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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内蒙古准格尔旗公沟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
签发人:
发布日期:
年月日
汇能集团公沟煤矿
2010年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
一、编制意义和实施要求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提前预防井下生产环节中一切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客观存在的或人为的重大事故隐患事先采取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在一旦发生事故时,能迅速抢救人员或有效地阻止事故扩大,并且提供防止事故扩大和迅速抢救遇险人员最有效、最合理的措施,使事故化大为小,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特编制《2010年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篇第9条规定:
“煤矿企业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
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
煤矿企业每年必须至少组织一次矿井救灾演习。
”
公司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该计划,深刻领会,按以下要求组织实施:
(一)本计划由矿总工程师负责贯彻执行,各部门要有计划、有重点地贯彻本计划,并对职工进行培训考试。
凡未经学习考试,对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不熟悉的职工,不准入井。
培训科一定要把该计划作为补招、转岗等新工人上岗前培训的重要授课内容进行讲解。
(二)该计划根据《2010年度采掘计划》,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由局部到总体详细编制。
随着采掘计划的变更,或作业场所地质因素等发生重大变化时,要及时修改、补充、完善此计划。
该项工作由公司总工程师协助矿长组织实施。
修改后的补充计划,各有关单位还应组织职工重新学习,并按要求对相关职工进行考试,并由培训科存档,记录在案。
(三)矿长负责全面组织实施,并至少组织一次救灾演习,计划春节后复产前组织一次矿井救灾演习。
(四)凡是该计划要求具备的图纸、资料等必须及时清晰填绘,每旬填充完善一次,由安全科统一管理备案,涉及到灾害预防处理的救灾物质、装备、医疗救护队、抢险救护队由相关职能科室党政一把手负责组织及时到位。
(五)如果灾情程度严重,我公司自身救灾能力不能满足要求时,根据我公司《灾害报告制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矿长发布命令,逐级上报求得援助。
二、各类事故的预防重点
根据煤矿井下存在的自然因素和我公司2010年采掘计划安排及以往各类灾害事故发生、发展的规律,今年我矿各类灾害事故应分别在以下区域进行重点防范。
(一)瓦斯灾害事故预防的重点
1、本矿虽为低瓦斯矿井,并采取了有效的瓦斯治理措施,但在井下局部因配风不合理、采煤工作面上隅角、顶板冒落的空洞等地出现的瓦斯积聚,遇到地质构造带、采空区以及周边煤矿破坏贯通点出现的瓦斯异常情况,均有可能造成瓦斯事故。
所以瓦斯仍为本矿井的主要危险源,防止瓦斯各种灾害(瓦斯窒息、瓦斯燃烧、瓦斯爆炸)仍然是今后安全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容易发生瓦斯积聚的场所:
未形成通风系统、无风、微风、循环风、串联风的工作地点,采掘工作面及回风巷,壁式采煤工作面上隅角,顶板冒落的空洞,盲巷,转载点,地质构造带附近,采空区以及周边煤矿破坏贯通点等。
2、预防措施
①加强通风,防止瓦斯积聚超限。
②严格瓦斯检查制度(包括《巡回检查制度》、《一炮三检制度》、《瓦斯员接班制度》、《事故隐患报告制度》、充分发挥瓦斯监控系统的作用。
③当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瓦斯积聚时,必须先停产撤人,而后采取挂风障引导风流吹散瓦斯或其它措施排放。
④盲巷瓦斯积聚时,必须制定专门的排放瓦斯措施,实行分段排放。
⑤消灭火源。
防止井下人为明火、机电设备产生的电火花、爆破、机械磨擦、顶板垮落的撞击火花。
