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产品外观检验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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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产品外观检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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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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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xxx科技有限公司品牌,以及其他无客户特殊外观要求的品牌的盒式产品、一体化机箱和手持类产品的外观检验标准。
在本标准中未出现的缺陷种类参照现有关规定执行或参考与它相似(影响程度相当)的项目执行。
本标准可用于指导结构件供应商生产、装配检验,xxx科技有限公司装配检验等环节对xxx科技有限公司产品的外观检验和验收。
如果某个产品的客户对外观有特殊要求,则按照客户提供的外观标准来进行检验和验收。
本标准对一些可以接受的表面外观缺陷进行限制。
术语和定议
产品表面等级根据重要程度,可划分为A级面、B级面和C级面,具体定义如下:
表面等级定义
产品表面等级
定义
A级面
客户经常能够看到的表面为A级面。
举例:
1)机箱的前面和顶面;
2)拉手条装配在机箱前面也是A级表面。
通常贴面膜的拉手条表面都是A级面。
B级面
在不移动产品的情况下,客户偶尔能够看到的表面为B级面。
举例:
1)机箱侧面和后面;
2)如果拉手条装配在机箱后面也是B级表面。
通常镀镍和喷涂的拉手条表面是B级面)。
C级面
客户在移动或打开产品后,才可以看到的面为C级面。
举例:
1)机箱底面;
2)如拉手条装配在机箱内部或拉手条装配后还需贴面膜等做装饰性处理,一般是C级面
3)通常表面不作处理的或做拉丝处理的都是C级面。
机箱的A级面、B级面和C级面的区分如图1所示:
A级面B级面C级面
表面等级的规定是产品的外观标准,对于产品在客户处使用时看不见的内部表面,如塑胶滑道等,不属于本标准规定范围。
表面等级的定义是以在最终客户处使用情况为条件而界定的。
如果零件、部件、产品在后续装配、安装过程中被掩盖,则以被掩盖后的表面来定义;如果零件、部件、产品在后续装配、安装过程中有可能被掩盖也有可能不被掩盖,则按照不掩盖的表面来定义。
检验条件
光照要求
在自然光或光照度在500LX的近似自然光下检验。
对于40W的日光灯、检验距离要求是500mm。
检验员的要求
检验者的视力或矫正视力不低于,被检查表面和人眼视线呈45°角(图2).
检验时间、距离和是否旋转的要求
不同表面等级的检验条件要求
A级面
B级面
C级面
检查时间(秒)
10
5
3
检查距离(mm)
450
450
600
是否旋转
旋转
不旋转
不旋转
判定总则
可接收的A级面、B级面和C级面缺陷不能影响装配和功能,否则仍判不合格。
同一表面同一区域缺陷不能聚集过多。
即在直径100mm的圆内,实际缺陷数量不能超过缺陷允收表规定的缺陷数量N。
同一表面同一区域缺陷不能聚集过大。
即实际测量结果不能大于缺陷允收表的要求。
对于可累积计算的缺陷如长度L和面积S等,记录累积值(L=L1+L2+…Ln,S=S1+S2+…Sn)与缺陷允收表比较。
对无法累积计算的缺陷如高度H,宽度W,直径D等,记录最大的测量值与缺陷允收表比较。
