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能源保险发展的国际经验及启示.docx
- 文档编号:25590908
- 上传时间:2023-06-10
- 格式:DOCX
- 页数:7
- 大小:20.99KB
海洋能源保险发展的国际经验及启示.docx
《海洋能源保险发展的国际经验及启示.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海洋能源保险发展的国际经验及启示.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海洋能源保险发展的国际经验及启示
海洋能源保险发展的国际经验及启示
摘要:
海洋能源保险是专为能源企业在从事海洋石油天然气生产过程中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提供风险保障的一种保险。
本文从国际海洋能源保险发展历程中发现,能源企业风险管理意识、专门海洋能源保险(再保险)公司、专业中介机构和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对于海洋能源保险发展起到重要推动作用,进而得出推动我国海洋能源保险发展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
海洋能源保险;国际经验;启示
中图分类号:
F846.6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3-9031(2015)11-0035-04DOI:
10.3969/j.issn.1003-9031.2015.11.08
一、引言
随着海洋石油天然气生产活动的增加,能源企业面临着越来越多的风险,必须认真考虑如何经济高效地管控风险。
Sutherland(1991)发现由于能源产业投资相对巨大、流动性差和缺乏分散风险的方式,投资者往往要求更高的投资回报率,导致诸如海洋能源开采长期处于低效率状态,认为缺乏应对上游能源相关领域风险的保险工具是导致能源市场低效率的主要原因[1]。
Mills(2003)指出能源市场效率提升的关键障碍是能源投资不确定性大,建议设计能源储蓄保险来转移上游能源开发的不确定性,从而促进项目融资[2]。
BalmerandHendry(2009)认为伴随着能源企业在海外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其所面临的环境风险也在日益上升,再加上不同国家环境政策的不一致,企业迫切需要合适的保险产品来抵御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3]。
海洋能源保险(SeaEnergyInsurance)是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对能源企业在海洋石油天然气勘探、建设、开采、运输、运营和维护过程中,因保险标的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活动,具体包括财产损失、营业中断、货物运输、环境污染、特殊风险等责任、财产保险及相关人身伤害保险。
海洋能源保险通常分为两大类:
近海能源保险和深海能源保险。
无论是近海还是深海,能源保险项目均有其独特之处:
一是风险种类多且周期较长,容易出险;二是保险标的金额高,一旦出险理赔金额大[4]。
由于上述特点导致海洋能源保险具有独特的运营模式。
本文分析国际海洋能源保险发展的先进经验,为进一步推动我国海洋能源保险发展提供有益的借鉴。
二、国际海洋能源保险发展的经验
随着海洋能源开发利用越来越被重视,海洋能源保险随之也取得较大的发展,2013年全球海洋能源保险名义承保金额突破5000亿美元,有力地保障了海洋石油天然气的开采和运营。
这一数据的背后反映出从事海洋石油天然气开发的国际能源企业十分注重风险管理,善于运用保险工具来管控风险。
实际上,国外能源企业一般都设立专门负责评估和管理勘探、建设、生产、维护等环节风险的部门和人员,在专业中介机构的帮助下利用保险工具来分散和转移风险。
同样的,部分国外保险公司专门从事海洋能源保险业务,积累了丰富的承保经验和技术,擅于帮助能源企业转移风险,从而实现合作共赢。
(一)能源企业积极利用保险管控海洋能源开发利用的风险
从海洋能源保险需求角度而言,虽然国际能源企业自有资本规模庞大,但在海洋石油天然气开发时仍然面临成本高、周期长、风险大等问题,因此许多能源企业在银团支持下通过项目制来进行勘探、建设和开采,往往购买多种保险产品来转移各类风险。
为了保障项目有序推进,能源企业、银行、保险公司、中介机构等有关单位往往会开展协商,并就风险分担达成一致。
可见,国外能源企业风险管控理念先进、决策科学、措施得当,对海洋石油天然气开发运营全流程风险点、自身财务状况和保险市场承保能力进行合理评估和统筹规划,分析各类风险将给企业带来多大的直接和间接损失以及损失发生的概率(见表1),综合运用了风险自留、损失控制①、相互保险和商业保险等风险管控手段,制定应对不同风险的整体方案,搭建一个风险资金平台来实现多元化风险控制管道,从而使得企业每一单位风险成本控制在最低水平[5]。
以美国康菲石油公司为例,该公司专项作业评估从海洋石油天然气勘探、建造、开采到运输加工整个作业链的不同环节风险,制定了一整套风险综合管理方案。
就单次事故损失金额管理而言,该公司将风险自负用于处理小规模事故损失策略,同时将自保和互保作为应对一般风险(损失金额在3亿美元以下)的管理策略,对于巨大风险(损失金额超过3亿美元)在统筹考虑单位风险成本的情况下寻求特殊风险共保体(比如劳合社)或再保险公司来承担。
康菲公司通过这种方式将能源开采利用中大部分风险转移出去,可以节约应对风险的资金成本。
(二)涌现出一批专门海洋能源保险(再保险)公司
