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社会市场经济模式演进轨迹及其中国镜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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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社会市场经济模式演进轨迹及其中国镜鉴
德国社会市场经济模式演进轨迹及其中国镜鉴*
TheEvolutionofGermany’sSocialMarketEconomyModeandtheReferenceforChina
李稻葵伏霖
内容提要德国社会市场经济模式背后的基础性因素,如德国民众对社会秩序的偏好、大陆法体系,以及民众愿意不断进行体制创新等,与中国都有相似之处。
德国社会市场经济模式也有其独特的民族性,不可能完全照搬到中国来。
德国社会市场经济模式在稳健的公共财政体制、政府大力扶持实体经济、稳定的房地产市场、审慎的金融体系、有效传承的家族企业,以及高效的社会福利体制等方面都有其独特的制度安排,特别中国借鉴。
关键词市场经济与资源配置德国市场经济模式我国市场经济进程
作者单位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北京100084,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北京100084
LiDaokuiFuLin
Abstract:
ThefundamentalfactorsbehindthemodeofsocialmarketeconomyofGermany,suchasthepreferenceofGermanpeopleforsocialorder,thecontinentallawsystemandtheunwillingnessofthepublictomakesysteminnovationandsoon,aresimilarwiththatofChina.TheGermanmodelalsohasitsuniquenationalcharacteristic,whichisimpossibletocopytoChina.ThesocialmarketeconomymodeofGermanyhasitsownuniquesystemarrangementinsoundpublicfinancesystem,thegovernment’sstrongsupportoftherealeconomy,thestablerealestatemarket,prudentialfinancialsystem,effectiveinheritanceoffamilyenterpriseandefficientsocialwelfaresystem,fromwhichChinashouldespeciallylearn.
Keywords:
marketeconomyandresourcesallocation,thesocialmarketeconomymodeofGermany,theprocessofmarketeconomyofChina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终极目标是什么,中国最终要建成何种类型的市场经济,是值得政策层面和学术界思考的重大问题。
对此问题的研究,应立足于国情,根植于历史。
然而,仅依赖纯理论研究显然也是不够的,因为经济学的理论研究本质上是基于已经发生的经济现象,而现代经济学的理论研究对象集中于西方发达经济体的经济问题,对于中国未来市场经济制度如此重大的课题,其指导性是有局限性的。
既然仅基于国情、历史以及理论的研究不足以回答中国最终要建设何种类型的市场经济这一重大课题,那么唯一可选的研究方法就是认真分析现实存在的发达市场经济体的市场体制,客观全面地描述其经济体制,认真分析其与经济现象的因果关系,甄别经济体制的利弊,在此基础上,与中国的国情、历史、文化、政治传统进行比较,提炼出对中国经济体
*该标题为《改革》编辑部改定标题,作者原标题为《德国社会市场经济模式及其对中国的借鉴》。
制有益的要素,从而描绘出中国的终极市场经济体制。
2008年爆发的国际金融危机,让世人不得不反思英美市场经济体制的内生性弊病。
相反,德国经济强劲而富有韧性的表现,引起了全球的关注。
“二战”结束以来,德国经济始终是世界经济的重要标杆。
它长期稳健发展,在环境保护、社会和谐、劳资关系、收入分配、地区之间平衡发展等方面表现突出。
正是如此,有必要深入探讨德国社会市场经济模式的基本特征及其对中国的借鉴参考意义。
一、德国与中国国情的相似之处
之所以要借鉴德国模式,是因为相对于其他欧美国家,德国在社会价值理念以及基础性的机制等方面更接近于中国。