缺陷允收表解释:
缺陷允收表规定了在直径100mm的圆内各类缺陷的允收标准,两个缺陷点间的距离要大于50mm。
缺陷允收表中的N代表缺陷数量;L代表缺陷长度;W代表缺陷宽度;H代表缺陷高度;D代表缺陷直径;S代表缺陷面积,面积的单位是mm2。
本文中涉及到的长度,宽度、粗细、高度、直径的单位是mm。
缺陷允收表中关于缺陷的记录解释如图3所示:
缺陷允收表中关于缺陷的记录解释
5.0塑胶件外观标准
塑胶件缺陷定义
塑胶件缺陷定义
塑胶件缺陷类型
缺陷定义
浅划痕
手指甲触摸无凹凸感。
深划痕
手指甲触摸有凹凸感。
凹陷
表面局部凹陷的现象,手摸时有不平感觉。
凸起
表面局部凸起的现象,手摸时有不平感觉(凸起与凹陷是同类)。
异物
零件表面粘附的与零件不同类型的东西(如砂粒、毛发、铁屑,异色点等)。
水纹
塑胶成形时,熔体流动产生的可见条纹。
缩水
因材料、工艺等原因使塑胶件表面出现凹陷的收缩现象。
气泡
指塑胶件因工艺原因内部出现的可见空气泡。
雾状
透明塑胶表面上的模糊、不清晰、不光亮的现象。
融接痕
材料流动融接处形成的线状痕迹。
分模线
沿合模线在零件表面形成的可观察到的线状痕迹或多余材料。
披锋
塑胶件上浇口残留物取掉后的毛刺。
色差
同一零件表面颜色不一致,或零件表面颜色与色板不一致。
修补
因膜层损坏而用涂料所作的局部遮盖。
刀刮痕
因去塑胶批锋而留下的刮刀痕迹。
模具印
在模具注塑成型过程中,在零件表面形成的与模具位置和大小相符合的痕迹。
塑胶件缺陷允收表
塑胶件缺陷允收表
缺陷类型
A级面
B级面
C级面
浅划痕
L3,W,N1
L10,W,N2
允许
深划痕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凹陷
不允许
S,H,N2
允许
凸起
S,N1
S,H,N1
允许
异物
S,N1
S,H,N2
允许
水纹
不允许
L6,N2
允许
缩水
不允许
H,N2
允许
气泡
不允许
D,N2
D,N4
雾状
不允许
S6,N2
允许
融接痕
不允许
W≤,N≤2
允许
分模线
不允许
两个面段差不超过
两个面段差不超过
披锋
不允许
不刮手
不刮手
色差
不允许
允许
允许
修补
不允许
L10,W,N2或
S3,N2
L50,W,N2或S50,
N1,且修补后不能有明显色差
刀刮痕
不允许
深度小于且均匀
允许
模具印
不允许
允许
允许
备注:
当塑胶件有签样时,对于水纹、缩水、融接痕、分模线、模具印、脱模刮花等可以通过模具控制的缺陷,按照签样来检验。
对于后续在搬运、操作等过程中造成损伤的缺陷按照该“缺陷允收表”来检验。
喷涂(喷粉、喷漆)件外观标准
喷涂件缺陷定义
喷涂件缺陷定义
喷涂件缺陷类型
缺陷定义
浅划痕
目测不明显、手指甲触摸无凹凸感、未伤及材料本体的伤痕。
深划痕
目测明显、手指甲触摸有凹凸感、伤及材料本体的伤痕。
凹陷
表面局部凹陷的现象,手摸时有不平感觉。
凸起
表面局部凸起的现象,手摸时有不平感觉(凸起与零件是同类)。
异物
零件表面粘附的与零件不同类型的东西(如砂粒、毛发、铁屑,异色点等)。
污迹
由于基材缺陷或不干净导致喷涂表面有污迹和颜色不规则(如灰尘、油污等)。
流痕
喷涂涂料过多且不均匀干燥导致的流痕。
桔皮
喷涂表面因涂料附着力差而导致起皱,象桔子皮样的外观。
起泡
喷涂表面有凸起(气泡造成),用力压破后出现表面凹陷或露底。
露底
露出喷涂下面金属材料的颜色
掉漆
喷涂表面没有油漆,露出喷涂下面金属材料的颜色。
挂具印
喷涂过程中采用工装定位而遗留的局部表面没有油漆的现象。
毛刺/边
喷涂区域边缘由于保护胶纸等撕掉后留下的毛刺。
色差
同一零件表面颜色不一致,或零件表面颜色与色板不一致。
修补
因膜层损坏而用涂料所作的局部遮盖。
模具印
在模具冲压/折弯等成型过程中,在零件表面形成的与模具位置和大小相符合的痕迹。
喷涂件缺陷允收表
喷涂件缺陷允收表
缺陷类型
A级面
B级面
C级面
浅划痕
