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城市市容协管工作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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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城市市容协管工作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模板
XX街道城市市容协管工作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招标编号:
采购人:
XXXXX区XX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
XXXXX标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
目录1
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2
第三部分磋商须知8
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及要求12
第五部分评审办法13
第六部分合同文本19
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24
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
郑州市中原区XX街道办事处-XX街道城市市容协管工作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
XX街道城市市容协管工作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项目预算金额:
780000元
四、项目基本情况(包括目标、标准、数量、规格、服务要求、验收标准等)
4.1基本概况:
本项目为郑州市中原区XX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城市市容协管工作服务的采购项目;
4.2具体内容、数量及规格:
配备市容协管员负责郑州市中原区XX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精细化管理服务及采购人安排的其它相关工作;
4.3服务质量:
满足采购人工作要求;
4.4服务期限:
12个月;
4.5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1个标段。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三证合一者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4、提供财务报告(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7或2018年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年限不足的以实际年限为准)及2019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近3年内(2016、2017、2018,成立年限不足的以实际年限为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日期为报名期间和开标前一天;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
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19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
XXXXX路1394号XX财富广场1号楼2709室
3.方式:
现场购买,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携带以下资料:
①授权委托书(原件);②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③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售价:
100元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9年12月26日上午9:
30(北京时间)
2.地点:
XXXXX路1394号XX财富广场1号楼2708室
九、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9年12月26日上午9:
30(北京时间)
2.地点:
XXXXX路1394号XX财富广场1号楼2708室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XX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原区政府采购网》《XX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17日。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
XXXXX区XX街道办事处
地址:
XXXXX区XX西路351号
联系人:
XXX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
XXXXX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XXXXX路1394号XX财富广场1号楼2709室
联系人:
XXX
联系方式:
第二部分前附表
序号
名称
内容
1
采购人
采购人:
XXXXX区XX街道办事处
地址:
XXXXX区XX西路351号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XXXX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XXXXX路1394号XX财富广场1号楼2709室
联系人:
XXX
电话:
3
项目名称
XX街道城市市容协管工作服务项目
4
项目规模
78万元
5
服务期限及服务质量
12个月;服务质量:
满足采购人工作要求
6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7
采购包划分
本次采购共分为一个标段。
8
项目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9
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三证合一者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4、提供财务报告(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7或2018年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年限不足的以实际年限为准)及2019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近3年内(2016、2017、2018,成立年限不足的以实际年限为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日期为报名期间和开标前一天;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
11
分包
不允许
12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1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13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1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9年12月26日上午9:
30分
15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郑州市航海路1394号XX财富广场1号楼2708室
1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磋商方案
不允许
17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
否
18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个工作日前
19
响应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四份副本、电子文档:
1份
20
响应文件装订要求
胶装成册
21
响应文件密封和标记要求
响应文件正本、副本须单独封装,电子文档与响应文件正本封装在一起,不得混淆;为了便于唱标,开标一览表须单独封装。
22
磋商时间
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3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收取金额及提交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24
签订合同及支付方式
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二、保安服务费用根据实际派遣数量和时间确定,按人次每月结算一次。
甲方根据中标价,在核算相应的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服务费后,应在每月按时足额地发放派遣员工工资。
25
项目要求
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26
磋商承诺函
详见磋商文件格式
27
磋商有效期
90天(自磋商截止时间起)
28
中标服务费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依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向招标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为12000元。
29
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绝或否决
1、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供应商不按要求参加磋商的;
3、未按磋商文件规定交纳响应文件正副本及相关内容的;
4、有弄虚作假、串通、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5、响应文件中在同一个项目中有两个同类数字又未声明其中哪一个有效的;
