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阅读第2讲虚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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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文阅读第2讲虚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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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讲虚词
一、导入
小泽征尔是世界着名的交响乐指挥家。
在一次世界优秀指挥家大赛的决赛中,他按照评委会给的乐谱指挥演奏,敏锐地发现了不和谐的声音。
起初,他以为是乐队演奏出了错误,就停下来重新演奏,但还是不对。
他觉得是乐谱有问题。
这时,在场的作曲家和评委会的权威人士坚持说乐谱绝对没有问题,是他错了。
面对一大批音乐大师和权威人士,他思考再三,最后斩钉截铁地大声说:
“不!
一定是乐谱错了!
”话音刚落,评委席上的评委们立即站起来,报以热烈的掌声,祝贺他大赛夺魁。
原来,这是评委们精心设计的“圈套”,以此来检验指挥家在发现乐谱错误并遭到权威人士“否定”的情况下,能否坚持自己的正确主张。
前两位参加决赛的指挥家虽然也发现了错误,但终因随声附和权威们的意见而被淘汰。
小泽征尔却因充满自信而摘取了世界指挥家大赛的桂冠。
二、考点小罗盘
《考试大纲》规定的18个常见的文言虚词:
而、何、乎、乃、其、且、若、所、为、焉、也、以、因、与、于、则、者、之
文言虚词包括副词、介词、连词、助词、叹词、代词、兼词。
18个文言虚词用法集录:
(一)而
1、连词
可连接词、短语和分句,表示多种关系。
(1)表示并列关系。
两项并列无主次之分,一般不译,有时可译为“又”。
例:
蟹六跪而二螯
(2)表示递进关系。
可译为“并且”或“而且”。
例:
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
(3)表示承接关系。
可译为“就”“接着”,或不译。
例:
余方心动欲还,而大声发于水上
(4)表示转折关系。
可译为“但是”或“却”。
例:
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
(5)表示假设关系。
可译为“如果”“假如”
例:
诸君而有意,瞻予马首可也
(6)表示因果关系,相当于“因而”。
例:
遏其生气,以求重价。
而江浙之梅皆病
(7)表示修饰关系,即连接状语,可不译
例:
吾尝终日而思矣
吾恂恂而起
2、代词
第二人称,一般作定语,译为“你的”,偶尔也作主语,译为“你”
例:
而翁长铨,迁我京职,则汝朝夕侍母
3、复音虚词“而已”
放在句末,表示限止的语气助词,相当于“罢了”
例:
一人、一桌、一椅、一扇、一抚尺而已
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如是而已
(二)何
1、用作疑问代词
(1)单独作谓语,问原因,后面常用语气助词“哉”“也”,可译为“为什么”“什么原因”。
例:
予尝求古仁人之心,或异二者之为,何哉?
此心之所以合于王者,何也?
(2)作宾语和介词宾语,主要代处所和事物,可译为“哪里”“什么”。
译时“何”要后置。
例:
豫州今欲何往?
大王来何操?
主人何为言少钱?
(3)作定语,可译为“什么”“哪”。
例:
然则何时而乐耶?
其间旦暮闻何物,杜鹃啼血猿哀鸣。
2、用作副词
用在句首或动词前,表示程度深,可译为“怎么”“多么”“怎么这样”。
例:
夫何使我至于此极也!
至于誓天断发,泣下沾襟,何其衰也!
隐隐何甸甸。
3、复音虚词“何如”“何以”
(1)“何如”常用于疑问句中,表疑问或诘问,相当于“怎么样”或“什么样”。
例:
樊哙曰:
“今日之事何如?
”
(齐宣王)曰:
“德何如,则可以王矣?
”
(2)“何以”即“以何”,介宾短语,用于疑问句中作状语,根据“以”的不同用法,分别相当于“拿什么”“凭什么”等。
例:
何以能田猎也?
问:
“何以战?
”
(3)“何”又可与“奈”“若”“如”结合,构成“奈何”“若何”“如……何”。
①作状语时,可译为“怎么”,“为什么”
例: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奈何绝秦欢?
②作谓语时,可译为“怎么办”
例:
沛公大惊曰:
“为之奈何?
”
③“奈……何”“如……何”“若……何”可译为“对……怎么样(怎么办)”
例:
如太行、王屋何?
(三)乎
1、语气助词
(1)表疑问语气,可译为“吗”“呢”
例:
儿寒乎?