从海洋能源保险供给角度而言,由于此类风险的特殊性和复杂性,目前国际保险业中大多综合性财产(责任)保险公司并不从事能源保险业务,但涌现出一批从事海洋能源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且还有部分再保险公司或大型财产保险公司承保能源保险领域再保险业务。
国际海洋能源保险交易中心主要在百慕大和伦敦,代表性企业为百慕大石油保险公司和伦敦劳合社(Lloyd’sofLondon),前者是专门从事能源保险的专业性保险公司,后者是英国最大的保险组织,经常承保能源领域巨额保险。
达信(Marsh)公司2014年的能源市场分析报告指出,由于保险公司加强了对上游能源领域巨灾的风险管理能力,针对海洋能源从地球物理勘测、钻井、建造、开采等各个阶段,保险公司都能提供相应的保险产品并且细化了保险条款。
全球海洋能源保险上游承保能力(UpstreamInsurerCapacities)正在缓慢复苏(见图1)。
通过分析专门从事能源保险公司――百慕大石油保险公司来探讨专业性海洋能源保险公司作用。
该公司于1971年1月成立,是一家主营石油天然气能源保险业务的专业性互助保险公司,最初由16家美国石油企业发起,成立目的是解决能源保险市场(特别是能源保险上游领域)承保能力不足、承保条件过于苛刻等问题,主要承保能源企业在石油天然气勘探、建造、开采、运输等领域的财产损失风险、建造风险、井控风险、货运风险、污染风险和恐怖主义风险等,承保费率由基本费率和浮动费率组成,具体根据会员单位的总资产、责任范围等因素进行调整。
近15年来该公司总承保金额不断提升,但由于受到飓风、海啸、爆炸等负面事件的影响,保费收入呈现波动态势,赔款支出不断增加。
从保费收入看,1999年该公司保费近9000万美元,2007年超过10亿美元,而2013年只有5.5亿美元。
从承保金额看,该公司近15年名义承保资产总额一直在1万亿至3万亿美元之间波动。
从赔款支出看,赔款金额最高为2008年超过13亿美元,最低的2000年为1600万美元;综合赔付率最低的2000年仅为17.4%,最高的2002年达373.7%,近十年平均赔付率为105.4%①。
专门从事海洋能源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一方面转移了能源企业巨大的海洋石油天然气开采运营风险,使得海洋能源开发利用不断走向深入;另一方面不断积累风险数据、分析风险成因,促进了工艺流程优化、标准模式制定、防灾防损系统化,起到了助力海洋能源开发的作用[7]。
(三)专业中介机构在海洋能源保险项目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从海洋能源保险中介角度而言,专业中介机构在弥合供给和需求之间缺口时起到重要的协调作用。
由于海洋能源开发的特殊性,能源企业往往并不清楚什么样的保险能够满足自己的风险需求,同样的保险公司受到信息不对称的影响也不清楚具体某个海洋能源开发项目实际情况。
因此,专业性海洋能源保险中介机构在其中发挥了保险信息沟通、风险管理咨询、评估等作用,是海洋能源保险发展中不可或缺的第三方组织。
以全球规模最大的保险经纪公司――达信为例,该公司设有专门从事能源保险经纪业务的能源服务部门,主要帮助能源企业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特别是在承保金额超过1亿美元的巨大风险保险中发挥重要作用。
在国际海洋石油勘探开发项目中,负责整个勘探开发的作业方和从事具体分工的承保方往往会选择长期从事这一领域业务的保险经纪公司来协调相关保险安排,通常由作业方选择的保险机构负责承担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导致的钻井平台相关费用、污染等风险,承包方选择的保险机构负责开采设备等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等风险。
通过这样的风险安排,海洋能源开发各方的风险诉求都能得到满足,体现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济原则。
(四)巨灾风险分散机制保障了海洋能源保险可持续发展
随着石油钻井平台、LNG船舶等生产运输装备设备越来越复杂、价值越来越高,也越来越倾向于在深海和更加艰苦的环境中进行石油天然气勘探开采作业,再加上台风、海啸等自然灾害无论是发生次数还是强度都在不断增加,海上能源项目面临的风险也在不断加大。
一次重大突发事故可能给从事海洋能源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造成致命打击,随着巨灾风险越来越呈现出周期性特征,保险公司也探索出巨灾风险分担的可行机制。
1988年英国帕帕阿尔法(PiperAlpha)石油钻井平台爆炸,造成167人死亡和平台严重受损的后果。
伦敦劳合社仅支付石油钻井平台赔款就达30.9亿美元,对于当时海洋能源保险运作造成了灾难性的打击,直接导致海洋能源保险费率大幅上调、承保能力大幅萎缩以及许多保险公司退出上游能源保险市场等后果。
在这次重大事故之后,从事海洋能源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和海洋能源企业不断完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一方面积极通过再保险市场来分散巨灾风险,另一方面开发出新型金融产品来转移巨灾风险。
2010年瑞士越洋钻探公司(Transocean)为英国石油公司(BP)在墨西哥湾进行深海石油钻井建造时发生爆炸,造成大量石油泄露、污染了周边环境。
伦敦劳合社等承保的石油钻井平台保险金额约7亿美元,另有28亿美元次生保险责任,由于部分案件还在司法程序中,估计赔款金额约15-35亿美元②。
这次巨灾对海洋能源保险的影响远比帕帕阿尔法事故小,可见由于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存在,海洋能源开发利用风险实现了由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从事上游勘探开发的能源企业、作业方、金融市场投资者等多方共担,市场运作更加成熟有序。