L3,W,N1
L10,W,N2
允许
深划痕
不允许
不允许
允许,但不伤及基材且
L<10mm,w<,N<2
凹陷
S,N1
S,H,N2
允许
凸起
S,N1
S,H,N1
允许
异物
S,N1
S,H,N2
允许
流痕
不允许
不允许
允许
桔皮
不允许
允许边角处S50
允许
起泡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掉漆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挂具印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污迹
不允许
不允许
允许
毛刺/边
不允许
不刮手
不刮手
色差
不允许
允许
允许
修补
允许线状补漆,且
L2,W,N2
L10,W,N2
或S3,N2
L50,W,N2
或S50,N1,
且修补后不能有明显色差
模具印
允许
允许
允许
备注:
A级面只允许线状(拐角或边缘)补漆且补漆后的表面外观要满足“喷涂件缺陷允收表”的允收标准。
B级面和C级面可补线状和面状油漆且补漆后的表面外观要求要满足“喷涂件缺陷允收表”的C级面标准。
钣金件外观标准
钣金件缺陷定义
钣金件包括未做表面处理(如电镀或氧化等)的非喷涂金属件和做过表面处理的非喷涂金属件。
钣金件缺陷定义
钣金件缺陷类型
缺陷定义
浅划痕
目测不明显、手指甲触摸无凹凸感、未伤及材料本体的伤痕。
深划痕
目测明显、手指甲触摸有凹凸感、伤及材料本体的伤痕。
镀前划痕
指电镀(常见的电镀包括镀彩/蓝/白锌、镀镍、镀铬等)之前有划痕,这些划痕在电镀完后会被电镀层覆盖,因此镀前划痕区的颜色与其区的颜色都是一致的。
镀后划痕
指电镀后有划痕,这些划痕往往会破坏电镀层而露出底材的颜色,因此镀后划痕区的颜色与其他区的颜色通常是不一致的。
凹陷
表面局部凹陷的现象,手摸时有不平感觉。
凸起
表面局部凸起的现象,手摸时有不平感觉(凸起与零件是同类)。
异物
零件表面粘附的与零件不同类型的东西(如砂粒、毛发、铁屑,异色点等)。
污迹
由于基材缺陷或不干净导致表面有污迹(如灰尘、油污等)。
流痕
由于镀层厚度不均造成零件表面的异常区域。
起泡
镀层起泡、剥落,露出金属底色。
色差
同一零件表面颜色不一致,或零件表面颜色与色板不一致。
毛刺、毛边
金属边缘和拐角处由于下料、成型、加工等而留下的不规则凸起,手摸刮手(图4)。
修补:
因表面损坏而用涂防锈漆拉丝、打磨、喷砂等方法所做的遮盖。
模具印
在模具冲压、折弯等成型过程中,在零件表面形成的与模具位置和大小相符合的痕迹。
备注:
1)对于钣金件的浅划痕和深划痕,缺陷允收表只给出了镀前的浅划痕和深划痕判定标准,对于镀后所造成的浅划痕和深划痕,由于会造成耐腐蚀性降低都是不允许的。
2)修补的具体要求:
为避免切边、点焊等地方生锈,可涂防锈漆或防锈导电漆;A级表面不允许涂防锈漆进行修补,B级和C级面允许;需要导电的地方必须涂防锈导电漆;切边涂防锈漆或防锈导电漆可以超过折边但宽度不能大于1mm且需均匀。
为消除表面划痕、凸出、凹陷等缺陷,可以采用拉丝、打磨、喷砂等方法对表面进行整面且水平、垂直处理(图5)。
图5用拉丝等修补的良品与不良品举例
钣金件缺陷允收表
钣金件缺陷允收表
缺陷类型
A级面
B级面
C级面
光泽不对
不允许
允许
允许
浅划痕(含镀后浅划痕)
L3,W,N1
L10,W,N2
允许
深划痕(含镀后深划痕)
不允许
L5,W,N2
L25,W,N2
镀前深划痕
不允许
L10,W,N2
允许
凹陷
S,N1
S,H,N2
允许
凸起
S,N1
S,H,N1
允许
异物
S,N1
S,H,N2
允许
污迹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流痕
不允许
不允许
允许
