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理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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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理规划
目录
一、工程概况
二、编写依据:
三、安全监理的内容、范围
四、安全监理的目标
五、现场安全监理组织机构
六、安全监理制度和岗位职责
七、安全监理的控制要点
八、安全监理的工作方法及措施
九、组织协调
安全监理规划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金色溪泉湾小学教学楼、综合楼工程
建设单位:
湖南信远智邦置业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湖南方圆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湖南化工地质工程勘察院
监理单位:
湖南长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湖南黄花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地址:
长沙市开福区马栏山原综合农场苗圃
金色溪泉湾小学教学楼、综合楼工程,包括2栋教学楼、1栋综合楼、门卫、篮球场、足球运动场、校内绿化及附属工程。
建筑层数地下一层、地上5层,均为框架结构;建筑高度23.86米,地下建筑面积(m2)1465.52地上建筑面积(m2)8872.49,总建筑面积(m2)10338.01。
教学楼、综合楼、生活楼、体育馆、地下室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场地类别为II类,基础采用独立柱基础。
屋面防水等级II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建筑耐火等级地上二级,抗震设防烈度6度。
二、编写依据:
1、监理委托合同、施工承包合同
2、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3、专业工程相关规范、标准: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1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12)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2011)
《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50240-2010
4、经审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安全监理
三、安全监理的内容、范围
监理范围为金色溪泉湾小学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三个阶段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工作。
包括基础、土建、水电、消防、弱电、暖通、电梯等专业的施工安全监理。
四、安全监理的目标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湖南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按照金色溪泉湾小学工程安全施工合同条款规定,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完善管理体系,坚持文明施工和综合治理,有效地控制各类安全隐患,力争实现重大事故“零”控制的安全监理目标。
五、现场安全监理组织机构
总监:
周宇坤
↓
总监代表:
敬丽
↓
安全监理员:
曾志红
六、安全监理制度和岗位职责
监理工作制度
1)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执业准则。
2)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3)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
4)不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
5)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不在政府部门和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等单位兼职。
6)不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承建商、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和施工方法。
7)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8)不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9)坚持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10)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府的有关条例、规定和办法等。
12)认真履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所承诺的义务和承担约定的责任。
13)不得询私舞弊。
监理委托合同中确定的监理酬金是监理方从事监理活动的惟一报酬。
除此之外,监理方不允许接受与合同有关的或与其所承担义务有关的任何佣金、回扣、津贴或任何非直接支付以及其他考虑的费用。
(4)不得在政府机关或施工、设备材料供应单位兼职;不得是施工、设备制造和材料、构配件供应单位的合伙经营者;不得中影响公正执行监理业务的单位兼职。
岗位职责
1、总监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负总责,安全监理员在总监的领导下,具体实施安全监理工作,其他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对各自承担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
2、安全监理员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方案,并报总监审批。
3、安全监理员编制安全专项监理方案,总监审批。
4、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其他人员按照安全监理方案具体实施各自承担的工程。
七、安全监理的控制要点
(一)安全监理的控制要点:
1、熟悉合同文件,掌握现行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政策、法规和标准。
2、调查现场用地环境,掌握施工场地道路、地下管线、架空线路、变配电设施、交通等环境安全方面的工作。
3、熟悉图纸,按照安全生产的角度、施工质量的要求和规范标准对图纸审查,必要时提出相应意见,尽量预防损害的发生和扩大。
4、准备安全监理记录表格,为严格管理工程的安全生产做详尽的记录和填写。
5、调查可能导致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并提出防范措施意见或建议。
详细了解部分图纸未表示出的地下结构(如暗管、电缆及其他构造物),或建设单位需解决的用地范围内地表以上的电信、电杆、树木、房屋及其他影响安全施工的构筑物。
6、第一次现场会议,要让施工单位了解安全监理监督和管理上的程序、要履行的职责、权限范围及要注意的安全事项等。
(二)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
1、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协议书。
