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业与财政收入的研究背景修改版.docx
- 文档编号:25607152
- 上传时间:2023-06-10
- 格式:DOCX
- 页数:32
- 大小:42.50KB
关于就业与财政收入的研究背景修改版.docx
《关于就业与财政收入的研究背景修改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就业与财政收入的研究背景修改版.docx(3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关于就业与财政收入的研究背景修改版
第一篇:
关于就业与财政收入的研究背景
参考文献:
《中国财政政策就业效应及其实证研究》
关于财政收入与就业人数的研究
背景
我国拥有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同时也是世界上就业压力最大的国家之一,每年包括数量巨大的大学毕业生、下岗、失业和农村的剩余劳动力都需要在劳动力市场进行就业。
因此,在未来的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就业问题无疑是政府面临的重要目标之一。
从我国的国情上看,财政支出政策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就业压力,比如:
通过财政拨款兴修水利、进行基础设施等工程、项目的投资,创造大量的就业机会;增加再就业培训、职业介绍服务等方面的财政支出,缩短工人寻找工作的时间,增强工人在不同岗位的就业适应能力等等。
因此,研究财政支出与劳动力就业之间的相关关系,以寻求扩大劳动力就业的有效途径,对于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同时就业人数的多少直接决定税收的多少,从而影响财政收入。
本文通过对2006年各地区就业人数与财政收入的数据研究分析揭示财政收入与就业水平的相关性。
第二篇:
财源与财政收入背离的研究
财源与财政收入背离的研究
摘要:
后发展地区在发展经济进程中出现了财源建设与财政收入相背离的现象。
也就是说,地方经济发展壮大却没有带来对应的财政收入的增长。
这种状况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对推动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产生消极影响,制约了我国经济与社会和谐发展、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进程。
文章通过对国内外解决财源与财政收入背离问题一些主要做法的分析,提出了进一步缓解财源与财政收入背离现象、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对策及建议。
关键词:
经济发展;财源建设;收入背离
一、财源建设与财政收入相背离的的现状及其成因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构成部分。
从宏观上看,税收的多少是由经济总量所决定的,在税率不变的情况下,经济发展越快、经济总量越大,提供的税收也就越多,财政收入规模也会不断扩大。
然而,地方经济尤其是后发展地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总量的扩大,并没有相应地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可支配财政收入,下同),而是出现税收外流现象,即产生了财源与财政收入相背离的情况。
以广西钦州市为例,1994—2007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由70.12亿元扩大到303.92亿元,年均增长18.9%;全市组织的财政收入由1994年的3.91亿元增长到2007年的23.56亿元,年均增长为19.8%;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长11.9%,比全市组织财政收入的增幅低7.9个百分点;上划中央、自治区的税收收入由1.69亿元扩大到10.51亿元,年均增长30%,而税收返还收入由1.24亿元增长到3.41亿元,年均增长仅为26.6%。
随着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建设进程的加快,钦州中石油1000万吨炼油项目、火力发电厂、林浆纸等一系列临海重大工业项目投产运营后,其财源与财政收入背离现象将更为严重。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有很多,其中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财税优惠政策管理失控导致财政收入流失
长期以来,全国各地为了发展地方经济,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采取财税优惠政策措施,大力吸引外来投资项目,有的地区为了竞争有限的投资项目甚至还违规出台优惠政策。
