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管道电视及声纳检测评价技能技术总结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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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管道电视及声纳检测评价技能技术总结规程
深圳市市政排水管道
电视及声纳检测评估技术规程
(试行)
2014—05—31印发2014—06—01起实施
深圳市水务局发布
前言
为了统一深圳市市政排水管道电视和声纳检测技术要求,规范检测评估行为,保证检测评估的成果质量,参考国内外有关标准,结合深圳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
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电视检测;5.声纳检测;6.管道潜望镜检测;7.管道评估;8.检查井和雨水口检查;9.检测与评估报告。
本规程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程由深圳市水务局负责管理和解释。
本规程主编单位:
深圳市排水管理处
本规程参编单位:
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
汪劲松万天赴陈筱云黄贵孔令裕邱德鑫何威刘宇航刘斯迪夏卫红袁山王春华苏东旭廖斌科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
黄培鸿罗宜宾黄琼李财金
1总则
1.0.1为了促进深圳市市政排水管道电视和声纳检测技术发展,规范行业检测行为,保证检测质量,统一评估方法,保证检测成果的有效性,为市政排水管道的建设、施工、管理提供决策依据,保证城市排水管网安全运行,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市政排水管道的检测与评估。
企事业单位、居住区、工业区内的室外排水管道检测可参照执行;排水箱涵、暗渠的检测可参考执行。
1.0.3本规程主要适用于电视检测、声纳检测和管道潜望镜检测,目视检测或有影像记录方式的其它检测可参照执行。
1.0.4市政排水管道检测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时,管道评估应符合本规程的要求。
1.0.5市政排水管道的检测与评估,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省、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和符号
2.1术语
2.1.1电视检测ClosedCircuitTelevisionInspection(CCTV)
采用闭路电视系统进行管道检测的方法,简称CCTV检测。
2.1.2声纳检测SonarInspection
采用声波探测技术对管道内水面以下状况进行检测的方法。
2.1.3管道潜望镜检测PipeQuickViewInspection
采用管道潜望镜在检查井内对管道进行检测的方法,简称QV检测。
2.1.4时钟表示法ClockDescription
采用时钟的指针位置描述缺陷出现在管道内环向位置的表示方法。
2.1.5直向摄影Forward-viewInspection
电视摄像机取景方向与管道轴向一致,在摄像头随爬行器行进过程中通过控制器显示和记录管道内影像的拍摄方式。
2.1.6侧向摄影LateralInspection
爬行器停止行进,电视摄像机取景方向偏离管道轴向,通过电视摄像机镜头和灯光的旋转/仰俯以及变焦,重点显示和记录管道一侧内壁状况的拍摄方式。
2.1.7功能性状况检测InspectionofFunctionalConditions
对管道畅通程度的检测。
2.1.8结构性状况检测InspectionofStructuralConditions
对管道结构完好程度的检测。
2.1.9结构性缺陷StructuralDefect
管道结构本体遭受损伤,影响强度、刚度和使用寿命的缺陷。
