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清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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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清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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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清查报告
XX固定资产清查报告
XX固定资产清查报告
近日,福山区人民医院配合财政部门对本单位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
作为烟台市福山区唯一一家综合医院,福山区人民医院资产数量多,价值大,资产存货等录入工作繁琐,医院将资产清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在各部门协作配合下圆满完成。
本次资产清查以XX年12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具体清查内容包含:
单位机构、编制、人员等基本情况;土地、房屋及构筑物(包括在建工程)、车辆占有使用和权属情况;其他固定资产的占有使用情况;往来款项、存货等,编制资产清查报表,核实资产盈亏。
接到任务后,福山区人民医院安排专人积极开展清查工作。
首先成立了资产清查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其次,制定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组织学习有关政策,研究工作报表,做好人员分工。
再次,对本单位户数、编制和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行帐务清理、财产清查;填报资产盘点表明细表及汇总报表,撰写财产清查工作报告。
通过本次清查,福山区人民医院账账、账实相符,无盘盈、盘亏、资金挂账情况。
本次清查真实反映了医院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状况,摸清了自身“家底”,更有利于夯实资产管理基础,促进资产合理配置,实现资产动态管理。
XX固定资产清查报告
6月13日,全市国税系统财务工作暨资产清查培训会议在市局二楼会议室召开。
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付涛,各县市区局、直属单位分管财务的领导和财务人员,以及有关资产管理的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付涛同志作了《严管善理务实创新深入推进财务管理再上新台阶》的主题报告,并要求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掌握资产清查相关口径要求,熟练硬件及软件操作,做好资产清查及资产条码管理工作。
会议对XX年全市国税系统部门决算情况和XX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进行了公开,通报了XX年1-5月中财资金预算执行进度。
会后,举办了资产清查培训,对资产清查软件、电子扫描枪和条码打印机的安装及运用进行了详细讲解,并进行了上机实务操作。
XX固定资产清查报告
为切实加强单位房屋土地国有资产规范化管理,全面准确掌握公有房屋土地使用情况,民航实业公司商务办认真做好公有房屋土地资产清查。
积极组织开展有产权房屋和土地的清查工作,重点清理房产和土地的统计数据、建筑物名称、房屋坐落地址、建筑面积、建成日期、原值原币、对应土地、房产证号。
认真清查、核实、登记,做到各项数据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对无房屋土地、出租、出借及租赁情况的做汇总报告,如实地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统计、核实清理,对房屋建筑的规模、修建年限、投资进行全面核定。
按照工作程序规范操作,确保清查结果真实可靠,有关数据准确无误,做到帐、卡、物相符,相关清查表册内容填报完整。
对房产、土地、盘盈、盘亏、闲置等项目全面核实进行分类登记,确保资产清查的全面性、完整性。
XX固定资产清查报告
为全面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根据上级财政主管部门要求,区国资委于近日开展了XX年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本次资产清查以XX年12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共分为“工作启动、部门清查、审计复核、清查上报”四个步骤,将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由管委会各部、各单位按行政隶属关系分别开展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各主管部门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汇总工作,清查工作计划在XX年8月底结束。
此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旨在全面摸清集中区行政事业单位“家底”,进一步强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促进资产合理配置,将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同时,开展资产清查能够从资产的数量、价值、结构、使用状况等多层面准确反映政府财务、资产情况,为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奠定基础。
XX固定资产清查报告
按照财政部、教育部的工作安排,XX年全国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均需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自3月31日学校正式启动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以来,在全校各单位和全体教工的共同努力和积极配合下,学校清查工作按照进度安排有序进行,目前各单位自查阶段已基本结束,并形成初步清查结果。
为深入了解各类资产的自查情况与存在的问题,为后续决策提供依据,6月8日上午,学校召开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专题会议,进一步推进资产清查工作。
西安交大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主任王树国,副主任王铁军、张汉荣及国资委各组成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国资委副主任王铁军主持。
实验室处、规建中心、财务处负责人分别详细汇报了仪器设备和房屋构筑物清查情况、土地在建工程及临建清查情况、财务账务和流动资产清查情况。
后勤保障部、住房处、图书馆、科研院、法律室和资产公司负责人也分别汇报了各自负责类别资产清查进展情况。
在听取各单位汇报后,王树国校长对清查工作提出要求:
首先,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按照清查工作分工,做好本单位分管资产的清查工作,尽快形成清查结果,确保清查结果能够按时上报。
清查结果上报后,应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完善,汇总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提交学校研究解决;其次,各单位要珍惜本次清查机遇,主要负责同志应主动担当,摸清情况,对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实事求是提交说明,借此全面彻底清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第三,对个别资产领用人员拒不配合资产清查,造成资产账实不符、存在资产流失风险的,各单位党委应与当事人约谈,如实反映相关资产的具体情况,必要时可将有关情况报告学校纪检部门。
最后,在本次清查结束后,各单位资产要做到账实相符,为今后工作奠定基础。
目前学校资产清查工作已进入学校和第三方审计事务所的核查阶段,总体进展顺利。
但仍有个别单位未完成清查,未提交清查报告,不能有效配合审计事务所开展核查工作。
为确保学校清查结果按时上报,各单位和各级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清查工作,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清查工作,确保整体核查工作在7月10日前完成。
附: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摸清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家底”,进一步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宁财(资)发230号)的统一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的有关要求,决定组织开展XX年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为确保我县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开展,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