6、恶意提高(压低)报价或报价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
7、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者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8、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第三部分磋商须知
1、适用范围
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郑州市中原区XX街道办事处XX街道城市市容协管工作服务项目的采购。
2、定义
2.1采购代理机构——见前附表第2条。
2.2供应商——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3采购人——见前附表第1条。
2.4服务——指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送货和其它类似的义务。
2.5公章——指供应商的行政章,不接受加盖其他印鉴(如合同章、投标专用章、有序号的章等印鉴)的响应文件。
2.6天(日)——指日历天。
3、合格的供应商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符合“采购项目要求”条件,承认本磋商文件所有内容。
3.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采购代理机构有关采购的规定。
4、磋商费用
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
5、磋商文件的构成
5.1磋商文件用以阐明采购项目、磋商程序和合同条款。
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前附表、磋商须知、采购需求、评审办法、合同、响应文件格式。
6、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6.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如有需要澄清的疑问,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个工作日前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给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注意及时按原磋商文件获取方式获取该澄清或者修改。
6.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有约束力。
7、语言文字与计量单位
7.1响应文件均以中文印刷,中文以外的文字应附以中文译文,中外文不符时,以中文为准。
7.2响应文件中的计量单位,除在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函、响应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报价分项明细表、技术方案、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技术规格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售后服务承诺、反商业贿赂承诺书、近三年同类业绩情况表、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是)、投标人认为有利于评审的其他材料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
9、响应文件的编制
9.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编写,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可列备注栏。
9.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须使用不能擦掉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并加盖公章。
9.3响应文件中不应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9.4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数量见前附表第19条。
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则以正本为准。
9.5响应文件应按正本和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响应文件装订要求见前附表第20条。
10、报价
10.1本次报价为两次报价即响应文件报价和最终报价。
供应商对所投项目根据市场行情自主报价,分两次报价:
第一次报价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报价格式(报价格式见附表)填报,第一次报价后由供应商进行现场述标。
第二次报价在磋商中填报,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注:
1、最终报价不得超出采购人预算价;2、最终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供应商需做出合理说明,否则将承担不被接受的风险】。
10.2供应商应填写报价一览表、其它表格与报价一览表不符,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小写与大写不符,以大写为准;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0.3本次采购为竞争性磋商采购,允许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进行最后报价。
11、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11.1磋商文件按前附表要求的资质或资格证明文件。
11.2提供的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是合格的,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
11.3供应商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生产能力、供货能力的证明材料。
11.4供应商有能力履行磋商文件中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规定的由供应商履行的技术服务等义务的证明材料。
13、投标有效期
13.190天(自磋商截止时间起)。
13.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为书面形式。
供应商拒绝延长有效期的,可以撤回其响应文件。
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
14、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4.1响应文件的密封要求前附表第21条。
14.2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竞争性磋商公告注明的时间和地址送至采购代理机构。
15、响应文件的提交
15.1所有响应文件都必须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15.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5.3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6.1供应商可以在提交响应文件以后,在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的通知。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对价格的修改应附有相应细目的单价和总价。
16.2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的通知,应按本须知的规定进行签署。
16.3响应文件的修改,应按本须知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和提交,并注明“修改”字样。
16.4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17、磋商
17.1磋商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参与磋商,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17.2磋商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磋商纪律;
(2)公布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并点名确认
供应商是否派人到场;
(3)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4)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响应文件开标顺序;
(5)供应商暂时退场;
(6)磋商:
由磋商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对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供应
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顺序逐一对供应商进行磋商,磋商内容记录在案;
(7)磋商完毕后磋商小组整理磋商内容,形成一致意见,由所有供应商递交最终磋
商报价函,供应商代表在最终磋商报价函上签字确认;
(8)磋商结束。
18、磋商小组和评审
18.1磋商小组
采购方将按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3人组成:
采购人代表1名,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2名;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的三分之二,并从XX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比较,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18.2磋商原则
磋商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18.3评审
