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维护社会稳定的调研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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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维护社会稳定的调研报告书
关于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维护社会稳定的
调研报告
勐马镇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的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全镇共有宗教场所40处,其中佛寺26座,基督教教堂14处,教职155人,其中有佛教教职99人,其中外籍人员4名(均在派出所登记备案),基督教教职56名。
有信教群众12293人,其中佛教10056人,基督教2237人。
涉外情况复杂,信仰同一种宗教的信徒来自不同的国家或地区,人员交往情况复杂。
就我镇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稳定专题进行了调研。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勐马镇位于孟连县西南部,国土面积530平方公里,全镇辖8个村委会107个自然村118个村民小组,总人口7731户3.05万人。
“边、少、山、穷、低”是勐马镇自然和社会的基本特征。
“边”即边境线长,全镇8个村委会中有4个村与缅甸掸邦第二特区(佤邦)接壤,辖区国境线长73.88公里;“少”即少数民族众多,镇内聚居着傣族、拉祜族、佤族等15种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全镇总人口的75.4%;“山”即山区面积大,全镇除南马河流域属坝区外,其余均属山区,山区面积占全镇总面积的79.62%;“穷”即镇穷民穷,2010年勐马镇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2.2亿元,农民人均所得3206元,农民人均有粮426公斤;“低”即社会发育程度低,全镇平均受教育年限仅为4.9年,部分少数民族解放初期几乎是从原始社会末期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
主要优势:
一是得天独厚的热区资源优势。
全镇地处低纬度南亚热带地区,年平均气温在18.3℃左右,雨量充沛,土地肥沃,适宜种植橡胶、茶叶、咖啡、甘蔗和热带优质水果等经济作物。
目前,全镇橡胶种植面积11.1万亩,茶叶种植面积2.1万亩,咖啡种植面积1.5万亩,甘蔗种植面积4386亩。
二是沿边口岸区位优势。
我镇与缅甸掸邦第二特区(佤邦)仅一江之隔,孟连口岸1991年就被省人民政府列为国家二类口岸,2010年勐啊通道进出口贸易额达6956万美元,占孟连县进出口贸易额的97%,进出口货流量19.08万吨,出入境人员50.8万人次,出入境车辆7.67万辆次,是普洱镇通往缅甸、越南、泰国等东南亚国家的重要陆路通道。
三是民族文化旅游优势。
我镇辖区内保存完好的大黑山原始森林、勐马瀑布、温泉度假村等风景区,各民族还保留着原汁原味的民族风俗文化艺术,其中傣族马鹿舞和嘎光舞、拉祜族的芦生舞、佤族木鼓舞都各具特色,各民族的节庆活动和宗教仪式、人文景观、建筑、饮食丰富且独特。
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思路:
紧紧围绕云南省实施“两强一堡”、普洱打造“普洱品牌”和孟连打造“世界娜允,中国孟连”的战略机遇,继续发挥好热区资源、沿边口岸、民族文化旅游三大优势,坚定不移走“组织固镇、生态立镇、产业富镇、口岸活镇、旅游兴镇、和谐稳镇”的路子,全力实施好“五个三”工程,即:
打牢基层组织、农业、科教三个基础,巩固提升橡胶、茶叶、咖啡三个支柱,做优做强蔬菜、优质稻米、畜牧三个骨干产业,努力培植林业、加工商贸、民族文化旅游三个新兴产业,实现绿色经济强镇、口岸经济活镇、民族文化旅游兴镇的目标。
到2015年全镇农业总产值达3.23亿元,年均增长8%;农民人均纯收入达4711元,年均增长8%;企业总收入达3.1亿元,年均增长8%;农村经济总收入达1.5亿元,年均增长8%;粮食总产量与2010年持平;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内;按新标准解决贫困人口4530人。
二、民族宗教工作开展情况
多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创新工作思路,不断拓展民族宗教工作领域,为开创全镇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工作局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
一是坚持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制度化。
坚持将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教育纳入全民教育活动的学习内容,纳入各类培训教育的规划之中,纳入公民道德教育的全过程,通过学习教育,普遍提高了对民族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坚持不懈地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
勐马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工作,从维护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角度出发,创新载体、理清思路、狠抓落实,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新活动,积极促进少数民族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的肯定。
(二)全面贯彻落实民族政策,促进少数民族各项事业的发展
一是加大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能力、作风上过得硬的优秀民族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
二是协调落实政策,加快发展民族经济,重点扶持发展民族特色餐饮业。
三是以人为本,组织开展帮扶活动。
积极动员社会各方力量为少数民族贫困户、贫困生送温暖。
(三)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制定了符合我镇实际情况的宗教政策和法规
一是强化我镇宗教事务的管理。
从我镇现阶段需解决的宗教活动场所内部矛盾纠纷,跨地区大型宗教活动,私设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活动场所与其他,以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职责等问题出发,制定了《勐马镇宗教事务管理若干规定》,对我镇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是切实加强民族宗教干部管理队伍建设。
各村、组想方设法解决民族宗教管理人员的问题,采取多种形式加强队伍建设。
三是加强活动场所的管理。
对全镇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建立健全了档案资料,并签定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责任目标和管理措施,帮助健全了民主管理组织和制度,推行定期公开寺务财务,规范了宗教活动场所的内部管理制度,从头源上杜绝和减少了矛盾纠纷的发生。
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的管理。
四是健全机制措施。
建立健全民族宗教信息机制、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处置机制、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等三项机制,努力提高新形势下干部掌握和运用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水平、及时准确捕捉信息以及正确快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重要情况、信息、事故苗头第一时间掌握、第一时间报告请示、第一时间应对。
五是切实加强大型宗教活动的管理。
坚持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权、政府对宗教事务的管理权和爱国人士对宗教活动的主导权,尊重宗教仪规和传统习惯,认真做好大型宗教活动的管理、协调、服务工作。
六是对非法宗教活动和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常抓不懈。
针对非法宗教活动,在广泛宣传其危害性、发动群众进行抵制和举报的同时,积极组织和协调宗教、公安、安全等部门联合出动,对其进行严厉打击。
七是严肃查处伤害少数民族感情和宗教感情的事件,要妥善处置,并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当事人做出严肃处理,维护了信教群众合法权益。
(四)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发挥宗教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一是积极组织镇宗教团体对宗教伦理道德与社会相适应的教义内容进行阐释,在信教群众诚信守法、增强素质等方面接着专题辅导,使宗教道德与社会主义社会道德相得益彰,成为了规范社会道德秩序的重要补充。