功能性缺陷FunctionalDefect
导致管道过水断面发生变化,影响畅通性能的缺陷。
结构性缺陷密度StructuralDefectDensity
根据管段结构性缺陷的类型、严重程度和数量,基于平均分值计算得到的管段结构性缺陷长度的相对值。
功能性缺陷密度FunctionalDefectDensity
根据管段功能性缺陷的类型、严重程度和数量,基于平均分值计算得到的管段功能性缺陷长度的相对值。
修复指数RehabilitationIndex(简称RI)
依据管道结构性缺陷的类型、严重程度、数量以及影响因素计算得到的数值,数值越大表明管道修复的紧迫性越大。
养护指数MaintenanceIndex(简称MI)
依据管道功能性缺陷的类型、严重程度、数量以及影响因素计算得到的数值,数值越大表明管道养护的紧迫性越大。
管段PipeSection
两座相邻检查井之间的管道。
检查井manhole
排水管道系统中连接管道以及供维护人员检查、清通和出入管道的附属设施的统称,包括跌水井、水封井、冲洗井、溢流井、闸门井、潮门井、沉泥井等。
雨水口stormwaterinlet
管道排水系统汇集地表水的设施,由进水箅、井身及支管等组成。
分为偏沟式、平篦式和联合式。
传统方法检查traditionalInspectiontechnique
是指人员在地面巡视检查、进入管内检查、反光镜检查、量泥斗检查、量泥杆检查、潜水检查等检查方法的统称。
2.2符号
E—管道重要性参数;
F—管段结构性缺陷参数;
G—管段功能性缺陷参数;
K—地区重要性参数;
L—管段长度;
Li—第i处结构性缺陷的长度;
Lj—第j处功能性缺陷的长度;
MI—管道养护指数;
m—检测的管段功能性缺陷数量;
n——检测管段的结构性缺陷数量;
Pi—第i处结构性缺陷分值;
Pj—第j处功能性缺陷的分值;
RI—管道修复指数;
S—管段损坏状况参数,按缺陷点数计算的平均分值;
SM—管段结构性缺陷密度;
Smax—管段损坏状况最大参数,管段结构性缺陷中损坏最严重的分值;
T—土质影响参数;
Y—管段运行状况参数,按缺陷点数计算的功能性缺陷平均分值;
Ymax—管段运行状况最大缺陷参数,功能性缺陷中最严重的分值;
YM—管段功能性缺陷密度;
α—结构性缺陷影响系数;
β—功能性缺陷影响系数;
3基本规定
3.0.1从事市政排水管道检测和评估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相关单位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进行管道自测可不做资质要求,但检测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
3.0.2检测单位主要技术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检测人员应经过检测技术和安全操作培训,具备相应的检测资格;
2对所使用仪器设备熟练掌握;
3对管道的各种缺陷能准确判读;
4能独立完成检测评估报告。
3.0.3排水管道检测所用的仪器和设备应有产品合格证、检定机构的有效检定(校准)证书,检测设备应做到定期检验和校准,并应经常维护保养。
对新购置的或经过大修及长期停用后重新启用的设备,投入检测前应进行检定和校准。
3.0.4当检测单位采用自行开发或引进的检测仪器及检测方法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该仪器或方法应通过技术鉴定,并经一定的工程检测实践验证;
2该方法应与已有成熟方法进行过对比试验;
3检测单位应制定相应的检测细则;
4在检测方法中应予以说明,必要时应向委托方提供检测细则。
3.0.5检测的对象包括污水、雨水、合流等管道以及附属设施。
管道检测按任务可分为普查、紧急应对检测、竣工验收确认检测、交接确认检测、来自其他工程的影响检测和其他检测。
3.0.6新建市政排水管道验收时,应开展电视检测或人员进入管内检测(影像成果),经检测评估合格后,方可通过验收,且检测后的影像成果需作为移交资料的必要组成部分。
3.0.7管道内窥检测可采用电视检测、声纳检测、管道潜望镜检测、人员进入管内检测等方法,各种检测方法的适用性见表和表。