(二)水灾的预防重点
根据2009年雨季降水及地表涌水及井下排水情况分析我矿应在2010年雨季来临之前组织力量,对井田范围内的地不裂隙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尤其是一采区,上部地面区域多为山沟,煤层埋藏较浅,受工作面采动影响较大,必须作为重点监护区域,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实将实际防范工作做好,确保安全生产。
1、一采区是我矿今年水灾预防的重点区域,由于其上覆岩层薄,采空区地表塌陷,裂缝严重,雨季山洪爆发易造成灌井淹人事故。
所以一方面井下对采空区设坚固的挡水墙并留有卸压孔,设水文观察站,搞好日常的检查预报工作,另一方面要经常性的派专人,对采场上部地表塌陷情况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治理。
2、井底主水泵房,必须有双管路及满足要求的备用水泵,检修时启动备用水泵,采区水仓,要配备满足排水要求的备用水泵、检修时启动备用水泵,井下水沟、水仓经常清理,确保有足够容量。
当涌水量出现异常或设备发生故障时,备用水泵能及时投入运行,防止淹井事故发生。
3、主要巷道挡水墙、密闭墙要进行检查和设置水文观察点,一旦墙体有透水现象,要及时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决不能让墙体漱塌或憋垮。
4、各水仓清理、排水,检查人员在移动排水设备或检修设备时,要有防滑和防止掉入水仓的设施,严禁带电移动设备。
(三)顶板灾害的预防重点
我矿煤层顶板较不稳定,顶板灾害是今年安全工作的重点。
目前,我矿采用综采、综掘进行生产,在生产过程中,如果管理不善、支护不及时、违章作业将会造成冒顶或片帮。
另外,在回采工作面或工作面的两个安全出口及运输顺槽机头超前支护段处,移动设备较多,占用空间较大,人员来往频繁,如果管理不到位,发生冒顶事故的几率更多,相应的损失也更大。
可见,顶帮管理是矿井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关键。
矿井容易发生顶帮事故的场所:
综采工作面及上、下安全出口,各掘进工作面迎头,各巷道交岔口和掘至地质条件变化地段。
(四)火灾预防重点
1、因为煤本身就是一种可燃物质,只要有人把火种带入井下或煤仓、煤场,极有可能将煤引燃。
因此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入井或进入煤仓、煤场。
矸石山也要加强观察,发现问题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2、井下各变电所、储油场地、液压泵站,由于设备本身用的油脂就是一种可燃物,油温达到一定极限或有外来火源点燃就会造成火灾,由于高压电缆超负荷运行或设备出现故障等也会造成火灾事故发生,;因此不仅要配置有效的灭火器材,而且要保证设备的保护装置正常运行,电缆配备合理。
3、井上、下火药库、木料厂、风机房、地面变电所、物质供应库房、林场等要害场所有可能发生火灾事故的地点,不仅要完善防火规章制度,而且要配齐各种灭火器材,保卫科每年要对相关人员在春季进行培训并且要求工作人员要会使用、保管、维护。
4、井口附近20米范围内不准有明火存在,防止火种随风流进入井下引起火灾。
5、不准在井下电焊、气焊,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在进风大巷进行此类操作时必须制定专门安全措施,并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
6、井下所有与小窑,采空区打透的地方,通风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密闭。
4#煤回采面老空漏风、回采速度慢也将造成老空火灾生产中加强观察。
(五)煤尘灾害的预防重点
根据有关鉴定成果显示:
我矿煤尘火焰长度均大于400mm,抑制煤尘爆炸最低岩粉量为55~70%,有爆炸危险性。
而且粉尘(主要是煤尘)浓度过高时,不仅会对人员危害较大,引起矽肺病;还会影响视线,不利于及时发现事故隐患,从而也增加了机械人身事故的机会。
在生产应考虑防爆设施,加强煤尘的监测工作。
并加强通风,降低巷道及工作面煤尘浓度。
三、瓦斯、水、火、顶板等事故发生前的征兆
(一)瓦斯爆炸前的预兆
瓦斯爆炸前,附近人员感觉风流突然静止、空气颤动、耳鼓有振动的现象发生,有时还会有“咝咝”的空气流动声,这是瓦斯爆炸前的预兆。
遇到以上情况,现场人员应立即背向空气流动的方向,俯卧在地,闭住呼吸,捂住面部,减少身体的暴露面积,待爆炸过后,立即戴好自救器以最近路线进入进入新风巷内,沿进风巷逃生。
(二)透水前的预兆:
