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及条文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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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及条文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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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及条文说明
现批准《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58—2008,自2008年8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2.7、4.6.1、4.6.2、6.1.2、6.1.3、6.1.5、6.1.6、6.1.8、6.1.12、6.2.2、7.2.5、7.3.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试行)》JGJ58—88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8年2月29日
前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2004]66号文的要求,规范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原行业标准《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试行)》JGJ58—88进行了修订。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总则;2.术语;3.基地和总平面;4.建筑设计;5.声学设计;6.防火设计;7.建筑设备。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总则、基地和总平面、建筑设计、声学设计、防火设计和建筑设备;2.增加了术语、建筑设计一般规定、室内装修、噪声控制和扬声器布置等内容。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
中广电广播电影电视设计研究院(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13号,邮政编码:
100045)
中国电影科学技术研究所(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44号,邮政编码:
100086)
本规范参编单位: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刘世强乔柏人邱正选黄义成罗燕翎陈钧王振颖马思泽郭晋生宋娜
目次
1总则
2术语
3基地和总平面
3.1基地
3.2总平面
4建筑设计
4.1一般规定
4.2观众厅
4.3公共区域
4.4放映机房
4.5其他用房
4.6室内装修
5声学设计
5.1基本要求
5.2观众厅混响时间
5.3噪声控制
5.4扬声器布置
6防火设计
6.1防火
6.2疏散
7建筑设备
7.1给水排水
7.2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7.3电气
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
条文说明
1总则
1.0.1为保证电影院建筑的设计质量,使其满足适用、安全、卫生及电影工艺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放映35mm的变形宽银幕、遮幅宽银幕及普通银幕三种画幅制式电影和数字影片的新建、改建、扩建电影院建筑设计。
1.0.3当电影院有多种用途或功能时,应按其主要用途确定建筑标准。
1.0.4电影院建筑应为观众创造安全和良好的视听环境,为工作人员创造方便有效的工作环境。
1.0.5电影院建筑设计应遵循电影产业可持续性发展的原则,并应与电影院工艺设计紧密配合。
1.0.6电影院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普通银幕电影standardfilm
影片宽度为35mm,画面高宽比为1:
1.375的电影。
2.0.2变形宽银幕电影anamorphicfilm
拍摄或印片时用变形物镜使记录在感光胶片上的影像沿水平方向压缩,放映时再通过变形镜头使变形影像复原的、画面高宽比为1:
2.35的电影。
2.0.3遮幅宽银幕电影maskingwide-screenfilm
拍摄时采用画面高宽比为1:
1.85(或1:
1.66)的片窗,放映时采用比放映普通银幕电影焦距更短的镜头,以获得宽银幕电影效果的电影。
2.0.4设计视点viewpoint
影厅垂直视线设计用的基准视点,定在银幕画面下缘中点。
2.0.5最低设计视点高度minimumheightofviewpoint
银幕上各种制式画面中最低有效画面下缘距第一排观众席地面的高度。
2.0.6最近视距minimumviewingdistance
观众厅第一排中心座位观众眼点(通常以椅背代替)至设计视点的水平距离。
2.0.7最远视距maximumviewingdistance
观众厅最后一排中心座位观众眼点(通常以椅背代替)至设计视点的水平距离。
2.0.8放映距离projectiondistance
放映物镜至银幕中心的距离。
2.0.9仰视角verticalinclinedviewingangle
观众厅第一排中心座位观众眼点的水平线与银幕上缘形成的垂直夹角。
2.0.10斜视角horizontalinclinedviewingangle
观众厅第一排边座观看银幕中心的视线与银幕中轴线形成的水平夹角。
2.0.11视线超高值(c值)exceedingvalueofverticalsightline后排观众观看设计视点的视线与前排观众眼睛垂线之交点,与前排观众眼睛间的高度差。
2.0.12水平放映角horizontalprojectionangle放映光轴与银幕中轴线夹角在水平面上的投影角。
2.0.13垂直放映角verticalprojectionangle放映光轴与银幕中轴线的垂直夹角,分为放映仰角和放映俯角两种。
2.0.14数字影片digitalmovies用数字方式发行和放映的电影。
3基地和总平面
3.1基地
3.1.1电影院选址应符合当地总体规划和文化娱乐设施的布局要求。
3.1.2基地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选择交通方便的中心区和居住区,并远离工业污染源和噪声源;
2至少应有一面直接临接城市道路。
与基地临接的城市道路的宽度不宜小于电影院安全出口宽度总和,且与小型电影院连接的道路宽度不宜小于8m,与中型电影院连接的道路宽度不宜小于12m,与大型电影院连接的道路宽度不宜小于20m,与特大型电影院连接的道路宽度不宜小于25m;