当然,各地出台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一方面促进了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另一方面也使税基变窄,宏观税负趋于下降。
据估计,全国每年减免税款达1000亿元,有的地方的减免税额占地方财政收入的10%以上。
近年来的减免税又呈现出两个明显的特征:
一是政策性减免税越来越多,税基受到严重侵蚀;二是各地对扶持性和困难性减免的审批尺度不一,操作上随意性很大。
如2002—2003年9月,陕西省财政厅、地税局、国税局等5家单位经省政府批准,对陕西金秀交通有限公司取得的公路运营收入,由税法规定的5%税率改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及附加,致使该公司少缴税款277万元;2002年杭州市萧山地税局依据地方政府政策,将国家对新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扩大到21户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减免所得税1714.35万元。
这样就出现虽然地方经济快速发展、财源也不断壮大但财政收入未能出现同步增长的不良现象。
(二)总部经济现象分流了后发展地区的财政收入
总部经济是指某区域由于特有的资源优势吸引企业将总部在该区域集群布局,将生产制造基地布局在具有比较优势的其他地区,使企业价值链与区域资源实现最优空间耦合,以及由此对该区域经济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的一种经济形态。
譬如,“总部”最集中的北京,近年税收连续达到20%—30%的增速,其主要原因是,目前全国汇总合并纳税企业有180余家,北京市占有90余家,其中西城区38家,约占全国的20%。
这38家企业的下属二级成员企业近1300家,各级成员企业多达几万家,其大部分分布在全国各省(区、市)。
这些分散在全国各省(区、市)的各级成员企业,不得不依靠所在省(区、市)“埋单”,却不能为所在地获得相应税收。
另据有关专家介绍,近几年占我国90%以上的税收收入,都不同程度存在税收与税源背离问题。
如西气东输项目,将天然气从新疆输送到上海,目前我国对运输业征收的是营业税,其税基是按运输量和运输距离决定的运价,而按现行税收制度规定,营业税在公司注册地上海缴税,营业税税基发生在几千公里的长度上,有十几个省(区、市)政府管辖的区域都构成了税源。
但除新疆从上海获得一部分非制度性补偿外,其他沿途各省(区、市)和居民虽然已经并将继续为西气东输工程提供资源,如相关的移民、占地、治安等,却都拿不到在当地形成税源所产生的营业税。
类似的情况还包括增值税、所得税、消费税等。
(三)现行分税制体制的弊端使后发展地区面临做大财源与可支配财力增长相背离的尴尬局面
现行分税制在改革初期确实激发了地方发展经济的积极性,不仅推动了全国经济的快速稳定发展,也不断壮大了后发展地区的财政经济实力。
但是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后发展地区依靠自身努力发展经济而增加的财力将出现规模越大越有被抽走的可能。
这是因为,后发展地区在分税制初期,净上划中央收入一般都很少,而在推进经济发展进程中,一般是靠发挥自身资源优势而发展特色产业和做大工业产业,这些产业的发展带来的一般是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而根据现行体制,75%的增值税、100%的消费税、60%的所得税以及部分行业集中缴纳的营业税将上划给中央,如果有的省级政府再集中部分财力,则留给后发展地区的财力更少。
据资料显示,广西西北部某资源大县1994年全县组织财政收入1.08亿元,上划中央“两税”收入0.51亿元,返还0.25亿元;2004年上划中央“两税”1.04亿元,返还0.34亿元;2006年上划中央“两税”2.34亿元,返还0.44亿元。
柳江县2007年地区生产总值是1994年的
6.25倍,上划中央“两税”收入为8.07倍,税收返还数2007年的4329万元为1994年的2359万元的1.83倍。
虽然中央通过加大财力性转移支付的力度满足了地方财政支出增长的需求,但无法消除财源与财政收入背离的负面影响,不利于增强其化解国际经济形势变化(如2008年国际有色金属价格下挫)、国内经济政策调整对财政收支影响的能力。
(四)制度管理性失控导致地方财政收入的流失
制度对纳税人的行为选择具有最直接的支配、影响作用。
税收制度以具有一定强制性的力量要求在其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按制度所规定的方式选择纳税行为。
如果制度性安排不公正,或者有严重缺陷、漏洞,那么,纳税人就可能身不由己地选择偷逃税行为。
如假“三资”
企业、假福利企业、假校办工厂的泛滥,在很大程度上就源于制度上的缺陷。
管理性失控是指由于税务机关管理缺位而造成的税源失控。
如漏征漏管户大量存在就是管理性失控的突出表现。
有相当一部分纳税人只领取了营业执照,不办理税务登记,更谈不上纳税了;有的纳税人虽然办理了税务登记,但是没有固定的场所,长期不申报纳税。
制度设计上的缺陷和管理上的失控,造成偷税逃税、漏征税收现象,导致地方经济发展、财源规模不断壮大但财政收入却未能同步增长的非正常局面。
