负责全市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管理和监察工作。
(十五)制定公安装备现代化规划,为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技术、后勤服务工作。
(十六)领导和建设全旗消防队伍工作,组织实施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十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1.1.3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原则、依据
(一)、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原则: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贯彻国家有关行政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定。
2、在国家体制改革的背景下,根据建设单位的职能、组织机构和人员编制内容,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及标准。
3、项目建设坚持合理布局、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优美,方案设计坚持合理适用原则,首先保证需要,不过高追求技术水平,在个别项目上要有一定前瞻性。
4、项目实施中,注重环境保护以及节约能源。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
1、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指南》;
2、《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建设标准》(建标130-2010)
3、国家有关政策、规范、规程及条例等;
4、《关于编报地方公安机关监管场所基础设施和地(市)、县级公安机关业务用房总体建设规划的通知》(公装财传发[2008]96号)
5、建设单位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及数据;
6、建设单位提供的可研编制的委托书;
7、本项目范围内的地质、市政设计基础资料;
1.1.4项目提出的理由与过程
多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公安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公安机关基础设施条件得到了明显的改善。
但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公安机关所承担的任务日益繁重,使得公安机关基础设施建设远远滞后于公安机关任务完成的要求程度。
按照《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建设标准》(建标130-2010)的统一要求县(区)级公安机关以及相当于该级别的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的房屋建筑建设内容可包括指挥中心用房、办案用房、窗口用房、信息通信用房等十三大类功能用房,大、小科室65个,公安业务用房人均建筑面积为28~38㎡。
随着宁城县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公安工作的日益繁重,警力不断增加,没有专用的交警中队业务用房、公安训练用房、交通大队车管所业务用房及检测中心、驾驶人教育培训等相关配套业务用房,达不到公安业务开展的基本要求,且现有基础设施陈旧老化,设施不配套,功能不完善,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制约了宁城县公安局的正常公安工作的发展。
随着宁城县机动车保有量和驾驶人数量逐渐增加,现县内各种机动车已达116897辆、驾驶人137966人,公安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日趋繁重,尤其是车辆和驾驶人管理业务逐年增多,对交警大队车管部门硬件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2005年3月份施工并于同年底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近220平方米与交警大队一起办公的车管所,因办公面积小、大队现有停车场因办公楼前哈河大街道路扩建占用而停车位不够、无车辆检测线和考试场地等原因,车管所现有办公硬件条件已严重不适应新阶段车管业务工作需要,赤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旗县大队车管所下放的车辆入户、办理驾驶人考试和车辆年检权限一直没下放到大队,使宁城县车主和驾驶人往返赤峰办理车管业务浪费资金和时间。
宁城县公安局公安干警一直借用挤占天义中学体育馆开展战术训练,这既影响了学校的教学秩序,也不利于安全。
并且天义中学体育馆距离宁城县公安局较远,出警训练不便,教学用训练设施也不符合公安干警巡视训练要求。
宁城县必斯营子乡地处X232线和乡道兴哈线交汇处,属交警大队必斯营子交警中队辖区,该中队负责必斯营子乡、五化乡、大明镇、甸子镇、大双庙乡等宁城县南部大部分乡镇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但中队自2006年年末成立以来一直无业务用房,一直借用比斯营子派出所部分房屋办公,加之现必斯营子公安派出所使用上世纪70年代建设的旧房,办公条件简陋,房屋拥挤破旧已属危房,给办事群众带来不便。