1、煤层发暗、发潮,如果挖去表面一层,里面仍如此,说明附近有水。
2、巷道壁和煤壁挂汗。
3、煤层变凉,工作面温度降低。
4、顶板来压,底板鼓起,出现渗水。
5、煤岩裂隙中有压力水流喷出,并发出“嘶嘶”的水叫声。
6、工作面有害气体增大,巷道壁出现“挂红”现象。
7、钻孔眼底松软或钻孔有水流出及顶钻现象。
出现以上预兆,现场人员应立即停止一切工作(正在钻眼作业的不得将钻杆拔出),撤离危险区域,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三)火灾发生时的预兆:
1、在火灾附近,温度湿度增高,有时出现雾气和巷道壁挂汗。
2、巷道出现煤炭和坑木干馏的气味。
3、火区流出的水和空气温度增高。
4、巷道中烟雾弥漫,冬季可见地表积雪先融化的现象。
5、人体有不舒适感,如头疼、憋气、闷热、疲乏、四肢无力等现象。
(四)冒顶前的预兆:
1、顶板连续发出断裂声,有时采空区发出象闷雷一样的声音。
2、顶板下沉量突然增加,引发煤层出现裂隙或台阶下沉。
3、顶板连续掉渣,煤尘纷纷下落,岩尘飞扬。
4、采空区有较大面积顶板没有跨落,煤质变软,片帮增多。
5、工作面大量木柱折断,金属支柱活柱下落,铰接顶梁的板销被弹出。
四、各种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
(一)组织措施
1、矿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全公司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各级行政正职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负责对所辖范围灾害事故预防措施的贯彻实施。
2、安全科负责对矿井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组织各种安全活动和安全检查,监督各类事故预防措施的贯彻落实,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
(二)技术措施
1、预防瓦斯爆炸的措施:
(1)抓好职工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努力提高职工技术素质,把“安全第一,瓦斯为天”的思想贯彻在生产活动的全过程。
(2)要通过组织好“一通三防”会战和机电会战完善通风设施和机电设备,提高通风设施质量,减少漏风,提高矿井有效风量。
(3)要严格执行《规程》第135、第136、第138、第139、第141条规定。
杜绝在瓦斯超限区域内作业,严格瓦斯检查制度,严禁出现空班漏检现象。
(4)认真落实瓦斯排放责任制,严格排放瓦斯,每次排放必须有规定的责任人在现场指挥排放。
(5)加强局部通风管理,严禁随意停开风机,必须对长壁工作面上隅角、掘进式回采工作面高顶、局部冒落区等地点瓦斯进行严格的检查,防止瓦斯积聚,采掘工作面不得出现串联通风、循环风和微风。
(6)井下供电正常,不得出现频繁顶闸现象,必须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严禁电器设备失爆。
(7)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当工作面出现瓦斯超限、停风等异常情况时,瓦斯员要立即通知采掘队停止作业,撤出人员,设置安全警示牌,逐级汇报处理。
(8)加强瓦斯监控系统的管理,定期对瓦斯传感器进行校正,当监控员接到报警信号时,要及时向调度员汇报,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
(9)要严格执行入井检查制度,不得将易燃易爆品带入井下,不得穿化纤衣服入井,不准在井下电焊、气焊,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由总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2、预防矿井水灾事故措施
(1)要始终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严格执行探放水制度,强化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思想教育,使全体职工熟悉透水预兆和自救、互救方法,提高全体职工分析危险源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2)生产技术科要经常对井田范围内的地形、地貌变化情况进行调查,掌握确切的水文地质资料,合理设计、合理施工,有效地防止小窑积水给我矿造成危害。
在与小窑古空打透的地方,要按标准设防水墙,在受水灾威胁严重的区域,要准备好水泥、沙袋等材料,发现水灾苗头立即进行封堵,避免事故扩大和恶化。