(五)征收管理机制上的失控造成地方财政收入的流失
征收管理机制上的失控是指由于税收征、管、查等环节职责不明确或者相互脱节,以及国、地税之间或税务机关与其他部门之间缺乏配合、协调而引起的税源流失。
同时,在税收稽查工作中,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和保全措施得不到有关部门的配合,也会引起税源的流失。
另外,还有很多纳税人上报的财务会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所反映的税源状况不真实,隐匿收入、少报收入,甚至造假账的现象时有发生。
由于税务机关难以准确掌握税源信息,致使很多税源在生产、销售等诸多环节中被转移或隐匿,从而造成税收的流失问题。
二、目前我国及国外解决财源与财政收入背离问题的主要做法
(一)我国解决财源与财政收入背离问题的主要做法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财政综合实力的逐步增强,中央开始关注地方财源与财政收入相背离问题,于2005年颁布实施《关于切实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意见》,通过采取“三奖一补”措施,加大财力性转移支付力度,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办法,不断扩大后发展地区财力规模,增强后发展地区提供公共服务能力。
在财源与财政收入相背离现象中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与税源背离较为明显。
因为我国的企业所得税是中央和地方**分成,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企业设置总分公司或母子公司的情况越来越普遍,总(母)公司要把所有分(子)公司的利润汇总在一起,在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导致税收与税源相背离的问题。
因此,我国在实施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时,全国人大提出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不涉及解决税收与税源背离的条款,但要求国务院制定相应办法以解决税收与税源背离的问题,缓解财源与财政收入背离的现象。
2008年1月1日新企业所得税法开始实行后,根据全国人大和国务院的要求,1月15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出台并印发《跨省市总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属于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范围的跨省总分支机构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按照统一规范、兼顾总机构和分支机构所在地利益的原则,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处理办法,总分机构统一计算的当期应纳税额的地方分享部分,25%由总机构所在地分享,50%由各分支机构所在地分享,25%按一定比例在各地间进行分配;3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又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总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坚决防止为了局部利益相互扯皮甚至干预企业经营等问题的出现。
这个办法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已在缓解企业所得税税源与税收相背离问题上取得了制度上的突破。
我国在增值税的区域分配方面也进行了相应试点。
三峡电站跨越湖北省和重庆市两个区域,坝区坐落在湖北省,库区主要部分绵延于重庆市。
国家有关部门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作出了对三峡电站产生的所有利益在两个区域内进行合理分配的特殊规定:
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和城建税、教育费附加都按照15.6784.33的分成比例,在湖北省和重庆市分别入库,执行期到2009年底。
在2009年三峡电站全部投产前所产生的企业所得税全部留给三峡总公司,作为三峡工程建设基金,用于三峡工程建设。
虽然我国在缓解财源与财政收入背离问题方面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但执行不是十分彻底,如企业所得税分配仅就跨省总分支机构进行划分,而在现实中有不少公司总部在省会或中心城市,分支机构设在本省(区、市)内的其他县(市),由此产生的企业所得税问题在现行办法中没有涉及,而且增值税、营业税等其他税收与税源背离问题尚未纳入考虑范畴,这就容易产生新的地方保护主义或产业结构趋同现象,不利于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而且会导致财源与财政收入背离问题进一步加剧。