磋商小组按照第五部分“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第五部分“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19、合同授予
19.1定标方式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磋商小组直接确定中标人外,采购人依据磋商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磋商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9.2中标通知书
磋商结束后,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供应商。
19.3履约保证金
19.3.1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应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否则,取消其成交资格。
19.3.2履约保证金见前附表第23条。
履约保证金待项目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代表无息退还。
20、签订合同
20.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采购文件和中标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20.2成交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供货任务。
20.3采购代理机构签发的中标通知书、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1.重新采购和不再采购
21.1.重新采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采购:
(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
(2)经磋商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响应文件的。
21.2.不再采购
重新采购后供应商仍少于2个或者所有响应文件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采购。
22、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
22.1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询问磋商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活动。
情节严重的,其磋商资格将被否决。
22.2为保证磋商的公正性,磋商后直至授予供应商合同,磋商小组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
在磋商工作结束后,凡与磋商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磋商情况扩散出磋商人员之外。
22.3磋商小组不向落选方解释落选原因。
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及要求
(1)范围在中原区建设路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协管服务。
(2)服务单位应当按采购人业务要求派遣相应工作人员,认真工作,尽职尽责,积极配合采购单位拟定的工作安排,树立为城市管理工作做好服务的意识。
(3)派遣的工作人员年龄必须在18--55岁(含)以内。
(4)配备25名市容协管员负责郑州市中原区XX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精细化管理服务及采购人安排的其它相关工作,工作时间根据采购单位工作时间统一安排。
(5)服务单位对派遣人员要有一次上岗前的培训和体检,并应当为派遣人员购买意外保险,对工作中出现的意外人员伤亡事故,由服务单位自行承担。
(6)人员基本用具(服装、对讲机、执法记录仪等)由中标人统一配置。
第五部分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响应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加盖单位章并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资格条件
符合第二部分“前附表”第9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部分“前附表”第9项规定
响应
性评审标准
服务期限及服务质量
符合第二部分“前附表”第5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部分“前附表”第27项规定
采购预算
超过本采购预算的,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资格评审内容评标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且投标文件中附相对应的复印件,否则资格评审不予通过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
30分
管理方案及应急预案:
48分
业绩:
10分
其他评分:
12分
2.2.2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计算规定:
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3
(1)
磋商报价
(30分)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30
以上报价评分保留小数3位:
XXXXX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
中小型、微型企业参与投标,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报价给予相应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价格扣除:
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参加投标的中小微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作为供应商所提供的本企业生产的产品的相应报价给予6%的扣除。
参加投标的中小微企业产品最后投标报价=所投中小微企业产品报价合计×(1-6%)
参加投标的监狱企业产品最后投标报价=所投监狱企业产品报价合计×(1-6%)
备注:
投标文件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不得享受此优惠。
2.2.3
(2)
管理方案及应急预案评分标准
(48分)
1、综合管理制度是否齐全、合理得0-5分;
2、日常工作任务安排是否合理得0-5分;
3、作业工具、劳保用品配置合理得3-6分,基本合理得1-2分;不合理不得分;
4、质量、安全保证措施齐全、合理得3-6分,基本合理得1-2分,不合理不得分;
5、重大活动、节假日的城市管理、治安防范及文明秩序工作安排合理得3-6分,基本合理得1-2分,不合理不得分;
6、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措施合理得3-6分,基本合理得1-2分,不合理不得分;
7、投标人内部管理制度内容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的、制定与投标报价相对应的详细工作方案得3-6分,基本健全制定详细工作方案的得1-2分,不健全没有制定详细工作方案不得分;
8、应对迎检及合同外的临时任务的方案0-5分;
9、城市精细化管理内容完善、合理,符合郑州市的要求得3分,否则不得分。
2.2.3(3)
业绩(10分)
投标人(企业)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服务业绩的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高得10分。
注:
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合同复印件,无原件或无复印件均不得分。
2.2.3(4)
其他评分标准
(12分)
服务承诺
(10分)
1.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用工单位与聘用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为职工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承诺的得0-2分,缺项不得分。
2.按照《劳动法》、《合同法》、《职工带薪年假条例》及市政府要求,发放高温津贴、带薪年休假、支付加班或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承诺的得0-2分。
缺项不得分。
3.承诺在采购人遇到重大活动时给予积极配合的,并随时配合采购人进行作业实施的内容在O—3分之间打分,缺项不得分。
4.发生意外后,意外伤害赔偿及善后工作处理承诺的内容在O-1分之间打分,缺项不得分。
5.用工符合年龄满18周岁以上、男职工60周岁以下、女职工55周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技术岗位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的得0-1分。
缺项不得分。
6.投标人应就对本项目的特点写出其他实质性承诺事项,评委根据各投标人承诺的内容在0-1分之间打分。
优惠条件(2分)
根据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除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以外的其它优惠条件对比在0-2分之间打分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部分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磋商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磋商报价低的优先。
评审标准
初步评审标准
形式评审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资格评审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响应性评审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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