3基地沿城市道路方向的长度应按建筑规模和疏散人数确定,并不应小于基地周长的1/6;
4基地应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方向通向城市道路的出口;
5基地和电影院的主要出入口,不应和快速道路直接连接,也不应直对城镇主要干道的交叉口;
6电影院主要出入口前应设有供人员集散用的空地或广场,其面积指标不应小于0.2m2/座,且大型及特大型电影院的集散空地的深度不应小于10m;特大型电影院的集散空地宜分散设置。
3.1.3基地的机动车出入口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t350352中的有关规定。
3.2总平面
3.2.1总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为将来的改建和发展留有余地;
2建筑布局应使基地内人流、车流合理分流,并应有利于消防、停车和人员集散。
3.2.2基地内应为消防提供良好道路和工作场地,并应设置照
明。
内部道路可兼作消防车道,其净宽不应小于4m,当穿越建筑物时,净高不应小于4m。
3.2.3停车场(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新建、扩建电影院的基地内宜设置停车场,停车场的出人口应与道路连接方便;
2贵宾和工作人员的专用停车场宜设置在基地内;
3贴邻观众厅的停车场(库)产生的噪声应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处理,防止对观众厅产生影响;
4停车场布置不应影响集散空地或广场的使用,并不宜设置围墙、大门等障碍物。
3.2.4绿化设计应符合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3.2.5场地应进行无障碍设计,并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OJ50中的有关规定。
3.2.6综合建筑内设置的电影院,应符合下列规定:
1楼层的选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中的相关规定;
2不宜建在住宅楼、仓库、古建筑等建筑内。
3.2.7综合建筑内设置的电影院应设置在独立的竖向交通附近,并应有人员集散空间;应有单独出入口通向室外,并应设置明显标示。
4建筑设计
4.1一般规定
4.1.1电影院的规模按总座位数可划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和小型四个规模。
不同规模的电影院应符合下列规定:
1特大型电影院的总座位数应大于1800个,观众厅不宜少于11个;
2大型电影院的总座位数宜为1201~1800个,观众厅宜为8~10个;
3中型电影院的总座位数宜为701~1200个,观众厅宜为5~7个;
4小型电影院的总座位数宜小于等于700个,观众厅不宜少于4个。
4.1.2电影院建筑的等级可分为特、甲、乙、丙四个等级,其中特级、甲级和乙级电影院建筑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小于50年,丙级电影院建筑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小于25年。
各等级电影院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宜低于二级。
4.1.3电影院建筑应根据所在地区需求、使用性质、功能定位、服务对象、管理方式等多方面因素合理确定其规模和等级。
4.1.4电影院宜由观众厅、公共区域、放映机房和其他用房等组成。
根据电影院规模、等级以及经营和使用要求,各类用房可增减或合并。
主要用房的分区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功能分区,合理安排观众厅区、放映机房区的位置;对于多厅电影院应做到观众厅区相对集中;
2应解决好各部分之问的联系和分隔要求。
各类用房在使用上应有适应性和灵活性,应便于分区使用、统一管理。
4.1.5人流组织应符合下列规定:
1观众厅人流组织应合理,保证观众的有序入场及疏散,观众入场和疏散人流不得有交叉;
2应合理安排放映、经营之间的运行路线,观众、管理人员和营业运送路线应便捷畅通,互不干扰。
4.1.6各个观众厅、放映机房的层高设计应根据观众厅规模、
工艺要求和技术经济条件综合确定。
4.1.7电影院建筑外部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影院出人口应设置明显的标识;
2设有突出的广告牌等设施时,应安全可靠,且不应影响消防车辆的通行和人员疏散。
4.1.8、电影院设置电梯或自动扶梯不宜贴邻观众厅设置。
当贴邻设置时,应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
4.1.9电影院建筑的节能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中的有关规定。
4.1.10锅炉房或冷却塔不宜贴邻观众厅设置;当贴邻设置时,
应采取消声、隔声及减振措施。
4.1.11各类用房应按其噪声等级分区布置。
有噪声的用房不宜与观众厅贴邻设置。
当贴邻设置时,应采取消声、隔声及减振措施。
4.1.12当观众厅屋面工程采用轻型屋面时,应采取隔声、减振措施。
4.1.13电影院建筑应进行无障碍设计,并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中的有关规定。
4.1.14电影院建筑中的公共信息标志用图形符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信息标志用图形符号》GB10001中的有关规定。
4.2观众厅
4.2.1观众厅应符合下列规定:
1观众厅的设计应与银幕的设置空间统一考虑,观众厅的长度不宜大于30m,观众厅长度与宽度的比例宜为(1.5±0.2):
1;
2楼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应取3kN/m2;
3观众厅体形设计,应避免声聚焦、回声等声学缺陷;
4观众厅净高度不宜小于视点高度、银幕高度与银幕上方的黑框高度(0.5~1.0m)三者的总和;
5新建电影院的观众厅不宜设置楼座;
6乙级及以上电影院观众厅每座平均面积不宜小于1.0m2,丙级电影院观众厅每座平均面积不宜小于0.6mz。
4.2.2观众厅视距、视点高度、视角、放映角及视线超高值,应符合表4.2.2的规定(图4.2.2—1、图4.2.2-2)。
表4.2.2观众厅视距、视点高度、视角、放映角及视线超高值
项目
特级
甲级
乙级
丙级
最近视距(m)
≥0.60w
≥0.60w
≥0.55W
≥0.50W
最远视距(m)
≤1.8W
K2.0W
K2.2W
K2.7W
最高视点高度h0(m)
≤1.5
≤1.6
≤1.8
≤2.0
仰视角(°)
≤40
≤45
斜视角(°)
≤35
≤40
≤45
水平放映角(°)
≤3
放映俯角(°)
K6
视线超高值C(m)
c值取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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