2、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
并督促总、分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协议书。
3、审查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爆破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督促施工企业雇佣具备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的一线操作人员。
(按A4表填写)
4、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检查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
5、审核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高危作业安全施工及应急抢险方案。
(A2表填写)
(1)根据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规范,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在工程施工合同签定十五日之内,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安全管理体系、安全技术措施等内容。
对批准后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监督承包单位从人、材、物等方面做好准备,并监督落实。
(2)安全技术措施未批准前,施工单位不得擅自施工。
(3)审查其技术措施标准是否符合现行规范,以及工程特点、施工现场、周边环境、施工方法、施工作业工况条件等。
针对使用的机具设备,临时用电,架设工具,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防止环境污染和预防伤亡事故发生采取的技术措施是否得当。
(4)资源配置是否恰当、合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容量是否与现场施工要求相适配,防火设施配置的数量和位置是否恰当,临时房屋、厕所、食堂、加工场地、材料堆场、道路等位置是否合理。
(5)特殊(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A、施工用电:
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在5台设备或50KW以上的,要单独编制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其主要内容包括:
(1)现场勘察。
(2)确定线路走向或配电箱位置。
(3)负荷计算。
(4)绘制电器平面图、接线系统图、立面图。
(5)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6)预防电气防火措施。
B、脚手架:
按山东省及济南市建设主管部门签发的文件等有关规定搭设。
对高度≥20m的落地脚手架,悬挑和附着升降式脚手架,有单独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主要内容包括:
(1)针对工程特点制订的技术方案。
(2)计算依据,如钢管、扣件、脚手架、安全网、栏杆的材料、规格、脚手架的载荷,大、小横杆、立杆的强度核算,稳定性核算,脚手架的加固措施等。
(3)技术签定资料,脚手架所用材料的质保资料。
上级技术部门的审核意见,防雷接地的测试等。
(4)装、拆方案,是否与规范中的顺序和要求相一致。
(5)安装人员的操作规范及保障操作人员的安全措施等。
(6)验收、检查、维护的落实。
C、支护
按JGJ120-99《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要求及国家有关规定。
对小于5m的基坑(沟)在组织设计方案中明确。
对≥5m的基坑(沟)要有专题方案,并报安监站备案。
对>7m的深基坑(沟),其方案要有市专门的技术委员会对方案审定,得到批准后才能实施。
基坑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1)平面尺寸,开挖深度。
(2)工程地质及水文条件。
(3)荷载情况,如土压力,水压力,载荷分布及大小,施工边坡的载荷等。
(4)环境条件,如土质情况,相邻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线路架空和地下管线、水域、噪声振动、打桩和降水情况等。
(5)开挖、排水和降水的方法。
(6)支护结构的形式、特点、施工单位的资质、技术水平和使用的设备状况等。
(7)业主对基坑支护的要求。
(8)所依据的国家和地方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等。
(9)监测和预报的方法与评价等。
(10)事故的处理。
D、模板工程
对连续排架面积≥100m2的模板及支撑架体,要有专题方案,主要内容包括:
(1)计算。
(2)上级主管部门的审侅。
(3)拆模强度报告。
(4)脱模前的试块报告。
(5)立足平台。
(6)施工通道等。
6、检查承包单位的自检系统
督促承包单位进行安全教育,并建立安全管理网络和岗位责任制,健全安全自检系统。
安全监理人员在施工实施过程中随时对自检人员的工作进行抽验,掌握安全情况,检查自检人员的工作质量。
7、开工
为充分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利益,减少风险损失,使工程能顺利施工,按照合同条款检查开工条件是否已具备(按A1表填写)
(1)开工时所需的现场及通往现场的通道,承包单位已接受并已履行了现场接管手续。
(2)营业执照、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及操作人员的上岗证(注意其有效期)等前期资料(按A4表填写)已提交并批准,中小型机械和安全防护设施的报验(按A2表填写)已审核。
(3)工程总进度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已按期提交并已批准。
(4)安全质保体系、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已落实。
安全生产协议书已签订。
人身意外事故保险已落实。
(5)承包单位开工时所必需的已自检的施工机械、施工及易燃易爆材料堆放和主要人员已达现场,现场供电、供水、临时房屋设施、主要工程作业地点已落实并处于安全状态。
(6)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如图牌、横幅、照明、消防器材、闸箱、漏电开关、排水、接地保护等已到位。
(7)为避免不符合要求的设施进入施工现场,造成工伤事故,在安全设施未进入工地前按下列步骤进行监督:
A、审查当地或外购安全设施的产地和厂家以及出厂合格证。
B、根据需要可对这些厂家的生产工艺设备等进行调查了解。
C、必要时可要求承包单位对安全设施取样试验,提供图纸和设计计算书等资料,提供成品的技术性能等技术参数,以便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查后确定该安全设施采用与否。
(8)检查承包单位进场施工机械:
A、对进场机械的数量、型号、规格、生产能力、完好率等认真检查和记录。
B、当进场机械和投标书填写不一致,应查明原因,必要时要求承包单位补充。
C、施工机械的配套使用是否满足施工和安全的需要。
(9)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
八、安全监理的工作方法及措施
(一)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方法
1、认真学习安全法规,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资料的建立和管理工作,收集并整理好各类相关的图纸文件、技术核定单、工程联系单、通知单等,并以此作为执行的依据。
2、认真执行委托安全监理合同条款中所规定的授权范围以内的工作。