管道检测方法应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和检测设备的适用性进行选择,当一种检测方法不能全面反映管道状况时,可采用多种方法联合检测。
检测方法
新建管道验收检查
运行管道状况检查
电视检测
适用
适用
声纳检测
不适用
适用
管道潜望镜检测
不宜
适用
人员进入管内检测
适用
适用
排水管道检查方法的适用性(按缺陷准确度区分)
检测方法
管道缺陷初步判断
管道缺陷准确判断及排水管道修复依据
电视检测
适用
适用
声纳检测
适用
不适用
管道潜望镜检测
适用
不适用
人员进入管内检测
适用
适用
3.0.8以功能性状况为目的的普查周期宜采用1~2年一次,以结构性状况为主要目的的普查周期宜采用5~10年一次,具体可参考表3.0.8执行:
表3.0.8管道普查周期
检查类型
分类
周期(年)
功能性
重力流
管径<600mm
1
600mm≤管径<1000mm
1.5
管径≥1000mm
2
压力流
5
结构性
非流沙地区
管龄<20年
10
管龄≥20年
7
流沙地区
管龄<20年
7
管龄≥20年
5
3.0.9当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普查周期可相应缩短:
1流沙易发、湿陷性土等特殊地区的管道;
2管龄30年以上的管道;
3施工质量差的管道;
4重要管道;
5有特殊要求管道。
3.0.10管道检测的基本程序宜包括:
1接受委托;
2收集资料;
3现场踏勘;
4编写检测方案;
5检测前的准备;
6现场检测;
7内业资料整理、缺陷判读、管道评估;
8编写检测报告(含缺陷分布图)。
9编写技术总结报告和成果验收。
检测任务较简单及工作量较小时,上述2、4、9程序可简化。
委托方应与检测单位订立书面检测合同,合同的基本内容应包括:
委托单位名称、工程名称、检测对象、检测方法、检测地点、工期、工程造价、责任与奖罚以及对检测工作的具体要求等。
检测单位应按照要求,收集待检测管道区域内的相关资料,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踏勘,掌握现场情况,制定检测方案,做好检测准备工作。
3.0.13管道检测前搜集的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已有的排水管线图等技术资料;
2管道检测的历史资料;
3待检测管道区域内相关的管线资料;
4待检测管道区域内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资料;
5评估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料。
3.0.14现场踏勘应包括下列内容:
1查看待检测管道区域内的地物、地貌、交通状况等周边环境条件;
2检查管道口的水位、淤积和检查井内构造等情况;
3核对检查井位置、管道埋深、管径、管材等资料。
3.0.15检测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检测的任务、目的、范围和工期;
2待检测管道的概况(包括现场交通条件及对历史资料的分析);
3检测方法的选择及实施过程的控制;
4作业质量、健康、安全、交通组织、环保等保证体系与具体措施;
5可能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6工作量估算及工作进度计划;
7人员组织、设备、材料计划;
8拟提交的成果资料。
3.0.16现场管道检测应包括下列内容:
1现场应设立安全标志,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2检测前应根据检测方法的要求对管道进行预处理;
3应检查仪器设备;
4应进行管道检测与初步判读;
5检测完成后应及时清理现场、保养设备。
3.0.17缺陷分布图的编绘应符合下列要求:
1缺陷分布图宜在已有的排水管线图基础上加绘缺陷要素。
无排水管线图的应按现行的行业标准《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和《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CJJ68的有关规定绘制。
测区较小的可实地丈量后以自由比例尺简单绘制;