欲食乎?
(2)表测度语气,可译为“吧”
例:
王之好乐甚,则齐国其庶几乎。
(3)用于感叹句,可译为“啊”“呀”等
例:
呜呼!
孰知赋敛之毒有甚是蛇者乎!
(4)用在句中的停顿处
例:
胡为乎遑遑欲何之?
2、介词,相当于“于”
(1)在
例:
出,跳梁乎井干之上
(2)对、对于、给、向、跟
例:
吾尝疑乎是
(3)比
例:
其闻道也固先乎吾,吾从而师之
3、此外,还可以作词尾
例:
恢恢乎其于游刃必有余地矣!
(四)乃
1、副词
表示前后两事在情理上的顺承或时间上的紧接。
可译为“就”“这才”等;也可以表示前后两事在情理上是逆转相背的,可译为“却”“竟(然)”“反而”“才”等;还可以表示对事物范围的一种限制,可译为“才”“仅”等。
例:
刿曰:
“肉食者鄙,未能远谋。
”乃入见。
夫赵强而燕弱,而君幸于赵王,故燕王欲结于君。
今君乃亡赵走燕。
而陋者乃以斧斤考击而求之。
臣乃敢上璧。
项王乃复引兵而东,至东城,乃有二十八骑。
2、代词
只用作第二人称,常作定语,译为“你的”,也作主语,译为“你”。
不能作宾语。
例:
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
3、用在判断句中,起确认作用,可译为“是”“就是”等。
例:
若事之不济,此乃天也。
嬴乃夷门抱关者也。
4、“乃”有时还作连词用,释为“若夫”“至于”“如果”等
(五)其
1、代词,又分几种情况
(1)第三人称代词。
可代人、代事物,用在名词之前,领属性定语,可译为“他的”“它的”(包括复数)。
例:
臣从其计,大王亦幸赦臣。
其下平旷,有泉侧出。
(2)第三人称代词。
一般代人,用在动词或形容词之前,作主谓短语中的小主语(整个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主语、宾语或修饰语),应译为“他”“它”,不能加“的”
例:
秦王恐其破璧(“其破璧”作宾语)
其闻道也固先乎吾(“其闻道”作主语)
(3)活用为第一人称。
可用作定语或小主语,视句意译为“我的”或“我(自己)的”。
例:
今肃迎操,操当以肃还付乡党,品其名位,犹不失下曹从事。
而余亦悔其随之而不得极夫游之乐也。
(4)指示代词,表远指。
作定语,可译为“那”“那个”“那些”“那里”。
例:
则或咎其欲出者
今操得荆州,奄有其地
(5)指示代词,表示“其中的”,后面多为数词
例:
于乱石间择其一二扣之
2、副词
放在句首或句中,表示测度、反诘、婉商、期望等语气,常和放在句末的语气助词配合,视情况可译为“大概”“难道”“还要”“希望”等或省去。
例:
其皆出于此乎?
(表测度)
其孰能讥之乎?
(表示反诘)
汝其勿悲!
(表婉商)
尔其无忘乃父之志!
(表期望)
3、连词
作连词用时,通常放在句首,表假设,可译为“如果”;表选择,可译为“还是”。
例:
其业有不精,德有不成者,非天质之卑,则心不若余之专耳,岂他人之过哉?
(表假设)
4、助词,起调节音节的作用,可不译
例:
路曼曼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六)且
1、连词
(1)表示递进关系
例:
彼所将中国人不过十五六万,且已久疲……
且将军大势可以拒操者,长江也……
(2)表并列关系。
“且”单用,或连用。
译作“又……又……”“一边……一边……”
例:
磐石方且厚,可以卒千年。
河水清且涟漪。
(3)表让步关系。
相当于“尚且”
例:
臣死且不避,卮酒安足辞!
古之圣人……犹且从师而问焉……
2、副词
相当于“将”“将要”“暂且”“姑且”。
例:
不出,火且尽。
驴一鸣,虎大骇,远遁。
以为且噬己也,甚恐。
存者且偷生,死者长已矣。
卿但暂还家,吾今且报府。
(七)若
1、代词
(1)表第一人称,相当于“你”“你们”;作定语时则译为“你的”。
例:
若毒之乎(你)
更若役,复若赋(你的)
(2)表近指,相当于“这”“这样”“如此”。
例:
南宫适出,子曰:
“君子哉若人!