(二)国外一些国家解决财源与财政收入背离问题的主要做法
国外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税收,因此,其财源与财政收入背离问题主要表现为税源与税收背离方面。
为解决税源与税收不一致的问题,包括欧盟、美国、阿根廷、巴西等国通过法律途径和制度安排,努力保证所在地的税收权力,以缓解财源与财政收入背离现象。
1.欧盟按税源地原则积极推进增值税改革,保证税源与税收的一致性。
2008年2月,欧盟增值税改革方案正式通过。
根据这套改革方案,今后对欧盟范围内的部分商业活动(如餐饮、文化、体育、科研、教育、电信、广播电视和电子商务等服务)将不再由服务商所在国征税,而改由发生实际服务消费的国家征收。
欧盟增值税改革方案确定了这些行业的税收来源地原则,这项改革在欧盟讨论了5年,虽然矛盾很多,但坚持方向不变,在2007年12月最终达成一致。
2.美国根据税源地原则处理零售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税源与税收一致性问题。
美国各州的零售税由各州立法并征收,天然地适用税收归属与税源的一致性。
而在处理公司跨州经营应税所得分配问题时,一个核心思想就是通过制定“州际税收协定”,明确公司经营活动所在地对公司在该地区取得的收入拥有征税权,而并不是只有公司法人注册地才能对其征税,从而保证了税收收入归属与税源的一致性,维护了所得来源地的税收利益。
另外州际间税收矛盾和冲突难以避免,为此美国在州与州之间建立了税收协调机制,主要包括地区合作协议、跨州税收委员会(MTC)、税务管理者联合会等。
3.阿根廷通过省际多边协议处理税源与税收背离问题。
阿根廷的税收与税源背离问题主要是省级政府征收的营业税。
营业税是阿根廷各省级政府的主要收入来源,营业活动一旦跨省,即可能产生营业税收入与税源背离的问题。
为解决该问题,阿根廷形成了一套独特的处理办法,即通过各省间的多边协议实现营业税省际分配。
其基本规则是,营业税收入50%按销售收入比例分配,50%按成本费用比例分配。
所谓比例即是在某省的销售收入占其总销售收入的比例。
各省税务局如果就分配有争议,需交由按照多边协议专门设立的委员会进行处理,委员会就争议问题进行裁决,并实行多数决定。
4.巴西通过联邦参议院决议解决税源与税收背离问题,实现平衡地区间发展水平的目
标。
巴西的税收与税源背离问题的主要表现为州政府征收的商品服务税,巴西通过联邦参议院的决议来解决该问题。
决议规定,当商品由一州销往另一州时,商品服务税一部分在生产地征收,一部分在目的地征收;生产地征收后再由目的地征收剩余部分,总的征收税率不超过18%或19%。
决议亦规定分配的税率:
从富州到穷州,前者税率为7%,后者为12%;从富州到富州,前者为12%,后者为7%;从穷州到富州,前者为12%,后者为6%。
按富州、穷州规定不同税率,基本精神是穷州多得,富州少得,以平衡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
三、进一步缓解财源与财政收入背离现象,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1.认真清理整顿各种税收优惠政策,严防税收变相流失,不断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针对目前各地税收优惠政策管理混乱而导致税收流失的问题,建议国家税务总局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相应的调查活动,认真清理整顿过多过滥的税收优惠政策,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
同时,对地方所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必须经过省级税务主管机关批准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防止地方自行出台税收减免或变相减免政策现象,切实纠正随意缓税、包税、先征后返等违规行为。
通过规范税收优惠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投资环境,使地方资源优势、区位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推动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现财源与财政收入同步增长的良性循环。
2.完善与汇总纳税相适应的收入划分机制,确保地方财政收入的合理增长。
要解决财源与财政收入背离问题,其中一个主要落脚点在于完善我国目前的税收管理制度。
而在税制建设中必须要明确我国国内税收管辖权制度,尤其是确定国内税收管辖权原则。
综观各税收条例的有关规定,可以看出,国内税收管辖权原则的运用尚未形成一种规范制度,只是散见于各税条例之中,而且标准也不统一。
