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伙合作协议书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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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伙合作协议书范本
入伙合作协议书范本
篇一:
合伙协议书范本入伙协议通用版
入伙协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本企业合伙协议,按照自愿、平等、公平、诚实的原则,经新合伙人和原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
一、新入伙的合伙人履行出资义务,即成为本合伙企业
的(普通/有限)合伙人。
二、新入伙的合伙人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合伙人姓名:
;
出资方式:
;
出资额:
人民币万元。
三、新入伙的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受同等权利,承担同
等责任。
四、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五、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企业登记机关一份。
本协议经新合伙人和原合伙人签字后生效。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新合伙人:
(盖章或签名)
原合伙人:
(盖章或签名)
注:
合伙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合伙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权签字人)
签字,并加盖公章。
年月日
篇二:
入伙协议书
入伙协议书
为了维护合伙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合伙人之间的权利和
义务,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平
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新合伙人(以下简称
甲方)和原全体合伙人(以下简称乙方、丙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新合伙人(甲方)姓名:
,性别:
,住所:
身份证
号:
原合伙人(乙方)姓名:
(同上)
原合伙人(丙方)姓名:
(同上)
2、甲方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缴付期限
出资额:
计人民币元(大写:
)
出资方式:
货币出资
缴付期限:
年月日之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
(合伙人之间自己约定如何处理)。
3、自甲方交齐出资额之日起,甲方即成为合伙人,甲、
乙、丙三方共同特别约定甲方单独占整个(原来合伙企业的名称)出资额的30%(或者说:
甲、乙、丙三方约定甲方占整个甲、乙、丙三方出资总额的30%,甲方依照该份额享
受权利、履行义务、承担责任。
4、甲方自成为合伙人之日起,合伙各方应秉承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5、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盈余分配,按照(盈余分配方式可以按照你们之间约
定的方式进行分
配,如:
甲方分得盈余总额的30%进行
分配。
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
足清偿时,以各合
伙人的为据,按出资比例承担。
(债
务承担的方式也主要是通过你们约定的方式承担,关于盈余的分配和债务的承担这两个条款务必要写得详
细、清楚、明白、没有歧义,以免今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甲方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自己约
定)责任。
6、新合伙人退伙、出资转让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退
伙:
(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你自己可以退伙,也通过你们的协商,将协商的内容详细写入即可)
允许甲方转让自己的出资。
转让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甲
方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须征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
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也不受让的,甲方按退伙处理。
7、甲、乙、丙三方禁止的行为(这也由自己协商,尽量将违背该禁止行为的后果也写上,方便处理问题,防止事后扯皮现象。
如:
三方不得否则应承担的责任。
)
&其他事项
(将约定的其他内容都可以分条写上)
9、违约、争议解决方式
违约:
合伙各方如有违约行为,依照本协议约定及其相关规定处理,没
有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本协议书与相关法律法规相冲突的地方,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争议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与争议,本着有利于事业发展的原则
共同协商予以解决。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有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本协议有效期暂定年,自甲、乙、丙三方签字之日
起计算,即从年—月—日至年—月
日止。
本协议到期后,各方均未提出
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
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年。
11、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各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协议与
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2、本协议书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份,均具有同等的法
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月曰
注:
红色字体为自己填写的部分或解释说明,受知识水
平的限制,有不妥之处还请见谅。
篇三:
个人合伙入伙协议
个人合伙入伙协议
合伙人:
第一条合同目的
经过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一致同意作为新合伙人加
入本合伙。
本协议以规范新入伙人权利和义务为目的,在《个人合伙协议》的基础上,由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协商一致后订立。
本协议与《个人合伙协议》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新合伙人已经完整阅读并充分了解了《个人合伙协议》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并同意完全遵守。
第二条合伙人信息
(一)原合伙人信息:
合伙人1:
性别: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合伙人2:
性别: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二)新合伙人信息:
合伙人:
性别: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第三条个人合伙的基本情况
本合伙是由合伙人、和共同出资,以为目的而结成的。
合伙的期限为自签约之日起年。
合伙已经在工商部门完成登记,个体工商字号为,经营
场所为_,由作为合伙负责人按照授权处理日常合伙事务。
第四条新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缴付期限
新合伙人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年月日前实际缴足出资,逾期未缴或未缴足的,视为未加入合伙;已
缴部分予以退还。
完成出资之日视为入伙日,正式成为本合伙的合伙人。
所有合伙人需签署《新合伙人出资证明》,确认新合伙人的出资份额。
第五条利润分配
新合伙人的利润分配,自入伙日起开始起算,以其出资额占合伙资产的比例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第六条债务承担
新合伙人同意对加入合伙之前的所有债务承担偿付义务。
原合伙人需要将个人合伙的经营状况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对于未予告知的债务,新合伙人不需要承担偿付义务。
如新合伙人对外予以偿付的,则可以向其它合伙人进行追
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进行清偿,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
的,以入伙日起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承担。
第七条争议解决
各方就履行中产生的任何争议,都应由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一致同意将该争议提交至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它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执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合伙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合伙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律师提示】:
本合同的目的是明确新入伙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利润分配和责任承担的方式,所有条款均可由合伙人之间自行协商并更改。
篇四:
入伙协议范本
入伙协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合伙
协议,按照自愿、平等、公平、诚实的原则,经新合伙人和
原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
一、新合伙人履行出资义务,即成为
的合伙人。
二、新合伙人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新合伙人姓名:
,住所:
,身份证号码:
;
出资方式:
;
出资额:
计人民币元。
三、新合伙人承认原合伙企业所有协议,与原合伙人享
受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四、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五、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一份。
本协议经新合伙人和原合伙人签字
后生效。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新合伙人(签章):
原合伙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篇五:
新合伙人入伙加入协议
新入伙合伙人加入协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合伙协议,按
照自愿、平等、公平、诚实的原则,经新合伙人和原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
一、新合伙人履行出资义务,即成为的合伙人。