”
2、连词
(1)表假设,相当于“如果”“假如”等。
例:
若能以吴、越之众与中国抗衡……
(2)表选择,相当于“或”“或者”
例:
以万人若一郡降者,封万户
(3)“若”和“夫”“至”结合,组成“若夫”“至若”,放在一段或另一层意思的开头,表示他转。
若夫霪雨霏霏……至若春和景明……
(八)所
1、助词
(1)经常放在动词前,同动词结合,组成“所”字结构。
“所”字结构是名词性短语,表示“所……的人”“所……的事物”“所……的情况”等。
例:
于众人广坐之中,不宜有所过,今公子故过之。
故余虽愚,卒获有所闻。
余在患难中,间以诗记所遭。
(2)“所”和动词结合,后面再有名词性结构,则所字结构起定语的作用。
例:
夜则以兵围所寓舍。
臣所过屠者朱亥,此子贤者,世莫能知,故隐屠间耳。
2、“为……所”结构
在有些句子中,“为”和“所”呼应,组成“为……所……”的格式,表示被动。
例:
贾家庄几为巡徼所陵迫死。
嬴闻如姬父为人所杀。
3、复音虚词“所以”
“所”和“以”连用,文言文中也常见。
用法主要有两种:
(1)表示原因
例: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
(2)表示手段或凭借
例:
吾所以侍候生者备矣……
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
(九)为
读音一:
wéi
1、动词
(1)做
例:
谁为大王为此计者?
为之,则难者亦易矣;不为,则易者亦难矣。
(2)成为
例:
吾令人望其气,皆为龙虎,成五采。
(3)担任
例:
陈胜、吴广皆次当行,为屯长。
公为都御史,与太监某守辽东。
(4)是,算是
例:
如今人方为刀俎,我为鱼肉
中峨冠而多髯者为东坡
若止印二三本,未为简易
(5)认为
例:
孔子不能决也,两小儿笑曰:
“孰为汝多知乎!
”
2、介词表被动
例:
吾属今为之虏矣
身客死于秦,为天下笑
焦仲卿妻刘氏,为仲卿母所遣
3、语气词
位于句尾,表疑问、感叹、反诘,可译为“呢”。
例:
何故怀瑾握瑜,而自令见放为?
何辞为?
读音二:
wèi
介词
1、给、替
例:
庖丁为文惠君解牛
旦日飨士卒,为击破沛公军
2、向,对
例:
如姬为公子泣
媪之送燕后也,持其踵为之泣
3、因为
例:
百姓之不见保,为不用恩焉
盘庚不为怨者故改其度
(十)焉
1、语气助词
(1)常用在句末,一般可不译出。
例:
于是余有叹焉
(2)有时用于反诘语气,可译为“呢”
例:
万钟于我何加焉?
(3)用在形容词或副词后,有词尾的作用,相当于“然”。
例:
硿硿焉,余固笑而不信也
2、兼词
相当于“于之,于此”
例:
永之人争奔走焉
3、代词
(1)表他称。
他、他们、它、它们
例:
以俟夫观人风者得焉
(2)表疑问。
哪里、什么、怎么
例:
且焉置土石?
十一、也
语气助词,经常用在句末,表示各种语气。
(1)表示判断语气。
例:
死生,昼夜事也。
吾师肺肝,皆铁石所铸造也。
(2)表示肯定语气。
例:
昔人云:
“将以有为也。
”
吾上恐负朝廷,下恐愧吾师也。
就是有否定词的句子,仍然是一种表否定的肯定。
例:
众曰:
“若所为诚快,然使君冤未白,犹无益也。
”
(3)表示疑问语气。
例:
吾王庶几无疾病与,何以能鼓乐也?
公子畏死邪?
何泣也?
(4)表示感叹语气。
例:
吾王之好田猎,夫何使我至于此极也!
君美甚,徐公何能及君也!
【注】“也”表示疑问语气和感叹语气,句中一般要有疑问代词。
(5)用在句中,表示停顿,表舒缓语气。
例:
当余之从师也,负箧曳屣,行深山巨谷中……
师道之不传也久矣。
(十二)以
1、介词
(1)表动作、行为所用或所凭借的工具、方法及其他。
可译为“用、拿、凭、依据、按照、用(凭)……身份”等。
例:
以故法为其国与此同。
愿以十五城请易璧。
乃入见。
问:
“何以战?