二是组织动员宗教教职人员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在开展宗教活动时,结合教义阐释进行宣传,提供教义方面的支持。
(五)充分发挥宗教界和信教群众的积极作用,确保社会稳定
近年来,我镇在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满足群众的宗教需求,争取民心,教育群众,抵制渗透,维护社会稳定开展做了大量工作。
我镇在“7.19”事件发生后,我镇及时成立了佛教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配合统战、民族宗教、公安、司法等部门深入各村、组、佛寺、教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按照“进得去、站得住、有成效”的总体要求,广泛宣传《宗教事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使宗教界人士正确理解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坚决反对和抵制境内外分裂势力的破坏活动。
积极引导信教群众保持理智和冷静,从自己做起,从身边事做起,自觉抵制挑拨民族关系、制造恐慌的谣言,自觉抵制境内外势力的渗透,自觉维护我镇镇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稳定的大好局面。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总体来看,当前我镇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基本稳定,但从调查情况看,也面临一些新的情况。
主要是“两多一少一薄弱”:
宗教活动场所多;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多;民族、宗教管理干部队伍人数少;宗教场所管理委员会人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后备管理人才严重缺乏。
这些现象背后隐藏的问题应引起我们重视和关注。
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利益机制的调整和人们价值观念的变化,目前,我镇民族宗教领域进入了一个变动时期,虽然大的方面还比较稳定,但在局部,矛盾冲突依然存在,个别方面还比较激烈。
我们认为,潜在不稳定因素:
超过宗教活动场所容纳范围的大型宗教活动给维护正常社会秩序造成压力。
这集中表现在傣历新年佛寺每年举行的大型宗教活动,参加人数逐年提高,给勐马镇的生活安全管理工作造成很大压力,牵扯了各级政府和部门的大量精力。
四、意见和建议
(一)继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
加强民族团结,事关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事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事关国家长治久安。
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也是一项现实的紧迫工作。
深入进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对于巩固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维系民族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对于维护祖国统一和国家安全,保持政治安定、社会稳定的大好局面;对于凝聚全国各族人民的力量,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对于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困难和挑战,奋力开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全镇各村、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摆上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
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周密细致地做出安排。
建议从六个方面深入开展宣传教育,1、深入开展维护国家统一和热爱伟大祖国的宣传教育;2、深入开展党的民族理论的宣传教育;3、深入开展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宣传教育;4、深入开展各民族团结友爱的宣传教育;5、深入开展民族地区发展成就的宣传教育;6、深入开展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法制的宣传教育。
通过组织民族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少数民族干部群众代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有针对地开展宣讲;深入学校进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活动;大力开展先进典型学习宣传活动;积极营造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舆论氛围。
同时建议相关部门着手从教育、科技、卫生、文化、旅游等多领域制定民族事业、民族经济发展的规划项目,包括培养少数民族学科带头人、民族企业发展领头人、少数民族干部以及民族宗教上层爱国人士在内的各方面人才等一系列针对少数民族服务的目标措施。
努力使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观念深入人心,自觉地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二)充分发挥民族社团和宗教团体的桥梁作用
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等组织,是我国社会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
长期以来,宗教团体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各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发挥了独特作用。
我镇民族、宗教领域始终保持团结稳定和谐的局面,与广大宗教团体充分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作用密切相关。
但客观地看,我镇民宗教团体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方面还不能适应社会的需要,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多年来,镇党委、政府在帮助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建议镇党委、政府除了继续帮助和支持少数宗教团体开展活动,在人员、活动经费等问题上解决实际困难外,还特别要从制度方面科学规范宗教团体与党和政府以及社会的关系,准确定位其在社会网络中的方位,给宗教团体发挥作用留出合适的空间、创造良好的环境;同时,还要着力推动、指导民族社团、宗教团体加强制度建设和人才培养,增强服务社会、利益人群的意识,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三)切实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要切实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进一步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切实保障少数民族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要以少数民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切入点,扎扎实实为少数民族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使各族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丰硕成果。
坚决反对一切形式的大汉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反对一切形式的民族歧视,防止出现伤害民族感情、损害民族团结的情况。
保护民族、宗教上层人士合法权益和扩展他们与党委、政府间的良性沟通渠道,是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的有效办法。
通过他们说团结话、办团结事,树立他们的威信,进而带动群众一心一意搞建设,为维护团结稳定的社会局面做贡献。
因此加大对民族宗教上层人士的宣传力度,宣传他们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先进事迹,拓展说团结话的话语空间,畅通做团结事的办事渠道是当前我镇民族、宗教工作的切入点。
勐马镇人民政府
2011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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