在新时代的背景下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需要宁城县地区发挥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
急需提升宁城县公安局的服务水平,因此弥补宁城县公安局公安机关基础设施功能的缺位,已经迫在眉睫。
在此背景下宁城县公安局委托南宁城市规划设计院、赤峰鑫石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编制宁城县公安局业务用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1.2项目概况
1.2.1拟建地点
宁城县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用房拟建于宁城县公安局院内办公楼东侧,总建筑面积为2000平方米。
宁城县公安局必斯营子交警中队业务用房拟建于必斯营子乡政府院内。
总建筑面积为1000平方米。
宁城县公安局车管所业务用房拟建于宁城县天义镇(原天义蒙中院内,总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
1.2.2建设规模与目标
为进一步加快公安机关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安机关的治安安全管理水平,切实解决宁城县公安机关办公用房不足,不达标的实际问题,根据国家相关方面的指示精神,结合宁城县公安局的实际情况及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需求等因素,确定宁城县公安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如下:
宁城县公安局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
1.宁城县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用房:
宁城县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用房分为两部分,规划用地面积:
35.93亩,总建筑面积:
2000平方米。
主楼部分为三层楼房,建筑面积500平方米,采用框架结构。
楼板层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工程基础采用桩基础。
平房部分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钢架棚罩结构。
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
建设内容包括宁城县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用房的土建、给水管线50米、排水管线60米、供热管线50米、供电线路100米、电信管线80米,化粪池1座及场内道路、场院硬化、绿化等配套设施建设。
(1)规划用地面积:
23953.45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
2000平方米
其中:
三层训练用房500平方米
基地面积:
166.66平方米
钢架棚罩平房1500平方米
建筑密度:
6.9%
容积率:
0.83
绿化率:
35%
(2)主要布局分布:
宁城县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用房,面积分配严格执行按照《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建设标准》(建标130-2010)对业务用房建设规模、标准、布局的要求分别设置教学用房(含教室、警用装备仪器设备教学训练室、图书馆等)、行政用房、民警实战训练所需的训练用房(含泅渡馆、射击馆、擒拿格斗训练馆、模拟街区等)、学员宿舍、食堂及附属用房等。
2.宁城县公安局必斯营子交警中队业务用房为三层楼房建筑,规划占地面积:
25亩,建筑面积为1000平方米,采用框架结构。
楼板层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工程基础采用桩基础。
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
建设内容包括宁城县公安局必斯营子交警中队业务用房的土建、给水管线150米、排水管线100米、供热管线150米、供电线路100米、电信管线80米,化粪池1座及场内道路、场院硬化、绿化等配套设施建设。
(1)规划用地面积:
16666.75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
1000平方米
基地面积:
333.33平方米
建筑密度:
2%
容积率:
0.59
绿化率:
35%
(2)主要布局分布:
宁城县公安局必斯营子交警中队业务用房面积分配严格执行按照《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建设标准》(建标130-2010)对业务用房建设规模、标准、布局的要求。
包括:
业务大厅、票据室、资料室、监管室、微机室、警务装备室、备勤室、财务室、食堂、值班室等。
3.宁城县公安局车管所业务用房为地上三层,地下一层的楼房建筑,总建筑4000平方米,采用框架结构。
楼板层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工程基础采用桩基础。
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