第一,德国民众在社会秩序与个人自由之间的选择问题上,相比美国、英国等国,更加接近于中国。
在德国,公众崇尚社会秩序,愿意接受各种各样的社会经济政治的制度安排,以维系社会长期的和谐与稳定。
相比之下,美国民众不愿放弃一些极端个人自由的社会制度安排。
事实上,美国的建国者们在设计美国的政治体制时,一个重要的考虑是如何从制度上限制政府对个人自由的践踏,因此国家基本政治制度设计的出发点是保证政府不过于强势。
而德国政府设计理念比较注重社会秩序和稳定。
因此,在社会秩序与个人自由选择上,中国社会与德国社会相对比较接近。
第二,德国的法律框架与中国有一定的相近性。
在德国,法律是由国家制定的,而不是像英国和美国由各个分散的法院通过成功的判例在一定程度上推动法律条文的演变。
德国的立法理念,与中国基本的法律制度是一致的。
当然并不能说国家立法体制不如或者优于英美式的普通法的立法体制,至少应该讲,这两类立法体制的社会经济表现是完全不一样的,在此方面中国更接近德国。
第三,德国与中国社会民众有比较强烈的改革意愿。
在德国,社会民众普遍认同一个理
念,那就是要对20世纪30年代以来至“二战”结束时期的法西斯统治制度作深刻反思,也要对东德时期的集权计划经济体制作反思。
因此,社会精英和大众普遍有不断反思和改革的意愿。
中国民众同样在不断地对过去种种社会政治经济制度进行反思。
这种反思带来了基本的改革的共识和动力。
这种基本的改革动力,在美国和英国显得并不是很强烈。
尤其是在美国,民众有一种普遍的社会经济政治制度的优越感,美国民众普遍性地认为其制度是最好的制度,美国的经济问题包括金融危机和财政问题不能归结于美国的基本政治和社会制度,要改革只能在经济政策以及局部的立法层面上进行修补,而不能进行大规模的社会制度的改良。
这一点,美国与中国相距甚远,而德国与中国有相似之处。
二、德国与中国国情的不同之处
必须注意的是,德国社会市场经济模式不能完全照搬过来。
这是因为,德国与中国的国情有本质上的不同。
第一个根本的不同是德国社会的相对一致性以及社会民众的理性和纪律性。
德国统一的历史相对较短,在所有发达国家中几乎是最短的,但是在德国大陆以及奥地利,德国大陆百姓的语言文化传统有高度的一致性。
因此,在德国形成一种社会共识相对比较容易。
同时,由于百姓的纪律性、相对理性和良好的教育水平,一些相对复杂的社会经济管理体制能够比较容易地得到贯彻。
比如说,德国有相对比较复杂的房地产管理体制,由于德国的百姓纪律性强,愿意配合,而且也愿意在一定情况下互相监督,向有关政府机构反映和举报一些违法行为和不良举动,因而该制度的执行成本相对较低。
以德国的福利改革为例,在新的福利体制下,享受政府福利的家庭不能有高端消费。
在德国社会中,这个规定往往是通过邻居对享受福利家庭不断监督和向政府报告而完成的。
一旦发现某个家庭享受政府的福利却能够到海外旅游,或者是到比较奢华的餐馆用餐,很快就会反映到社会福利
部门,从而启动调查机制。
中国不可能完全复制德国模式的另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历史的路径依赖。
德国市场经济之所以形成今天的格局,在很大程度上是基于德国人对魏玛共和国时期不受拘束的自由市场经济给德国社会带来的巨大冲击的反思而来的。
德国的主流社会精英和知识分子主张对自由市场经济予以约束,警惕自由市场经济对社会的冲击。
而在中国社会,主流知识分子和相当部分的民众更倾向于推动市场化的改革。
综上所述,借鉴德国模式,必须关注两国不同的历史经历和百姓的感受。
从某种意义上讲,研究德国模式,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通过比较,更好地认识自己的国情和历史,对当前的部分社会思潮进行一定的补充和修正,对冲一些经济体制方面思维的偏激性。
三、德国社会市场经济的起源与演变
德国经济模式的核心是社会市场经济①。
这一概念是指德国②在“二战”后建立起来的基本经济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视为一种社会制度。
根据这一概念的提出者阿尔弗雷德·穆勒-阿尔马克③的阐述,“社会市场经济”中的“社会”并不是一个普通的形容词,而是与“市场经济”并列的主体成分,在德文书写中“社会”一词要首字母大写,社会市场经济是“一种将市场自由与社会平衡有机结合在一起的方式”,从而将社会进步、公平正义这样的社会政策目标的重要性提高到与利用充分竞争的市场繁荣经济实现增长的经济政策目标相同的高度。
可以说,社会市场经济这一概念力图实现效率与公平、做大蛋糕与切好蛋糕之间的有机平衡。
社会市场经济制度是德国站在纳粹时代国家统制经济破产和经历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战争摧残的新的历史起点上的选择。