起泡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色差
不允许,不包括镀彩锌
允许
允许
光泽不均
不允许
允许
允许
生锈
不允许
不允许(不含切边)
不允许(不含切边)
手指印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焊点/痕
不允许
允许
允许
模具印
不允许
允许
允许
毛刺、毛边
不允许
不刮手
不刮手
修补
不允许用涂防锈漆修补,允许用整面拉丝、打磨、喷砂等方法修补
允许用涂防锈漆、整面拉丝、打磨、喷砂等方法修补
允许
备注:
1)经表面处理和未经表面处理的材料只要涉及到的缺陷都适用于该缺陷允收表,未涉及的缺陷参照相近的条目执行。
2)外观可见(结构供应商所装配后的状态,而非指最终客户使用条件做为限定)的切边生锈:
a、对于有导电要求的切边(例如要与网口连接器配合的切边),无论是模具切边还是激光切边,装配后可见还是不可见都不允许生锈,并需涂防锈导电漆;
b、对于无导电需求且装配后可见的模具生产的切边,且材料是宝钢优质电解板或富士康GI料,则切边生锈允许;
c、对于无导电需求且装配后可见的激光切割的切边需涂防锈漆;(4)对于无导电需求且装配后外观不可见的切边(含模具切边和激光切边)生锈允许。
产品标识外观标准
产品标识缺陷定义
产品标识包括丝印、胶印、移印、烫印、铅印、打印以及四色印刷等各种印刷工艺方法所形成的图案、文字、标签(含条码)等。
产品标识缺陷定义
产品标识缺陷类型
缺陷定义
线细、线粗
线条局部未印刷充满而宽度变细或变粗的现象。
残缺
线条局部未印刷上而出现残缺的现象,包括出现在墨膜的边缘或中间。
如下图,L指每个字符残缺的长度,T指线条粗细。
对于残缺,允许(L1+L2)=LT。
断线
线条中断、无墨迹(露出基底)的现象。
如下图,L指每个字符断线的长度,T指字体线条粗细。
字符偏移
字符在水平或垂直方向上发生偏移。
如下图所示,S指偏移量,H指字符高度。
字符歪斜
字符在水平或垂直方向上发生歪斜。
如下图,S指歪斜量
字符间距不当
字符间距通过压缩、放大等方式,而改变了标准字体的间距。
如下图所示:
网痕
因油墨流动性差而在墨膜上显露出丝网网纹痕迹的现象。
毛边
在线条边缘出现锯齿状油墨的现象。
重影
即两个字符不完全重叠,由于印刷两次但位置移动而产生。
标签贴歪:
标签、铭牌和条码粘贴不水平或者不垂直。
如下图:
产品标识缺陷允收表
产品标识缺陷允收表
缺陷类型
A级面
B级面
C级面
颜色不对
符合色板
符合色板
符合色板
纹理不对
符合样板
符合样板
符合样板
字型不对
符合标准
符合标准
符合标准
文字难辨识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线细/粗
不允许
允许10%的变化
允许
残缺
不允许
允许LT
允许LT
断线
不允许
允许LT
允许LT
网痕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毛边
不允许
允许10%线宽
允许
渗墨
不允许
允许10%线宽
允许
重影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针孔
不允许
不允许
允许
字符间距不当
不允许
允许10%正常间距
允许10%正常间距
字符偏移
不允许
允许10%字符高度
允许10%字符高度
字符歪斜
允许1°
允许2°
允许2°
标签漏贴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标签贴错位置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标签贴歪
不允许
允许1mm
允许1mm
标签起泡
不允许
不允许
允许
标签起皱
不允许
不允许
允许
标签翘角
不允许
不允许
允许
标签破损
不允许
不允许
允许(对条码不允许)