2缺陷分布图上必须注明的缺陷要素包括:
录像盘(带)编号、检测方向、缺陷位置、代码及照片编号、相对距离;
3图上的代码和图形应按本规程附录A.0.1规定执行(样图见附录图A.0.2管道缺陷图示例)。
3.0.18管道缺陷的环向位置应采用时钟表示法。
缺陷描述应按照顺时针方向的钟点数采用4位阿拉伯数字表示起止位置,前两位数字应表示缺陷起点位置,后两位数字应表示缺陷终止位置。
如当缺陷位于某一点上时,前两位数字应采用00表示,后两位数字表示缺陷点位(样图见附录B)。
管道缺陷位置的纵向起算点应为起始井管道口,缺陷位置纵向定位误差应小于0.5m。
3.0.20现场检测时,应避免对管体结构造成损伤。
3.0.21管道检测成果资料应按档案管理的统一载体、装订规格要求,分文字、表、图、影像资料四大类进行编号和组卷。
3.0.22管道检测成果宜置入排水管网信息管理系统,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
管道检测工作宜与卫星定位系统配合进行。
3.0.24管道检测现场作业应符合现行《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6的有关规定。
现场使用的检测设备,其安全性能应符合现行《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GB3836的有关规定。
现场检测人员的数量不得少于2人。
排水管道检测时的现场作业应符合现行《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CJJ68的有关规定。
3.0.26现场检测过程中宜采用监督模式,监督人员应全程监督检测过程,并签名确认检测记录。
4电视检测
4.1一般规定
4.1.1电视检测应不带水作业,当现场条件无法满足时,应当采取降低水位措施,使管道内水位不大于管道直径的20%。
4.1.2当管道内水位不符合本规程第4.1.1条的要求时,检测前应对管道实施封堵、导流,使管内水位满足检测要求。
4.1.3在进行结构性检测前应对被检测管道做疏通、清洗,清洗后的管道内壁应无污物或杂物覆盖。
4.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中止检测:
1爬行器在管道内无法行走或推杆在管道内无法推进时;
2镜头沾有污物时;
3镜头浸入水中时;
4管道内充满雾气,影响图像质量时;
5其他原因无法正常检测时。
4.2检测设备的技术要求
4.2.1检测设备的基本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摄像镜头应具有平扫与旋转、仰俯与旋转、变焦功能,摄像镜头高度应可以自由调整;
2爬行器应具有前进、后退、空档、变速、防侧翻等功能,轮径大小、轮间距应可以根据被检测管道的大小进行更换或调整;
3主控制器应具有在监视器上同步显示日期、时间、管径、在管道内行进距离等信息的功能,并应可以进行数据处理;
4灯光强度应能调节。
4.2.2闭路电视检测设备的技术指标要求应符合表4.2.2的规定。
表4.2.2电视检测设备主要技术指标
项目
技术指标
图像传感器
≥1/4"?
CCD,彩色
灵敏度(最低感光度)
≤3勒克斯(lux)
视角
≥45o
分辨率
≥640×480
照度
≥10×LED
图像变形
≤±5%
爬行器
电缆长度为120米时,爬坡能力应大于5°
电缆抗拉力
≥2kN
存储
录像编码格式:
MPEG4、AVI;照片格式:
JPEG
4.2.3检测设备结构坚固,密封良好,能在0°C~+50°C的气温条件下和潮湿的环境中正常工作,宜配有防爆和防水性能。
4.2.4检测设备应具备测距功能,电缆计数器的计量单位不应大于0.1m,精度误差不大于0.3m或±1%。
4.3检测方法
4.3.1在每段管道检测前,应按附录C的式样编写并录制版头。
4.3.2管道检测影像记录应连续、完整,录像画面上方应含有“工程名称、起始井及终止井编号、管径、管道材质、检测时间”等内容。
在终止检测时,应在画面上明显位置输入“检测结束”字样或其简写代码“JCJS”;在检测中止时应在画面上明显位置输入“检测中断”字样或其简写代码“JCZD”并注明无法完成检测的原因。
电视检测影像资料录制时同步镶嵌在画面上的文字内容见附录D。
4.3.3爬行器的行进方向应与水流方向一致。
