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现场照片图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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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现场照片图集
一、
项目现场照片图集
项目区全貌
建筑物现状
道路及硬化区现状
排水沟措施
绿化措施
═附件═
附件1: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委托书;
附件2:
可行性研究报告书的批复;
附件3:
泸水市水务局《关于准予怒江州中心血站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行政许可决定书》(泸水务[2017]4号);
附件4:
弃渣协议。
═附图═
附图1:
工程地理位置及水系图;
附图2:
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附图3:
项目水保措施图。
第1章项目及项目区概况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地理位置及交通
怒江州中心血站建设项目位于泸水市上江镇大练地村,州职教中心以南,紧邻州残联,中心地理坐标为:
东经98°52'02.58″,北纬25°44'45.46″。
项目区紧邻省道S228公路,交通便利。
1.1.2主要技术指标
工程名称:
怒江州中心血站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
建设类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泸水市上江镇大练地村;
建设单位:
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中心血站;
设计单位:
云南能投艺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
贵州天保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云南今禹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云南能投缘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投资:
怒江州中心血站建设项目总投资1850万元,其中筹措方式是:
申请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1480万元,占总投资的80%,申请州政府配套资金370万元,占总投资的20%;
建设工期:
工程于2017年10月开工建设,于2019年1月竣工,总工期16个月。
怒江州中心血站建设项目于2017年10月开工建设,于2019年1月完工,项目总投资1850万元,主要技术指标见表1-1。
表1-1怒江州中心血站建设项目建设规模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总占地面积
hm2
0.58
8.74亩
1.1
建构筑物占地面积
hm2
0.10
1.2
道路及硬化场地占地面积
hm2
0.27
1.3
绿化面积
hm2
0.21
2
总建筑面积
m2
3300
2.1
中心血站业务办公楼
m2
3000
2.2
消控、消防室及废弃物用房
m2
300
3
建筑密度
%
17.24
4
绿地率
%
36.21
5
容积率
0.57
6
停车位
个
20
1.1.3项目投资
本工程由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中心血站投资建设和运行管理,项目工程总投资1850万元。
1.1.4项目组成及布置
根据水保方案并结合项目实际,本工程组成包括建构筑物区、道路及硬化区、绿化区。
根据现场情况,项目各分区目前情况如下:
一、建筑物区
本项目建筑物区占地面积0.10hm2(约合224.12m2),总建筑面积3300m2,主要建设血站业务用房3300m2,消控、消防室及废弃物用房共300m2,该建筑采用地上三层和五层建设,主楼建筑层高五层,副楼建筑层高三层,位于场地南侧、西侧。
经现场踏勘,截止2019年1月,建筑物区已经建设完成,地表现状被建筑物覆盖。
完成水土保持措施为:
排水暗沟720m。
建筑物现状
建筑物周围盖板排水沟
二、道路及硬化区
本项目道路及硬化区占地面积0.27hm2,主要建设内容为地表硬化,包括项目区内环形道路、露天停车场以及各建筑物周边的硬化场地等建设内容。
项目区内部道路宽5m。
经现场踏勘,截止2019年1月,道路及硬化区已经建设完成,地表现状被硬化地表覆盖,露天停车场改为植草砖。
道路硬化区
三、绿化区
绿化区占地0.21hm2。
主要由广场绿化、道路绿化、建筑物周边绿化。
由集中绿地、道路绿地等合理搭配,有机结合共同构成复合、稳定且具有优美自然景观效果和良好生态功能的“点—线—面”绿地系统。
实际建设过程中项目区绿化区域以植草砖、香樟、桂花、叶子花、一品红、撒草绿化等为主,共栽植香樟14株、桂花5株、叶子花22株、芒果3株,黄金叶166m2,海棠162株,一品红280株,撒草7kg。
绿化用地区已完成建设,实施的水土保持措施为:
绿化用地0.21hm2。
绿化区现状1
绿化区现状2
