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地方税务局办公新附属楼弱电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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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地方税务局新附属楼弱电系统建设工程招标文件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专用本
(2008年版)
招标项目名称:
福安市地方税务局新附属楼弱电系统建设工程
招标编号:
宁远达招(2012)第N-009号
招标人:
福建省福安市地方税务局(盖章)
招标代理:
宁德市远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文件开始发出日期:
二0一二年九月
64
使用说明
1.《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8年版)》(以下简称《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适用于我省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包括施工总承包、专业工程施工承包招标项目。
2.《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由《通用本》和《专用本》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如有时)组成。
《通用本》是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都通用的,由省建筑业协会招投标分会统一印制,由招标人和投标人自行购买和使用。
《专用本》由招标人按照《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编制和发售。
3.《通用本》的内容,一般情况下必须全部执行,如有特殊情况,招标人需要修改补充的,应当按照《专用本》中“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通用本补正数据表”和“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规定的格式将有关内容填入表中,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
4.《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通用本》和《专用本》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如有时)为对应关联关系,可相互解释、互为说明。
《专用本》内有约定的招标文件内容,从《专用本》的约定;《专用本》无专门约定的,从《通用本》的约定。
如某些内容前后不一致,则《通用本》与《专用本》不一致的,以《专用本》为准,《专用本》与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如有时)不一致的,以后者内容为准,不同时间上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以双下划线标识的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空格下划线标示的,由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具体内容。
5.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的,本招标文件的第1章“招标公告”修改为“投标邀请书”,具体内容由招标人参照招标公告的内容编制。
6.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
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工程量清单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与招标文件同时发给各投标人,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招标人不得要求投标人在开标前核对工程量。
7.在招标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则招标代理应在招标全过程中以被代理人名义办理招标人委托范围内的事宜,并承担相应责任。
8.财政性投资的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在推荐材料品牌时,应优先选用福建的名优产品。
9.《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由福建省建设厅组织编制,委托省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分会钟昌辉和曾天粦同志主笔起草,省厅征求各方意见并组织专家评审后发布。
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向省厅建筑业处或招标投标分会反映。
目 录
第1章招标公告 1
笫2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4
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 4
笫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 14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15
第2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 19
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23
第1节通用合同条款 24
通用合同条款内容见招标文件《通用本》 24
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 25
第2节专用合同条款 26
第3节合同附件格式 35
合同附件格式内容见招标文件《通用本》 35
第5章工程量清单 36
第1节说明 37
工程量清单说明内容见招标文件《通用本》 37
第2节招标项目工程量清单 38
第6章招标图纸 39
第1节招标图纸目 40
第2节招标图纸 41
招标图纸由招标人另册提供 41
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42
第1节招标项目概况和说明 42
(一)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自然条件 42
(二)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施工条件 42
(三)招标项目说明 42
第2节工程建设技术标准 43
(一)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43
(二)招标项目使用的其他工程建设技术标准 44
(三)工程设计要求的特殊工程材料、施工工艺标准和要求 44
第3节工程预算造价 45
(一)本招标项目工程预算造价 45
(二)编制依据 45
(三)税金税率和工程排污费取费标准 45
(四)暂列金额和总承包服务费 45
(五)劳保费用及农民工工伤保险费 45
(六)风险范围及风险包干系数 45
(七)其他要求 45
第4节施工现场管理要求 46
(一)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要求 46
(二)水土保持与环境要求 46
(三)文明施工要求 46
(四)施工机具进场要求 46
第5节合同价款的约定和调整 47
(一)合同价款的约定方式 47
(二)价格调整因素和调整方法 47
第6节投标报价要求 49
第7节招标人对工程主要材料设备的要求 50
(一)技术要求 50
(二)质量要求 50
(三)参考品牌 51
第8节招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 52
(一)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设备的供货方式 52
(二)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设备的供货时间 52
(三)招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一览表 52
第9节其他要求 53
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 54
第1节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55
第2节商务文件格式 60
第3节技术文件格式 65
第1章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安市地方税务局新附属楼弱电系统建设工程,已由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福安市地税局新附属楼装修工程招标事项的批复(安发改[2012]4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福安市地方税务局,建设资金来自省局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福安市地方税务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宁德市远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弱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新华南路1号地税局东北侧;
2.2.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控制价为801394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具体以施工图纸及控制价报告所包含的内容为准;
2.4.工期要求:
总工期:
90个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
福建昆仑科技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有效);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临时建造师资质),项目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10日至2012年9月14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到福安市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地址:
福安市冠后路商品房第九栋B207-215室)宁德市远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招标图纸每份售价200元(如需要),售后不退。
(依据安建[2011]343号文,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不得强制要求投标人购买招标图纸)。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壹万伍仟元人民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2年9月24日8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安市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地址:
福安市冠后路商品房第九栋B207-215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建造师资质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和招标文件购买凭证及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单据、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经理,且必须参加开标会),以上资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到场核验登记。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和福安市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省福安市地方税务局;
地址:
福安市新华南路1号,邮编:
355000;
联系电话:
0593-6587921;
联系人:
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宁德市远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宁德市环城路143号闽东大广场荣华楼G幢308室,邮编:
352100;
电话:
0593-2835335,传真:
0593-2869036;
联系人:
黄小姐。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股份公司福安支行;
开户名称:
福安市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
帐号:
132010100100082593。
交易中心名称:
福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
福安市冠后路商品房第九座B207-215号楼;
联系电话:
0593-6561091。
笫2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
投标须知前附表
说明:
(1)本表各项应无例外一一填写,除“不适用”外,不留空白。
如某日期一时定不下来,可先填计划日期。
(2)如某栏对本项目不适用,应在相应栏中注明“不适用”。
任何对投标须知内容的修改均应在本表后的“修改表”中反映,并保持原条款号不变。
(3)若招标人根据需要或主管部门有要求,对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和工程两进行增减调整,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单价按本招标文件中相应的条款进行计算。
(4)投标须知前附表是投标须知的说明和补充,如两者有矛盾之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项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1.1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
福建省福安市地方税务局
地址:
福安市新华南路1号
项目负责人:
陈先生
电话:
0593-6587921
招标代理机构:
宁德市远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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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安市 地方税务局 办公 附属 楼弱电 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