3、不接受、不执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任何口头设计变更或承诺。
4、抽查安全用品、设备、设施,对安全技术进行监控,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对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施工机械、安全设施、安全交底及验收情况填入C2检查汇总表内)
5、施工单位检查上、下管线保护、安全通道、作业区内加工场地防坠保护措施是否得当,检查食堂、卫生、厕所、场容场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室等布置是否合理、规范。
6、监督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违章施工作业。
7、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作业等进行巡视检查,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整改,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由总监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8、监督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A、脚手架检查记录。
B、龙门架和井架检查记录。
C、施工用电检查验收记录。
D、塔吊检查记录。
E、“三宝”、“四口”、“临边”防护检查记录。
F、中小型机械检查记录。
G、防火安全检查记录和动火作业的审核、批准。
H、现场标志、横幅、图牌(六牌二图:
工程名称牌、管理人员责任牌、消防牌、入场须知牌、安全生产牌、无重大事故日记数牌、文明施工牌、施工总平面图、工程效果图)。
9、复核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
未经安全监理人员签署认可的不得投入使用。
A、脚手架搭设已经自检验收并有记录。
B、龙门架和井架搭设已经自检且通过专业部门验收并有记录。
C、塔吊搭设已经自检且通过专业部门验收并有记录。
D、人货两用电梯搭设已经自检验收并有记录。
E、施工用电已按施工组织设计实施。
F、基坑支护已按施工组织设计实施。
G、模板及支撑架体已按施工组织设计实施。
10、安全监理人员应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实施现场跟班监督检查。
11、在监理日记中记录当天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理工作情况,记录发现和处理的安全施工问题。
总监应定期审阅并签署意见。
12、每月应编制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对当月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状況和安全监理工作做出评述,报建设单位和安全监督部门。
13、提倡使用影像资料记录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重要情况和施工安全隐患,并摘要载入安全监理月报。
14、真实、完整的记录、汇总、整理好安全监理资料。
15、对文明工地评比、安保体系认证等施工安全评优活动,提出安全监理意见。
(二)安全监理的工作措施
1、进场施工机械部分
根据施工要求和进度,现场监理应督促施工单位对现场的设备和机械进行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安全控制的一般规定;
1)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2)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
3)运转中如有异响,发热或其他故障应立即停车,切断电源或动力后方可检查、修理。
4)严禁超负荷使用、带病运转。
作业运转时维修、添加燃油或检查测量时,场地附近严禁烟火。
5)应具备机械设备安全运行所需的场地、机棚以及供电、供水、排水等条件。
夜间作业要有充足照明。
6)操作人员按规定戴防护用品。
操作旋转机械时,严禁戴手套,留长发的操作人员应束发戴帽。
7)大型机械进场,注意架空线和埋地过路线。
8)挖掘机注意地下管线。
在离电缆1m范围内严禁打桩和挖土。
9)钢丝绳打结应立即纠正使用。
如有扭曲、变形、断丝、锈蚀应及时更换。
10)注意机械设备上液压装置的漏油,制动失效,电源线路老化损坏。
11)起重机械遵守“十不准”和“十不吊”要求。
2、常用机械通病的管理
监理在现场巡视,平行检查过程中,应注意如下常见机械通病:
1)塔吊
A、路轨不平、积水、轨道压板螺栓松动、轨边接头缝宽大于6mm以上、接头处未填实等。
B、缓冲装置横向水平不平行,高度不符,夹轨钳残缺。
C、卷扬机绳头不牢固,钢丝绳排列不齐、压扁,制动带磨损。
D、保养差,漏油,联轴节螺钉松动,弹性件缺损,弹塞保险不灵敏可靠。
E、力矩限位与主钩超高限位失灵,吊钩保险损坏,行走限位过桥装置不牢固。
F、电线凌乱,接地保护措施不到位。
G、操作、指挥不持证上岗,或证书超期使用。
两台起重机在同一轨道或相近轨道上作业,两机之间任何接近部位(包括点、吊物)的距离不得小于5m。
2)施工升降机
A、轿厢提升机漏油。
B、门限位器损坏。
C、楼层通道口防护门不严密。
D、楼层内无通信装置。
E、限速器定期测试记录未存档,坠落试验未记录。
F、无证或有证超期。
G、冬天电梯轿厢用板或铁皮围挡,造成轿厢摇晃。
3)井架
A、卷扬机制动带磨损,联轴节螺钉松动。
B、钢丝绳拖地,无过路保护。
C、吊蓝内外无安全门或门损坏,关门责任制列或不落实。
D、无通信装置、无楼层标志。
E、底部导向滑轮使用单门开口滑轮,生根不符要求。
F、使用钢筋当揽风绳。
G、架体三面包网不完善,井架进料口防坠棚不符要求。
H、附墙不符要求,或附在脚手架外立杆上。
I、吊蓝弹簧保险失灵。
J、接地不成组。
4)混凝土拌和机、灰浆机
A、防护罩残缺,不牢固。
B、钢丝绳锈蚀,断丝严重,卷筒留绳不足。
C、料斗挂钩,操作杆保险不符要求。
D、重复接地残缺。
5)木工机械
A、传动皮带防护不严密。
B、圆锯、压刨平刨等护手安全装置残缺。
C、无接地和漏电保护。
D、铁壳开关外壳无接零或接地保护。
3、建筑施工扣件钢管脚手架安全控制措施:
(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施工前,应根据《建筑施工扣件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脚手架用新构配件应填报《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报审表》附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报监理单位审核、认可后方可使用。
(3)新钢管的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钢管外径、壁厚、端面等的偏差应符合规定;钢管必须涂防锈漆。
(4)旧钢管表面锈蚀深度不得大于0.5mm。
钢管的弯曲变形不得超过规范允许偏差。
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
(5)钢管上严禁打孔。
(6)当使用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时,纵向水平杆应作为横向水平杆的支座,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
主节点处两直角扣件的中心距不应大于150mm。
在双排脚手架中,靠墙一端的外伸长度不应大于0.4L,且不应大于500mm。
(7)脚手板应设置在三根横向水平杆上。
当脚手板长度小于2m时,可采用两根横向水平杆支承,但应脚手板两端与其靠固定,严防倾翻。
脚手板的铺设可采用对接平铺,亦可采用搭接铺设。
脚手板对接平铺时,接头处必须设两根横向水平杆,脚手板伸长应取130-150mm,两块脚手板外伸长度的和不应大于300mm;脚手板搭接铺设时,接头必须支在横向水平杆上,搭接长度应大于200mm,其伸出横向水平杆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