宁城县公安局车管所业务用房的土建、给水管线150米、排水管线160米、供热管线150米、供电线路100米、电信管线180米,化粪池1座及场内道路、场院硬化、绿化等配套设施建设。
(1)规划用地面积:
40000.2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
4000平方米
基地面积:
1000平方米
建筑密度:
25%
容积率:
0.99
绿化率:
35%
(2)主要布局分布:
宁城县公安局车管所业务用房面积分配严格执行按照《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建设标准》(建标130-2010)对业务用房建设规模、标准、布局的要求,包括:
车辆管理信息及驾驶人管理信息大厅、车辆驾驶人科目1考场、车辆驾驶人及车辆车辆档案室及机动车检测线等设施。
1.2.3主要建设条件
目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等领导机构业已将公安机关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提到了非常重要的程度。
营造了公安机关基础设施建设的大的国家环境。
宁城县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用房、宁城县公安局必斯营子交警中队业务用房、宁城县公安局车管所业务用房等项目用地均属宁城县城市总体规划中城市建设用地。
且每块项目用地均工程地质良好,建筑材料丰富,城市道路网络、市政管网配套已完成,周围有完整的水、电、暖供应系统,。
此外,网通、电信已覆盖项目区、有连接国内外的通信网络。
该地区通讯条件优越。
快捷的程控电话可直拔国内外,移动电话覆盖了全区。
项目区信息灵通、通讯快捷。
1.2.4项目投入总资金及效益情况
本项目计划总投入资金1610万元人民币。
其中:
1.宁城县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用房计划总投入资金460万元
建安工程费用:
366.26万元,占本项目总投资的80%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60.76万元,占本项目总投资的13%,
预备费:
32.98万元,占本项目总投资的7%
2.宁城县公安局必斯营子交警中队业务用房计划总投入资金230万元
建安工程费用:
177.82万元,占本项目总投资的77%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35.32万元,占本项目总投资的15%,
预备费:
16.88万元,占本项目总投资的7%
3.宁城县公安局车管所业务用房计划总投入资金920万元
建安工程费用:
756.84万元,占本项目总投资的82%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102.59万元,占本项目总投资的11%,
预备费:
60.55万元,占本项目总投资的7%
宁城县公安局业务用房的建设,将大大改善宁城县公安局的工作条件,大幅度提高宁城县公安局的办案能力。
在机动车管理、警力培训、交通管理方面有一个长足的进展,为宁城县的社会治安,建设和谐的宁城县做出无可比拟的贡献。
将创造出巨大的社会效益。
1.2.5资金筹措
项目建设部分总投资为1610万元,争取国家补助和地方自筹。
1.3结论与建议
宁城县公安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建设方案与建设规模均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项目选址科学合理,符合赤峰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有着良好的建筑环境与建设条件,以此项目是可行的。
宁城县公安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是提高宁城县公安局办事效率的必要举措,是进一步促进宁城县社会治安的必要保证,所有,各级政府应给予高度重视,建设资金上给与充分保证,项目管理人员方面调配专业人才。
建设程序上按国家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第二章需求分析与建设规模
2.1项目需求分析
2.1.1宁城县定位为赤峰市域的重点发展城镇之一,全国重点小城镇之一。
随着国家西部崛起和振兴东北战略的实施,《赤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实施,宁城县大大推动了城镇化的要求,国民经济生产总值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深入开展“平安赤峰”创建活动。
重视和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有效解决社会纠纷。
加强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完善社会应急体制,推进突发性灾害预警、预报、应急体系和城市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等社会治安工作都提到了工作日程上来
2.1.2、多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公安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公安机关基础设施条件得到了明显的改善。
但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公安机关所承担的任务日益繁重,使得公安机关基础设施建设远远滞后于公安机关任务完成的要求程度。
