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沿海三镇产城融合培育小城综合试点方案.docx
- 文档编号:25609041
- 上传时间:2023-06-10
- 格式:DOCX
- 页数:10
- 大小:23.75KB
南安沿海三镇产城融合培育小城综合试点方案.docx
《南安沿海三镇产城融合培育小城综合试点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南安沿海三镇产城融合培育小城综合试点方案.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南安沿海三镇产城融合培育小城综合试点方案
附件2
南安沿海三镇产城融合培育小城市综合试点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促进中小城市和城镇改革发展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南安市水头、官桥和石井沿海三镇一体联动、融合发展优势,助推厦漳泉大都市区建设,培育新型小城市,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三镇一城、产城融合”为目标,以加快推进人口集聚、产业集中、功能集成、要素集约为着力点,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统筹推进南安沿海三镇产业升级、空间优化、项目建设和体制创新,逐步实现全域基础设施一体化、产城发展集约化、生活环境宜居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培育具有区域特色和辐射效应的新型小城市,实现“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有机统一。
至2015年,形成沿海三镇全域一城的空间发展格局,城镇建成区面积达60平方公里,人口达50万人,城镇化率达65%,城镇综合服务功能不断增强。
产业转型成效明显,石材产业集群产值达700亿元。
至2018年,沿海三镇产城融合规模效应不断突显,城镇建成区面积达70平方公里,人口达60万人,城镇化率达70%。
产业优势加快提升,石材产业集群产值突破1000亿元,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更加配套完善,综合承载能力和竞争力明显增强,建成与厦漳泉大都市区相融合的区域发展框架。
至2020年,形成统筹沿海三镇城乡发展的制度体系,城镇建成区面积达81.6平方公里,人口达68万人,城镇化率达75%。
产业集群高度聚集,石材产业达到国际领军地位,石材产业集群产值达1200亿元以上。
沿海三镇城镇空间利用、布局形态明显优化,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明显提升,城镇功能配套明显增强,建设成为布局合理、功能齐备、生态宜居、产城融合、享誉世界的国际石材之都。
二、主要任务
(一)融合三镇规划,加快产城一体步伐
1.推进“多规合一”联动
按照“三镇一城、产城融合”要求,高起点、高标准编制南翼新城(南安沿海三镇)总体发展规划。
探索突破镇域限制编制重点片区单元控规或分区规划,完善三镇一城规划体系。
开展“多规合一”试点,加快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生态控制线规划等统一与衔接。
在不突破建设用地总规模、不涉及基本农田的前提下,支持沿海三镇适时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
2.强化规划衔接管控
加强与厦漳泉同城化发展规划对接,推进沿海三镇与厦门翔安区、晋江市在产业、市政、港口、物流、岸线和环保等方面实现资源共享与互补。
按照“生活、生产、生态”三类空间相协调要求,科学划定全域生态控制线,加强基本农田、生态资源和历史文化保护,合理确定沿海三镇城镇开发边界和建成区人口规模。
健全“项目服从规划、规划衔接项目”的科学规划体系,在确保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的均衡性、严把生态控制线的前提下对控规进行动态维护。
3.优化产城发展空间
以产带城,构建“一心两轴四组团多区”城市空间布局,打造城市贸易服务中心,培育水头中心区域、海联城市高端商贸设施、石材专业生产服务与行政文化设施的核心区,加快建设“沿海快速通道—贤林大道”沿海发展轴、“沿海大通道—南官公路—324国道(复线、新复线)”城市发展轴,发展临港高新组团(石井组团)、南翼新城核心组团(水头组团)、官桥综合商贸组团(官桥组团)、传统优势产业组团(官桥园区组团)等四大组团。
建设临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区、商务休闲区、生态发展区等多个区域。
以城促产,构建“1+4+3”产业布局体系,培育水头海联产业服务中心,拓展规划建设海联西高端石材园、永泉山石材孵化园、官桥精品石材园、石井中小石材企业创业园等四大石材产业园区,培育石井空港高新产业园区、石井港口物流产业园区与官桥产业转移园区等三大新兴产业区,打造以水头为新城核心区和石材贸易展示中心,以官桥为新城宜居组团和精品石材加工制造中心,以石井为滨海休闲城镇和空港、海港物流中心的城市发展格局。
(二)实施以产兴城,加速城乡产业融合
4.打造石材千亿产业集群
促进产业链上下延伸。
加快石材加工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产品的研究、开发与应用,推进重点企业技术改造,支持石材企业兼并重组,股改上市,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打造石材千亿产业集群。
重点发展深加工、高附加值石制品,推动石产业链向荒料开采、工程设计、安装等上下游延伸。
支持沿海三镇石材企业申报办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和建筑幕墙工程设计施工等相关资质。
推动沿海三镇石材循环经济园区建设,支持争取列入国家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
推进组建产销联盟、采购联盟、资金联盟和石材装饰一体化联盟。
推进陶瓷、机械等关联产业发展,建设机械精工产业园、石材化工辅料小区,推动陶瓷、机械产业向大理石瓷砖、高档石砖、石材建陶机械装备拓展。
推动产业竞争力内外拓展。