1.1.5施工组织及工期
根据批复的怒江州中心血站建设项目水保方案报批稿,本工程计划总工期为18个月,本项目主体工程于2017年10月开工,于2019年1月完工。
1.1.6土石方平衡情况
1、水保方案土石方平衡情况
根据水保方案及批复,怒江州中心血站建设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10825.6m³(其中表土剥离640m³,土石方10044.4m³,建筑垃圾141.2m³),回填总量1933.2m³,(其中土石方1293.2m³;表土640m³);产生弃渣8892.4m³(其中建筑垃圾141.2m³)全部外运至大练地村外坝进行堆放。
2、实际土石方平衡情况
经过向施工、监理单位咨询及调查资料,结合水土保持监测报告,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共开挖土石方量10770.4m³(其中表土剥离629m³,土石方10000.2m³,建筑垃圾141.2m³),回填总量1924m³,(其中土石方1295m³;表土629m³);产生弃渣8846.4m³(其中建筑垃圾141.2m³)全部外运至大练地村外坝进行堆放。
1.1.7工程占地
根据业主提供资料结合监测结果,截止2019年1月本工程实际扰动地表面积为0.58hm2,比《水保方案》批复的面积未发生变化。
工程实际扰动地表面积核实情况详见表1-4。
表1-4扰动地表面积核实表
防治分区
方案设计面积(hm2)
实际面积(hm2)
建构筑物区
0.10
0.10
道路及硬化区
0.27
0.27
绿化区
0.21
0.21
合计
0.58
0.58
项目建设实际占地面积较原规划占地面积为发生变化,因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编制时项目已临近开工。
1.1.8移民安置和专项设施改(迁)建情况
本项目建设需拆除原有建筑物,拆除点位于省道S228公路以东。
建筑物拆除面积300m²,拆除建筑垃圾按0.8t/m²计算,容重按1.7t/m³计,建筑物拆除产生建筑垃圾141.2m³,全部外运至大练地村外坝进行堆放。
1.1.9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12月19日,受建设单位委托,云南铠木生态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承担了本工程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接到工作任务后,随即成立了怒江州中心血站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组。
2019年1月30,验收小组踏勘了现场,本次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
(1)明确工程项目组成部分以及防治责任范围;
(2)落实水土保持补偿费的缴费情况;
(3)对水土保持危害点进行了排查;
(4)查看项目区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本工程特别把弃渣及料场作为本次验收工作的重点;
(5)查看工程的变更情况,针对变更情况,要求完成项目水土保持设计变更工作;
(6)对建设单位所做的水保措施给予肯定,建议建设单位尽快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根据主体工程设计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工程质量管理、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等资料,结合实地调查的本工程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水土流失防治效果及水土保持措施运行情况等,并以此为基础,经资料整编分析、专题讨论,于2019年1月完成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表》。
1.2项目区概况
(1)地形地貌
泸水市地形大势以一江两山为主体,地势北高南低,地处横断山脉南端的滇西纵谷区:
东部碧罗雪山与西部高黎贡山夹怒江由北向南纵贯全境,境内东西两大山脉纵横交错,高峰林立。
泸水市境内最高点为称杆乡的丫扁山峰,海拔4161.6米,最低点为上江镇的石头寨,海拔738米,相对高差3423.6米,形成了典型的“V”字型高山峡谷地貌景观。
地表山峰林立,沟壑纵横,地势崎岖,以及“山高谷深,平地少”是泸水全境地貌的最大特点。
本项目位于泸水市上江镇大练地村,州职教中心以南,紧邻州残联。
项目区周边为省道S228公路,交通便利。
本项目场地相对平整,最高处位于西侧,海拔为818m,最低点位于东侧,海拔为811m,场地高差为7m。
(2)地质
项目区处于强烈碰撞、挤压地带,境内高山坡陡,断层纵横交错,地质环境脆弱,地质灾害频发,危害严重。
区内地质构造以断裂为主,构造线多近南北向。
强烈的构造运动使岩体的完整性遭到破坏,特别是在怒江两侧深大断裂、多期活动断裂的附近,断层发育导致岩体极其破碎,风化作用较为强烈,为崩塌、滑坡的发育提供了有利条件。
新构造运动在本区属于强烈抬升区,近代怒江大峡谷仍在不断下切,加剧了地质环境的不稳定性、脆弱性,有利于滑坡、崩塌等外动力地质作用的进行。
项目区的工程地质条件较好,区内无不良地质构造,稳定性较好,适宜工程建设。
(3)水文气象