根据国际惯例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应采取属地原则为主、属人原则为辅的管辖制度,即建立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原则为主、居民税收管辖权原则为辅的国内税收管辖权制度,完善与汇总纳税相适应的收入划分机制,在过去“先收—集中统筹—再分配”的模式之外,增加“地方收取—地方分配”模式,按照税源地贡献大小进行分配,进一步解决税源与税收背离问题,科学合理地处理好税收收入分配关系,在财政上给地方扩权。
这种措施的优点在于:
有利于加强税收源泉控制,防止税收流失;有利于减少企业跨地区经营的阻力,促进统一市场的建立;有利于实现在同一经营上外地企业与本地同类企业之间的税负公平。
3.完善财政分配关系,逐步构建“共赢型”财政分配框架。
当前,后发展地区正积极采取各种措施,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承接东部产业转移,以求调整地区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不断做大财源规模,增强财政综合实力。
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会遇到资源类似地区争夺项目、产业结构趋同而导致无序竞争、重复建设问题,如广西德保县和靖西县竟相发展氧化铝产业,这不仅会造成资源的浪费现象,而且还会分割有限的市场份额,无法提高有限资源的利用效益。
为此,国家应研究制定推进区域经济联合发展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合理完善财政分配关系,由资源接受地区弥补资源流出地区造成的财源流失,鼓励地方实施联动发展战略,以便使那些资金雄厚、技术条件成熟、交通便利却苦于资源不足的优势地区得到充足的原材料、能源,避免部分后发展地区因资金不足、技术水平低下、交通不便等因素而使丰富的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而造成浪费现象。
4.进一步加大对后发展地区财力性转移支付的力度。
长期以来,后发展地区因经济发展水平落后、财政实力不强而维持低水平运转。
公共服务水平不高,公用基础设施落后,与发
达地区存在较大的差距,这是体制和历史原因造成的一笔“欠债”。
因此,在今后经济发展进程中,各级政府应按照中央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执行“三奖一补”有关办法的基础上,对依靠自身努力不断发展壮大财源和增强财政综合实力的后发展地区,按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均衡化目标核定标准支出数额,适当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加大财力性转移支付的力度,增强后发展地区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的能力,既表明认可其发展经济的努力程度,又能清偿“历史欠债”,提高其发展经济的积极性,以便实现地区经济协调发展和全国公共服务基本均等化的目标。
5.强化税收及非税收入征管,确保应收尽收,实现财政收入与财源同步增长的目标。
经济发展决定财源,财源决定税源,而征管决定税收收入。
经济发展创造的税源成果只有通过征收管理才能转化为入库税收收入,形成地方财政收入。
对于财税部门而言,在经济发展财源不断壮大进程中要扩大财政收入规模的着力点就是强化税收征管。
尤其是税务部门要树立“税源有限,管理无限”的征管理念,建立健全税收经济分析、企业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四位一体”的横向互动机制。
同时,各级政府还要努力构建“政府主导、财政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综合治税管理体系,实施对各税种、涉税行为及非税收入收缴的全方位管理,推进财政收入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进程,不断提高财政收入水平,促进地方税收收入及非税收入应收尽收,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第三篇:
财政收入与GDP分析
“鱼与熊掌”可兼得
——对我省财政收入与GDP关系的分析
财政收入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调节经济的有效手段,两者相互依赖、互相影响。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政府财力的不断增强,财政收入与GDP的增长关系备受关注。
因此保持财政收入与经济协调发展——“鱼与熊掌”兼得,对我省“十二五”规划提出的GDP、财政收入翻番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财政收入增长及与GDP比较
(1)纵向比较:
财政加速增收,财力不断增强