备注:
所有商标文字、图案都必须以A级表面的标准来控制(不论其在产品A级表面、B级表面还是C级表面)。
供应商的产品标识,必须粘贴在产品的C级表面,且不能影响产品的装配。
装配后的整机要求
段差、缝隙的要求
段差和缝隙在A级面允许0.4mm;在B级面允许0.5mm;在C级面允许1.0mm(如公模产品可以放宽为A级面允许0.5mm;在B级面允许0.7mm;在C级面允许1.0mm)。
装配后产品的连接器表面凸出或凹陷按装配后的段差、缝隙要求管制;产品端口连接器针的下陷按1mm管制,对于端口连接器针的下陷按1.5mm管制。
设计本身造成的外观缺陷处理
如果外观缺陷是设计本身导致缺陷且设计无法更改或更改后旧版库存需要消耗,则可继续使用(如大钣金拉手条扳手下面的面膜凹陷等),具体情况由质量工程师来判定,必要时通过设计,质量,采购,市场的四方确认单确认。
螺钉头部凸出的高度要求
沉头螺钉在A、B级面的头部凸出不允许超出表面0.3mm,C级面不允许超出表面0.5mm;
拉铆沉头铆钉,拉铆后头部在A、B级面不允许超出0.3mm,C级面不允许超出0.5mm,同时拉铆后不允许有毛刺和芯杆凸出刮手。
保护膜粘贴要求
保护膜粘贴后端面允许贴偏,条件以不影响装配为标准,即面膜不可以悬空可以露白,悬空以用拇指刮悬空处(非指甲)面膜不剥离为极限,露白宽度小于0.5mm。
灯孔(半透明孔)允许贴偏最多0.3mm。
对于设计要求面膜悬空的系列拉手条除外。
活动部件要求
如要活动部分,应活动畅顺无阻滞。
对于按钮部分,应手感良好,按下有明显的”的得”声,按键按入并起作用时其按键的高度应不低于板面。
不良现象
程度
允收范围
轻微
一般
严重
标准
可接受
极限
缝隙
大于0.05mm,小于0.3mm
大于0.3mm,小于0.4mm
0.4mm以上
≤0.05mm
≤0.3mm
≤0.4mm
松紧度
过松:
<250g力,>200g力。
过紧:
>250g力,<350g力
过松:
<250g力,>150g力。
过紧:
>250g力,<450g力
过松:
<250g力,>100g力以下。
过紧:
>250g力,<600g力以上
用250g的力能拉开
用450g的力能拉开
用600g的力能拉开
按键不良
按键弹跳力一般,手感好
按键弹跳力一般,手感一般
按键弹跳力差,手感差
按键弹跳力好,手感好
一般程度不良
严重不良
脱落
承受800克的力
承受600克的力
承受300克的力
承受1千克的力
承受800克的力
承受500克的力
滑丝
承受800克的力
承受600克的力
承受300克的力
组装到位,丝口旋紧无缝隙
承受500克的力
承受300克的力
USB头偏
偏移2度
偏移3度
偏移4度以上
中心线于主体成90度,偏移0度
偏移2度
偏移3度
尺寸测量
尺寸规格参照制品工程图面数据,根据提供的技术要求及数据,用卡尺测量制品是否满足图面资料所规定的公差范围。
尺寸检查从样本中抽样10%,但最少分配到每个模号都不得少于一个。
未标注公差按SJ/T10628中的公差等级:
4判定
SJ/T10628中的公差等级表
基本尺寸
>3
3~6
6~10
10~14
14~18
18~24
30~40
24~30
公差值
基本尺寸
40~50
50~65
65~80
80~100
100~120
120~140
140~160
160~180
公差值
基本尺寸
180~200
200~225
225~250
250~280
280~315
315~355
355~400
400~450
公差值
基本尺寸
450~500
500~560
560~630
630~710
710~800
800~900
900~1000
>1000
公差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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