为理解这一制度的历史渊源,有必要简要考察一下德国的经济发展史。
在1750年前后工业革命自英国发展的同时,尚不存在一个统一的德国。
直到1871年,才以强大的普鲁士为主要邦国建立了统一的德意
志帝国。
虽然起步较晚,但自19世纪中叶开始的工业化在普鲁士迅速发展。
而后以电气工业和石油化工工业的迅速发展为标志,德国与美国一同引领了1870年前后开始的第二次工业革命。
在俾斯麦担任首相时期,德国基于其广泛覆盖的邮政网络建立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系统的社会保险体系。
到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德国已经超过英国成为当时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经济大国。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战败后,德国进入魏玛共和国时期。
这一时期是德国建立民主共和国的第一次尝试,普遍实行基于政党选举的议会制。
代表工人阶级、奉行民主社会主义的社会民主党作为议会大党积极参政。
这一时期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广泛建立了各企业的职工委员会,建立了职工代表参与企业最高决策机构的制度,以保障职工的经济民主权利,同时巩固并加强了社会保障制度。
[1]德国在魏玛共和国时期的一系列制度和实践为“一战”后所建立的社会市场经济制度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和借鉴。
魏玛共和国初期,德国经济总量较“一战”前大幅下滑,并由于失控的货币政策在1921年到1923年间经历了一次超级通货膨胀。
这一时期的经历和“二战”结束后1945~1948年的通货膨胀经历共同导致了德国对于物价稳定的渴望和诉求。
1924~1929年,德国经历了一次持续的经济复苏,经济总量迅速恢复并超越了“一战”之前的水平。
1929~1933年,受大萧条的影响,德国经济也遭受了较大打击,失业人口达500万。
在社会不满情绪中,德国国家社会主义工人党趁机夺取了政权。
魏玛共和国宪法名存实亡,德国进入纳粹统治阶段。
纳粹德国时期,国家加强了对经济的全面干预,并迅速转入了战时统制经济。
“二战”后,德国被美英法苏四国分区占领,
①“社会市场经济”译自“SozialeMarktwirtschaft”一词。
②在东西德分立期间为联邦德国。
③译自其原名“AlfredMueller-Armark”,也被译作“阿尔弗雷德·米勒-阿玛克”。
直到1949年在美英法占区举行普选建立了联邦德国,同时,在苏占区成立了民主德国。
这段时间对于社会市场经济在德国的建立是一个关键时期。
在当时的社会思潮下,导致了大萧条的自由放任资本主义已成为大众反思的对象,而当时前苏联所取得的巨大成就赋予了社会主义中央计划经济在民众中的号召力。
当时的社会民主党明确主张仿效前苏联建立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接管大企业,对中小企业仍然保留私有制。
[2]在1949年的联邦选举中,德国人民最终选择了一条既不同于自由放任资本主义也不同于前苏联式社会主义中央计划经济的社会市场经济道路。
之后德国在20世纪50年代的经济迅速增长又反过来强化了这一制度在民众中的号召力。
在社会市场经济建立的初期,主张秩序的弗莱堡学派,社会市场经济概念的提出者阿尔弗雷德·穆勒-阿尔马克和社会市场经济的主要推动者路德维希·艾哈德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二战”后期,一批经济学家、法学家、社会学家聚集在弗莱堡大学,研究战后德国经济如何顺利转轨到和平时期,以及战后德国应该建立何种形态的经济制度。
其理论逐渐发展成以“秩序”为核心的“奥尔多自由主义”①,被称为弗莱堡学派,其代表人物为瓦尔特·欧肯。
其思想以经济运行的“秩序”为核心,特别强调竞争秩序。
他们认为,充分竞争的市场机制是保障效率、实现经济增长和社会富裕的最佳制度。
与此同时,他们认为,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必然会产生经济权力的集中,集中的经济权力又会转化为集中的政治权力,反过来强化寡头和垄断,从而阻碍市场的充分竞争,造成市场的扭曲,因此国家必须积极消除市场中的寡头和垄断,从而保证市场在充分竞争中运转。
其思想是对自由放任资本主义的修正,强调了国家在维护市场竞争秩序方面的重要作用。
路德维希·艾哈德于“二战”后在美英占领区的经济管理部门任职,1948年3月任美英双占区经济管理局局长,1949~1963年任联邦德国经济部长,1963~1966年任联邦德国首相。
在