支持沿海三镇有条件的企业加快“走出去”,建立海外营销网络和资源供应基地,掌握国际贸易主动权。
注重城市营销、产业宣传,提升“中国•水头石材指数”影响力,争取纳入国家价格监控指数体系,掌握行业价格话语权;支持“南安•世界石都”集体商标注册,打响沿海三镇国际化城市名片;推动海峡股权交易所设立石材专业板块。
扶持国家级石材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建设,推动沿海三镇出口型企业联合组建大型外贸公司。
推进企业向园区集中。
统筹开发沿海三镇产业园区、专业市场等产业平台,加快现有产业基地升级优化。
实行“划业入园、划行入市”,强化产业引导,严控项目准入,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水价和气价,以石井中小企业集中生产园区规划建设为载体,加快零星分散企业分期搬迁、整合入园,推动大板、玉石展销企业集中入市进馆。
5.推进二三产业融合
加快老城旧园“优二进三”。
布局建设国际性石材采购、技术研发、创意设计、总部办公和展示体验中心,推动大型央企国企和民企来沿海三镇设置区域性产品采购中心,加快形成国内外知名的工业旅游示范区。
扶持做大石材物流、石材养护、矿山服务、质检研发、石材金融、电子商务等石材高端服务业,支持沿海三镇创建省级或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推行物流企业远程年检、甩挂运输及购置税返还试点,争取国家物流产业调整和振兴专项。
支持国家石材建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建设。
鼓励按照国家级专业展会标准要求,提升水头“11.8”石博会、石井“9.7”农订会影响力。
探索建设石材期货市场、矿权网上交易平台,开展矿山交易服务。
立足产业文化、海丝文化、郑成功文化和闽南侨乡文化,结合产业园区、专业市场升级改造,推进石文化博览园、工艺品交易一条街等建设,加大重点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掘、抢救、传承、保护和合理利用,实施郑成功史迹、蔡氏古民居等旅游景观改造。
加快新港新城“二三同进”。
依托石井港区、闽台农产品市场等载体,推动设立对台离境免税店、农产品贸易中心,培育港口物流服务、滨海生态旅游、海洋高新技术、空港产业等新兴业态。
统筹厦门翔安区和南安石井连片区域,规划建设空港产业城,适时推动设立为省级经济开发区。
支持在石井镇设立石材保税区、海关监管区,推动石井港区一类口岸建设,加快沿海三镇外贸通关便利化。
加快发展高端生活服务业,建设城市星级酒店、大型卖场、商业文化中心等,打造环湾都市生活圈。
6.发展现代都市型农业
实施都市型农业培育计划,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集体经济组织改制组建公司制企业,探索推广农村股份合作经济联社发展模式。
支持沿海三镇设施农业建设,大力发展食用菌、中草药、水产、畜禽养殖等产业,推动创建国家级、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
整合官桥、水头粮油加工资源,扶持发展官桥粮油食品深化加工,激活中国粮食城市场效应。
推进国家级坛紫菜良种场等海水养殖基地建设,提升水产品精深加工和综合功能利用水平。
(三)建设宜居城市,提升产城综合承载力
7.全域一体建设基础设施
实行三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统建共享,支持更多国家、省级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布局落户沿海三镇。
推进海西城际轨道水头站设点前期工作,支持泉厦漳城市联盟线、晋江世纪大道连接线、内坑双龙连接线等环湾干道尽快建设。
推进滨海大道、科院路、贤林大道、联十一线官桥至水头段(324国道新改线)等三镇骨干路网建设,启动官桥324国道至石井贤林大道交通整治(国道置换接管),加快延平大道等整治提升。
推进石井港填海区二期用海规划申报,加快3-5万吨级码头群、新联检大楼和电子口岸平台等港口通关设施建设,打造泉州南翼主要商港。
8.提升城市发展品质
以郑成功文化、海洋文化带、石材文化圈、闽台交流文化圈等人文功能布局城市建设空间,留足山海、保留文化,建设彰显闽南文化、滨海特色的精品城区。
依据常住人口规模布局文体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特色文化传承、展示场所,提升沿海三镇公共文化服务功能。
构建符合闽南地域特色的绿色建筑实施体系,培育集成房屋、绿色建筑示范区项目。
支持沿海三镇“美丽乡村”建设,在省市级“美丽乡村”示范项目指标上给予倾斜,并支持纳入全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行动计划资金项目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支持沿海三镇开展石结构房片区改造。
9.增强市政服务功能
统筹实施三镇交通、能源、供水、供气、垃圾处理、信息网络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实现市政设施一体共享。
实施“平安畅通工程”,科学分配城镇骨干路网道路人车通行空间。
合理规划城乡客运和公交网线,扩大城市公交覆盖范围,试行水头、石井、官桥环线客运公交化经营。
参照城市电网标准,适度超前改造建设供电设施,加快天然气管网、燃气设施场站建设。
推进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和自来水公司扩容,完善集中式供水系统,确保供水能力适度超前。
健全城乡一体垃圾收集、清运、无害化处理体系,推进石井南部片区、官桥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支持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项目。
参照城市防洪标准,加强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城市排涝系统等建设。
大力推进沿海三镇“三网融合”,推动服务石材电子商务的大数据中枢建设,设立石材物流供应量信息平台,构建智能物流信息平台和智能交通、电网、水网、气网系统,完善沿海三镇数字化城镇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智慧型城市。
10.加快绿色低碳发展