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确保资产保值增值,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
通过资产清查,建立健全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充实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
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
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等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以XX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
三、工作方法
(一)贺兰县财政局负责组织本级政府管辖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
对于近三年已经进行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单位,可以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并更新有关数据后,按要求上报。
(二)各单位按规定要求及时对本单位的相关报表及报告报送财政局国资办,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三)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要按照自治区财政厅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规定,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四)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可以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
(五)各单位应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做到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防止“前清后乱”和“清管两层皮”等现象。
(六)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财政局、主管部门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和实际情况,对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批复。
四、工作内容和步骤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制度完善等工作。
具体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XX年3月)。
1.认真学习领会资产清查文件及清查软件操作。
2.配合做好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暨清查子系统安装工作。
(二)实施阶段(XX年4月-7月)。
1.单位自查。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必要时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自查工作完成后,行政事业单位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经管资产报表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于XX年6月30日前报送主管部门,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汇总后,报财政局国资办。
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主管部门(单位)资产清查汇总报表、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电子材料除纸质材料的电子版外,还应包括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和资产清查汇总表和经管资产报表(一套)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
2.复查核实。
各单位可以结合工作需要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本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结果进行检查或抽查。
事业单位根据清查核实结果,进行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对需要报送财政局审批的资产核实事项,单位应当将申报文件、资产核实申请表、资产清查报表、相关证据和经济鉴证证明等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财政局审批。
3.审核、抽查。
为了保证清查数据汇总的准确无误,切实做到各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帐表、账账、账卡、账实相符。
按照“边报边审”的原则,从XX年7月1日开始,财政局对各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审核、抽查。
(三)总结阶段(XX年7月-8月初)。
1.财政局对全县资产清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情况,为下一步坚持问题导向、提出改进措施奠定基础。
2.财政局将根据资产清查结果,研究制定或继续完善贺兰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办法。
3.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完善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资产管理机构和充实资产管理专业人员。
五、组织实施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财政局按照自治区财政厅的统一部署,结合贺兰县实际,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我县各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
各单位法人代表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和单位要建立由资产、财务、纪检、人事、基建、后勤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部门、本单位的资产清查核实工作。
六、经费保障
资产清查专项审计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方承担。
各单位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所需经费,由本单位承担。
七、操作系统
财政厅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开发了资产清查子系统和单机版清查子系统。
各单位应当为系统的使用提供必要的硬件及网络条件保障,利用系统完成资产清查及资产报表的录入、审核、汇总、报送工作。
未使用财政部统一组织开发系统的单位(部门),应主动与财政厅的资产清查子系统实现无缝对接,确保资产清查电子数据顺利上报,为下一步实现动态管理奠定基础。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单位)负责人应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配备强有力的领导班子,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部门、本单位近年来建设、经营形成的各类资产情况及时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确保资产应登全登、应记全记,无遗漏、无重复等现象,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肃纪律。
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
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工作督导。
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组织上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
财政部门作为政府资产监管的主体责任单位,将全力组织并加强监督和指导,对不认真清查和核实上报、延误工作时机等情况的单位、部门,将上报县人民政府予以通报或采取其他措施进行处罚,以全力保证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圆满完成,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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