4.3.4管径不大于200mm时,直向摄影的行进速度不宜超过0.1m/s;管径大于200mm时,直向摄影的行进速度不宜超过0.15m/s。
4.3.5圆形或矩形排水管道摄像镜头移动轨迹应在管道中轴线上,蛋形管道摄像镜头移动轨迹应在管道高度三分之二的中央位置,偏离不应大于±10%,当对特殊形状的管道进行检测时,应适当调整摄像头位置并获得最佳图像。
4.3.6将载有镜头的爬行器安放在检测起始位置后,在开始检测前,应将计数器归零,若检测起点与管道起点位置不一致时,应做补偿设置。
4.3.7电缆上应有距离刻度标记,每一管段检测完成后,应根据电缆上的标记长度对计数器显示数值进行修正。
4.3.8直向摄影时,图像横向必须保持正向水平,中途不应改变拍摄角度和焦距。
4.3.9在爬行器行进过程中,禁止使用镜头的变焦功能,当使用变焦功能时,爬行器应保持在静止状态。
需要爬行器继续行进时,应先将镜头的焦距恢复到最短焦距位置。
4.3.10侧向摄影时,爬行器必须停止,同时变动拍摄角度和焦距以获得最佳图像。
管道检测过程中,录像资料不能出现画面暂停、间断记录、画面剪接。
在检测过程中发现存在缺陷时,应将爬行器在完全能够解析缺陷的位置至少停止10秒钟,确保所拍摄的缺陷图像的完整性。
4.3.13对各种缺陷、特殊结构和检测状况应作详细判读、量测和记录,并按附录E的格式填写电视检测结果。
4.4影像判读
4.4.1缺陷的类型和等级应在现场初步判读并记录。
现场检测完毕后,应由复核人对录像资料进行复核。
4.4.2缺陷的几何尺寸应比照管径或相关物体的尺寸判定。
4.4.3无法确定的缺陷类型或等级必须在评估报告中加以说明。
4.4.4剪辑图像应采用现场抓取最佳角度和最清晰图片方式,特殊情况下也可采用观看录像抓取图片方式。
4.4.5对直向摄影和侧向摄影,每一处结构性缺陷抓取的图片数量不应少于1张。
4.4.6管道缺陷在管段中的纵向位置应采用该缺陷与起算点之间的距离描述,缺陷在管道环向的位置应采用时钟表示法描述(时钟表示法见附录B)。
5声纳检测
5.1一般规定
5.1.1声纳检测时管内水深应大于300mm。
5.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停止检测:
1探头受阻无法正常前行工作时;
2探头被水中异物缠绕或遮盖,无法显示完整的检测断面时;
3检测图像无法正确定向时;
4探头埋入泥沙致使图像变异时;
5其他原因无法正常检测时。
5.2检测设备的技术要求
5.2.1检测设备应与管径相适应,探头的承载设备负重后不易滚动或倾斜。
5.2.2声纳系统的主要技术参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扫描范围应大于所需检测的管道规格;
2125mm范围的分辨率应小于0.5mm;
3每密位均匀采样点数量不应小于250个。
5.2.3设备倾斜传感器、滚动传感器应具备在±45度内的自动补偿功能。
5.2.4设备结构坚固,密封良好,能在0℃~+40℃的温度条件下正常工作。
5.2.5电缆长度计数最低计量单位为0.1m,其精度误差不大于0.3m或±1%。
5.3检测方法
5.3.1检测前应从被检管道中取水样通过调整声波速度对系统进行校准。
5.3.2在每一段管道记录图像前,必须录入地名和被测管段的起点、终点编号。
5.3.3声纳探头的推进方向应与流向一致,并应与管道轴线一致。
5.3.4一般情况下探头行进速度不宜超过0.1m/s;在检测过程中应根据被检测管道的规格,在规定采样间隔和管道变异处应停止探头行进,定点采集数据,其停顿时间应大于一个扫描周期。
5.3.5声纳探头应水平安放在合适的位置,以减少几何图片变形。
滚动传感器标志应朝正上方。
5.3.6承载工具宜采用在声纳探头位置镂空的漂浮器。
5.3.7探头的发射和接收部位必须超过承载工具的边缘。
5.3.8声纳探头放入管道起始位置时,应调整电缆处于自然紧绷状态,检测开始时应将电缆计数测量仪归零。
5.3.9声纳检测时,在距管段起始、终止检查井处应进行2m~3m长度的重复检测。
5.3.10在声纳探头前进或后退时,电缆应保持绷紧状态。
5.3.11根据管径的不同,应按表5.3.11选择不同的脉冲宽度。
表5.3.11脉冲宽度选择标准
管径范围(mm)
脉冲宽度(us)
125--500
4
500—1000
8
1000—1500
12
1500—2000
16