(8)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
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亦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
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伸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
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脚手架底层步距不应大于2m。
(9)立杆必须用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连墙件布置间距应符合规范要求。
连墙件布置最大间距
脚手架高度
竖向间距(H)
水平间距(la)
每根连墙件覆盖面积(m2)
双
排
≤50m
3
3
≤40
>50m
3
3
≤27
单排≤24m
3
3
≤40
(10)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对接、搭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A、立杆上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1\3;B、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0mm。
(11)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
采用拉筋必须配用顶撑,顶撑应可靠地顶在混凝土圈梁、柱等结构部位。
拉筋应采用两根以上直径4mm的钢丝拧成一股,使用时不应少于2根;亦可采用直径不小于6mm的钢筋。
(12)当脚手架基础下有设备基础、管沟时,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不应开挖,否则必须采用加固措施。
(13)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分部、分段搭设,按施工进度进行自验收,报监理复核后挂牌使用,并有记录。
一次搭设高度不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二步。
同时,脚手架必须高出工作面以上一步。
(14)立杆搭设时严禁将外径48mm与51mm的钢管混合使用。
(15)剪力撑、横向斜撑搭设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应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杆等同步搭设,各底层立杆下端均必须支承在垫木或垫板上。
(16)脚手架拆除时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而且应有专人监护。
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2步,如高差大于2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17)每步脚手架外侧内边必须设置防护板150mm高,楼层通向井架通道两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18)上人马道必须铺设牢固的防滑条。
(19)脚手架外侧内挂有合格证的绿密目网,井架外侧必须绑扎牢固,井架通向楼层的通道两侧防护栏杆,内边应绑扎绿密目网。
(20)每100m2脚手架应设置泡沬灭火器。
脚手架上有安全警告标志,夜间施工必须配足照明灯。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控制措施
(1)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
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2)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它杂物等。
(3)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不小于下列规定:
外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
1-10KV
35-110KV
154-220KV
330-500KV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4
6
8
10
15
(4)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下列规定:
外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
1-10KV
35KV
最小垂直距离(m)
6
7
7
(5)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先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6)施工现场开挖非热管道沟槽的边缘与埋地外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m。
(7)对达不到以上规定的距离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人员负责监护。
(8)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开挖沟槽时,必须防止外电架空线路的电杆倾斜、悬倒。
或会通有关部门采取加固措施。
(9)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个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的要求作保护接零,或作保护接地。
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10)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接线。
(11)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12)配电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挂停电标志牌。
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13)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14)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15)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
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电焊机有良好的接地接零,有防雨措施,配线整齐,焊把线绝缘良好。
(16)使用焊接机械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对发电机式直流弧焊机的换向器,应经常检查和维护。
(17)电气控制系统采取一机、一闸、一插座,开关,电线等选择合理及容易匹配的,确保线路和设备安全。
(18)3KM以上功率,禁止使用瓷底闸刀开关,应改用空气开关或漏电开关。
(19)应有总空气开关或总漏电开关保护,进线电压采用380V三相五线制,单相照明采用单相三线制供电。
(20)室内照明电源与动力电源应分开,并尽量做到动力电源与照明电源分箱。
(21)选用有隔离防护罩的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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