任期间,他积极推动社会市场经济制度在联邦德国的建立和发展。
1948年6月,时任美英双占区经济管理局局长的艾哈德力排众议,决定采用市场机制解决经济困难问题,在双占区内实行货币改革,同时推出了放开物价管制的经济改革。
在经历了短暂的物价上涨后,市场供需力量显现,迅速出现了商品繁荣的景象。
这一改革的成功对于后来以社会市场经济为竞选纲领的基民盟基社盟联盟在1949年的竞选中取得胜利和社会市场经济制度的建立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阿尔弗雷德·穆勒-阿尔马克长期研究德国经济制度与政策,1952年到1963年间在联邦德国经济部任职,协助艾哈德开展工作。
1947年,阿尔弗雷德·穆勒-阿尔马克正式提出“社会市场经济”这一概念,将其定义为“一种将市场自由与社会平衡有机结合在一起的方式”,将社会目标与经济目标提到同等高度,在强调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的同时对其注入了人文关怀,要求国家积极维护市场的自由竞争秩序,同时保证社会进步和公平正义的社会目标的实现。
鉴于这一概念的巨大号召力,在艾哈德的努力下,基督教民主联盟在1949年7月发布的政党纲领中明确拒绝计划经济,要求实行社会市场经济。
随后在1949年8月的联邦选举中,虽然支持计划经济的社会民主党获得29%的选票成为议会第一大党,但以社会市场经济为竞选核心的基民盟基社盟共获得31%的选票,以微弱优势胜出。
[3]而后,基民盟基社盟与主张竞争和个人的积极性以及创造精神的自由民主党组建联合政府,建立了联邦德国的社会市场经济。
德国的社会市场经济这一概念在初期并没有完全一致的理解,更多的是作为竞选纲领而存在,同时其内涵也并非一成不变,而是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变化的。
在阿尔弗雷德·穆勒-阿尔马克的理念中,自由竞争市场与社会平衡是并重的。
艾哈德认为这一理解尚不完整,还要强调“每个人对整个
①“奥尔多自由主义”,即“ordoliberalism”,“ordo”为拉丁词根,有制度和秩序之义。
社会道义上的负责精神”是社会市场经济的精髓和灵魂。
[4]同时艾哈德也曾表达过,只要市场是自由充分竞争的,其结果在很大程度上就已经是社会优化的,并不需要大力度的社会政策对之校正。
在充分竞争的市场是经济繁荣和增长的最佳机制这一点上,两人是有共识的。
1949~1966年,基民盟作为主要政党执政,期间经济秩序逐渐建立,1957年通过了《反对限制竞争法》和《德意志联邦银行法》,期间也建立了比较全面和保障水平合适的社会保障制度。
这段时期经济取得了高增长、低通胀、高就业的成绩,被称为德国战后的“经济奇迹”。
20世纪50年代,德国的GDP年均增速高达
7%。
经济上的成功使得社会市场经济制度深入人心,基民盟也在历次联邦选举中连续获得执政权。
连续的选举失利和社会市场经济取得的成功让社会民主党人开始反思,他们逐渐接受了社会市场经济的理念并放弃了计划经济的主
张。
1959年,社会民主党通过《哥德斯堡纲领》,明确社会民主党由传统的工人阶级政党转变为全民党,转变了对私有制的反对态度,接受了市场经济,“凡有可能即竞争,确有必要才计划。
”[5]
1966~1982年,社会民主党取得执政权并连续执政。
1967年通过了《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法》,引入了通过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宏观调控,以实现经济增长、物价稳定、就业充分、对外经济平衡的总体目标。
[6]这一时期,德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并且保障水平也有
所提高,德国成为福利国家。
1990年东西德统一,东德由计划经济转轨为社会市场经济,这对德国的经济形成了一定的冲击。
到1998年社会民主党再次取得执政权
时,德国失业率高达10%左右,过高的福利保障
水平一方面对政府财政形成了巨大的压力,另一方面因为雇主要为员工缴纳高比例的各项社会保险也使得企业用工成本居高不下。
针对此问题,施罗德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试图控制福利支出水平,由“福利国家”向“社会投资国家”转型,由提供直接经济援助的社会保障支
出向提高人力资本的支出转变[7],变“授人以鱼”为“授人以渔”。
如今的德国各政党仍然奉行社会市场经济,但在60多年的实践发展中,其内涵在不断发生变迁。
四、德国社会市场经济模式对中国的借鉴
这里从六个方面梳理德国社会市场经济模式的特点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一)稳健的公共财政体制