按照《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建设标准》(建标130-2010)的统一要求县(区)级公安机关以及相当于该级别的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的房屋建筑建设内容可包括指挥中心用房、办案用房、窗口用房、信息通信用房等十三大类功能用房,大、小科室65个,公安业务用房人均建筑面积为28~38㎡。
(1).随着宁城县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机动车保有量和驾驶人数量逐渐增加,现县内各种机动车已达116897辆、驾驶人137966人,公安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日趋繁重,尤其是车辆和驾驶人管理业务逐年增多,对交警大队车管部门硬件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2005年3月份施工并于同年底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近220平方米与交警大队一起办公的车管所,因办公面积小、大队现有停车场因办公楼前哈河大街道路扩建修路占用停车位不够、无车辆检测线和考试场地等原因,车管所现有办公硬件条件已严重不适应新阶段车管业务工作需要,赤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旗县大队车管所下放的车辆入户、办理驾驶人考试和车辆年检权限一直没下放到大队,宁城县车主和驾驶人往返赤峰办理车管业务浪费资金和时间。
(2)宁城县公安局下设指挥中心、政工监督室、法制室、警务保障室、警务督察大队、网监大队、刑警大队等二级单位以及上述单位下属的科、室、中队共613人。
随着公安工作的日益繁重,警力不断增加,没有专用的交警中队业务用房、公安训练用房、交通大队车管所业务用房及检测中心、驾驶人教育培训等相关配套业务用房,达不到公安业务开展的基本要求,且现有基础设施陈旧老化,设施不配套,功能不完善,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制约了宁城县公安局的正常公安工作的发展。
宁城县公安局公安干警一直借用挤占天义中学体育馆开展战术训练,这既影响了学校的教学秩序,也不利于安全。
并且天义中学体育馆距离宁城县公安局较远,出警训练不便,教学用训练设施也不符合公安干警巡视训练要求。
(3)宁城县必斯营子乡地处X232线和乡道兴哈线交汇处,属交警大队秩序必斯营子交警中队辖区,该中队负责辖区所在地必斯营子乡、五化乡、大明镇、甸子镇、大双庙乡等宁城县南部大部分乡镇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但中队自2006年年末成立以来一直无业务用房,一直借用比斯营子派出所部分房屋办公,加之现必斯营子公安派出所使用上世纪70年代建设的旧房,办公条件简陋,房屋拥挤破旧已属危房,给办事群众带来不便。
由此可知,宁城县公安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工程是急需的。
2.2建设规模
宁城县公安局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
(1)宁城县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用房:
建设项目工程三层部分建筑500平方米,采用框架结构。
楼板层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工程基础采用桩基础。
建设项目工程平房部分建筑1500平方米,钢架棚罩结构。
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
建设内容包括宁城县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用房的土建、给水管线50米、排水管线60米、供热管线50米、供电线路100米、电信管线80米,化粪池1座及场内道路、场院硬化、绿化等配套设施建设。
(2)宁城县公安局必斯营子交警中队业务用房:
建设项目工程三层部分建筑1000平方米,采用框架结构。
楼板层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工程基础采用桩基础。
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
建设内容包括宁城县公安局必斯营子交警中队业务用房的土建、给水管线150米、排水管线100米、供热管线150米、供电线路100米、电信管线80米,化粪池1座及场内道路、场院硬化、绿化等配套设施建设。
(3)宁城县公安局车管所业务用房:
建设项目工程为地上三层,地下一层,总建筑4000平方米,采用框架结构。
楼板层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工程基础采用桩基础。
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
宁城县公安局车管所业务用房的土建、给水管线150米、排水管线160米、供热管线150米、供电线路100米、电信管线180米,化粪池1座及场内道路、场院硬化、绿化等配套设施建设。
2.3建筑及结构设计
本工程建筑整体结构设计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年,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地震烈度为七级。
设防抗震等级为八级。
屋面为钢筋混凝土现浇板屋面,砖墙采用混凝土砖。
基础为桩基础。
第三章场址选择
3.1场址现状
3.1.1地理位置