二、新合伙人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占股比例:
新合伙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所:
;
出资方式:
;
出资额:
元;大写。
占股比例:
%。
三、新合伙人承认原合伙企业所有协议,与原合伙人一样享有公司净利润分红权益,承担同等责任。
四、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五、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一份。
本协议经新合伙人和原合伙人签字后生效。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新合伙人(签章):
原合伙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篇六:
合伙经营协议书范本
合伙经营协议书范本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酒吧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酒吧消费市场上所需综合服务的部分空白,经营一家酒吧,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营的酒吧名字为:
经营场所位于:
,面积: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特色酒吧,范围包括烟酒销售、中西式简餐、棋牌等。
第四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
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姓名)以方式出资,
计人民币元。
乙方(姓名)以方式出资,计
人民币元。
丙方(姓名)以方式出资,计
人民币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
日以前交齐,由
合伙负责人甲方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
合伙期间各
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
2、奖金分配:
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商议后决定。
3、盈余分配:
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
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4.债务承担:
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
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
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
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
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
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
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
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重大事项应由占出资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执行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
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
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
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合
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
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
本协议第六条第
篇七:
合作协议书模板
篇一:
项目合作协议书范本
项目合作协议书
项目合作协议由:
项目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和项目
技术负责人(以下简称乙方)甲身份证号:
。
乙身份证号:
。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
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项目,总投资为万元,
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在合伙期间合伙人
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
合伙终至后。
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双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
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承担。
第四条项目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甲方%、乙
方%的比例分配。
第六条项目债务按照甲方%、乙方%比例负担。
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按比例在内
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负责技术和项目现场有关事宜,甲方负责日常管理;与业主、监理方、
设计单位的各种工作联系(包括协商、签证等)及日常事务。
第八条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条协议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双方同意终止协优议的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
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第^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
(签章)乙方:
(签章)
地朮:
地址: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答订时间:
__
—年―月―H
甲方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处乙方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篇二:
个人合伙协议书范本
个人合作协议
甲方:
姓名,身份证号;
乙方:
姓名,身份证号;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项目名称及主要经营地:
第二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
第三条合作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年__月—日止,共—年。
第四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资人民币元,大写,占总投资额的60%;
乙方出资人民币元,大写,占总投资额的40%
(二)双方以方式出资,于—年—月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合作终止
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作各方共同经营、共
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
第一年年终总利润10%为总额,按投资比例分配;第二年年终总利润10%为总额,按投资比例分配;第三年年终总利润10%为总额,按投资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
合作债务先以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投资比例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作人入伙,必须经双方合作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入伙的新合作人对入伙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
合作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伙: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事由。
合作协议未约定合作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给合作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
合作人擅自退伙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
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
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伙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
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
作人。
第七条合作负责人及合作事务执行。
(一)甲方负责经营管理及财务出纳;乙方负责财务会计。
(二)合作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作人决定,委托为合作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作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作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作债务;
5.。
第八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
监督权,合作的经营活动由合作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
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合作利益按投资占
比分配。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
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
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合作的终止
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销;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
内指定合作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15日内未
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
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合
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
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
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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