2000--3000
20
5.3.12声纳检测记录应按附录E的格式填写。
5.3.13以普查为目的的采样点间距约为5m,其他检查采样点间距约为2m,存在异常的管段应加密采样,应根据检测结果绘制沉积状况纵断面图(样图见附录F)。
5.4轮廓判读与测量
5.4.1规定采样间隔和图形变异处的轮廓图必须现场捕捉并进行数据保存。
5.4.2经校准后的检测断面线状测量误差应小于3%。
5.4.3声纳检测截取的轮廓图应标明管道轮廓线、管径、管道积泥深度线等信息。
5.4.4管道沉积状况纵断面图中应包括:
路名(或路段名)、井号、管径、长度、流向、图像截取点纵距及对应的积泥深度、积泥百分比等文字说明。
纵断面线应包括:
管底线、管顶线、积泥高度线和管径的1/5高度线(虚线)。
5.4.5系统设置的长度单位应为米。
5.4.6轮廓图不应作为结构性缺陷的最终评判依据,应用电视检测方式予以核实或以其它准确方式检测评估。
6管道潜望镜检测
6.1一般规定
6.1.1管道潜望镜检测适用于内部未清洗或声纳检测难以进行的管道,也适用于新建排水管道验收电视检测的复核检测。
6.1.2管道潜望镜检测宜用于对管道内部状况进行初步判定,检测的结果仅作为管道初步评估的依据。
6.1.3管道潜望镜检测时管内水位不宜大于管径的1/2,管段长度不宜大于50m。
6.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中止检测:
1管道潜望镜检测仪器的光源不能够保证影像清晰度;
2镜头沾有泥浆、水沫或其它杂物等影响图像质量;
3镜头浸入水中,无法看清管道状况;
4管道充满雾气影响图像质量;
5其它原因影响到图像质量。
6.2检测设备的技术要求
6.2.1管道潜望镜检测设备应坚固、抗碰撞、防水密封良好,应可快速、牢固地安装与拆卸,能够在0~+50°C的气温条件下和潮湿、恶劣的排水管道环境中正常工作。
6.2.2管道潜望镜检测设备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6.2.2的规定。
表6.2.2管道潜望镜检测设备主要技术指标
项?
目
技术指标
图像传感器
≥1/4"?
CCD,彩色
灵敏度(最低感光度)
≤3勒克斯(lux)
视角
≥45o
分辨率
≥640×480
照度
≥10×LED
图像变形
≤±5%
变焦范围
光学变焦≥10倍,数字变焦≥10倍
存储
录像编码格式:
MPEG4、AVI;照片格式:
JPEG
6.2.3录制的影像资料应能够在计算机上进行存储、回放和抓图等操作。
6.3检测方法
6.3.1镜头中心应保持在管道竖向中心线的水面以上。
6.3.2拍摄管道时,变动焦距不宜过快。
拍摄缺陷时应保持摄像头静止,调节镜头的焦距,连续、清晰地拍摄10s以上。
6.3.3在拍摄检查井内壁时,应保持摄像头无盲点的均匀慢速移动。
拍摄缺陷时应保持摄像头静止,连续拍摄10s以上。
6.3.4对各种缺陷、特殊结构和检测状况应作详细判读、量测和记录,并按附录E的格式填写检测结果。
6.3.5管道缺陷的分值、等级确定可参照附录G和附录H。
6.3.6现场检测完毕后,应由相关人员对检测资料进行复核并签名确认。
7管道评估
7.1一般规定
7.1.1管道评估应依据检测资料进行。
7.1.2管道评估工作宜采用计算机软件评估系统进行。
7.1.3当缺陷沿管道纵向的尺寸不大于1m时,长度应按1m计算。
7.1.4当管道纵向1m范围内两个以上缺陷同时出现时,缺陷分值应叠加计算,当叠加计算的结果超过10分时按10分计算。
7.1.5管道评估应以管段为最小评估单位。
当对多个管段或区域管道进行检测时,应列出各评估等级管段数量占全部管段数量的比例。
当连续检测长度超过5km时,应进行总体评估。
7.1.6当根据评估报告对管道结构性和功能性缺陷进行修复和养护后,检测单位应对修复后的管道进行重新检测和评估,直至管道修复指数和养护指数符合本规程要求。
7.2检测项目名称、代码及等级
7.2.1本规程已规定的代码应用两个汉语拼音首个字母组合大写表示,未规定的代码应采用与此相同的确定原则,但不得与已规定的代码重名。
7.2.2管道缺陷等级按表7.2.2规定分类。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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