”
余船以次俱进。
是时以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
(2)起提宾作用,“把”
例:
秦亦不以城予赵,赵亦终不予秦璧。
(3)表示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可译为“因”“由于”。
例:
且以一璧之故逆强秦之欢,不可。
时操军兼以饥疫,死者大半。
(4)引进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和处所,用法同“于”。
可译为“在”“从”。
例:
余以乾隆三十九年十二月,自京师乘风雪,……至于泰安。
今以长沙豫章往,水道多绝,难行。
(5)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用法同“与(yǔ)”,可译为“和”“跟”;有时可译为“率领”。
例:
天下有交。
王割汉中以楚和。
(公子)欲以客往赴秦军,与赵俱死。
2、用作连词
用法和“而”有较多的相同点,只是不能用于转折关系。
(1)表示并列或递进关系,常用来连接动词、形容词(包括以动词、形容词为中心的短语),可译为“而”“又”“而且”“并且”等,或者省去。
例:
夫夷以近,则游者众。
(2)表示承接关系,“以”前的动作行为,往往是后一动作行为的手段或方式。
可译为“而“或省去。
例:
樊哙侧其盾以撞。
(3)表示目的关系,“以”后的动作行为,往往是前一动作行为的目的或结果。
可译为“而”“来”“用来”“以致”等。
例:
作《师说》以贻之。
敛赀财以送其行。
不宜妄自菲薄……以塞忠谏之路也。
(4)表示因果关系,常用在表原因的分句前,可译为“因为”。
例:
诸侯以公子贤,多客,不敢加兵谋魏十余年。
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
(5)表示修饰关系,连接状语和中心语,可译为“而”,或省去。
例:
木欣欣以向荣,泉涓涓而始流。
3、副词,通“已”,已经
例:
得鱼腹中书,固以怪之矣。
4、复音虚词“以是”“是以”
相当于“因此”,引出事理发展或推断的结果。
例:
以是人多以书假余
余是以记之,盖叹郦元之简,而笑李渤之陋也。
是以十九年而刀刃若新发于硎。
(十三)因
1、用作介词
介绍动作、行为发生的原因、依据、方式,可分别译为“因为”“趁着”“凭借”“经过”“通过”。
例:
振声激扬,伺者因此觉知。
因宾客至蔺相如门谢罪。
因击沛公于坐。
2、用作连词
(1)表示顺接上文,可译为“于是”“便”。
例:
因拔刀斫前奏案。
相如因持璧却立。
(2)表因果。
相当于“因为”“由于”。
例:
祥符中,因造玉清宫,伐木取材,方有人见之。
(十四)于
1、用作介词
总是跟名词、代词或短语结合,构成介宾短语去修饰动词、形容词,表示多种组合关系。
(1)引进动作的时间、处所、范围、对象、方面、原因等,视情况可译为“在”“在……方面”“在……中”“向”“到”“自”“从”“跟”“同”“对”“对于”“给”“由于”等。
例:
得复见将军于此。
(在)
荆国有余于地而不足于民。
(在……方面)
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
(在……中)
请奉命求救于孙将军。
(向)
权起更衣,肃追于宇下。
(到)
谓狱中语乃亲得之于史公云。
(从、自)
故燕王欲结于君。
(跟、同)
于其身也,则耻师焉。
(对、对于)
昔先皇颁僧保所货西洋珠于侍臣。
(给)
(2)放在形容词之后,表示比较,一般可译为“比”。
有时可译为“胜过”。
例:
良曰:
“长于臣。
”
冰,水为之,而寒于水。
有时则只是表示对象的性质和状态,可不译。
例:
非常之谋难于猝发。
(3)放在动词之后,引进行为的主动者,可译为“被”,有时动词前还有“见”“受”等字和它相应。
例:
或脱身以逃,不能容于远近。
臣诚恐见欺于王而负赵。
吾不能举全吴之地,十万之众,受制于人。
2、复音虚词“于是”
用法与现代汉语的“于是”不完全相同。
(1)放在句子开头。
表前后句的承接或因果关系,与现在的承接连词或因果连词相同。
现代汉语也这样用。
例:
于是秦王不怿,为一击缶。
吴之民方痛心焉,于是乘其厉声以呵,则噪而相逐。
(2)放在谓语之前或谓语之后,“于是”属介宾短语作状语或补语。
可根据“于”的不同用法,分别相当于“在这”“从这”等。
例:
吾祖死于是,吾父死于是。
(在这职业上)
(十五)与
1、用作介词
(1)介绍出主动者发出动作时所涉及的对象。
可译为“跟”“同”等。
例:
赵孝成王德公子之矫夺晋鄙兵而存赵,乃与平原君计,以五城封公子。
(2)介绍出主动者发出动作以后受益的对象,即发出动作的是“谁”或“什么”。
可译为“为”“给”等。
例:
陈涉少时,尝与人佣耕。
2、用作连词
连接词与词,或词与词组,表示并列关系,可译为“和”;也有表示选择关系的,可译为“还是”。
例:
独卿与子敬与孤同耳。
3、用作语气词“与”(yú)
一般位于句尾,表达疑问的语气。
有时写作“欤”,可译为“吗”“呀”“吧”等。
例:
虎兕出于柙,龟玉毁于椟中,是谁之过与?