对地表要进行定期勘探,凡采空区造成的塌陷、裂隙要进行充填、治理,防止地表水灌入井下。
(3)要定期清理水沟和水仓,及时维修排水设施,落实好雨季防洪和防汛措施,天气预报要日日公布,如果出现大到暴雨天气各级班前会要特别强调,井下出现异常涌水情况,必须立即将人员撤至安全地点。
(4)要组织好探水队伍,配齐探水设备和管道,要配备3—4台功率大、扬程高配套设施齐全的水泵,放置在成品库,以防灾变时应急使用。
(5)大巷排水沟要定期清理,并确保完好,井下各主要水仓要配备同等排水能力的备用水泵。
(6)2008年5月份由调度室牵头组织一次防洪检查,并对矿井各井口制定防洪措施,防止洪水入井。
(7)地面水沟5月份前要清理一次,该工作由基建科负责于5月1日前制定计划并实施。
3、预防矿井火灾事故措施
由于我公司井田内煤层没有自燃性,因此,我们应把预防火灾的重点放在预防外因火灾上。
(1)强化检身制度,严禁将火种带入井下,主副井口、矸石井口、主通风机房附近20米范围内严禁用电炉取暖做饭;严禁在井下焊接;如必须在井下焊接时,必须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2)井下电气都要安装过流保护装置且整定合理,要按要求合理分配线路负荷,电气设备的引线接头和电缆悬挂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3)井下主要机电硐室,皮带运输机头前后两端20米范围内要使用不燃性材料支护,配置消防器材,要使用阻燃皮带,皮带运输配齐保护装置,并确保完好有效。
(4)各机电硐室、火药库、风机房、仓库厂房、木料厂、变电所、油库等场所要严格按照要求配齐灭火器材,并且工作人员要会保管使用。
(5)凡是与小窑打透的地方都尽可能要及时砌筑防火隔离墙。
(6)保卫科每月要在全矿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各单位要每月组织自查,对防火检查查出的问题,要责成有关单位或个人限期整改,并给予处罚。
(7)各消防水池应经常储满水,设备保持完好,处于战备状态。
(8)木料厂严禁吸烟、生火、电焊,特殊需要时,必须有措施,经矿长批准后,指定专人负责实施。
(9)机电科每年4月30日前,应对地面避雷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责成专人进行处理。
机车队负责对入井的轨道绝缘接地极的检查,基建科负责对相关建筑进行逐一排查。
4、预防顶板事故措施
(1)工程施工前,技术部门要认真编制作业规程,正确确定工作面支护方式,有效控制顶板,情况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安全措施。
(2)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搞好质量标准化,提高采掘工程优良品率。
(3)每一工作面都要按《作业规程》要求数量配足梁柱,机电一队对修柱后的质量要按编号管理,有记录、有台账,保证支柱、支架质量和整体支护强度,并要根据工作面的具体情况及时使用木垛、密集柱、戗棚等特殊支护方式,严格按照规程进行超前支护。
(4)在有条件的采区,在布置工作面时要实行跳采,避开应力集中区布置工作面,要根据顶板的坚硬情况和采空区悬顶面积情况,及规程要求,及时进行深孔爆破,采取强制放顶措施。
(5)要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及时处理工作面的浮矸伞檐,在片帮严重的情况下,要及时支设贴帮柱,在底软的情况下要穿鞋,保证支柱有足够的支撑力。
(6)回采工作面初次放顶和末次放顶时,必须制定具体的安全措施,在顶板严重威胁作业人员安全时,要先撤人员,再进行处理。
(7)严禁空顶作业。
回采工作面必须按要求进行追机作业,掘进面必须把空顶面积控制在《规程》允许的范围内。
5、防尘措施
(1)按《规程》要求健全完善井上、下所有转载点的洒水管路和喷雾装置。
(2)坚持个体防尘,接尘人员都要佩带工业防尘口罩。
(3)通风队及各采掘队要按计划对所属范围内的井巷煤尘定期检查,清扫和冲刷。
(4)编制作业规程时,必须在规程中明确规定综合防尘的具体措施,否则不予审批。
(5)对井上、下防尘系统、防尘设施、压风管路、防尘管理制度及防尘效果,总工程师要责成相关部门组织人员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发现问题责成相关部门及专人落实处理。
(6)矿井防尘工作由通风科牵头负责。
6、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为了有效预防、防治和控制煤矿职业病的危害,保护职工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职业危害防治计划。