三、推动我国海洋能源保险发展的建议
伴随着“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实施,我国能源开发利用逐步迈入“海洋时代”,海洋能源的发展对于实现能源供给多元化和能源供给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
未来海洋能源保险的发展应着眼于推动保险业与能源业的深度融合,成为支持海洋能源产业发展的重要保障手段。
当前国内海洋能源保险面临的问题需要有关各方同心协力才能解决。
借鉴国外海洋能源保险的发展经验,本文从政府部门、能源企业、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等层面提出建议,以期推动海洋能源保险加快发展。
(一)有关部门应发挥好政府引导和支持作用
我国能源主管、保险监管等部门应组织或指导行业协会、能源企业、保险公司、能源设备制造企业、第三方中介机构等单位建立海洋巨灾保险制度、海洋能源设备故障和事故信息收集制度、海洋能源保险纯风险损失率发布制度和海洋能源保险信息系统等基础性制度和信息系统,使得有关利益方能够共享海洋能源保险有关信息,有助于积累运营、维护、纯风险损失等基础性数据,为保险公司科学厘定费率水平和产品研发提供依据,有助于保险公司创新发展海洋能源保险产品,助力能源企业更好地开发海洋能源、改进自身风险管理方式。
(二)能源企业应积极运用市场化手段完善海洋能源开发中风险管控
我国能源企业应改变海洋能源开采中风险自留的传统经营模式,将保险与海洋能源勘探、建设、开采、运营和维护结合起来,树立单位风险成本理念,根据项目实际和风险需求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来分散和转移风险,逐步实现风险自留、互助保险和商业保险等有机结合,构建统一、高效、多元化的企业风险管理体系。
此外,能源企业可以通过引入保险机制有针对性完善海洋能源开采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的运营措施,建立更加严格的风险管理体系,从而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实现效益最大化。
(三)保险公司应主动提升专业水平更好地服务海洋能源开发
我国保险公司应借鉴百慕大石油保险公司、劳合社等国际海洋能源保险公司的先进经营模式,建立健全海洋能源保险项目的风险分类和评估机制,研发细分风险型海洋能源保险产品,合理设定费率、保障范围、免赔条款、免赔率等合同内容;定期针对保险标的进行风险识别与研判,及时与被保险人共享海洋能源项目风险信息;不定期对能源企业开展风险管理培训,增强风险管理意识;改善服务质量,对于承保海洋能源项目标的出险后及时给付赔款,同时认真评估事故原因,并探索减损和补救手段,引导能源企业主动改善风险状况,从而实现保险公司与能源企业的合作共赢。
(四)保险中介机构应发挥好能源企业与保险公司之间的桥梁与纽带作用
我国保险中介机构应学习国外同行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合理定位自身角色,积极发挥好风险管理顾问的职责,围绕海洋能源勘探开发流程寻找“切入点”,在能源风险定价、保险产品开发、实地防灾防损、风险咨询调查、事故损失评估、保险理赔服务等方面主动开展工作,提供有针对性的、多元化风险管理产品和服务,弥合能源企业和保险公司之间供需缺口,为海洋能源项目提供风险管理和保险再保险安排,满足能源企业分散和转移各类风险需求,从而更好地服务于“一带一路”国家战略。
(责任编辑:
张恩娟)
参考文献:
[1]Sutherland,R.J.MarketBarrierstoEnergy-EfficiencyInvestments[J].EnergyJournal,1991,12(3):
15-34.
[2]Mills,E.RiskTransferviaEnergy-SavingInsurance[J].EnergyPolicy,2003,31(3):
273-281.
[3]Balmer,M.andHendry,B.InternationalEnvironmentalRiskandInsurance[J].EnvironmentClaimsJournal,2009,21(4):
337-341.
[4]Hayden,R.P.andBalick,S.E.MarineInsurance:
Varieties,Combinations,andCoverages[J].TulaneLawReview,1991-1992,66:
311-332.
[5]Tseng,C.P.,Chen,C.W.andLiu.K.F.R.Riskcontrolallocationmodelforpressurevesselsandpipingproject[J].JournalofVibrationandControl,2012,18(3):
385-394.
[6]Baranoff,E.Z.andBaranoff,E.Riskmanagementandinsurance[M].NewYork:
WileyPress,2004.
[7]Idelhakkar,B.andHamza,F.TheInsuranceagainsttheEnergyRiskCouldPromoteGrowthfortheShippingCompany?
[J].InternationalJournalofEnergyScience,2011,1
(2):
110-117.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海洋 能源 保险 发展 国际 经验 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