(十六)则
1、用作连词,可表示多种关系
(1)表示承接关系,一般用来连接两个分句或紧缩复句中的前后两层意思,表示两件事情在时间上、事理上的紧密联系,可译为“就”“便”,或译为“原来是”“已经是”。
例:
项王曰:
“壮士!
——赐之卮酒。
”则与斗卮酒。
故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
徐而察之,则山下皆石穴罅。
子灿寐而醒,客则鼾睡炕上矣。
(2)表示假设关系。
有时用于前面的分句,引出假设的情况,相当于“假使”“如果”;有时用于后面的分句,表示假设或推断的结果,相当于“那么”“就”。
例:
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
向吾不为斯役,则久已病矣。
(3)表示并列关系。
这种用法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则”连用,每个“则”字都用在意思相对、结构相似的一个分句里,表示两个(或两个以上)分句之间是并列关系(不是表示两个词之间)。
可译为“就”,或不译。
例:
位卑则足羞,官盛则近谀。
入则孝,出则悌。
(4)表示转折、让步关系。
表示意思有转折时,“则”字用在后一个分句,可译为“可是”“却”;表示姑且承认一件事,预备下句转入正意时,“则”字用在前一分句。
可译为“虽然”“倒是”。
例:
于其身也,则耻师焉,惑也。
其室则迩,其人甚远。
2、副词
用在判断句中,起强调和确认作用,可译作“是”“就是”。
例:
此则岳阳楼之大观也。
非死则徙尔。
(十七)者
助词
(1)附在别的词或短语之后,组成名词性短语。
例:
将藏之于家,使来者读之,悲予志焉。
用叶者取叶初长足时,用芽者自从本说,用花者取花初敷时,用实者成实时采。
(2)放在一个词或一组词后边,起停顿作用,先用“……者”提出要说明的事物,稍微停顿一下,然后说明或论断。
例:
大阉之乱,缙绅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几人欤?
古之让天子者,是去监门之养而离臣虏之劳也。
(3)“者”有时放在时间副词之后,起语助作用。
可不译。
例:
今者项庄拔剑舞,其意常在沛公也。
(4)“者”有时放在数词后边。
可译为“个”“样”之类。
例:
此数者用兵之患也,而操皆冒行之。
(5)……者……也,构成判断句式。
例:
亚父者,范增也。
(6)前面有“若”“似”“如”等词,译为“像……的样子”“……似的”。
例:
言之,貌若甚戚者。
(十八)之
1、用作代词
(1)可以代人、代物、代事。
代人多是第三人称,译为“他(他们)”“它(它们)”,作宾语或兼语,不作主语。
例:
作《师说》以贻之。
(代人,作宾语)
輮使之然也。
(代物,作兼语)
人非生而知之者。
(代事理,作宾语)
(2)指示代词,表近指。
可译为“这”,通常作复指性定语。
例:
均之二策。
之二虫又何知!
(复指性定语)
(3)活用作第一人称或第三人称,相当于“我”“你”。
例:
鄙贱之人,不知将军宽之至此也!