德国宏观经济长期以来持续稳定发展,其重要的根基在于稳健的公共财政体制。
德国稳健的财政体制的基础是其均衡的税收体制。
与多数发达国家不同,德国的税收体制是直接税与间接税并重的。
以2011年为例,其直接税包
括所得税、财产税,约占税收总收入的40%,而
间接税包括增值税、工商税,则占到总税收的
60%,德国各种税种的分布见图一(下页)。
直接税与间接税并重,而间接税略高于直接税的比重,是德国税收体制稳健的基础。
直接税的征收成本一般来讲比较高,因为它主要面对的是成千上万的个人和家庭以及难于审核的企业利润。
更重要的是,直接税的一个主要税种是个人所得税以及房产税、遗产税,其纳税对象是自然人。
对于自然人个体而言,在税收问题上权利与义务挂钩的意识是抽象的而非具体的。
具体说来,一个所得税或者财产税的纳税大户,并不可能更有权利向政府问责。
而相反,像大众汽车等企业类型的纳税大户,会通过各种渠道,与州政府和联邦政府反复沟通。
而州政府和联邦政府,对于大众汽车等企业经营发展等相关诉求会重点考虑。
在讨论中国经济的税收体制问题时,不能认为中国的以间接税为主的纳税体系就一定是落后的,而应考虑间接税的一些特点。
另外,间接税相对而言税基比较广,相关的征收成本也较低,所以,能够成为整个税收体制的坚实基础。
相反,直接税与就业情况、个人财产的市场价值的波动等因素有关,所以并不稳定。
因此,德国的以间接税为主、直接税为辅的
图一德国税种及其占比
数据来源:
德国财政部,月度报告,2012年1月。
税收体制有其合理性,也比较稳定。
德国税收体制的第二个特点是能源税与资源税逐步上升为德国的一大类税种,大约占到整个税种的10%。
许闲认为,德国能源税提高了能源成本,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能源需求,对德国的能源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8]德国在1998年、1999年、2002年分三次颁布了能源税和资源税的相关法律,其初衷是解决资源环境的问题。
1998年增加了对电和燃油的税收;而1999年为保护农业、林业等,对农业生产中的燃油不再增收能源税和资源税;2002年为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又进一步提高了燃油税。
能源和资源税对于德国经济进一步的转型和能源的绿色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
在支出方面,德国公共财政体系的一大特点是转移支付、以人为本、按需分配。
这其中可以分成纵向的财政转移支付和横向的转移支付。
Bayoumi&Eichengreen指出,很多文献论述了缺乏纵向的财政转移支付和横向的财政转移支付可能造成困难。
[9]纵向的财政转移支付是由联邦政府拿出一部分财政税收,在各州之间进行分配。
按照这个机制,整个德国75%的增值税是按各个州的人口数量进行分配的。
此外,联邦政府对特定的贫困州也有一些补充性的转移支付。
所谓横向的转移支付,是各个州之间直接进行调拨。
德国增值税的25%作为横向转移支付
的基金,按照各州的公共支出需要来进行分配。
德国相对稳健的公共财政体系对中国的启示是显而易见的。
一是必须明确中国财政税收改革的基本方向,不可一味地追求直接税比重的上升。
德国的经验告诉我们,间接税应该成为税收的主体。
事实上过去几年以来,德国公共财政税收方面不断改善的一个大方向就是增加间接税的比重。
而在增加间接税比重的过
程中,中国各级政府必须改变对土地出让收入的高度依赖,因为土地出让收入的波动性太强,与房地产的发展紧密相关。
更重要的是,土地出让收入从长远来看,必定会逐步下降,本身不具备持续性。
德国财政税收体制对中国的第二点启示是资源税和能源税可以发挥大作用,中国经济的资源税占税收的比重偏低,而且大量的是从量定价。
德国的经验告诉我们,完全可以通过改革的方式,提高资源税、能源税在总税收中的比重。
德国财政税收体制对中国的第三点启示就是各级政府间的转移支付要以人为本,从各地区的社会发展的需要出发,按照社会发展的需要来分配。
(二)政府大力扶持下的实体经济
德国市场经济模式稳定的最突出表现就是其稳定而强大的实体经济。
德国强大实体经济的奥秘主要包括如下几点:
一是稳定有序的劳动力市场,德国稳定有序的劳动力市场的根基是双轨制教育体系。
Barabasch等指出,双轨制教育的优势在于,它将工作经验、组织设置和理论教育结合在一起。
[10]一半以上的德国青少年在小学毕业之时就会进行选择,一部分学生进入白领型的职业发展方向,需要上大学甚至读研究生,而大多数学生则选择蓝领型的职业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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