项目区水系属怒江水系,项目区周边的河流主要包括怒江。
怒江是中国西南地区的大河流之一,又称潞江,上游藏语叫“那曲河”,发源于青藏高原的唐古拉山南麓的吉热拍格。
它深入青藏高原内部,由怒江第一湾西北向东南斜贯西藏东部的平浅谷地,入云南省折向南流,经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保山市和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流入缅甸后改称萨尔温江,最后注入印度洋的安达曼海。
从河源至入海口全长3240km,中国部分2013km,云南段长650km;总流域面积32.5万km2,中国部分13.78万km2;径流总量约700亿m3,省内流域面积3.35万km2,占云南省面积8.7%。
本项目区东侧约50m处有一条人工修建渠道,本项目未占用该渠道。
泸水市属印度洋热带季风气候,境内气候主要受印度洋热带季风的影响,表现为干湿明显,同时受复杂的地形背景和大气环游的影响,地域差异明显,地形气候,地方性气候和局部性小气候十分突出,有“一江两山三气侯”“一山分四季,隔里不同天”之说,立体气候特别明显,从怒江谷底到山顶有亚热带,温带,寒带三个气候带,具有较典型的垂直气候带谱,气候垂直变化规律十分明显。
六库年平均气温21.2摄氏度,年降水量950毫米。
项目区20年一遇最大日降雨量为113.4mm,最大1h降雨量为56mm。
(4)土壤
泸水市土壤,依据自然环境因子和成土母质的差异共划为9个土类,14个亚类、9个土属,29个土种。
其垂直分布规律是,高黎贡山东坡,海拔738~1500m为褐红壤;海拔1500~2200m为黄红壤;海拔2200~2400m为黄棕壤;海拔2400~2800m为棕壤;海拔2800~3150m为暗棕壤;3150~4146m为亚高山草甸土。
由于受海洋性气候的影响,迎风坡与背风坡的雨量、温度、光照不同,土壤的发育情况也不一样。
据现场调查,项目区域土壤类型主要分布有黄红壤、黄棕壤等。
(5)植被
2015年,泸水市新增营造林面积27.6万亩,森林覆盖率达76.2%。
境内有高等植物1000多种,其中桶木、铁杉、红椿、鹅掌楸、桢楠、水莲、垂枝香柏、白克木、大树杜鹃、红豆杉、杜仲、厚朴等20多种为国家保护的珍稀树种。
现场勘查本项目占地主要为园地,现状种植芒果。
第2章水土保持方案和设计情况
2.1主体工程设计
项目前期设计工作主要有:
(一)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情况
2005年2月4日,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局以怒发改社会〔2017〕49号对本项目进行了批复。
(二)水土保持报告批复情况
根据国家有关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单位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中心血站于2017年6月委托贵州天保生态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任务,并于2017年7月底编制完成了《怒江州中心血站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2017年8月30日,泸水市水务局对该项目进行了审批,批复文件号为“泸水务许【2017】4号”。
2.2水土保持方案
建设单位委托贵州天保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编报本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并取得了泸水市水务局《关于准予怒江州中心血站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行政许可决定书》(泸水务[2017]4号)。
根据水保方案及批复文件,怒江州中心血站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为0.63hm2,其中项目建设区面积0.58hm2,直接影响区面积0.05hm2。
怒江州中心血站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33.82万元。
主体工程15.12万元,水土保持新增投资18.69,其中工程措施3.43万元,临时措施3.79万元,独立费用12.90万元,基本预备费1.0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免征。
2.3水土保持方案变更
根据查阅相关资料及询问建设单位,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未发生变更。
2.4水土保持后续设计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批复后,未进行过水土保持相关的后续设计。
第3章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
3.1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3.1.1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根据水土保持方案及其批复文件确定的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0.63hm2。