2、用作助词
(1)结构助词,定语的标志。
用在定语和中心语(名词)之间,可译为“的”,有时可不译。
例:
若能以吴、越之众与中国抗衡。
(2)结构助词,补语的标志。
用在中心语(动词、形容词)和补语之间,可译为“得”。
例:
古人之观于天地、山川、草木、虫鱼、鸟兽,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
(3)结构助词,宾语前置的标志。
用在被提前的宾语之后,动词谓语或介词之前,译时应省去。
例:
宋何罪之有?
(即“宋有何罪”)
(4)结构助词。
当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为主语、宾语或一个分句时,“之”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可不译。
例:
师道之不传也久矣!
欲人之无惑也难矣!
悍吏之来吾乡,叫嚣乎东西。
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
(5)音节助词,用在形容词、副词或某些动词的末尾,或用在三个字之内,使之凑成四个字,只起调整音节的作用,无义,译时应省去。
例:
顷之,烟炎张天。
毛先生以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
(6)用在表时间的分句中作状语,常与“也”字呼应,相当于“……的时候”。
例:
臣之壮也,犹不如人。
三、考点雷区
1、“与”作连词和介词的区别
“与”作连词,表示并列关系,可译为“和”;“与”作介词,引进动作的对象,也可译为“和”。
如:
①遂与李及道士别
②今君与廉颇同列
遇到这种情况,可采用以下方法:
如果“与”连接的前后两个部分可以调换位置而喻意不变,那么“与”就是表示并列关系的连词;如果连接的前后两个部分不能调换位置或者调换了位置后意义就会发生改变,那么“与”就是介词。
如①句强调的是“我”和“李及道士”分别,即李及道士是“我”告别的对象,前后是不能互换位置的,所以该句中的“与”是介词;②句中的“君”与“廉颇”互换位置而意思不变,因而该句中的“与”是连词。
2、“而”表示承接关系和修饰关系的区别
“而”作连词,既可以表示承接关系,也可以表示修饰关系。
如果“而”连接的前后两部分在时间上油明显的先后顺序,那么“而”表示承接关系;如果“而”连接的前后两部分是同时进行的,那么“而”表示修饰关系。
如:
①遂扫石而坐
②弃甲曳兵而走
从时间上来看,①句中,“扫石”在先,“坐”在后,即先“扫石”,然后“坐”,所以“而”表示承接关系;②句中,“弃甲曳兵”和“走”是同时进行的,即丢弃盔甲、倒拖着武器逃跑了,因而“而”表示修饰关系。
3、“其”作代词和语气副词的区别
“其”作代词,可用作第三、第一人称,既可代人,也可代物,还可代事;“其”可作语气副词,表示猜测、反问、委婉、期望的语气。
有时候,这两种用法的“其”在句中位置相同,应认真辨析。
如:
①而余亦悔其随之而不得极夫游之乐也
②臣窃以为其人勇士
③其皆出于此乎
④其孰能讥之乎
⑤吾其还也
⑥尔其无忘乃父之志
判断句中的“其”是代词还是语气副词,非常简单,只须看看“其”在句中的语法功能。
如果“其”在句中充当主语、定语,那么“其”就是代词,如①中“其”作“随之”的主语,②中的“其”作“人”的定语,因而它们都是代词;如果“其”在句中用在主语之后,谓语之前,充当状语,那么“其”就是语气副词,如③中,整个句子的主语“这种情况”已经承前省略了,“其”用在主语之后,在句中作状语,因而“其”是语气副词,表示猜测的语气;同理,④⑤⑥中的“其”都是语气副词。
4、“以”作介词和连词的区别
“以”作介词时,用法之一是表示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译为“因为”“由于”;作连词时,表示因果关系,也译为“因为”。
如:
①赵王岂以一璧之故欺秦邪
②晋侯、秦伯围郑,以其无礼于晋
只须看“以”连接的是词语或短语,还是句子。
如果“以”连接的是词语或短语,那么“以”和这个词语或短语构成介宾结构,在句中作状语,这种情况下“以”是介词,如①句,“以”连接的是“以一璧之故”这个短语,“以一璧之故”在句中作状语,因而此句中的“以”是介词;如果“以”连接的是两个句子,那么“以”就是连词,如②句,“以”连接的是两个句子,因而此句中“以”是连词。
5、“焉”作兼词和语气助词的区别
“焉”作语气助词和兼词,都常用在句子末尾,容易判断失误。
如:
①有茅屋十数家,遂造焉
②积土成山,风雨兴焉
必须明确,如果“焉”用在主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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