1)、凡从事接触粉尘岗位的职工,上岗前、离岗时必须拍摄胸大片检查,在岗期间定期摄片检查。
2)、凡新进本矿工作的职工,必须首先到医院进行健康检查,建立职工职业健康档案后参加工伤保险,经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建立接尘职工职业健康档案,详细记录其职业史、接尘史、定期健康检查结果及其它诊疗结果等个人健康资料。
4)、积极采取防治措施预防防尘肺危害,粉尘作业点必须安装洒水喷雾装置,采用湿式作业,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等劳动防护用品。
5)、接尘职工肺病检查间隔时间要求:
(1)在岗接触粉尘作业职工,岩石掘进工种每2-3年拍片检查一次;混合工种每3-4年拍片检查一次;纯采煤工种每4-5年拍片一次。
(2)在岗疑似尘肺患者(0+),岩石掘进工种每年拍片重查一次;混合工种每2年拍片复查一次;纯采煤每3年拍片复查一次。
(3)已诊断为I期及I期以上的尘肺病患者,每年拍片复查一次。
6)、接尘岗位职工上岗前发现有以下病症,不得安排从事接尘工种作业:
(1)活动性肺结核病及肺外结核病;
(2)严重上呼吸道或支气管疾病;
(3)显著影响肺功能的肺脏或胸膜病变;
(4)心、血管器质性疾病;
(5)其它不宜从事接尘作业的疾病。
7)、尘肺病定期检查委托市疾病控制中心具体负责,市疾病控制中心必须按要求对接尘职工进行定期检查,并提供检查有关设施、器材,如实记录检查结果,对诊断为尘肺病疑似患者0+及以上的,或者在原诊断结果上升级的,必须报劳动行政管理及职业病防治部门。
诊断为I期及以上尘肺病的职工,必须调离接尘岗位,按规定及时予以治疗、疗养。
8)、进行接尘作业健康检查时,职工从事接触粉尘作业时间由单位劳动工资部门审批。
9、各部门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层层落实,定期检查,共同抓好职为危害防治工作。
10)、对员工进行职业病防治培训和教育。
11)、合理安排生产布局,减少各种职业危害污染源。
12)、改善相应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等卫生设施。
13)、搞好矿区和坑下环境卫生,做到文明生产。
14)、定期对直接接触粉尘、噪声的员工进行体检。
15)、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与保养,减少噪声。
(三)为预防各类灾害事故发生,各有关领导和部门要认真落实2008年确定的维简费及安全费使用计划,凡列入维简费及安全费项目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进行截留、挪用其费用,保证项目费用足额到位,确保安全生产。
五、发生灾害事故后的处理方案
发生灾害事故后,为了高效地开展救援工作,减少灾害损失特制定该应急预案。
井下发生灾害事故时,现场发现人员首先要尽最大可能迅速了解或判明事故地点、范围、和事故区域的巷道、通风系统、风流情况及火灾烟气蔓延的速度、方向,以及与自己所处巷道位置之间的关系等情况,并立即通过电话等手段向矿调度室汇报事故地点及遇难人员情况,调度室接到电话后,应立即向矿值班领导和调度室汇报。
(一)成立灾害事故抢救领导组
总指挥:
矿长
副总指挥:
生产、安全、机电、常务副矿长总工程师、
成员:
调度室、机电科、生产科、安全科、保卫科、供应科、库管科、通风科、矿办、及公司其他科室、连队、车间负责人。
指挥部设在调度室,负责召集领导组成员(相关领导联系方式及救灾程序见附件一、二),协调救援各方面工作。
(二)抢险救灾领导组成员如有在矿外者,必须立即通知其回矿参与抢险救灾,有病人员不能参加要及时指定一负责人参加。
(三)处理事故中,有关单位及领导人的职责:
矿井发生灾害事故后,调度员要按照我矿事故报告制度进行报告,领导组的所有成员要迅速赶到调度室按照总指挥、副总指挥发布的命令积极进行抢险救灾。
1、矿长:
是处理事故、实施应急救援的全权指挥者,在煤矿副矿长、总工程师和上级专家、市军事化矿山救护队长的协助下,制定并实施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计划。
2、生产副矿长:
是矿长处理事故、实施应急救援的第一助手,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实施计划。
3、总工程师:
是矿长处理事故、实施应急救援的主要助手,适时提供必需的技术依据。
在矿长的领导下组织制定并实施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实施计划。
4、安全副矿长:
协助总指挥组织制定、实施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并对救灾的全过程实施有效监督。
5、机电副矿长:
组织调动各连队、职能科室人员,落实好救灾人员、设备、材料,指定专人控制出入井人员。
6、常务副矿长、矿长理助理:
组织所管辖单位抢救伤员的医护人员和药物、食品及其它后勤工作。
9、其他副矿长:
协助总指挥组织制定、实施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并根据总指挥安排具体组织实施。
10、调度主任:
按照总指挥命令协调各方面工作,保证救灾物资、设备及时运到指定地点,及时传达上级命令和向上级反馈救灾信息。
11、生产科长:
负责提供必要的图纸资料,完成有关的测量工作,协助总经理制定营救措施。
12、安全科长:
按照《规程》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对救灾工作实施有效监督。
并负责灾害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上报工作。
13、通风科长:
按照总指挥命令及时调整通风系统。
改变通风方式,密切观察主扇的运行状态,及时构筑必要的通风设施。
14、机电科长:
按照总指挥命令,负责改变主扇通风方式并保证其正常运转,掌握全矿停送电制度,及时抢修和安装机电设备,完成与机电有关的任务。
15、矿行政办公室:
负责救灾用车、接待等,负责组织对伤员抢救治疗,并组织好护理和药物供应工作,必要时可向上一级医院求援。
16、库管、供应科长:
按照总指挥命令及时准备好救灾物资并运送到指定地点。
17、考勤组:
迅速查清被困灾区的人员姓名及人数,严格控制人员入井,掌握出井、入井人员的动态数量。
18、保卫科长:
负责事故抢救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护矿区的正常秩序,并在井口设专人警戒,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
19、后勤:
负责对遇难人员妥善安置和救灾人员食宿安排和其他生活事宜。
20、各队队长、班长:
按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要求有序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清点人数,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随时接受矿长命令,完成有关抢救和灾难处理任务。
为了有效地预防矿井灾害事故的发生和保证灾害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工作的及时展开,有关职能科室和单位必须根据采掘实际情况,在每季度开始时及时填制相关图纸资料报送有关领导及市军事化矿山救护大队。
(四)发生灾害事故后,灾区人员自救和安全撤离的措施
当矿井发生灾害事故后,灾区人员要积极进行自救和有组织、有秩序地撤离灾区。
现场人员要临危不乱,保证清醒的头脑和稳定的情绪,仔细观察事故造成的各种异常变化和迹象,迅速分析判断事故性质(如烟雾、温度、风流状况、空气成分、巷道支护、涌水量情况)结合井下巷道布置、通风系统、人员分布等情况,正确确定安全撤离路线和避灾场所,具体应遵循下列原则有组织地进行;
1、立即利用电话和其它通信方法,迅速通知灾区人员和受威胁区域人员从灾区安全撤离,并立即向调度室报告灾害情况。
调度室作出以下判断;⑴通风系统破坏程度。
可根据灾区通风情况和主风机房内水柱计的读数值变化情况做出判断。
比正常通风时数值增大,说明灾区内巷道冒顶垮落,通风系统堵塞。
比正常值小时,通风设备遭破坏,灾区风流短路,其产生原因可能是:
风门、风桥、密闭等通风设施被冲击波破坏;人员撤退时未关闭风门;回风井口防爆门被冲击波冲开;反风进风闸门被冲击波冲击落下堵塞了风硐,风流从反风进风口进入风硐,然后由风机排出;也可能是爆炸后引起明火火灾,高温烟气在上行风流中产生火风压,使主要通风机风压降低。
⑵是否会发生连续爆炸?
若爆炸后产生强大的冲击波,可能吹起其它巷道的沉积煤尘,并存在高温热源,则能产生连续爆炸⑶能否诱发瓦斯爆炸?
若爆炸后产生冒顶,风道被堵塞,风量减少,继续有瓦斯涌出,并存在高温热源,则能产生瓦斯爆炸。
2、撤离时要有组织地进行,并把行动路线和方向用白粉笔写到显眼的位置上。
如遇险人员被堵到灾区时,要迅速找一新鲜风流通过的硐室躲避待援,并把避难人数、躲避地点设法用最直观的方法留给抢救人员。
遇险矿工在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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