其中,项目建设区0.58hm2,直接影响区为0.05hm2,见表3-1。
表3-1批复水保方案中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防治分区
总面积(hm2)
占地类型
园地
建设用地
项目建设区
建筑物区
0.10
0.09
0.01
道路及硬化区
0.27
0.24
0.03
绿化区
0.21
0.21
合计
0.58
0.51
0.04
直接影响区
0.05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
0.63
3.1.2实际防治责任范围
根据现场踏勘,结合建设单位提供实际征地面积统计,确定怒江州中心血站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0.63hm2,项目建设区0.58hm2,直接影响区0.05hm2,见表3-2。
表3-2实际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分区
方案及其批复面积
实际面积
面积变化
(hm2)
(hm2)
(hm2)
建筑物区
0.10
0.10
0
道路及硬化区
0.27
0.27
0
绿化区
0.21
0.21
0
直接影响区
0.05
0.05
0
合计
0.63
0.63
0
根据监测数据与原方案设计对比,实际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较原批复的面积未发生变化,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0.63hm2。
3.2弃渣场设置
本项目未单独设置弃渣场,产生的弃渣全部外运至大练地村外坝进行堆放。
具体弃渣协议见附件。
3.3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置
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将以永久措施与临时防护措施相结合,并把主体已设计的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计入水土流失防治体系中,合理确定水土保持方案总体布局,以形成完整的、科学的水土保持防治体系。
本工程水土保持工程量:
本项目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并计入水土保持投资的措施主要有排水沟及绿化措施:
(1)排水沟
为排出项目区内部汇水,主体设计根据场地坡向,沿道路、建筑物平行布置,场内雨水经盖板排水沟排入项目区外排水沟内,布设长度720m。
(2)绿化
主体设计对绿化区进行绿化美化,绿化面积为0.21hm2。
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措施为:
(1)工程措施
新增工程措施为:
建构筑物区表土剥离180m³,道路及硬化区表土剥离460m³。
(2)临时措施
新增临时措施为:
道路及硬化区临时排水沟160m,沉砂池1座,车辆清洗系统1套,绿化区临时拦挡80m,临时覆盖500m2。
根据现场调查,怒江州中心血站建设项目实际完成的水土保持措施为排水沟、绿化(种植香樟、桂花、叶子花、一品红、芒果树等)、表土剥离、临时覆盖等。
3.4水土保持设施完成情况
3.4.1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情况
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将以永久措施与临时防护措施相结合,并把主体已设计的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计入水土流失防治体系中,合理确定水土保持方案总体布局,以形成完整的、科学的水土保持防治体系。
本工程水土保持工程量:
本项目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并计入水土保持投资的措施主要有排水沟及绿化措施:
(1)排水沟
为排出项目区内部汇水,主体设计根据场地坡向,沿道路、建筑物平行布置,场内雨水经盖板排水沟排入项目区外排水沟内,布设长度720m。
(2)绿化
主体设计对绿化区进行绿化美化,绿化面积为0.21hm2。
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措施为:
(1)工程措施
新增工程措施为:
建构筑物区表土剥离180m³,道路及硬化区表土剥离460m³。
(2)临时措施
新增临时措施为:
道路及硬化区临时排水沟160m,沉砂池1座,车辆清洗系统1套,绿化区临时拦挡80m,临时覆盖500m2。
3.4.2实际完成工程措施情况
结合相关施工资料和现场踏勘,截至目前为止(2019年1月),项目实际已实施的水土保持措施有:
(1)主体工程设计具有水土保持功能措施已实施:
盖板排水沟750m,植被绿化0.21hm2;
(2)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措施已实施:
表土剥离629m³,绿化区临时拦挡80m,临时覆盖500m2。
3.4.3措施实施进度分析
本项目实际实施工程措施的时间与主体工程进度一致。
总体上,实际实施的水保工程措施能满足工程建设的要求。
3.4.4水土保持措施实际完成与方案设计对比情况