改革开放特别是“九五”以来,伴随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经济总量的不断跨越,促进财政增收的增长源不断涌现,全省财政收入连续十年保持两位数增长,近几年进一步加快到20%以上,政府调控经济运行、协调社会发展、提供公共服务、改善民生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1996-2011年,全省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9.8%,其中“九五”年均增长14.6%,“十五”提高到17.7%,“十一五”又进一步加快到25.7%,2011年增长27.6%,呈较为明显的加速增长态势。
财政加快增收助推财力不断增强,全省财政收入由1995年的147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2632.8亿元,跨越了两个千亿元台阶。
从态势上看,扩张步伐明显加快,财政收入从百亿元到五百亿元,用了10年时间;而从五百亿元到千亿元仅用了3年时间,跨越第2个千亿元目标也仅用了3年;“十一五”以来的6年财政收入累计9425亿元,接近改革开放34年来全省财政收入的70%。
人均占有财力增加较多,12011年全省人均财政收入达3843元,而1995年仅246元,16年增加了14.6倍。
财政收入相当于GDP的比例上升较多,2011年达17.4%,与1995年比,上升9.3个百分点,年均提高0.58个百分点。
(2)横向比较:
增长快但规模小比重低,调控能力较弱与全省GDP增长比:
“九五”以来的16年间,全省财政收入有8年保持20%以上增长,有10年增长快于现价GDP,1996-2011年均增幅高于同期现价GDP5.6个百分点,其中“九五”时期高4.6个百分点,“十五”、“十一五”进一步扩大到高4.7个和7.5个百分点。
与全国比:
“九五”以来,我省财政收入增长有10年快于全国,1996-2011年均增幅高于全国0.6个百分点。
2011年,我省全部财政收入占全国的2.5%,比1995年提高0.2个百分点;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占全国2.8%,居全国第16位。
2011年,我省全部财政收入相当于GDP的比例低于全国4.6个百分点;其中地方财政收入相当于GDP的9.7%,低于全国1.4个百分点,居全国第17位。
与经济总量接近的北京、内蒙比:
2011年,我省地方财政收入比北京少1542.9亿元,比内蒙多104.4亿元;相当于GDP的比例比北京低9.2个百分点,比内蒙高0.2个百分点。
1996-2011年,北京、内蒙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分别增长22.6%和24%,高于我省3个和4.4个百分点。
与中部六省比:
2011年,我省地方财政收入高于山西、江西,居中部第4位,位次与1995年持平;相当于GDP的比例比山西低3个百分点,居中部第2位,比1995年前移3个位次。
(3)来源比较:
经济发展效益提升,税源不断拓展
近年来,我省财政收入之所以保持快速增长,主要是省委、省政2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转变发展方式,提高经济运行质量的结果。
一是缘于经济发展加快,增加了税源。
“九五”以来,我省经济持续加快发展,1996-2011年全省GDP年均增长11.4%,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6个百分点;生产总值跨上万亿元台阶,2011年达15110.3亿元。
综合实力的增强,增加了经济税源,确保了税收的增长。
2011年全省地方财政收入中,各项税收入超千亿元,达1108亿元,占地方财政收入的75.7%。
二是缘于企业效益好转,增强了纳税能力。
近年来,我省工业经济保持了提速提效的良好势头,2011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达312.3,创历史新高;工业利润、利税分别突破千亿元和两千亿元,达1306.9亿元和2254.8亿元,从而大大充实了税源,带动了财政收入的较快增长。
2011年,全省增值税收入达647.5亿元,超过各项税收的三成。
三是缘于居民收入提高,对高收入群体纳税调节力度加大。
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万元大关、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五千元大关,2011年分别为18606元和6232元。
收入的稳步增加,增多了重点缴税申报人数(2011年全省年收入超12万元申报个税的人数超过31000人),进而推动了个人所得税收入稳步增长,全年个人所得税突破百亿元,占全省各项税收收入的5%左右。
四是缘于投资与消费协调发展,营业税与消费税等税收增加较多。
近年来,我省投资与消费持续快速发展,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突破万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接近五千亿元,2011年分别为12126.3亿元和4900.6亿元,从而极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关于 就业 财政收入 研究 背景 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