宁城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动南部,赤峰市最南部,地理坐标是:
东经118度16分至119度25分,北纬41度17分至41度53分。
北与赤峰市喀喇沁旗相连,东与辽宁省建平县、凌源市交界,南与河北省平泉县毗邻,西与河北省承德县、隆化县接壤,全县总面积4305.47平方公里,县政府驻地天义距离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1075公里。
3.1.2场址土地权属类别及总建筑面积
宁城县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用房拟建于宁城县公安局院内办公楼东侧,总建筑面积为2000平方米。
宁城县公安局必斯营子交警中队业务用房拟建于必斯营子乡政府院内。
总建筑面积为1000平方米。
宁城县公安局车管所业务用房拟建于宁城县天义镇(原天义蒙中院内,总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
土地所属权:
国有土地。
土地取得方式:
国家划拨。
土地用途:
城市规划建设用地。
目前宁城县公安局已取得对此三地块的使用权。
3.2场址条件
3.2.1地形、地貌条件
1、地理条件
宁城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南部,地处东经118°26′-119°25′,北纬41°17′-41°53′之间,北与宁城县相连,东与辽宁省建平、凌源两县交界,南与河北省平泉县毗邻,西与河北省承德市、隆化县接壤;,东西长94km,南北宽64km,总面积为4317km2。
是内蒙古、河北、辽宁三省交界之处。
是东北经济区与华北经济区的结合部,地理位置优越。
2、气候条件
宁城县气候属温带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6.6℃,年平均降水400—700mm,降水量自东向西呈递增趋势,无霜期100—140天。
热量分布总趋势由东向西递减。
最大冻结深度1.8米。
3、地形地貌
县境属内蒙古高原与松辽平原的过渡地带。
地势西高东低,最高处为存金沟乡龙潭梁翠云峰,海拔1890.9m,最低处为五化乡的小乌兰哈达沟,海拔仅429m。
七老图山屏峙西侧,努鲁尔虎山由西南向东北延伸,老哈河、坤都伦河由西南流向东北,贯穿县境中东部及北部。
西部山峦起伏,中部丘陵广阔、沿河平川狭长,构成了“五山四丘一分川”的地貌景观。
境内土壤可分为棕壤土、褐土、草甸土和风沙土四大类。
全县山、坡、平、谷俱全,为农牧林副业生产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自然条件。
4、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
a、地址情况
勘察查明,在钻探所达深度范围内,拟建场地地层较为单一,揭露底层自上而下依次为填土(Q4ml)、全新统风积粉分(Q4eol)及全新统冲积(Q4al)细沙、中砂、圆砾。
其岩性自上而下依次为:
①人工填土:
杂色、松散、稍湿、不均匀、以粉土及建筑垃圾为主,层厚0.3—1.5m。
②粉土:
时代成因Q4eol;黄褐色、稍湿、中密,包含有白色钙质菌丝、植物根系,含有虫孔、植物根孔及砂粒,层厚3.3—4.8m.。
③粉质粘土:
时代成因Q4;黄褐色、可塑、稍湿、不均匀,包含有铁锰结核,最大厚度7.2m。
④细沙:
时代成因Q4al;黄褐色、稍湿、稍密、均匀,冲积形成,主要矿物成份为长石、石英、最大厚度0.3m,局部缺失。
⑤中砂:
时代成因Q4al;黄褐色、稍湿、稍密、均匀,冲积形成,主要矿物成份为长石、石英,最大厚度0.3m,局部缺失.
⑥圆砾:
时代成因Q4al;碎石土、褐色、次圆、中湿、稍湿,花岗岩、安山岩、玄武岩为主要矿物质成份;不均匀;包含卵石;冲积形成,以中、细砂冲填,局部含有小于20cm中、粗砂夹层,最大砾石直径50mm,最大厚度7.2m。
b、地下水
据有关资料显示,地下水深40米,年地下水位变化幅度1—2米。
PH值7.5—7.7。
属季节性潜水,根据以往水文地质及工程地质勘察对地下水及土的分析结果可知,水化学类型为HCO3—Ca型水,矿化度0.5克/升左右,水、土的侵蚀性指标低于有关规定的界限值,对钢筋混凝土不具侵蚀性。
克不考虑地下水对工程建设的影响。
c、场地地震效应
根据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GB50011—2001)的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和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内震发[2004]40号”文件通知精神,本场地的抗震基本烈度为八度,地震动峰值加速0.2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
从场地土的性质判定,粉土、粉质粘土、细砂、中砂中土、圆砾为中硬土,场地类别为II类,属建筑抗震有利地段。
d、地址评价
①该场地未发现不良地质现象,场地和地基稳定,适宜工程建设,并有如下优点:
a.交通便利、城市公用设施比较完备、场址平坦开阔,具有较大发展余地;
b.物明显的有害气体和烟尘污染;
c.场地干燥、排水畅通、通风良好。
②该用地能满足新建项目规模的需求。
③能满足城市规划部门对绿化率、建筑密度、容积率、建筑限高、停车数量和消防等方面提出的要求。
3.2.2交通条件
赤峰市是连接东北和华北两大经济区的重要交通枢纽,地处辽宁省、河北省交界,南靠北京、承德;东临沈阳、锦州;北与内蒙古自治区中东部的科尔沁大草原和锡林郭勤大草原上的广大农村牧区接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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