加强沿海三镇生态系统保护和建设,加大矿山生态恢复、水土流失治理和中小河流治理。
推广节约型园林绿地建设,实施沿海大通道景观提升等市政绿化工程,开展城市片林、立体绿化建设,提高城镇绿化覆盖率。
严格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加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有效控制。
实施安海湾环境综合整治,加大生态型海岸线资源保护,建立跨市县安海湾、厦门湾海域污染联防联治机制。
加强固体废弃物回收综合利用,完善三镇石粉碎石回收利用系统。
推进陶瓷产业向砖石结合、绿色节能、集成利用方向转型。
加快新能源城市建设,发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循环经济产业。
(四)聚人兴产旺城,推进三镇市民待遇均等化
11.吸引和培育产业人才队伍
鼓励引进石材行业领军型人才和国(境)外人才智力,加大本土石材创意设计人才培养,完善石雕专业技术人员人才评价标准,支持举办国际性石材装饰设计大赛,设立国家级装饰设计师、玉石雕艺师等石材工艺大师评委会。
加快石材产业人才培训中心建设,建立职业技能鉴定站,推动福建石材工程技术学院的申报及筹建工作,壮大产业技术工人队伍。
12.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推动建立农业人口转移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分担的成本机制。
全面放宽落户条件,允许省内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沿海三镇后,在一定时期内保持其原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执行原有计划生育政策,自主选择按规定参加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形式,并允许其原有权益交易流转。
鼓励进城经商、务工并有一定年限的省内农业转移人口,以城镇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上新建的住房置换原农村住房。
推行无门槛的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对暂无落户意愿或暂不具备落户条件并居住半年以上的人员实行居住证制度,实行积分管理,居住证持有人同等享有本地教育、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证明办理服务等,按积分高低差别化享有中等职业教育资助、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社会服务。
探索省内户籍地独生子女奖励扶助政策委托三镇管理和异地结算的办法。
13.推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有效衔接
推行无差别就业扶持政策,持有居住证的异地务工人员,可享受城乡劳动力均等的公共就业体系服务。
支持根据政策规定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按规定将失业保险基金用于小额担保贷款基金、职工技能培训补贴。
推动建立三镇一体就业服务工作平台。
完善“五险统征”,建立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效衔接机制,提高失地失海农民养老保障水平。
加快推进城乡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完善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就医“一卡通”。
14.加快教育优势资源一体共享
推动优势教育资源向沿海三镇扩展,推广“名校办分校、老校建新校”模式,实行“小片区”管理。
按照常住人口规模统筹沿海三镇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扩大公办幼儿园覆盖,规划建设水头中学新校区、水头第二中心小学。
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纳入沿海三镇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范畴,与城镇学生享受同等教育。
所有高中逐步面向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开放招生,平等享有参加中考、高考的权利。
15.建设均等优质的公共医疗体系
支持沿海三镇按照常住人口规模设置医疗机构等级和规模,配备相应设施。
健全沿海三镇新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探索推行分级医疗、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
鼓励社会办医,推动民办医疗机构在准入、服务质量监管、医疗保险定点资格等方面享受公立医院同等待遇。
兴办滨海医院等大型民营医院,支持创建三级综合性医疗机构或专科医疗机构。
按服务人口合理规划增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逐步开展流动人口公共卫生服务并提高人均补助经费标准。
开展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称制度改革,比照设区市标准适度调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五)深化改革创新,激活产城融合体制机制
16.创新行政管理和协调机制
探索建立低成本新型城市管理模式,赋予沿海三镇与人口规模相适应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赋予其县一级部分权限,行使社会事务管理权和行政综合执法权。
理顺南安市与试点镇财力分配关系,推动建立沿海三镇政策倾斜、设有金库的一级财政体制,实现财力分配向沿海三镇倾斜。
扩大水头镇行政服务中心服务范畴,把需要县级统筹管理实施以外的各种事权逐项下放沿海三镇。
赋予南安市市直部门水头分局的管理、服务职责范围辐射至官桥与石井两个镇。
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将南安市市级部门行政执法权委托或由沿海三镇综合执法局集中行使。