表3-3实际实施水土保持措施与方案设计对比统计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单位
方案设计
实际实施
变化情况
第一部分工程措施
1
建构筑物区
1.1
表土剥离
m³
180
180
0
2
道路及硬化区
2.1
盖板排水沟
m
720
750
+30
2.2
表土剥离
m³
460
449
-11
3
绿化区
3.1
绿化覆土
m³
640
629
-11
第一部分植物措施
1
绿化区
1.1
植被绿化
hm2
0.21
0.21
0
第三部分施工临时工程
1
建构筑物区
2
道路及硬化区
2.1
临时排水沟
m
160
-160
2.1.1
土石方开挖
m³
32
-32
2.2
临时沉砂池
座
1
-1
2.2.1
土石方开挖
m³
7.2
-7.2
2.2.2
铺土工布
m2
26
-26
2.3
车辆清洗系统
套
1
-1
3
绿化区
3.1
临时拦挡
m
80
80
0
3.1.1
编织袋装土
m³
70
70
0
3.2
临时覆盖
m2
500
500
0
3.5水土保持投资完成情况
3.5.1方案批复水土保持工程投资
根据《怒江州中心血站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及其批复文件“泸水务许【2017】4号”,怒江州中心血站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33.82万元。
主体工程15.12万元,水土保持新增投资18.69,其中工程措施3.43万元,临时措施3.79万元,独立费用12.90万元,基本预备费1.0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免征。
详见表3-4。
表3-4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投资表单位:
万元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新增投资
主体计列投资
合计(万元)
工程
植物
临时
独立费用
工程
植物
措施费
措施费
工程费
措施费
措施费
第一部分
工程措施
0.91
2.52
3.43
第二部分
植物措施
12.60
12.60
第三部分
临时工程
3.79
3.79
一至三部分合计
19.82
第四部分
独立费用
12.94
12.94
一至四部分合计
32.76
第五部分
基本预备费
1.06
1.06
第六部分
水保设施补偿费
0.00
0.00
小计
1.06
33.82
∑
主体已列投资合计
15.12
∑
水保方案新增投资合计
18.69
∑
水土保持总投资合计
33.82
3.5.2实际水土保持投资及结算
经查阅相关资料,本工程实际完成水土保持总投资为43.59万元,其中主体工程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投资为24.38万元,本方案新增水保投资21.21万元。
在水土保持总投资中,工程措施9.54万元,植物措施15.75万元,临时措施1.77万元,独立费用15.53万元,基本预备费1.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免征,水土保持总投资以最终建设单位的竣工结算资料为准。
表3-5水土保持实际完成投资表单位:
万元
编号
工程或项目名称
建安工程费
植物措施费
独立费用
合计
所占比例(%)
一
第一部分
9.54
9.54
21.88
工程措施
二
第二部分
15.75
15.75
36.13
植物措施
三
第三部分
1.77
1.77
4.07
临时工程
四
第四部分
15.53
15.53
35.63
独立费用
五
第五部分
1.00
1.00
2.29
基本预备费
六
第六部分
43.59
0.00
静态总投资
七
水土保持补偿费
免征
0.00
合计
11.31
15.75
16.53
43.59
100
3.5.3实际水土保持投资对比分析
通过对比,实际水保总投资较水保方案批复的水保总投资增加9.77万元。
其变化原因主要为:
主体设计的盖板排水沟增加30m,盖板排水沟和绿化的单价比方案设计的高,较方案增加了植草砖绿化,水保方案未设计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费用。
综上,最终导致工程实际的水土保持投资较方案批复增加9.77万元。
总体而言,能满足工程水土保持建设要求,是合理的。
表3-6实际完成投资与原水保方案设计投资对比表万元
编号
工程或项目名称
批复的水保方案
投资(万元)
实际完成的水保方
案投资(万元)
实际完成与批复
变化(万元)
一
第一部分工程措施
3.43
9.54
+6.11
二
第二部分植物措施
12.6
15.75
+3.15
三
第三部分临时工程
3.79
1.77
-2.02
四
第四部分独立费用
12.94
15.53
+2.59
五
基本预备费
1.06
1.00
-0.06
六
第六部分水土保持补偿费
免征
免征
/
七
总投资
33.82
43.59
9.77
第4章水土保持工程质量
4.1质量管理体系
4.1.1建设各方
建设单位:
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中心血站;
设计单位:
云南能投艺科工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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