17.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推进土地流转改革。
支持三镇向国土资源部申报列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试点,并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交易平台,统一管理。
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沿海三镇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通过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合作开发等方式进行合理流转使用。
支持探索设立农村产权综合交易中心,鼓励和引导土地承包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林权等农村产权统一进场集中交易。
推动耕地、林地、水域、滩涂等承包经营权向规模经营主体流转,支持发展土地股份合作公司、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公司、“土地托管”合作社。
对保留原有地貌景观且不改变农用地性质的项目用地,按原地类管理。
积极探索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试点。
积极盘活存量用地。
支持沿海三镇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三旧改造”试点建设,允许沿海三镇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封闭运行、风险可控”的原则,对开发范围、运作模式、试点期限、工作步骤等方面放宽要求,给予更多配套政策;引导低效工业用地按符合规划和原使用者参与分成的原则,通过政府收储并公开出让,转变功能,提效使用。
对已供已建的工业用地,因城市规划调整,需要变更工业用地用途的,允许由南安市收回后变更用途并公开出让。
推进沿海三镇土地整备,加强用地环境整治,分类实施石材产业空间整理、环境治理和土地平整,盘活闲置低效用地。
加大闲置用地处理,探索建立产业园区土地利用绩效定期考核评估制度,加强土地执法,依法打击私下买卖土地和“两违”等行为。
创新土地供给机制。
实行沿海三镇“人地挂钩”政策,根据吸纳新增外来人口的数量,按照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标准,确定建设用地规模。
对沿海三镇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给予倾斜。
推动沿海三镇补充耕地指标和旧村复垦新增耕地指标在全省范围内有偿调剂。
允许沿海三镇生态公益林补充和异地恢复森林植被在泉州市范围内有偿调剂,具体补偿事宜由调进调出双方政府协商解决。
探索城市生态用地差异化管理,允许沿海三镇中大面积连片的园地、山林、水面等具有生态功能的非建用地按原地类管理。
支持沿海三镇创新土地供应机制,探索工业项目用地在法定最高出让年期内缩短出让年期等方式实行弹性出让。
18.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探索建立三镇一体化投融资平台,组建城镇开发投资公司,支持发行市政建设债、项目收益票据(债券)。
支持安排部分由财政部代发或省级政府自发自还债券募集资金支持三镇一体化建设。
采用合伙制或信托制等形式,成立新型城镇化投资基金,专项用于沿海三镇新型城镇化建设。
全面推行PPP等模式,引导民间资本进入交通、市政、社会事业领域,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镇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
支持开展公共设施市场化配置改革,推行公共设施冠名权拍卖,探索基础设施和道路养护、环卫保洁、园林绿化等公共项目的服务外包,支持建立沿海三镇污水管网公司。
支持沿海三镇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升格或扩大审批权限、增加信贷额度,推动实体企业通过上市、发债拓宽融资渠道。
支持三镇行业龙头企业联合发起或参股设立民营银行、村镇银行、小贷公司等。
支持省属国有企业在沿海三镇发起设立石材产业引导基金、矿山开采基金等。
提高沿海三镇船舶购置融资额度,加大船运业信贷支持。
三、保障措施
19.强化工作组织领导
加强对南安沿海三镇产城融合培育小城市综合试点的组织领导,南安市要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和具体推进南安沿海三镇试点各项工作,重大试点事项可向省新型城镇化联席会办公室汇报反馈、争取协调。
泉州市和南安市要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提高审批效率,抓紧制定和完善培育小城市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
20.明确目标绩效管理
省直各有关部门、泉州市要围绕试点方案要求,加大指导、支持力度。
南安市要加快试点方案落实,围绕时间表,细化目标任务,提出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化推进试点工作。
建立工作绩效管理机制,将建设任务纳入部门绩效考评体系,强化督查督促和效能建设,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建立改革评估机制,适时组织对重大改革项目评估,总结成效、分析风险,构建产城融合培育小城市试点的长效机制。
21.加大政策资金保障
继续执行水头镇省级小城镇综合试点优惠政策,泉州市、南安市对官桥、石井两镇在政策上要给予适当倾斜。
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原则,加大省级财政支持力度。
从中央代理地方发行的债券资金中,适当安排部分资金支持南安沿海三镇小城市项目建设。
引导各银行机构对沿海三镇小城市建设给予重点信贷支持,给予切块专项信贷规模。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南安 沿海 三镇产城 融合 培育 小城 综合 试点 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